2025年2月2日 星期日

金門藝文拾零.貳拾貳──關於蔣孟育.之三

 

金門藝文拾零.貳拾貳──關於蔣孟育.之三

 

羅元信

    在往昔,筆者曾於晚明前賢蔣孟育所著《恬菴遺稿》之外,賡續檢得其所撰〈再刻蔡端明別紀序〉、〈送計部崔宏臺先生銄政告成還朝序〉、〈都諫九翁蕭老先生參政浙藩序〉、〈明登仕郎謝公壙志〉、以及其為邵武縣縣學重修所作記,還有〈請郡守送諸生入學〉這篇短文。於今筆者復由舊時廣東省廣州府順德縣羅氏宗族之《順德北門羅氏族譜》一書中,找到蔣孟育為這部族譜所撰一篇序文,茲於以下介紹之。

    廣東省與福建省雖是接壤,但廣州府順德縣離蔣孟育所居漳州府龍溪縣,在舊時仍是有千里之遙。蔣孟育會為相距如此遙遠的羅氏宗族修譜撰序之緣由,係因順德北門羅氏一族中,有一位舉人羅良信,他在萬曆廿六年(西元1598)時來到漳州府擔任府同知(據清嘉慶十一年所修《漳州府志》卷之九〈秩官二.明歷官.同知〉部份所載)。而蔣孟育在萬曆十七年成進士後,被選為翰林院庶吉士才過三個月,便上疏乞請回鄉「終養」獲允;自是里居十餘年,直到萬曆三十一年春方又入朝,授官檢討(據大陸于莉莉女士所撰〈龍溪蔣孟育年表〉,載於《漳州師範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1期)。當蔣孟育里居之際,適巧羅良信族正值修纂族譜;雖蔣孟育歸假之前僅是庶吉士,還沒得授正式官職,但既已是翰林院之「候補」,其為文章能手自不待言。修纂族譜,自是少不得需要社會賢達名流來撰文弁首,於是羅良信便請近在眼前的蔣孟育來為其家族譜添光。除了蔣孟育,在明代還另有高克正(萬曆二十年進士,官至翰林院檢討)、馮可賓(天啟二年進士,官至太常寺少卿)、戴燿(隆慶二年進士,官至兩廣總督、加兵部尚書銜)、唐堯欽(隆慶五年進士,官至南京太僕寺卿)等四人共襄撰序,諸篇序文均見於《順德北門羅氏族譜》書首。而在介紹蔣孟育所撰的這篇序文之前,自當先對請其撰序之人有所瞭解。據清康熙二十六年刻本《順德縣志》卷之七〈人物.德業〉部份為羅良信所立傳,其生平大略如下:

    按:羅良信,字惇卓,順德縣大良堡人(筆者按:順德縣分為三堡,大良堡地幅包括縣城及周圍一帶)。羅良信於萬曆十年(西元1582)成舉人,本可再接再勵去考進士;但他顧念親老,為了早點入仕以俸祿養親,遂於萬曆十七年(西元1589),選官獲授定州(在河北省真定府)學正(未入流)。羅良信勸勵士子向學,不標舉學規之類的科條來訓人,只以己身為示範,並告誡學子們:「聖人教人文、行、忠、信,缺一不可。」其擔任定州學正,自諸生以及俊秀,多所造就。其後羅良信陞衛輝府(在河南)推官(正七品)。當地民風悍黠,官司紛紜。羅良信蒞任後,祥刑平反,獄無冤民,以其治績七度獲上級長官褒揚薦舉。之後羅良信調陞漳州府府同知(正五品),在任內却羨餘,發奸摘伏如神。在漳州府同知任上六年,其間有四年代理知府職務。當時漳州當地有地痞惡黨魚肉鄉里,先前歷任漳州官員都對之無可奈何。羅良信不畏強橫,以法誅其首惡,使餘黨屏息不敢蠢動。萬曆間朝廷派至各地的宦官搜括民財、虐燄薰赫,漳州亦不免於難。羅良信秉禮執義,面對宦官不卑不亢,竟能使仗著皇命作威作福的公公自漳州退去,漳州百姓賴以未受大害。但羅良信因遭父喪,必需辭官回鄉守制;在接到凶信後,羅良信立刻準備回鄉治喪,去時行李蕭然,哭泣到幾乎喪命。為感念其治績,漳州合郡士民為其建祠尸祝之。服滿父喪後,羅良信獲陞為雲南姚安軍民府知府(正四品。據清道光間所修《姚州志》卷二〈秩官〉部份載,羅良信於萬曆三十八至四十年間來任)。姚安府土地荒徼,俗少知書。羅良信到當地不久,便積極教民畊絍,給以牛種農具;尤其重視學校,設科啟迪,教以六經諸子之書,在地士子始知向學。雖已位臻知府,但羅良信廉潔自守,惟以俸緡自贍,未嘗一介取諸於民。之後羅良信因母喪而離任,臨去時百姓臥轍攀轅欲挽留者數以萬計,當地亦如漳州為之立祠奉祀。服喪完畢,羅良信又獲起用為廣西慶遠府知府。羅良信上任不久,便開始忙於修繕城池、建立社學、新學宮,凡可以保障百姓安全、振興學風之事,無不盡力去做。但羅良信最終竟以勞瘁過度,卒于任上。羅良信宦遊十餘載,品秩亦不低;但其家不張揚顯擺,門庭寂靜,過往者也不知是知府大人的家宅。

    ──以上關於羅良信的介紹,筆者基本是依清康熙二十六年刻本《順德縣志》中所立傳來敘述,但在此還有一些地方需要補充說明與辨正。首先,依康熙本《順德縣志》所記,羅良信所歷前幾個官職依序為:定州學正、衛輝府推官、漳州府同知,以及雲南姚安軍民府知府;不過這其中是有漏列了。因為清光緒十一年刻本《湖南通志》卷一百十八〈職官志九〉關於明代神宗朝的官員中,有「羅良信,順德人,永州府同知」這樣一條記載;羅良信還曾在湖南永州府擔任過同知。但羅良信到底是在來漳州府之前或之後曾在永州府任職的?筆者一時間還無法查個分明。而關於羅良信來漳州出任同知一事,康熙本《順德縣志》傳中是云其「轉佐漳郡」;但清光緒五年刊本《廣州府志》卷一百二十二為羅良信所立傳中,卻給記成了「轉彰德同知」。彰德府是在河南縣,這樣一來就把羅良信的任職地點改到千里之外了;這不消說,是光緒間《廣州府志》的修纂者沒搞清楚往昔方志羅良信傳中的「漳郡」是指何地,但又想說得更具體些,可是卻根本搞錯以致將羅良信給調到「彰德」去了。再者,康熙本《順德縣志》傳中稱羅良信離開漳州後,「合郡士民建祠肖貌尸祝之」;但筆者查閱了崇禎元年所刊《漳州府志》,其中並沒有關於羅良信的生祠記載。關於這一點,康熙本《順德縣志》傳中之言雖不正確,但也並非空穴來風──在《順德北門羅氏族譜》卷二十二〈贈言〉部份,收有兵部尚書戴燿所作〈郡貳守羅公德政碑〉,碑文中縷敘羅良信政績,直至他因父喪臨去之際:「漳之人聞公當去,食咄而寢咄,市唁而巷弔。欲共貌公以祠,而公執不許,則私為立石,謁不佞紀之」──當年漳州府百姓是真有要為羅良信立生祠的打算,但因其本人堅持不可,為尊重其意而未立祠;但還是找了地方顯宦來撰文立碑,一樣永久誌念。又:關於羅良信最後的官職,康熙本《順德縣志》傳中云其「尋補守慶遠」,字面上看該是成了慶遠府知府,但清光緒五年刊本《廣州府志》卷三十九〈選舉表八〉所記羅良信最終官職為「慶遠府同知」;此外民國十八年刻本《順德縣志》卷二〈建置略一〉所記該縣鄉賢祠崇祀之六十四人中,其牌位也是寫著「慶遠同知羅良信」。由於清代所修《慶遠府志》對於明時職官記載不全,筆者無法確定羅良信在慶遠府是擔任知府或僅是同知。不過,神宗朝到了中晚期時,由於神宗怠政、對出缺官員常久久不裁示遞補;以故羅良信有可能職位只是同知、但實際卻是代攝知府職權。要之,羅良信僅以一舉人起家,最終官至正五品的府同知,而且所至皆有善政,誠可謂賢良不虛矣。

    以下,筆者就依於《順德北門羅氏族譜》書首所見,將蔣孟育所撰這篇序文錄出;原書內序首並未加標題,筆者亦不代庖:

   

郡大夫羅公纂其家傳,而以序言屬不佞。不佞惟:昔司馬子長、班孟堅、沈休文氏撰國史,寓家牒焉;及歐陽永叔、蘇明允,咸自著譜敘,戒嚴切關世教。葢前代作者其名存,尚百十餘家,惟是數氏以文詞傳誦,於今臚然。不佞安能?然不可辭。夫族譜,原族也;本血脉、差代次、總合離,而一切綴諸祖,是其質也。表章人物、標舉冠冕、援引姻婭,是其華也。所為使顧念其先世、珍重其家聲者也。其族大、其源遠、其世核,其志燦然矣。使族流失單微,雖欲識其祖,文獻不足也。余故自甚傷之,常以為生而藉前人蔭,映美門戶,庇華良冑,幸而又嘉與族人維持豎立,守其昭穆,以奉宗子,使家法不墮,述作相仍。吾知其前人亦良幸。

羅氏,順德之大姓也。環北郭而居,長老至不能名其稚子。其食齒當縣什一、游校之士當其什二、縉紳當什三焉;美哉族也!葢伊始世為黃帝有熊氏,迨周封熊繹于楚,至梁相羅懷采食於豫,乃名郡焉。余嘗讀史,唐之衰,汴晉之爭也,有為梁中書令者,其子三節度於唐故懷州。懷州,豫分也。五代時,蕃鎮自帝王;顧宛蛇以土地事人,令其民不被兵革燹椓,唯羅令公於魏博、錢氏於吳越耳。厥德在人,殆所云無得而稱者。以余讀譜,輝之公偕其子務光公,自始興南雄珠璣里遷大良,值宋之紹興初。然務光公尤異人也,博施修真,通志邑志皆傳其仙去。邦人感德貌祀,至今猶尸祝焉。其遷於大良也,葢前見珠璣里後當徙為墟云。夫其前見珠璣之廢,安知不前見大良之興?伯陽之子孫為段干氏,周子晉為王氏,葛洪亦云仙人有後,信然。已而忠、倫、驥、韶、定五公者上書景帝,蠫順德為縣,俾其人土著邑居,屋通城市,不苦遠。繇屬無地,綿曠產,盜賊為害,功著于順德十餘世矣,此尤所以興也!今其族之子姓,罔敢尊異食、服輕便好狎;禮儀必古、規條甚設。凡居於其家鄉,無問少長,祭必赴驛,必與食榻數百甌、箸數千隻,以相班次而寄家法。余聞之大夫焉。茲譜牒來,益愳無以間先後,亟續成為一家之書。葢胚胎前光,而相與維持樹立之如此。繄是家乘,彬彬哉!質有其文矣!大夫門戶人身,蔚然雙美,為政尚平恕,大要欲弭訟而已,不矜擊斷也。逮當衝謖謖,欲迅其爭,榷使直以笑語抝折之,至令却車遜去,不更履境內。葢韜歛其劌於牧職下者,即覩公風裁意氣,當一循良吏耳哉!羅氏所為臚然,來世則靡所借於余詞矣。

 

──本篇部份詞語、典故,略釋於下:

昔司馬子長、班孟堅、沈休文氏撰國史,寓家牒焉:司馬子長,即司馬遷,字子長。《史記.三代世表》即是黃帝以迄周朝歷代帝王之家譜,此表開頭司馬遷有云:「余讀諜(牒)記,黃帝以來皆有年數。稽其曆譜諜終始五德之傳。」在〈太史公自序〉中又有云:「維三代尚矣,年紀不可考,蓋取之譜牒舊聞。」《史記.十二諸侯年表》開頭,司馬遷自述作此表之經過始於:「太史公讀春秋曆譜諜(牒)。」在〈太史公自序〉中又有云:「幽厲之後,周室衰微,諸侯專政,春秋有所不紀;而譜牒經略,五霸更盛衰,欲睹周世祖先後之意,作十二諸侯年表第二。」司馬遷著《史記》,書中不只一次說明自己利用了「譜牒」。班孟堅即班固,字孟堅,作《漢書》;沈休文即南北朝時之沈約,字休文,作《宋書》。班固、沈約既是修撰國史,內容廣涉當時要人之家系、親屬關係,自然也少不得要藉重各世族之「家牒」作參考工具書。

歐陽永叔、蘇明允,咸自著譜敘,戒嚴切關世教:歐陽永叔,即歐陽修,字永叔。在《歐陽文忠公集.外集》卷第二十一中,收錄了〈石本歐陽氏譜圖序〉、〈集本歐陽氏譜圖序〉,還有這兩種家譜之〈譜圖〉〈譜例〉,一整卷就是歐陽家的家譜。在〈集本歐陽氏譜圖序〉一文中,歐陽修有云:「某不幸幼孤,不得備聞祖考之遺德,然傳於其家者:以忠事君、以孝事親、以廉為吏、以學立身;吾先君諸父之所以行于其躬、教于其子弟者,獲承一二矣。」、「積善之家,必有餘慶……茍吾先君諸父之行于其躬、教于其子孫者,守而不失,其必有當之者矣。」歐陽修希望家族後輩們謹記先祖忠、孝、廉、學之遺德,而修譜便是其傳承家訓的憑藉。蘇明允,即蘇洵,字明允。蘇洵所著《嘉祐集》卷第十三中,包含了〈譜例〉、〈蘇氏族譜〉、〈族譜後錄上篇〉、〈族譜後錄下篇〉、〈大宗譜法〉、〈蘇氏族譜亭記〉等部份;不僅只於記載譜系,還有修譜之義例法則、相關文獻,可見其對修譜之重視。在〈蘇氏族譜〉一文的開頭部份,蘇洵還兩次寫道:「觀吾之譜者,孝弟(悌)之心可以油然而生矣!」可知蘇洵自作族譜,有其教化孝悌的寓寄在其中。  

長老至不能名其稚子:不能名,謂因人口數眾多,以致長輩們沒法一一記住喊得出後生小輩們的名字了。

其食齒當縣什一、游校之士當其什二、縉紳當什三焉:謂順德北門羅氏一族就佔該縣人口數十分之一、縣學生員數的十分之二、仕宦者人數的十分之三。

葢伊始世為黃帝有熊氏,迨周封熊繹于楚:據《順德北門羅氏族譜》卷之一中〈小引八則.世系源流紀〉部份所述,豫章羅氏的源頭是這樣的:「豫章羅氏者,其始黃帝有熊氏(小字註:姓公孫),再傳顓頊高陽氏(小字註:姓姬),皆有聖德,帝天下。顓帝之孫黎回,代司祝融。回之孫季連(小字註:姓芈氏)。連之裔鬻熊,佐周文王有功,成王(小字註:周)封其子熊繹于荊楚(小字註:今南直湖廣江西省),盡有江漢之地,都郢中(小字註:今荊州府,楚舊都,見存名曰郢城),厥後國于羅(小字註:采邑名)。」 

至梁相羅懷采食於豫,乃名郡焉:羅懷,據宋代鄭樵《通志》卷第二十六〈氏族略第二〉載:「羅氏,子爵,熊姓;一曰祝融之後,妘姓。初封宜城,徙枝江,為楚所滅。周末居長沙。漢有梁相羅懷。」明人羅虞臣所著《羅司勛集.文集卷八上》有〈家乘纂錄〉一文,其中「敘世篇第二」部份,有敘述羅氏由遷往長沙以迄羅懷為梁王相之間的動向:「……於是羅又去枝江,徙于長沙之湘陰。湘陰東北六十里有羅故城,其水曰羅汭,今楚人謂之汨羅江,故子孫從其國名為氏。其後卒併于楚,子孫失封,犇(奔)散於江漢之間;或在襄潭,或在豫章,然世肖無足徵也。其在襄潭,漢則有羅懷,為梁王相。」但此段文句所涉地理問題,筆者就疑惑不得解了:羅懷擔任的所謂「梁相」,不消說是梁王的輔佐。但據《漢書》卷二十八下〈地理志第八下.梁國〉部份所載,西漢時的梁國包括了八個縣:碭、甾、杼秋、蒙、已氏、虞、下邑、睢陽;其地約當後世河南東部一帶的商邱等縣。羅懷既為梁相,則其「采食(卿大夫獲封食邑)」之地,應該不出梁國之範圍。但蔣孟育此處(自是據羅氏族譜)云「采食於豫,乃名郡焉」;若說是「郡」,漢代是有「豫章郡」,但豫章郡約當於後世之江西省,其地甚大,且離梁國甚遠,總不可能叫羅懷去該地「采食」。漢代合於「豫」字的地名尚有豫州,但豫州下轄潁川郡、汝南郡、沛郡、魯國,乃至「梁國」都屬豫州之下;範圍一樣太大。羅懷「采食於豫」、到底其封地是在哪裡?筆者無從剖析。            

余嘗讀史,唐之衰,汴晉之爭也,有為梁中書令者,其子三節度於唐故懷州:汴晉之爭,汴謂汴州(河南開封),唐末藩鎮朱全忠(朱溫)所據。晉謂山西太原,為李克用所據。汴晉之爭的經過,先是朱全忠擊退李克用、建立後梁朝成為梁太祖,迫李克用退居河東;李克用之子李存勖即位後,方打敗了朱全忠,建立後唐,成為唐莊宗。「有為梁中書令者」一句,其中之「梁」即指朱全忠所建後梁。在後梁時官至中書令者即羅紹威,字端己,《新五代史.雜傳第二十七》部份有其傳。羅紹威之父羅弘信,原本僅是一牧監卒;在魏博鎮牙軍作亂殺死主帥後,眾牙將不知該推誰為主,羅弘信趁時自薦,獲眾牙將共立為留後。唐昭宗即位後,羅弘信被拜為節度使。嗣後羅弘信與朱全忠先戰後和,朱全忠為向河北擴張勢力,需避免魏博鎮撓其後,於是常卑辭厚幣與羅弘信相交、甚至事羅弘信如兄。羅弘信死後,羅紹威即其位,最終成為朱全忠的臣子,在後梁朝時累拜太師兼中書令,卒時年方三十四歲,贈尚書令,謚「貞壯」。此處蔣孟育云「其子三節度於唐故懷州」,恐怕是其所記有點誤差。據《新五代史》為羅紹威所立傳中記,他有三個兒子沒錯:長子羅廷規,娶了朱全忠的兩個女兒,安陽公主與金華公主;但羅廷規並沒有成為節度使,係官至司農卿而卒。羅紹威之次子羅周翰承襲其位,娶了梁末帝的女兒壽春公主,但後來被迫徙為宣義軍節度使,去世時年僅十四歲。三子羅周敬,在二哥死後代為宣義軍節度使,斯時年方十歲,也娶了梁末帝的女兒晉安公主。其後羅周敬於後唐莊宗時任金吾大將軍,明宗時改匡國軍節度使,罷為上將軍,卒於後晉天福二年(西元937),年方三十二。唐故懷州:據《舊唐書》卷三十九〈地理二.十道郡國二.河北道〉部份所載,唐代之懷州「舊領縣九:河內、武德、修武、獲嘉、武陟、溫、河陽、濟源、王屋。」其地域約當後世河南省鄭州的北部一帶。        

懷州,豫分也:此處所云,謂唐代之懷州,相當於漢代的豫所屬之「分野」。「分野」為舊時以天上星宿對應地上九州、諸國、地區之概念。但筆者前已言明:漢代羅懷為相之梁國,其地約當後世河南東部一帶的商邱等縣;而唐代的懷州,約當河南省鄭州的北部一帶。對應地域有別,「分野」恐怕亦不同。

五代時,蕃鎮自帝王;顧宛蛇以土地事人,令其民不被兵革燹椓,唯羅令公於魏博、錢氏於吳越耳:宛蛇,即委蛇(音同宜),謂柔順之貌;出《莊子.應帝王》中壺子之語:「吾與之虛而委蛇。」羅令公,即上文官至中書令之羅紹威。錢氏,指五代時於浙江建立吳越國之錢鏐,於後梁開平元年被封為吳越王;曾於錢塘江修海塘,並於太湖流域興修水利,有裨當地農業發展。因吳越國勢小力孤,先後臣服於後梁、後唐。吳越國傳至錢鏐之孫錢弘倧時,北宋建立,錢弘倧向北宋稱臣納款,後卒於宋太祖開寶年間(西元968~975),贈謚忠遜王。句謂:唐末五代時據地自雄之諸藩鎮,大抵都是在地盤上當土皇帝,只重視自身的榮華富貴;能放下身段甚至不惜自己降格稱臣納土、以保民為先者,只有魏博鎮的羅紹威與吳越國的錢氏。筆者按:蔣孟育於以上這幾句中述及五代間的羅弘信、羅紹威等人,且又曰:「懷州,豫分也」;似是要誘導人認為五代時的羅弘信一族,與漢代時曾為梁相且「采食於豫」的羅懷有傳承關係。不過,在《順德北門羅氏族譜》卷之一〈小引八則〉這一部份中,由羅家第十六代後裔羅良正所撰寫之〈世系源流紀〉裡,在述至「漢有羅懷,仕為梁王相,采食于豫」之後,接著是曰:「惠帝(漢)朝,羅球官大農令,自長沙遷豫章(郡名,漢置)。羅蒙仕蜀至廣漢太守。蒙子憲當晉武太始間守巴東有功,封西鄂侯,謚『烈』。羅含為桓溫參軍,徵拜尚書郎,致仕,才望籍于晉。羅企生仕殷仲堪,為諮議參軍,與弟遵生以忠孝著。故今羅氏出熊湘者(長沙府舊名熊湘,以熊繹曾都于此也)宗西鄂(筆者按:以西鄂侯羅憲為始祖。),出豫章者(豫章,今江西南昌吉安等府)宗參軍(筆者按:以諮議參軍羅企生為始祖。)。宋初,豫章之苗有官始興郡者,遂家于始興雄州沙水邨珠璣巷(江西舊有珠璣巷,故名。今屬廣東南雄府保昌縣),數傳至以達公者,生子諱輝之公……。」在羅良正所述自羅懷以迄羅輝之(被奉為順德北門羅氏的初代祖)之間的傳承,並沒有涉及羅弘信、羅紹威等人;諒蔣孟育是因「懷州,豫分也」,看似有地緣關係,才會把羅弘信等人寫進這篇序文裡了。一方面,諒也因羅弘信、羅紹威曾是一方之霸,一筆帶進來可以增添光采;往昔之族譜中,常有臚列舊時同姓的知名人士(但往往與自家祖上不見得有關係)之舉,不足為怪。         

    厥德在人,殆所云無得而稱者:殆,近、似之意。無得而稱,出《論語.泰伯篇》:「子曰:『泰伯其可謂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讓,民無得而稱焉。』」泰伯係周太王長子,因見少弟季歷賢能、季歷之子姬昌(後之周文王)生來又有聖瑞吉兆,將來能光大家門;於是讓出自己的繼承權,帶著次弟仲雍逃往荊蠻,斷髮紋身融入當地,後來兄弟倆建立了吳國。句謂:具備這種品德(為保民而稱臣事人)的人,大概就是像泰伯那樣的賢者,其德行之崇高,使百姓們無法形容。

    以余讀譜,輝之公偕其子務光公,自始興南雄珠璣里遷大良,值宋之紹興初:輝之公,即順德北門羅氏之初代祖。在《順德北門羅氏族譜》卷之二、由十二世孫羅瑜所撰〈始祖始興公家傳〉中載:「始祖諱輝之,宋始興郡南雄珠璣里人也。公生而有異質,與長子務光子皆精易學,輿圖、分野,靡不洞晰,尤善邵子數。是時珠璣大姓咸事豪奢,公恬淡自如。建炎丁未(西元1127)元旦,公推邵子數,前知珠璣里一紀後有徙患,遂遊南海,至鳳山之陽,喟然嘆曰:『山川融結,風土湻龐,何事商邱鹿門耶?』於是復如珠璣。至紹興四年甲寅(西元1134),攜家男婦童稚一十五人來居大良洲頭,卜宅卜居,且耕且鑿。有枕流漱石之風,無圭組軒冕之志;訓子孫誦讀於鳳山之麓,不干聞達。葢詹宋運式微而樹德以詒後昆也。迨紹興末,珠璣以匿妃事覺,其里盡徙,則公前知之騐云。」在羅瑜所作此傳之末,還附有一段標為蔣孟育所作贊語(部份與蔣孟育此序文字重複),內容如下:「太史氏蔣孟育曰:余讀豫章羅譜,厥初遷祖始興公諱輝之者,精易學、通冥數。其卜居大良也,葢前知珠璣里後必徙為墟云。夫其前知珠璣之廢,安知不前見大良之興?葛洪云仙人有後,信然已。《傳》曰:『見乎蓍龜,動乎四體: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筆者按:此段文句係引《中庸》,但中間省去「禍福將至」一句)。』公其至誠如神矣哉(「至誠如神」亦引《中庸》)!」

    ──關於此段文字中提及之「珠璣里」、以及羅輝之家傳中所言「珠璣以匿妃事覺,其里盡徙」之事,筆者於此稍加補充說明。在廣東珠江三角洲一帶的居民,早在明初永樂年間便有彼等先祖係來自南雄「珠璣巷」的說法。在清代屈大均所著《廣東新語》卷二〈地語〉部份「珠璣巷」條亦有云 :「吾廣故家望族,其先多從南雄珠璣巷來。蓋祥符(筆者按:舊縣名,明清時為開封府府治,於此指北宋都城。)有珠璣巷,宋南渡時,諸朝臣從駕入嶺,至止南雄,不忘枌榆所自,亦號其地為『珠璣巷』,如漢之新豐,以志故鄉之思也。」但是,根據近現代學者的搜羅彙整,「珠璣巷」一詞恐怕並不真是某個特定地點的稱謂,僅是個象徵名詞。譬如除珠江三角洲一帶的傳說之外,廣西的梧州、欽州等地,亦有居民族譜載其先祖來自「福建汀州府上杭縣珠璣巷」(或在他縣但名稱近似之「朱基巷」、「朱衣巷」等地)。青海東部河湟地區的漢族人中,也有流傳其祖先來自「南京珠璣巷(或「竹絲巷」、「珠市巷」等異名)」的說法(詳見信陽師範學院歷史文化學院副教授蘆敏所撰〈南雄珠璣巷移民傳說形成原因探析〉一文,載於《中州學刊》2018年第9期)。要之,所謂先祖始興之地,往往是久遠之後的族裔自己揣想追溯而來,其說聊備一格即可。至於「珠璣以匿妃事覺,其里盡徙」一事,在《宋史.姦臣四.賈似道傳》中,曾記載在宋度宗咸淳八年(西元1272)時,因祀景靈宮時天降大雨,賈似道本是要度宗待雨停乘輅往祀,但胡貴嬪之父(一說其兄)胡顯祖隨侍御前,卻對度宗謊稱賈似道已同意皇上乘輦還宮。度宗信之,便乘輦還宮,導致賈似道大怒;度宗不得已,將胡顯祖罷官,並「涕泣出貴嬪為尼」,賈似道總算才消氣。關於宋度宗時的「胡貴嬪」,正史上的記載就止於此,後來不知所終。但後來民間傳說卻編出一大段故事:稱「胡妃」被逐出宮後流落錢塘江畔,遇到來自廣東珠璣巷的商人黃貯萬,兩人結為夫妻後,回到珠璣巷。但多年後因其家僕對黃貯萬不滿,便去官府告發胡妃身分。朝廷因而詔令血洗珠璣巷,要捉拿胡妃治罪;胡妃為了不牽連鄰里而投井自盡,但珠璣巷四鄉居民仍是大批南遷避禍,導致當地有一段時間廢棄成墟、杳無人煙──其實,宋度宗咸淳八年時,去南宋滅亡之祥興二年(1279)也才七年;期間因元人南下,連朝廷都得跑路了,豈有閒工夫去管一個「逃妃」要躲到哪兒、和誰生活?所謂「珠璣以匿妃事覺,其里盡徙」,諒也只是民間傳說而已。

    然務光公尤異人也,博施修真,通志邑志皆傳其仙去:關於順德北門羅氏的二世祖羅寶珍,在清光緒五年刊本《廣州府志》卷一百四十有其傳曰:「羅寶珍,號務光子,順德大良人。生有異質,恬淡脫畧世網,善詩,精彈琴,尤精理數之學。既長,娶妻生子。忽出遊武夷,異人授以導引之術,歸而棄家,修煉于元真觀之紫霄圃,作詩有『吾今識破生死』語,後失所在,計其年已百五十又六矣。自斵一琴,名『震北雷』。宋末遊閩,居一寺,謂寺僧曰;『遺此琴,他日還我孫。』僧以為戲言,留為空門寶。越二百年,二十代孫黼,以明弘治間歷守興、代泉州。其子偶過廢寺,見琴,問之。僧述其故,遂取以歸。

    邦人感德貌祀,至今猶尸祝焉:關於羅寶珍,在《順德北門羅氏族譜》卷之二〈列傳〉部份中,有一篇〈仙翁家傳〉,作者署名「申時行  大學士」(筆者按:羅氏族譜中記此篇家傳係申時行所撰,但申時行所著《賜閒堂集》中,並無內容與羅氏族譜所載相同的這樣一篇文章;未知這是否係申時行之「佚文」?)。在這篇〈仙翁家傳〉中,除了與前引《廣州府志》所載傳記略同的記事外,還提到羅寶珍曾「歲饑賑粟,時疫濟藥,存活甚眾。鄉邦德之,肖像於觀,世尸祝焉。」

伯陽之子孫為段干氏,周子晉為王氏,葛洪亦云仙人有後,信然:伯陽,指老子。《史記.老莊申韓列傳》中載老子「姓李氏,名耳,字伯陽,謚曰聃。……老子之子名宗,宗為魏將,封於段干。」周子晉,即周靈王之太子晉,也就是《古詩十九首》中提到的「仙人王子喬」,被後世視為王姓之始祖。南北朝時任昉曾為王儉所著《王文憲集》作序文,其中即有云:「王氏之先,出自周王子晉。」(見《昭明文選》卷四十六)仙人有後,出東晉葛洪《神仙傳》卷二所載呂恭故事:呂恭,字文敬,少年時即好服食,帶著一奴一婢於太行山中採藥。途中遇見三人,其中一人自稱姓呂,字文起,與另兩人都是太清太和府仙人。呂文起見呂恭為了求長生辛苦採藥,念在同姓的份上,願傳他不死之方。呂恭大喜,隨同三仙採藥兩天後,呂文起便傳授給呂恭秘方一通,告訴他可以回家去;不過,在山中雖僅兩天,在人間就是兩百年了。呂恭回到自家,但房屋無存只餘空地;在附近找到往昔鄰居的子孫,才打聽到自己有個後世子孫呂習,住在城東北十里,也作了道士。呂恭前往認親,在呂習家住了一段時間,將不死之方傳授後便又雲遊去了。呂習當時年已八十,但服了神方之後去老還少;活到兩百歲之後,才離家入山而去。其家子孫則世世傳承仙藥,不復老死,皆得成仙。

    已而忠、倫、驥、韶、定五公者上書景帝,蠫順德為縣,俾其人土著邑居,屋通城市,不苦遠。繇屬無地,綿曠產,盜賊為害,功著于順德十餘世矣,此尤所以興也:此段敘述順德於明代中期建縣,係緣於羅氏一族之羅忠等五人上書之事,在清咸豐三年刻本《順德縣志》卷之三〈輿地畧.立縣緣起〉部份中有敘述:「正統(明英宗的第一個年號,西元1436~1449)末,閩浙盜起,粵則黃蕭養越獄,反攻廣州城,僭號署偽官。帝命都督董興、侍郎孟鑑、御史楊信民討之。踰年,殲於大洲頭,景泰(明代宗年號,西元1450~1456)之元也。三年(1452),巡撫侍郎揭稽言:『南海父老羅忠等上書,稱縣十一都、五百有二里,惟東涌、馬寧、西淋三都;東抵老鴉岡、西至仰船岡、北至五斗口、南至海。至縣踔遠,大海彌漫,民雕悍易為亂。願自為縣城大良以統治之。臣竊見往年賊起沖鶴,實東涌比伍(筆者按:《周禮.地官.族師》有「五家為比」、「五人為伍」之語;謂基層之百姓。)中,賴陛下神靈,已伏其辜。乞割三都及鼎安比近縣,調廣州右衛千戶所官軍置順德縣千戶守禦使。』制曰:『可。』。」關於羅忠,在咸豐三年刻本《順德縣志》卷之二十三〈列傳三.明二〉部份有其傳;不過,《順德北門羅氏族譜》中稱上書者係「忠、倫、驥、韶、定五公」,但《順德縣志》之羅忠傳裡則記與其共同上書者為「羅顯庸」、「羅顯韶」這兩位。關於羅忠等人建請建縣之上書,在縣志之羅忠傳以及《順德北門羅氏族譜》卷二十一中都有迻錄(族譜中標題為〈上侍郎揭稽立縣治書〉)。《順德縣志》之羅忠傳裡還有記載,當建縣之議經朝廷許可後,「析南海、新會(縣名)地立治建城、設官如制。凡城池、署廟、祠梁,皆忠等協力捐辦。自是民得安袵席,忠等之力也。」其後到了明憲宗成化元年,廣西大藤峽瑤族作亂,官軍往征需餉;羅忠不避艱阻,運粟三百石至前線,因而獲授承事郎官銜。要之,順德之所以能建縣,與羅氏族人領銜上書且出錢出力密不可分;其家急公好義之舉歷歷可數,能成為順德地方之望族,由來有自。

今其族之子姓,罔敢尊異食、服輕便好狎:子姓,謂眾子孫。異食,謂肉類等珍饈。《孔子家語》卷一〈相魯第一〉:「孔子初仕為中都宰,制為養生送死之節,長幼異食。」王肅注曰:「如禮,年五十,異食也。」又,《孟子.梁惠王上》有「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之語。古代蓄養食用動物產量有限,年長者方可食肉類等美食。服,穿、用。輕便,謂絲帛紗等輕質布料所製衣物。好狎,指聲色逸樂之事。句謂:順德羅氏家教嚴格,族中年輕一輩都不敢逾越身分去追求物慾享受。

葢胚胎前光,而相與維持樹立之如此:胚胎前光,出韓愈〈唐故清河郡公房公墓碣銘〉之句:「公胚胎前光。」懷孕一月為胚,三月為胎。前光,謂前人之光、家蔭。維持樹立,保持不墜之謂。出明人王直(永樂二年進士,官至吏部尚書)所撰〈題蕭氏族譜後〉之語:「……夫故家大族所以能久而不墜者,非貲貨之殷阜、材力之雄高可以致之;其所以樹立而維持之者,有道也。」

大夫門戶人身,蔚然雙美,為政尚平恕,大要欲弭訟而已,不矜擊斷也:門戶,謂出身之家族。人身,個人所稟賦的各方面條件。典出南北朝時,王猛之六世孫王昕曾於北齊文宣帝(高洋)朝中官拜七兵尚書,但後來文宣帝認為王昕個性疏誕,不是濟世之才,曾罵王昕是「好門戶,惡人身!」擊斷,謂處事手段剛硬不留餘地。句謂:羅良信之出身背景與本人條件皆優良,其治事理政以平緩寬大為尚,大抵在止訟息爭,而非以果斷裁決來自矜其能。

逮當衝謖謖,欲迅其爭,榷使直以笑語抝折之,至令却車遜去,不更履境內:此段文句有些難解,似有闕文或字詞順序錯亂以致;筆者還是姑就所見儘力闡解之。當衝,地當衝要之謂;在此當指羅良信曾任同知的漳州府,是位於福建南部的交通要地。謖謖,《辭海》釋為「峻挺貌」,引《世說新語.賞譽篇》之文:「世目李元禮『謖謖如勁松下風』。」不過,筆者揣測「謖謖」在此應當是另一個意思。《史記.三王世家》文末所載〈廣陵王策〉中,有「毋邇宵人」一語;鄒誕生《史記音義》註曰:「宵音謖,謖亦小人也。」謖謖,在此可能係指姦宄宵小之輩。榷使,指朝廷派至地方徵物徵稅之宦官。前引康熙本《順德縣志》所載羅良信傳記中,有記載他在漳州府任同知期間,「時中貴虐燄薰赫,(羅良)信秉禮執義,不靡不亢,能使中貴(宦官)歛迹,漳民賴之。」此段文句中「直以笑語抝折之」,應是謂羅良信面對奉皇命而來、咄咄逼人之宦官,並不與其硬槓,而是在似談笑間給其軟釘子碰,使對方知難而退、自己也不會被罩上「違抗皇命」的大帽子。筆者之所以認為此段中的「謖謖」可能係指姦宄宵小之輩,因《順德縣志》所載羅良信傳記在提到「中貴」蒞境之前,有這麼一段話:「郡中有惡黨,官于漳者莫能窮治。信以法誅其首惡,餘黨屏息。」──要之,彙整起來說:此段文句當是敘述遭羅良信治罪的惡黨殘餘、「謖謖」們,趁著「榷使」、「中貴」來漳之際,欲挑起事端(欲迅其爭),讓羅良信去「接子彈」;但羅良信不上這個當,輕輕鬆鬆便將「虐燄薰赫」的宦官給打發走了,且使彼等不再入境。不消說,漳州當地「惡黨」的殘餘見到這樣的結果,也只得繼續「屏息」、不敢再生事端了。  

葢韜歛其劌於牧職下者,即覩公風裁意氣,當一循良吏耳哉:蓋,發語詞。韜歛,韜光、收斂鋒芒之意。劌,以芒刃傷物之意。風裁,謂剛正不阿的品格。意氣,謂意態與氣概。句謂:由羅良信以同知代攝知府職位行事期間的作為,可知他是因位居知府(牧職)之下而收斂鋒芒未得機會完全表現;然一旦讓他當家作主,就可看出他的品格氣概等等,都堪稱是位有風骨才力的好官。

羅氏所為臚然,來世則靡所借於余詞矣:蔣孟育謂順德羅氏諸賢良表現已昭著於世間,後代之人實不需藉他此篇序文來瞭解這個家族


──介紹過蔣孟育為順德北門羅氏之族譜所寫的這篇序文之後,於下筆者要來談的是:關於蔣孟育之「得謚」一事。在明代金門曾有四位前賢獲朝廷賜謚的美談,林焜熿於《浯洲見聞錄》中即有述及:除了「桐城四徵(筆者按:這似是一本書名,但作者是誰仍是個謎。)」中提到蔡復一得謚「清憲」之外,還有蔣孟育謚「文介」、張廷拱謚「襄靖」,以及林釬謚「文穆」(見《金門志》卷十六〈舊事志.叢談〉)。四人之中,蔡復一最早得謚,在《明熹宗實錄》天啟五年十一月廿九日即有載:當監軍御史傅宗龍將蔡復一病卒的消息報告至朝廷後,朝廷給予蔡復一「祭葬,贈兵部尚書,錄一子國子生,謚『清憲』」之卹典。第二位得諡者林釬,雖然《崇禎實錄》於九年六月初二日僅簡單記曰「大學士林釬卒」,沒記載賜謚,其他編年體史籍如《國榷》等,也查不到朝廷是在何時給林釬易名「文穆」。不過,現今在大陸漳州市龍文區藍田鎮西坑村,有林釬卒後獲賜建造之「中正和平坊」,其石匾上有記係於「大明崇禎歲次丙子(九年)孟冬穀旦立」,以及係「為萬曆丙辰科殿試第一甲第三名……贈禮部尚書謚文穆林釬立」;可知林釬亦是在其去世的當年即獲賜謚。至於張廷拱,他之獲謚與其去世的時間就相隔較久:在《史語所藏鈔本崇禎長編》崇禎五年十二月十七日有記:「大同巡撫張廷拱病卒。」;《國榷》崇禎九年十月甲午(廿三)日,則有記張廷拱獲「贈都察院右副都御史」,但都還沒有賜謚的記載。近代史學家錢海岳先生之《南明史》卷七〈志第二.禮〉部份關於「賜謚蔭祭葬」的記載,有述及張廷拱是遲至紹宗(即唐王、隆武帝)時才獲謚;惟《南明史》書中僅是於彙記獲謚蔭諸臣時簡單提到一句「張廷拱襄靖」,但並未詳述該項記載所引用之史料,也沒有記賜謚的日期。而關於蔣孟育,由他去世直到獲賜謚號的間隔時間,比之張廷拱就更久了。據《明熹宗實錄》所記,蔣孟育卒於泰昌元年(1620十二月廿五日(筆者按:泰昌係明光宗年號。神宗卒於萬曆四十八年七月廿一日,由光宗即位,改元「泰昌」;但光宗僅當了一個月皇帝便死,由熹宗即位。惟「泰昌」年號仍是用到當年年底,次年方改元「天啟」);至天啟元年閏二月廿二日,朝廷曾「贈原任南京吏部右侍郎蔣孟育南京吏部尚書」,但還沒有賜予謚號。同樣是在錢海岳先生《南明史》卷七〈志第二.禮〉關於「賜謚蔭祭葬」的記載中,有提到是在隆武帝時期「贈蔣孟育吏部尚書,謚『文介』」、但也沒有賜謚的日期。而在專記隆武帝時期史事之《思文大紀》一書卷六、隆武二年(1646)四月間,出現了如下的這樣一條記錄:                        

 

給已故吏部右侍郎蔣孟育新銜誥命,廕一子入監讀書。又謂其「愨善好學,終始如一」,謚為「文介」。孟育,龍溪人,萬曆己丑進士,久歷翰苑,所著有《恬菴集》三卷。   

 

    ──由《思文大紀》中可見:蔣孟育自去世到獲賜謚,足足過了二十多年之久。有一點很令人好奇的是:為何隆武帝會想到要賜予蔣孟育「謚號」?由《思文大紀》中的「又謂其」云云來看,隆武帝是對蔣孟育其人的德行、學問有所了解,才會稱許他「愨善好學,終始如一」,並因此特賜他「謚號」這項殊榮。但隆武帝是怎麼會對蔣孟育有所了解的?他曾和蔣孟育有過接觸嗎?

    按:根據《小腆紀傳》卷第三〈紀第三.隆武〉部份開頭所述,隆武帝朱聿鍵係明太祖之九世孫;初代的唐王朱桱,是明太祖的第二十三子,被封於河南南陽。朱聿鍵的祖父為端王朱碩熿、其父朱器墭則是唐王府世子;但朱碩熿為嬖妾所惑,想要改立庶出子為繼承人,於是將世子朱器墭囚禁於王府中的承奉司,朱聿鍵亦與父親同遭囚禁(關於朱聿鍵開始遭囚禁的年齡,《小腆紀傳》於此是稱「王時年十二歲」;但《小腆紀年》一書卷第七,則於註文中稱黃宗羲《行朝錄》與錢澄之《所知錄》二書,都記載朱聿鍵是從三歲開始便遭囚)。在早年被禁錮的歲月中,朱聿鍵陪著父親讀書,能識大義,處患難而意氣不挫;在王府中一直被囚禁到長成了廿八歲的青年,祖父朱碩熿都還沒為他向朝廷「請名」。而被囚禁的朱器墭此時遭自己的弟弟毒殺,朱碩熿卻打算掩蓋此事,但這件案子還是被分守道陳奇瑜、以及南陽府知府王之桂知悉;陳、王不欲造成騷動,只以此告誡朱碩熿該給朱聿鍵回復其應有的身分地位,否則就要向朝廷揭露王府的醜聞。朱碩熿因而恐懼,這才為朱聿鍵向朝廷「請名」,並將他立為「世孫」。到了崇禎五年時,朱碩熿去世,朱聿鍵嗣位成為唐王,這時他是三十一歲。由其嗣位時的年齡倒推回去,隆武帝朱聿鍵生於萬曆三十年(1602),與蔣孟育的生存時期是有重疊。但就如前述:朱聿鍵自小就被囚禁在唐王府的承奉司中,行動不得自由。而依據大陸的于莉莉博士所撰〈龍溪蔣孟育年表〉(載於大陸「漳州師範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1期)中所列,蔣孟育於萬曆三十一年春入朝獲授官為翰林院檢討後,於萬曆三十三年曾奉使前往武漢冊封楚藩,事畢後曾回到龍溪;萬曆三十四年秋季則被派往浙江主持鄉試;萬曆三十八年則曾奉使冊封益藩(筆者按:在江西省建昌府),事畢後又得假回龍溪,至萬曆三十九年春天方北上回朝。萬曆三十九年冬季蔣孟育被擢為南京國子監祭酒,但他又先是回龍溪一趟,到萬曆四十年才去南京上任。萬曆四十二年蔣孟育改官南京吏部侍郎,四十五年改官南京戶部右侍郎,後於萬曆四十七年十月二十八日卒於龍溪里第……。由蔣孟育的行止觀之,他只有在萬曆三十三年曾奉使前往武漢冊封楚藩時,有可能經過河南南陽的唐王府──但這時的朱聿鍵也才只是個四歲小兒(古代出生即可算一歲),姑不論他在萬曆三十三年時是否已遭囚禁,就算能見到蔣孟育,也不可能在成年後還對其有什麼印象(況且蔣孟育的使命是前往武漢的楚藩;途中即便有經過其他藩王府第,應也不便無端造訪,否則恐遭誹語物議)。由蔣孟育與隆武帝的生平來看,兩人應該從不曾晤面:那到底隆武帝是怎會知道蔣孟育此人「愨善好學,終始如一」,並因此在給予「新銜誥命,廕一子入監讀書」之外,還特賜他「謚號」……?究其緣由,應該是有某位能在隆武帝面前說得上話的人物,曾對其稱許過蔣孟育的德行學問,隆武帝才會知道蔣孟育此人堪獲賜謚。雖然,筆者沒有直接的史料文獻可為證據;不過以曾與蔣孟育有所接觸、且又在隆武帝時期獲重視重用這兩點觀之,筆者認為:此人應是黃道周。

    說起黃道周,因其大名鼎鼎、生平資料易於檢得,在此筆者就不多叨敘了。關於蔣孟育與黃道周曾有晤面之事,舊時文獻中記載不多:在蔣孟育所著《恬菴遺稿》中,沒有寫給黃道周的尺牘或詩作之類;同樣的,在收輯黃道周各類詩文的《黃漳浦集》中,也沒有寫給蔣孟育的文字。至於黃道周的弟子洪思所撰《黃子年譜》,於黃道周二十三歲、萬曆三十五年之末的記載中則有這麼一段話:「子(黃道周)講《易》於漳上,居無何,蘭水(龍溪縣之別稱)之人,或以為黃子達者。少宰蔣公,始見子而問《易》,子與之略談『大畜』而別。於是蘭水之人聞之,往而問《易》焉。」──但洪思所撰的這份年譜中有個問題:在萬曆三十五年之後緊接著就是萬曆三十七年,卻沒有標出萬曆三十六年的記事。洪思為其敬若神明的師尊撰寫年譜,照理說不應該會出這樣的疏漏才是;這樣看來,可能洪思是因對黃道周二十三、二十四歲那兩年經歷的諸事先後順序瞭解不夠清楚,無法明確區法哪些事發生在萬曆三十五年、哪些事是在萬曆三十六年,因此只能繫於萬曆三十五年之下,之後便接到萬曆三十七年了。而在洪思之外,尚有黃道周的另一位弟子莊起儔為其撰寫了《漳浦黃先生年譜》。在莊起儔所撰的黃道周年譜卷上,有分列出黃道周在萬曆三十六年時的行事,並把洪思所記「子講《易》於漳上……往而問《易》焉」這一段話,列在萬曆三十六年的記事之末。要之,在洪思與莊起儔所撰的黃道周年譜中,都僅是簡單述及在其青年時代,曾與一位「少宰蔣公」見過面、對方並曾詢問過黃道周關於《易經》的問題;但洪、莊兩人所撰年譜中,都沒有稍註明一下這位「少宰蔣公」究竟是誰?若沒有其他載記可為確證,今人大概就僅能以時間、地緣上的關係,去推斷這位「少宰蔣公」即是蔣孟育。對於自己青年時代的這段緣遇往事,黃道周後來在與弟子們講學之時,曾經說出了詳情;而引出黃道周敘起舊事之人,便是蔣孟育的次子蔣昇(字仲旭)。黃道周述說自己與蔣孟育晤面對話的經過,見於黃道周與其弟子們的講學記錄《榕檀問業》一書卷四。  

    關於《榕檀問業》一書,《四庫全書提要》中云:「《榕檀問業》十八卷,明黃道周撰……此編乃其家居時講學之語。考道周自崇禎壬申(五年,西元1632)削籍歸石養山守墓,是年講學於浦(漳浦縣)之北山。越二年甲戌(七年,西元1634)夏始入郡,就芝山之正學堂為講舍,至乙亥(八年,西元1635)冬以原官召用始罷。故此書起甲戌五月至乙亥仲冬者凡十六卷……。」在《榕檀問業》一書卷四開頭,黃道周記該卷所載對談發生在:「甲戌八月朔二日乙卯,為秋仲正會之期。某(黃道周自稱)又以省家入郡,於時在會者五十三人。」以下便是當天與會諸人論學說經的記錄。在《榕檀問業》卷四中,記載蔣孟育的次子蔣昇發言之前,還有一位與會的「施非昃」先對黃道周提出問題,黃道周答之;蔣昇的提問是因「施非昃」與黃道周間的問答而來。但因無關本文主旨,筆者就姑將「施非昃」與黃道周之間的問答略去不錄;黃道周對蔣昇說起與蔣孟育見面的經過,在《榕檀問業》卷四中是如此記載的:

    

  ……蔣仲旭因問:「精氣為物,游魂為變,自《易》與《中庸》説出,何妨發揮?」某云:「此事實是難知。《易》與《中庸》,偶然逗漏,某則未解。」仲旭再問,某云:「記某少時初到郡中,在張汰沃齋頭,尊公先輩以册使抵家,一日過訪,便問『山下有天,取象大畜』如何講論?某時空疎,但以臆對云:『山下有天,想是空洞,如乾與咸合成谷,以此興得寳藏應出。神聲如是實物,亦生成一物,不來把前言往行藏在何處。』先輩亦謂有理。及後歸家,見輔嗣舊説云:「天降時雨,山川出雲,此便是『大畜』之象。」為此慙懊,至於纍日。今見人講論,輙想此語;見有學問處,便想此事。如精氣自是山川,游魂自是雲雨;山川不變,雲雨時興。人與鬼神同是一物,夢寐云為同是一變。遡他原頭精游之際,學識同歸。若條段看去,精氣亦貫得游魂也。《易》説尺蠖龍蛇,同是精義,莫於此處分人分鬼看。曹公説:『鬼神聽人,猶人聽鳥』;只此兩語,十倍分明。

 

   ──黃道周與蔣昇的這段對話,其中多涉《易經》經文而不易理解;這其間詞語文句需加詮釋處,筆者就置於本文之末,先來說明黃道周自述與蔣孟育見面的經過。關於見面的地點,黃道周云是他「初到郡中,在張汰沃齋頭」。黃道周是漳州府漳浦縣銅山(東山島)人,此「郡」即謂漳州府府治所在的龍溪縣(其縣治設在府城內,沒有獨立的縣城)。「張汰沃」即張燮,字紹和,號汰沃,龍溪人,著有《東西洋考》、《群玉樓集》。張燮是蔣孟育的好友,自謂與蔣孟育「為文章德誼之交者三十年」;在蔣孟育卒後,張燮努力為其搜輯遺文,加上蔣孟育自家所存者,方能有《恬菴遺稿》一書。據莊起儔《漳浦黃先生年譜》所記,在萬曆三十六年、黃道周二十四歲那年,黃道周原本是住在一位「盧司徒」家中(筆者按:以時間、官職與姓氏覈之,此人應即是漳浦人盧維禎,官至戶部左侍郎,斯時已致仕里居;現今金門歷史民俗博物館中所藏「贈鎮國將軍」陳樾夫婦的墓誌銘,就是盧維禎所撰寫的)。但盧司徒太過禮遇黃道周,其家僕人跟前跟後隨時聽候差遣,反而使黃道周頗不自在。這時張燮剛好來到漳浦縣,與黃道周相談十分投契,回龍溪後便請高克正(萬曆二十年進士,官至翰林院檢討)寫信邀黃道周來作客。黃道周忻慕張燮已有舉人資格卻不慕仕進的人品,又聞其家藏書頗富,便應邀前往,在張燮的霏雲居中用功讀書。這時蔣孟育在完成封藩的使命後得假返鄉,來訪張燮,便與黃道周見到面。蔣孟育當是已由張燮處聽聞黃道周雖年輕但學問不錯,便以《易經》中的「大畜」卦象來考問他:「大畜」卦由在上的「艮(山)」與在下之「乾(天)」組成,其理何在?當時年輕的黃道周雖說勤學,但學問還「空疎」、不夠紮實;面對前輩的提問,便大著膽子「臆對」、自己想了一套話來回應。蔣孟育聽了之後,「亦謂有理」。但後來黃道周回到自家時,再去翻書,見了前人的解說,才發現自己當時回應蔣孟育的答語根本是錯誤的。

    其實,以蔣孟育之學力、豈有不知所謂「輔嗣舊説」的道理?但當下他或許是不想挫了黃道周的自信、或許是要鼓勵年輕人就該有自己的想法見解、但也或許是一個賭注──孟子曾有云:「教亦多術矣。予不屑之教誨也者,是亦教誨之而已矣。」蔣孟育對黃道周應非「不屑」,但其僅以「亦謂有理」應之,或許是想觀察黃道周是不是個真正的人才:若其器淺易盈、純係斗筲之人,那麽指點他也沒什麽意義,只是白費力氣;若黃道周能反躬自省,則事後必會再去思考答案,並且謹記這次的教訓──黃道周因蔣孟育的一問而身價頓高、「蘭水之人聞之,往而問《易》焉」;但其後了解到自己的錯誤,遂為當時的空疎臆對而慚懊不已、終身引以為誡。比起當下的糾正潑冷水,蔣孟育近於不置可否的態度,反更使黃道周受益。

    在蔣昇向黃道周問學之時,去蔣孟育與黃道周晤面已隔二十多年,而黃道周對當時的經過猶然銘記在心;或許當時蔣孟育在對談時的表情、語氣,曾給了黃道周一些暗示,這才促使他去發現了自己的錯誤。對於一度「親炙」所了解到的蔣孟育之學問、人品,黃道周可說是終身不忘;不消說,也會思量對於這位已逝的前輩,能有什麼方式來報答他──在崇禎與弘光帝敗亡後,黃道周受隆武帝重用,成為武英殿大學士兼吏、兵兩部尚書;在位極人臣之際,黃道周自是屢獲隆武帝召對。筆者揣測:黃道周當是趁隆武帝諮商國是之餘,極力稱美蔣孟育之「愨善好學,終始如一」、希望皇上能恩允賜與其榮典。對於所倚重大臣的這點願望,隆武帝應是有記在心裡。其後隆武元年九月間,黃道周僅以數千的微弱兵力出擊抗清,於年底兵敗被俘;次年三月五日慷慨就義。在黃道周殉國次月,隆武帝即下詔「給已故吏部右侍郎蔣孟育新銜誥命,廕一子入監讀書。又謂其『愨善好學,終始如一』,謚為『文介』。」由時間上的銜接,可想見隆武帝應是在慟聞黃道周殞身之後,想起他生前曾表達過的心願,便以此償其所望、告慰一代忠臣在天之靈。

 

    ──前引《榕檀問業》卷四文句中部份詞語、出典,略釋於下:

  精氣為物,游魂為變,自《易》與《中庸》説出:精氣為物,游魂為變,語出《周易.繫辭上》經文:「易與天地準,故能彌綸天地之道。仰以觀於天文,俯以察於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終,故知死生之說。精氣為物,游魂為變,是故知鬼神之情狀。」至於在《中庸》中,則有引孔子所云:「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視之而弗見,聽之而弗聞,體物而不可遺」等句。清代李塨所撰《中庸傳注》,對於此段孔子之語便有註云:「《易》曰『精氣為物』,言神也;『游魂為變』,言鬼也。」蔣昇提問,請黃道周在「精氣為物,游魂為變」這上面發揮闡釋一番,但黃道周一開始只答曰:「此事實是難知。《易》與《中庸》,偶然逗漏,某則未解。」。經蔣昇再問,黃道周才說出下面一段話來。

  記某少時初到郡中,在張汰沃齋頭,尊公先輩以册使抵家:尊公先輩,謂蔣孟育。據大陸《漳州師範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3年第1期載于莉莉(時為福建師範大學博士生)所編〈龍溪蔣孟育年表〉,蔣孟育曾於萬曆三十三年冊封楚藩、三十八年冊封益藩,而在完成這兩次冊封使命後都曾獲假歸鄉。黃道周所云「少時初到郡中」、於張爕家碰到蔣孟育這件事,在黃道周弟子洪思所撰《黃子年譜》中,萬曆三十五年之末、三十七年之前有記曰:「子(黃道周)講《易》於漳上,居無何,蘭水(龍溪縣之別稱)之人,或以為黃子達者。少宰蔣公,始見子而問《易》,子與之略談『大畜』而別。於是蘭水之人聞之,往而問《易》焉。」而在洪思之外,尚有莊起儔所撰、清代陳壽祺校之《漳浦黃先生年譜》;在莊起儔編的年譜中,有分列出黃道周在萬曆三十六年時的行事,並把洪思所記「子講《易》於漳上……往而問《易》焉」這一段話,列在萬曆三十六年的記事之末──不過,若是與于莉莉博士的〈龍溪蔣孟育年表〉核對,則洪思、莊起儔都錯了:按照黃道周自言,他在張爕家碰到蔣孟育時,蔣孟育是「以册使抵家」;而于莉莉博士的〈龍溪蔣孟育年表〉明白列出,蔣孟育是在萬曆三十八年時「冊封江藩。竣事,復歸里……十、十一月間,回漳州,過張爕園。」黃道周在張爕家碰到蔣孟育,應該是近萬曆三十八年末之時的事了--關於洪思、莊起儔所編年譜中,記黃道周於萬曆三十五或三十六年在張燮家與蔣孟育相見之事,由張燮所編訂之蔣孟育著作中可知不確:在《恬菴遺稿》卷之二十四〈尺牘〉開頭有註:「丁未至戊申夏長安札」、卷之二十五開頭則註:「戊申秋至己酉長安札」。由這兩條註文,可知蔣孟育由萬曆三十五年(丁未)至三十六年(戊申)夏、三十六年(戊申)秋至三十七年(己酉)這兩段時間,他人是在京城(長安);自然不可能於萬曆三十五或三十六年間在漳州與黃道周晤面。

  一日過訪,便問『山下有天,取象大畜』如何講論:蔣孟育來訪張爕,適逢黃道周在張家讀書,便以問題考其學問。據前引洪思所撰《黃子年譜》中的記載,因為蔣孟育的這一問,龍溪一帶的人遂認為黃道周是《易經》的專家、紛紛跑去向他請教。

    輔嗣舊説云:輔嗣,即三國時魏人王弼,字輔嗣,曾為《周易》、《老子》作注。惟筆者查《周易經翼通解》(華聯出版社民國六十三年出版,日人星野恆撰),「大畜」卦部份之王弼注文中,並沒有黃道周所云「天降時雨,山川出雲,此便是『大畜』之象」等句。不知是黃道周所見王弼注本確有其所引文句、亦或是黃道周將別人的註解記成是王弼寫的?

  天降時雨,山川出雲:此語實出《禮記.孔子閒居》:「清明在躬,志氣如神。耆欲將至,有開必先。天降時雨,山川出雲。」

  為此慙懊,至於纍日。今見人講論,輙想此語;見有學問處,便想此事:黃道周為了此次回答蔣孟育時出於臆揣之事,一直耿耿於懷;日後常會回想此事,來警惕自己。

  《易》説尺蠖龍蛇:此指《周易.繫辭下》經文:「尺蠖之屈,以求信(伸)也。龍蛇之蟄(伏),以存身也。精義入神,以致用也。利用安身,以崇德也。」

  曹公説:『鬼神聽人,猶人聽鳥』;只此兩語,十倍分明:曹公,按《明儒學案》卷五十六關於黃道周之部份,亦有與此段相同之語;但在《明儒學案》中「曹公」作「曹秋水」。此「曹秋水」,在莊起儔所撰《漳浦黃先生年譜》卷一、崇禎七年黃道周五十歲那年有記:「秋水曹公(小字註:諱惟才)以莆李攝府篆,敦請先生發皇聖學」。「莆」即莆田縣、興化府府治所在,亦是興化府之代稱。「李」同理,指府之推官。曹惟才原本是在興化府當推官,當時適逢漳州府知府、推官都出缺,曹惟才便被調到漳州來當代理知府。蔡獻臣還曾為曹惟才寫了〈署漳郡曹秋水節推公壽序〉一文(見《清白堂稿》卷六)。

 

──本篇完

金門藝文拾零.貳拾壹──關於陳睿思.之二

 

金門藝文拾零.貳拾壹──關於陳睿思.之二

羅元信 

    兩年多之前,筆者曾撰〈金門藝文拾零.拾柒──關於陳睿思〉一文,對於陳睿思的相關文獻作了一次彙集:除《浯陽陳氏族譜》有載者姑不錄,筆者由康熙本《同安縣志》中檢得陳睿思所作〈重脩文廟記〉、以及民國本《同安縣志》錄陳睿思多篇詩作;另外還由其友朋儲方慶、丁煒、陸葇等人的著作中,找到他們為陳睿思所作或相關的詩篇、記事等等,且陸葇的書中還錄有陳睿思的一篇長詩。當時筆者以為已將能檢見者都迻錄介紹完竣,卻還是有個「燈下黑」──2011年大陸何丙仲、吳鶴立所編纂之《廈門墓志銘匯粹》一書中,就收有陳睿思所撰〈清.王貴良夫妻合葬墓志銘〉(據《廈門墓志銘匯粹》一書所予標題)這篇文章;筆者四處尋覓之餘,卻把案頭早有的這篇遺珠給忘了,於今補上。另外,筆者還由舊時民間出版品以及宮廷中抄存的文獻中,檢得兩處關於陳睿思的載記。以下一一介紹之。

    關於陳睿思撰文的這份墓誌銘之來由,《廈門墓志銘匯粹》在其文末有云:「該墓志銘出土時間、地點不詳。黑色頁岩質,高73厘米,寬44厘米,厚3厘米,楷書陰刻。據介紹出土時部分字迹已有殘損,現為民間收藏。」就連該墓原本的位置都已不明。不過由墓誌中「得吉壤于同安安人(仁)里十一都□井□鄉之原」一語觀之,該墓原應是在舊時同安縣的西南方一帶、現今廈門市集美區的範圍內。至於墓中人王朝祿(「貴良」為其號)與張孺人夫婦,就筆者所知見,舊時泉州、同安地區方志中並無立傳。王朝祿夫婦二人,本僅是平民,本身生平原無甚可道之事;不過他們二位的女兒所嫁的夫婿便是靖海侯施琅,其顯赫不消多言。王朝祿的三個兒子以及孫輩,娶嫁的對象也多是官宦或士人門第的後裔。雖然王朝祿直到卒後十餘年都還是「待贈」的身分,生前不曾膺任什麼職位、卒後也沒冠上何等榮銜,但他在世時應是相當風光過一陣,畢竟他可是「侯爺」的丈人。據墓誌中所述,王朝祿是與施琅之父施大宣有交誼,因欣賞施琅而在其尚未出頭之前便將女兒嫁予他,也算得有眼力了。在為王朝祿營葬之時,由於其次子王寀與陳睿思交上朋友,陳睿思又是有進士頭銜、在「中央」任職的頭面人物,故王朝祿的諸孫王世祚等人「持狀走數千里」,相請陳睿思為其撰寫墓誌銘。以下筆者便依《廈門墓志銘匯粹》一書所錄將此墓誌銘抄出,再將其中人名、詞語典故等略作註釋,如下:

 

清.王貴良夫妻合葬墓志銘 

      皇清待贈貴良王公暨元配勤懿張孺人合葬墓志(篆書銘額)  

      □□□□□□□□□元配勤懿張孺人合葬墓志銘(楷書銘題)

      □□□□□□□□□□□□□□□□姻家侄陳睿思頓首拜撰文

      鄉進士、署泉州府同安縣儒學教諭事、年家□侄劉驥良頓首拜篆額

      鄉進士、署建寧府建安縣儒學教諭事、年姻家弟施德馨頓首拜書丹

    余家居數載,得交則方王君,每晨夕□□聆其言論,殷殷以二尊人未獲窀穸為慮,孝思可掬,因熟其家世歷有隱德。未幾,則方君辭世。其胞姊乃靖海將軍侯誥封一品夫人也。將軍同夫人深為痛悼,遂舉數百金所購之佳域為岳翁岳母葬地,復賻之金,盡婿禮且□諸內弟未竟□德,意嶐如也。葬期伊邇,其孫世祚、世祺、世禎、世禧、世祥等持狀走數千里,屬余為志。誼不容辭。

  按狀:公諱朝祿,字以天,貴良其別號也。其先自光州固始入閩,傳至延彬公刺史泉州,後卜築泉南王田居焉,世聯科甲。傳至有禮公,復卜築晉江十一都,是為丙洲開基祖。歷十數傳而生振泉公,振泉公生五子,而公居二。孝友天植,恂□宅心,目擊時艱,決意退隱,日逐泉石為娛,歌咏自適。時往來潯海間,與誥贈光祿大夫將軍侯達一施公相友善,因物色將軍侯妙齡倜儻,遂許東床。咸稱公有知人之鑑云。其訓子也以義方,于則修君、則君、則君被服儒雅,嘖嘖有聲見之。其教女也以內則,以夫人孝行純篤,贊成大業,且善逮下,麟趾振振見之。辛丑播遷,挈家移居銀同西郭。時將軍已貴顯,公愈自□晦,足不履城市,未嘗氣色加人,不以勢利自炫,又慷慨有大節。則君橫遭奇禍,邑有同其姓名愛則君者欲為移指,以圖解脫。公止之曰:「不可。素□難行乎患難。失火殃魚,非理也。」則君受命就理,家破身危,喬梓不為悔意。其忍人所不能忍有如此,宜乎天道昭而禍亦隨解。綜其生平,德盛于三槐。自是公家物豈顧問哉?

  元配孺人張氏,為三泉公女,即戊子舉人肇開公功姊也。性端莊靜一,年十六歸于公。事舅姑以孝,和睦妯娌,無間言□。□諸僮僕以恩,又善周恤貧乏,傾橐無懈,古稱「鍾郝儀法」,兼而有之矣。與公舉案偕老,含飴弄孫,四代一堂,稱盛事焉。

  公生于明萬曆丁酉正月廿四日未,卒于皇清康熙乙卯五月二十日丑,享年七十有九。孺人生于明萬曆乙巳五月初五巳,卒于康熙戊午十月初六日子,享年七十有四。女一,適現太子少保、內大臣、靖海將軍、靖海侯世襲罔替,兼管福建水師提督事務施公諱琅。男三:長宇,娶世勛黃公玉振女,生孫男一,世祚,娶庠生君邦瑗女;孫女一,適左都督施公應樞男、庠生得琪。次寀,娶庚戌進士、尚寶司卿郭公諱立彥功侄挺君女,生孫男二:長世禎,生員監生,娶施公肇登女,即左都督璣公侄女;次世祥,監生,聘己丑進士、廣東憲副陳公諱基虞曾孫、儒士世梴君女。三寶,娶君應龍女,生孫男二:長世祺,娶庠生君陞男、庠生懋祿君女;次世禧,聘塔頭儒士君黎俞男秉樞君女。孫女四:一適左都督顏公宗男重光,一適庠生君注男文遇,一許歲進士教諭、君純章孫征振男應□,一未許。曾孫男九:永琩,聘舉人君文輝侄國楨君女;永琮,聘山西憲副陳公彭侄然君女;永璸、永瑝、永璋俱未聘,世祚出。永輝,聘世勛洪公諱旭□、太學生景芳君女;永耀,未聘。曾孫女一,未許,世禎出。永珍、永環俱未聘;曾孫女一,未許,世祺出。餘繩繩未艾。茲得吉壤于同安安人里十一都□井□鄉之原,負□揖寅兼坤艮。將以康熙壬申八月十五日酉時,奉待贈王公及張孺人合葬,爰為之銘。

    銘曰:仙旗發脉兮逶迤而來,四海朝宗兮襟帶瀠洄。佳氣萃聚兮保此夜台, 積厚流遠兮億萬年□。□□□□□□□□。

    □事承重孫王世祚稽顙拜□□

    □□□□世祺世禧□□□□□

 

    ──本篇部份詞語、典故,略釋於下:

    □□□□□□□□□元配勤懿張孺人合葬墓志銘(楷書銘題):此處闕文,應與篆書銘額之內容相同,即「皇清待贈貴良王公暨」等九個字。

    □□□□□□□□□□□□□□□□姻家侄陳睿思頓首拜撰文:按《廈門墓志銘匯粹》中所錄陳睿思撰寫的這篇墓誌銘,其原件在陳睿思自署的部份前半闕文有十六字之多。依照墓誌銘中所述,王家人來請陳睿思撰寫時「葬期伊邇(已近)」,下文又提到王朝祿夫婦預定下葬的時間是「康熙壬申(三十一年,西元1692)八月十五日酉時」,可知陳睿思應是在康熙三十一年撰此文。先前筆者於本站所刊〈金門藝文拾零.拾柒──關於陳睿思〉一文中,已藉陳睿思友人陸葇所寫的〈和中翰陳宜亭同年改官行人詩〉,推得陳睿思便是在康熙三十一年由中書舍人改官為行人司行人。有了足夠的資料,就可以設法將此墓誌銘上陳睿思自署部份的闕文補上:凡此種碑刻上的自署,少不了是科舉功名與所歷官銜;陳睿思是三甲進士,故其自署大抵不出「賜同進士出身」、「中書舍人」、「行人司行人」等文字。但這樣湊起來也才十五個字;尚缺一字,應是落在陳睿思自道與墓主家關係的詞語「□姻家侄」開頭;此闕文或可能係「年」字。    

    鄉進士、署泉州府同安縣儒學教諭事、年家□侄劉驥良頓首拜篆額:為這塊墓誌銘書寫篆體銘額文字之劉驥良係同安人,民國十八年鉛印本《同安縣志》卷之十五〈選舉.清舉人〉部份載,劉驥良係康熙十九年(西元1680年)舉人,「原姓蔡(「劉」係其「榜姓」),安仁十六都東西蔡人,由漳浦學。中丙戌進士。」又同志卷之三十一〈文苑錄〉為其所立傳記:「蔡驥良,字德夫,號素亭。少孤,讀書勵志,作為文章,獨出機杼,又工草。以漳浦學中康熙庚辰補科舉人(按:康熙十四年乙卯與十七年戊午,原該都是舉行鄉試之年,但福建因三藩之亂而停試,直到康熙十九年庚申才補辦了一次鄉試。民國十八年鉛印本《同安縣志》中云劉驥良「中康熙庚辰補科舉人」,「庚辰」應為「庚申」之誤;因康熙間的庚辰年已是卅九年,而陳睿思作此墓誌銘是在康熙卅一年),榜姓劉,復本姓。二十九年教諭同安,日集生徒,會課不怠。清學宮、射圃地,不混於民居。在任十有七年,甲乙士人(進士為甲榜,舉人為乙榜)皆服之。凡九上公車,康熙丙戌(四十五年,西元1706)始登第,同考稱為羲壇名手。所著有《日閑齋稿》。」雖然《同安縣志》所立傳中稱蔡驥良考中舉人時「榜姓劉,復本姓」,不過在此墓誌銘上他仍是自署「劉驥良」,則他諒是直到成進士之後才改回「本姓」的。       

鄉進士、署建寧府建安縣儒學教諭事、年姻家弟施德馨頓首拜書丹:為這塊墓誌銘書寫內文的施德馨,也是施琅的族人。據民國82年龍文出版社《臺灣關係族譜叢書》中所收《潯海施氏大宗族譜》第1554頁的記載,施德馨係「萬安公第七房五世孫融和公支派」之第十五世,譜中載其:「字應惟,一字聞于,號端庵。」、「由南靖縣學附生,康熙庚申(十九年,西元1680)科補戊午(十七年,西元1678)科鄉試中式舉人第二十名,治《易經》。臺灣府儒學教授、前福州府儒學教授、建寧府建安縣儒學教諭。《建安縣名宦志》云:『公司鐸建安,訓誨有方,施與無吝,不枉不阿。士氣為之一振。鼎建啟聖公祠,重修文廟、泮池,皆公獨任。』生順治戊子年(五年,西元1648四月廿四日未時,卒康熙辛卯年(五十年,西元1711正月廿六日巳時。」除了族譜中已述的這些事,在乾隆間原刻、光緒八年補刻本《泉州府志》卷之五十〈循績.國朝循績〉部份為施德馨所立傳中,還提到他在擔任建安縣儒學教諭秩滿後,原可陞任縣令,但施德馨辭而不就。以及「德馨為諸生時,即以文章氣節著。戊午(康熙十七年,西元1678),海寇施亥(明鄭部將,康熙十九年時暗通福建總督姚啟聖,欲擒獻鄭經,結果事敗遭磔殺。)凶惡異常,犯其怒輒授以死。德馨代兄被執,械梏異常。守者欲疎繫縱之逃,德馨曰:『吾去,子能免乎?何忍求生而貽子以死?』亥聞,竟釋之。其調臺灣也,海疆新闢,初建學設官。巡撫張儀封先生(張伯行)慎加遴選,德馨文學精粹,居官清謹,特為轉移。臺地士子咸稱其有文翁之化焉。」施德馨還曾為施琅寫了〈施襄壯公傳〉,並為另幾位施琅家族中的人士作傳,皆見於《潯海施氏大宗族譜》。

    余家居數載,得交則方王君:陳睿思所述與其結交之「則方王君」,按下文中述及王朝祿三個兒子時稱「則修君、則方君、則符君」;「則方君」居次,那他應即是王朝祿的次子王寀。 

    殷殷以二尊人未獲窀穸為慮:窀穸,墓穴。謂王寀與陳睿思交談時,常掛念著還沒處理好父母下葬營墓之事。

    葬期伊邇:伊邇,將近之意。

    其先自光州固始入閩,傳至延彬公刺史泉州:依墓志銘此處所述,王朝祿的先祖係王延彬(王延彬之父王審邽,係王審知之兄,曾任泉州刺史)。乾隆間原刻、光緒八年補刻本《泉州府志》卷之四十〈封爵〉部份為王延彬所立傳云:「王延彬,審邽子。唐天祐(唐哀帝年號,西元904~907)中,審知墨勅權知泉州軍州事,二年實授。梁開平(後梁太祖朱溫年號,西元907~910)三年(西元909),加金紫光祿大夫,轉右僕射,封瑯琊郡開國男;尋轉司空、加雲麾將軍。梁乾化(後梁太祖朱溫的第二個年號,而即其位之郢王朱友珪,以及梁末帝朱友貞,也都沿用此年號,西元911~915)二年(西元912),授特進階,加檢較太保、進封開國伯。五年(西元915),詔加檢較太傅、開國侯。貞明(後梁末帝年號,西元915~920)四年(西元918),閩王簡授營內三司發還副使。天成(後唐明宗年號,西元926~929)元年,以弟延鈞節度行軍司檢較太傅、權泉州刺史。其冬,延彬再任。四年(西元929),延彬加檢較太尉。息民下士,能繼父志。前後在任二十六年,歲屢豐登,復多發蠻舶以資公用,驚濤狂飈無有失壞,郡人藉之為利,號『招寶侍郎』。」

    恂□宅心:此處墓誌闕文一字,應為「恂」。恂恂,出《論語.鄉黨》:「孔子於鄉黨,恂恂如也。」;謂溫和恭敬之貌。宅心,宅心仁厚。 

    誥贈光祿大夫將軍侯達一施公:即施琅之父施大宣,據《潯海施氏大宗族譜》第605頁的記載,施大宣係「萬安公二房長五世孫敦古公支派」之第十五世,譜中載其:「字應敕,號達一」、「以子琅貴,誥贈光祿大夫、太子少保、靖海將軍、靖海侯世襲罔替,兼管福建水師提督。生萬曆丙戌年(十四年,西元1586)五月十九日申時,卒順治辛卯年(八年,西元1651)七月十六日卯時。」關於施大宣之卒,在此得多說兩句:因其與施琅之叛明投清有關。據陳萬策所撰〈施襄壯公家傳〉中載,是稱施琅投效鄭成功後「威名日盛,鄭氏麾下皆歸仰」,因而引起鄭成功「寖生猜忌」。後來施琅手下有個部屬(標弁)犯法,應該依律處死;但此人逃往鄭成功處求庇、搖身一變成為鄭成功跟前的「親校」,還得意揚揚無所忌憚。施琅忍受不了這種囂張,將此人「執而誅之」。鄭成功因此大怒,將施琅與施大宣,以及施琅之弟施顯都囚禁了。施大宣暗中託人傳話給施琅曰:「子胥并命(指春秋時楚國伍子胥,為報父兄之仇隻身逃往吳國),終無益也。速為自計。」施琅也知救不了父親與弟弟,只能用計脫逃,投效清方;施大宣與施顯隨即遭誅殺。殺父之仇已不共戴天,還加上了殺弟之仇,自是施琅再也沒有回頭路。

    其訓子也以義方:用《左傳》隱公三年衛國大夫石碏勸諫衛莊公之語:「臣聞愛之,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愛護兒子,要教導其方正的行為,不要使其陷入邪道。)」

    于則修君、則方君、則符君被服儒雅,嘖嘖有聲見之:于,由、從之意。句謂王朝祿對兒子們的教育成功,由他們的儒雅修養、獲大眾交口讚譽就能看出來。

    其教女也以內則,以夫人孝行純篤,贊成大業,且善逮下,麟趾振振見之:〈內則〉,《禮記》中之一篇,大抵記載兒女在家中如何事奉父母、媳婦如何事奉公婆等。句謂王朝祿按照〈內則〉的要求教育女兒,這點從其女成為施琅妻子後之孝行、支持其夫立功建業、對待下人以恩惠、生的兒子成材等等可以看出。

    辛丑播遷,挈家移居銀同西郭:辛丑,清世祖順治十八年(西元1661)。播遷,指清初命江南以迄廣東沿海居民向內地遷徙之事。銀同,即同安。郭,外城;謂城郊。

    時將軍已貴顯:據《清聖祖實錄》載,施琅於康熙元年(西元1662)七月廿七日由福建同安總兵官陞為福建水師提督。

    公愈自□晦:此處墓誌闕文一字,應為「韜」。韜晦,韜光養晦之意。謂王朝祿不因女婿當了大官就顯擺,反而行事更加低調。

    則方君橫遭奇禍,邑有同其姓名愛則方君者欲為移指,以圖解脫:關於墓誌此處所述王寀「橫遭奇禍」到底是怎回事,筆者無法查出;但由下文「就理(理,在此應為「司理」之略語,謂府之推官)」觀之,不消說是官府方面的麻煩、吃上官司。「移指」二字中是否有誤字,筆者有點存疑;要之,此處「移指」當為李代桃僵之意;有人與王寀同名同姓,可以魚目混珠代其頂罪。但王朝祿否決以這種「倩人代過」的欺瞞方法脫厄。 

    公止之曰:「不可。素□難行乎患難。失火殃魚,非理也。」:此處墓誌所闕文之一字,應為「患」。王朝祿不許王寀讓人頂罪之語,出於〈中庸〉第十四章:「君子素其位而行,不願乎其外。素富貴,行乎富貴;素貧賤,行乎貧賤;素夷狄,行乎夷狄;素患難,行乎患難。君子無入而不自得焉。」王朝祿要王寀面對自己遭受的災難、不可想著轉移給別人去承擔。王寀遵從父命去面對司法,以致遭到「家破身危」的窘境,但父子(喬梓)都不為此後悔;幸而之後王寀冤情昭雪,最終安然無事。   

    綜其生平,德盛于三槐。自是公家物豈顧問哉:此處《廈門墓志銘匯粹》中的斷句標點,筆者認為未洽;在此「于」字可能辨識有誤(《廈門墓志銘匯粹》於迻錄本篇墓誌銘之文末,亦有言其「出土時部分字迹已有殘損」;或許造成了辨識有誤。)筆者私揣,應點斷為:「綜其生平德盛□,三槐自是公家物,豈顧問哉?」三槐,用宋人王祐之故事。王祐於五代之晉、漢、周都曾任官,宋太祖受禪後又歷監察御史、知制誥等職,宋太宗時知開封府,以病請告。太宗稱許王祐文章、清節兼著,特拜其為兵部侍郎,但之後月餘王祐便卒,享年六十四歲。歐陽修在為王祐之子王旦(宋真宗時宰相,卒後獲追贈太師、魏國公)所撰〈王文正公旦全德元老之碑〉中有提到,王祐行事常積陰德,曾在自家庭院中手植三棵槐樹,並言:「吾之後世,必有為三公者。」《周禮》中有載,「三槐」是三公上朝晉見周王時站的位置;王祐認為以自己之積德行善,上天必賜福報於其子孫,是以先在自家種上三棵槐樹,作為後代將出三公之兆。「豈顧問哉?」,即不用懷疑、是所必然之意。陳睿思之句意為:綜觀王朝祿的生平,德行堪為表率,就如王祐一般;「三槐」(喻三公之位)自該是其家族該享有的福報,這點是不消說的。王朝祿的子孫中雖無「三公」,但女婿算是「半子」;施琅是「太子少保、內大臣、靖海將軍、靖海侯世襲罔替,兼管福建水師提督事務」,加以平台之功,其地位幾乎堪與「公」相埒。王祐自身殷勤從公多年當到兵部侍郎,其子也是卒後才追封成為「公」;而王朝祿僅一白身平民,就有個女婿是「侯」。真要比較起來,王朝祿的福報也可說不在王祐之下了。      

    元配孺人張氏,為三泉公女,即戊子舉人肇開公功姊也:王朝祿之元配張氏,其父為「三泉公」;筆者查不出此人生平背景資料,可能僅係一平民。與張氏有親戚關係之「戊子舉人肇開公」,即張肇開。據清道光間鈔本《晉江縣志》卷之三十一〈選舉志〉中載,張肇開係順治五年(戊子,西元1648)舉人;惟方志中除了科名記載,就沒有其他記錄,看來應是不曾出仕服公職。   

    古稱「鍾郝儀法」,兼而有之矣:陳睿思用以稱美王朝祿元配張氏婦德的「鍾郝儀法」一語,出於《晉書》列傳第六十六〈列女/王渾妻鍾氏〉部份。王渾於西晉時官至司徒,其妻鍾琰係魏太傅鍾繇之曾孫女。鍾琰不滿十歲時便能文,長大後聰慧弘雅,博覽記籍。美容止,善嘯詠,禮儀法度為中表所則。鍾琰之傳末附載:王渾之弟王湛(西晉時汝南太守、關內侯)之妻郝氏亦有德行,嫂嫂鍾琰雖出身名門,但與郝氏雅相親重;郝氏不因出身較低微就在鍾琰面前顯得卑下,鍾琰也不因自己是名門之後而以氣勢壓陵郝氏。時人稱頌這兩位夫人,謂為「鍾夫人之禮,郝夫人之法」云。

  公生于明萬曆丁酉正月廿四日未,卒于皇清康熙乙卯五月二十日丑,享年七十有九:萬曆丁酉,萬曆二十五年(西元1597)。康熙乙卯,康熙十四年(西元1675)。

    孺人生于明萬曆乙巳五月初五巳,卒于康熙戊午十月初六日子,享年七十有四:萬曆乙巳,萬曆三十三年(西元1605)。康熙戊午,康熙十七年(西元1678)。

    女一,適……施公諱琅:關於王朝祿嫁給施琅的這個女兒,在《潯海施氏大宗族譜》中的記載為:「(氵丙)洲王氏,誥封正一品夫人,諡『純德』。生天啟乙丑年(五年,西元1625)二月初十辰時,卒康熙丙子年(三十五年,西元1696)四月十八日未時,享年七十有二。」又:據《潯海施氏大宗族譜》中所載,施琅除了王朝祿之女王氏這位正室夫人,另外還有「副室」黃氏、王氏、張氏、連氏等幾位「夫人」或「宜人」。施琅有八個兒子,但只有老三施世騮係正室王夫人所生。

  長宇,娶世勛黃公玉振女:王朝祿的長子單名「宇」。王宇娶了「世勛黃玉振」之女;在此「世勛」應係指前朝、也就是南明時期有爵位者,此點由下文提到洪旭時稱他為「世勛洪公諱旭」可知。惟這位「黃玉振」在南明時期曾有什麽功績、擔任之職務以及爵號為何?筆者尚無發現。

    世祚,娶庠生莫君邦瑗女:王宇與黃氏生的兒子王世祚,娶了庠生莫邦瑗的女兒;但筆者也沒能查到關於莫邦瑗的生平資料。

    孫女一,適左都督施公應樞男、庠生得琪:王宇與黃氏生的女兒,嫁給「左都督施公應樞」的兒子庠生施得琪。根據《潯海施氏大宗族譜》第365頁的記載,施應樞係「守忠公五世孫伏淵公三房支派」之第十三世,字仕榮,號朴齋,以軍功授左都督,生於崇禎癸酉年(六年,西元1633三月十四日寅時,卒於康熙己丑年(四十八年,西元1709正月廿九日午時。施得琪是施應樞之長男,字際三,「晉邑(當係晉江縣)武庠生」,生於順治戊戌年(十五年,西元1658)九月十五日子時。施得琪所娶的王朝祿孫女,在族譜中載為「(氵丙)洲王氏,生順治己亥年(十六年,西元1659)正月廿九日午時」。         

    次寀,娶庚戌進士、尚寶司卿郭公諱立彥功侄挺鳳君女:王朝祿的次子王寀,娶了尚寶司卿郭立彥的堂侄郭挺鳳之女兒。據乾隆間原刻、光緒八年補刻本《泉州府志》卷之五十二〈仕蹟.明仕蹟二〉部份所立傳,郭立彥係晉江人,嘉靖十三年成舉人、廿九年(西元1550年)成進士,曾任中書舍人、工科給事中、刑科左給事中,降調浙江按察知事、南昌府推官,後又累遷至南京尚寶司卿。不過據《明穆宗實錄》隆慶元年四月四日所載,南京吏科給事中岑用賓在這天核奏時任南京禮部尚書之林廷機與南京尚寶司卿郭立彥有「枉道回籍(藉公出途中回自己老家瞧瞧而沒請假)」以及「先帝遺詔不與哭臨、皇上登極不與慶賀」等不敬行為,結果穆宗詔命將郭立彥「調外任(但實錄未詳言調往何處何職)」(因此郭立彥在「南京尚寶司卿」一職後是否還曾擔任外省官職?抑或就此致仕?尚不能知)。郭挺鳳僅是郭立彥之堂侄、由墓誌銘中的記載來看其本身也無功名;但畢竟也是曾為官宦(即便是前朝時)的家族之一員,故要提上一筆(這樣也才能顯出王寀娶的是官宦之家的後裔、不是普通人家)。

    長世禎,生員監生,娶施公肇登女,即左都督璣公侄女:王寀與郭氏生了兩個兒子,長子王世禎由生員而成監生,娶施肇登之女;這位「施肇登」,也是施琅家族的一員。據《潯海施氏大宗族譜》第1779頁的記載,施肇登係「萬安公第七房長五世孫東崖公派」之第十六世,字第侯,生於「康熙壬申年九月十六日未時」。但這裡《潯海施氏大宗族譜》對施肇登的生年很明顯年號記載有誤,因為康熙間的壬申年係康熙三十一年(西元1692),而陳睿思在此篇墓誌近末處即記曰「將以康熙壬申八月十五日酉時,奉待贈王公及張孺人合葬」;若王朝祿夫婦下葬的那年施肇登才出生,則王朝祿的孫子王世禎怎能夠娶到施肇登的女兒?施肇登之生年應係「崇禎壬申年(五年,西元1632)」方是(由下文與施肇登同輩的施磯生於崇禎十五年觀之,亦可得證)。至於墓誌中說到施肇登的女兒還要提一句「即左都督璣公侄女」,原因也和上文說到郭挺鳳時提及郭立彥一樣:因為施肇登本身沒什麼功名,想要標榜他的女兒出身不凡、就只好把叔叔搬出來了。這位「施璣」,據《潯海施氏大宗族譜》第749頁的記載,係「萬安公二房長五世孫敦古公支派」之第十六世,族譜中載其「字衡侯,號瑾菴」、「以軍功授左都督、誥授榮祿大夫、欽選福建靖海將軍標管前營遊擊事。生崇禎壬午年(十五年,西元1642年)閏十一月十二日午時,卒康熙甲戌年(三十三年,1694年)四月廿三日戌時。」另清修《廈門志》卷十〈職官表.國朝職官(二).武秩〉部份,也有施璣在康熙朝曾任「前營遊擊」之記載。

    次世祥,監生,聘己丑進士、廣東憲副陳公諱基虞曾孫、儒士世梴君女:王寀與郭氏所生的次子王世祥是位監生,已與「己丑進士、廣東憲副」陳基虞的曾孫儒士陳世梴之女訂了親。關於陳基虞,筆者過去在本站已有專文介紹,於此就不多說。至於這位陳基虞的曾孫儒士陳世梴,在乾隆間原刻、光緒間補刊本《馬巷廳志》卷十五〈人物.義行〉部份有傳:「陳世梴,陽翟人,少孤,母周氏鞠之成立。母捐租為外祖母養贍,實梴代輸賦,終身無間言。伯父負貸數百金,為債家所迫,梴傾家代還,不求償。」

    三寶,娶施君應龍女:王朝祿的三子王寶,娶的是「施君應龍女」。這位「施應龍」乍看似乎也該是施琅家族的人,但筆者將《潯海施氏大宗族譜》翻了個遍,僅能在此族譜之「宗支圖卷之下」裡找到這個名字,在「濟民公第八房五世孫期賢公派下宗支圖」之第十四世有一位「應龍」,其名下有註一「止」字(絕嗣?);在「世系表」會載有較多個人資料(包括所娶妻室),但《潯海施氏大宗族譜》裡偏偏就沒有「濟民公第八房五世孫期賢公派」這一派的世系表。由於查無進一步資料,筆者也不敢遽予確定「施應龍」就是施琅家族的人;但應該八九不離十。

    生孫男二:長世祺,娶庠生高君陞男、庠生懋祿君女;次世禧,聘塔頭儒士林君黎俞男秉樞君女。孫女四:一適左都督顏公宗男重光,一適庠生楊君注男文遇,一許歲進士教諭葉君純章孫、征振男應□,一未許:王寶與施氏有二子四女,但他們娶嫁對象的長輩諸如「庠生高陞」、「儒士林黎俞」、「庠生楊注」、「歲進士(歲貢)教諭葉純章」等都不算知名之士,筆者查不出什麼生平資料;就連應該是有軍職的「左都督顏宗」,筆者也毫無所獲,只能束手於此。筆者只能揣測:這為「左都督顏宗」可能是在南明時期擔任的武職,以致官銜雖高,卻難覓載記。

    永琩,聘舉人陳君文輝侄、國楨君女:王朝祿的曾孫王永琩,訂親的對象也是士族之家的一份子。據墓誌中所載「陳文輝」是舉人,但筆者在明代晚期以迄清初的福建鄉試榜單中找不到這個名字。在明代晚期,晉江縣是曾有位「陳文暉」於萬曆二十八年時成舉人;在乾隆間原刻、光緒八年補刻本《泉州府志》卷之五十三〈仕蹟.明仕蹟三〉部份為其所立傳云:「陳文暉,字光夏,晉江人,萬歷(曆)庚子舉人,授青田令。學富品高,心慈行潔。邑多虎患,被傷者屢。文暉為文禱神,其害遂息。愛民如子,教士如弟子,有『陳佛』之稱。下車未久,澤洽惠孚,擢户部主事。青田人塑像生祀之,後祀名宦。」這位晉江的「陳文暉」生存年代算符合、又有地緣關係;雖名字差一個字,但也有可能是墓碑原件字跡模糊或是《廈門墓志銘匯粹》書中繕打錯誤以致。雖說種種跡象看起來很有可能,但筆者仍不敢推斷這位「陳文暉」,與陳睿思所撰墓誌中的這位「陳文輝」就是同一人。因為,按照陳睿思在此篇墓誌中的筆法,凡王朝祿後裔的婚娶對象,都一定要設法彰顯其出身有不凡之處(就像前文提到王世禎娶了施肇登的女兒,要帶上一句「即左都督璣公侄女」)。而這位「陳文暉」不僅是有科名而已:他成舉人後當過青田縣(浙江省處州府)知縣,又擢為户部主事,還被祀為名宦。照理說,若真是這位「陳文暉」的晚輩與王朝祿的曾孫結親,陳睿思當不致僅僅稱其為「舉人」──由於在明代晚期以迄清初的福建鄉試榜單中,找不到陳睿思所撰墓誌中提到的這位「陳文輝」,筆者懷疑:此人的「舉人」頭銜,會不會是在南明時期唐王在福建舉行丙戌科(隆武二年,西元1646年)鄉試時考中的?於今僅能先存疑,待後考。   

    永琮,聘山西憲副陳公彭侄然君女:王朝祿的曾孫王永琮,訂親的對象為「山西憲副(按察司副使)」陳彭的侄孫女;「憲副」應係按察使司副使(明、清兩代皆為正四品官)。能當上按察使司副使,照理說該有進士或至少舉人的頭銜;既有功名與官職,理當應該有文獻可稽考其人,但筆者迄未能檢得「陳彭」此人生平的相關記載,只能推測他大抵也是泉漳一帶人士。

    永輝,聘世勛洪公諱旭□、太學生景芳君女:王朝祿的曾孫王永輝,在陳睿思撰此墓誌銘時,已與前明忠振伯洪旭之子、太學生洪景芳的女兒訂了親。關於洪旭,相信毋庸筆者冗言介紹。至於洪景芳,據2009年出版之《金門縣後豐洪氏族譜》第58頁所影印舊譜記載,洪景芳之譜名為「鍾潔」,係洪旭之第五子,「太學生,十一月二十日忌辰。妣鄭氏,三月初一日忌辰。合葬金門後盤山。」洪景芳所入「太學」,究竟是明末崇禎間的北或南京國子監?抑或南明諸王乃至明鄭時期之「太學」?尚不能詳。此處墓誌銘中所缺一字,應係「男」字。  

    餘繩繩未艾:繩繩,延續不斷之意。典出《詩經.國風.周南》中〈螽斯〉之句:「螽斯羽,薨薨兮,宜爾子孫繩繩兮。」未艾,「方興未艾」之意。句謂墓誌書寫至此,已列出王朝祿的兒女孫兒女乃至曾孫兒女多人,但其後裔猶在增加中,人丁興旺。   

    茲得吉壤于同安安人里十一都□井□鄉之原:此處一字未知是陳睿思原本即有誤書,或是《廈門墓志銘匯粹》書中繕打錯誤。依照民國十八年鉛印本《同安縣志》卷之六〈城市.都里〉部份所載,清代同安縣有「安仁里」,非「安人里」。 至於闕文兩字,筆者認為可能係「湖」與「尾」;參考民國十八年鉛印本《同安縣志》卷之六〈名勝.塚墓〉部份所記:「參政林一材墓,在安仁湖井尾。」    

    康熙壬申:康熙三十一年(西元1692)。

    仙旗發脉兮逶迤而來:仙旗,當係山名。清道光十九年刊本《廈門志》卷二〈形勢〉部份,曾錄楊國春所撰〈鷺江山水形勢記〉一文,其開頭云:「禾島自同邑分龍迤邐西界而來,由天柱越仙旗,起伏五十里餘。」在清初此山還叫「仙旗」,但後來改名為「仙棋」。民國十八年鉛印本《同安縣志》卷之四〈山穿〉部份載:「灌口之鳳山,離縣治五十里……與鳳山相近者為仙棋山,崔巍甲諸山,其頂有巨石丈餘,狀如棋盤,旁有一石,指臂宛然。」民國十八年鉛印本《同安縣志》卷首之「同安縣方括圖」中,亦有繪出此「仙棋山」,在安仁里西境與長泰縣交界處。         

    佳氣萃聚兮保此夜台:夜台,墓穴。

    ——除了以上這篇墓誌銘,近期筆者還由清代的民間出版品、以及宮廷史料中檢得兩處載記,其中有陳睿思之名;雖然只是竹頭木屑,也提供了對陳睿思這位前賢仕宦生涯中的一瞥。茲於以下介紹之。

    第一件,清代的民間出版品,書名為《指日高昇為記》,其內容屬「縉紳錄」一類、即收錄當時自中央以迄地方大小職位官員的人名錄。筆者於「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所見此書影像檔,來源係google圖書所掃描,書皮上有似為法文之題記,但不甚清晰,不知原書是典藏在哪間國外的圖書館。原書封面上端橫書「指日高昇為記」,右側書「正陽門外西河沿中浙江洪家」、左側書「新刊□省□督撫按總鎮縉紳」等字樣;在這三行字之間夾著一幅圖:一位左手挾笏、右手高舉持物(官帽?官印?)的官服人物,應是古代福祿壽三星中的祿星,身旁侍立一童子。「正陽門」係明清時代北京內城的正南門,由封面題字,可知編印此書之書商「洪家」本鋪在浙江,但此書是其設在北京城內的分店刻版印銷的。書首有序但撰序者未署名,僅於序末有陰文「指日高昇」印章一方及陽文印章一方。

    此書無分篇卷,內容係由中央到地方將各機關職銜人名列出。開頭第一頁第一行書「內閣」,以下列「保和殿大學士太子太傅兼戶部尚書索額圖  滿洲人」、「武英殿大學士兼禮部尚書勒德洪  滿洲人」等,六位大學士之後是十位「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再往後是「內閣侍讀學士」、「內閣侍讀」等等;至於地方上的官員,則詳列到縣級的知縣、典史。《指日高昇為記》一書,並沒有付梓年份;不過由其中所載職官人名,仍可知其印行的大致時間。譬如排在內閣大學士第一位的索額圖,根據《清史稿.大學士年表一》所載,他是在康熙九年十月被擢為保和殿大學士兼戶部尚書,至康熙十九年八月因病免職。由此即可知《指日高昇為記》一書付梓,必早於康熙十九年八月。另外,據《指日高昇為記》所記,當時的同安縣知縣係「秦恪(小字註:欽享。應係秦恪之字。不過據清乾隆十二年所修《曲周縣志》卷之十五〈人物〉部份為秦恪所立傳,其字為「欽亮」。)北直曲周人(小字註:庚戌。應係秦恪成進士之康熙九年)」;而據民國十八年鉛印本《同安縣志》卷之十三〈職官〉部份所記,「秦恪,曲周進士,十八年任」,可知《指日高昇為記》一書必不早於康熙十八年付梓。要之,此本《指日高昇為記》之成書,就是在康熙十八、十九年間。

    就《指日高昇為記》書中所見,其排列係按機關單位區分;但在陳睿思之名出現的這部份,開頭並沒有明確標示,不知是否當初書商疏略了。在陳睿思之名出現的這部份,開頭是列出「內閣掌典籍事光祿寺少卿蔡音達里  滿州人」、 「內閣掌典籍事光祿寺少卿齊格  滿州人」這兩位,之後是四位官銜為「內閣掌典籍事誥勅撰文中書舍人」的漢人;再往後一行開頭以小字標出「誥勅撰文中書」,此官銜者共七十人,陳睿思即雜於其中(見附圖一)。雖然《指日高昇為記》並未明確標示陳睿思任職之機關單位,但由其開頭領銜者之官銜「內閣掌典籍事」,以及下面筆者要介紹的宮廷記錄中所見,陳睿思此時任職之處,應係「內閣典籍廳」。


附圖一  《指日高昇為記》書中關於陳睿思之記載(取自「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影像檔)

    第二件載有陳睿思之名的宮廷史料,筆者需先將其來歷簡述一番:在清末民初之際,由於清室退位,原本朝廷由明至清積累數量龐大的內閣大庫檔案,一度由民國成立後的歷史博物館保存管理;但後來該館經費奇絀,竟於民國十年將這批檔案售予故紙商,將作為造紙原料。幸好次年學者羅振玉在市面上見到這批檔案的部份流出品,趕緊循跡追蹤到造紙廠,將還沒被運走銷燬的檔案以三倍價格買回。羅振玉曾由這批檔案中整理出一小部份,於民國十三年輯為《史料叢刊》十冊並出版。但內閣大庫檔案數量龐大,羅振玉僅整理了約十分之一,就將其大部份轉售予李盛鐸;李氏原擬售予國外,但中研院史語所所長傅斯年急以高價收購,即是後來移至臺灣之「內閣大庫」史料。而羅振玉由內閣大庫中挑選整理、自己保留的檔案,一部份被移至偽滿洲國成立後的旅順;之後於偽滿洲國康德二年(西元1935)輯印了《史料叢編》,分為二集(羅振玉移往旅順之檔案史料當不僅此數,惟其餘未刊者不知下落何處)。而在這《史料叢編》第二集中,有一份被標為〈內閣典籍廳關支康熙二十八年秋冬二季俸米黃冊〉,陳睿思之名即見於其中。這份黃冊的開頭寫道:「內閣典籍廳為關支俸米事。今將本衙門  中堂三位、學士二位,典籍、中書等官三十八員,應支康熙二十八年秋冬二季分俸米二百五十八石,相應備造滿漢清冊關支。須至冊者。今開。」以下首先列出大學士王(熙)、梁(清標)、徐(元文)等三人官銜姓氏,「俱各應支本年秋冬二季分俸米六石,三位共該支俸米十八石。」接著列出內閣學士彭孫遹、顧汧二人官銜姓名, 「俱各應支本年秋冬二季分俸米六石,二位共該支俸米十二石。」接下來是「典籍」蘇瑋、李有倫,「俱各應支本年秋冬二季分俸米六石,二員共該支俸米十二石。」以及「撰文中書舍人」陳悅旦等六人,「俱各應支本年秋冬二季分俸米六石,六員共該支俸米三十六石。」、「辦事中書舍人」高聯璧等三十人,「俱各應支本年秋冬二季分俸米六石,三十員共該支俸米一百八十石。」(以下還詳列這二季間有所變動之人員,茲不贅),最末記此份黃冊奏上日期為「康熙二十八年十月二十三日」。陳睿思之名,即列於「辦事中書舍人」等三十人之一(見附圖二)。

附圖二   〈內閣典籍廳關支康熙二十八年秋冬二季俸米黃冊〉中關於陳睿思之記載(取自《史料叢編》第二集)

    由這份黃冊的記載,可知陳睿思在康熙二十八年下半年,係於內閣典籍廳內供職,擔任「辦事中書舍人」。據《清史稿》志八十九〈職官一.內閣.稽察欽奉上諭事件處.中書科〉部份之載,大學士之職掌為「鈞國政,贊詔命,釐憲典,議大禮、大政,裁酌可否入告。」其下有協辦大學士(雍正九年時方置)、學士等。內閣下屬的「典籍廳」,設有典籍、侍讀學士、中書等官員。「典籍」掌出納文移,其下之「中書舍人」則掌撰擬、繙譯。陳睿思供職時,「中書舍人」雖說只是正七品官,但卻是處於政府機構之權力中心,經手與目覽都是國家重要公文檔案;雖非顯要,但於朝政、陞遷之要聞,或許比不少當事人都還更早得悉吧。

    在本篇最末,筆者再補充一點,是關於陳睿思的女婿;雖然筆者所檢得的資料,其中還有些疑義,但於今還是先錄下於此,以備來日再行考證:

    在民國四十八年臺中市新遠東出版社發行之《張廖簡氏族譜》中,關於張姓的部份,開頭有康熙己酉(八年)張仕翰、張嗣琨合撰之〈清溪(筆者按:即安溪之古稱)大平張氏族譜序〉,其中云張氏先祖:「有由光州固始縣入閩者,祖曰鏡齋公,卜居,晉(筆者按:應指晉江縣)之張林焉。生九子,各有創垂之志,或於五龍駟行,或居於同(同安)之板橋,或處於漳之溪園,繄獨我祖居寓安溪……居晉之祖,曰仁,曰義,曰禮,曰智,曰信,曰恭,其七為板橋之祖,曰敬……」而在鏡齋公第七子張敬傳下的「板橋派」(據民國十八年《同安縣志》卷之六〈城市.都里〉部份載,在舊時同安縣西南部的仁德里十一都有「板橋保」,應即是此地)第十四世「大長房恬所公派」中,有一位「來方公」,在《張廖簡氏族譜》中對他的記載如下(見該書張氏B245頁):   

    來方公:名四,字正夫,清庠生,學名光雲,尚日公四子,天資明敏,博學淹通,四書五經而外諸史百家,無所不讀,文章蒼古,詩賦清純,一切短札長篇,才情藻麗,英思勃發,纔弱冠時即為鶴屏陳先生所器,締以姻盟,尊以師友,一時文人學士莫不以親炙為幸,太史瑤州之詩律,即其所傳授也,至若黃衣朱履,表異人世,老而益堅,年幾六旬,始受知于高宗,豈非天哉。生崇禎辛未年十月廿六亥時,卒康熙甲午年九月廿三子時。葬曾厝壠尾園內,坐丁向癸兼未丑。妣陳氏,生癸酉年七月廿五丑時,卒康熙己丑年十一月廿三寅時。男二曰伯恭、曰文雄。

    據《張廖簡氏族譜》中所載,這位「張四」、「張光雲」,「纔弱冠時即為鶴屏陳先生所器,締以姻盟」;「鶴屏」即陳睿思之號,且張光雲之妻的係「陳氏」。這樣看來,陳睿思是將女兒嫁給了張光雲。可是,其中有一個大問題:根據《康熙六年丁未科會試進士三代履歷》中所載,陳睿思生於己丑年;以其在康熙六年(1667)成進士的時間核之,此「己丑」應是清順治六年(1649)。但據《張廖簡氏族譜》中所載,張光雲「生崇禎辛未年(四年,1631)」,其妻陳氏則是「生癸酉年(當係崇禎六年,1633)」──張光雲與其妻陳氏都比陳睿思還早出生!這可就對不上了。若《張廖簡氏族譜》中稱陳睿思因賞識張光雲而將女兒嫁予他之事不謬,那麼張光雲與其妻陳氏的生年,都該比《張廖簡氏族譜》中所載更往後挪個幾十年才對。況且,《張廖簡氏族譜》中既稱張光雲「年幾六旬,始受知于高宗」;這位「高宗」應該是乾隆皇帝,則張光雲就不該是「卒康熙甲午年」。由「受知」一語觀之,似乎張光雲在乾隆間曾獲功名或有仕宦,但《張廖簡氏族譜》中卻又未見具體記載,僅稱他是「庠生」。若《張廖簡氏族譜》所云不謬,張光雲生時,「一時文人學士莫不以親炙為幸」,甚至「太史瑤州(應指許琰,號「瑤洲」)之詩律,即其所傳授也」,則清代前期泉、漳一帶士人官宦的詩文中,也許會有些關於他的篇章或零星記載,可裨瞭解其人。但筆者一時間尚無所得,只能束手於此,留待來日再考了。    

 ──本篇完

2024年10月6日 星期日

試析金門的傳說與軼聞 ──以黃偉、許獬、林釬、邱良功母許氏為例 (上)

 

試析金門的傳說與軼聞

──以黃偉、許獬、林釬、邱良功母許氏為例(上) 

羅元信 

     

                清代林焜璜、林豪父子所修《金門志》之卷十六〈舊事志〉,分為「紀兵」、「祥異」與「叢談」三部份。其中「叢談」有諸如行船觸及「金標柱」是吉兆、本與浯洲相連的烈嶼是在宋末帝昺航海至此時裂開,還有曾元虛稱蔡復一是「清源千年獨眼蟒」、張廷拱被認為係「岳神降生」等事,[1]可知林焜璜父子在纂輯《金門志》時,對於地方傳說與名人軼聞已有留心蒐集。而在民國十年所修《金門縣志》卷二十四〈雜錄〉所載內容,除泰半承襲自《金門志》卷十六〈舊事志.叢談〉部份,又再新增清代許我生、林樹梅等人之傳說或軼事。[2]之後的歷次修志,包括十餘年前最新修訂之《金門縣志》,在〈摭錄志.編餘雜錄.叢談〉部份,也還延續著前代方志的「叢談」並賡續增補。在縣志之外,民國五、六十年代成書之《金門先賢錄》第一至三輯,對於唐宋乃至已入民國之諸先賢,除彼等生平事蹟、遺蹟考證外,也采錄了相關的傳說與軼事。民國八十五年,唐蕙韻教授曾有《金門民間傳說》之作、九十五年間又整理出《金門民間文學集.傳說故事卷》;二書除收入地方文獻原有載記者,又採錄多位地方人士所講述的各種傳說。另民國八十六年間,金榮華教授主持整理之《金門民間故事集》也已出版。由以上的簡單回顧來看,關於舊時金門的地方傳說與軼聞的采集及記錄,整個工作已歷百數十年,應可謂已盡能事了(至於近年間大量新增之「村史」,其中是否又有載入早前未被記錄的舊時地方傳說與軼聞,於此姑不論)。

               然而,在原始素材諒已蒐無遺珠之後,進一步的研究卻還屬有限。國內以金門的傳說為主題的碩士論文,迄今僅有三篇。[3]在金門的傳說與軼聞這個範疇內,應該還有一些課題有待發掘。比如:和歷史人物相關的傳說與軼聞,它們是否符合史實、是「真」的嗎?「本地的傳說」,當真就是「本地的」傳說嗎?一地流傳之名人傳說,有時可能其實是由他地「流傳」而來;有些則可能是借用了早先他地傳說故事的部份要素、重新編製後塑造成的傳說。也有的傳說或軼聞,其實是個流傳很廣的「類型故事」,故事內容其實與被「掛名」的主角全不相干。有些傳說或軼聞,構成的時、地、事件等要素不夠明晰,或事涉神異難以核實,也因此處於真偽之間無法分判;但有些則可通過對主角人物生平的瞭解,或藉由舊籍的記載覈實,可判斷出某個傳說或軼聞是「假」的。而若這些傳說或軼聞的內容,它們其實與金門本地被「掛名」的主角不符或並不相干,那又為何有人要將之編造出來?其動機何在?

               以下,本文就以黃偉祈雨、許獬與靈濟寺觀音神像、林釬過黃州留詩,以及邱良功母許氏貞節牌坊的傳說或軼聞為題,試析其構成的要素與來由、與他地他人的傳說或軼聞作一比較,進一步推究這幾個傳說或軼聞被塑造出來的原因。             

 

一、「不可人」黃偉祈雨

        明代中期的汶水頭人黃偉,在金門地方俗諺中有「品行黃逸叟」之美稱。自民國五十七年金門縣政府重修朱子祠,為黃偉特製「品德完人」匾,以及民國六十一年間出版之《金門先賢錄》第二、三輯中,對黃偉的記載亦以〈黃逸所品德完人〉標之,嗣後「品德完人」便成為稱譽黃偉的不刊之論。對於這樣一位以品德聞世的先賢名人,地方上自有不少關於他的傳說或軼事:有傳說黃偉辭卻松江知府之職後,遭張璁奏稱其剝削民膏民脂。皇帝派欽差去查黃偉行囊,卻發現他除了衣裳等才僅只有現金九千錢,有感於其廉潔,便加送千錢湊成整萬,以壯其行裝。[4]以及黃偉罷官歸隱後親操耒耜,被鎮撫司派來邀其赴宴的差役當成是農夫,竟要黃偉背著他涉溪。器量寬宏的黃偉也不說破,背著差役過溪後,繞路回自家穿好衣冠出來接下請柬;而差役也沒認出眼前的黃大人,就是方才背著自己過溪之人。[5]還有黃偉尚未得功名時,要去官澳雇船前往安海,半夜行路四下無人時卻屢次聽得有吟詩示警;黃偉心知有異便折返,第二天就聽說官澳往安海的渡船中途因突來狂風而覆溺。[6]而在這些傳說與軼聞中,有一則是關於黃偉曾以「陰德格天」、禱雨奏功的故事。據《金門先賢錄第二、三輯》中〈黃逸所品德完人〉一文所載,故事的內容如下:

陰德格天:縣志雜錄載:黃太守偉未達時,曾為泉郡小吏,常見郡人有訐訟,投諸公者,公皆以「不可訟」勸解之。得勸一人,即書「不可」二字粘諸郡廳所居門後。如是日久,門後「不可」之條幾滿。會泉郡旱,郡守禱雨於城隍神,夢神告之曰:「欲求甘霖,必同『不可』人禱之。」郡守不知所指,不數日,郡守偶步於官廳,聞書聲琅琅遂見公,與談暢甚,臨別,見其門後「不可」之條纍纍,始悟,次日即傳公隨同禱雨,未返郡廳而大雨滂沱,四郊沾足矣。[7] 

               以上的這段記載,詞句雅馴,像是出於古人之手,但其實不然;若要探究其源頭,自這段文字被寫成至今,其實也才剛過百年而已。〈黃逸所品德完人〉一文在開頭即有提到,這段記載係引自「縣志雜錄」。金門於民國四年立縣,最初之「縣志」,係民國十年時縣知事左樹燮修、劉敬纂之《金門縣志》;在此版縣志卷之二十四〈雜錄〉部份中,確乎是有與〈黃逸所品德完人〉一文近乎完全一致的黃偉禱雨故事,如下:

黃太守偉未達時,曾為泉郡吏(詳見列傳)。郡人有訐訟投諸公者,公皆以不可訟勸解之。得勸化一人,即書「不可」二字,粘諸郡廳所居門後。如是日久,門後「不可」之條幾滿。會泉郡旱,郡守禱雨於城隍神,夢神告之曰:「欲求甘霖,必同『不可人』禱之。」郡守不知所指。不數日,郡守偶步於官廳,聞書聲琅琅,遂見公,與談暢甚。臨別,見「不可」之條纍纍門後,始悟。次日,即傳公隨同禱雨。未返郡廳,而大雨滂沱,四郊沾足,亦一奇也。錄之以為世俗勸(呂正中筆述)。[8]

       民國本《金門縣志》在這段故事之末有小字註,係「呂正中筆述」。關於這位「呂正中」,筆者無法查得其生平資料,僅知民國本《金門縣志》卷六〈戶口志.耆壽附〉之末關於李氏量娘、洪氏大娘兩位耆老的記載之末,還有小字註「以上呂正中採訪」[9]。關於縣志內容之來源,劉敬在書首〈凡例〉部份有曰:「茲編續修,凡名宦、人物、列女各門,雖經本邑紳士分門採訪……」[10],可知「呂正中」應是當年修志時地方的熱心人士。至於「呂正中」之「筆述」的源頭,會不會是來自更早的其他方志?查可能成為民國本《金門縣志》取材來源的周邊方志,如乾隆間所修《泉州府志》、嘉慶三年《同安縣志》,以及乾隆四十二年修、光緒十九年刊本《馬巷廳志》中,都未載如上述黃偉禱雨之事。林焜璜《金門志》卷十六〈舊事志.叢談〉部份,有記載《金門先賢錄第二、三輯》中所迻錄黃偉「鬼詩戒渡」的傳說,但也沒有黃偉屢書「不可」而被知府找去禱雨且建功之事[11]。黃偉曾以「陰德格天」、禱雨奏功的這個傳說,應是在民國成立之後才首度被形諸筆端。換言之,其產生的時間應不算「古早」;否則舊時的《泉州府志》、《同安縣志》等,特別是林焜璜之《金門志》,早就該將這個故事記載下來了。雖說可知此說產生於晚近,不算「古人言」;但也不妨對其稍作剖析,探究這個「故事」,是怎麼產生的?

               逢旱災時「祈雨」,在以農立國的舊時中國而言,是關乎千萬生民、甚至國家興亡的大事。如何於亢旱之際乞得甘霖,由中央朝廷乃至府、縣或更小的區域,古人採行的禱求方式之多,足以寫成專書;而其中的一種方法,就是尋找有「德行」者、「善人」來祈雨。於此略舉數端。

               譬如:晉代時有位束皙,是漢代太子太傅疎廣的後代,早年即以博學多聞、好學不倦聞名。晉武帝太康年間,束皙所居陽平郡遭逢大旱;束皙為邑人請雨,三天後竟得降雨。當地百姓都認為是束皙精誠感天致雨,為其作歌曰:「束先生,通神明,請天三日甘雨零。我黍以育,我稷以生。何以疇之?報束長生。[12]原本在《晉書》為束皙所立傳記中,他在祈雨之前僅以博學、好學而聞名。但到了明代晚期的小說《東西晉演義》中,束皙便被形容為「博學多聞,少有德行,遠近習知。」時值天亢無雨,百姓相謂曰:「吾聞仁德動天、誠感應。今聞此處束廣微先生仁聞州里、德播日新;不如請其求雨,天必有濟。」束皙即因祈雨成功,「自此朝野知名,武帝聞知,擢為著作郎。[13]──時間越久、越是被形容成「全德」之人。而在種種德行中,「百善孝為先」,故「孝子」也常是祈雨時眾所仰仗者。譬如《廣東新語》中有載:在揭陽縣曾有位孝子,就叫「周孝」。周孝家貧,以耕田奉養母親;雖是個窮農夫,周孝卻還「每晨具衣冠,拜母,乃出。暮歸復然。」有一年揭陽發生大旱,「鄉人念惟孝可以動天,請於縣令,禮致之。孝至,禱焉;天大雨,民以有年。因稱為『孝子粟』。[14]又如《道光重修膠州志》中載,當地曾有位孝子郭大通,幼年時父親郭曉教他讀《孝經》,郭大通便常說:「人子固當如是也。」其母失明(筆者按:可能是和胡適先生幼年時相同的眼翳病),郭大通聽人說用舌頭舔能治癒,於是為母舔眼八年,最終其母也真痊癒復明。母親去世後,郭大通「侍父寢二十餘年,弗離。父歿,廬墓三年,躬築墳土若阜。」乾隆十二年時膠州大旱,由前一年冬季到當年四月不曾下雨。當地官員祈雨二十多天,一點效應都沒有。官方賑饑煮粥時又多攙有糠秕沙石,以致饑民大量死亡;百姓見官員祈雨無效,「人情益洶洶」、幾成民變。自己也是受災者的郭大通見此慘狀,慨然誓曰:「吾聞匹夫積誠,可以動天;當不惜捨身,以生眾人!」當下郭大通便「即日不食,跣足露頂,跪烈日中」;入夜後竟下起微雨,旁人勸他吃點東西,但郭大通堅持不中輟其苦行,「次日,大雨霑足。」當地做過知縣的仕紳高鳳翰,還為郭大通的事蹟寫了〈孝子祈雨歌〉。[15]除了「孝子」,由各地省府州縣方志不曾或缺的「節婦」記載,可知「貞節」也是舊時中國所特重之德行;自然「節婦」在祈雨時也就會成為乞靈的對象。在台灣地區最著名的「節婦」祈雨事蹟,當數清代大甲的余林氏(林春娘):同治元年(1862)戴潮春之亂期間,大甲城中曾因無水瀕危。先前即曾獲旌表、斯時守節已七十多年的余林氏,在這一年間三次被請出祈雨、三次都立時祈得大雨;不止解救無水危機、還曾適時阻扼叛軍的攻勢。[16]其後余林氏被大甲當地居民奉為「貞節媽」,神像供奉於大甲鎮瀾宮內,成為「大甲三神」之一。由以上的例子,即可見出具有「德行」者,在亢旱時自會被寄以「回天」之重望了。

               ──東漢時的崔瑗,其〈座右銘〉中有「施人慎勿念」一語。一個人自身具備「德行」,以之侍奉父母、對待親人,是當然之事且不必說;即便是對與己無關的他人行善事,雖說相對而言是自己的「積德」,也毋庸還在心裡記個「帳本」。但在明、清時代,「德行」、「行善事」的性質卻起了變化:可以「計量」了。《西遊記》裡不只一次引用的常諺「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這樣的勸善之語,原非「救人一命」大於「造七級浮屠」的數學算式,但後來卻被當認真了。即便是《西遊記》本文中,這種「行善」可以「量化」乃至「加總」的場景也已出現。鳳仙郡郡侯將齋天素供推倒喂狗,導致三年大旱;玉帝設下的降雨禁制,讓孫悟空想幫都幫不了:因為只有「作善可解」。於是郡侯與全郡大家小戶趕著燒香念佛、「一片善聲盈耳」;玉帝所設禁制果被破解,也隨即依約傳旨降雨。[17]則「作善」不僅可以「量化」、「積累」,甚至僅是出之於一般凡民們(不是那等守節數十年的節婦,或事親數十年的孝子)聚合起來「惡補」、臨時抱佛腳也行。而把這種行善的「量化」變成精密計算的推波助瀾者,當以明代晚期的袁黃為尤;在他的推廣下,許多人開始用「功過格」來記錄自己的善惡諸行。[18]以其中道教的《太微仙君功過格》為例,列有「功格」三十六條、「過律」三十九條;各分四門,以明功過之數。修真之士將自己的功、過,每日乃至逐月逐年統計,要之在去惡從善、砥礪向善之心。此書序文中甚至有云:「依此行持,遠惡遷善,誠為真誡;去仙不遠矣!」而在書中所列功德,如「用事門」的十二條中,就有這樣的詳目:「勸人官門鬪訟,免死刑為十功,免徒刑為五功,免杖刑為二功,免笞刑為一功。」、「勸諫人鬪爭,一人為一功。」而在「救濟門」中還有「救一人刑死性命為百功。免死刑性命一人為百功。減死刑性命一人為五十功……免人笞刑為四功。減人笞刑為三功」等等[19];這是依照律法輕重,把救人減免於「五刑」,換算成「功德」的單位了。俗語云:「公門中好修行」,由此可見。                                                                              

        敘過以上「德行」與祈雨之關係,還有「行善」可以量化、累積的概念後,可以回頭來看看關於黃偉祈雨奏功的這個傳說了。倘若黃偉就如被記載下來的傳說中所云,在泉州府府衙為吏之時,每當有鄉民為了要打官司而找上他,黃偉總以「不可訟」勸解;「得勸化一人,即書『不可』二字,粘諸郡廳所居門後。如是日久,門後『不可』之條幾滿。」則黃偉的「十功」、「五功」、「二功」、「一功」等等累加起來,該是一筆不小的數字;足可當成「兌換券」、去向老天爺換取一場甘霖了──但,傳說是傳說:有的傳說,無從去考證是否實際上發生過。然而黃偉是實存的人物;對其生平,今人大略可知,也就可以嘗試查覈其「某事」的真實性如何。以下筆者就來檢視這個黃偉「陰德格天」、禱雨奏功的傳說,在實際上可能發生過嗎?

                關於黃偉未得功名以前的早年時期,在其卒後由好友金賁亨所撰墓表中,是如此敘述的:黃偉「少食貧,嘗習他藝,幾冠。一日自悟云:『此非丈夫事也。』遂棄去。乃修舉子業,業成,則又曰:『丈夫止此乎?』,若復有不樂為者。人曰:『舍(捨)此,如悅親何?』乃試於有司,領正德庚午鄉薦。」[20]在這段文字中的「修舉子業」,並非謂黃偉進入縣學或府學成為生員。根據《萬曆重修泉州府志》中的記載,黃偉參加正德五年鄉試時,其受試資格乃「同安儒士」。[21] 所謂「儒士」,據郭培貴教授著作中所釋:「就是指那些既未入學成為生員、又未入官府服役成為吏員、更未入仕成為官員的存在於社會上且以“通經”有文為特徵的良民。但僅僅如此還不夠,究竟能否獲得這一身份應試科舉,還需經過官府的認定。正統九年(1444年)後,儒士還須科考中式,並登入“應試儒士冊”內,才得入試。[22] 黃偉墓表中的「業成」,當是謂其已科考中式、成為官方認定可以去參加科舉考試的「儒士」了。而在更早之時、黃偉還沒二十歲(幾冠)以前,曾經學習過的「他藝」,在舊時志書的記載中,有些小小的差異。明末何喬遠《閩書》中,稱黃偉「少貧,嘗就府小吏為小史[23]。清乾隆間修《泉州府志》(同治九年重刊本)中,則云黃偉「嘗就府小史」;嗣後《馬巷廳志》及林焜璜《金門志》皆相沿之。民國十八年鉛印本《同安縣志》中則作「嘗就府小吏」。[24]比對之下,何喬遠的敘述方為完整;因為「小吏」與「小史」是有差別的。

               關於黃偉早年在泉州府府衙內任職的經歷,最詳細的記載,出於明末清初金門碧山人陳熙憲之手。生於亂世的陳熙憲,曾自撰年譜,標之曰〈紀年〉;他與黃偉相同,都在泉州府府衙裡當過「小史」、甚至他就職的單位也與黃偉相同。據〈紀年〉所述,陳熙憲自己、以及黃偉早年入公門的經歷是這樣的:

……遂入泉郡就族叔耀延,買本府兵房什科擺一分,價銀伍拾兩。此缺頗稱羶藪,即我浯汶水黃逸叟先生初年學掾,被吏窘辱處也。先生諱偉,登科進士。先是我浯人習尚舉業,及累考不售者,方讀法公門。先生亦屢蹶場屋,因充為掾。豈知大物稟自天生,枳棘終非鸞棲。舊例堂吏妄自尊大,目無書掾;先生以書生初進,繕寫錯誤,狗吏經奪其筆擊其首。先生大怒,遂題兩句於壁曰:「衙門非進身之路,書手豈男子之稱!」投筆拂袖而歸,勵志讀書。及登第後,人問以何不究狗吏?先生曰:「非彼相激,安有今日?」其度量超越如是。[25]                   

               在陳熙憲的這段記載中,有些背景資料需要稍作說明:舊時中國的中央政府,在隋、唐時期已有「六曹」、「六部」之分,以執掌內容區分為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後世沿之。而到了明、清時期,地方之府、州、縣衙門,也與中央一樣有「六科」之分工,多稱為「六房」;某些地區因部份政務較繁多,還會另設其他與「六房」地位相埒的單位。以泉州府而言,據《萬曆重修泉州府志》中關於「郡邑署」的記載,府衙中心地帶的格局為:「中為正堂,左為經歷司,右為照磨所。翼以兩序:東,吏、戶、禮三房,承發科、儀仗司;西,兵、刑、工三房,勘合科、繕工局。[26]可知泉州府除「六房」之外,還有承發科、儀仗司等平行單位。各房之下,還會因業務專責而再區分出「科」。而在這「六房」中「辦理文書,行寫文移」者,就是一班「吏」們;府、州、縣之下有「吏」的單位不僅「六房」,其別稱多般,但在「六房」內工作者主要就是「司吏」與「典吏」。「司吏」是各「房」的主管階層,而「典吏」是其手下的辦事員。但因地方衙門政務繁重,甚至有些為吏者自己也不善於文辭書寫,於是「典吏」之下又得再進用一批「書手」、「算手」,幫忙鈔錄繕寫文書、作統計工作等等。[27]而要去衙門裡充一「書手」,也不是想去就能去的,必需先砸下一筆「投資」。明末陳龍正曾記曰:「各房、科書手,向用數十金買窩,猶置酒席,方得入門。[28]前引陳熙憲之〈紀年〉中也有記:他是花了五十兩銀子,才在泉州府府衙「兵房」之下的「什科」買到一個書手的位缺。至於陳熙憲會稱在兵房什科充一書手是「羶藪」的原因,自是離不開其辦理的業務:府州縣衙門之兵房,承管水陸驛遞、運所、官方馬匹等項目;而其中的「清軍」或「勾捕逃軍」雖非日常事務,但因關係到兵役、逃兵問題,承辦之典吏、書手就有機會「賣放正身、拿解同姓名者」,搞些李代桃僵的手腳。[29]要在這作業過程中作弊,當然少不了「孔方兄」為之說項,故而是個肥缺。                          

               對於黃偉當年在泉州府衙內任職的工作環境背景,有簡單的認識之後,現在可以來看看:舊時(其實是在民國初年才被形諸筆端)傳說當年黃偉在府衙時,「郡人有訐訟投諸公者,公皆以不可訟勸解之。得勸化一人,即書『不可』二字,粘諸郡廳所居門後」云云,是否具有真實性?由黃偉任職的單位、單位承辦的業務,以及黃偉本身的地位來看:這個傳說的內容,是全然沒有可能在實際中發生的。因為黃偉任職的「兵房」,並不是處理「訐訟」的單位;以「六房」的分工,管「訐訟」是「刑房」的業務。明代府州縣衙之「刑房」,掌理諸如囚禁罪犯人數,各樁案件中原告、被告人數、作何判決等等,並經管各種詞訟、審驗狀紙、追捕逃犯等事。有關訴訟之事,都是「刑房」在管理。[30]泉州府百姓若為了「訐訟」而去府衙,要找的一定是「刑房」中的典吏,絕不是去找「兵房」底下、「書生初進」的一名「書手」黃偉;因為他根本就幫不上什麼忙。再者,黃偉即便進了府衙辦事,但以他的渺小地位,諒無可能在府衙範圍內提供吏員的宿舍裡擁有自己的房間;黃偉的居所,絕不是在知府大人「偶步於官」就會經過的地方──不消說,傳說中謂知府聞書聲琅琅」、與黃偉相談「暢甚」;臨行又見到黃偉門後滿滿貼著「不可」字條、頓悟這就是城隍夢中啟示的禱雨必需之人……等等情節,一切都只是傳說故事,實際上不可能發生。實際的情形是:黃偉只因繕寫錯誤,便被其上的「狗吏」搶下筆來敲腦袋;正是因受此大辱,黃偉才忿而離職不幹了。

               關於黃偉之去職經過,清乾隆間修《泉州府志》(同治九年重刊本)中,只云黃偉「一日投筆曰:『非丈夫也。』,棄去,習經。」;嗣後《馬巷廳志》沿之。[31]林焜璜《金門志》及民國十八年鉛印本《同安縣志》中則載黃偉「投筆曰:『非丈夫也。』,棄去。[32]要之,這些方志中都沒提到一個重點:好好的為什麼突然不幹了?明末何喬遠《閩書》中,稱黃偉「一日曰:『非丈夫也。』,題廨璧(壁),棄去,習經書。[33]何喬遠是晉江人,其籍貫就是泉州府府治所在;他很可能有聽聞過像陳熙憲在〈紀年〉中所述的,黃偉在辦公廳的牆上題字後忿而拂袖的經過,但何喬遠一樣也沒說清楚黃偉棄職的原因──理由想來無他:「為尊者諱」、「為賢者諱」。黃偉後來成了進士,當過刑部主事、最終位臻正四品知府;在鄉時又勸善勵俗,最後甚至因賑災忙碌而身故,死後入祀泉州府鄉賢祠,還與顧珀等人併列在「善俗坊」上受後世景仰。這樣的一位有德之人、善人,早年在府衙當書手時卻曾橫遭毆辱,簡直像幼童被私塾老師「懲教」般的失了顏面;雖然黃偉得志後,並沒找當年的「狗吏」去報這「老鼠仔冤」,但這樁事大概可稱得是黃偉的「一生之辱」。以故歷來修纂方志者都不明言此事;未必不知也,乃是不忍言。   

        關於民國本《金門縣志》中所載黃偉禱雨的傳說,藉由舊時的記載與對其任職環境背景的瞭解,可知傳說並非事實。但是:既無此事,又為何要造作出這樣的傳說?在「動機」這一點,筆者打算放到本節最末再敘;先來探究這個「傳說」,是怎麼構築出來的?

        前有說明:黃偉祈雨的傳說,被記載下來的時間已屬晚近;故此一傳說的構成,極可能有取材於往昔的傳說故事。而在黃偉之前,其實就已有地方官員尋找「不可人」來祈雨,或是類似這樣屢書「不可」、以德行打動上天獲得善報的事例。譬如:

        清代雍正間所修《臨汾縣志》卷之四〈人物.孝義〉部份,有記載一位孝子李大經:「早年經商,以親老跬步不出。父歿,廬於墓。時乾旱,太守祈,夜夢神語曰:『孝子在郊,不可雨。』太守訪知,敦請祈禱;甫及門,大雨盆注,有司以事聞。正德間建坊旌表。後經地震,坊表無恙,亦一異也。[34]

               另一個黃偉傳說可能取材的來源:明代北直隸(河北)真定府寧晉縣人曹鼐,於宣德(明宣宗年號,1426~1435)初年中會試副榜,原本可獲得代州訓導的教職;但曹鼐上章自言年少學問不夠、不敢為人師,希望能入太學進修或改授他職。宣宗嘉許曹鼐的自謙,便讓他去江西吉安府泰和縣當典史。曹鼐在縣級小官的位子上一面服公職、一面努力讀書,後來於宣德七年再度考中順天鄉試、進而於宣德八年(1433)考中狀元。嗣後曹鼐晉陞頗快,在明英宗正統五年(1440)就成為文淵閣大學士,正統十年時任吏部左侍郎兼翰林學士,可算得平步青雲;但不幸在正統十四年時因隨明英宗親征,在土木堡之變中死於亂軍[35]。而關於曹鼐的早年經歷,在明代就已有一些關於他屢書「不可」、不及於亂而終獲善報的故事。

        在焦竑《玉堂叢語一〈行誼〉部份有記載:「曹鼐為泰和典史,因捕盜獲一女子,甚美。目之心動,輒以片紙書『曹鼐不可』四字火之,已復書,火之。如是者數十次,終夕竟不及亂。[36]在焦竑所記的故事中,僅止於曹鼐為壓抑想佔女子便宜的衝動而屢書「不可」,沒提到後續效應;但其他人所記載的內容就頗涉神異了。徐咸所輯《皇明名臣言行錄前集卷六關於曹鼐的部份,稱曹鼐如玉堂叢語所載,一夜掙扎忍著沒侵犯女子,次日天一亮就將此女子送回其家。但後來曹鼐入京赴試,在殿試廷對之時,突然大風吹來一張紙條,掉在曹鼐面前;而且上面還寫著「曹鼐不可」四字,墨色鮮明就像剛寫下的。曹鼐一驚,頓時下筆如有神助,遂高中狀元。徐咸在故事最後還加上評語:「想其書紙自焚之時,鬼神實臨之;不然,何其報之神速如此哉![37]。至於清代陸應陽所輯《樵史卷一記載的內容,則稱曹鼐是有次住在旅舍時,一名寡婦深夜上門向他求歡,曹鼐寫下「曹鼐不可」四個大字,拒絕了寡婦;後來廷試時寫有「曹鼐不可」之紙又出現,曹鼐遂登鼎甲[38]。而何喬遠在《名山藏卷十二〈典謨記.英宗睿皇帝部份記述土木堡之變罹難諸臣時,對曹鼐亦記載其廷試時突有書「曹鼐不可」四字紙片由空中飛至;不過關於事件的前半段,何喬遠所記係稱曹鼐是在家時,有鄰婦欲挑逗他,但曹鼐當時是心中默念「曹鼐不可」,並沒有書之於紙[39]

         由以上這二位的故事,可看出黃偉傳說由彼等「借用」來的情節:在李大經的故事中,太守(筆者按:「太守」為知府代稱,臨汾係山西平陽府之倚郭縣,故此處當指平陽府知府)在夢中獲神啟示、需尋特定人選出面才能祈雨成功;黃偉的傳說也相同。而曹鼐為忍慾屢書「曹鼐不可」的紙條,在黃偉傳說中就變成了他每勸化一人放棄訐訟,就在自己居處門後貼上的「不可」紙條──當然,類似的故事,在浩瀚的典籍記載與地方口傳中,也未必只有筆者於此所舉兩例;但已可見出黃偉祈雨的傳說情節,其實是「前有所承」的。

            ──由以上的分析,可知黃偉祈雨的傳說,是在相當晚近的年代才被「製造」出來的。但,有什麼原因、為何要造作出這個傳說?以筆者度之,可能的原因有二:其一是因黃偉的「神格化」;其二可能是為黃偉「抱不平」、欲為之「洗白」的想法。

               首先,黃偉死後不僅入祀泉州府鄉賢祠、名列「善俗坊」;他還成了「神」。在金門後水頭榮湖旁創建於明代的「汶源宮」中,黃偉是配祀的「太守祖」;而在創建於清光緒間的「慈德宮」中,黃偉不僅是「太守祖」,也是「黃府大王爺」。[40]由人而成「神」者,有些在世之時僅是凡人、死後受奉祀後才傳出神異;但也有些成神者,如媽祖林默娘、臨水夫人陳靖姑,生前就屢有顯現神蹟、乃至捉妖伏怪。黃偉雖成了「神」,但在其原本的相關傳說、故事中,幾無「神異」的存在;算起來只有他欲乘船前往安海,夜半行路間聽聞吟詩警告,因而沒去搭船避過一劫的故事,有著超自然的色彩。但這特來警告黃偉者,到底是什麼來路、是否是位「正神」?誰也不知。以致《金門先賢錄》的纂輯者在記述這段傳說時,將之標為「鬼詩戒渡」。黃偉以德行聞世、繼而成神;則若其生時就能有「神蹟」一現、不消說能增益鄉民對其靈驗的信仰。黃偉將渡海前縱得到警告而免難,畢竟還只是獨善其身;一位以德行而聞世者,就該當有兼善之舉。而說到以德行來兼善大眾,那就莫過於在亢旱時來場大雨、稱得上實實在在的「濟眾」──黃偉早年有當過「小吏」、「小史」(其實是「書手」)的經歷,而對於舊時的百姓而言,最常來自官府的折騰,除了稅賦徵役,就是牽扯上官司;而打官司尤其令人落膽,蓋因一旦被牽扯入「訐訟」,就可能會落入官與吏見縫插針、勒掯錢財的泥坑。若有一個不好,輕者皮肉受苦、小小破財;重者受刑致殘、甚至亡身或破家。以致有「屈死不告官」之古諺,勸人切莫打官司。在造作出傳說者而言,黃偉既曾於府衙為吏,那麼勸人莫打官司,就是他行善積德的最佳途徑了;而要論積德有成,禱雨奏功就是最好不過的驗證──黃偉「陰德格天」、禱雨奏功的這個傳說,就是這麼來的。

               其二:以「傳說」來取代「事實」。前面提過的,明末清初時人陳熙憲於自己的年譜中,所敘述黃偉早年為書手時的經歷,於今雖無其他文獻見載,但也有可能藉由耳口相傳而為後人所知。對於一位前賢遭受到的委屈,有人會不禁想為彼討回顏面──既然知府大人都得仰仗黃偉在旁,才能祈得甘霖以解旱象;則那個「目無書掾」之「狗吏」,算什麼東西?以勸解訐訟、祈雨濟眾的功行,掩過了遭「狗吏」、「奪其筆擊其首」的屈辱。在不知者而言,大概會以為:知府大人既知黃偉之德行足以感天致雨,嗣後定會對他「好生看覷」;連帶週邊的各「吏」乃至知府之下的官員們,都該會對黃偉另眼相看了……。然而,事實終究並非如此。    

               綜觀黃偉的一生,在他年輕時於泉州府府衙充一書手,卻遭「狗吏」毆辱、忿而題壁棄職之事,該算是他生平第一大重要的轉捩點。依陳熙憲所記,黃偉在進入書手這一行之前,曾「屢蹶場屋」;這表示黃偉原本是希望能進入縣學或府學當個生員,但因沒能通過考試,只能退而求次,由另一條路進入公門。黃偉生於明代中期,那時的物價應還不及明末高昂,但陳熙憲得花五十兩銀子,在黃偉的時候就算打對折也得花個二十五兩;而這就約等於明代一個耕田的長工幹上兩年所能獲得的工資了。[41]不論是其墓表或方志中的傳記,都一致記載黃偉「少食貧」、「少貧」。在並不寬裕的家裡要拿出這筆錢給黃偉買個職缺,不難想見這得是多少縮衣節食的累積;在府衙中好好幹下去,不僅是父母乃至親族的期盼,黃偉自己當時該也是下了決心要走這條路的──然而,頂頭的「吏」(甚至還不是個官)對他的羞辱,使黃偉忿感「衙門非進身之路,書手豈男子之稱!」,投筆拂袖而歸。即便他可以把自己的職缺再轉售給人,不致將投資都打了水漂;但他歸鄉後要面對父母的失望、親族鄉里甚至友朋的冷譏熱嘲,這等壓力也是不好承擔的。一方面諒是為了靜心、一方面也避開風言閒語,黃偉讀書太武巖、在山中砥礪自己;且於正德五年考上舉人後還再接再厲、向同年友陳琛請益,終於在正德九年考中進士,步上了仕宦的正途。這樣由底層昇起、功成名就的真人實事,在那些書手們的眼中,活生生就是個不朽傳奇;這也就難怪即便相隔百多年後,陳熙憲還能聽聞黃偉當年在府衙的遭遇詳情了。

               但,如果黃偉當年沒有棄職離去,而是繼續當一名「書手」呢?如果他沒有遇到「吏」對其折辱,甚至是獲得長官賞識、順順利利的幹下去;他的人生將會是什麼樣子?最好的發展,大概也就是在當了好些年「書手」後攢下些積蓄,然後待府衙裡有「典吏」位置出缺時,再花一筆「頂首銀」買下,正式成為府衙裡有列名的一員。[42]可是:一旦正式成為「吏」,也就等於斷了經由科舉考試取得正途出身資格的可能。明代的吏胥是不得參加科舉考試的;早在洪武四年明太祖朱元璋就已下詔不許吏胥應試,理由是彼等「心術已壞」。[43]而當一名「吏」,在明代雖本有「三年一考」、滿三考後獲得資格出身等規定,還可以往上級衙門遷轉;但因為吏者漸多,在明代中期便已出現大量吏員淹滯原職不得遷轉的情形。[44]換言之,黃偉大概這一輩子就會以泉州府府衙裡的一名吏員終其身。而在明代,吏員身處的環境是個大染缸,各種翫法舞弊、營私攫利之事層出不窮。[45]即便黃偉「孝友天植,慈祥簡易」、「不為茍得、不壓困窮」;但若一輩子都獃在這種「眾楚人咻之」的衙門單位裡,他真能毫不移易一輩子當一個好人嗎……?這樣看來,若要說那個不長眼的「狗吏」,其實是黃偉命中的「貴人」,給予「棒喝」、使之奮起從而發跡,不亦宜乎?                 

 

二、許獬與靈濟古寺的觀音

        明代晚期的許獬,於萬曆廿九年成為會試第一、殿試二甲第一名之「會元傳臚」,一時間文名傳遍海內,浯諺將之與黃偉並列,有「文章許鍾斗,品行黃逸叟」之語。古來的才子,往往不乏有傳說或軼聞、趣事流傳,許獬自也不例外。而在這些故事中,有一個是關於許獬與後浦靈濟古寺(觀音亭)中觀音塑像的傳說,解釋為何此寺內的觀音像是「坐偏勢」的由來。據唐蕙韻教授《金門民間文學集.傳說故事卷》書中所載,94816於金城鎮小西門由戴壽標老先生講述「坐偏勢和膝掉彩的原因」,其故事內容是這樣的:

                       後浦觀音亭那尊佛祖坐袒邊,不是坐正面,是坐偏一勢,聽說是這樣的:

祂那時候是個女孩子,要來金門興宮,就去皇帝那裡,找皇帝身邊的張天師請字,要來金門興廟。祂去的時候,許獬也在那裡,跟張天師在坐。祂跟張天師請字,說要來金門興宮,張天師問說:「妳要去興宮,有沒有人幫妳做保?」這臨時要去哪裡找保證人?張天師就說:「這位是金門人,叫他給妳保好了。」許獬就為祂做保,讓祂來金門興這間廟。

祂一來就很興,那時候你問什麼都有求必應,很興,很轟動大家都說:「觀音亭佛祖真興。」有一日,許獬去考試回來,他老母親說:「考教回來,一定得去拜觀音亭佛祖,給祂燒個金。不堪老母親一直講,許獬就跟老母親去了。他母親進去燒金,他就一直待在廟門入口的亭廊,不進去拜,是他給祂做保人的,他不拜祂。他老母親卻又一直叫著他:「阿不就來拜?來拜!」他就在亭廊那裡,拿扇做勢要拜,祂也不敢受他的禮,趕緊坐偏一邊。許獬這時拿著扇頭指向祂說:「扂即久。禰要慢慢興才會久。」祂已經興一陣子了,許獬教祂說要慢慢興,才興得久。這才說觀音亭佛祖扂即久,慢慢興,興好幾百年了。觀音亭佛祖坐袒邊,就是因為這樣。[46](以下略)  

        這段關於許獬與後浦靈濟古寺中觀音塑像的傳說,在民國八十六年間金榮華教授整理之《金門民間故事集》中,已有相當類同的版本,係84212於金城鎮由許丕堅先生所講述者,標題為「觀音亭的觀音像是怎麼坐歪的」。由於大體相同,筆者於此就僅將《金門民間故事集》所載的版本略述於下:觀音亭裡的神靈,原是個不小心跌落橋下死亡的女孩,死後亡魂多年未找替身。後來閻羅王派陰卒通知她該「抓交替」了,否則將不得超生。在期限最後一天,女孩的亡魂等到一對祖孫路過,卻因心軟沒有下手。閻羅王聽得其錯過轉世的原因,便欲讓亡魂去附身在觀音亭尚未開眼的神像;但亡魂得先找張天師想辦法。張天師嘉許亡魂的善念功德,願意幫忙,但需要保人;這時許獬在座,張天師便教亡魂請許獬作保,許獬也答應了。附上觀音亭的神像後,女孩的亡魂顯靈濟眾,也頗知禮數:每當許獬來到觀音亭門口,亡魂(神像)就站起來迎接,不敢坐著。但女孩的亡魂生前愛吃「糖粿」,若有人做了「糖粿」不先拿去觀音亭供奉,亡魂便會作祟使其吃了之後肚痛。有天許獬出門散步,遇上一個吵著要吃「糖粿」被媽媽打罵的孩子,好奇下問出得先拿去供奉觀音的原因。許獬便逕至觀音亭,告誡女孩的亡魂該安份些,不可以定要人家把「糖粿」拿來拜過她才能吃。許獬說話時,手中扇子無意間舉在神像前比了一下;附在神像上的女孩亡魂一著慌,趕緊坐下,卻絆了個筋斗,於是從此就坐歪了。[47]

               以上兩個故事的版本異同之處,於此毋庸多論,但許丕堅先生講述的版本多了一個細節:女孩是跌落橋下而死,亦即她原是個「女水鬼」;這一點值得注意(下文會再及)。

               關於金門地區寺廟供奉的觀音像,本地的黃彩戀女士於民國九十五年間曾有《金門觀音信仰及其寺廟供像之探討》碩士論文,據其調查統計:金城鎮寺廟內所奉觀音塑像共31尊,其中「結跏趺坐」姿態14尊、「立姿」10尊、「水月坐」僅5尊。以大小金門全境共112尊統計,「結跏趺坐」姿態44尊、「立姿」39尊、「水月坐」則為22尊;後浦靈濟寺的三尊觀音塑像,正好是三種姿態各一尊。[48]由統計來看,金門地區寺廟中所奉觀音塑像採「水月坐」者,也就是傳說故事中「坐偏勢」、「坐袒邊」的姿態,確乎是居於少數。因為數量較少、較罕見,以故昔人會想要去編出一個故事來解釋其原因來由。但帶有神異色彩傳說故事要成形,大抵也得有一些先決條件已經存在,故事才能編得出來;就像讀奇幻小說時,讀者得先接受小說的世界裡有魔杖、「霍格華茲學院」等等之類的設定。在靈濟古寺「坐偏勢」觀音像的傳說故事中,由神像(也可說亡魂)這方面來說,有兩個概念,是故事得以成形的條件。

               第一個概念,是即便泥塑木雕的神佛塑像,也會因為某些「八字重」、「運旺時盛」的人物之言行所驅使,竟能活動起來。在這類的傳說故事中,最有名的主角大概就是明太祖朱元璋了。眾所皆知朱元璋早年曾出家,而民間傳說中便有他在寺中打掃佛堂時,因嫌佛龕裡佛像擋著礙事,便命「祂們」通通下來,眾佛像便都依命下地站著;朱元璋掃完佛龕後,佛像又依其命各歸原位。但有次朱元璋掃完後忘了叫佛像們歸位,眾佛像未得「聖旨」,只能在天井裡站了一夜。第二天長老來到大殿前,見到佛像移位,大怒責問眾僧。朱元璋自己忘事,卻拿著笤帚跑去天井,每尊佛像賞一笤帚,斥責「祂們」好大架子、就不會自己乖乖歸位嗎?眾佛像這才領命回原位坐下。眾僧見到佛像自移,無不咋舌。長老看了也驚駭,知道朱元璋將來非同小可,不敢再留他;過幾天便送了朱元璋些盤費,打發他離寺了[49]──許獬雖不是開朝立基的王者,但也是「會元傳臚」;若依《儒林外史》反映的庶民思想:「做了老爺,就是天上的星宿」[50],不消說許獬的「來頭」自是不小。這樣的非凡人物,能夠去為即將附身觀音塑像的亡魂作保,甚至觀音塑像因而「坐偏勢」,也是合情合理的。

               第二個概念,便是「人鬼」也可以附身在宮廟寺院裡的神佛塑像上,享受香火供奉;甚至代行神佛職司、顯靈濟眾。這種概念起源甚早,在唐代杜佑所著《通典》中,便載有漢代名相蕭何成為其所封之地穀城的城隍神這種傳說;[51]既成為城隍神,則蕭何之靈自是附在城隍神像上。這樣的概念,到了清代更屢屢被形諸文字。譬如蒲松齡《聊齋志異》卷一中的〈王六郎〉故事:許姓漁夫每晚到河邊打魚,都會酹酒給河中的溺死鬼,因而與生前好酒的溺死鬼王六郎交上朋友。後來王六郎本可以抓交替,卻因替身是位抱著嬰兒的婦人,不忍傷害兩命,便放過了婦人。王六郎原以為更代無期,卻因其惻隱之心上達帝天,遂被授為招遠縣鄔鎮的土地神。[52]王六郎的故事,後來便成為許多地方都有的「水鬼變城隍」傳說。另外袁枚在《子不語》、《續子不語》所寫下的故事,譬如〈關帝血食秀才代享〉中,有間關帝廟中的神靈,其實是唐朝時遭亂軍所殺的秀士,魂魄落在廟中,朝夕打掃殿宇。關帝憐其勤苦,便讓秀士的魂魄在該廟中享受血食、成為關帝的替身。這位秀士的魂魄還道破:「關帝只有一尊。凡天下各廟中血食,皆係我等享受」;只有當天子親自致祭時,關帝的本尊才會臨壇。[53]而〈成神不必賢人〉一則更是誇張:故事中的王姓鬼魂,原是因掘墳盜財遭判斬決;但其鬼魂不但沒下地獄受苦刑,反倒在人間遊蕩,還找舊識李秀才幫忙,得以去到京城向收了他賄賂卻沒辦事的刑部官員作祟,好討回賄款安家。討款成功後,一人一鬼在乘船折返家鄉途中經過宿遷縣,鬼魂本是主動邀李秀才去村裡看戲,但卻突然不見,只聞飛沙走石之聲。李秀才回船上等待,之後卻見王姓鬼魂盛服而來,告訴他:「我不歸矣。我在此做關帝矣。」李秀才大駭問:「汝何敢做關帝?」鬼魂答曰:「世上觀音、關帝,皆鬼冒充。前日村中之戲,還關神願也。所還願之關神,比我更無賴。我大怒,與決戰而逐之。君獨不聞飛沙走石之聲乎?[54]〈關帝血食秀才代享〉故事中的唐朝秀士魂魄,還得關帝惠允才成了替身;而〈成神不必賢人〉中的王姓鬼魂,直截了當是憑拳頭大便把前任「關帝」給打跑了。《西遊記》中的唐僧有云:「鬼也怕惡人」;但在袁枚的筆下,則是「鬼也怕惡鬼」了──靈濟古寺附身觀音的女鬼,還得經張天師為其設法、請許獬當保人;相形之下,還真是個「規矩鬼」了。      

        敘過女鬼──靈濟古寺觀音之後,對於故事中的另一位:許獬,他之所以被找來當「男主」的原因,也該略加探討。首先:當然是他的功名、名氣。身為「會元傳臚」、被庶民視為「天上星宿」的一代才子,謂其能為女鬼替身神明之事做保人,自是足夠份量。再者:許獬還有「地緣關係」。現今後浦的清代總兵署衙門,本是許獬故宅;而總兵署衙門與靈濟古寺間,相去不過一箭之地。可想見許獬生時,必有多次經過靈濟古寺,也少不得入內參拜。第三,許獬可能「與佛有緣」。明代晚期的金門前賢,像蔡獻臣號「直心居士」、蔡復一號「海印居士」;就連幼時就遷往龍溪的林釬,也有「九皐居士」之號。[55]由稱「居士」觀之,這些前賢對於佛教都有相當程度的信仰。至於許獬,雖由其現存詩文中尚看不出有對於佛教的虔信,但他生前有一件事卻被記載下來,顯示他很可能受過「觀音」的救助。

             在許獬傳世的著作中,《叢青軒集》書首之熊明遇序文繫年「崇禎庚辰歲(十三年,西元1640)嘉平月(陰曆十二月)」、許獬之子許鏞所撰〈識畧〉,文末云作於「庚辰仲秋」;這表示書中各個部份的文字,必是於崇禎十三年或更早所撰。而《叢青軒集》書首所載池顯方撰之〈許鍾斗先生傳〉中,就記載了許獬登第前曾有次險遭不測:

有巨姓專利蠹民,(許獬)力阻其謀。(巨姓)遂乘(許獬)北上,匿眾擊於途。公(許獬)下車亟避,忽兩白衣婦掖過叢棘中,入邨舍得免,回視寂無人也。登第後,有言報復者,公咲而止之。[56]  

        在池顯方寫的這篇許獬傳記中,並沒有對那兩位「白衣婦」是什麼來歷作出揣測;但彼等能攙著許獬穿過「叢棘」而若無阻礙、事後又消失如煙,這顯然不是凡人之能為。觀世音菩薩也被稱為「白衣大士」,在中國的民間傳說故事中,經常就是以白衣婦的形象現身。池顯方雖未明言,但暗示性不言而喻。由這段傳記可知,最遲在許獬去世後三四十年間,他與「觀音」有些淵源的說法便已存在了──古語有云「佛法雖廣,不渡無緣之人」;兩位「白衣婦」現身救護,難不成真是為了報「做保」的恩情而來的?        

    在敘過傳說成立的條件、可能的成因之後,還有一個面向也該注意:一地之傳說故事,也常會與相鄰地域的其他傳說有「關係」,至於孰先孰後,實難言之;但其類同或相異之處,不妨作一比較。

        關於許獬與靈濟古寺的觀音像之間的故事,之所以會產生的原因,還有一個可能,就是出於「別苗頭」的心理:別人有的、自己也要有。這種比較心理,在「原版」和「複本」之間,地理上往往相近;正如鄉民見到鄰家起大厝,自己便也思量要大興土木、以示不落人後。就在舊時泉州府府城所在的晉江縣,與許獬生存時期有重疊的大學士李廷機,在民間也有流傳其曾「度水鬼」的傳說,與許獬的故事頗有相似之處。在池顯方所撰〈許鍾斗先生傳〉中曾提到:「太(大)學士李文節公,素端介,不輕假人以言,而獨善君(許獬)。數過從,譚竟日,皆正己範俗之語。[57]許獬不僅與李廷機曾有數度晤面交談,由今日尚存的許獬《四書崇熹註解》一書,也可知李廷機曾為該書進行過「校正」、甚至奏請萬曆皇帝將該書「准為講章定衡」。[58]有這些現實中曾發生過的交集,或許也是近似的傳說故事產生的契機。

               關於李廷機「度水鬼」的傳說,見於民國時期的吳藻汀先生所編之《泉州民間傳說》一書,有〈李相國度水鬼〉一篇。故事的大致內容是:李廷機(號九我)早年窮困,以教書為生,住在泉州百源村。村子裡有個水池,池西畔有座小小的觀音宮,前面臨池,後連田園,兩旁也沒有其他民居。因為清靜,李廷機便在此住下來,一面教書一面備考。但這個水池之前已經有很多人溺死其中,水鬼們經常「抓交替」,迷惑路過者走向水中。李廷機只要見到有人被迷,就會趕快喝止。水鬼們因李廷機屢屢礙事,十分討厭他,每到夜裡就來其窗前作怪出聲;無奈李廷機根本不怕,有時還回嗆水鬼。水鬼們拿他沒辦法,大多只得退去。但其中有一個女鬼最為倔強,往往眾鬼退去後她獨自又來;李廷機見女鬼不馴,便思量要懲戒她:

有一晚上女鬼又來了,她站在窗前很久,直等李九我讀罷一篇文章,才向他要火,李九我叫她伸手來取,她一隻手從窗櫺伸入,李相國拿起硃筆在她的手上寫一個「火」字。「咦!」一聲,女鬼大叫起來;她的手縮不回去了。

為甚麼她的手這樣動彈不得呢?原來李九我他日有相國的名位,硃筆是厲害得很!他寫個「火」字,馬上就發火,女鬼的掌心不由得痛將起來呢。

「大人──稱九我──我再不敢擾你了!快把那個字替我擦掉呀!」她哀求的叫。

李九我笑著,拿一張紙替她擦掉,女鬼去了。

隔了數晚,女鬼又來,她這回很馴服的,不敢再搗亂了。

「大人,我幾次『叫交替』,都被你制止,可憐我在水裏很苦呀!要是沒有『替身』,那就永遠浸在裏面,不會超度的,求大人救我呀!」「你想超度嗎?好在你未曾害過人,如今賜你一個地方去,某舖的相公爺──佛號──已經裝好,准你附身吧!」

「領命!感謝大人恩典!」女鬼應了相國的吩咐揚長而去,一縷的靈魂附著在新裝的相公爺了!

明天,城內各處暄傳某鋪相公爺的神來了,自此之後,這尊相公爺靈應異常,遠近迷信的人,都爭來祈禱,香火的鼎盛,在城內的菩薩,堪稱首屈一指。

數年之後李九我科甲聯登,做了宰相,告假歸家省墳墓,衣錦還鄉在當時是一件極榮耀的事,到泉州來,僕從之多,自不消說,某日拜客回來,經過相公爺的宮,那裡正在演戲宴神,聽戲的人非常擁擠,李相國的大轎擠不過去,不得不下轎步行。

李相國到這時恍然想著所謂相公爺的,就是從前叫她去附身的女鬼,他擠在人叢中瞧了一會,只見那座相公宮煥新的廟號,裏邊香煙迷漫,善男信女,爭相膜拜,他進了廟門,用手指著她說:「女鬼!你還不退嗎?」

自經李相國這一指之後,相公爺就不靈應了。[59]       

               由以上吳藻汀先生在民國期間記錄下來的內容,與近年間金門地區採集所得的口述相比較,可見出許獬與李廷機的故事既有許多相似之處,也有變化差異。兩個故事中的女鬼都屬「水鬼」,也都因為還沒害過人,得到去附身神像、享受香火的機會。而或許是因李廷機後來成了「相國」、地位崇高,因此他能逕自賜允女鬼去附在「相公爺」身上;許獬雖是「會元」,但生前名位僅至正七品之翰林院編修,便沒法直接派給女鬼一個安身之處,不過他還是可以擔當「保人」。李廷機故事中女鬼向其討火、被李廷機在手上寫了個「火」字;在金門地區的傳說中,就變成了女鬼向張天師「請字」。金門地區的傳說故事中,女鬼前往附身之處是供奉觀音的靈濟古寺;而在李廷機的故事中,當初眾水鬼來騷擾他時,李廷機便是居於水池旁的「觀音宮」。靈濟古寺是確有且至今仍存在的地點;而李廷機的傳說故事,也是有實景的:吳藻汀先生在記述李廷機「度水鬼」的故事之末還有提到:「關於百源村池的鬼事……還常聽見有無故在那裏溺死的」。這個「百源村」位在今日的泉州市鯉城區百源路,由google地圖上看,百源路旁現今還確有個「百源清池」;惟不知該池西畔還有沒有小小的「觀音宮」存在。而傳說中李廷機讓女鬼去附身的「相公爺」,也不是隨便說說的神名。「相公爺」是閩南民間對「田都元帥」的俗稱;而由google地圖上看,在百源清池周邊十來公里內,就有五座主祀或陪祀田都元帥的宮廟,正適合傳說中的女鬼前往安身。兩處傳說故事最大的不同,在於女鬼成「神」之後的波折:李廷機只為大轎受阻不得不步行,一怒便教女鬼「退神」;原本靈應異常、可算竭力「為民服務」的女鬼,又被打回原來的慘境。而許獬不論是在自己不情願下前往參禮、或是為了被打罵的孩子出頭,他也只是教女鬼別太招搖、「要慢慢興才會久」;或是不可為自己的私慾而立些臭規矩、作祟害人。女鬼也謹聆其教……。傳說故事中的人物形象,有時是反映出現實中的本人。在《明史》李廷機本傳中,稱其「遇事有執,尤廉潔」,但也「性刻深,亦頗偏愎,不諳大體[60]。李廷機之「有執」與廉潔、顯示了其正氣凜然,因而無懼水鬼騷擾;但其「刻深」、「偏愎」(偏激執抝)而不顧大局,倒也很像會在一怒下便斥退女鬼的性格。池顯方為許獬所作傳中,稱其「未嘗隻字干有司,第里有不平者,則侃侃陳之,不令其人知。即其人知而謝,竟弗受。」、「有觸輒吐,若不能容;而人過必忘,終不與較。」;甚至在成進士後,也不尋求報復曾想加害自己的「巨姓」。[61]其低調作風與寬大度量,與其和靈濟古寺觀音像之間的傳說中所表現的人格,確也十分相符。迄今靈濟古寺猶然庇佑一方,歷數百年而不墜;許獬云「要慢慢興才會久」,孰謂不驗?

「百源清池」位於泉州府文廟東側,今日的百源路旁(取自google地圖)

 


「百源清池」周邊主祀或陪祀「田都元帥」宮廟位置圖(取自google地圖。箭頭指處即「百源清池」所在 


[1] 清.林焜熿:《金門志》,收入《台灣歷史文獻叢刊.方志類》第33冊(南投: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3年),頁411415423

[2] 左樹燮修、劉敬纂:《金門縣志》,收入《臺灣文獻匯刊.第五輯.臺灣輿地資料專籍》第1冊(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2004年),頁340342343

[3] 以國家圖書館網站「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查詢論文篇名中包含「金門」與「傳說」之交集,檢得共有:民國九十年林麗寬女士《金門王爺民間信仰傳說之研究》、九十五年郭庭源先生《臺灣與金門地區民間風水傳說研究》、一零三年宋夢琪女士《流動的界線:金門人物傳說與史料之間的關係》等三篇碩士論文。另九十八年王意飛碩士論文《一九八七大約在冬季──「金門前線」步兵之自我敘說與傳說》,研究主題並非本文所指之「傳說」。

[4] 後水頭黃金墻〈品德完人黃逸所〉手抄本,頁6。轉引自黃逸歆:《品德完人-黃偉》(金門縣金城鎮:金門縣文化局,2021年),頁67

[5] 《金門先賢錄第二、三輯》(金門縣:金門縣文獻委員會,1972年),頁24

[6] 《金門先賢錄第二、三輯》(金門縣:金門縣文獻委員會,1972年),頁2324

[7] 《金門先賢錄第二、三輯》(金門縣:金門縣文獻委員會,1972年),頁23

[8] 左樹燮修、劉敬纂《金門縣志》,收入《臺灣文獻匯刊.第五輯.臺灣輿地資料專籍》第2冊(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2004年),頁340341

[9] 左樹燮修、劉敬纂《金門縣志》,收入《臺灣文獻匯刊.第五輯.臺灣輿地資料專籍》第1冊(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2004年),頁141

[10] 左樹燮修、劉敬纂《金門縣志》,收入《臺灣文獻匯刊.第五輯.臺灣輿地資料專籍》第1冊(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2004年),頁13

[11] 清.林焜熿:《金門志》,收入《台灣歷史文獻叢刊.方志類》第33冊(南投: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3年),頁414

[12] 唐.房玄齡等撰;楊家駱主編:《新校本晉書并附編六種》(臺北市:鼎文,民國79年),頁1427

[13] 明‧夷白堂主人重修;泰和堂主人參訂:《東西晉演義》,收入《古本小說集成》;第168種(上海市: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頁34

[14] 清‧屈大均撰:《廣東新語》卷九〈事語.孝子粟〉,收入《廣州大典.第三十四輯.史部地理類》;第9冊(廣州:廣州出版社,2008年),頁161

[15] 清‧張同聲修;李圖等纂:《道光重修膠州志》卷二十九〈列傳九.人物.孝友〉、卷二十八〈列傳八.人物.文苑〉、卷三十六〈記三.雜述〉,收入《中國地方志集成.山東府縣志輯》;第39冊(南京市:鳳凰出版社,2004年),頁272280355356

[16] 連橫:《臺灣通史》卷三十五〈列傳.列女列傳.余林氏〉,收入《臺灣文獻叢刊》第128種(臺北市: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輯,民國51年),頁1025

[17] 明.吳承恩:《西遊記》第八十七回「鳳仙郡冒天止雨  孫大聖勸善施霖」。 

[18] 關於袁黃對「功過格」之提倡,請參見朱湘鈺:〈德福合一──袁黃功過格德行與舉業的關係〉,《當代儒學研究》,(20097月),頁175~204

[19] 《太微仙君功過格》,收入《中華道藏.第五部類.道教科儀》;第42冊(北京:華夏出版社,民國2004年),頁811~815  

[20] 郁勛〈「明松江知府逸所黃先生墓表」紀實(上)〉,《金門日報.浯江副刊》,2019827

[21] 明.陽思謙修;徐敏學,吳維新纂《萬曆重修泉州府志》卷十五〈人物志.上之中.國朝科目志〉,收入《中國史學叢書.三編.第四輯》;第38冊(臺北市:臺灣學生書局,民國76年),頁1145 

[22] 郭培貴《中國科舉制度通史.明代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頁93

[23] 明.何喬遠《閩書》卷之九十一〈舊英志〉,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206冊(臺南縣:莊嚴文化,1996年),頁353 

[24] 清.懷蔭布修;黃任等纂《泉州府志》卷之四十二〈明列傳三〉(臺南市:臺南市文獻委員會,民國53年)。清.萬友正纂修《福建省馬巷廳志》卷十五〈人物.循績〉(臺北市:台北市福建省同安縣同鄉會,民國75年),頁145清.林焜熿:《金門志》,收入《台灣歷史文獻叢刊.方志類》第33冊(南投: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3年),頁236。許榮等修;吳錫璜等纂《同安縣志》,收入《中國方志叢書.華南地方.福建省》第83號(台北市:成文出版社,民國56年),頁890

[25] 明.陳熙憲撰;王先正註解、陳怡情背景說明〈明朝陳四明紀年〉,《金門宗族文化》,(20059月,第2期),頁103

[26] 明.陽思謙修;徐敏學,吳維新纂《萬曆重修泉州府志》卷四〈規制志.上〉,收入《中國史學叢書.三編.第四輯》;第38冊(臺北市:臺灣學生書局,民國76年),頁326 

[27] 本段關於明代府州縣衙門中「六房」的敘述,主要參考大陸趙世瑜先生所撰〈明代吏典制度淺說〉,《北京師範大學學報》,(198802期),頁98~107 

[28] 明.陳龍正《幾亭外書》,收入《續修四庫全書》第1133冊(上海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頁309

[29] 同註27

[30] 同註27

[31] 清.懷蔭布修;黃任等纂《泉州府志》卷之四十二〈明列傳三〉(臺南市:臺南市文獻委員會,民國53年)。清.萬友正纂修《福建省馬巷廳志》卷十五〈人物.循績〉(臺北市:台北市福建省同安縣同鄉會,民國75年),頁145

[32] 許榮等修;吳錫璜等纂《同安縣志》,收入《中國方志叢書.華南地方.福建省》第83號(台北市:成文出版社,民國56年),頁890清.林焜熿:《金門志》,收入《台灣歷史文獻叢刊.方志類》第33冊(南投: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3年),頁236

[33] 明.何喬遠《閩書》卷之九十一〈舊英志〉,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206冊(臺南縣:莊嚴文化,1996年),頁353

[34] 清‧徐三俊纂修:《(雍正)臨汾縣志》,收入《稀見中國地方志彙刊》;第5冊(北京市:中國書店,1992年),頁668

[35] 清.張廷玉等奉敕撰:《明史》(臺北市:鼎文,1975年),頁45014502。清.萬斯同《明史》,收入《續修四庫全書》第327冊(上海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頁625

[36] 明.焦竑:《玉堂叢語》,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刊‧子部》第243冊(臺南縣:莊嚴文化事業公司,1995年),頁9

[37] 明.徐咸輯:《皇明名臣言行錄》,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傳記類》第90冊(臺南縣:莊嚴文化,1996年),頁250

[38] 清.陸應陽:《樵史》,收入《四庫禁燬書叢刊‧史部》第71冊(北京市:北京出版社,2000年),頁7

[39] 明.何喬遠:《名山藏》(臺北市:成文出版社,民國601月),頁712

[40] 黃逸歆《品德完人──黃偉》(金門縣金城鎮:金門縣文化局,20219月),頁183190

[41] 陳寶良:〈明代社會各階層的收入及其構成──兼論明代人的生活質量〉,《西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65月),頁158~168。據文中所述,明代受雇耕田的長工,每年的收入為13銀子(161)

[42] 范金民,張彭欣:〈頂首銀:明代書吏頂充之探討〉,《明清史研究》,(20181月),頁4~13

[43] 李明實編著《明代考選制度》(臺北市:考選部中外考選制度研究叢書編纂委員會,民國736月。),頁19

[44] 和洪勇:〈明代吏員的遷轉〉,《明清論叢(第三輯)》,(2002年),頁123~132

[45] 請參見趙世瑜:〈明代府縣吏典社會危害初探〉,《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884期),頁53~61。徐林〈明吏為政心態與吏治腐敗〉,《東北師大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23期),頁61~68 

[46] 唐蕙韻《金門民間文學集.傳說故事卷》(金門縣金城鎮:金門縣政府,民國1053月修訂版。),頁73

[47] 金榮華《金門民間故事集》(金門縣:金門社教館,民國86年。),頁29~35

[48] 黃彩戀:《金門觀音信仰及其寺廟供像之探討》,銘傳大學金門校區應用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第302頁。

[49] 林蘭編《朱元璋故事》,收入《國立北京大學中國民俗學會民俗叢書》第181冊.俗文學1(臺北市:東方文化書局,民國70年),頁4~513~15

[50] 清.吳敬梓:《儒林外史》第三回「周學道校士拔真才  胡屠戶行兇鬧捷報」。 

[51] 唐.杜佑:《通典》,收入《中國史學基本典籍叢刊》(北京市:中華書局,2016年),頁4667。《通典》卷177〈州郡七.襄州.穀城〉引鮑至〈南雍州記〉云:「城內見有蕭相國廟,相傳謂為城隍神。」               

[52] 清.蒲松齡著;盛偉校注:《聊齋志異校注》(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頁30~35

[53] 清.袁枚撰《續子不語》,收入《叢書集成三編》第76冊(臺北市:新文豐出版公司,1997年),頁98

[54] 清.袁枚撰《子不語》,收入《叢書集成三編》第76冊(臺北市:新文豐出版公司,1997年),頁32

[55] 直心居士,見蔡獻臣著《清白堂稿》(金門縣金城鎮:金門縣政府發行,民國88年),各卷卷首。海印居士,見蔡復一撰〈補陀別境記〉文中自稱,載於清.何玉棻、魏式曾《(同治)直隸澧州志》(長沙:嶽麓書社,2009年),頁564。九皐居士,見明.王守仁原著;施邦曜輯評《陽明先生集要》(北京:中華書局,200810月),書首林釬序文文末自署。 

[56] 明.池顯方〈許鍾斗先生傳〉,《叢青軒集》(金門:金門縣文獻委員會,民國608月),書首。

[57] 明.池顯方〈許鍾斗先生傳〉,《叢青軒集》(金門:金門縣文獻委員會,民國608月),書首。

[58] 明.許獬撰;李廷機校《四書崇熹註解》,台北國家圖書館漢學研究中心影印日本內閣文庫藏本。此書卷首題有:「臣吏部左侍郎兼侍讀學士李廷機題請禁革異說據新科會元許獬預脩崇熹註解遵依皇上准為講章定衡」。

 

[59] 吳藻汀編集《泉州民間傳說》(臺北:東方文化,民國5810月複刊版。收入《中山大學民俗叢書》第6冊),頁27~29

[60] 清.張廷玉等奉敕撰:《明史》(臺北市:鼎文,1975年),頁5740

[61] 明.池顯方〈許鍾斗先生傳〉,《叢青軒集》(金門:金門縣文獻委員會,民國608月),書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