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0日 星期一

金門藝文拾零.貳拾──關於林釬.之三(上)


金門藝文拾零.貳拾──關於林釬.之三(上)

 

羅元信

 

                    約莫半年前,筆者方寫完〈金門藝文拾零.拾玖──關於林釬.之二〉,介紹了林釬為人所寫的書序(還有書商的偽作)、賀序,以及同時代者之詩文中與林釬有相關者。當時,筆者以為對林釬佚文的蒐輯當可先告一段落,大概得再過段時間才會另有所得。詎料:才將〈之二〉貼上網站約一個月,筆者便又藉屈萬里先生所撰《普林斯頓大學葛思德東方圖書館中文善本書志》中的著錄,得知林釬尚有為明人涂一榛所著《尚友齋論古》一書寫過序文。筆者雖查不到涂一榛此書在台灣有何處典藏,但日本之「國立公文書館」所收古籍中即有之,且該館已將全書掃描成圖檔,要線上閱覽或全般下載都任便。以下,筆者就先來介紹林釬為之作序的這位涂一榛的生平大略,再迻錄林釬之序文並略加註釋,最後再稍補充一些與林釬有關的文獻。

               關於涂一榛此人,在清人李棪所著《東林黨籍考》中有載其係「貫福建鎮海衛軍籍」,這樣看來他是漳州府鎮海衛的軍人子弟。不過,明代各地衛所的軍人通常非即來自該省;涂一榛的祖上到底是哪裡人?這一點就缺乏記載了。於下筆者茲依《萬曆三十二年甲辰科進士履歷便覽》(以下簡稱《便覽》)、清嘉慶十一年補刊本《漳州府志》為其所立傳,以及黃道周為涂一榛所撰〈涂納言墓誌〉等文獻,將其生平作個簡述:按,涂一榛,字振任,福建漳州府鎮海衛(在漳浦縣)人。若依《便覽》中所載資料,涂一榛生於庚辰(萬曆八年,西元1580)年九月初九日,但這資料並不正確:在黃道周所撰〈涂納言墓誌〉中,記載涂一榛係「生于萬曆甲戌(二年,西元1574)……以崇禎甲戌(七年,西元1634)逝,享年六十。」《便覽》所載涂一榛的生年,比實際晚了六年;這諒是古來仕宦者常有的情形:在參加科舉考試呈報年齡時給自己減個幾歲,以便日後在「宦途」上多走幾年。涂一榛於萬曆三十一年(1603)考中福建鄉試第十一名舉人,次年會試名列第二十七、殿試三甲第一百零五名。成進士後,涂一榛先是在吏部短暫觀政實習,隨後於當年被派至江蘇鎮江府金壇縣擔任知縣。依黃道周所記,涂一榛便是在擔任金壇縣知縣時,與東林黨領袖顧憲成曾有交遊;以致日後東林黨遭到攻擊時,涂一榛亦不能免於被波及。據光緒十一年刊本《金壇縣志》卷之五〈秩官〉部份所載,涂一榛係於萬曆三十二至三十六年間來任知縣;但《便覽》中則記,涂一榛是到了萬曆庚戌(三十八年)才去束鹿縣當知縣:這中間隔了約兩年,不知涂一榛當時是否是請假歸鄉,故而在兩任知縣之間有空檔(筆者按:乾隆二十七年刊本《束鹿縣志》卷六〈官師〉部份,將涂一榛誤載為「浙江鎮海人」;諒因清代修志者對「鎮海衛」這個明代衛所名稱陌生,而浙江的定海縣又於康熙二十六年被更名為鎮海縣,於是《束鹿縣志》的修志者就自作聰明把涂一榛的籍貫給改掉了)。萬曆四十年間,涂一榛因在束鹿知縣任上表現優良,被擢為京官,先是出任兵部主事,旋即調為吏部主事;萬曆四十一年又調至吏部考功司。據嘉慶十一年補刊本《漳州府志》卷之三十九〈人物四.明列傳下〉為其所立傳,涂一榛在吏曹時,「凡貪墨吏,一筆勾罷。」同僚有人勸他不要太苛,涂一榛回曰:「『一家哭何如一路哭』(筆者按:北宋名臣范仲淹之語),正謂此也。」但在這時涂一榛與東林黨人的交誼,便為他招致了攻擊;據《明神宗實錄》所載,當時朝中「浙黨」之首、敵視東林之戶科給事中姚宗文,於萬曆四十一年二月十七日上疏劾奏涂一榛,謂其「初得進步,遂逞雄心;恐變亂黑白,顛倒薰蕕,乞先加放斥。」按照慣例,像涂一榛這樣的吏部官員若是被疏劾質疑,就該閉門整裝,自動求去;然涂一榛雖也告病求去,卻同時連上三疏,將朝中諸奸勾結的情形直陳不諱,據載讀了其疏的人都不禁手顫。但涂一榛這三疏入宮之後被「留中」、神宗讀了卻不批示發下。對於涂一榛之告病,吏部亦屢次上疏請神宗裁示,神宗卻不理不睬。當時內閣僅剩的唯一成員、文淵閣大學士葉向高也是閩人,便被疑心涂一榛之遲遲不去是因有他在撐腰;使得葉向高不得不於萬曆四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上疏,除了請神宗指派山東等四處巡按人選,也請皇上對涂一榛的告病給個指示。末了神宗終於同意了,讓涂一榛回福建養病。

        涂一榛這次回籍,時間並沒很長,兩年後朝廷便徵其再起。據《明神宗實錄》所載,萬曆四十三年六月十六日這天,朝廷發布「原任吏部主事涂一榛為湖廣僉事(按察司僉事,正五品)」之人令。但到了次年,涂一榛又再度告病。萬曆四十五年的「京察」中,涂一榛又因被視為東林黨人而遭到打擊,於天啟元年被降職為「兩浙運判」(筆者按:「運判」之全稱應為「都轉運鹽使司判官」,從六品)。但天啟二年四月間,朝中東林黨之領袖、左都御史鄒元標上疏請將先前京察中被貶諸臣再予重用,其中便包括了涂一榛。不久涂一榛便被擢為南京戶部陜西司主事(正六品)、旋即又調陞為南京吏部考功司郎中(正五品)。天啟三年三月間,涂一榛改至北京任光祿寺寺丞(從六品)。至天啟四年,涂一榛先是陞為大理寺右寺丞(正五品)、既而又晉為通政使司左通政(正四品)。據明人徐肇臺所撰《記政錄》,涂一榛在天啟四年十二月十七日便已上本奏稱自己「親老身病」,隨即獲允讓其回籍調理,但對他的攻擊並未因此消停。天啟五年二月間,工科給事中顧其仁於奏疏中稱涂一榛「躐取京堂」;同年六月,已致仕之原任陜西按察司副使田一甲,在上疏中有重提自己曾參涂一榛係「門戶之飛鷹也」。此時因諂附魏忠賢的閹黨得勢、針對東林黨人窮追猛打,於是涂一榛也被列入閹黨造作的「東林點將錄(以水滸傳一百零八名好漢來比附東林黨人)」、被掛上了「地奴星催命判官」這樣的名號。天啟五年七月間,拜魏忠賢為義父、「十孩兒」之一的陜西道御史石三畏上疏,以往昔京察時不公為由,對趙南星、李三才等東林黨人發動攻擊,涂一榛又被牽連在內。之後還有御史李光春、原任南京御史李良棟、御史曾應瑞等,都在攻擊東林黨人的上疏中列舉了涂一榛。涂一榛雖已回籍,進而遭削奪為民,但朝野形勢仍是險惡,被視為東林黨者即便里居也不能免於迫害。天啟六年二月間,原任應天巡撫、當時已遭削職為民之周起元,被誣以任巡撫時貪污十餘萬兩,在漳州府海澄縣的自宅遭逮捕;被捕後周起元在錦衣衛獄中遭非刑拷打,於當年九月死於獄中。當涂一榛得知周起元被捕的消息,曾對自己的兒子們表示,若是逮捕他的人上門,他便會像屈原一樣投水自盡。不過涂一榛或有天佑,閹黨並未對其下殺手──筆者按:在清嘉慶十一年補刊本《漳州府志》卷之三十九〈明列傳下〉部份為涂一榛所立傳,在述及周起元被捕之後稱:「一榛謂諸子曰:『吾即不測,便從汨羅,毋嘈嘈為(不必大呼小叫大驚小怪)。』然竟鬱抑以卒,年六十。鄉人祀之鄉賢。」若光看《漳州府志》所立傳,涂一榛像是在周起元被捕後不久便抑鬱以終,但他並沒這麼早逝(又:維基百科中文版之「涂一榛」條,雖有參考光緒本《漳州府志》中的涂一榛傳文,但撰寫詞條者將「毋」字誤認為「母」字,於是在闡釋為白話文時寫道「(涂一榛之)母親因而嘈吵,很快抑鬱致死」。)──到了崇禎即位、魏忠賢垮台之後,朝廷復徵先前遭貶的諸臣復仕,涂一榛也在名單中,但他並未應召赴京。依據黃道周為涂一榛所撰〈涂納言墓誌〉,最終涂一榛係於崇禎七年逝世,葬於漳州白塘山。

               關於黃道周之所以會為涂一榛作墓誌的緣由,筆者於此也簡述一下:涂一榛有五個兒子,次子名仲吉、字幼安,小字「德公」。在崇禎年間,黃道周原已官至詹事府少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但後來因觸忤崇禎,被降黜為江西布政司都事。崇禎十三年四月間,江西巡撫解學龍向朝廷舉薦該省官員,黃道周亦在其中。不料這更是使崇禎不悅,給黃道周定了「黨邪亂政」、解學龍「藐法狥私」的罪名,將兩人逮下刑部獄廷杖後論戍;黃道周更是一度被移至錦衣衛的北鎮撫司獄中掠治、被拷打到「赭血滿衣,瘡痂蔽褥(黃道周〈獄中自明揭〉中所述)」,然後又被丟回刑部獄。由於黃道周之道德學問早已聞世,除了戶部主事葉廷秀,當時尚在國子監讀書之涂仲吉也上疏欲救黃道周;結果是兩人都被當成黃道周的「黨羽」、亦遭繫獄拷問。據黃道周弟子洪思在〈涂納言墓誌〉一文的夾註中所記,涂仲吉當時是被「廷杖一百,死而復生;十指拷掠,斷而復續」;所遭非刑實非尋常人能忍受者。但涂仲吉毫不氣沮,在被拷問是誰主使他聲援黃道周時,涂仲吉答道:「此豈容人主使!可剖吾肝呈至尊,以明道周之無罪!」雖然最終黃道周與涂仲吉都還是遭發配充軍,但涂仲吉之言仍有稍傳至崇禎耳邊,使崇禎「頗心動」。之後到了崇禎十五年八月間,黃道周等已遣戍滿一年,蔣德璟等輔臣方藉崇禎召見對問的機會,為黃道周說情;次日崇禎便傳旨,讓黃道周得復原官。黃道周既得赦還,在崇禎召見時提出要請假,崇禎也允許了。因黃道周而遭牽連繫獄遣戍之涂仲吉等人,亦隨之獲赦。涂仲吉之仗義捨命聲援,自是使黃道周銘感於心,於是便為涂一榛作墓誌。嗣後到了唐王隆武年間,黃道周受重用領兵抗清,最終兵敗被俘,不屈而死。涂仲吉在唐王時亦曾共赴國難,獲授御史;在唐王敗亡後,涂仲吉於廈門落髮為僧,最後鬱鬱嘔血而卒──雖然,涂一榛、涂仲吉父子都未能得獲大用、齎志而歿,但由涂仲吉對敢於對黃道周「援直」之舉,亦可見出涂一榛「尚友古人」之風節教育、給了自己兒子面對苦刑亦不稍屈的勇氣。

        於《尚友齋論古》此書:在張燮所撰〈《尚友齋論古》序〉一文中提到,涂一榛在家鄉時,「宅傍修徑,築齋三楹,扁(匾)曰『尚友』」;「尚友齋」即涂一榛的書齋。此書之內容,依張燮的下文介紹,涂一榛在尚友齋中時,「間取諸史,沉酣其中,擇可與周旋(追隨、酬應)者,上自戰國,迄于趙宋,可六十八人,就本傳稍刪補之,彙合成帙,旦夕披對,用當交譜……。當夫酒酣客散,鳥闌夢歸,按籍抽之,恍坐數公於連榻之上,與述道德。」由張燮的敘述,可知涂一榛此書中的文字,大部份是取自正史中為這些賢良古人所立傳記,出於他自己撰作的部份甚少。就書中所見,涂一榛會在每人的傳記之末加上贊語評語。例如,在范蠡之傳末有兩段話:「謀吳着着中窽,是其智也。治生致富,此是技癢不能自歛處。功成泛海,則飄飄乎仙矣。魯仲連、張子房,俱從此生出。」、「是春秋來第一人物。」而在《四庫全書總目》卷九十對《尚友齋論古》的著錄中,四庫館臣稱「其書取春秋時范蠡迄宋文天祥六十八人,各錄本傳,而自爲評語綴於其末。去取絕無義例,議論亦多陳因。」要之,四庫館臣認為涂一榛在彙集揀選人物時沒有立個標準,其評語大抵也是老生常談而已。平心而論,涂一榛此書大體僅是彙集其所欣賞的古人、將彼等傳記合為一帙,說實在並無特出之處。但林釬卻稱,他讀涂一榛此書時是「焚香披對,矍然覺曩者耳食,為古人羞」;好像僅因涂一榛在這些彙抄來的古人傳記之末加上了些贊語評語,便使得林釬陡覺自己往昔都沒能看出這些前賢的可敬之處似地。筆者覺得:林釬於此序中是有點「過諛」;但林釬之言過其實,與其說是對涂一榛之著作有所過譽,不如說是對於一位在科舉宦途上的前輩、以及其在任職吏部時對貪墨者決不當濫好人的耿直,出自於內心的一股敬佩之意吧。至於四庫館臣所批評之「去取絕無義例」云云,涂一榛雖沒在書首作一篇「凡例」來說明自己的取捨原則,但「義例」就存在於書中被選入的諸多古人身上;欲知「義例」何在的讀者,儘可自己歸納。故此點實不足為病。

               關於《尚友齋論古》一書的成書時間:在書首的三篇序文中,林釬之序文未繫年月;居次的張燮序末則記「時辛酉(天啟元年,西元1621)八月」;第三篇王志道所作序則作於「天啟四年(西元1624)人日(正月初七)也」。雖林釬之序文未記寫成時間,但三篇序文似是依時間先後排列;則林釬作序時當在天啟元年八月之前。林釬作序時,《尚友齋論古》一書自是已然告成;但或許是涂一榛還欲對內容再加筆削,故而未即時付梓,進而又找了張燮、王志道也來作序。又:此序雖非若筆者早先介紹過之公穀合彙序〉、以林釬之行書手筆付梓以致間或字詞難辨;但個別文字雖皆可識、其串連起來的文義卻不見得容易理解。筆者能力有限,只對尚可詮解者標註出典與解說;無法有會於心、給予適切解說的部份,就姑且藏拙,由讀者自己揣摩了。林釬為涂一榛此書所作序文如下:

   尚友齋論古序

  振任涂先生齋居逖觀,留心經濟,所著《論古集》成,余得而讀之,已先我執贄拜交、彙千載師友於几上。焚香披對,矍然覺曩者耳食,為古人羞。頃而自詫曰:論今人難,論古人易。載乘昭如,時局已定,非有皮質之相蒙,眾喙之噏訿也。羣高山而仰之,不以為覓徑尋蹊,有所閣置,而目攝者不隨其後也。噫!噫!為是言,而古人益笑人於千載之上。夫人何古也?有如是世,有如是人。如是事,一局棋往來翻覆耳。世不極今,人不極古。覓古者於今之時,評今者於古之鑑。且夫按古方以對今藥,取今證以參古方,無二乎?有二乎?夫古良而今舛,古眞而今贗,此易見者也。其何以良?何以眞?此論而後見者也。而矧方取濟時,器求切用,豈有知今而古、迷古而識今者乎?然則振任之為是集也,若謂止編次往昔,掛一而漏萬,偏有所舉,何如其無?若謂夣寐不必到而口吻及之,抑何評隲?間有把酒對酧之意耶?而余又閱集中自春秋以迄唐宋所載君子,其遘造各殊,寸心自照。若就當時之人論之,羊虎龍蛇,亦互有彼此。而今以時代鴈行,若一堂之相揖讓也。彼直以心樹不朽,即餘有未化者,其在茲簡帙中,則已化矣。有異時與同情,異事與同志,如其化,如其不朽。後之論今,猶今之論古,則著集者之意可知也。夫隆中之管、樂其自比,然則正誼明道之言,的非二公所到。振任將以丹霞為隆中,海內且視斯集以望振任生平意氣,原無少讓古人。余以言為券,亦奚不可?

                      友弟林釬頓首拜書

(序末有「林釬圖書」陰文圖章一方、「鶴胎」陽文圖章一方)

林釬為《尚友齋論古》一書所作序文首尾(取自日本國立公文書館網站) 



         ──本篇部份詞語、典故,略釋於下:

  振任涂先生齋居逖觀,留心經濟:齋居,此處當指家居、閒居。逖,遠;此處指時間上的久遠。逖觀,縱觀古來之意。經濟,謂經世濟國。

        所著《論古集》成,余得而讀之,已先我執贄拜交、彙千載師友於几上:贄,同摯,謂欲與人結交時送上之見面禮,不同身分階層的人,見面禮也不同(《禮記.曲禮下》:「凡摯,天子鬯,諸侯圭,卿羔,大夫鴈,士雉。」)。林釬謂:讀了這部《尚友齋論古》,覺得涂一榛已先於己對古來賢良獻上心意(為彼等纂傳),不僅是神交,且進而將千餘年間堪為師友者彙為一帙。

       焚香披對,矍然覺曩者耳食,為古人羞:焚香,為辟穢氣、澄心醒神。披對,可指翻閱書冊,亦有坦開胸懷相對之意。矍,戄,懼也。林釬謂自己專注心神讀了涂一榛此書,才赫然發現過去自己對這些前賢的認知不足或不正確,足為古人所嘲笑。

       載乘昭如,時局已定,非有皮質之相蒙,眾喙之噏訿也:此段文句說明論古人易」之原因。載乘,載籍、史乘;各種記載、史料之謂。噏訿,出《詩經.小旻》:「潝潝訿訿」。潝潝,互相附和。訿訿,互相詆毀。句謂:因古人距今已遠,對特定人物之記載、評價大抵已蓋棺論定,不像還在世者會有皮相掩蔽了其真面目,或是世間眾人對其毀譽不一、難判良的情形。

       豈有知今而古、迷古而識今者乎:眯,細物入眼,使眼睛一時無法視物之意。句謂:能明鑒當前者即不會惑於往古(之人或事),不能看清過往者也就無法鑑別眼前(之人或事)。

        然則振任之為是集也,若謂止編次往昔,掛一而漏萬,偏有所舉,何如其無:偏有所舉,謂推舉所偏愛者。此句大致意思為:對於涂一榛的這本書,有人可能認為千古以來人物多矣,以一人眼光挑選的名單,不免會有遺珠之憾,或是為其個人喜好所侷限不夠全面性;這樣還不如不要有這本書。

        若謂夣寐不必到而口吻及之,抑何評隲?間有把酒對酧之意耶:林釬此處言及「夣(夢)寐」、「對酧(酬)」,可能係用唐人典故。唐代詩人白居易之弟白行簡,曾撰〈三夢記〉一文并序,其序曰:「人之夢,異於常者有之:或彼夢有所往而此遇之者,或此有所為而彼夢之者,或兩相通夢者。」〈三夢記〉中所記的第二夢,大略如下:唐憲宗元和四年(西元809),元稹(微之)任監察御史,奉使往四川劍外(梓橦)。元稹出發十多天後,在二月二十一日這天,白行簡與白居易、以及友人李建(杓直),三人同遊曲江,並造訪慈恩佛舍等僧院。當晚在李建居處,三人原本「命酒對酬,甚懽暢」,但白居易卻突然停杯出神,過了好一會才說道:「微之這時該到梁州了。」,接著便在牆上題了一首詩:「春來無計破春愁,醉折花枝作酒籌。忽憶故人天際去,計程今日到梁州。」十多天後,有來自梁州的使者捎來元稹的信,信後附有〈紀夢詩〉一篇曰:「夢君兄弟曲江頭,也入慈恩院裏遊。屬吏換人排馬去,覺來身在古梁州。」而元稹詩末所記日期,竟也是二月二十一日。白行簡於此段故事之末曰:「蓋所謂此有所為而彼夢之者矣。」(見《全唐文》卷六百九十二。)按,元稹《元氏長慶集》卷第十七確有〈梁州夢〉一詩并序,其序曰:「是夜宿漢川驛,夢與杓直、樂天同游曲江,兼入慈恩寺諸院。倏然而寤,則遞乘及階,郵吏已傳呼報曉矣。」不過元稹集中〈梁州夢〉一詩,與白行簡所記有部份不同:「夢君同遶曲江頭,也向慈恩院院遊。亭吏呼人排去馬,忽驚身在古梁州。」元稹與白居易兄弟相隔遙遠,卻能在夢中與彼等同遊曲江,堪稱玄奇。林釬用此典故,大概是假設:若有人質疑涂一榛又不曾在夢寐中與古人相見,卻對彼等津津樂道,這是憑什麼去品評人家呢?但林釬則以白居易為例:只要交誼深厚,不必入夢;與他人把酒對酧之際,也能心神相通、得知自己所思者的行止所在。

夫隆中之管、樂其自比,然則正誼明道之言,的非二公所到:管、樂,謂管仲、樂毅。《三國志.諸葛亮傳》載:「亮躬畊隴畝,好為梁父吟。身長八尺,每自比於管仲、樂毅,時人莫之許也。」正誼明道之言,典出《漢書.董仲舒傳》中董仲舒對易王之語:「夫仁人者,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是以仲尼之門,五尺之童羞稱五伯(霸),為其先詐力而後仁誼也。茍為詐而已,故不足稱於大君子(孔子)之門也。」春秋時管仲輔佐齊桓公成霸業,樂毅則在戰國時期輔佐燕昭王、幾乎攻滅齊國但最終功敗垂成。管仲、樂毅分別在春秋、戰國時期有過一番功業,但涂一榛所撰《尚友齋論古》一書中,春秋時代僅選入范蠡、魯仲連、虞卿、屈原等四人,沒有管仲;戰國時代更是一個人都沒入選。由下文「振任將以丹霞為隆中」之語來看,涂一榛似是曾有自比為諸葛亮(按:《尚友齋論古》書中,在諸葛亮傳記最末有評語曰:「三代以後第一流人物。」,可知涂一榛對諸葛亮評價之高。)。但與諸葛亮不同的是:涂一榛乃仲尼之徒,行事必遵「正其誼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故涂一榛不推崇也不效法管仲、樂毅那樣「先詐力而後仁誼」。可能涂一榛自比諸葛亮之語,被不瞭解他的人誤以為他會走上功利主義的路子(效法管仲、樂毅),甚且不擇手段、「窮斯濫矣」;故林釬要在此為他剖白:管仲、樂毅不講求什麼「正誼明道」,但涂一榛和他們二位是不一樣的(由《尚友齋論古》書中不選管仲、樂毅,即可見出)。

振任將以丹霞為隆中,海內且視斯集以望振任生平意氣,原無少讓古人:丹霞,漳州有丹霞山、丹霞嶼;在此為漳州之代稱。由此句觀之,涂一榛託林釬作此序時,係里居在家。意氣,謂意態與氣概。句謂:《尚友齋論古》此書一出,世人將可由其中所列錄古之人傑,瞭解到涂一榛所仰慕的是何種典範;亦可由涂一榛仕宦時的剛正表現,印證其立身處世之貞定,不遜於這些古人。

            余以言為券,亦奚不可:林釬謂願以自己稱涂一榛「生平意氣,原無少讓古人」之語來與人打賭,且相信自己不會看走眼。

 

——上篇完

金門藝文拾零.貳拾──關於林釬.之三(下)

 

金門藝文拾零.貳拾──關於林釬.之三(下)

 

羅元信

          ──介紹過林釬為涂一榛所寫的這篇書序,以下筆者要來談的是個冷門的問題:關於林釬的「兄弟」。關於林釬的「出身」家庭情形,可謂傳說紛云、莫衷一是;如果能找到林釬卒後時人為其所撰行狀、墓誌銘或神道碑,那這部份的問題大概就能解決。但因為筆者迄今也還不曾寓目過這樣的文獻,因而對於以下要談的問題,也還是如一頭鑽入迷霧中;鑽出來之後、迷霧還是原本的那一團迷霧。但是做文史課題原本就不免會遇到有「撞牆」的時候、能推進到哪兒就先到哪;至少可以描繪一下這團「迷霧」大致的範圍、裡面涉及了什麼謎團?畢竟,要瞭解一位前賢古人的各方面,除了其人格、文采、宦歷,又怎能忽略其「來歷」、家庭背景的問題?

       在以科舉取士兼重視家族關係的過去,步上「正途」應試者,在種種「名錄」中總會留下一些個人資料,包括其籍貫乃至親屬等等。林釬中舉與成進士時之《鄉試錄》與《會試錄》於今雖已佚,但在明代張弘道、張凝道同輯之《皇明三元考》一書中,對萬曆四十四年成為探花的林釬自然是有較多的記載。據該書中載:「探花林釬,福建同安人,字實甫,號鶴胎,年二十四,壬子舉人。兄堯斌,乙卯舉人。弟日烺、應聚,俱同榜進士。」──乍看之下,林釬好像有「兄」又有「弟」;但舊時有所謂「兄」、「弟」關係者,除非真有明確載記,否則還不能遽認為就是「同胞兄弟」。這一點,由《皇明三元考》一書的義例也可看出來:在萬曆四十四年這一年的資料中,除了「三元」之外,還有特別列舉了該榜中的「解元中式」、「兄弟同榜」與「少年進士」等引人注目者。而該榜中之「兄弟同榜」有四對,《皇明三元考》一書對彼等載曰:「徐宗孺、徐人龍(小字註:上虞人) 」、「臧炅如、臧照如(小字註:長興人)」、「侯恂、侯恪(小字註:商丘人,俱同父)」、「周汝弼、周汝璣(小字註:商城人,同祖)」。在這四對之中,徐宗孺與徐人龍、臧炅如與臧照如的姓名底下只有註明其鄉貫,那就真的是「同胞兄弟」。侯恂與侯恪有註「俱同父」,表示兩人雖同父但不同母。周汝弼與周汝璣有註曰「同祖」,表示兩人是出於同一祖父之堂兄弟。而林堯斌、林日烺、林應聚等三人,既然沒與林釬一同被標舉在「兄弟同榜」裡,便表示他們與林釬的關係是要比「同祖」還要更遠些了。但到底林釬與林堯斌這三人間的「親等」關係如何(同曾祖?同高祖)?在找到能包含彼等四人的林氏族譜之前,筆者也只能束手於此。不過《皇明三元考》既稱此三人是林釬的「兄」、「弟」,這就表示他們與林釬之間是有可以追溯的淵源、至少可知是同一個大家族中的成員。故筆者還是於此稍介紹一下這三人的資料:

               林堯斌:四庫本《福建通志》卷三十八〈選舉六.明舉人〉之萬曆四十三年鄉試榜單中,林堯斌之名被列於「漳州府」之下,表示他是府學出身;其名下有註官職為「象山知縣」。而在清雍正十一年刻、乾隆六年補刻本《寧波府志》卷之十六所載該府明代象山知縣中,在林堯斌的名下是記曰:「龍溪舉人,(崇禎)八年任(其下一位知縣湯維岳係崇禎十一年到任)」;同志卷之十八〈名宦〉部份則有為其立傳:「林堯斌,字欽一,龍溪舉人,崇正(禎)八年令象,清廉自持,革倉庫陋規,嚴懲積蠹,政多惠民,有『林外公』之頌。」

                 林日烺:在四庫本《福建通志》卷三十八〈選舉六.明舉人〉之萬曆四十年鄉試榜單中,林堯斌的名字被列於漳州府詔安縣之下,有註曰:「而興子,丙辰進士。」林日烺後來改名「日瑞」,在萬斯同所修《明史》與清代官修《明史》中皆有立傳。林日瑞在崇禎初年官至江西右參政,丁憂歸里,服喪滿後仍就原官職,曾擊剿包圍鉛山縣的賊寇,之後屢遷至陜西布政使;崇禎十五年夏改右僉都御史、巡撫甘肅。崇禎十六年十一月間,李自成的部下賀錦進逼甘州,林日瑞雖嚴陣以待,但次月流寇還是趁河面結冰直抵城下,進而攻破甘州城。林日瑞遭生擒後,流寇以官祿誘其降,林日瑞不屈,遂遭磔刑處死,壯烈殉國。福王弘光年間,林日瑞獲贈兵部尚書、賜祭葬。

               林應聚:在清光緒三年刻本《漳州府志》卷之十七〈選舉二.明〉部份所載該府萬曆四十三年鄉試榜單中,林應聚名下有註曰:「一初子。府學。丙辰進士」,沒有提到官職。不過在清光緒二十四年刊本《灤州志》卷三〈爵秩表上.官秩〉部份所載該州知州名單,有記「林應聚,進士,福建漳州人,(萬曆)四十七年任,有傳。」;但同志之卷十四〈官師列傳.循績〉部份所立傳中僅曰:「林應聚,福建漳州人,由進士,萬歷(曆)四十七年之州任,清練有為,中忤調去。」,沒有詳述其治理作為、以及他是因何事觸忤了何人?另外,在四庫本《浙江通志》中,有記載林應聚在浙江所歷官職;依據該志卷一百十八〈職官八〉及一百十九〈職官九〉所記,林應聚在崇禎間歷任過溫州府知府、分守道、提刑按察司副使等三個官職。筆者所能找到的資料就如以上,至於林應聚在浙江副使之後是否還曾擔任過其他官職、結局如何?目前尚未找到文獻可據以言。

                 ──上開林堯斌、林日烺、林應聚這三人,由《皇明三元考》可知彼等應是與林釬同屬一個大家族中的「兄」或「弟」。但在流傳至今尚可知見的文獻中,林釬的「弟」還不止於林日烺與林應聚而已。在明末清初之際,安徽廬州府廬江縣的冶父山上,有一座冶父寺。該寺之住持「星朗禪師」,在清光緒十一年刊本《續修廬州府志》卷五十九〈方外傳〉部份,僅記其出身為「閩漳龍溪林氏子」。可是,在清嘉慶八年刊本《廬江縣志》卷之十四〈雜志.釋道〉部份,為星朗禪師所立之傳開頭是這麼寫的:「陳志(筆者按:指雍正十年廬江縣知縣陳慶門所修的前一版《廬江縣志》):釋星朗,閩漳龍溪林氏子,明末林相同母弟也」──自明初胡惟庸謀反而不設宰相之後,內閣大學士便是「相」;而即便把「明末」的範圍由崇禎擴大到天啟年間,據《明史.宰輔年表二》所列,林姓的大學士也就只有林釬一個人而已、再沒有別人了。若按《廬江縣志》此處所載,這位星朗禪師是與林釬同母但不同父的兄弟。按《金門先賢錄》第二輯所載關於林釬的傳說:林釬之父在新婚之夜暴亡,其母遺腹生下林釬;其後數月因金門饑荒,林釬之母攜子逃荒,改嫁龍溪人林某,林釬便隨母在龍溪長大入學──這位「釋星朗」、「閩漳龍溪林氏子」,他是林釬之母改嫁之後又再生育的弟弟嗎?

               方志中記載的個人資料,有時也未必精確;欲嚴肅地探討問題,自不可憑一二間接載記便下遽斷。關於這位「星朗禪師」,其實還有更近於「一手」的資料可考其生平。星朗禪師後半生所居冶父山,是安徽的佛教勝地,早在清康熙四十三年,便有該山僧人一劍上人為此山撰志並梓行;後至道光九年,復有通元上人為之續編,但還未及印行,便因咸豐年間兵亂致稿本遺失。其後經歷波折,直到民國二十五年間,方有廬江縣出身之陳詩先生將前人遺稿增輯刪併,出版了共有六卷之《冶父山志》。在《冶父山志》卷三〈文辭〉部份,收有清順治丁亥科(四年,西元1647)進士、官至工部營繕司主事之廬江縣人王鳳鼎所撰〈星朗和尚塔銘〉(以下簡稱〈塔銘〉)。關於星朗之出身與家庭成員,〈塔銘〉中是如此記載的:

              ……師法諱道雄,別號星朗,閩漳林氏子。父文振公,母蔡夫人,兄相國鶴胎。

               關於林釬之祖父、父親,在清乾隆二十七年原修、光緒五年增補重刊本《龍溪縣志》卷之十四〈選舉.封典.明〉部份有載:「林崇祿(小字註:以孫釬)」、「林繼盛(小字註:以子釬,俱贈東閣大學士)」;其後林焜熿《金門志》及歷版近現代《金門縣志》皆從之。至於林釬之母則姓陳,有現今仍存於漳州市龍文區藍田鎮洞口社的林釬及其母、元配楊氏合葬墓之墓碑可證。但星朗禪師的母親則是姓蔡,不是姓陳;以此觀之,〈塔銘〉中稱其「兄相國鶴胎」,這個「兄」並非「同胞兄弟」。至於清嘉慶八年刊本《廬江縣志》為星朗禪師所立之傳,稱他是「明末林相同母弟也」,當是出於傳聞有誤。星朗禪師之〈塔銘〉所載內容,應是來自其生前自述與其弟子所知記;而出家人既已拋卻紅塵,當不致胡亂攀親、妄稱自己是前朝相國的弟弟。這位星朗禪師,應該和前面提過的林堯斌、林日烺、林應聚等三人一樣,是林釬的「兄弟」沒錯;但到底關係多近(或說多遠),就非一時間可知之事了。

               說到這裡,還有一個問題當然也不可不談:星朗禪師究竟是「誰」?〈塔銘〉中言「師法諱道雄」,但「道雄」是「法諱」,不是在家時的「俗名」。除了〈塔銘〉,在《冶父山志》卷三〈宗派.冶父禪門宗派〉(以下簡稱〈宗派〉)部份亦有為星朗禪師立傳,但該傳同樣未提到其出家前之「俗名」叫什麼。整本《冶父山志》裡,都沒有提到這項資料。不過,據〈塔銘〉中所述,星朗禪師出家前是中過舉、當過官的;這就給探究其出家前的「俗名」為何提供了線索、至少能幫助縮小可能的範圍。筆者姑將〈塔銘〉中敘述星朗禪師出生乃至正式出家之間的經歷摘錄出來,如下:

                 ……師法諱道雄,別號星朗,閩漳林氏子。父文振公,母蔡夫人,兄相國鶴胎。母一夕夢黃衣頭陀入室,感而有孕,誕時異香聞比閭,白衣胞及天池、玉枕、左脇白毫,右脇赤珠等異。襁褓時,見僧便笑喜跏趺。十二游泮(入學),偶過菴,聞誦《華嚴》偈至「應觀法界性,一切惟心造」,即驚悟,慨欲離塵。十五切慕空宗,常覲老宿,開示參禪訣要。……十九往黃蘗,參密雲和尚……二十一舉孝廉。壬戌(天啟二年,西元1622)過浙,參湛和尚於雲門。抵都,仕至屯部尚書郎。己巳(崇禎二年,西元1629),出守廣南肇慶。東渡楊子江,聞博山老和尚主金陵天界法席,躬詣參叩,每示以洞上微旨,師獨默契,遂取名「道雄」,付以法偈……於是棄官,遍歷名山巨剎,至潤之楊彭山法添和尚座下。四顧此山,似有宿緣,因乞圓僧相。添首肯之,為師剃染,時丁丑(崇禎十年,西元1637),年四十矣。

               ──星朗禪師正式出家前的經歷,就如以上。在〈塔銘〉的這段文字之前與之後,還有很多敘述其入空門後的經歷及所達地位,但於此筆者就不多引了。關於星朗禪師之生卒年,〈塔銘〉於下文有云:「師生於萬歷(曆)戊戌(廿六年,西元1598)六月初八日丑時,終於康熙癸丑(十二年,西元1673)十一月初五日午時。世壽七十六歲,僧臘(出家的年份)三十七。」按照古人出生就可算一歲的計算方式,星朗生於萬曆廿六年(西元1598),則其「舉孝廉(成舉人)」的廿一歲之年,就該是萬曆四十六年(西元1618)。但星朗禪師在這之後的履歷,就讓筆者陷入疑惑了:〈塔銘〉中稱其「舉孝廉」之後,「抵都,仕至屯部尚書郎。己巳(崇禎二年,西元1629),出守廣南肇慶。」看起來他像是僅有舉人資格,但卻能進入中央政府當了「京官」(「屯部」為工部之別稱,因唐代工部下屬四司中有屯田司。「尚書郎」,東漢以後稱尚書屬下任滿一年的屬官。明代六部在尚書、侍郎之下,還有郎中、員外郎及主事三種屬官。)。可是,就在筆者前面提過的《冶父山志》卷三〈宗派〉部份為星朗所立傳中,卻稱他「二十一歲舉於鄉,旋成進士。天啟中,由部郎擢守肇慶,惡朝政日趨混濁,隨兄棄官去。歷參天童雲門,探所玄旨,俱獲教益。崇禎二年,聞博山徠和尚道冠江南,遂從披剃,命名『道雄』,雲遊四方……」──若按〈宗派〉這部份所記,星朗在中舉人之後還成了進士,且其被派「擢守肇慶」的時間也提前到了「天啟中」;而他拋棄仕祿的原因,則是因「惡朝政日趨混濁,隨兄棄官去」(〈塔銘〉中則根本未提此點。)──同樣是在《冶父山志》這部書中,不同兩處對星朗禪師的履歷,就有這樣的扞格分歧,那到底該相信哪些記載是正確的?

               由於《冶父山志》與《廬江縣志》,都沒有記載星朗禪師的俗名,欲考察其在家時的身分(或至少縮小有可能者的範圍)就十分棘手。為謹慎起見,筆者主要僅能依《冶父山志》中之〈塔銘〉與〈宗派〉記載一致的部份去著眼;但兩者不一致的地方,也不能逕予排除。〈塔銘〉與〈宗派〉都載星朗生於萬曆廿六年、廿一歲中舉;那麼筆者就鎖定萬曆四十六年的福建林姓舉人名單(先不論這些人之後有沒有中進士)。〈塔銘〉中稱星朗有當過京官的履歷,此點可為檢覈依據。至於星朗棄官到底是在「天啟中」或崇禎時雖記載不一,但應不會晚於崇禎二年。而關於原本的「籍貫」這方面,〈塔銘〉中僅簡言「閩漳林氏子」,〈宗派〉中則稱其係「閩漳龍溪林氏子」;但龍溪縣在萬曆四十六年這一年,並沒有出過林姓的舉人──筆者揣測,〈塔銘〉、〈宗派〉中所言「閩漳」或「閩漳龍溪」,所記的恐怕是林釬初遷至漳州時所居之處;可能星朗禪師生時向弟子或他人說過自己是林釬之「弟」,以致後來被「想當然耳」、認為星朗應該與其「兄」同樣是住在龍溪縣。而即便星朗和林堯斌、林日烺、林應聚等三人一樣,是與林釬屬於同一大家族之下的「兄」、「弟」,但同一大家族的人也不見得就只定居在同一(甚或二、三)個府的範圍內。要之,依照四庫本《福建通志》的體例,當地士子即便是跑到應天府甚至順天府去應試,也一樣會被記載下來。為免有遺漏,筆者就先將四庫本《福建通志》卷三十八所列萬曆四十六年中式榜單中的林姓舉人全部都先列錄於下,然後再以其可考見的載記,逐個考察彼等之中哪些「不會是」星朗禪師;若有剩下來的,就是「候選人」了。萬曆四十六年福建省各府、縣中式的林姓舉人,有以下這些位(依《福建通志》中出現順序排列):

 

  福州府:林憲濩(名下有小字註:乙丑進士

福州府:林槱之(名下有小字註:南宫知縣)

   閩縣:林懋喬

   福清縣:林正亨(名下有小字註:己未進士)

   興化府:林一柱(名下有小字註:乙丑進士)

   莆田縣:林堯勳

   仙遊縣:林鍾英

   晉江縣:林垣斗(名下有小字註:應天中式)

   同安縣:林志遠(名下有小字註:癸未進士)

   漳浦縣:林鍾秀(名下有小字註:貴溪知縣)

   將樂縣:林兆蘭(名下有小字註:雙流知縣)

   建安縣:林聞馨

   汀州府:林鍾桂(名下有小字註:如臯知縣)

  

               ──以下筆者就按上面出現的順序,逐一蒐羅資料以檢覈這些林姓人士中,究竟哪些「不會是」星朗禪師。結果如下:

               福州府林憲濩。四庫本《福建通志》在其名下有小字註:「乙丑(天啟五年)進士」;除此之外,還有一部方志中記載了他的科名資料:民國六年鉛印本《長樂縣志》卷十四上〈選舉上〉所列該縣萬曆四十六年所出舉人,其一便是「林憲濩(小字註:字叔衎,乙丑會魁)」。這樣看來,林憲濩的籍貫應是在福州府轄下的長樂縣,但他是就讀於福州府府學進而中式。至於由中舉之後到成進士之間,林憲濩應是曾去當過「幕友」。明末清初的大學者黃宗羲,在所著《南雷文定》卷六有一篇作於丁巳年(康熙十六年,西元1677)的〈陸文虎先生墓誌銘〉(按:陸符,寧波府鄞縣人,字文虎。崇禎十四年入北京國子監、十五年中順天鄉試,南明時曾獲賜進士出身,卒於清順治三年),其中有一句曰:「孫子長督學浙中,以林憲濩自輔」。孫子長即孫昌裔,字子長,福州府閩縣人,萬曆三十八年成進士。關於孫昌裔成為浙江提學的時間,《明熹宗實錄》天啟二年五月初一日有記:「調浙江水利道按察司副使孫昌裔為本省提督學政副使。」但僅過了約一年半,同樣在《明熹宗實錄》裡,天啟三年十二月十七日記載了禮科給事中熊奮渭彈劾數名官員的奏章,其中就有指稱「浙江提學副使孫昌裔不模不範,當考試紹興時,攜帶富陽裘貢生關節潛通,防維大潰,當急勑該部速行議處。」這份奏章的內容,被旨意指示要嚴加查處;因此孫昌裔大概不久後便被撤職,而林憲濩自然也當不成「幕友」,只好再回頭去考進士。至於林憲濩在成進士之後的經歷,清代的周亮工在《閩小紀》一書卷二「死有前定」條中有記:「……閩縣林憲濩號『古榕』,第進士,授中書。奉使至廣東,憩行臺,見後軒扁(匾)『古榕』二字,是夕卒。名號關於生死,異哉!」(此條末有記係引自「林異鄉談」;但筆者打聽不到這本書,不知究竟是有位名叫「林異」的人寫了一本叫《鄉談》的書?或說這本書的書名就是叫《林異鄉談》?)據《閩小紀》轉引的記載,林憲濩是有當過「京官」的履歷(中書,即從七品「中書舍人」之謂);但他後來卒於奉使途中,沒有出家,故可知他不會是星朗禪師。

福州府林槱之。四庫本《福建通志》在其名下有小字註:「南宫知縣」。清乾隆十九年刊本《福州府志》卷之四十〈選舉五〉所記林槱之資料,在其名下註曰:「字積夫,金壇教諭,南宮知縣。」據民國刊本《重修金壇縣志》卷五〈職官志〉部份載,林槱之係於天啟七年至該縣擔任教諭;他的下一任教諭曹嗣禹則是在崇禎七年到任。而按民國二十五刊本《南宮縣志》卷十二〈文獻志.職官篇〉所載, 林槱之是遲至崇禎九年才去該縣當知縣,只當了一年。由載記中不見林槱之有「京官」履歷,而且在崇禎二年之後他還在擔任教諭、知縣,可知他也不會是星朗禪師。

                 閩縣林懋喬。在清光緒二十四年刻本《福清縣志》卷之九〈選舉志〉中,萬曆四十六年舉人榜單有載「林懋喬」,其名下有小字註:「志遷(此應係林懋喬之字),閩縣學中。」清乾隆十九年刊本《福州府志》卷之四十〈選舉五〉的舉人榜單中,也未對林懋喬提供更多資料。而就《冶父山志》所提供的星朗禪師資料,他有當過京官甚至後來還被外派,不應該像林懋喬這般毫無中舉後的仕宦記載才是。故筆者認為:林懋喬可能在獲得舉人資格後並無意仕進,僅安於當個鄉紳;也可能在中舉後還試著更進一步去拼會試,但後來終沒能成進士又兼以年紀老大,以致不再尋覓出仕機會;甚至有可能是享年不永,在中舉後不久就遽返道山了。要之,林懋喬亦非星朗禪師。

               福清縣林正亨。四庫本《福建通志》在其名下有小字註:「己未(萬曆四十七年)進士」,乍看之下與《冶父山志》卷三〈宗派〉部份為星朗傳中所記「二十一歲舉於鄉,旋成進士」符合。不過,清光緒二十四年刻本《福清縣志》卷十三〈人物志.風槩〉部份有為林正亨立傳,據該傳中載,林正亨成進士後初任「楚湘司理(不知是湖廣哪個府的推官)」,在天啟元年曾參與湖廣鄉試試務、天啟四年又參與四川鄉試試務;天啟五年時因政績優良而「補儀曹(被擢入禮部)」,崇禎元年時被擢為兵科給事中,崇禎四年時曾預侍經筵,崇禎五年奉命冊封益藩……後來林正亨官至戶科都給事中,並於崇禎十年參與會試試務;但不久便因事被劾,致仕告歸,入清後卒於順治五年。林正亨也不是星朗禪師。

               興化府林一柱。四庫本《福建通志》在其名下有小字註:「乙丑(天啟五年)進士」。清光緒五年補刊本、民國十五年重印本《興化府莆田縣志》卷二十三〈人物志〉中有林一柱傳。傳中載林一柱曾歷陳州及汝州知州、戶部員外郎、常州府知府、嶺北僉事、山西按察使、山西布政使、南贛巡撫等職;後來李自成攻破北京、崇禎自縊,林一柱本欲率師勤王,但未能成行即病卒。林一柱也不是星朗禪師。

                 莆田縣林堯勳。四庫本《福建通志》在其名下並無加註歷宦資料。清光緒五年補刊本、民國十五年重印本《興化府莆田縣志》卷十三〈選舉志〉之萬曆四十六年舉人榜單中,林堯勳的名字下有小字註:「第九人,字燦元」。林堯勳是當年福建鄉試的第九名,成績不差;但筆者所能查到像是他的任官記錄,僅有民國十八年鉛印本《建甌縣志》卷八〈職官志〉部份所記,在明代建安縣縣學教諭之中,崇禎年間有一位「林堯勳」,其名下有註:「莆田。貢生」。由姓名、籍貫與年代來看,曾在建安當過縣學教諭的這位林堯勳,應該就是萬曆四十六年成舉人的那一位沒錯;只是《建甌縣志》把他的任官資格記載錯了。筆者揣測:林堯勳在中舉之後,大概是數次參與會試都沒通過,因而到了崇禎年間僅能以舉人資格去覓一教職。林堯勳也非星朗禪師。

                仙遊縣林鍾英。四庫本《福建通志》在其名下並無加註歷宦資料。不過,在清乾隆間原修、同治間重刊本《僊遊縣志》卷之二十九〈選舉志一〉部份所載明代舉人名單中,林鍾英的名字之下有註:「字兆元。考選知州。」雖然這裡所記甚為簡略,但筆者認為他是「可能性」最大的;於此筆者姑且先按下不表,把其他幾位林姓舉人的資料都列完再說端詳。

              晉江縣林垣斗。四庫本《福建通志》在其名下有小字註:「應天中式」,表示他是去參加應天府鄉試;此外四庫本《福建通志》在其名下並無加註歷宦資料。在乾隆三十年《晉江縣志》卷之八〈選舉志〉、以及道光間抄本《晉江縣志》卷之三十一所載林垣斗中舉資料,其名字之下亦如四庫本《福建通志》僅有小字註曰「應天中式」。林垣斗與前面的林懋喬相同,完全無中舉後的仕宦記載,故筆者認為:他也不是星朗禪師。

             同安縣林志遠。四庫本《福建通志》在其名下有小字註:「癸未(崇禎十六年)進士」。乾隆間原刊、光緒八年補刊本《泉州府志》卷之六十二〈隱逸〉部份有林志遠傳,稱其中舉後「九上公車」,直到崇禎十六年才考上進士,獲授工部主事,但不久便請假歸鄉(大概是看到朝廷快不行了)。甲申之後,林志遠奉母隱居於清谿仙峯嶺,不再出山,人稱「陶菴先生」,卒年七十二,著有《歷代史白》。林志遠也不是星朗禪師。

               漳浦縣林鍾秀。四庫本《福建通志》在其名下有小字註:「貴溪(在江西省廣信府)知縣」;不過在此職之前,林鍾秀還有擔任過其他官職。筆者於「中國方志庫(初集)」資料庫中檢索,發現民國二十年鉛印本《大田(在福建省延平府)縣志》卷之四〈職官志〉的「明教諭」部份,於近明末處有載一「林鍾秀(小字註:漳州人)」;這諒是林鍾秀中舉後擔任的第一個官職,惟明確起迄時間不明。另外《順天府志》(筆者按:資料庫中僅著錄係萬曆刻本,但所載資料到崇禎年間,故應是崇禎間或入清後的增補本)卷之四所載該府「檢校」名單中,有「林鍾秀(小字註:福建漳浦人,於舉人,崇禎八年任)」,其下一任檢校吳允彭則於崇禎九年接任。至於清同治十年刻本《貴溪縣志》卷六〈職官志〉中,僅記林鍾秀係崇禎間來任知縣而無起迄年份,不過該志卷一之六〈地理.津梁〉部份有載一「成安橋」,該橋的碑記有「崇正(禎)丁丑(十年)知縣林鍾秀重修」云云。由於林鍾秀在崇禎二年之後還當了好些年官,故他也不是星朗禪師。

                 將樂縣林兆蘭。四庫本《福建通志》在其名下有小字註:「雙流(在四川省成都府)知縣」。清乾隆三十年刻本《將樂縣志》卷之八〈人物志.先憲〉部份中有為林兆蘭立傳,其文曰:「林兆蘭,字幼馨,萬曆戊午舉人,知雙流縣。值歲兇,為之招流亡、賑饑餓,架屋千餘間以居之,請題免秋稅,全活甚多。後掛冠歸里,僅携《蜀志》一部。家居蕭然,藜藿不充,晏如也。」林兆蘭致仕後在家鄉安貧以終,故他亦非星朗禪師。

               建安縣林聞馨。四庫本《福建通志》在其名下並無加註歷宦資料。在明末何喬遠《閩書》卷之九十三〈舊英志〉所載建寧府舉人名單中,林聞馨的名字之下有小字註:「第二人」,表示他是當年福建省鄉試的第二名。另民國十八年鉛印本「建甌縣志」(筆者按:明清時建安縣與甌寧縣並為建寧府府治所在,民國後廢府,二縣併為建甌縣)卷十〈選舉〉部份所載舉人名單中,林聞馨的名字之下也僅有小字註「第二人」,沒提到他後來當過什麼官職。因其毫無歷宦資料可尋,故筆者認為他也不是星朗禪師。想來林聞馨大概和前面提過的林懋喬一樣:可能在獲得舉人資格後並無意仕進,僅安於當個鄉紳;也可能在中舉後還試著更進一步去拼會試,但後來終沒能成進士又兼以年紀老大,以致不再尋覓出仕機會;甚至有可能是享年不永,在中舉後不久就遽返道山了

                 汀州府林鍾桂。四庫本《福建通志》在其名下有小字註:「如臯知縣」。據清乾隆二十一年刻本《永定縣志》卷之六〈選舉志.明之舉於鄉者〉部份載:「林鍾桂,字叢巖,由府學,以《詩經》中式,萬歷(曆)四十六年戊午戴國華榜八十七名,任如臯縣知縣。」;而在此志卷之二〈營建志.眾姓墓〉部份更有載:「知縣林鍾桂墓,在武溪杏坑。」既然其墳墓都已知在永定縣,則林鍾桂絕非星朗禪師明矣。

                 ──以上,是筆者對四庫本《福建通志》所載萬曆四十六年該省當年所有林姓舉人中式後經歷的考察。在十三人之中,筆者排除了十二人。剩下的唯一一個,仙遊縣的林鍾英,雖然在乾隆間原修、同治間重刊本《僊遊縣志》卷之二十九〈選舉志一〉中,其名字之下僅有簡略註曰:「字兆元。考選知州」;但在排除了其他不可能者之後,筆者也只能認為他就是星朗禪師了。據《冶父山志》所載之〈塔銘〉中所述,星朗禪師在中舉後「抵都,仕至屯部尚書郎。己巳(崇禎二年,西元1629),出守廣南肇慶」。《僊遊縣志》稱林鍾英「考選知州」,則在「考選」之前不消說是有過正式官職、可以是「京官」;而僅云「考選知州」卻未載明是哪個州,這就可能是因其雖獲得任命但卻並未前往該州履新。當然,〈塔銘〉中係言「出守廣南肇慶」,看起來是去肇慶府當知府,與「知州」是不合。不過有一點也不能忽略:在肇慶府轄下,還有個「德慶州(除州治外還包括封川、開建二縣)」──或許星朗禪師在對人說起出家前經歷時,原本稱自己是被命為廣東肇慶府德慶州知州;但其後門人弟子傳述其生平時,卻把「德慶州」給忘記了、以致於變成了「出守廣南肇慶」──當然,筆者也不敢說自己的推斷必定正確,因為一些關鍵部份只能以意度之、沒有明確的文獻記載(若有,則筆者也用不着花上面這一番瞎工夫了)可據。或許,得等哪天找到更有力的載記:譬如林鍾英的族譜內有載其出家之事、抑或林鍾英的友人曾為其棄官出家而賦詩贈別之類;或者是在《冶父山志》所載之〈塔銘〉、〈宗派〉部份之外,還有時人為星朗禪師寫了更詳盡的傳記。要之,不論「星朗禪師」究竟是誰,但他也是林釬的「弟」之一,這應該是可信的。

               光探討一位出家人與林釬是否有親族關係,就要耗上一番工夫;但若要回頭審視林釬自身,他的出身「家庭」以及父母(尤其是父親),到底「真相」是如何?這就更加難以言之。若按《金門先賢錄》第二輯所載關於林釬的傳說:林釬之父在新婚之夜暴亡,其母遺腹生下林釬;其後數月因金門饑荒,林釬之母攜子逃荒,改嫁龍溪人林某,林釬便隨母在龍溪長大入學──那麼:林釬的「生父」與「繼父」,就這麼剛好都姓林嗎?關於林釬的父親,在清乾隆二十七年原修、光緒五年增補重刊本《龍溪縣志》卷之十四〈選舉.封典.明〉部份有載係「林繼盛」、因林釬而獲贈東閣大學士;但在漳州藍田鎮洞口社,當地卻稱林釬之父的墓中所葬者係「林中和」。或許:「中和」是號而非名諱,這樣就沒有什麼不一致的問題……但是,《龍溪縣志》所載的「林繼盛」、到底是林釬的「生父」或是「繼父」?若漳州藍田鎮洞口社當地所稱林釬之父的墓中所葬的是「生父」、那麼「繼父」又是葬在哪兒?若漳州藍田鎮洞口社當地所稱林釬之父的墓中所葬的是「繼父」、那麼「生父」又是葬在哪兒?關於林釬的早年與家庭,漳州當地也有與《金門先賢錄》所載說法不同的傳說;但漳州當地的傳說內容,就是真相嗎……?「文獻不足徵」,往往是文史考索越不過去的一堵牆;筆者也只能暫束手於此,姑俟來日了。

——本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