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12日 星期四



明末德化進士賴垓之傳說、史實與文獻輯佚

羅元信

    摘要:明末泉州府德化縣出身之進士賴垓,於崇禎年間初任浙江省嘉興府平湖縣知縣,以治績卓著而獲擢入朝為翰林院檢討,南明唐王時期曾官至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讀、國子監祭酒,入清後里居不仕。據清康熙間所修《德化縣志》之傳記中言,賴垓曾“得冊藩之役”;賴垓故居祖厝潁川堂所懸“代天行璽”匾之下款,亦僅載賴垓曾受命“特勅之楚封藩”。但在德化縣地方流傳的故事中,卻有賴垓奉命出使冊封高麗、甚至出使安南時“智冊藩王”的傳說。本文即針對傳說中賴垓受命出使的真相、其仕宦履歷,以及其故居“代天行璽”匾的記載內容等進行探究。另由於賴垓所遺文集亡佚,本文亦將對德化地區以外所留存賴垓之詩文、時人為賴垓所撰書序、壽序等相關詩文,以及賴垓之父賴燫所遺詩文等作一簡介。期能增進今人對於賴垓生平之認識。

    關鍵詞:賴垓;傳說;“代天行璽”匾


  言 

     關於科舉制度,余英時教授曾寫道:“從表層作描述,‘科舉’可以說是統一王朝的中央政府通過公開考試的方式,向全國各地的‘士’階層中選拔人才,納入整體的行政系統,擔任從地方到中央的各級職務。”[1]科舉制度,曾在很長的一段時間中起到社會流動的作用,除少數因犯罪前科或家庭職業所限制不能應試者,士農工商四民可以憑藉自身學養而躋身官宦縉紳之列,也為治民階層注入活水。然而,縱使青雲有路,但想魚躍龍門畢竟誠非易事;科舉門檻前,不知蹉跌過多少才子、消磨了幾許志氣。此有一比,科舉之路就猶如一場“修真”的歷程,能成功果、掇科名者,就成了人上人、神仙;過不了關者,就只能自嘆是無才可補天的頑石了。
     人間與神仙的世界,在凡民的想像中是相互對映的:天上的“帝”,也需設官輔治;而具備正途出身資格、得以輔佐人主的文臣,自然也可擬之為“神仙”了。早在唐代,便有諸多詩篇以“成仙”來比擬科舉有成者登科恍若便是登仙”。[2]而一旦被視為非凡人物,他人的種種想像、渲染便也隨之而來;甚至以超乎人力之外的因素,解釋試場得意者的成功、或落第者的失敗之因。自宋人洪邁《夷堅志》開始,便可見到當時考生在應試前卜問考運甚至試題、抑或齋戒後宿廟以禱夢祈求神示,以及積陰騭可於考場仕途獲得善報等等的故事。[3]下至清代,在小說《兒女英雄傳》中,作者對安公子能由一甲三名後得授翰林院編修、不旋踵又因大考一等而連陞至國子監祭酒的情節,是如此解釋的:因為安公子除了有“一命二運三風水”、還多著兩層“四積陰功五讀書”。[4]欲於試場得意,用功讀書本該是首要條件,但在文學作者乃至一般庶民的眼中,恐還及不上命運風水陰功發揮的作用。由於科舉仕宦之路難行,能成功果者,在欽羨者的眼中自不免添增一圈光暈;隨著想像與渲染的累積,科舉與仕途有成、加上有清譽或成了“箭垛式人物”者,甚且漸染“神異”的色彩:《七俠五義》中的包公成了“星主”,日間斷陽,夜間斷陰。《海公案》中的海瑞還只是個秀才時,就能以手寫封條禁錮惡鬼,而該惡鬼竟然還已知海瑞將來會成少保[5]其一生運勢儼然天定,猶如《紅樓夢》所形容“運旺時盛的人”;不僅是被目為“神仙”,且是具有超自然能力了。[6]至於知名度與官秩還夠不上成為小說、戲曲主角的舉人、進士們,神異的色彩或許沒那麼濃,但在自家鄉里往往也少不得有些故事與傳說:由其降生時的奇兆異象、童年少年時的機智早慧,到登科為官後如何治刁懲惡、扶弱勸善,成為皇上的幫手或奸臣的對頭,甚至死後成神成聖等等。而由於這些傳說是寄附於實際存在過的人物,傳述者對其真實性也信之不疑;久而久之,形塑出來的面貌,往往反倒替換了真實。有些僅是趣味性的傳說、故事(譬如民間廣為流傳的徐文長故事),究竟是真是假、抑或究竟是發生在何人身上,無關宏旨;但有些揉合了歷史的傳說,甚至會掩蓋了真實的歷史,這就不能不加以考究、以還原真相了。
     自宋代起,福建成為科舉大省,登科與仕宦者眾多;當然,形形色色的傳說,也就隨著這些人傑而衍生行世。傳說的久存不滅,固然顯示民眾對於這些夙昔典範的追仰思慕,是可貴的記憶寶藏;但在許多時候,它也扭曲了傳說主角的原本面貌,加上了誇大與穿鑿附會。以下,筆者就以明末清初的德化縣進士賴垓為例,剖析其著名傳說與史實間的差異。


壹、寫作之緣起

  筆者會開始對賴垓之傳說與行實產生興趣,發端僅是出於偶然。約莫兩年前,筆者互聯網上瀏覽資料時,被一篇題為《德化明代欽差"代天行璽"匾 承載一段中國睦鄰關係史》的報導吸引了注意。報導作者徐藝星先生,據“福建省攝影家協會”網站介紹,係德化縣文聯駐會副主席、主任科員,也是該協會會員之一。[7]目前在互聯網上,仍可見到先生時常發表關於德化地方風貌的圖文報導。該篇關於“代天行璽”匾之報導,最初係刊載於200957之《泉州晚報.海外版》第三版,嗣後又迭經多個網站轉載過。這篇報導全文如下:

德化明代欽差"代天行璽" 承載一段中國睦鄰關係史

      筆者近日走訪了德化縣大銘鄉瓊溪村、明崇禎進士出身禮部右侍郎賴垓的故鄉,還在鄉政府和村幹部的陪同下,走訪賴垓故居瓊溪祖厝潁川堂。
    現存的潁川堂仍保持古樸的宋代建築形式,正堂,亦稱中堂懸掛著為賴垓立的代天行璽豎匾,以及山斗儀型名注金甌望隆玉署弘德貞廉等林林總總。但最引人注目的是代天行璽豎匾。封建統治稱皇帝為天子,帝王御用印章叫,欽命稱代天。村裏老人告訴我們,它是賴垓當年奉皇上欽差出使封王,不辱使命,完成任務後而特製的。
    據《德化縣誌》記載:賴垓(1593-1661),字宇肩。德化縣大銘鄉瓊溪村人。明天啟七年(1627)在順天府(今北京)考取舉人。崇禎元年(1628)中進士。初為浙江平湖縣知縣”“廉潔清苦,政績卓著!‘文學獨冠兩浙,擢為翰林院簡討,轉右春坊(太子宮)任右庶子,為太子講學。其後,給假省親,得冊藩之役,晉升伯宗任學士。未及回京,值清兵入關,遂歸瓊溪故鄉,隱居不仕。清廷差使徵召,垓託病固辭。
    歷代官修正史都提及賴垓當欽差大臣的冊藩之役,冊藩即冊立藩王。至於封何人為藩王,語焉不詳。但賴氏譜牒和大量民間野史都很詳盡地記載了他的生平:明崇禎元年進士,初任浙江平湖縣正堂。二任翰林簡討,三任右春坊(太子宮)右庶子中允翰林院編修,四任國子監司業兼祭酒印務,五任右春坊右庶子兼翰院侍讀仍管國子監事,六任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管理國子監祭酒印務。在朝中任職期間,忠於職守,成為崇禎皇帝身邊得力近臣。曾代天出使高麗(朝鮮)、東魯、浙江等地冊封,故崇禎皇帝賜其代天行璽的豎匾。德化民間至今還廣泛流傳賴垓七日權()之傳說,即此也。所以在當代,瓊溪賴姓族人在祭祖迎神時,有一面大旗上寫著禮部侍郎高麗冊藩太子太傅,以示榮耀。
    年近八旬的德化文史工作者、原縣誌辦主任周宗禧先生根據他的採訪考證資料,也在他的文章裡持此說。又查《閩台宗祠網》、《中華賴氏網》等相關資料,均稱賴垓曾屢次受命為欽差大臣,代表朝廷之楚、高麗(今朝鮮)、安南(今越南)等地冊封藩王。
清兵入關後,當時賴垓在家守制,結廬瓊溪清潔寨隱居。清廷差臣發聘出仕,賴垓自 以明朝遺臣,以忠臣不扶二主,借痼推辭。清順治十八年(1661)農曆十月二十辭世,享年69歲。如今德化九仙山還有賴垓題刻、瓊溪村民保存有賴垓當年抗清督造的土炮。
    期待史學家通過進一步考察論證,徹底揭開賴垓冊藩”“封王相關謎底。[8]

  在先生這篇報導之後三年多,20129月間,當時的德化縣翁坤海副長曾率員前往大銘鄉賴垓故里進行考察,研議要將當地開發為旅游勝地。[9] 嗣後,當是為了配合推動旅游宣傳、也是對先生報導中“期待史學家通過進一步考察論證,徹底揭開賴垓‘冊藩’‘封王’相關謎底”一語帶來的懸念有個交代,在2013年年底,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福建省德化縣委員會文史資料委員會編纂了《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忠肝義膽德馨名臣賴垓專輯》,以之紀念賴垓誕辰四百周年。這本《專輯》前面大半的篇幅收輯了賴垓生平各階段的傳說與行事,主要由大銘鄉當地中小學教師口述或撰述,並有當代人士為傳係賴垓所清潔寨所寫詩文;此外還收輯了賴垓之詩作、碑文序言、楹聯,並為賴垓編了年表、世譜表,以及其軼事遺聞等等——若就將賴垓的事蹟介紹予世間一般大眾的角度來看,此《專輯》之彙整之功,容或可謂已盡能事。但筆者在讀了這本《專輯》與方志中的賴垓傳記之後,卻仍有“未洽於愚心”之感。 
     使筆者感到不足之點:此《專輯》所錄賴垓之生平行事,其部分雖說有清初即修纂之《德化縣志》所立傳記可為印證,但當初吸引筆者的“亮點”,徐藝星先生報導中所述賴垓代表朝廷至“高麗(今朝鮮)、安南(今越南)等地冊封藩王”之事、以及那塊據說是崇禎所賜的“代天行璽”匾,方志之賴垓傳記中並無道及、沒有除了賴垓自身家乘及傳說以外文獻上的確實記載關於徐藝星先生所提到的,德化縣當地文史工作者周宗禧先生之採訪考證結果,及《閩臺宗祠網》、《中華賴氏網》中的賴垓資料,由於出處不夠明確,筆者沒有再去尋覓過目;然既有德化縣之文史資料委員會進行了編纂工作,諒必《專輯》內已將前開來源中的資料都盡行納入了。但,《輯》中所輯賴垓之生平、宦歷等等,傳說記載遠多於文獻考證;雖然活靈活現地描繪了一幅能臣、忠臣的面貌,但那是否就是史實?
     傳說之為物,特點之一就是具有“傳奇性”:“文學作品要求新奇,傳說更突出這一特點,無奇不傳,看似平常無甚特點的一事一物,通過傳奇性的來歷介紹才表現出與眾不同的可貴。傳說往往節外生枝,移花接木,越傳越奇。”[10]基於對《專輯》偏重的面相感到不足,筆者自己對賴垓“冊封藩王”之傳說、宦歷,以及“代天行璽”匾上的文字作了一番考察,並對賴垓與其父的相關詩文進行輯佚,成果便以下的拙文。而筆者考察的結果,與德化縣地方的傳說及賴氏譜牒中呈現的賴垓面貌,是有相當大的落差。對這樣的結果,筆者雖感到遺憾,但欲追懷前人,當以行實為據、而非經過美化與誇大之傳說。以下,筆者就先臚列關於賴垓之方志記載、地方傳說,與史籍之記載,再對其生平尤其宦歷之種種擇要考論之。

貳、方志、地方傳說,與史籍中的賴垓

     民國以前之舊時人物,若非知名度大到正史有立傳者,欲知其生平梗概,其人出身地區方志的載記,通常是今人所必取資者。關於賴垓的生平,在其卒後不到三十年、康熙二十六年時之刻本《德化縣志》卷之十二《人物志下》,便已有為其立傳:

   賴垓,字宇肩,天性孝友,九歲能文,淹博經史,聲震庠序間。以恩選捷北闈,售南宮,即以天下為己任。初任平湖,矢志冰檗,不侮鰥寡以媚權貴。鼎新文廟,甄拔寒俊。却湖稅溢額,節海塘濫費。置義塚以革火化,創儲囷以修梁庄。汰冗役五十,峙義廩十四,清私鹺四十萬,覈軍產百餘畝,紓民贍士。文學吏治為兩浙冠。特簡木天,召對稱意,命侍東宮,講學明倫,雖三代師保不是過也。念違二親色笑,決意歸養。得冊藩之役,未及還朝,適逢鼎革,遂結巢于瓊溪鄉,與二三兄弟詩酒往還。望重一時,當事爭聘,堅以疾辭。因自聯山樓曰:“皎月高懸蘿薜夜,蒼天長放蕨薇春”以見志。又善藻鑑,出李道泰于縲絏中,後卒聯蜚。割俸貲以贍弟,宗黨重之。歷官宗伯、學士,歸隱者幾二十載。著文籍一十餘卷。子二:鈖、鉞。[11]

     而在民國二十九年鉛印本《德化縣志》卷之十四《人物.治行》中,賴垓的傳記是如下這般:

   賴垓,字宇肩,天性孝友,九歲能文,淹貫經史,由恩選捷北闈,第南宮,以才名為天下重。任浙之平湖縣,矢志冰檗。新學宮,甄拔寒峻。却湖稅溢額銀,節省海塘濫費,汰冗役五十名,峙義廩十四所,復修梁庄,創儲囷,置義塚,以革火化陋習。釐剔私鹺四十萬,覈清軍產百餘畝,紓民贍士。吏治文學,獨冠兩浙。召對稱旨,擢翰林院簡討,轉右春坊,命侍東宮講學。給假省親,得冊藩之役,晉階宗伯、學士,未及還朝,值鼎革,遂結廬瓊溪,徜徉詩酒。當事交聘,堅以疾辭。因自聯山樓以見志云:“皎月高懸蘿薜夜,蒼天長放蕨薇春”。有文集若干卷。子二:鈖、鉞。[12]

    相隔約二百五十年的這兩版縣志中的賴垓傳記,其所述內容,乍看之下,似乎有沒什麼差異。但有兩點值得注意:首先,康熙版的“以恩選捷北闈,售南宮,即以天下為己任”,到了民國時已變成“由恩選捷北闈,第南宮,以才名為天下重”。由這樣的敘述來看,賴垓好似剛成進士便已名動天下;但覈以崇禎元年賴垓登進士第時的榜單,他僅是三甲第一百八十五名。[13]要說這樣的名次就能夠“以才名為天下重”,即便是吹噓也有些離譜了。從這點文句上的改變,就可看出原該以“存實”為要旨的方志,也不能免於有機會就要在字裡行間加工一番的誇浮。另外一點差異在於:康熙版中雖有云賴垓“歷官宗伯、學士”,但並未明確敘述他是在什麼期間官至這兩個職位;而由民國版中“晉階宗伯、學士,未及還朝,值鼎革”的句子來看,等於明言賴垓是在崇禎朝、鼎革前便已位臻宗伯、學士(關於賴垓實際在什麼時期擔任過什麼官職,筆者將於稍後再論)。舊時除德化地區的方志之外,賴垓登第後出任知縣的平湖縣志書,亦曾為其立傳。在光緒十二年刊本《平湖縣志》卷十二《宦績.文秩》部分,賴垓之傳記如下:

        賴垓,字宇肩,福建德化人,崇禎戊辰進士。知縣事,性貞介,人不敢干以私,而政務平易,爰書讞語,飾以經術。善藻鑑,士習文風,翕然丕變。學宮災,留羨金以佐鼎新。擢翰林院檢討。[14]

     由《平湖縣志》為賴垓在《宦績.文秩部分立傳來看,《德化縣志》中所述賴垓在知縣任上的種種治績應屬切實。但《平湖縣志》除了肯定賴垓的治績外,對其擢陞後的宦歷只提到“翰林院檢討”。賴垓的宦歷,在《德化縣志》中還提到有“右春坊”、“侍東宮講學”、“冊藩之役”及“宗伯”、“學士”。關於方志中對賴垓的記載,筆者的引述就止於以上。以下則來看數年前方成書的《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中,關於賴垓的宦歷與傳說之記載
     《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中所載賴垓事蹟,是由其出世開始,但其中諸如帶著神異色彩之《泉畔降生》經過、描寫其幼年巧慧的《妙對外祖》、甚至與《海公案》中封條鎮鬼情節雷同之《留宿“驅鬼”》等等,筆者都認為無關宏旨。[15]筆者所欲探討的,是賴垓的宦歷,以及其“冊封藩王”、“代天行璽”匾的傳說真相。以下筆者便依於此《專輯》中出現的次序,將該書中與這些部份相關的資料擇抄如下:

     德化縣政協副主席劉志陽撰,《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前言》,第23

   ……崇禎七年(1634),賴垓調任翰林院檢討(從七品),未幾轉右春坊(太子宮)任右庶子,命侍東宮講學(為太子講學);後累官至禮部右侍郎(正三品)兼翰林院侍讀學士(從五品)、管理國子監祭酒印務(從四品。國子監是中國古代國立最高學府和官府名,傳授儒家思想,其中最重要的禮儀就是祭祀,所以國子監的主管被命名為祭酒。國子監祭酒就是古代主持國子監或太學的學官,即教育行政長官)。賴垓任職京官11年,吃皇糧,忠皇事,近忠賢,遠奸佞,很受皇帝的讚賞與器重,成為崇禎皇帝的得力近臣之一,授階通議大夫(正三品)。其間,曾多次受命為欽差大臣,代表朝廷赴高麗(今朝鮮)、安南今越南)等冊封藩王,以智慧謀略勝。

     賴良貴撰,《智冊藩王》《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第3233

   ……甲戌年(1634)賴垓經考試合格,錄為翰林院檢討,繼轉右春坊中允翰林院編修。
     後來,安南(今越南境內)藩王辭世,部落酋長對藩王之位虎視眈眈,明爭暗鬥,用盡各種手段,朝廷派出多位大臣抵境冊封,無一生還,環境險惡,朝野均視赴安南冊封為畏途。大凡魏忠賢親信尚未悉數肅清,暗中離間;安南各部落酋長對藩王之位垂涎三尺,互相揭短,競相邀功,巴結欽差,而原有的欽差自身也目無綱紀,惹怒了多位酋長;加上一些邪惡勢力作祟,以致接連發生欽差與新封藩王一齊命喪黃泉之慘案。崇禎皇帝別無選擇,只好欽命智慧過人的賴垓出使冊封,並將玉璽託付,以備急用,賜穿五爪龍袍,以耀皇朝天威。
     賴垓到達安南後,將受命聖旨恭奉驛館內,命隨行看管,外稱欽差染病,概不接訪,自己謹藏璽印,隻身喬裝商人,深入各部落了解民情,探測民意。悉知競爭藩王職位的三個酋長勢均力敵,但眾所擁護者只有其中一人。為避免重蹈前車覆轍,賴垓做了“一真兩虛”的三個錦囊,蓋上璽印,私下分別發給三個酋長,吩咐應將錦囊視為帝詔,須淨身恭奉七日方可打開。三個酋長只知道自己擁有錦囊,未知其他二人也有,都做起藩王美夢,天天對著蓋有璽印的錦囊頂禮膜拜。賴垓還特命邊御軍隊暗中保護定封藩王,以防不測,並囑對其他兩個酋長進行監控,若有反意即可擒拿懲辦。事前,賴垓未雨綢繆,算好離開安南的回程時間;七日期至,自己及隨從已離開安南回國。賴垓不辱使命,既巧妙地定封藩王,安定了邊境,又毫髮無傷地回朝復旨。
     當賴垓智冊藩王以及平時清廉忠正的聲譽傳頌朝野時,深深觸動了同為泉州籍的晚明書法家張瑞圖的心。張瑞圖(1570--1641),萬曆三十五年進士,殿試第三名(俗稱“探花”),天啟六年(1626年)官至禮部尚書、東閣大學士;1629年,張因涉魏忠賢案被罷職歸鄉,隱居晉江青陽,忘情書法,以詩文弄墨自娛,晚年生活恬淡。張瑞圖對泉州籍有賴垓此等鄉賢萬分感慨,撥墨揮毫,為賴垓祖廟書就《代天行璽》牌匾。

     賴良貴撰,《忠義孝友》《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第4647頁:

   ……據《瓊溪賴氏族譜》記載,賴垓任內七授官銜:初任平湖縣知縣,二任翰林院檢討,三任右春坊中允翰林院編修,四任國子監司業兼祭酒印務,五任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讀仍管國子監事,六任特勅之楚封藩,七任太傅。
庚辰年(1640年),奉勅封藩。既奉命就道,賴垓契指情切,請假便郵入閩為定省,至時見雙親俱色笑無恙,方卸懸心。其時慈母年近古稀體弱,垓未敢遠行。閒暇之際,虔誠至寺岩梵剎求佛庇佑母健壽延,或在家會友吟詩,假滿復職。壬午年(1642年春),家告母恙,賴垓急告假回家。……然生命際遇如鏡花水月,賴垓母親還是於當年九月壽終於內寢。……其父於1645年無疾而終,垓薰心隕涕如不欲生。母服才降又哀父斬麻,賴垓百感交集,國破親亡,萬念俱灰,遂隱居古寨。

  張晴雯撰,《明糖》,《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第5051頁:

   ……崇禎七年(公元1634年)升翰林院簡討,此後一再平步青雲,直升至禮部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管理國子監祭酒印務,成為崇禎皇帝得力近臣之一。……最廣為流傳的,是賴垓“代天行璽”的故事。當時安南王去世,各部落酋長相互割據並爭奪王位,前幾位欽差大臣均被未封上王位的酋長殺害。足智多謀的賴垓,奉旨啟程之前,崇禎命他帶上一件新龍袍,以便鎮服各部首領。賴垓說:“新龍袍皇上您穿吧,我帶舊的去就行了。”皇帝就給了他一件舊龍袍。
     到安南首府後,賴垓於王宮擺上香案,莊嚴神秘地將欽賜“龍袍”恭奉於案上,以示皇威。各部落酋長、王公大臣看到這來頭與過去大不相同,個個不敢莽撞,服服帖帖地跪拜於龍案前接旨。“賴垓宣讀聖旨後,又發給各酋長一個錦囊,並鄭重宣布:“皇上有旨,神靈難欺。諸位回去7天後打開錦囊,裡面黃綾上寫有‘王’字者為王。誰敢違命提前偷開錦囊者,誰敢逆旨者‘天雷劈殺’!”之後,各酋長、王公大臣皆領旨並虔誠地向龍案叩拜退去。
     7天以後,當各部落酋長打開錦囊,懾於神靈與皇威,誰也不敢“違天逆旨”,紛爭奪權的局面就此平息。賴垓完成使命順利歸來,崇禎龍顏大悅,親自下階迎接,為其晉階宗伯學士,並賜以“代天行璽”豎匾,還賞賜他帶往安南的“龍袍”作為紀念。

     ——以上這些見於《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各處關於賴垓的宦歷、“冊封藩王”經過,與“代天行璽”匾來由的說法,與筆者當初所見徐藝星先生的報導內容比對,看起來並無扞格;但是,若無賴垓家鄉以外的載記資料來印證,則以上的相符不過是“循環論法”:以甲證乙,再以乙證甲。為了探究賴垓宦歷行實與傳說的真相,需要由與賴垓並無關係的史料載記來源中取證,方能判明究竟。以下,筆者就將由《國榷》、以及臺灣銀行金融研究室(後改名“經濟研究室”)彙輯之《臺灣文獻叢刊》中各種明末以迄南明史籍,按照時序將有出現賴垓記載的部份錄出(少數內容複沓者略過)。從這些史籍來看,賴垓自擔任平湖縣知縣後,以迄於其離開朝廷之間,他的歷宦過程是這樣的:

  《國榷》卷九十三,崇禎七年十二月丁酉(十五)日有記:

   試考館員。有旨:治行文學,既經公同酌核,魯元寵、徐開禧、林增志、胡守謙、劉正宗為翰林院編修;馬之驊、梁兆陽、郭之祥、賴垓、張居、王用予、李景濂、薛所蘊為簡討……。[16]

  《烈皇小識》卷四,崇禎七年十二月有記:

烏程(筆者按:指大學士溫體仁,浙江烏程縣人)倡“論行取知”推考選館員,於是徐開禧、胡守恆、張居、賴垓、林增志、王用予、梁兆陽、郭之祥、李仕淳、李景濂、魯元寵、薛所蘊等十二人考授編修、簡討等官。十二月十九日,始命下。[17]

  《國榷》卷九十五,崇禎九年八月丙戌(十五)日:

   考定館員:修撰劉理順。編修吳國華。楊昌祚、張居、林增志、魯元寵、劉正宗、王用予、賴垓、薛所蘊、胡守恆、梁兆陽、馬士驊、李景廉、郭三祥庶吉士。吳太沖、羅大任為檢討。王文企為吏科給事中。[18]

  《偏安排日事蹟》卷十,福王弘光元年二月(辛未)十八日:

   升檢討賴垓右中允、原任庶吉士張星編修。[19]

  《國榷》卷一百四,弘光元年二月辛未(十八)日:

   賴垓為南京右春坊右中允、張星為翰林院編修。[20]

  《思文大紀》卷二,隆武元年七月初六日之後、七月十二日之前有記:

   以李世奇為左春坊左庶子、賴垓為右春坊右庶子,俱兼翰林院侍講。[21]

  《南明野史》卷中《紹宗皇帝紀》部份,在隆武元年七月初六日之後、七月十三日之前有記:

   以李世奇為左春坊左庶子、賴垓為右春坊右庶子,俱兼翰林院侍讀。[22]

  《爝火錄》卷十二,隆武元年七月十七日

   唐王以李世奇為左春坊左庶子、賴垓為右春坊右庶子,俱兼翰林院侍讀(原書小字註:垓,戊戌進士)。[23]

  《爝火錄》卷十二,隆武元年七月二十二日

   唐王加賴垓國子監祭酒。[24]

  《明季南略》卷之十一《閩紀.唐王始末》部份、“進講”條:

   命儒臣賴垓、陳燕翼進講《易》之“元亨利貞”、《書》之“聖神文武”。圜橋肅穆,聖德誕敷,群臣表賀。[25]

  《東南紀事》卷一《唐王聿鍵》部份,在隆武元年八月間有記:

   王幸雍,祭酒賴垓進講,三品以上官坐聽,其餘侍圜橋,觀者濟濟。[26]

  《爝火錄》卷十六,在隆武二年八月二十九日記汀州城破、唐王被執經過中有云:

   國子祭酒賴垓死之。[27]

  《小腆紀年》卷第十三,在臚列隆武二年八月汀州城破時殉難諸臣中有記:

   御史艾南英、郎中賴垓皆以聞難後死。[28]

  《南疆繹史》卷三《閩疆紀略三.唐王》部份,在隆武二年八月記載唐王聿鍵遇害之後有云:

   王死于福州。其從難之臣,有部郎賴垓、給事中熊緯、御營總兵胡上琛等。[29]

  《南天痕》卷二《紀略二.思文帝》部份,在隆武二年八月記載唐王聿鍵遇害之後有云:

   或曰建甯代死者為唐王聿釗、汀州代死者為張致遠,上(唐王聿鍵)實未死,其從亡之臣,賴垓、熊緯。[30]

  《續明紀事本末》卷之七《閩海遺兵》部份,在隆武二年八月記載唐王聿鍵遇害、永曆帝即位之後有云:

      其後刑部侍郎王虞石之廈門,言實自至五指山,隆武帝固在,為僧山中,賴垓、熊緯從。[31]

    但同樣是《續明紀事本末》卷之十六《東南殉節》部分,在福清伯周之藩等人於汀州城破殉難之記事中卻又有云:“郎中賴垓,亦死。”。[32]

    《小腆紀傳》卷第三《紀第三.隆武》部分,隆武二年八月汀州城破,記福清伯周之藩、給事中熊緯等殉難時有云:

      殉難可紀者,自之藩、緯外,文臣則戶部尚書姜一洪、編修徐複儀、御史王國翰、艾南英、郎中賴垓……或追扈力竭死,或聞難自盡死。[33]

     由此處記載來看,撰述者徐是認為賴垓已繼唐王等人之後殉國了。但同樣也是在《小腆紀傳》此書卷第五十七《遺臣》部分,在熊明遇的傳記之末卻又附載了一位“顏垓,字宇肩,德化人。天啟中進士,知平湖縣有聲。召對稱旨,擢翰林院檢討;轉右春坊,洊升學士。明亡,不仕。[34]由這位“顏垓”資料之符合程度來看,他應該就是“賴垓”沒錯;同一部史籍內對同一個人的記載,前面稱其殉國、後文卻否定之。同樣把“賴垓”誤作“顏垓”的,還有清代嘉慶間所修《大清一統志》;因德化縣於入清後被劃歸永春直隸州轄下,“顏垓”的記載見於《大清一統志》卷四百三十八《永春直隸州‧人物》部份:“顏垓,字宇肩,德化人,天啟戊辰進士,知平湖縣,卻湖稅濫額銀,節海塘濫費,修廢釐奸,政綱畢舉。召對稱旨,擢檢討。”[35]《大清一統志》與《小腆紀傳.遺臣》部份,除了同樣誤賴為顏、也都把賴垓誤當作是天啟間成進士(戊辰為崇禎元年);又:前者只記載到“召對稱旨,擢檢討”、後者則只約略言其“明亡,不仕”,都未言及賴垓在南明時期的宦歷。
     由以上《國榷》等史籍中關於賴垓的記載,初步已可看出,其史實與家鄉傳說間有相當大的落差:賴垓在崇禎七年底成為翰林院檢討(從七品),而由《偏安排日事蹟》、《國榷》的記載來看,他是直到福王弘光元年二月才由檢討被擢為右春坊右中允(正六品);在崇禎朝足足當了九年多“京官”而未有晉秩,很顯然他並非像傳說所云、“成為崇禎皇帝的得力近臣之一”,其快速擢陞是由國變之後才開始的。前往朝鮮、安南進行冊封,應是史籍中不致漏載的重要行事;但在這些史籍涉及賴垓的記載中,卻找不到有這樣的蛛絲馬跡。賴垓也非在崇禎末年“未及還朝,適逢鼎革,遂結巢于瓊溪鄉”,嗣後在福王、唐王期間都出仕過,但方志之傳記諱而不言。而由南明時期的史籍來看,也並沒有賴垓成為“學士”、“宗伯”的記載。[36]在記述隆武朝覆亡時,如《南天痕》未言及賴垓的官職;《小腆紀年》、《小腆紀傳》、《南疆繹史》、《續明紀事本末》則稱賴垓當時僅是“郎中”、“部郎”(六部郎中為正五品官);只有《爝火錄》稱賴垓是“國子祭酒”,但卻也誤以為賴垓死於唐王被執之時。由這些史籍對賴垓當時官職的記載、甚至生死下落都說法不一的情形來看:一方面,賴垓在當時的“知名度”恐屬有限;另一方面則應是他脫身回到德化老家後不曾再仕新朝、沒有動靜消息外傳,以致這些史籍的編纂者誤認其已死、或是隨從隆武帝逃亡入山不知所終。
     關於賴垓之方志、地方傳說,與史籍記載,大致就如以上。有了其家鄉以外資料來源的史籍記載作比對基礎,才能釐清方志與傳說中已被誇大描述的賴垓面貌。以下,筆者就逐項來探討賴垓的傳說、宦歷等等之真相。


叁、賴垓“封楚藩”與冊封朝鮮、安南之真相

     關於賴垓曾出使擔任“冊封”任務一事,在康熙間《德化縣志》中便有記載其“得冊藩之役”,但沒寫清楚到底他是去何處、冊封何藩?在《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中賴良貴先生所述《忠義孝友》部份,曾引《瓊溪賴氏族譜》記載,賴垓任內七授官銜,其第六項便是“特勅之楚封藩”。[37]同樣在賴良貴先生所述這部分,下文有云賴垓是於“庚辰年(1640年),奉勅封藩”。[38]不過,《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之《人物圖表.賴垓年表》中,卻是記載賴垓於崇禎己卯(十二年,1639)年“至安南冊封藩王”、崇禎庚辰(十三年,1640)年“封藩後順道省親”。[39]而據前引《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中所載地方傳說,除了安南,賴垓還曾受命出使朝鮮(高麗)進行“冊封”(但《人物圖表.賴垓年表》中,並沒有列出賴垓是在哪一年去朝鮮);另據徐藝星先生的報導中所述:“瓊溪賴姓族人在祭祖迎神時,有一面大旗上寫著禮部侍郎高麗冊藩太子太傅,看起來賴氏族人是把賴垓出使冊封朝鮮之事當成千真萬確了。為了釐清事實,以下筆者要逐項來分別剖析:“之楚封藩”到底是去哪裡、冊封誰?賴垓有去過朝鮮、安南嗎?
     第一個問題:賴垓“之楚封藩”,究竟所到何地?關於賴垓“之楚封藩”,上文提過,在《瓊溪賴氏族譜》記載賴垓的誥命中,其“七授官銜”中的第六項便是此事。[40]在族譜之載外,據徐藝星先生的報導,在德化縣賴垓故居橫溪祖厝潁川堂還掛有一塊代天行璽豎匾。筆者由《德化縣姓氏志》一書正文前的彩色圖版中找到該匾的照片,匾之左端的確有歲在庚辰特勅之楚封藩等字樣[41]除了德化縣地方的文獻文物,筆者還在明末時人曹勳所著《曹宗伯全集》卷之六中,找到其為賴垓所著《對咫艸》而作的序文,而這篇文章中便有言賴垓今春從楚使歸(很可惜,序文中沒提到是作於哪一年、也沒有詳細地點)。[42]既有時人文字為證,賴垓出使是往之事錯不了。但此含義為何?如果是指藩王的封號,那在明代諸藩王之中,明太祖的第六子楚昭王朱楨這一支脈,似乎是最符合的。[43]不過,字也可以指地理範圍,那麼可能者就會為數眾多。字在舊時,可泛指包括湖北、湖南的湖廣一帶。而根據東華師範大學杜星的碩士論文《略論明代湖廣宗室對地方社會的影響》中的表列,明代在湖廣地區前前後後一共封了有十九位親王及一位郡王,分布在七個府、二個州及二個直隸州的範圍。[44]即便進一步把在崇禎朝以前便因無子封除等因素而廢藩的十一個王府減掉,也還剩下九個。可能的範圍雖縮小,但由於前開諸如《國榷》、《崇禎實錄》等史籍,都找不到有賴垓受命出使的記載,因此還是無法確定他出使到底是去哪座王府?要解答這個疑問,就只能由另一個角度來探討:賴垓的行蹤。

明代湖廣地區藩王分布情況
始封王名
分封地
就藩時間
封除時間
居國(年)
備註
楚王楨
武昌府
洪武十四年
1381
崇禎十六年
1643
264

潭王梓
長沙府
洪武十八年
1385
洪武二十三年
1390
5
坐妃家事,懼而自焚,無子國除。
湘王柏
荊州府
洪武十八年
1385
建文元年
1399
14
被告謀反,懼而自焚,無子國除。
遼王植
荊州府
洪武三十五年
1402
隆慶二年
1568
167
後裔朱憲㸅以淫虐僭擬諸罪宜誅,穆宗念其宗親,免死,廢為庶人。[45]
岷王楩
武岡州
永樂二十二年
1424
崇禎十六年
1643
222

谷王橞
長沙府
永樂元年
1403
永樂十五年
1417
15
坐謀逆,削爵自焚,國除。
郢王棟
安陸州
永樂六年
1408
永樂十二年
1414
6
無子封除。
襄王瞻墡
襄陽府
正統元年
1436
崇禎十四年
1641
208

襄王瞻堈
蘄州
正統十年
1445
崇禎十五年
1642
199

梁王瞻垍
安陸州
宣德四年
1429
正統六年
1441
13
無子封除。
吉王見浚
長沙府
成化十三年
1477
崇禎十六年
1643
167

興王祐杬
安陸州
弘治七年
1494
正德十六年
1521
27
王世子朱厚熜入嗣帝位,藩不復存。
岐王祐棆
德安府
弘治八年
1495
弘治十四年
1501
6
無子封除。
雍王祐枟
衡州府
弘治十二年
1499
正德二年
1507
8
無子封除。
壽王祐榰
德安府
正德元年
1506
嘉靖二十四年
1545
40
無子封除。
榮王祐樞
常德府
正德三年
1508
崇禎十六年
1643
137

景王載圳
德安府
嘉靖四十年
1561
嘉靖四十四年
1565
4
無子封除。
惠王常潤
荊州府
天啟七年
1627
崇禎十六年
1643
17

桂王常瀛
衡州府
天啟七年
1627
崇禎十六年
1643
17

華陽郡王
澧州
洪熙元年
1425
崇禎十六年
1643
221

此表係錄自杜星碩士論文《略論明代湖廣宗室對地方社會的影響》,第910頁。

     綜合方志的傳記與明末史籍的記載,賴垓的生平所到之處,可以大致簡述如下:他是福建泉州府德化縣人,於順天府中式,之後至北京應會試與殿試,故他到過北直隸;成進士後被派至浙江省嘉興府平湖縣當知縣,然後又被擢入京師進入翰林院。在擔任翰林院檢討期間,賴垓曾“之楚封藩”(關於冊封安南、朝鮮之說,於此先不論);嗣後在其返鄉期間,崇禎殉國。而賴垓稍後還曾在南京的福王朝廷、以及由福州到汀州的唐王朝廷中供事過,最後則回到家鄉終其天年。從這過程中來看,賴垓應該只到過“楚”、湖廣一次;只要能知道當年他去湖廣時到過哪裡,則其“封藩”的所在地便呼之欲出了。
     欲知賴垓的行跡所至,最可靠的依據,當然是其自述。賴垓的詩文作品,於今所遺雖恐不及十分之一,但其實在《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一書中,便已提供了其“之楚封藩”所到地點的解答。《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之《賴垓詩文》這部分中,收有《〈龍湖寺志〉序》一文,首段即云:“自予足迹所至,所遇名山勝剎,亡(無、毋)慮十餘所……最後入楚,得一到枉山乾明寺……武陵人但嘖嘖以寺,蓋又山以剎顯,人知有寺,莫知有山也。”[46]從賴垓的自道來看,他去湖廣時是到了“武陵”,當地有“枉山”、“乾明寺”。按:“武陵”為舊時縣名,在明代時是湖廣常德府的倚郭縣(沒有獨立的縣城,縣治就設在府城內)。而根據明嘉靖刻本《常德府志》所載,在該府有一“善德山,府東南十五里,一名枉山。山有乾明寺。”[47]對照前面《明代湖廣地區藩王分布情況》表,只有一處藩府位於常德府境內:榮王府──賴垓受命出使,在途中諒不可能遊山玩水以免耽誤行程,必是到達目的地完成使命,才有可能接受藩府的款待盤桓遊憩、放鬆心情欣賞名勝。由此觀之,常德的榮王府,應就是賴垓“之楚封藩”、使命所達之地了。
     關於常德的榮王府在明末崇禎間的傳襲情況,《明史》中的記載不甚明確:依《諸王世表五.憲宗十四子》這部分所列,榮王府最末兩任王爺,倒數第二位是朱常溒,萬曆四十二年時襲封,之後只記“薨”、未云死於何時。最後一位朱由枵,是前任朱常溒的嫡二子,於萬曆四十四年時由世孫改封世子,“繼而襲封”;但也沒有記載他是在哪一年襲封的。[48]至於在《明史》之《列傳第七.諸王四.憲宗諸子.榮王祐樞》這部分,在記載朱由枵亡故後卻又有記:“子慈炤嗣。張獻忠入湖南,奉母妃姚氏走辰溪,不知所終。”[49]由《明史》中只言朱慈炤“嗣”而非“襲封”的用語觀之,朱由枵死後雖是由朱慈炤當家,但還沒盼得朝廷的冊封到來,常德府就失陷了。由《明史》所記榮王府的末三位王爺、世子的資料來看,賴垓應是於朱由枵在位期間來到常德;而其使命,當即是冊封朱由枵成為藩王。
    探討過“之楚的問題後,接下來:賴垓有去過朝鮮、安南嗎?關於德化地方賴垓出使外國的傳說,在《明史》、《崇禎實錄》及《國榷》等史籍中都找不到記載。那要如何確定事情真相?幸好,即便中土文獻中無著落,但朝鮮、安南都是與中國有長久關係的鄰邦、在史學方面也受到中國影響。朝鮮有《李朝實錄》、安南則有《大越史記全書》;這兩個國家在明時曾是藩屬,對於天朝使者的蒞臨當不致疎漏闕載。只要檢視這兩部史書,則賴垓是否在“中國睦鄰關係史”上有其一頁,自可真相大白。
     就《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一書中所載,當地在賴垓出使外國的傳說中,對於朝鮮只是一語帶過、而在安南部分就有很豐富(甚至細節有所歧異)的故事經過。筆者姑由朝鮮的史籍先討論,然後再及安南。
      在朝鮮方面,當明思宗崇禎年間(西元1628~1644),朝鮮的國王是李倧,其在位期間自明熹宗天啟三年(1623)三月至清世祖順治六年(1649)五月。而由《國榷》的記載來看,賴垓是直到崇禎七年十二月才被授以翰林院檢討之職、之後才有可能以此職銜奉派出使。也就是說:只要檢視崇禎八年元月之後朝鮮方面的記錄,就可知賴垓是否曾在崇禎年間以外交使節身分前往。關於《李朝實錄》,過去史學家吳晗先生曾耗了近卅年工夫由其中鉤稽、鈔錄,最終產生了《朝鮮李朝實錄中的中國史料》一書。既有吳晗先生之苦功在先,欲在《李朝實錄》尋找賴垓的蛛絲馬跡,便可省卻不少工夫了。
     關於賴垓有可能前往朝鮮的時間,初看是自崇禎八年(1635)正月至十七年(1644)三月,在《李朝實錄》中是相當於《仁祖(李倧)實錄》卷三十一至卷四十五;不過,其實也並不需要查閱這麼多卷(原因以下說明)。為了瞭解《李朝實錄》對明朝使者的記載,筆者茲對賴垓成為翰林院檢討前後,明廷遣使的兩次記錄作摘述:
在賴垓成為翰林院檢討之前,崇禎七年六月間、《仁祖實錄》卷二十九有載,明廷派出司禮監太監盧維寧為勑使,帶來崇禎的勑書,冊封李倧的長子李𣳫為“朝鮮國王世子”。[50]《仁祖實錄》卷三十甚至還有記,在崇禎七年十月庚子(十七)日這一天,明方派駐皮島的監軍黃孫茂曾交朝鮮的問安使韓明勗帶回一封信,內中提到明廷邸報的消息:盧維寧因奉使外藩時“濫受饋遺,殊損國體”而遭參劾,不只被崇禎皇帝責備、還得把其在朝鮮藉勢勒取的大筆銀子吐出,留待朝鮮下次進貢使者來到時發還給人家帶回去、“以示朝廷柔遠之意。”[51]在《李朝實錄》中,就連對明廷使者完成使命後的動向,也是十分關注的。
     在賴垓成為翰林院檢討之後,崇禎九年九月初一日、《仁祖實錄》卷三十三記載,這一天明廷派駐在皮島的監軍黃孫茂抵達漢城,帶來崇禎的勑書,國王李倧在慕華館迎接,之後在仁政殿拜領勑書。因當時滿洲勢力崛起,除了侵犯明方北境,還一再對朝鮮施壓、欲迫使朝鮮選邊站;不過朝鮮王室與許多臣子,都還感懷明方在豐臣秀吉入侵期間發兵援救的恩情,因此不願屈從滿洲。崇禎此次命人送來的勑書,其中除了讚許朝鮮“忠順不渝,深可嘉尚”,重點是還提到明方已經“勑沿海各將整勵舟師,連絡犄角,設奇制勝”、希望朝鮮方面也“奮揚武略”,合力驅逐滿洲勢力。初三日黃孫茂又送來揭帖,對於明方希望朝鮮採取的動作提出更多細節。[52]
     自監軍黃孫茂於崇禎九年九月送來勑書之後,一直到當年年底,《仁祖實錄》中都沒有關於明廷派遣使節前來的記載。而嗣後,據《明史.莊烈帝本紀》所載,在崇禎九年十二月,“大清兵征朝鮮”;次年二月間,“朝鮮降於我大清”[53]。在朝鮮方面,《仁祖實錄》卷三十四則有記,在崇禎十年一月戊辰(廿八)日這一天,滿洲送來的詔書抵達,內中提出要朝鮮“將明朝所與之誥命冊印獻納,絕其交好,去其年號,一應文移,奉我正朔”等種種條件。[54]要之,自崇禎十年初開始,朝鮮被迫切斷與明朝的藩屬關係、改奉大清為宗主國;當然,明方嗣後再也不可能派出文臣使節前往朝鮮進行冊封、或頒詔勑給朝鮮國王──由《李朝實錄》中的記載來看,賴垓並無在崇禎年間擔任過“高麗冊藩的重大使命;這純粹只是德化縣的地方傳說,查無實據
     賴垓高麗冊藩的可能性已然明晰,接下來:賴垓是否曾前往安南進行傳說中緊張刺激的“冊封藩王”任務?由於安南在崇禎年間的政局情勢比較複雜,筆者需稍作解說,再行探討。
     在崇禎年間,安南是處於分裂割據的狀態:在當時,安南中部以南大半國土,是由阮氏政權(阮主)所控制;不過由於地理阻隔,阮氏政權與明廷沒有直接接觸。至於安南的北半部,在崇禎年間,大部份國土是由後黎朝的黎氏政權所掌控;但在北部高平一帶,則是莫氏的勢力範圍。後黎朝係黎利於明宣宗宣德三年(1428)時建立,國號“大越”,定都於東京(今之河內)。在明宣宗時期,僅命黎利“權署安南國事”;一直到明英宗正統元年(1436),才封黎利之子黎麟為“安南國王”。數十年後,在明武宗正德年間(1506~1521),後黎朝的武臣莫登庸逐漸掌握大權,漸有不臣之心,終於在明世宗嘉靖六年(1527)迫使黎恭皇禪位,建立了莫朝。但明世宗知悉莫登庸係篡弒登位,不予莫登庸國王名位,在嘉靖十九年(1540)時“削安南國為安南都統使司,授登庸都統使,秩從二品”。嗣後數十年間,後黎朝之宗室與遺臣為了復興而與莫氏政權鬥爭,終於擊敗了莫朝的勢力。但對於再度復興的後黎朝,明廷也未封其國主黎維潭為國王,僅於萬曆二十五年(1597)時授以“都統使”之職,與先前莫登庸之地位相同。然莫氏的勢力雖退縮到高平一郡,但明廷卻命黎氏不得對莫氏窮追猛打。而且莫氏的亂源還不止於高平一地,在黎維潭死後,由其子黎維新嗣位,於萬曆卅四年(1606)年遣使入貢,仍被授為都統使;而在當時,“莫氏宗黨多竄處海隅,往往僭稱公侯伯名號,侵軼邊境(明朝的領土),維新亦不能制”。在明方守臣的檄問責難之下,黎維新雖數次發兵擊破這些僭稱名號的莫氏宗黨,但明朝邊境百姓已頗受其害。黎維新死後,其子黎維祺嗣位,曾於天啟四年(1624)發兵擊敗當時莫氏的國主莫敬寬,使莫氏的勢力更形衰落。“然迄明之世,二姓分據,終不能歸一云。”而後黎朝雖云復興,但國政權柄隨即又落入權臣鄭氏(鄭主)一族手中,黎氏之國主僅為傀儡。[55]
     在崇禎年間的安南形勢,大抵便如上所述。現在,回到賴垓是否曾出使安南的問題上。前面已提過:賴垓是直到崇禎七年十二月才被授翰林院檢討之職、之後才有可能以此職銜奉派出使;故與探討出使朝鮮的情形相同,只要查閱崇禎八年起到十七年崇禎殉國之間,安南方面有關明朝使節的記載,則賴垓是否真如傳說中受崇禎之命出使,即可真相大白。
     在《大越史記全書》中,後黎朝的部份以黎氏為正統,故記事亦以黎氏王朝諸帝為中心。[56]自崇禎八年起到十七年(1635~1644)這段期間,在《大越史記全書》中相當於《本紀》卷之十八、“神宗淵皇帝”黎維祺以及其長子“真宗顯皇帝”黎維祐的時期。這段期間安南的帝位雖是父傳子,但並不是因黎維祺亡故:黎維祺是在崇禎十六年十月間遭權臣鄭梉脅迫下台,不得不傳位予黎維祐、自己退居太上皇(之後黎維祐於清順治五年八月去世,無子,於是黎維祺又被鄭梉扶上帝位,直到康熙元年身故)。在賴垓有可能如傳說所云、於崇禎年間出使安南的期間,在安南是相當於神宗德隆七年(自該年十月以後又改為陽和元年)到真宗福泰二年間。為便瞭解安南史書對明方使節的記載,筆者也先引述在賴垓可能出使時間之前的記錄:
     據《大越史記全書》所載,在神宗德隆二年(崇禎三年、西元1630)十月間,明方曾“遣二部使”前來催促安南進貢,被安排在東河津以饗宴接待;此時被封為“大元帥統國政師父清王”之權臣鄭梉,在講武樓上陳列貢物讓明方使者觀視,但同時又在水岸“盛張船艘象馬,振耀兵威,示以強盛之意。”[57]雖然安南方面擺出陣仗,隱隱有示威、不遜之意,但次月還是隨即派出正使陳有禮等使節團“如明歲貢”[58]。自崇禎八年起,《大越史記全書》於崇禎九年(神宗陽和二年、西元1636)這一年並無記事;崇禎十年十二月則記載派遣正使阮惟曉等人“如明歲貢”。[59]崇禎十二年(神宗陽和五年、西元1639)則有記派出工部尚書阮惟時等人“往關上候命,迎使臣回國。”[60]但由崇禎十二年到十七年為止,《大越史記全書》中並沒有再派遣使節前往明廷的記錄、也沒有明方使節前來的隻字片語──由安南方面全無記載的情形來看,可確定與“高麗冊藩之說相同:賴垓並不曾出使安南乃至冊封藩王;連同所謂崇禎皇帝“將玉璽託付,以備急用,賜穿五爪龍袍”,賴垓變裝商人探測民意、還有設下錦囊限七日方准開封等等情節,也都純粹都只是德化縣的地方傳說,並無實據
     ──在檢視過朝鮮、安南的史書記載之後,關於賴垓並不曾擔任外交使節一事,已可下定論。其實,對於賴垓曾否出國一事,只要檢視其遺文也就夠了。就在筆者前面已引述《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中所收的《〈龍湖寺志〉序》一文中,賴垓就曾自嘆未能早知龍湖寺之景緻:“獨予足迹所至,遠能歷燕、越、吳、楚,而近不逾二十里,乃失一龍湖,得無終為山靈愧乎!”[61]此序文末繫年丙申、即順治十三年(西元1656),距賴垓謝世只有五年。斯時賴垓回顧自己大半生所至,最遠也就是到過燕(河北)、越(浙江)、吳(江蘇)、楚(湖廣)而已;如果他有去過朝鮮、安南,那這段文字勢必會有所不同。然過去曾得見與收輯賴垓遺文的諸君,對此都未曾留意,否則賴垓“冊封”的真相早該被辨明了。
     辨明傳說並非實事,是解決問題的表層;但在問題的深層之中,尚有值得探究之處:為何在德化地方,會產生賴垓高麗冊藩、以及去安南智冊藩王的傳說?筆者認為:賴垓會在自己家鄉的口傳中被編造成前往安南歷險、以智勇達成任務的主角,這始作俑者,很有可能就是他自己──筆者的意思,並非說賴垓編造了自己的智勇故事以炫耀自誇,但他很可能提供了材料,也就是明末時期明廷與朝鮮、安南間的往來狀況;其後人在追懷先祖之時,便逐漸將這些材料用以添附於其身、從而塑造出一位令人景仰的英雄角色。
     關於明末時期明廷與朝鮮的關係,前面筆者已提過:自崇禎十年初,朝鮮便被迫斷絕與明方間的關係、奉滿清為宗主國;自那時起,明廷便不可能再派出文臣使節前往朝鮮進行任何外交活動。不過,在檯面之下,明廷仍曾試圖與朝鮮建立軍事合作、共禦滿清入侵。由崇禎十三年至十五年間,便有登州水營之副總兵王武緯曾三度率領船隊出海,意欲“聯鮮圖奴”;但明方當時根本已無力投注眾多兵員渡海遠征,王武緯紙上談兵的計劃,終究以失敗收場。王武緯空耗軍餉而無成果,引起諸多不滿;登萊巡撫曾化龍等人遂聯名參劾王武緯,最後使其被調離登州水營。[62]當王武緯進行聯絡朝鮮的渡海計劃時,賴垓還在朝中;而當王武緯計劃失敗遭彈劾時,賴垓雖應已為母喪而回鄉,但他應仍可由邸報的傳抄流布等管道而得知朝中大事。
     至於在安南這方面,雖自崇禎三年以後至十七年間,並沒有明方使臣入境的記錄;不過由明末以迄南明時期,雙方仍有多次往來。前面曾提過:在神宗黎維祺的時代,朝政由被封為“大元帥統國政師父清王”之權臣鄭梉掌握。而就連《大越史記全書》中都沒有記載一件事:崇禎十三年十月間,鄭梉曾透過廣西巡撫林贄代為向明廷“請王爵(希望能被封為“安南國王”)”。身為人臣而提出如此請求,鄭梉的行為形同“無君”、是公然的叛逆了。但當時的兵科都給事中張縉彥提出的反對意見,只以鄭梉對明廷而言並無功勞,“使鄭梉得其志,將遂悍橫,憂及中土。即欲以茅土之券,塞谿壑之欲,豈可得哉!”崇禎認為張縉彥之言有理,於是否決了鄭梉的請求。[63]而在南明時期,據《粵游見聞》所載,隆武元年(1645)十二月間,唐王曾派出一位錦衣衛康永寧經海路前往安南;但這不是去“冊封”、而是欲向安南借兵。次年五月康永寧無功而還,據稱是已抵達可以望見安南海岸的距離內,卻因遇上逆風無法靠岸,只能回來復命。《粵游見聞》並有附記:“隆武元年,安南國王貢使至。使人衣冠頗類中國承差,但椎髻跣足;所貢惟金龜、銀鶴、銀爐、香絹等,無他異物。”[64]關於安南的此次來使,《大越史記全書》也有記載,但記事出現於隆武二年二月以後:“差正使阮仁政、副使范永綿、陳槩、阮滚等同天朝使都督林參駕海往福建,求封於明。時明帝(唐王)即位,為清人所破,明臣再尊立永曆皇帝。明帝(桂王)因遣翰林潘琦等齎敕書誥命、并塗金銀印往本國(安南),冊封太上皇(黎維祺)為安南國王。明使與仁政等陸行,由鎮南關而回。”[65]而除了安南的來使,在唐王時期還曾有琉球、呂宋的使臣也來到福建進貢,但諸國使臣卻在離開前便碰上清兵襲來;安南的正使阮仁政逃脫了,但其副使們與琉球、呂宋的使臣都為清兵俘虜,被送往北京,直到順治四年中才“各給敕諭,遣赴本國”。[66]桂王派出的翰林潘琦係於永曆元年(1647)五月抵達鎮南關,被迎至安南京城,完成冊封黎維祺為“安南國王”的任務。而在永曆五年(1651)二月間,時駐蹕南寧之桂王曾勅諭黎維祺,要安南“資其兵象糧銃,以助恢勦”;同年十月間,桂王更差官送來勅印、封鄭梉為“安南副國王”……。[67]但這些都已是賴垓離開唐王朝廷之後的事,也就毋庸多提了。
   以上這些崇禎後期乃至隆武時期,明廷與朝鮮、安南接觸的經過,都在賴垓見聞可及的範圍內。關於副總兵王武緯三度渡海欲往朝鮮一事,雖然賴垓不是兵部一員,也能由登萊巡撫曾化龍等人的聯名參劾而知曉梗概。而在安南部份,由鄭梉向明廷“請王爵”,以及後黎朝使臣到達唐王朝廷獻上貢物、意欲“求封於明”等事件,身在朝中的賴垓亦能得知安南的分裂態勢、以及各方覬覦“安南國王”大位的情形。唐王覆滅之後,賴垓回到家鄉,一直活到順治十八年;在其晚年里居這段期間,少不得會向子孫、鄉鄰談起往日在朝中的見聞:一位曾伺候過三位皇上的大人物,不難想見眾人會以何等的熱切聆聽其“講古”。而關於明廷與朝鮮、安南的外交,還有一輩子無法企及的遠方國度、不曾見過的異人等等,不消說,又是蟄居鄉里、安土重遷的鄉民們特感興趣之事──當賴垓對子孫、鄉民們述說他所知的往事時,應該只是平實道來而未加添附。但“傳說”本就是會有加碼誇大的傾向,嗣後子孫、鄉民們在傳述故事時,漸漸將先祖、“老鄉”塑造成大事件中主角的心態,亦是人之常情。畢竟,誰不希望自己祖上、本鄉,有位曾揚威異域的傑出人物?既然安南國主難定、何不就讓智勇雙全的賴垓來搞定此事——經歷數代的眾口悠悠,講述者求奇嗜異的想像力編造之下,便產生了賴垓到安南“代天行璽”、“智冊藩王”,以及“高麗冊藩”的傳奇故事了。另外還有一個原因:由於明代之屬國如朝鮮、安南、琉球被稱為,而大明國內受封於各地皇家子孫們的封地也被稱;諒是因名義類同之故,賴垓當年出使冊封的實事,在記載欠詳與後人的想像力添附之下,便被過度地擴大與吹噓了。


肆、賴垓是否曾膺“命侍東宮,講學明倫”之責?

     在康熙刻本《德化縣志》之賴垓傳記中,曾述及他有“命侍東宮,講學明倫,雖三代師保不是過也”這段經歷。此事之真實性如何?筆者將於本節探討之。
   關於在崇禎朝為太子讀書而選定侍班、講讀人員之事,在《崇禎實錄》卷之十、崇禎十年十月甲寅日有記:“定東宮官屬:禮部尚書姜逢元、詹事姚明恭、少詹事王鐸、國子祭酒屈可伸侍班,禮部右侍郎方逢年、右諭德項煜、翰林修撰劉理順、編修吳偉業、楊廷麟、林增志直講讀。越數日,項煜、楊廷麟各先後讓左諭德黃道周。被任命為“東宮講讀”是極光榮之事,但項煜、楊廷麟這兩位都自謙退讓,且指名要給黃道周頂自己的位子。但由於黃道周曾上疏自陳有三罪、四恥、七不如,甚至自謂不如先前被控以杖母等罪名的鄭,被閣臣張至發認為其偏激,因此否絕了項煜、楊廷麟兩人的辭讓。[68]關於崇禎時期東宮講讀官的人選更迭,在《崇禎長編》卷二、崇禎十七年正月間還有記載:補何瑞徵等為東宮講讀官。[69]字來看,被替換上來的除了何瑞徵還有別人。不過,依《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中賴良貴先生所述《忠義孝友》部份、以及《人物圖表.賴垓年表》之載,賴垓之母李氏是在崇禎十五年九月間去世的。[70]亦即崇禎十七年初,賴垓諒應仍在家鄉守喪,即便東宮侍講官有出缺更迭,他也無法出任。
就目前已知見的史料,找不到賴垓曾在崇禎年間參與過東宮教育大事的記載。但在崇禎朝之後,賴垓於福王、唐王時期也曾出仕;有沒有可能是在弘光、或是隆武年間,賴垓擔任過“東宮”的教師?關於第一個可能,依據《明季南略》卷之一《南都甲乙紀.福王本末》、崇禎十七年五月十九日的記載,力主擁立福王之馬士英在這一天曾“奏大計四款”、其中第三款為:“皇子未生,即勅慎選淑女。”[71]--剛坐上皇位的福王還沒有繼承人,自然也沒有賴垓效力其教育的問題。至於在隆武年間,《南明野史》卷中《紹宗皇帝紀》部份,在隆武二年六月有記:“是月朔,皇子琳原誕生;群臣表賀,有‘日月為明,止戈為武’語。帝歎賞,大赦覃恩。”但同書在隆武二年八月便又記:“皇子琳原薨,諡‘莊敬’。” [72]唐王之皇子出生僅兩個月便夭折,且之後不到一個月,唐王自己便遇害了。從現今所知弘光朝與隆武朝的記載來看,賴垓亦無在這兩個時段服侍“東宮”讀書之事。
     若要問:如果賴垓不曾擔任教育東宮的重責大任,那為何康熙間所修《德化縣志》的傳記中,會稱賴垓曾“命侍東宮,講學明倫,雖三代師保不是過也”?以筆者之見,這恐怕是修纂縣志者望文生義、過度“腦補”所造成的。由前面曾引述過的《偏安排日事蹟》及《國榷》中有記載,弘光元年二月間,賴垓曾被任命為“右春坊右中《思文大紀》、《南明野史》又載,隆武元年七月間,賴垓被命為“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講(或侍讀)”。而依《明史》卷七十三《職官二.詹事府》部份所記,“詹事掌統府、坊、局之政事,以輔導太子”。屬詹事府之下的左、右春坊,設有正五品之左、右春坊大學士,受其領導的左、右庶子也是正五品,以下還設有左右諭德、左右中允、左右贊善等官職。“春坊大學士掌太子上奏請、下啟箋及講讀之事,皆審慎而監省之。庶子、諭德、中允、贊善各奉其職以從。”[73]──由於賴垓曾擔任過輔導太子官職之一的“右春坊右中“右春坊右庶子”,而且還“兼翰林院侍講(或侍讀)”;《德化縣志》的修纂者,可能就是據此而認為賴垓曾侍東宮講學。由康熙本《德化縣志》為賴垓所立傳中云“特簡木天,召對稱意,命侍東宮……適逢鼎革”的行文順序來看,是稱賴垓在崇禎年間受命“侍東宮”、“講讀”。但縣志修纂者沒有弄清楚的是:賴垓是遲至弘光時期才成為“右春坊右中隆武年間才成為“右春坊右庶子”;而在弘光與隆武年間,都並沒有年齡大到需要出閣講學之“東宮”。前面也已說明:在崇禎朝的相關史料記載中,賴垓並不曾出現在“東宮官屬”的名單中。因此,稱賴垓曾“侍東宮”、“講讀”之說,應只是誤會一場。
     關於賴垓被傳說曾為“東宮”講學一事,還有一點需要說明:在《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之《仕途──飲冰食檗》這部分的《父作子述》一節中,賴良貴先生曾引賴垓所作《皇太子出講即事恭賦》一詩中的“葑菲才本下,薑桂性原辛”等詩句,由其中“看出賴垓為師之艱辛與心理壓力”,似乎可為佐證。[74]但這類“恭賦”之作,並不就代表作者曾在其所祝賀的大事中佔有一席之地。因為東宮之出閣講學,與其加冠、大婚一樣,都是全國朝野關注的大事,任誰都可以來“恭賦”一首以表致賀。譬如,明末竟陵派的領袖鍾惺,其宦歷與東宮之教育全無干係,但他就有《丙辰聖節前東宮出講蓋八月初四日也恭譔二律》之作。[75]。據孫承澤《山書》卷十一‘東宮出閣’條載:“皇太子以崇禎十一年正月十八日加冠、二月初七日出閣”。[76]當崇禎朝東宮出閣講學之際,賴垓正在朝中供事、又是翰林院中的詞臣,會有應景之作自不足異。
     雖然,由《崇禎實錄》、《山書》等的記載來看,筆者不認為賴垓曾擔任“東宮講學的重責大任;不過,由同時代人寫給他的信來看,賴垓應曾在比東宮講學規格更高的場合中參過一腳──明末清初時人梁雲構,與賴垓同為崇禎元年進士,在梁雲構所著《豹陵集》卷十七有一封短信,題為答賴宇肩,此信開頭便云:憶揮手臨岐時,不覺星一週矣。年翁入正經筵,時資啟沃。[77]由於梁雲構是河南蘭陽人,在考上進士前諒無與福建出身的賴垓有結識的機會,因此由星一週一語,可推斷此信應寫於崇禎十二年(或稍晚)。梁雲構稱賴垓入正經筵、則賴垓應是在崇禎的經筵中供事過。經筵是皇上的功課、聽儒臣講經說史,所需動用的官員可謂場面浩大。根據《大明會典》卷之五十二禮部十.經筵》所載,明代自正統初將經筵著為常儀,以每月之二日(初二、十二、廿二)在文華殿舉行,預事者包括:勳臣一人,知經筵事。內閣學士,或知或同知經筵事。六部尚書、左右都御史、通政使、大理寺卿,及學士等官侍班。翰林院、春坊等官,及國子監祭酒,二員進講。翰林、春坊等官二員展書。給事中、御史各二員侍儀。鴻臚寺、錦衣衛堂上官各一員供事。鴻臚寺鳴贊一員贊禮、序班四員舉案。勳臣或駙馬一人,領將軍侍衛。[78]由《大明會典》的記載來看,翰林院在經筵時要派出的官員是擔綱進講展書的任務。而從前面引述過的《國榷》、《偏安排日事蹟》等所記載,賴垓自崇禎七年成為翰林院 “簡(檢)討”(從七品)後,就一直沒陞官過,直到福王弘光元年二月,才由檢討被跳級陞為右中允(正六品)。以賴垓在崇禎間的官秩,恐怕還不足被指派進講的大任,比較可能的是擔任展書官
     關於明代經筵中翰林院成員擔綱的職務,楊業進先生在其《明代經筵制度與內閣》一文中曾有云:經筵官(講官)──負責經筵講讀。由兼有翰林院修撰以上職銜的各衙門高級官員、國子監祭酒等擔任,額無定員,視講讀需要增減。展書官──負責展掩經筵御用書籍。由翰林院編修擔任。多員。[79]由楊業進先生的文中觀之,似乎展書官至少也得是編修(正七品)才能擔任。不過,在神宗朝的記錄中,便已經有簡討曾被授予展書官一職的實例。[80]因此僅是從七品簡討之賴垓,也可擔任此職。至於其工作內容,黃仁宇先生在《萬曆十五年》第二章《首輔申時行》中,曾稍介紹過展書官的任務:在經筵進行時“打開御用書本講義,用銅尺壓平……講完後,書本蓋覆如前,講官與展書官退列原位。”。[81]雖然這動作看似簡單之至,但經筵是重大儀式場合;如果稍有差忒,恐怕吃罪不小。[82]或許賴垓就是在這個場合中能表現得體,顯示其堪擔大任,因此後來才會被指派擔任“封藩”的任務。


伍、關於賴垓之“誥命”、“七授官銜”,與加銜“太傅”、“太師”之說

     在德化縣地方地文獻中,關於賴垓由明末乃至南明時期所歷官職,與專記此一時期之諸多史籍所載,比較之下頗有出入。對此,筆者亦要略為說說自己的看法。
     對賴垓所歷官職,去賴垓謝世不到三十年所修康熙刻本《德化縣志》的傳記中有提到的,包括他曾擔任平湖縣知縣,之後特簡木天(指翰林院),因召對稱意而獲命侍東宮,講學明倫,嗣後得冊藩之役、還曾歷官宗伯、學士。至於在賴垓之家鄉、今人賴良貴先生所撰《忠義孝友一文中則有云:據《瓊溪賴氏族譜》記載,賴垓任內七授官銜:初任平湖縣知縣,二任翰林院檢討,三任右春坊中允翰林院編修,四任國子監司業兼祭酒印務,五任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讀仍管國子監事,六任特勅之楚封藩,七任太傅。[83]由於筆者在臺灣遍覓不得《瓊溪賴氏族譜》來一睹究竟,故只能藉《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中迻錄的部份來進行探討了。
     就《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中所見,如同賴良貴先生文章中一般臚列賴垓之七授官銜者,還有一處地方,就是在《附錄一、軼事遺聞》之第4項、在該書目錄中被標為《南明隆武皇帝擬頒聖旨一道》(見於第119120)。為了方便瞭解,筆者將此二頁影附如下:






     就這兩頁內容來看,第119頁是前半部,開頭標曰《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管理國子監祭酒印務賴垓并妻誥命一道》、並載有賴垓本人誥命之大部份;第120頁則是賴垓誥命的結尾、臚列其“七授官銜”,以及另一道給賴垓之妻凌氏的誥命,末尾為“誥命之寶”與“隆武元年十二月日”。雖然《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在迻錄時並未註明來源,但這道賴垓與其妻的誥命,應就是按照《瓊溪賴氏族譜》中的原樣繕打下來的。《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之《人物圖表.賴垓年表》,1645年(閏六月起為隆武元年)這一年的相關事記及傳說欄中,還記載著:是年(隆武元年)十二月,隆武帝擬為賴垓的祖父母、父母、賴垓夫婦頒發誥命詔書各一份。雖未得見賴垓的祖父母、父母之誥命所載內容,但筆者主要在討論賴垓曾歷官職,因此無妨。
  就筆者個人拙見以為:這份所謂賴垓的誥命,其內容恐是大有問題的。首先,在《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的目錄中,將此賴垓夫婦誥命”標為《南明隆武皇帝擬頒聖旨一道》——若是真正蓋上御寶、隆而重之授予人臣夫婦的誥命,怎會標之為“擬頒”?而在《人物圖表.賴垓年表》中亦稱:隆武帝擬為賴垓的祖父母、父母、賴垓夫婦頒發誥命詔書各一份”;那麼在《瓊溪賴氏族譜》中記載這些份誥命時,也是標為“擬頒”嗎?若是如此,則這些所謂“誥命,當年到底是真有朝廷頒授的真品存在過、抑或者只是賴氏族譜修纂者不知由何處得來的草稿而已?此其可疑之處一也。
     第二:在這賴垓“誥命”末尾所列之“七授官銜”中,有很明顯的時序錯誤。由明末各種文獻中的記載顯示,賴垓所歷諸職的順序為:崇禎七年十二月授翰林院檢討,之後得冊藩之役;崇禎殉國後,賴垓於福王弘光元年二月由檢討被升為右春坊右中允;隆武元年七月十七日,以右春坊右中允兼翰林院侍讀、同月二十二日成為國子監祭酒。但在《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所迻錄賴垓之“誥命中,他卻是先當上國子監祭酒,然後才是六任特勅之楚封藩”。光就這一點來看,這份“誥命”所列之“七授官銜”就已與史實不合。若是真正出於朝廷所授的誥命,絕不可能出現這樣的錯誤。像這樣的“誥命,很難想像會是在轉抄的過程中產生這種次序錯誤;但既然出現這種錯誤,則此份誥命是真是假,可以思過半矣。
     第三:關於“七任太傅”的問題。明代的誥敕真品,例如明代中期曾擔任浙江金華府知府的河南順德府平鄉縣人韓燾,他在弘治十八年二月初四日時獲得進階為中憲大夫(明代中四品官之陞授階)之誥命,但不幸兩個月後便病逝了;之後這份誥命與其他另二件聖旨一併被刻成石碑,豎於平鄉縣杜科村韓燾墓旁。在弘治十八年初所獲這份誥命,文末有臚列出韓燾的歷任官職:“初任刑部湖廣清吏司主事、二任本部江西清吏司署員外郎事主事、三任本司員外郎、四任本部廣西清吏司郎中事員外郎、五任今職。”[84]另如明末湖南省安化縣人尹三聘,他在永曆九年十一月官至“通政使司通政使加一級”時所獲誥命,文末也臚列出其歷任官職:“初任工部司務廳司務管廳事、二任工部營繕司主事……十一任通政司左通政署司事、十二任今職。”[85]從這兩件誥命的體例,可知其中臚列獲誥命者的歷任官職時,最末一項應該是“今職”、獲誥命時擔任的官職。但是,賴垓誥命所列的最後一項卻是“七任太傅”,而非“今職”;以此點觀之,賴垓這份誥命的體例就已不合常規。如果說,這是出於抄錄時漏了最後一項“八任今職”,同樣也令人滿腹狐疑。因為:再怎麼看,也難以想像賴垓能得到高如“太傅”這樣的加銜。
     依據《明史.職官一.三公三孤》部份的記載,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公,正一品。但自宣德年間的楊士奇等人之後,“公、孤但虛銜,為勳戚文武大臣加官、贈官。”[86]。在承平時期三公是絕大多數人臣一生難以希冀的榮譽。但在南明時期,由於國家褒獎肱股重臣所需,因此在世時便獲得“加太師”者亦有人在:武臣中,譬如隆武元年時,鄭芝龍與鄭鴻逵“俱加太師”。[87]文臣中如永曆朝中的何騰蛟,亦於永曆二年獲“加太師”與“晉爵為候”之榮典。[88]又如鄭成功家族之鄭廣英(號彥千)、鄭海英(號濤千),在死於國事之後亦分別獲贈太師太傅[89]但在賴垓的情形呢?由隆武朝的記事中,他雖曾以國子監祭酒身分在唐王面前進講《易經》、百官環侍聽講,但之後截至唐王覆敗就再也沒其他事蹟被記載下來、近乎無聲無臭。再以同時代者來作比較:曾被唐王稱為“真名相”的黃道周,他在隆武朝被起用後的官銜也僅是“欽命招征直省便宜聯絡恢復南京江北等處地方,少保兼太子太師吏兵二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90]黃道周身兼兩部尚書加一個大學士的實職,其“加官”也僅只是“三孤”的最末、加上“東宮三師”之首;似黃道周這般受唐王倚重的大臣,也還無法在生時即獲“三公”。而賴垓在隆武元年七月方任國子監祭酒(從四品),就算他在當年十二月間真有被擢為禮部右侍郎,也還只是正三品官而已,如何能得膺“加太傅”這等殊榮? 
     由以上疑點來看,《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所迻錄《瓊溪賴氏族譜》中的這份賴垓的誥命,其真實性恐與他去安南智冊藩王一事相去無幾。以筆者的拙見認為:這份誥命,要之不外是賴垓的後裔為顯揚先人,才自行創造出的一件擬作。而且此一擬作、或者聲稱賴垓曾官至禮部右侍郎的說法,出現的時間並不晚;因而在康熙二十六年刻本《德化縣志》的賴垓傳記中,才會有稱其“歷官宗伯、學士”這麼一句話。至於在德化縣大銘鄉瓊溪村、賴垓故居橫溪祖厝潁川堂所懸的那塊代天行璽豎匾,其下款提及賴垓的加銜,除了“太傅”、竟然還有“太師”。但覈以隆武朝文獻對賴垓的記載,光是“太傅”都難以希冀了、遑論是“太師”?此毋庸多言。關於賴垓之代天行璽匾,筆者亦將於下節探討其真相。


陸、關於代天行璽匾與抗清傳說

     筆者之所以對賴垓的傳說與史實產生興趣,是源於見到徐藝星先生的報導中所云,其祖厝所懸之“代天行璽”,乃是賴垓當年奉皇上欽差出使‘封王’,不辱使命,完成任務後而特製的。”而在《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賴良貴先生所撰《智冊藩王》一文中,對此匾的來歷則有如此詳細介紹:
  
          當賴垓智冊藩王以及平時清廉忠正的聲譽傳頌朝野時,深深觸動了同為泉州籍的晚明書法家張瑞圖的心。張瑞圖(1570--1641),萬曆三十五年進士,殿試第三名(俗稱“探花”),天啟六年(1626年)官至禮部尚書、東閣大學士;1629年,張因涉魏忠賢案被罷職歸鄉,隱居晉江青陽,忘情書法,以詩文弄墨自娛,晚年生活恬淡。張瑞圖對泉州籍有賴垓此等鄉賢萬分感慨,撥墨揮毫,為賴垓祖廟書就《代天行璽》牌匾。[91]

     賴垓故居祖厝的這代天行璽匾,由來已久;在其後裔與鄉民們的心目中,這是賴垓曾有冊藩之光榮使命的實物證據、甚至連書寫者也是身價不凡的前任大臣兼著名書法家。然而,筆者在此,又得提出想必不為人所樂見的質疑──依一般有載贈匾者與受匾者之型制,匾上的文字可分為上款、匾文、下款三部分;而以筆者愚見,這代天行璽匾上的文字,只有三分之一是沒問題的、另外三分之二則已非當初掛上祖厝時的內容。前面筆者已提過,是在德化縣姓氏志》一書正文前的彩色圖版中找到該匾的照片。[92]筆者就先將這代天行璽”匾上所見文字照錄下來,再探討其中有何蹊蹺。該匾上的四行文字,依序為:

       清特授榮祿大夫巡撫福建等處都察院張 

       代天行璽

             明賜進士出身禮部右侍郎兼翰林院侍讀學士管理國
             子監祭酒印務歲在庚辰特勅之楚封藩加銜太傅/師賴垓 

  由此匾之上款、贈匾者的署銜來看,在德化地方諸如賴良貴先生所傳述的:該匾係由張瑞圖題贈一事,是絕對錯誤的(但這頭一行字,也是筆者認為沒問題的三分之一)。張瑞圖之卒,依據隆武二年時官任吏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之林欲楫所撰墓志銘中載,是在崇禎十四年三月廿日[93]。張瑞圖卒於明亡之前,並沒活到清朝、也沒得降清,則他當然不可能是這位“清特授榮祿大夫巡撫福建等處都察院張”。按《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中所載年表,賴垓活到順治十八年。[94]而根據《清史稿》中所列,由順治四年二月起,順治年間之福建巡撫依次為:佟國鼐、張學聖、佟國器、宜永貴、劉漢祚、徐永禎、許世昌;七人之中,只有張學聖姓張,其任期自順治五年八月起,直到順治十年二月被罷職。[95]代天行璽匾的上款署銜來看,題贈此匾者實乃張學聖,並不是張瑞圖──而題贈者的身分一旦辨明,此匾之匾文與下款,便顯得疑點重重了。
    在清代初期,官方贈匾給前明之遺民,賴垓並不是獨一無二的例子。著名的大學者傅山(字青主),當康熙十七年舉行博學鴻儒科考試時被朝廷強徵至北京,雖然他抵死不參加考試,康熙仍授其內閣中書官職,但嗣後傅山仍是以自稱。[96]而在他回到山西陽曲縣的自家後,當地的戴姓知縣奉朝廷之命製備了一方鳳閣蒲輪匾,要給傅山的家門口掛上。可是傅山對自己遺民的身分認同絲毫不打折扣、凜然拒絕了這點好意。[97]而在賴垓的情形來看,巡撫張學聖贈匾,不消說,一樣也是示好,期望以此友善致禮軟化其意志、從而勸誘其出山為新朝效力。但想要達成這樣的目的,匾文與下款的文字內容,有個絕對不可碰觸到的禁忌、那就是故國之思。賴垓奉崇禎皇帝敕命之楚封藩、固然是代天行璽沒有錯;可是他所代表的,是明室朱家,並不是大清愛新覺羅。若張學聖以代天行璽匾文相贈、那豈不等於是在提醒賴垓:他曾執行崇禎所授予過的光榮使命?而以大清朝廷命官的身分而言,在贈匾題字時承認明室朱家是,這在於張學聖來說、會不會引來他人對於其忠誠度的懷疑?身處巡撫之位,張學聖再怎麼無智,也不可能贈賴垓以代天行璽匾,去激起他要不要事二姓、當二臣的心理衝擊。同理:在下款的“特勅之楚封藩”等等足以喚醒故國之思的頭銜,也都不可能是張學聖題贈時會寫上的字眼。[98]
    若要問:如果當年張學聖題贈的匾文並非代天行璽,那又會是什麼?對此,筆者也只能推測:大抵是像德隆望重高風碩望之類較不著邊際、絕不會牽動故國之思的褒語;而因此匾是懸於賴氏祖厝,故也有可能就只是“潁川堂”三個字。至於下款,原本可能只簡單寫著賴垓  勝國進士賴垓  。至於:張學聖原本所題的匾文,到後來為什麼會變成了代天行璽四個字?筆者認為:這與賴垓智冊藩王傳說的產生,是同一件事的兩面──當賴垓去世之後,經歷數代子孫,張學聖所題原匾已然陳舊、甚至“潁川堂”本身也到了該大幅修葺的時候;與此同時,賴垓至安南智冊藩王的傳奇故事也大抵成形,於是匾文便被易為代天行璽,給傳奇增添物證、也凸顯賴垓曾受命代天的榮耀。而張學聖贈匾時的上款雖相沿照舊,“清特授榮祿大夫”等字眼可以看得清清楚楚,但在德化當地的傳說中,卻已將贈匾者替換成張瑞圖了。會有這項改易,不僅是因對於德化當地一般人而言,身為書法名家的張瑞圖知名度比張學聖大得多,又是同府的老鄉、有親和力;另一個原因,就是諱言賴垓曾接受清廷大官的贈匾──因為在德化縣的地方傳說中,賴垓曾在家鄉清潔寨抗清三年、堅守不出;這樣的忠義形象,與接受新朝懷柔示好的妥協態度,顯然不能相容。於是在耳口相傳之中,便以張瑞圖將張學聖掩蓋過去了。
  在德化縣地方,舊時有不少賴垓抗清之傳說:有謂賴垓在家鄉清潔寨憑著兩門“貢槍(土砲)”堅守三年、不出不降,清廷派一位名叫“海兵”者領兵駐紮與清潔寨相鄰的高山上,對清潔寨進行監視與圍困;這座相鄰的山頭也因而被賴垓家鄉瓊山村村民稱為“海兵𡎚”。[99]還有順治帝派兵來圍剿清潔寨,卻交代不准攻寨,只要圍得賴垓寨中水盡、迫其出降。被圍四十九天之後,清潔寨中斷水,賴垓便命人用尿洗衣晾上竹竿,清兵見了以為寨中有泉水,再圍也無用,就撤兵而去。[100]在《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之《人物圖表.賴垓年表》,1645年(閏六月起為隆武元年)這一年的“相關事記及傳說”欄中,甚至有如此記載:“賴垓結廬於瓊溪清潔寨。因不順從清廷要其出仕的意願,清廷本年起歷時三年派兵圍困清潔寨。”但此段文字之下卻又有言:“是年(隆武元年)十二月,隆武帝擬為賴垓的祖父母、父母、賴垓夫婦頒發誥命詔書各一份。”[101]
  對於傳說中賴垓“築寨抗清”一事,筆者是抱著質疑態度的。首先,在賴垓被傳說為抗清三年的時段,《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之《人物圖表.賴垓年表》中,是將之定於由隆武元年(1645)開始。但由《明季南略》、《東南紀事》與《爝火錄》等書記載來看,賴垓明明於隆武元年八月間以國子監祭酒的身分在唐王御前進講經書、還有百官旁聽;次年八月汀州失陷,賴垓才離開隆武朝廷。換言之,那段期間的頭一年他根本就不在德化老家、如何能分身結廬於清潔寨?其實,在《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之《附錄一:軼事遺聞》部份、第三篇賴垓殉於汀州的傳說一文中,亦曾引用過《明季南略》、《東南紀事》等書中關於賴垓的記載,足以證明隆武元年當時賴垓身在唐王朝中。可是,同樣也就在《賴垓殉於汀州的傳說這篇文章中,對於賴垓開始“抗清”的年份,又有另一種說法:“順治三年(1646年)底,賴垓回到德化,募集鄉民上山築清潔寨,鑿井建樓。”[102]——很顯然地,編纂《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一書之諸君,只是將各方來源供稿彙為一輯,卻沒有理會各部份之間的扞格之處。既然連賴垓是自哪一年開始“抗清”都弄不清楚、又如何能言之鑿鑿確有其事?
    再者:“海兵”一詞,在清初是用以指稱鄭氏政權的軍隊,例如明末清初阮旻錫所著《海上見聞錄》一書中便是如此。[103]德化縣清潔寨鄰近的山頭會被稱為“海兵𡎚”,應是有鄭氏軍隊曾盤據該山而得名,反倒是與清兵無關。
     第三,除了有巡撫張學聖題贈之匾,由賴垓現存的遺文來看,他在順治十年(1653)還曾為來任德化縣知縣之王寵受撰寫了《王侯去思碑》這篇文章。[104]如果賴垓真的曾樹幟抗清、踞寨自守的話,則就算清廷不曾欲以武力強行殄滅,至少也會將之列為“嚴加看管”的不穩分子。但賴垓不僅獲巡撫贈匾示好,與家鄉知縣之間恐怕也少不得有交陪;否則其友人“孝廉李君”也就不會託人捎信來、要請賴垓為王寵受撰寫碑文了。[105]
     以筆者之愚見:賴垓築“清潔寨”的緣由,恐是以自保為先,“抗清”並非其宏旨。由於德化縣境內多山,本易盜匪聚嘯、在朝代更迭時更需避禍自保,因此世家大族本就多有自築城寨,以為親族鄉里之保障。在《德化縣文物志》第一章《古遺址》第三節《古城址寨堡》部份,便記載了有可以遠溯自宋末元初的“天平城”等較知名城寨古堡八座,另還有多達47座寨、堡被列為“其他古寨堡”(賴垓的“清潔寨”還不在前八名之列)。[106]在德化縣的傳說中,賴垓硬氣到曾立誓“頭不戴清朝天,腳不踏清朝地,嘴不食清朝米。”[107]但是由其接受了張學聖所贈之匾,及為王寵受撰寫碑文等事來看,在回歸故里之後,賴垓對清廷並無強烈的“對抗意識”(在王寵受之後,賴垓還曾為於順治十三年至十五年間來任德化縣知縣之平度州人崔越撰寫了《崔侯德政碑》)[108]。賴垓沒有硬氣到像傅山那樣連匾都拒掛,但幸好他也沒像吳偉業那樣持守不住而應召出仕,結果不但貽人以晚節不保之譏,到頭來還不能免於被朝廷堂堂列入《欽定國史貳臣表傳》、落了個裡外不是人——如同當時一些曾在明末或南明出仕過的歸隱仕紳,賴垓以“潔身”、“不仕二姓”為底限;不作出會招致毀滅的抵抗行動,與新朝的治民者間維持平和、友善關係──雖說於“忠”字上,不能算是百分百持守到底;但在大勢已去、恢復難圖的現實情況下,能周全自身與宗族安全、又不致因拒絕出山遭當朝側目打壓,也可算得能明哲保身的長者了。


      

    本文藉由明末史籍等文獻的載記,與德化地方文獻、傳說之比對,對賴垓生平宦歷等事的虛實進行了探討,茲於此作一綜述:賴垓在平湖知縣任上的治績卓著,除了德化地方志書的記載,也被平湖地區的方志列入宦績傳,以此而獲擢入京、嗣後更成為翰林院之一員。然賴垓雖當上京官,但直至崇禎朝終結,他仍只是位從七品的翰林院檢討,還談不上如德化地方傳說所豔稱的、“成為崇禎皇帝的得力近臣之一”。在崇禎年間,賴垓曾受命至湖南常德府的榮王府“封藩”、這是項光榮的任務沒錯;但明代歷朝皇帝所封藩王眾多,加以各王府之王妃、世子等等也都需經冊封以確立名位,明臣中如同賴垓一樣進行過此類冊封任務者,說實在是多不勝數。至於地方傳說中最為樂道的賴垓曾至高麗、甚至安南進行“冊封藩王”之事,全屬無根之談。
    覈之史籍記錄,賴垓在崇禎、弘光、隆武三朝,並不曾榮獲“命侍東宮,講學明倫”的任命;但他卻曾參與過崇禎的經筵,其規格自不在前者之下。當崇禎十五年九月,賴垓遭逢母喪時,他應是立即返鄉守孝,惟居喪未完即逢國變。福王被立時,賴垓前往南京共赴國難,由檢討被陞為右春坊右中允。嗣後於唐王期間,賴垓又迅速被擢為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講(讀),最終成為國子監祭酒(以史籍可考所載官職),並於百官環侍的盛大場面對唐王進講《易經》;惟嗣後以迄唐王覆敗,他在朝中就沒有什麼行事被記載下來。隆武二年(1646八月汀州失陷之後,賴垓得幸回到德化老家,其父賴燫已於前一年去世。[109]先前他因效命朝廷無法返鄉居喪,此時亦需補盡孝道。而賴垓之妻凌氏與長子賴鈖,又於順治五年(1648、七年(1650)接連身故。[110]除了像方志中所說“堅以疾辭賴垓諒亦以親人故世守喪為由,婉拒了新朝欲召致其出山的意圖。由賴垓為離職知縣王寵受作王侯去思碑,文中云其上任後那些“探丸揭竿……蠢蠢思動者,無不懷音革心,恐干污赭”之句來看,賴垓自己不像是曾築寨樹幟、欲抗天命的一份子。而由於賴垓身為在地仕紳中曾於前朝擔任官職最高者,他與新朝的地方官員保持友善關係,對當地百姓亦有表率作用;故其雖未應召出仕,身為福建地方大員之首的巡撫張學聖仍是贈匾為禮,賴垓也接受了。雖說此匾原不是出於崇禎所賜、書寫者也不是張瑞圖;但畢竟也是地方大員所贈,可不是普通人家會有的榮耀。
   ——將過多的傳說與錦上添花剝除之後,賴垓的經歷顯得平淡許多;然而,這是他的真實面貌、“如其本來”。傳說中人物的事蹟固然精采、生動有趣,但那已經並非“本人”;或此或彼,是好古者自有所擇。藉由對其人史實的探討,也可逆推回溯種種傳說產生的脈絡。而在對賴垓的事蹟進行探究的期間,筆者還有些因之而來的感想,茲敘於下:
  首先:自上個世紀“俗文學”受重視以來,作為其中一部份的“傳說”,自亦累積了相當的蒐羅與研究成果。不過,往昔“傳說”之講述者,除非是職業的“說話人”,大抵其講述對象僅是身邊鄉鄰之類的有限小眾;其所述說的故事內容,在沒有特別的激勵之下,追求“越傳越奇”的驅動力不算強烈,有所變化也是累積相當年歲後才產生的。但就如由《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中記載賴垓至安南“智冊藩王”的傳說中所見,在一小範圍地域內,由不同的講述者口中道出,便會有不同的細節詳略之差異,似此倒還不足為異。但是,關於賴垓受命去“冊封”、還有從皇帝處得到“龍袍”之傳說,可不止於《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中記載的故事版本而已。
  近年間,由泉州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主管、泉州市圖書館主辦之“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網站,進行了許多文化工作,而在此網站的“非遺項目普查基庫”中,也包括蒐集、記錄民間故事。就在這“非遺項目普查基庫”蒐集的成果中,有一項民間傳說,項目名稱便標為“賴垓的傳說”,普查地點也是在賴垓的老家德化縣大銘鄉,講述者係李應飛先生、錄入者為李大坤先生。“賴垓的傳說”分為三段:“舊龍袍”、“賴垓到番國封王”,以及“賴垓與李光地”。[111]第一、二段的故事,講述賴垓因要“權君”到番國進行封王,故向皇帝討了一件舊龍袍,以及賴垓在覬覦者環伺的危局中以錦囊之計脫身等等;這些橋段,和前面由《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中節錄的梗概大略相同——可是,有個最大的不同點在於:李應飛先生講述的傳說中,賴垓是向清朝的康熙君討得舊龍袍、代康熙君去番國封王!第三段傳說,則是敘述同是退休後的賴垓與李光地互鬥、並藉龍袍折辱後者之事;但李光地是在賴垓死後五年才成進士、兩者根本就湊不到一起,故也毋庸多論了。
    在《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中蒐羅到的賴垓傳說,雖來自不同之個人,但其基本形象相同:明末之忠臣、曾代崇禎“冊封”而得到龍袍,並且不仕清廷。可是,同樣就是在大銘鄉採錄的傳說裡,賴垓竟然變成康熙的得力臣子!這差異未免也太大了——當然,“傳說”傳述靠的是記憶力,而記憶力本就是不見得可靠的,會有張冠李戴似亦正常。但,筆者不禁揣想:這樣的差異,或許是有其他的因素起作用而造成的?
   自從“傳說”不再僅用於滿足身旁鄉鄰的好奇心以來,來自學界,甚至是官方的重視、採集,是否也會使“傳述者”失去了“平常心”?這些變因,是往昔講述傳說者不曾遭遇過的。在科學實驗上有所謂的“觀察者期望效應”,那在採錄傳說、口述歷史時,會不會也有同樣的情形呢?採錄者鼓勵傳述者儘量去回憶起其所知的傳說,而其重視與熱切,造成了傳述者努力要去回饋對方,以致於搜索枯腸之下,“創造”出不是根據聽聞傳承、而是自己新鑄(或張冠李戴湊合出來)而成的“傳說”……?但,由另一方面來思考:“傳說”本就不是死物,而是有機體,是會生長、嬗變的;今日所知流傳迄今的傳說,大抵也不會與其初始產生時的面貌全然相同。那麼:什麼時候,才該是傳說被“寫定”的時機?是否真能有一個時間點,去限定“之前”蒐羅到的算是“傳說”、而之後就的不算?筆者對“傳說”之概念所知有限,容或不足以將想說的清晰表達;但這點愚見與疑問,或可供傳說的蒐集與研究者參考。
     再者,近年來,“旅游扶貧”已成為中國許多鄉鎮的普遍現象,成功的例子也不少。要發展成觀光景點,自然少不得好好利用當地的各種資源;像德化縣大銘鄉將賴垓故里開發為鄉村旅游勝地,就是以歷史人物的傳說、故居遺物等為賣點。雖然,筆者認為“代天行璽”匾的文字已非當初樣貌、也不是出於崇禎御賜或張瑞圖所書,但那至少是與賴垓相關的文物錯不了。不過,在近年間興盛起來的旅游景點,有些雖也號稱與歷史人物或事件有關,但憑藉的其實只是“傳說”,而非史實。以下筆者就舉出在福建省的三個例子。
     在南宋末年,由於元人的節節進逼,被迫南遷的宋室曾逃至福州,但半年後便又繼續南下;而在這段南逃的路程上,便產生了許多傳說。譬如:在三明市明溪縣夏陽鄉的御簾村,當地民間流傳的故事,是稱這個村子本來叫“漁林”,後來會改稱“御簾”,是因宋末時幼帝趙昰與其母楊淑妃在文天祥護送下逃經此村,趙昰的御轎轎簾被風吹落,村民拾還御簾,並侍奉趙昰等過夜休息,因而獲賜此村名。[112] 而基於這個傳說,約二十年前成書之《明溪縣志》,在其《大事記.南宋》部份,有這麼兩段記載:“景炎元年(1276年)  文天祥丞相隨趙昰、趙昺二帝御駕南征,由南劍赴汀州,經明溪駐明溪驛館(今城關第二糧油門市部處,俗稱“皇帝殿”),文丞相謁顯應廟留有題咏。”、“景炎二年(1277年)  趙昰賜夏陽漁帘為‘御簾’村名。文丞相題村名詩;為紫雲台均山廟題匾‘顯蓋紫雲’;又為歸下里(今夏陽)寶山庵題‘正大元帥’等匾額字。”[113]
     御簾村所在的明溪縣,是在福建省之西部,接近與江西省之邊界。而在福建省極南端的東山島上,也有與逃亡中的宋室相關的傳說:在漳州東山縣康美鎮有個“馬鑾村”,相傳該村原本是沒有村名的,而當宋帝趙昺和丞相陸秀夫騎馬南逃途經該村時,村中長者攔馬請求賜村名,趙昺思索後,賜名“馬攔”;而後村人嫌“攔”字俗氣,便將“馬攔”改為“馬鑾”,村子前面的海灣也就跟著被稱為“馬鑾灣”了。[114]
     除了馬鑾村,在東山島上還有一處與趙昺有關的古墓,被稱為“宋司禮監潘穆齊墓”。墓中的這位“潘穆齊”,其來歷在二十多年前所編《東山縣志.大事記》中有如此記載:“祥興二年(1279  宋帝趙昺與丞相陸秀夫因被元兵追捕而逃經東山島。元兵肆行燒殺,親營村潘穆齊率眾抗元兵,身亡。”[115]而該志卷三十一《文物名勝》部份所記載當地的古墓,頭一個就是:“一、宋司禮監潘穆齊墓  宋司禮監墓在西埔鎮親營村東邊山坡……潘穆齊係親營村人,傳說宋帝昺被元兵追經東山島時,他率眾救駕抗元兵,被元兵所殺,宋帝昺欽賜其為司禮監。”[116]甚至在《中國文物地圖集.福建分冊》關於漳州市東山縣的部份,對於這位“潘穆齊”亦有如此記載:“生卒年不詳,親營村人,因救駕有功被封為司禮監”;至於墓碑上則是刻著“歲次甲申年葭月重修,始祖考妣,贈文林郎乘禧潘公暨配翼閫孺人彭氏瑩,欽賜男司禮監穆齊潘先生附塋,暨孫立。”[117]
     上述這三個景點,其來歷或有近年間的方志寫入、甚或國家文物局主編的工具書也記載之;乍看之下,煞有介事。但是,只要稍為勘考一下,此三處傳說的真實程度,恐與賴垓的“智冊藩王”相去不遠。根據《宋史》之載,趙昰是在福州(後升為福安府)被立為帝,改元“景炎(1276年五月)”,其母楊淑妃冊為太后,異母弟趙昺則由信王改封衛王。但流亡的宋室在福安府僅撐了半年,景炎元年十一月間,趙昰、趙昺與宗室人等便在張世傑等扈駕下乘船隊向南移動,先到泉州,接著又移動到潮州。[118]宋室一出福建,嗣後便再也沒有北返,最後在厓山告終。至於文天祥,雖是宋末三傑之一,但其在福建境內的行動並非一直與“皇上”同行。由於與陳宜中等意見不合,文天祥在景炎元年七月以“同都督”身分至江西招兵買馬,之後收兵進入福建汀州;次年(1277)正月因元兵攻至,文天祥遂移往漳州。[119]在景炎元年的下半年,文天祥去了汀州,是有可能經過明溪;但那時趙昰、楊太后等都沒和文天祥在一起。既然沒有“御轎”同行、那是要從哪裡生出“御簾”好掉在地上讓村民來撿還?“御簾村”得名之說,謬矣。且當時國勢日蹇,文天祥有沒那份悠閒去題“顯蓋紫雲”、“正大元帥等匾額,恐怕也大有問題。而趙昰、趙昺等是乘船南下,雖會經過東山島沒錯,但當時既已乘船移動,豈有沒來由又上岸乘馬走上一段好讓人來攔截之理?“馬鑾村”賜名故事,虛也。而這三者中,最不“靠譜”者,當屬“宋司禮監潘穆齊墓”——所謂“司禮監”,是到了明朝才有的、屬於宦官的二十四衙門之一。這位明朝的“司禮監穆齊潘先生”,是要怎麼“穿越”到過去、拯救宋末趙昺的大駕?悠謬之說,莫此為甚。
     運用地方關於歷史名人的傳說來發展觀光旅游,雖是一件美事;但當“傳說”淆亂了史實,甚至新修方志、國家文物局主編的工具書也受其影響時,是否該有所辨正?諸如此類的謬誤,在福建一地諒不只筆者所舉數端;而以中國之大,也不會僅只福建才有此現象。筆者淺薄,所欲陳言者或不中聽,惟盼方家思之。




附錄:賴燫、賴垓父子文獻輯佚

  在康熙二十六年刻本《德化縣志》為賴垓所立傳記中,提到他曾“著文籍一十餘卷;賴垓之父賴燫、祖父賴孔教亦是文人,擔任過教職乃至知縣,能文自不待言。惟因年代久遠,賴垓所遺之詩、文、楹聯等,雖於編纂《德化文史資料》時已有蒐集,但存者恐不及十之一二。燫、賴孔教之品秩不及賴垓,縣志中亦無記載二人是否有成集作品。為略補文獻之缺憾,筆者由方志與明人文集中,蒐彙了賴燫、賴垓父子自撰詩文,以及同時代者為彼所撰詩文書信等共二十餘篇。雖一兩篇文章因原書狀況導致少許字數缺損,但無礙吟味了解。藉由這些詩文,不僅得以對賴燫父子之文采有更多認識,另對於賴燫父子擔任知縣時的施政舉措、賴垓的交遊狀況,也提供了相當多資料。又:筆者在檢索文獻時,曾有見部份文章係僅略為涉及賴氏前賢:譬如民國九年刊本《全椒縣志.學校志》部份所載,該縣進士彭夢祖於萬曆十六年為該縣縣令倪效忠重修尊經閣而作記文中,提到重修該閣之工程,有司訓崔君應科、賴君孔教又力贊之;但除了這一句,記文中就再無他處提及賴孔教了。又如乾隆本《平湖縣志》卷二《建置上》部份,載有曾官至禮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之施鳳來所作《重建文廟記》,內中亦有提到在崇禎六年六月颶風吹毀文廟後,賴垓於離職前“括庫稅餘俸餘共千金,具申三臺經始”;但該縣文廟重修工程是在賴垓之後又歷兩任知縣方完成,故施鳳來記文中也就只這一句及於賴垓。似此提供資料有限者,筆者便不全文抄錄了。

關於賴燫部份
  
  據康熙刻本《德化縣志》卷十二:“賴燫,號四表,賴孔教之子,年少篤學,隨父任全椒。父卒於官,躃踊哀毀,扶櫬而歸,見聞哀悼。食貧,教授不倦。以明經司訓尤溪,遷四會知縣,出五冤獄,不避權貴。以有子官春坊,遂解綬,逍遙數載以終。祀鄉賢。”民國十六年刊本《尤溪縣志》卷之五《職官.訓導》部份中載,賴燫係於崇禎九年至十二年間擔任該縣訓導。至於賴燫往任四會知縣,據下面將抄出之該縣訓導陳玉綸所作重修尊經閣步雲橋記〉中云,係“崇禎己卯(十二年,1639)冬”時。有關賴燫於知縣任上離職之由,康熙刻本《德化縣志》稱係“以有子官春坊,遂解綬”,此點不確。由《思文大紀》、《南明野史》所載,賴垓官至右春坊右庶子,已是隆武元年七月初之事。據《德化文史資料》中賴良貴所撰《忠義孝友》一文47頁),以及人物圖表.賴垓年表部份所列(95頁),賴垓之母李氏卒於崇禎壬午(十五年,1642)九月;賴燫應是以妻亡之故而回鄉守喪。賴燫擔任尤溪訓導時期的行實,筆者沒能找到資料;但其出任四會知縣期間,該縣的志書中倒還存有三篇詩文與其有關,如下:

      旌表梁女貞烈祠記               知縣賴燫

     國家表旌之典,與忠臣孝子並隆,匪特光慰幽魂,用以扶綱常、風萬禩,至重也。夫女字人,終身無二,常則琴瑟雝鳴,變則珠沉玉碎,分耳。如丈夫頂員履方,浩氣充塞,事父事君,處治處亂,靡有不當,豈非分哉?而聖天子必旌而揚之、通都下邑大夫士民必尸而祝之,何居?噫!死生之際,難矣!鬚眉冠珮,口先王而講詩書;植節流丹,天星辰而地河嶽。既為祥麟威鳳,亦為兔角龜毛,矧粉黛笄褘耶?有如梁氏,則難之難者矣!
    氏為寠人永潔女,竹織為生。非有閨閣之儲、文史之訓,父兄之提誨、聞見之開卓也。方幼時,相姊聯床,束衣為界,其志固凜凜。許配陳郎,未笄亦未面也。尋而郎陷圜扉,非有甘綺之誘戰於外、帷㡩之愛牽於中也;厯有年所,矢死不慝。何物朗甫!謀而攫之,斃其郎於獄、破其父之腦;蟻攻蜂擁,舁而幽於深閣。使非鍾光岳之氣、抱冰玉之操,無不靡者;顧能駡賊紿賊、智以成仁,得刀自決?一再剄而血濺樓頭,霜飛六月矣!閱旬日,雙眸炯炯,兩手勁持,顏面如生,絕無腥穢。噫!豈容易哉!豈容易哉!以女之貞,畢女之志。微論朗甫,不啻狐豕;設吉士斌斌,禮為羅、德為媒,能移之耶?郎死之日,女已無生;舍命不渝,皎於日月矣!懿好秉彝,人心三代,自非禽獸草木,未有不惻然動念者!或曰:事有可疑。則出淤之芙蓉,不若浪桃風絮哉?女之死,已十餘年。父母昆弟,烏有也;宗族戚眷,單寒也。綏之賢士紳及耆老子弟,景慕孤芳,相率而主其事,弔誄悲詠,滿帙盈緒矣!余覈實而深嘉之,以為奇遘;詳請於督學使者何、案臺李,求為題旌及建祠焉。既得請檄,於朗甫名下,照前縣尹張所斷建祠銀壹百兩追給,興工卜地於龍華寺之左。以篤行庠生嚴恪、黃虞等董其役。後寢前門,翼翼巍巍。女像素衣,拊胸按膝,左燈右劍,依其質也。經始於崇禎十三年十一月十八日,落成於次年四月初五日。甫竣事,而旌命寵至,欽給官銀三十兩豎立牌坊,表曰“烈女梁氏貞烈之門”。煌煌天命,泉骨馨香。嘻!女榮矣!昭彤管、輝史冊,直謂不死可矣!
     余惟:蓽門圭竇之士,豔稱甲乙科;一旦進於天子,便為遇主。然明經三歲以數百計、制科三歲以三百計;而致位通顯、為社稷鐘鼓所式靈者,更不勝書。乃節烈被旌,視之忠孝,更數十百年,寥若星辰,何也?人鬼之閒,世所躊躇;蛇鼠在前,鼎鑊在後,有不化蘅為蕭,便爾豕突鼠竄。以視女,何如哉!入污能潔,慷慨捐軀;聞於四岳,奏於春官。達宸聰而表門宅,於郞有光、於粵為式,是以謂之難也!夫宣天子之化,扶綱常、風萬禩,有司事也。於是乎綴之以銘。銘曰:
   浩浩正氣,星嶽凝真。仁人志士,熊魚細論。
    貴豈惟爵?輝罔必華?有碎有完,有凶而嘉。
    於烈梁女,吾身有主。兩髦靡他,曷畏強禦?
    胡然而天,有死無二。身猶羽輕,沒則霞舉。
    撐天維地,自行其志。要於金石,綱常不替。
    吾命自帝,吾性自天。無微不彰,無幽不傳。
    陟彼倉岡,崇阿立壁。江流風清,惟女之室。
    美哉奐焉,千古大閑。鳳翔千仞,龍章輝然。
    幽戶不扃,用行不息。瞻廟者拜,過里者式。
    即跡揆心,持獨驗同。古今一感,人心至公。
    先民有言,瓦全是恥。爾孝爾忠,敢告君子。
    時崇禎十四年歲次辛巳仲秋吉旦

  解說:本文見載於民國十四年刊本《光緒四會縣志.編二下.壇廟》部份,原書中並無文題,筆者係據近年發現之該碑實物所加。據該志中載:“烈女祠,在石獅舖龍華寺左,明崇禎間奉旨建祠,祀貞烈女梁氏,知縣賴燫有記”,其下便收錄賴燫所作祠記全文,如以上。
     關於這位烈女之事蹟,在《光緒四會縣志.編七上.列女》部份有載,略如下:梁氏係四會縣白沙人,家貧,其父梁永潔以織竹器為生。梁女本已許配給一位陳姓男子,但崇禎初梁女年已十八、尚未過門,陳男便以事繫獄。這時地方有個惡霸彭朗甫風聞梁女貌美,欲謀為妾,但梁女誓不他適。彭朗甫便使人將陳男害死於獄中,但梁女仍不改志,彭朗甫竟率眾上門來劫人;梁永潔為護女與彭朗甫爭執,也遭殺害。梁女被劫持後,起初詈罵不休,之後似態度軟化,以父喪為由希望暫緩婚事。但梁女其實死志已堅,趁看管鬆懈之機取得一把刀,自刎而死。據載其死後十日猶然顏色如生、目猶怒視。一連死了三人的大冤案,在當時的四會知縣張紹文與知府陸鰲的審理下,為梁女三人伸張正義,將彭朗甫先處笞刑再置於法、並罰彭需為梁女建祠出銀百兩。其後十餘年,賴燫來知四會縣事,在瞭解此大案詳情後,除了向上級之督學、巡按陳請,為梁女題奏請得旌表與建祠許可,並以先前彭朗甫所繳罰銀,為梁女完成建祠,以紀其貞烈。
  關於賴燫撰文的這塊紀念烈女梁氏之石碑,近年間曾被發現。筆者於臺灣國家圖書館六樓之漢學研究中心,曾得覽四會縣文物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19866月編成之《四會縣文物志初稿(文字部份)》,係手寫稿本之影本。在這部初稿之第104頁,便記載了賴燫撰文的《〈旌表梁女貞烈祠記〉碑》在普查獲得之時的狀況。據《初稿》中云,係於縣人民醫院飯堂前查獲此碑,可惜該碑已斷;所存者為上半截,下半截未查獲。殘碑寬60厘米、長83厘米、厚10厘米;碑首圖飾中央有篆字勾線陰刻橫書旌表二字,下方正文為陰刻楷書,文末有立碑時間為龍飛崇禎拾肆年歲次辛巳仲秋吉旦。由於四會縣於1993年撤銷,改設四會市,這部《初稿》嗣後似乎並未排印出版;筆者在台灣,也查不到四會市是否有纂輯出版文物志之舉。因而此斷碑目前保存於何處、現況如何,猶不得而知。
     除了這件碑文,在《光緒四會縣志.編七上.列女》部份,關於梁女的記載之後,還附有賴燫為這位烈女所作之詩,如下(原書亦無詩題,筆者茲不代庖):

    貞哉梁氏女!冰雪作其心。只識我惟特,甯知子有矜?
    智紿蠅莫玷,義斷鵲無音。一死綱常重,芳名震古今!
    烈哉梁氏女,早勒柏舟銘。節傲秋霜凜,歌將夜月零。
    當年血漬室,今日淚淋廳。休抱終天恨,榮旌下帝庭。

     
       重修尊經閣步雲橋記                訓導陳玉綸

     聖朝尊崇經術,凡郡邑有學,學有尊經閣;所以扶進人心,俾無邪慝,觀摩於聖賢之教也。興廢成敗之閒,關係非尠。要亦有以候焉,非其人,弗舉。綏舊有閣,在學宮頂背,形家謂為障闕補空,所係尤大。或圮或修,有如摶黍,年來傾頹幾盡。崇禎己卯冬,賴侯來令四會,謀所以新之。蠹極費鉅,雖修葺,猶始建。斟酌權宜,積三年,工財率具,至壬午四月興役,秋初而告竣。去撓就堅,改缺就完,鞏以磚石,拓以迴欄,丹碧煌煌,視舊制宏敞而加麗焉。四方來觀,渠渠奕奕,喜舞眉端,誦侯之德。抑知侯之所為聖賢乎?侯世德自尊,加以學問:連山歸藏之奧、河洛圖書之祕,典謨風雅,禮樂華鉞;靡不抉微而洞幽、身體而力行。故其為治,一本於經術;其教國,一如其教家。治綏三載,仁翔化洽,無病不除,無美不舉;尊經閣其一端耳。
綸有說焉:六經,聖賢之旨也。學聖賢者,必治六經;非治六經也,治吾心吾性之誠然為聖賢也。誠然為聖賢,復使斯人俱為聖賢;故經之治彌大,而經之名彌尊。匪是,將為邪慝;為邪慝,則禽獸矣!聖人有憂之,為之明倫堂以發其性、為之尊經閣以正其心;俾其顧名思義,自有不容已者。侯之為斯閣也,邇也,而神運其閒;在綏造綏,必欲挈綏之士民盡為聖賢而後快,其視天下亦若是。則已矣!今長公太史,鼓吹明盛,主盟六經,行使吾君吾民而堯舜之,侯之教也。有志之士,登斯閣也,如見六經焉、如見聖賢焉、如見自心自性之誠然可為聖賢。因見侯之誠然為聖賢,直欲斯人俱為聖賢焉,庶乎其得之已。夫使斯人俱無邪慝、俱遠於禽獸,而觀摩於聖賢之教;斯閣之關係,豈尠耶!是宜紀之,以告後之為聖賢。亦以愧夫口談六經,心為邪慝,以自墮禽獸,而不知聖朝崇尊經術之意者。若夫登覽怡神,招攜川岳,則層巒疊巘,迴谷曲河,若環若帶,若翔若舞,風光佳勝,不可名狀,玩者當自得之。
是役也,以用則不浮,以功則可久,不費民間半鏹,經之營之,指顧成之,可謂美而可傳矣。計用止百三十餘。侯實婉酌于考較俸贖之間,得九十兩;綸捐俸三十兩;諸生隨願,共助三十兩有奇。綸則專董其事,支發則嚴生泰運,詳紀簿數則書手李祺,皆可書也。黌宮之前步雲橋,傾圮過半,將不可度。前任教諭馬元震,存留餼束銀七兩零修造,侯捐鍰力成。長虹架雲,廓大觀,蕩蕩巍巍。前後並舉,備紀之,以垂永久云。
賴侯諱燫,號四表,閩德化人。
陞任教諭汪若霖,鄉官黃槐,生員嚴恪、陸聘耕、陳素行、黃宏緒、梁其獻、李友梅,冠帶耆民禤文標等仝立

     解說:本文見載於民國十四年刊本《光緒四會縣志.編二上.學校》部份,原書中並無文題,筆者姑據內容所擬。據該志中載:“崇禎十五年壬午,知縣賴燫重修尊經閣、步雲橋,訓導陳玉綸有記。”作此記文之陳玉綸,於賴燫擔任知縣時係四會縣縣學訓導。綜合民國九年鉛印本《龍巖縣志》等方志記載:陳玉綸,字東石,龍巖人,崇禎十年歲貢,在四會縣擔任縣學訓導後,於崇禎十五年轉任江西贛州府雩都縣縣學教諭,並於知縣缺位時署篆;曾敉平強寇謝志良等,又於張獻忠入寇時率眾死守而保全一城。陳玉綸因守城有功,晉階六品儒林郎,唯不久後仍致仕歸鄉。入清之初,陳玉綸還曾在福建汀州府武平縣擔任過教諭,卒年不詳。雖陳玉綸一生僅擔任過教職,但在危急之刻亦能表現保境安民之長才,可惜未盡大用。
     陳玉綸此文,係為賴燫來任四會知縣時重建縣學之尊經閣,及學宮前之步雲橋而作記。文中之“綏”,即四會縣之別稱,因該縣境內有綏江,隋唐時又曾為南綏州故也。關於賴燫,清代以迄民初之《德化縣志》所立傳記,僅載其“年少篤學孝友”、知四會縣時“出五冤獄,不避權貴”,所言簡略。陳玉綸此記中則對賴燫有甚多讚美,稱他“世德自尊,加以學問:連山歸藏之奧、河洛圖書之祕,典謨風雅,禮樂華鉞;靡不抉微而洞幽、身體而力行”、“治綏三載,仁翔化洽,無病不除,無美不舉”;除記載其宦績,關於賴燫之人品與學養,此記亦有增補之功。
     ──除了以上二文一詩,在民國二十九年鉛印本《德化縣志》中,筆者還找到兩首作者標為“歲貢賴燫之詩作,附於志中關於古蹟、寺宇記載之後。因方志中對這類附載詩篇未加詩題,筆者姑以記載之主體名稱為詩題。這兩首詩如下:

        九仙洞(卷五.古蹟勝跡)        歲貢賴燫

     古洞陰森削壁環,千秋老佛臥雲間。捫蘿躡磴參玄偈,猛破塵寰醉夢間。

        靈鷲巖(卷九.祠宇寺宇)        歲貢賴燫

靈鷲來何日,香煙帶夕曛。上方惟有月,下界盡如雲。
鐘和泉聲遠,蓮傳風味芬。巖頭舒一嘯,應動九天聞。


關於賴垓部份

   幾社六子詩序                    閩龍潯友弟賴垓題

  詩與樂相終始,千里而遙,一言之合,聲氣幽□,百世而邈,一字之美,吟謳淫佚,此物此志也,□守宮庭而有情以舒回,交氣馳驟如縈絕塵,御風不留行矣。茍情澁性枯,安望一茲本原,分其花葉,有自然之度乎?蓋詩之弊有二,騷輔其骨,陋識弱情,自望聲而匿;選榮其膚,鄙言茁句,自遁跡而隱。其不能為詩者,必不能言詩也。詩道至今日,陵遲衰微矣,禮俗之士,疾之如仇,騷人墨客,侘傺於時,輒穿竄其內,而情性又不得自雄。其所號於人者,獵花依月,借禽鳥為鼓吹,即欲陵鑠鮑謝,廢置顏陸,量淺氣矜,已知非因□建義,潤色鴻業者矣。此予於六子之詩,而得□性情也。六子沐浴膏澤,詠歌勤苦,共含明月,□吐夜珠,挺珪璋於秀實,馳芳華於早年,蓋已□素矣。余向從讓木交,見其敢任而裁,外若寡□而燥濕竝治,四時俱備,故其詩多纏綿綺麗,□膚靡媛姝之病者,其性然也。今又得幾社諸子,再縱讀其詩,補闕弼匡,發言悠邈,真有心當世之士,非第悅其詞章已也。假使展其經濟,置之天祿石渠間,考文崇禮,潤色鴻業,輝光自此遠矣。嘗嘆當世才子之盛,莫過於峯間,而誦機雲者,尤首稱大小宋。夫長安於雲間,相去二宋千餘里,予也縱不獲如當湖時,執鞭弭與宋子相周旋,至起居之暇,想慕六子之風流,寧有既乎。

  解說:本文見於明末刊本《幾社六子詩》一書書首,原書藏於臺灣臺北國家圖書館善本書室;該書除賴垓序(列為第二篇),尚有楊以任、陳子龍、李雯等三人序文。原書中賴垓序文之首並無文題,筆者係依書名所加,“龍潯”則係德化縣之別稱。此四篇序文均無繫年,據徐孚遠《釣璜堂存稿》正文前《徐闇公先生年譜》中所記,崇禎五年(1632)徐孚遠三十四歲時,“是年,有《幾社會義初集》、《幾社壬申文選》、《幾社六子詩》諸刻”。不過,由賴垓序文中“夫長安於雲間,相去二宋千餘里,予也縱不獲如當湖時,執鞭弭與宋子相周旋”等句觀之,在作此序時,他已知自己將離開平湖(當湖)、前往北京(長安),故應是在崇禎七年賴垓因治行卓異、獲入京之召後所作。此序雖因原書缺損而有數字無法補足,仍係賴垓與當時文人社團往來之記錄,亦可一見賴垓之文采。
  按,幾社為明末文人結社,其重要成員有陳子龍、夏允彝、徐孚遠等人。與創社時之“幾社六子”不同,賴垓所為之序的“幾社六子”,據同書李雯序中所列:“六子詩者:勒卣(周立勳)、子建(宋存標)、闇公(徐孚遠)、燕又(彭賓)、偉南(顧開雍)、轅文(宋徵輿)之所作也。”幾社之發祥地在雲間(松江府松江縣),與賴垓所治平湖縣相去不遠;或許賴垓是於赴京應試、或在地方服公職時結識了幾社成員,由交契受見重致有作序之請。在《幾社六子詩》一書中,並無收入與賴垓相關的詩作。另外,由幾社之領袖陳子龍等於崇禎十一年完成定稿之鉅作《皇明經世文編》,其書首所列《鑒定名公姓氏》,“賴宇肩先生”亦列其中;惟該書僅此一處提及賴垓,別無其他資料。

     
       魯簡肅祠記                                                明知縣賴垓記

     禮莫大於敬祖。古人動水源木本之思,而重親親之義,則祠設焉。魯氏當湖首族,甲第獨盛,其初祖簡肅公諱宗道,宋時忠直大著,故當日指為“”魚頭參政”。按:簡肅,鳳之亳州人,宦海鹽,寓當湖,德政流芳,崇祀名宦。彼邑之後令歐陽公,聞風想慕,堂取乎“景魯”、橋取乎“思魯”,猶懷彼美於不忘;而況為其後者,其何能忘哉!此通族捐資,重為搆祠,以祀簡肅公之不容已也。夫公為有宋社稷臣,而後賢樞密院太府卿、儀同高郵司理、甌寧公等,皆能世其德,合而尊賢祠,親親之本也。其東魯之遺風乎?嘗閱嘉郡志載:司理文謐置義莊義塾,惠其宗人,美哉!在昔盛舉,可復見也。則所謂祠田,葢汲汲矣!誠因其廢而奮興,或出於登仕者,或置自公舉者,或因宗祝乏絕而入者。祠既有田,伏臘之集祭,對越祖宗,其少乎!不惟於祭可少慰,抑且士有資、貧有賴、婚喪咸有濟,子子孫孫,其勿替永思乎!
     辛未九月朔,余立祠匾,題額“奕世不朽”。後裔魯學周、承周等來謁,謝曰:“祠營於戊辰之冬,重建始祖墓之東南,越三年,庚午春告成。”備述始末,請祠記。
     余曰:簡肅之祠墓相接,益見子孫之孝思不匱。夫墓者,慕也;慕先賢之德澤而守之。祠者,嗣也;嗣先賢之詩禮而振之。不徒美輪美奐奉祀而已也;尚期象賢鵲起,光厥祖、隆厥宗哉!

     解說:本文附於乾隆本《平湖縣志》卷四《祠祀上》有關“魯簡肅祠”的記載後;關於此祠,志中曰:“在桑園衖,祀宋參知政事諡簡肅魯宗道。”原書中此文之首並無文題,筆者係據光緒十二年刊本《平湖縣志》卷二十四對此碑之記載所加。乾隆本《平湖縣志》(書首沈初序繫於乾隆五十四年)原書存於美國哈佛燕京圖書館,筆者是藉“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網站之線上圖書館提供的影像檔,方能檢得此文。此“魯簡肅祠”建於賴垓來任知縣期間,賴垓除為此祠立匾題額“奕世不朽”、並作此記。清代於乾隆年之前與之後,皆有纂修《平湖縣志》之舉;但就筆者所見,僅有乾隆本收入賴垓此文,他本僅約略提及賴垓曾為此祠作記。
     此祠所祀“魯簡肅”,即魯宗道,《宋史》列傳第四十五有其傳記。魯宗道,字貫之,亳州譙人。成進士後曾任海鹽令,於真宗天禧元年(1017)被擢入朝中擔任右正言之職,在真宗、仁宗朝多所建言,甚至章獻太后臨朝時,略有干政之意,魯宗道也敢不假辭色給釘子碰。因魯宗道為人剛正、遇事敢言,同時之貴戚用事者都十分忌憚他,目之為“魚頭參政”;因魯字上半為魚、其人之骨鯁又如魚頭故也。後魯宗道官至尚書禮部侍郎、祥源觀使,因病去世,卒後贈兵部尚書。關於魯宗道之謚,《宋史》本傳中曰:“初,太常議謚曰‘剛簡’,復改為‘肅簡’。議者以為‘肅’不若‘剛’為得其實云。”但筆者藉由“中國方志庫(初集)”資料庫試查結果,早自元代至元間《嘉禾志》卷第十一開始,以迄明天啟間《海鹽縣圖經》、清雍正間《浙江通志》、及光緒間《嘉興府志》與《平湖縣志》,都有將魯肅簡誤作魯簡肅之情形發生,不只是乾隆本《平湖縣志》有此誤而已。
     本文中提到的一些人名與專有名詞:“彼邑之後令歐陽公”,即南宋初擔任海鹽縣令之歐陽廷世。據光緒二年刊本《海鹽縣志》卷四《輿地考一.縣治》部份載,歐陽廷世在南宋高宗紹興元年(1131)時於該縣縣治以東建了景魯堂思魯橋,據明天啟四年刊本《海鹽縣圖經》卷之三所載,位於縣城西南方三十步之處;雖亦因紀念魯宗道而得名,但其建造時間已是在南宋光宗紹熙四年(1193),去歐陽廷世之時足足超過一甲子,故當非歐陽公所建。至於文中提及魯宗道家族的後賢:“樞密院太府卿”應是魯訔,清雍正間《浙江通志》卷一百二十五載其於南宋紹興五年(1135)成進士,官至太府卿。“高郵司理”當指魯文謐,據明天啟四年刊本《海鹽縣圖經》卷之十二所載,魯文謐字子順,入太學,曾任丹徒尉、高郵司理,其人尤好義樂施,置義莊義塾惠其宗人“甌寧公”當指魯奎,據天啟刻本《平湖縣志》卷之十二載,他於明弘治十一年(1498)成舉人,清康熙三十二年刊本《甌寧縣志》卷之五則載他於正德六年(1511)來任知縣。至於來請賴垓寫祠記之魯學周、魯承周,筆者查不出兩人有何科名記錄或著作。要之,因魯宗道曾於宋時在海鹽縣為官,其墓地在平湖縣,後裔遂聚居於是(據《明史.地理志》,平湖縣係宣德五年三月間由海鹽縣之當塗鎮析出設置);而當賴垓來任知縣時,適逢其後裔建祠,故有題額作記之舉。此記作於庚午春,即崇禎三年(1630)。


      《新鐫古今帝王創制原始》敘

     聞之曰:“聖者作則,賢者述焉。智者創法,愚者囿焉。”余觀古先聖王,規天條地,立範垂憲,一何其功侔兩儀、智周萬品,而貽千萬襈以無窮之利也!夫厥初生民,茹毛飲血,皮野處,貿貿然與鹿豕何別?迨神聖者出,制之室廬以安其身,教之種畜以供其食,訓之蠶織以給其衣,示之醫藥以療其疾。仰觀天時,則為之制干支、定朔望。俯察地利,則為之疏水泉、通舟楫。中循人事,則為之製文字、正婚姻、定倫理;以至朝覲會同燕享之禮、祭祀音樂歌舞之儀、文事武備器用之具,事靡不周,典罔不飭。夫是以上下相維、內外相制,民相與耕田鑿井、出作入息,至老死不相往來。先王陶俗治世之功,亦旣博且鉅矣!猶慮其法久而窮,窮必變,變必通也。則有子丑寅之迭運、忠質文之推移、五德五運之逓終始。諸凢補偏救弊、酌古準今者,一切綢繆拮据,不遺餘力。說者謂法制最盛於軒轅、典謨莫踰夫虞夏;官方悉備,夫周家亶其然乎?三五而降,代不一君,君不一制。如秦隸、漢篆、晉字、唐詩、宋四六、元歌曲,一皆膾炙人口,鏗鍧古今,足補往聖所不及。逮我  熙朝高皇之開創規畫,尤為度越前代。若所稱年號不改建、母后不臨朝、藩王不預政、丞相不設立、文官不專兵、武臣不握符、神號不凟謚、東宮無私僚;諸如巾服衫領之製,皆古初所本無者。以故三百年來,無武呂安史之亂、無重合安陽之變、無七國八王之虞,非皇之良規懿軌,有以永奠而式靈之乎?皇矣!都哉!真足比踪五帝、媲跡三王矣!薄海內外得以履后土而戴皇天、襲冠裳而談禮樂,於乎!誰力哉!人奈何賴其末而不遡厥本、饗其利而竟忘所報也!豈民真可使由,不可使知也乎?
     予同咨侍御謝緒翁,襟期爽朗,醞藉閎深,卓然以千古自命。憫編氓溺華靡而不念本初、曲士掇詞章而罔辨始刱也,於蘭臺公餘,編為《原始》一書,上自天皇,下訖  代,究極事端,各系一始。此匪直以侈書肆、資說鈴也。要使攷古之儒,遡流窮源。如對一餐,則思稼穡之艱難。披一服,則思蠶織之勤瘁。枕一室,則思營建之不易。用一器,則思造作之劬勞。觸事興思自將,靡麗不以紛心,澹泊可以明志;一切嗇情養性,直可留有餘不盡之意,以還造化。緒翁纂輯之深意,或者其在茲乎?夫太玄初作,桓譚謂其必傳。三都賦成,洛陽為之紙貴。是書一作,紀歷朝之典制、遡古初之端倪、拓百家之所未聞、補史乘之所不載,其有功于人世不少,豈與談天雕龍之辨、罔裨世用者埒哉?固知操觚染翰之士,得採緒翁之武庫,則其見而愛、愛而傳也,必矣!
     適走使以序命予。予方有志,而未之逮也。特為之次數語于篇端。
       
  眷年弟賴垓頓首拜撰

  解說:本篇賴垓所撰序文,見於“北京大學圖書館藏日本版漢籍善本萃編”第十五冊所收、謝紹芳著作《新鐫古今帝王創制原始》書首。該書係記載羅列古代帝王各項制作成就的類書,由上古傳說時代的天皇氏制干支、地皇氏定三辰立朔望開始,以迄於明成祖開設貴州省、封海神為天妃事。此書明末刻本在中國境內似已罕有收藏,“萃編”所據為日本文化八年(西元1811)大坂書林鹽屋長兵衛刻本;此刻本書首惟賴垓序文一篇,文首僅標為《敘》,筆者於此茲據書名加上標題。“萃編”編纂者雖已為此書撰寫解題,但於作者謝紹芳則云“事蹟無考”。據四庫本《福建通志》卷三十八載,謝紹芳係福建建寧府甌寧縣人,萬曆三十七年於應天府中式成舉人,官至浙江道監察御史。康熙間刻本《甌寧縣志》並未為謝紹芳立傳,筆者僅能設法拼湊其履歷。
  據民國十一年本《杭州府志》卷一百二十《名宦五》所載,謝紹芳是於天啟五年時出任浙江海寧縣知縣。但乾隆間修、道光重刊本《海寧州志》卷七《職官》部份卻載,謝紹芳係於崇禎元年至三年間任海寧縣知縣、“以憂去”;不過,《海寧州志》卷七《名宦》部份為謝紹芳所立傳記,係引許令典所撰《送謝侯入覲序》之文字,內中云謝紹芳“字劍緒,號守真,福建甌寧人,乙丑(天啟五年、西元1625)特簡為寧令”,可見《杭州府志》對謝紹芳來任海寧知縣的開始時間才是對的。許令典序文中云,謝紹芳治縣時“設誠力行,與民休息。遇誣命者應時剖析,溝瀆無冤鬼,几案無留牘,所全活不可勝數,骫法者亦無所縱舍,姧暴懾息。後用循聲,亦擢南臺御史,是可稱克負荷者矣。”在海寧知縣之後,據道光五年刊本《寧國縣志》卷之四《職官》所列,謝紹芳曾於崇禎年間出任該縣知縣,惟起迄時間不詳。按:在賴垓序文中,稱謝紹芳為“予同咨侍御謝緒翁”。“同咨”一詞,指同時被舉薦而獲授官者,賴垓於崇禎七年獲舉薦入京,則謝紹芳亦應於同年入京;賴垓進入翰林院,而謝紹芳後來成為御史,故筆者認為:謝紹芳入京後諒是先被任命為“試御史”,經試用期滿、表現良好而正式獲授御史。謝紹芳在擔任御史期間以公暇之餘纂輯《新鐫古今帝王創制原始》,而賴垓斯時在京為翰林院檢討,便因同籍福建而受請作序。至於謝紹芳成為御史之後的經歷,在《懷陵流寇始終錄》卷十一、崇禎十一年八月間有載,“御史謝紹芳”曾奏“宜乘入川之賊未返,亟擊滅階文之賊”、以及“獻忠既降,須令立功自贖”等建議。嗣後在南明時期,《東南紀事》卷一、《思文大紀》卷七有載,隆武二年(清順治三年)五月間,唐王特用文臣守關,謝紹芳與周維新被派往守大安關。據錢海岳《南明史》為其所立傳記,謝紹芳最後是在建寧府陷落時(永曆二年、清順治五年),與王祁一起自焚而死,壯烈殉國。


   謁孟廟          德化  賴垓

  儼然遺像古城南,景慕先賢急駐驂。
  化雨長存蒼栢老,妖風偏苦白蓮惔。
  山深極目澄秋色,篆古拂摩對晚嵐。
  萬古薪傳廟貌在,堂楹興廢幾能堪。

     解說:本篇賴垓詩作,見載於清代所修《三遷志》卷十一所收歷代題詠之七言律詩部份。孟子為鄒人,其廟在古之鄒縣、今山東省鄒城市南關。賴垓或因入京赴試等原因,途經山東而往謁亞聖之廟,惟確切時間不詳。詩中“妖風偏苦白蓮惔”一句,當指天啟二年徐鴻儒等發動的白蓮教之亂,鄒縣亦曾被攻陷。又:此詩於今人劉培桂編、2001年齊魯書社出版之《孟子林廟歷代題詠集》中亦有收入,但編者對賴垓的里籍卻有誤解。該書第159頁對此詩所加注釋第二條云:“賴垓:詩前署曰‘德化賴垓’。德化,地名,唐潯陽縣,五代時南唐改曰德化,明清為江西九江府治。可見,賴垓為江西德化人。其他待考。”編者忽略福建泉州府亦有德化縣,故有此誤。


          宋徵璧《抱真堂詩稿》

   煙雨樓晚泊投賴宇肩 

     沽得烏程酒十千,客囊耑頌使君賢。征夫遍唱關山月,簫皷重逢驛使船。
     楊柳花輕飛紫陌,鴛鴦湖淺入長天。一葦自昔憑游溯,屈指懷人動幾年。

     解說:在前面介紹賴垓為《幾社六子詩》一書所作序文中有言:“余向從讓木交”。“讓木”即宋徵璧(原名存楠,字尚木,又字讓木)。2017年大陸國家圖書出版社出版之《清代詩文集珍本叢刊》,其第二十四冊有收入宋徵璧所著《抱真堂詩稿八卷》(據清順治九年刻本),〈煙雨樓晚泊投賴宇肩〉一詩載於此書卷六。宋徵璧係松江府華亭縣人,與其兄宋存標、從弟宋徵輿皆有文名,亦為幾社之骨幹成員,被陳子龍譽為“三宋”。宋徵璧於崇禎十六年方成進士,但在明末似未曾出仕;入清後獲薦補中書舍人,升禮部員外郎、郎中,康熙元年出任廣東潮州府知府,約於康熙十一年卒於官。此詩寫作地點“煙雨樓”,即嘉興府南湖(鴛鴦湖)湖心島上之著名景點。詩之寫作時間不詳,但以詩中稱賴垓“使君”觀之,應在賴垓擔任平湖縣知縣期間。平湖去嘉興府城不遠,宋徵璧舟行至煙雨樓,因地近而懷人,故有此作。


        馬鳴霆《古閣睡餘集.四集》

   壽賴侯父母序  

嘗讀詩至《魯頌》,見魯士小大,樂從魯侯,已為之奉旨酒而祝難老。夷攷徽媺,繇魯侯勸學興禮,蒞泮宮而洽絃誦。迨《南山》諸詠,凡其君壽,必擬諸日月崗陵。葢民所瞻仰惟天日,所取財阜用惟崗陵。人情莫不欲安,莫不欲禮讓;安而能禮,無德不報,於是祝其君千萬斯年如日月崗陵,而民亦受樂利之賜於無疆。若大夫士庶,漸蒸於春誦夏絃、秋冬之禮樂,懽欣交暢如家人父子,則必穪兕觥以祝無疆、酌大斗而祈黃耇,亦必以日月崗陵為祝。蓋子惠之戴,迫出性情而矢諸聲歌者乎。
吾湖賴令君,嘉惠而壽吾下邑,業載易春秋於茲矣。湖邑隸濱海,而壤接吳松諸郡邑,穪劇矣,又易府蠹。往時令君寐而尚視事,一切伍伯胥吏之屬,抱牘林立,以嘗上意。衙蠹復虎而冠,擇人而食。緩則殢髖髀之刃,急則決附頸之癭。君至,則不大聲色,次第鬟剔。昧爽盥櫛,旦而放衙,出君片言於片刻,而兩造俛首誦晨天。間有訟切彼此身家,抏敝歲月難竟者,君不作色為態、不抗聲為威,牒送矜紳,潛以理解,未幾,而各相戴化,渙然無訟矣。歲值大造,甲可移乙,詭洒影射,靡可窮詰。君於報冊之先期,猝然扄里胥於庭,逐戶嚴核;刑具雜陳,各胥脅威,口不給言。歷來詭寄欺隱諸弊,寸晷而清。若矜韋子庖代他人事,匍伏於庭;君去莠之餘,特播嘉穀,懸鍾呂以示標準,而士爭自濯磨、藝文相質。君品題而鋟之梓,懸諸國門。自介鱗宗虬龍士,亦各愛其鼎,公庭無陽鱎矣。凡此,俱君實心實政,而吾邑父老子弟,固人人欲君於日月崗陵、億萬斯年者也!
今茲月已接元春,周天三百六十度,於是乎一轉。地受其成,春夏秋冬若其時。《詩》穪“此時”,謠俗則曰“為此春酒,以介眉壽”,又曰“大斗酌之,用祈黃耇”。適值君覽揆之辰,玅應天時,歡騰輿誦,而太公適夷猶官舍;以謳歌為斑斕,以為甘旨,以官吏士民之鼓舞踊躍,為温清定省。且距今上萬歲嵩呼,纔三日耳。此《咸有一德》之徵也。君從此而膺特簡、統百官、均四海,造福天下,日益鴻龐,先自壽吾湖始。則廣文與諸矜,庇君宇下,偕途歌巷舞,而欲紀諸竹帛以君,是即魯頌奉旨酒而祝難老之義也。爰授諸生絃歌之,以侑君侯萬年之觴。

  解說:本文載於明末清初時人馬鳴霆所著《古閣睡餘集.四集》(原書有一至四集,各一卷,附墓誌銘一卷),筆者係於臺灣臺北國家圖書館善本書室查得此書微片。綜合光緒《平湖縣志》及周亮工所撰墓誌銘等記載:馬鳴霆,字國聲,號具嚴,平湖縣人,萬曆三十一年成舉人、四十一年成進士,歷福建閩縣知縣、國子監博士、南京刑部郎、福建邵武府知府。時值魏忠賢用事,其黨羽崔呈秀係馬鳴霆同年友,欲招馬鳴霆媚事魏忠賢,但馬鳴霆峻拒之。嗣後馬鳴霆歷廣東潮州府知府、廣東按察司副使、湖廣驛傳僉事、河南汝南道、山東參政等職,因治河工程決堤被論責,辭官歸里。福王時期,馬鳴霆曾被任為湖廣參議、常鎮兵備道副使,最終官至尚寶司少卿。南京被攻破後,馬鳴霆回到平湖,里居十餘載,卒於順治十四年(1657),得年七十六歲。
  此文係為賴垓祝壽而作。賴垓之生辰,據《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中賴双基先生所述《泉畔降生》部分之載,在萬曆廿一年農曆十二月廿七日。馬鳴霆此序有云:“君覽揆之辰……距今上萬歲嵩呼,纔三日耳”。“今上”,即崇禎皇帝,其生辰在農曆十二月廿四日;賴垓正好晚其三天。關於賴垓在擔任平湖縣知縣期間的治績,康熙本《德化縣志》所立傳記中已有縷敘,然方志中記述本鄉人物,有時難免過諛;馬鳴霆此序,適以平湖當地人士的眼光,為賴垓的吏才與愛民之心,留下另一角度的當代見證。又:序中有云“太公適夷猶官舍”,則當時賴燫亦在平湖縣衙內居留,得以目睹賴垓受百姓士民祝賀之忱;對於為人父者而言、再沒比這更欣慰之事了。


        梁雲構《豹陵集》

   答賴宇肩

     憶揮手臨岐時,不覺星一週矣。年翁入正經筵,時資啟沃,而芸局史,鵲院雄文,青藜燄中,日與太乙老人相耦,故是紗帽中浮丘洪也。

     解說:此信見於明末清初時人梁雲構所著《豹陵集》卷十七《書》部份。據雍正間《河南通志》卷五十七《人物一》所載傳記:“皇清梁雲構,字眉居,蘭陽人,明崇禎戊辰進士。擢御史,巡按宣、大、廬、鳳,皆有偉績,陞操江巡撫。會左良玉兵自湖廣南下,江南震恐,雲構移書以大義責之。國朝授左通政,轉大理寺卿、戶部侍郎。開創之始,籌畫咸宜。卒賜祭葬,諡‘康僖’。順治八年,祀鄉賢。”梁雲構與賴垓同於崇禎元年成進士,信中有“星一週”之語,“星”當指木星(歲星),以十二年行一周天,可知此信作於崇禎十二年(或稍後)。由“年翁入正經筵”語,知賴垓當時已預事經筵。啟沃,典出《偽古文尚書.說命上》商王武丁任傅說為相時之語:“啟乃心,沃朕心”;喻賴垓已有親近君王的機會,可格正輔佐之。“青藜燄”、“太乙老人”,指晉代王嘉《拾遺記》中所載,劉向於天祿閣中校書時,有黃衣老人出現,吹燃藜杖助劉向夜讀並授書之事。浮丘、洪崕,古傳說中之仙人。賴垓成為翰林院檢討,除以文學侍奉君王外,不需治民理事、催科撫字,又有機會讀禁中秘書、增益學養。無怪乎在外忙碌之梁雲構要心生豔羨、目其為紗帽堆中的神仙了。


        曹勳《曹宗伯全集》、《曹勳大詩草》

   賴宇肩《對咫艸》序

    天子加意循卓,特簡單牟,俾官詞苑。宇肩年丈以當湖仙令,首應高選,較書珥筆,日侍君王,不遑歸省。於是太公從家居寄一篆章,文曰“”存方寸地,對咫尺天”。宇肩攜佩旅邸,或危坐焚香,或揮毫索句,事父事君,奉以朝夕。今春從楚使歸,合梓其長安近詩洎館課,爰名《對咫草》。噫!千言立就,文士之徽風;一飯不忘,純臣之上軌。捧誦斯編,可謂兼之矣!昔夫子教人學詩,興、觀、羣、怨,忠、孝、博、聞皆於是乎。耴而總括之以一言,則曰:不學詩,無以言。然則立言之義,必內參性情之微,遠綜倫物之賾。子鳴和陰,中心是願;天高聽邇,帝座可通。夫是謂之能言,而後謂之能詩。三代以還,言之最激切、最宏麗,能令明主動色霽顏、慨然相見之晚,無過長沙治安之策,文園大人羽獵之篇。其所遇兩君,虛受如文,雄畧如武,皆千古不世出之主。至於宣室,席金馬門,筆札相得,不為不歡。而尚論者,猶不能無遺憾,則長沙不得用;文園用矣,亦只以傳檄巴蜀、畧定西南□報耳。臣子所報效君父,豈願以一腔血,僅博文字名哉!人或謂文帝尚清淨,而長沙之言乃在更制度、變風俗,故其意不甚合;洛陽少年,亦豈盡繇絳灌之摧抑?武帝好文章、喜經畧,而文園之言崇閎偉麗,適與投合,然未免引其君於好大喜功。雖曰曲終雅奏,飄然凌雲,而祠竈求仙,一何類子虛、烏有、亡是公也?夫為救時之言,既苦其切直;為逢時之言,又迹於揣摩。然則夫子所謂無以言者,即近在朋儕應酬之間,尚不免三愆之累;況天顏咫尺,隱犯俱非。甚矣!言之難、學詩之不可已也!
       天子重吏治,宇肩即以吏治受知;  天子重文苑,宇肩即以文苑應詔。其稱詩,典而則、婉而多風。有太傅之淹通,而情微於痛哭;有司馬之宏贍,而體肅於從橫。筆夢五花,庭陳九奏,蓋宇肩與余同以毛氏學,舉於八公師之門者也,其學詩有年矣。奉太公之家訓,儼明廷之對敭,異時矢卷阿賡天保,為千秋盛事,則皆脩詞之大業也。斯編殆其先資也歟?

         贈當湖賴元式明府兼攝鹽官

     循吏良農恰類無,嘉禾植處艸先鋤。心原似水寧須飲,望果如霓幸獨蘇。
     共浴雙鳧襟瀚海,只攜一鶴伴東湖。師門化雨傳應遍,纔有陽春氣象殊。
    
        孫啟兩同郝崑岳、賴宇肩集邸齋以詩見投,次韻為答

     數刻清閒且共之,君醒我醉儘相宜。五年作吏今初聚,四海皆兄古未衰。
     得暇人如方外坐,不言意可個中知。乞君寫幅鵝溪絹,雨樹晴雲總會奇。

        

     不分鳩鵲為誰巢,曾似逢門到處敲。欲有謀焉多狹路,誰能遣此是淡交。
     聊相行酒勝駝郭,豈必烹泉盡虎跑。不飲哪知狂藥味?當筵故作醉人嘲。

    解說:此一序三詩,係明末與賴垓同榜成進士、且“座師”同為蔣德璟(八公)之曹勳所作。《賴宇肩對咫艸序》,見於曹勳《曹宗伯全集》卷之六。《贈當湖賴元式明府兼攝鹽官》一詩,載於《曹勳大詩草‧未有居詩》卷一;《孫啟兩同郝崑岳、賴宇肩集邸齋以詩見投,次韻為答》二首,載於《曹勳大詩草‧未有居詩》卷二。曹勳,字允大,浙江杭州府嘉善縣人(一說係松江府華亭縣人),崇禎元年會元、殿試二甲第二名。登第後初授翰林院庶吉士,曾任經延進講,後於崇禎七年左右乞歸養。福王立於南京時,曹勳被起用為詹事、陞禮部右侍郎管翰林院事,惟次年便因母喪回籍。順治十年時詔求遺老,曹勳曾一度至北京,但最終並未就職,歸隱東干,自號“東干釣叟”,卒於六十七歲。
     關於《賴宇肩對咫艸序》一文之緣起,曹勳在序中言,這是賴垓將其近期在京師(長安)所作詩篇及翰林院中修業的館課之作合而梓行;書名的由來,則是因賴燫寄贈給兒子的一方“存方寸地,對咫尺天印章。在《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第46頁、賴良貴先生所撰《忠義孝友》一文中引述賴燫的墓志銘時,其中也有提到:太史(垓)成進士,公鐫一小印授之,篆‘存方寸地、對咫尺天’,警示為官之道等語。所不同者,賴燫墓志銘中似認為授此印事,是在賴垓成進士初入仕途時;但由曹勳的序文來看,賴垓獲贈此印,已是在擔任過平湖知縣、且進入翰林院成為檢討之後的事了。又,康熙二十六年刻本《德化縣志》中為賴垓所立傳記,內中稱其“得冊藩之役,未及還朝,適逢鼎革,遂結巢于瓊溪鄉”;但由曹勳言賴垓今春從楚使歸等語,賴垓在完成使命後應是隨即回朝覆命,且那時候距“鼎革”或其“結巢于瓊溪鄉”,都還有一段相當時日。同樣是在賴良貴先生所撰《忠義孝友》一文中,稱賴垓於庚辰年(1640)“奉勅封藩。既奉命就道,賴垓契指情切,請假便郵入閩為定省”(《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第47頁);在《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第95人物圖表‧賴垓年表這部份中,庚辰年的記事亦稱賴垓“封藩後順道省親。”可是,由曹勳序文中言賴垓成為京官之後,“日侍君王,不遑歸省……今春從楚使歸”的行文中吟味,賴垓似自成翰林後便因勤於王事,連完成冊藩之役後亦未能趁便省親。似此雖僅是微末枝節,但對賴垓的動向行止,仍具考定之價值。
  關於曹勳所作與賴垓有關之詩,《贈當湖賴元式明府兼攝鹽官》這一首,由詩題中亦可見出過去方志與地方文獻未及之處。“當湖”即平湖縣之別稱,“明府”用以代稱知縣,而“鹽官”則是與平湖縣接壤之海鹽縣的代稱。由此詩題,可知賴垓出任平湖知縣時,還曾有段時間是兼署海鹽縣事。至於《孫啟兩同郝崑岳、賴宇肩集邸齋以詩見投,次韻為答》這兩首詩,詩題中的“郝崑岳”,即山東登州府棲霞縣人郝晉,亦為崇禎元年進士,曾任巴縣知縣等職,甲申國變時官至順天府府尹;後在清初仍繼續為官,歷刑、兵部侍郎,保定巡撫,後因審案有失,被降為山西按察司副使懷來道,之後乞歸。詩題中提到的另一人“孫啟兩”,筆者尚無法查出其確切身分,但推測應該也是與賴垓等人同於崇禎元年成進士者。數人相聚之“邸齋”,應即係曹勳在京城內的寓所。而由“五年作吏今初聚”一語觀之,在外省當官的賴垓、郝晉,能來京城與曹勳飲宴敘舊,應是進京述職,故由在京為官的曹勳一盡地主之誼。


         張維機《清署小草》

         齎詔出都黃東厓賴宇肩李唐谷周芮公郊別賦謝

      馳驅將尺詔,折柳勞相酬。君志自鴻鵠,吾群有鶴鷗。
      酒邊燕日近,航外閩天悠。不淺知心語,莫輕付水流。

         賀賴宇肩館丈母孺人壽

      遙傳瀛島慶華筵,西母東公舉案年。紫極封章宣翰苑,盧山壽海頌鳴絃。
      露分金掌推恩渥,衣帶爐煙舞袖翩。兼以棠陰遍萬戶,璇波直與海天連。

     解說:此二詩見於張維機《清署小草》卷之二十《五言律》、卷之二十二《七言律》部份。按:張維機,字子發,號晦中,福建泉州府晉江人,天啟五年成進士,曾任翰林院檢討、右春坊右諭德兼侍讀等職,崇禎十七年初官至禮部右侍郎,本欲引疾退休而被慰留。其後李自成攻破北京後拷掠官員勒取財物,張維機遭囚禁拷掠四十餘日方獲釋,入清後曾短暫為官,後以屆齡而乞歸,卒於家鄉。
  第一首之詩題中,張維機自道是“齎詔出都”;但其出發時間、所到之處與差使內容,筆者猶不得其詳。詩題中所列賴垓之外的送行者:黃東厓即黃景昉,字太穉,號東厓,泉州府晉江人,天啟五年進士,由庶吉士歷官庶子、詹事等職,崇禎十五年入閣,因與崇禎意見相左而上疏乞歸。唐王時曾召黃景昉入朝,惟不久後仍再度告歸,國變後家居十餘年方卒。李唐谷即李焻,字洪圖,號唐谷,晉江人,天啟元年舉人、崇禎七年進士二甲第一名,授禮部祠祭司主事、擢兵科給事中,後於奉命督餉途中病卒於武陵。周芮公即周廷鑨(下文另有介紹)。第二首詩題中,“館丈”係翰林院中前輩對後輩之稱呼。賴垓在崇禎年間為從七品翰林院檢討,其妻與母可獲敕命成為“孺人”。諒賴垓係準備為母祝壽之禮物,將遣人送去老家,故張維機贊一詩以致意。


          周廷鑨《去來漫草》

   病中柬黃東厓宮庶、賴宇肩內翰索未見書

  病癯久已謝簪裾,憔悴文園渴未舒。對酒能忘玄度月,探奇喜傍子雲居。
  曉風吹笛西山樹,夜火燃藜東璧書。燕市年來同調寡,知君不惜惠瓊琚。


   出都門賦別張晦中、黃東厓、賴宇肩、何黃如、李唐谷、吳皜菴諸同志

行色春深映碧莎,玉河橋畔水微波。故人天上鵷鸞集,逋客山中鴈鶩多。
墜甑他年思郭泰,寒風此地別荊軻。銷魂最是蘆溝月,獨照空林臥白騾。

     解說:此二詩係明末清初時人周廷鑨所作,見於其著《去來漫草》(原書為崇禎間刊本,典藏於日本內閣文庫,筆者係於臺灣國家圖書館漢學研究中心得見此書影本)。據乾隆年間修、光緒八年補刻本《泉州府志》卷之五十四《明文苑》部份傳記:周廷鑨,字元立、號芮公,晉江人。天啟四年成舉人、五年(1625)成進士,時年甫二十。登第後歷任鎮江府推官、署丹陽縣事,以治行卓異被擢為吏部主事,轉考功、稽勳二司員外郎,再晉為文選司郎中。時值武舉陳啟新以停止科舉等進言獲崇禎眷寵,獲特授為吏科給事中。周廷鑨曾上疏辯駁陳啟新之謬,嗣後卻因此遭到中傷,遂以疾乞歸終養。唐王入閩時,周廷鑨曾被起用,由原官晉詹事兼翰林院侍讀學士、太常寺少卿、提督四譯館等職。後因知時事不可為,仍告歸回鄉,於六十六歲時卒於家。
     第一首《病中柬黃東厓宮庶、賴宇肩內翰索未見書》詩,見於《去來漫草》卷上《去漫草》部份;此詩在丁丑十二月所作《初度二首》之後、《春日有懷》之前,故應是作於崇禎十年丁丑冬季到次年春季之間。第二首《出都門賦別張晦中、黃東厓、賴宇肩、何黃如、李唐谷、吳皜菴諸同志》詩,見於《去來漫草》卷下《來漫草》部份,當作於周廷鑨被斥離京之時,唯年份不詳。二詩詩題中除賴垓外所及諸人:黃東厓即黃景昉,上文已簡介,“宮庶”左春坊左庶子右春坊右庶子之代稱。張晦中,即張維機,上文已簡介。何黃如,即何楷,字玄子,號黃如,漳州府漳浦縣鎮海衛人,天啟五年成進士,值魏忠賢當權,不欲出仕,歸鄉建紫芝書院講學其中。崇禎初起授戶部主事,漸晉至工科都給事中,福王時任戶部兼工部侍郎,唐王時官戶部尚書、掌都察院事,因遭鄭芝龍排擠而離朝歸里,後於清兵入漳時病故。李唐谷即李焻,上文已簡介。吳皜菴,即吳載鰲,字大車,號皜菴,一號竹公,泉州府晉江縣人,崇禎元年進士,曾任海澄知縣、浙江按察司經歷、金華等府推官,以勞績擢廣東僉事兵備道。甲申國變時歸里,唐王入閩時起官侍讀學士,因見勢不可為,仍辭官歸鄉,數年後卒於家。


          曹學佺石倉六稿.西峰六七集

   寄贈賴宇肩太史

     少陵秋氣不勝悲,漫道長安似奕棋。太史觀風陳雅樂,商王憂旱禱神祇。
     蓽門投剌非常禮,金榜聯名有大儀。為問江南財賦地,幾時飛輓到京師。

     解說:曹學佺,字能始,號石倉,又號澤雁,福建侯官人。萬曆二十三年進士,曾任戶部主事、南京添注大理左寺正、戶部郎中、四川右參政、按察使等職,後一度回鄉賦閒。天啟二年,曹學佺改任廣西參議,當天啟六年他將遷陝西副使時,因他過去曾著《野史紀略》一書,遭彈劾為私修國史而被革職閒住。崇禎初年,朝廷復徵曹學佺為廣西副使,但他力辭不就,居家鄉“石倉園”中評輯歷代詩選。當唐王被擁立於閩,年已古稀之曹學佺在此時應召投效,官至禮部尚書、加太子太保。但唐王的勢力旋即瓦解,曹學佺見大勢已去,遂自縊殉國。《西峰六七集》之頭一首詩題為《庚辰元旦述懷》,可知集中給賴垓的這首詩作於崇禎十三年(1640)。據《明史.莊烈帝本紀》載,崇禎十三年三月甲申日曾有禱雨之舉;曹學佺詩中的“商王(成湯,喻崇禎)憂旱禱神祇”之句,當指此事。


           黃道周《黃漳浦集》

   答賴太史書(小字註:洪思曰:甲申墓下乞休時)

     宇兄蹈古之懷,與匡時相資,使聖明鑒其真醇、友朋諒其悃素;信獲之道,可謂兼之。每念曩時,唯有興嘆。吾道屯亨,雖係之天,亦由乎人。居平疎略簡核,不細涉學,淺陋其用睹矣。僕既扃戶以俟追討,曾不移時。世事如是,溝壑殘年,誠不惜死;所惜者,與三季諸賢同歸覆轍耳。雨雪雖消,淖泥猶故。塵霾四海,無日清除。兄方射隼高墉,如使天欲治平,王明并受,則岡鳴梧音在兄赤舄之下矣。蔣八翁一再貽書,皆不敢答。自安腐朽,不問星辰,凡諸邸報海內動靜,一切付之飄風落葉耳。小詩附去,足抒微思。《洪範》、《緇衣》、《坊記》三書請正,謝謝無量。二月七日道周頓首。


   答賴宇肩太史四章

  最憶平臺趨對時,龍賓虎僕各支離。結繩以往無餘學,執簡重來有所思。
  天子偶然翻記注,小臣何敢漫脩詞。慇懃欲綴熙明事,多誦虞廷喜起詩。

  掞天綵筆列華簪,難寫孤臣一縷心。世道模糊全得力,雲波歷落負知音。
  錯從鳴鳥看歌舞,已信斷鼇自陸沉。幸有青山存舊識,衡茅共頂主恩深。

  看君龍藻已芬馡,況復斑斕試舞衣。親在自應存慎默,天全不用講弦韋。
  白華著跗承銀管,玉宇牽絲上釣磯。九日山中芝艸盛,與誰共探夜明輝。

  园圃珠琳在在懸,溫陵先輩盛當年。似因倒海摉芳檝,恰有群才出濟川。
  黃閣漸纾緣野意,高宮嘗使老翁憐。匡時莫說費文偉,同載人多伊呂前。

    解說:此信與四首詩,見於黃道周《黃漳浦集》卷十八《書》與卷四十六《七言律》部份。由黃道周弟子洪思所註“甲申墓下乞休時”,可知此信作於崇禎十七年初、黃道周乞休在家鄉守墓期間。在此附錄各篇詩文中,應屬寫成時間最晚者。信中提及之“蔣八公”,即晉江人蔣德璟,崇禎十六年時任戶部尚書、晉太子少保文淵閣大學士。由黃道周信中所言,蔣德璟曾一再催促黃道周復起;惟黃道周當時近於心灰意冷,對其來書皆不答覆。由“小詩附去”一語,可知《答賴宇肩太史四章》詩當與此信作於同時。按,黃道周撰有《洪範明義》,並曾輯《坊記集傳》與《緇衣集傳》;將其對此三篇經書的詮釋之作附上,可知他對賴垓學養之評價甚高,故請其指教。《答賴宇肩太史四章》第一首第一句云:“最憶平臺趨對時”,按《黃漳浦集.年譜上》有載,崇禎十一年、黃道周五十四歲時,“春二月,侍經筵,隨班召對。”崇禎曾在經筵時對預事諸臣發問,賴垓當時也在場;諒是賴垓對答之語曾使黃道周心有戚戚焉,故而提及此“最憶”之時。

   ——在本文最後,筆者還要迻錄一首前人為賴垓所作之詩;雖是前人,但並非與賴垓同時代者,而是生於其逝後近二百年、清末民初之廣東東莞人張其淦。張其淦於光緒二十年恩科成進士,官至安徽提學使,清亡後隱居上海,專心著述,至1946年方卒。張其淦的著作,除《寓園叢書》、《松柏山房駢體文鈔》等之外,還有《元八百遺民詩詠》八卷、《明代千遺民詩詠》三十卷這樣的作品;諒張其淦是以遺民自居、民國乃敵國也,故耗費相當精力對往昔的眾多遺民詩以詠之。張其淦為賴垓所作之詩,見於《明代千遺民詩詠》三編卷第九;不過,他在賴垓的基本資料上有點錯誤。據張其淦之子張景觀所作跋文中提到,其父詩詠明代遺民事蹟,蓋據《明史稿》、《山東通志》……《小腆紀年、傳》、《國朝文徵》……以及國初諸家詩文集等書。——關於《小腆紀傳》,筆者在前面曾提過:此書卷第五十七《遺臣》部分,有為賴垓立傳,但卻將其姓誤為“顏”。由於張其淦是根據《小腆紀傳》的記載來寫詩,故而他所詠者就變成了“顏垓”;然雖有小誤,無礙其紓發懷想。張其淦詠賴垓之詩如下:

     宇肩語仔肩,宇宙皆荒蕪。人訝學士歸,栽花憶平湖。白衣誰送酒,淵明羨提壺。   







[1] 余英時:《試說科舉在中國史上的功能與意義》,《二十一世紀》,20056月號,第4頁。
[2] 顏進雄:《“十二街前樓閣上,卷簾誰不看神仙”——“神仙”形象在唐代科舉文化中的特殊運用》,《中國文化大學中文學報》第二期,19946月,第293312頁。
[3] 陳美玲:《從〈夷堅志〉之“科舉故事”觀宋代科考情形》,《真理大學臺灣文學研究集刊》第七期,200412月,第4972頁。
[4] 文康:《兒女英雄傳》,第三十八回《小學士儼為天下師,老封翁驀遇窮途客》。
[5] 佚名:《海公案》,第二回《張寡婦招婿酬恩》。按:海瑞是死後方獲贈少保。
[6] 曹雪芹:《紅樓夢》,第十六回《賈元春才選鳳藻宮,秦鯨卿夭折黃泉路》。
[7]“福建省攝影家協會/會員資料/徐藝星”網頁,網址http://www.fjsy.org/Item/list.asp?id=1425
[8] 本篇報導網址:http://szb.qzwb.com/hwb/html/2009-05/07/content_38259.htm#
[9] 見“德化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德化新聞/鄉鎮動態”,2012910報導:《大銘鄉將開發賴垓故里鄉村旅游勝地》,報導網址:http://www.dehua.gov.cn/show-10-13683.html
[10] 吳同瑞等編:《中國俗文學概論》,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7年。第109頁。
[11] 范正輅纂:《康熙德化縣志》(上海:上海書店,2000年,收入《中國地方志集成》〔8〕,《福建府縣志輯》;〔27〕),第115頁。
[12] 王光張纂:《民國德化縣志》(上海:上海書店,2000年,收入《中國地方志集成》〔8〕,《福建府縣志輯》;〔27〕),第316頁。
[13] 據《明清進士題名碑錄索引》第三冊,崇禎元年戊辰科榜單,臺北:文史哲出版社,1982年,第2606頁。
[14] 彭潤章修,葉廉鍔纂:《平湖縣志》(臺北市:成文出版社,1975年。收入《中國方志叢書.華中地方》,第189號),第1131頁。
[15] 以上三段故事,見於《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第16頁。
[16] 談遷:《國榷》,台北市:鼎文書局,1978年,第5682頁。
[17] 文秉:《烈皇小識》(台北市:臺灣銀行,1969年,收入《臺灣文獻叢刊》;第263種),第87頁。
[18] 《國榷》,第5755頁。按:同書卷九十三已言賴垓等人成為簡討,此段似有缺漏或字序錯亂。
[19] 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偏安排日事蹟》(台北市:臺灣銀行,1972年,收入《臺灣文獻叢刊》;第301種),第208頁。
[20] 《國榷》,第6186頁。
[21] 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思文大紀》(台北市:臺灣銀行,1961年,收入《臺灣文獻叢刊》;第111種),第24頁。
[22] 三餘氏:《南明野史》(台北市:臺灣銀行,1960年,收入《臺灣文獻叢刊》;第85種),第78頁。
[23] 李天根:《爝火錄》(台北市:臺灣銀行,1963年,收入《臺灣文獻叢刊》;第177種),第682頁。
[24] 《爝火錄》,第689頁。
[25] 計六奇:《明季南略》(台北市:臺灣銀行,1963年,收入《臺灣文獻叢刊》;第148種),第321頁。
[26] 邵廷采:《東南紀事》(台北市:臺灣銀行,1961年,收入《臺灣文獻叢刊》;第96種),第7頁。
[27] 《爝火錄》,第864頁。
[28] 徐鼒:《小腆紀年》(台北市:臺灣銀行,1962年,收入《臺灣文獻叢刊》;第134種),第620頁。
[29] 溫睿臨:《南疆繹史》(台北市:臺灣銀行,1962年,收入《臺灣文獻叢刊》;第132種),第44頁。
[30] 凌雪:《南天痕》(台北市:臺灣銀行1960年,收入《臺灣文獻叢刊》;第76種),第22頁。
[31] 倪在田:《續明紀事本末》(台北市:臺灣銀行,1962年,收入《臺灣文獻叢刊》;第133種),第148頁。
[32] 《續明紀事本末》,第520頁。
[33] 徐鼒:《小腆紀傳》(台北市:臺灣銀行,1963年,收入《臺灣文獻叢刊》;第138種),第53頁。
[34] 《小腆紀傳》,第783頁。
[35] 穆彰阿,潘錫恩等纂修:《大清一統志》第十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1月),第348頁。
[36] 按:明代之“翰林院侍讀學士”或“翰林院侍講學士”係從五品官,而就史籍所見,賴垓只曾兼任過正六品之“翰林院侍讀”或“翰林院侍講”。
[37] 見《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第47頁。此“七授官銜”的說法,在《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第120頁記載賴垓夫婦於隆武間所獲誥命時亦曾列出。
[38] 《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第47頁。
[39] 《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第95
[40] 對於《瓊溪賴氏族譜》記載賴垓的“七授官銜”,筆者是有疑問的;但先跳過,待後再敘。
[41] 德化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編:《德化縣姓氏志》,北京:北京方志出版社,200812。按:關於此“代天行璽”匾,筆者一樣也有疑問;但也先跳過稍後再說。
[42] 曹勳:《曹宗伯全集卷之六,台北市漢學研究中心,據日本內閣文庫藏清刊本影印,1991年。
[43] 張廷玉等校:《明史.諸王一.太祖諸子一》,臺北市,鼎文書局,1975年,第3570頁。
[44] 杜星:《略論明代湖廣宗室對地方社會的影響》,東華大學碩士論文,第910頁。
[45] 原表此格中並無說明文字,筆者據《明史.太祖諸子二.遼簡王植傳》補入。
[46] 《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第8788頁。
[47] 明嘉靖刻本《常德府志》卷之二《地里志.山川》(臺北市:新文豐出版公司,1985。收入《天一閣藏明代方志選刊》;17),第29頁。
[48] 《明史》,第2978頁。
[49] 《明史》,第3643頁。
[50] 吳晗:《朝鮮李朝實錄中的中國史料》,北京市:中華書局出版,1980年。上編卷五十五,第35343535頁。
[51] 《朝鮮李朝實錄中的中國史料》上編卷五十五,第3538頁。
[52] 《朝鮮李朝實錄中的中國史料》上編卷五十六,第35563537頁。
[53] 《明史》,第320321頁。
[54] 《朝鮮李朝實錄中的中國史料》上編卷五十六,第3593
[55] 《明史.外國二.安南》,第83258337頁。吳鈞:《越南歷史》,台北市:自由僑聲出版社,1992年,第112154頁。
[56] 明廷雖封安南國主為“國王”或僅是“都統使”,但安南本身史書中均以“皇帝”稱之。
[57] 陳荊和編校:《校合本大越史記全書(下)》(東京都: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附屬東洋學文獻中心,1984-1986年。收入《東洋學文獻中心叢刊》;第47輯),第941頁。
[58] 《校合本大越史記全書(下)》,第942頁。
[59] 《校合本大越史記全書(下)》,第947頁。
[60] 《校合本大越史記全書(下)》,第948頁。
[61] 《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第89頁。
[62] 王剛:《明末王武緯出使朝鮮與“聯鮮圖奴”之議》,《溫州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9月。
[63] 《崇禎實錄》卷十三、崇禎十三年十月廿六日(台北市:臺灣銀行,1971年,收入《臺灣文獻叢刊》;第294種),第241
[64] 瞿共美:《粵游紀聞》(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512月,收錄於《明清史料叢書八種》第一冊),第450頁。
[65] 《校合本大越史記全書(下)》,第950951頁。
[66] 《大清世祖章(順治)皇帝實錄》卷之三十二、順治四年六月丁丑(八)日。台北市:華文書局,1964年,第383頁。
[67] 《校合本大越史記全書(下)》,第951952953頁。
[68] 《崇禎實錄》,第198頁;《烈皇小識》,第128頁。又,明末清初孫承澤所著《山書》(上海市:上海古籍,1995,收入《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編年類;367)卷十“東宮講官”條下,也有記載為應東宮講學而指派的官員,《崇禎實錄》所載多了二位校書官“編修胡守恆、楊士聰”。而在《烈皇小識》卷五、崇禎十一年二月間記載東宮官屬名單中,又比《山書》所列多了“侍書官二員:中書黃應恩、朱國詔。”,以及在皇太子出閣前姜逢元遭罷去,由侍郎顧錫疇取代之事。要之,三處不同記載中,都不曾出現賴垓之名。
[69] 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崇禎長編》(台北市:臺灣銀行,1969年,收入《臺灣文獻叢刊》;第270種),第56頁。
[70] 《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4795頁。
[71] 《明季南略》,第4頁。
[72] 《南明野史》,第141143頁。
[73] 《明史》,17831784頁。
[74] 《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第25頁。此詩全篇見於同書之《賴垓詩文.詩賦》部分,第7879頁。
[75] 鍾惺:《隱秀軒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199頁。據《明史.鍾惺傳》,鍾惺擔任過行人、工部主事、南京禮部郎中、福建提學僉事等職,但不曾參與東宮之教育輔導。
[76] 《山書》卷十一,第184頁。
[77] 梁雲構:《豹陵集》(北京出版社出版,2000年。收入《四庫未收書輯刊》,第7輯;17冊),第463頁。
[78] 李東陽等撰,申時行等重修:《大明會典》第二冊(台北縣永和市:文海出版社,1986年。收入《元明史料叢編》;第二輯),第917頁。
[79] 楊業進:《明代經筵制度與內閣》,《故宮博物院院刊》,199002期,第7987頁。按:楊業進先生的文章中尚有提到“書寫講章官——謄寫經筵講章。由編修或中書舍人擔任。多員。”但此職應屬“幕後”之工作人員,諒無機會在經筵上現身,及不上梁雲構所云“入正經筵”,故筆者不認為賴垓是擔任謄寫工作。
[80] 例如《明神宗實錄》卷一百七十七、萬曆十四年八月廿一日有載:“簡討顧紹芳、沈自邠俱補展書官”;同書卷三百五十六、萬曆二十九年二月廿三日“簡討沈、劉生中俱展書官。”
[81] 黃仁宇:《萬曆十五年》,臺北市:食貨出版社,1986年,第48頁。
[82] 明末名臣黃道周曾於天啟五年初以翰林院編修身分擔任經筵東班展書官,按例展書官必須以膝行方式接近御案,黃道周卻不這麼做;結果是惹得熹宗斥其“大不敬”、也使魏忠賢注意到朝中多了一個硬骨頭。幸有大學士朱延禧以事屬未諳,通籍未久的說詞為黃道周開脫,熹宗才姑且饒了黃道周。見《明熹宗實錄》卷五十六、天啟五年二月八日及《明史.黃道周傳》。
[83] 《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第4647
[84] 程勝彩:《品讀明代聖旨與誥敕碑》,《檔案天地》200502期,第1820頁。
[85] 諶必民:《有關南明尹三聘的幾件史料》,《歷史檔案》200301期,第36頁。
[86] 《明史》,第1731頁。
[87] 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鄭成功傳》(台北市:臺灣銀行,1960年,收入《臺灣文獻叢刊》;第25種),第117頁。
[88] 《南疆繹史.何騰蛟傳》,第503頁。
[89] 見王忠孝所撰《明.鄭彥千鄭濤千合葬墓志銘》,何丙仲、吳鶴立編纂:《廈門墓志銘匯粹》,廈門大學出版社,20116月,第123124頁。
[90] 據黃道周於隆武元年九月所上《出師有期據實再陳疏》開頭自署。見《黃漳浦文選》(台北市:臺灣銀行,1962年,收入《臺灣文獻叢刊》;第137種),第117頁。
[91] 《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第33
[92] 德化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編:《德化縣姓氏志》,北京:北京方志出版社,200812
[93] 見林欲楫所撰《明大學士張瑞圖暨夫人王氏墓志銘》,《晉江碑刻選》,廈門大學出版社,20025月,297頁至311頁。
[94] 《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第98頁。
[95] 趙爾巽等撰:《清史稿.表四十一.疆臣年表五》,中華書局出版,1977年,第74817497頁。
[96] 《清史稿.列傳二百八十八.遺逸二.傅山傳》,第13586頁。
[97] 傅山著,陳監先批注:《陳批霜紅龕集.傅青主先生年譜》,太原市:山西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1336頁。
[98] 筆者按:賴垓係三甲進士,應為“賜同進士出身”;若如此匾下款作“賜進士出身”,便是將其擢入二甲進士之列了。
[99]《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第39頁。
[100]《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第51頁。筆者按:如同賴垓傳說中一般受困山寨又缺水,卻能以機智使圍困者退兵的故事,在德化縣早有流傳。嘉靖間所修《德化縣志》(收錄於《福建師範大學圖書館藏稀見方志叢刊》第33冊,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8年。)第二卷《山》部份即有載一“酒罈寨山……極高險,昔人避寇其上,賊圍而困之,女子取酒浣衣以示賊,賊疑其有水,改圍而去,因名。今寨猶存。”
[101]《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第97頁。
[102]《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第115118頁。《賴垓殉於汀州的傳說一文,撰者究係何人,書中並未註明。
[103] 見《海上見聞錄.弁言》(台北市:臺灣銀行,1958年,收入《臺灣文獻叢刊》;第24種):“本書雖撰於清初,然稱成功曰‘賜姓’,稱其子經曰‘世藩’,稱南明諸王及臺灣鄭氏曰‘海上’,稱鄭氏抗清之師曰‘海兵’,絕不用‘偽’、‘逆’諸字樣。”另外如夏琳《閩海紀要》、彭孫貽《靖海志》、邵廷采《東南紀事》等書,亦有以“海兵”稱鄭氏軍隊。
[104] 見《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賴垓詩文.二、碑文序言》部份,第8586頁。據民國十六年修《德化縣志》卷十二《職官宦績》部份載:“王寵受,號濯陸,北直寧晉人,順治己丑(6年,西元1649)進士,事母至孝,八年來任……十年,以憂去。”
[105]《王侯去思碑》一文中云:“里長鄭世卿等思所以不朽吾侯,而持孝廉李君一言為索予記也。”見《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第85頁。由《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其他部份中所見,這位“孝廉李君”應即是賴垓的同鄉李道泰,順治八年時成舉人、十八年成進士。康熙刻本《德化縣志》賴垓傳記中載其曾“出李道泰于縲絏中”,《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第3437頁,亦載有賴垓為李道泰出脫牢獄之災的故事。
[106] 見德化縣文物管理委員會德化縣文物志編纂委員會編:《德化縣文物志》,1996年,第4050頁。
[107] 《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第51頁。
[108] 《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第8687頁。
[109] 《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人物圖表.賴垓年表》,第97頁。
[110] 《德化文史資料第31輯.人物圖表.賴垓年表》,第97頁。
[111]“賴垓的傳說”網址 http://www.mnwhstq.com/szzy/fyxmpcjk/201607/t20160719_92615.htm
[112] 見“中國明溪在線/外媒看明溪”網頁,2015423,張雪英責任編輯:《明溪御帘村:皇帝賜名的歷史文化名村》一文,網址:http://www.zgmxzx.com/2015-04/23/content_115366.htm
[113] 明溪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明溪縣志》,方志出版社出版,1997年,第9頁。
[114] 見“東山新聞網/播報東山/東山新聞”網頁,201418,謝漢杰撰:《東山馬鑾灣——皇帝賜的地名》,網址:http://dszww.cn/xinwen/dongshanxinwen/2014-03-29/21.html
[115] 東山縣地方志編纂委員會編:《東山縣志》,中華書局出版,1994年,第8頁。
[116] 《東山縣志》卷三十一《文物名勝.第四章墓葬.第一節古墓葬》,第666頁。
[117] 國家文物局主編:《中國文物地圖集.福建分冊》,福州:福建地圖出版社,200712月,第290頁。
[118] 脫脫:《宋史.瀛國公.二王附》,台北市:鼎文書局,1978年,第940942頁。
[119] 《宋史.文天祥傳》,第1253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