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1日 星期三

失之交臂-- 康熙六十年會試「磨勘」與張星徽的仕途



失之交臂--
康熙六十年會試「磨勘」與張星徽的仕途


羅元信



一、前言





舊時的科舉制度中,為了防止心存僥倖者藉不當手段博得功名,因而設有種種防弊措施。譬如在清代,士子進入試場前的搜身被要求作到「開襟解襪,以杜褻衣懷挾之弊」;攜帶入場的物品則有「卷袋不許裝裏,硯台不許過厚,筆管鏤空……木炭止許長二寸……糕餅餑餑各要切開」等繁瑣細則。[1]細密如是的規定,便是為了防範挾帶小抄。而這些防弊措施不僅是在考前與考試中,甚至考試完畢後仍持續進行。士子在鄉試、會試中被錄取上榜,也還不見得就成為定局:因為在考試放榜後,還有「覆試」或「磨勘」這一關;過不了的話,不僅已獲得的考試資格會被取消,尚會有輕重不等的處分。如果「金榜題名」者也會做噩夢的話,「覆試」與「磨勘」,諒必就是最大的夢魘了。
  「磨勘」一詞在中國古史中,首見於《舊五代史》,例如在《唐書‧莊宗紀第六》中便有記載,同光二年(西元924)九月間,因侍中郭崇韜奏:「應三銓注授官員等,內有自無出身入仕,買覓鬼名告勅」等弊端,後唐莊宗遂「宣宰臣於中書,磨勘吏部選人,謬濫者焚毀告勅」[2]。可見「磨勘」一詞,初始便與朝廷進用人才時的淘汰方法相關;不過當時是指檢查作為任官憑證之告身、勅書,是否出於偽造或變造。清代時,「磨勘」是在鄉、會試後辦理,除了檢查試官出題是否合宜、閱卷是否有疏失,最重要的乃詳勘中式者的試卷是否有問題。[3]據《清史稿‧選舉三‧文科》部分云:「磨勘首嚴弊倖,次檢瑕疵。字句偶疵者貸之。字句可疑,文體不正,舉人除名。若干卷以上,考官及同考革職或逮問。不及若干卷,奪俸或降調。其校閱草率,雷同濫惡,雜然並登,及試卷不諳禁例,字句疵蒙謬纇,題字錯落,真草不全,謄錄錯誤,內、外簾官、舉子議罰有差。禁令之密,前所未有也。」[4]有些受命「磨勘」的官員由於太過認真從事,還被士子起了「魔(磨)王」這樣的諢名。[5]雖然,清代之「磨勘」或有苛求太過之弊,但在維持考試的公平與公信度上,仍是發揮了不可否認的功效。要之,制度之優劣,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執行者的作法、「徒法不能自行」也。
  在民國前的金門,通過層層考試而步上仕途的士子為數眾多,而在這多人之中,也有一位是在會試後遭到「磨勘罷第歸」的命運:此人即清代之張星徽。在林焜熿《金門志》卷十「人物列傳.文學」部份,為他所立的傳記如下:

   張星徽,字北拱,號居亭,青嶼人。父德溥,舉人,以孝友著。星徽康熙丁酉第三名,榜姓金,復本姓。辛丑成進士,磨勘罷第歸。以舉人銓選,授望江令,改海澄教諭;興學課士,勤於其職。生平好學慕古,遍讀群書,老而彌篤。著有《歷代名吏錄》四卷、《春秋四傳管窺》三十二卷、《評註戰國策全集》十八卷(「府、縣志」)。[6]

  在現今金城南門外石雕公園中的「進士牆」,以及金城鎮浯江書院內的「文舉榜」上,「張星徽」與其姪「張對墀」都同被列為康熙六十年的進士。以上二者,諒必都源於「金門志」中的「辛丑成進士」一語;不過,林焜熿的敘述中實有古怪。根據《清史稿選舉三文科》部份所載,士子通過鄉試成為舉人後,「次年試舉人於京師,曰會試,中式者為貢士。天子親策於廷,曰殿試,名第分一、二、三甲一甲三人,曰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若干人,賜進士出身。三甲若干人,賜同進士出身。」[7]--剛通過會試、尚未殿試放榜之前的士子,僅能以「貢士」稱之,還不能稱「進士」;因為「進士」是要皇上才能「賜」給的。張星徽既然碰上「磨勘」因而罷第,那他應該是在僅具「貢士」身分時便遭黜落,還沒成為「進士」。林焜熿雖僅是「貢生」,對這些稱謂的意義差別也該很清楚,何以他還是會稱張星徽「辛丑成進士,磨勘罷第歸」?
  大凡一項制度由昉始到成為常態,多需經過一段時間發展成熟,清代會試後之「磨勘」亦是如此。由《欽定科場條例‧磨勘‧例案》部份的記載來看,自順治至康熙、甚至乾隆初,所言「磨勘」都僅指鄉試後磨勘舉人試卷。一直到了乾隆二十一年,乾隆才在諭旨中有如此言:

   鄉試磨勘一事,前已有旨令於下科為始詳加覆勘,自不致視為具文。向來會試例不磨勘,未昭慎重。亦著寬至庚辰(筆者按:二十五年,1760)春榜後,奏請一例委員磨勘。欽此。[8]

  基於乾隆曾有如此諭旨,台灣中研院近史所的兼任研究員魏秀梅女士因而認為「會試之磨勘始於乾隆廿五年(一七六)」。[9]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國科舉制度通史.清代卷」中亦云:「鄉試磨勘始自順治開科,會試磨勘則始于乾隆二十五年」。[10]既然從乾隆的諭旨來看,清代以往會試之後並無「磨勘」;那麼,張星徽在康熙六十年遇到的「磨勘」,到底是怎樣的情形?這次受挫「罷第歸」、又對他的仕途造成何種影響?以下,本文就要來探討這兩個問題。


二、康熙六十年會試「磨勘」的經過

清康熙六十年、西元一七二一年。這一年,康熙皇帝登基已滿一甲子,業已成為中國古來在位時間最久的君王。這一年,也是舉行會試與殿試之年;自康熙登基以來,先前已舉辦過二十次會試與殿試、產生了多達三千九百廿五名進士,足堪自豪「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11]然而,雖說自國初以來已舉行過這麼多次進士考試,相關作業程序大致已上軌道,但康熙仍覺其中有些問題需要改進。這一年會試依例於二月初九、十二、十五日舉行,而在考試完畢後十來天的二月己未(廿八)日,康熙下了一道諭旨,據《大清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以下正文中簡稱《清聖祖實錄》)卷之二百九十一中所記如下:

諭大學士等:見(現)在科場之弊有最大者,人皆不言,朕知之甚悉。士子作文,合三場計之,祇六七日。而今年放榜日期,似欲遲至三月十五日以後。通場卷數不過三四千,試官閱文,乃至四十餘日方畢,為日太多,諸弊皆從此而生矣。士子偶有夾帶倩代者,原其情,不過自為功名,或貧士以圖利起見,犯者不過幾人,其弊猶小。況入場之時,巡察官防閑甚嚴,茍被搜獲,必治以罪。迨三場既畢,巡察各官俱徹去,貢院門名為封鎖,而每日送水菜取食物,遂至內外訊息時通,紛傳某人已中、某人不中。中者眾人皆為稱喜,是外間先有一榜矣,又何待於出榜耶?甚有更易卷子、改換名次。主考官俱係大臣,平日以清操自居,或不至若此。而不肖房考,官職甚微,身家亦輕,何事不可為?此乃弊之最大者,言官等未嘗不知,拘於親友師生情面,且恐招後日之怨,率皆緘默不言。主考官日後即知有更易改換之事,而業已失察,不肯引咎檢舉。其在內簾官員,又拘於同輩,不肯互相糾察。考試大典,豈容如此?仍著原派巡察左右翼都統、副都統等,入場照舊巡查。[12]

  康熙的這份諭旨,一開始就點出他認為當時最大的科場弊端所在,並非士子應試時夾帶小抄或找槍手頂替入場,反倒是在「考官」身上。康熙認為由考完到放榜的時間拖得太長,會給與試人員上下其手的機會;而在正式放榜之前就消息滿天飛,更是嚴重影響國家考試大典的隆重與公正性,這令康熙十分不滿。要之,康熙對於這次會試的結果與放榜時間十分重視,甚至已挑明了會盯著「考官」,下令要官兵持續巡查進行閱卷中的貢院。由諭旨內容來看,主考官員稍早曾向康熙稟報過預定放榜日期會在三月十五日之後;但被皇上這麼一關照之後,全體閱卷人員諒必得加緊工作、力拼提早放榜了。[13]
  關於康熙六十年會試放榜的日期,在《清聖祖實錄》中記載不甚明確:這一年三月初一是壬戌日,而在乙丑(四日)之後、戊辰(七日)之前,有一道康熙的諭旨,開頭便云「今日榜出」;既是出現在七日之前,乍看應該是六日,但《實錄》中並非每天都有記事、也不是每件記事開頭都有干支記日,故這「今日榜出」一語,到底是初四、初五、初六哪一天,光看《實錄》難以遽斷。不過,在纂輯康熙各種詩文之《聖祖仁皇帝御製文集》第四集卷十六中,也有收錄了同一份諭旨,而在文末標出的日期是「康熙六十年三月初七日」[14]。要之,不論是三月初六或初七放榜,無關鴻旨,重點是這放榜之日出現的「天象」,成為康熙後續動作的發端口實。據《清聖祖實錄》卷之二百九十一所載,康熙在會試放榜日這天針對此事的諭旨,開頭部份如下:

諭大學士等:今日榜出,黃霧四塞,霾沙蔽日;如此大風,榜必損壞。或因學問優長、聲聞素著之人,不得中式,怨氣所致。或此番中式之人,將來有大奸大惡、亂臣賊子,亦未可知。邵子於洛陽天津橋聞杜鵑,即知南人有入相者,而王安石果相。此皆書冊所載,信有明驗。自古帝王,因不學問,任彼書生訾議,朕自幼讀書,凡此等處無不研究……。[15]

  康熙在這份諭旨的後面,還有相當長的一大段議論,要點在強調書上記載的事有些可信、有些不可信,「總之讀書務在明理,方不為書所惑耳。」而康熙自己既然一開頭就把會試出榜這天的風沙大作,與會試錄取的公平性聯結起來,不消說,他是認為這次的「榜單」有問題,因此老天爺垂象示警。緊接著,三月己巳(八日)這一天,康熙就指派了自己的皇子與文臣們,對會試的中式試卷進行「磨勘」,《清聖祖實錄》中記載此事如下:

命皇三子和碩誠親王允祉、皇四子和碩雍親王,率大學士王項齡、原任戶部尚書王鴻緒,內閣學士阿克敦、蔣廷錫,庶子王圖炳、順天府府丞連肖先等,磨勘會試中式原卷。[16]

  由於這次「磨勘」是皇上特別指示、還加上兩位皇子監臨,而且磨勘的也只限通過會試的一百多人之試卷,故而進行得十分神速,才過一天就有了結果。關於此次「磨勘」後康熙發出諭旨的日期,在《清聖祖實錄》中仍是沒有明確標出(該筆記錄介於己巳初八之後、癸酉十二日之前);但在《聖祖仁皇帝御製文集》中,這份諭旨之末係記「康熙六十年三月初九日」[17]。據《清聖祖實錄》中所記,康熙得到會試「磨勘」結果後的指示如下:

諭大學士等:會試中試卷內,勞必達等十二名,文章俱劣,今科著停殿試,過三年,仍准其殿試。場內每房,原派同考官二員,今卷面上,止有一人印記;或係一人獨閱、或係二人同閱?是何情由,該部嚴察以聞。此番應試之人,有學問優長,不得中式,以致抱屈者,朕亦無從而知,即有人奏聞,亦難深信。如舉人王蘭生學問,南人中或有勝彼者,若直隸人,則未能及之。前《周易折中》、《性理精義》、《朱子全書》,魏廷珍、王蘭生等,在朕前晝夜校對五年,不遺一字。讀書人,少全讀《性理》者。王蘭生甚為精熟,學問亦優,屢試未中,或文章不佳、抑別有故耶?再滿洲舉人留保學問好,滿洲蒙古漢軍中,罕有及者;即翰林中,諒如彼者亦少。今番滿洲內,巡撫蘇克濟之親屬二人俱中;張伯行幕中修書之人,數年來皆相繼中式。惟王蘭生、留保俱未得中。此在朕前行走之人,朕深知其學問,非屬偏向也。王蘭生、留保,俱賜進士,著一體殿試。[18]

  由清聖祖實錄的記載,這次會試「磨勘」竟然一次刷掉一整打人,但在諸如清聖祖實錄東華錄等官方記錄中,除了一位「勞必達」,其他十一個人的名字並沒有被列出。幸好,除了宮廷史官,在野的鄉紳也會記載重大時事。在廣東省大埔縣,清初時曾有位進士楊之徐,他在晚年時寫下了企南軒編年錄,提供了資料,於今才能得知當年會試後遭「磨勘」黜退者的完整名單。
  據大陸蕭文評教授所撰〈清初粵東山村生活紀實--楊之徐和他的《編年錄〉一文中介紹:楊之徐,字沛若,號慎齋,順治十六年(1659)生於廣東大埔縣白堠甲堠南村,卒於雍正九年(1731)。楊之徐十七歲即考中舉人、三十歲成為康熙戊辰(廿七年,1688)科進士,三十七歲時曾任河南汝寧府光山縣知縣,但兩年後便據說因不善迎逢而遭革職回籍。遭免官後,楊之徐致力於自家宗族與地方福利,並教導後輩們讀書。也正是在康熙六十年、楊之徐六十三歲之時,他開始將自己的一生大事,以及相關的詩文,編寫成《企南軒編年錄》。由於康熙六十年時,楊之徐的第五個兒子楊纘緒也前往北京參加進士考試,並於殿試考中三甲第四十六名進士;楊之徐諒必是由兒子從北京帶回來的資料,對這一次會試乃至殿試放榜後遭淘汰的士子能有完整記載。《企南軒編年錄》的體例,是在每年中先列出該年重大記事,再將相關詩文等依時間順序錄出。在康熙六十年這一年,楊之徐於開頭記下「三月初七日會闈放榜,五兒中式第九十六名進士」等等記事;而在大事記後面所附詩文中,有一篇被標為〈御製放榜詩〉。所謂「御製」,即當今聖上之手筆、康熙所作。這首詩與其後附記的資料,筆者將前半錄出如下:

御製放榜詩
黃霧霾沙四塞天,今朝發榜甚堪憐。苦窗落第悲含怨,得志凶頑意浩然。
魑魅魍魎趁蔽日,文章儒雅望齊年。難為世事兩求是,惟恐讀書嘆九泉。
欽賜進士二名
     王蘭生直隸交河人   畱 保滿州人
      三月初七日放榜中一百七十四名
       江南十九 浙江二十 江西十四 湖廣十三 福建十二 廣東七 廣西二 直隸二十五 山東十五 河南十二 山西十一 陜西八 四川四 雲南三 貴州二 滿洲奉天各一 八旗五
     廣東七人 簡天章順德易 歐鍾諧樂昌易 莫魁文定案易 林文譽陽春書 關上進新寗詩 伍元輔新會易 楊纘緒澄海
會元儲大文江南宜興詩
同門八人 李 惺河南永城 張發祖陜西韓邑 鄧鍾岳山東東昌   叱 騮陜西蒲城 李清河南滎陽 安受腆山西垣曲 黃炳廣西桂林
放榜之日,天雨黃沙,大風碎榜。奉
  旨:將硃卷送西苑,交連肖先、阿克敦、何焯、陳夢雷、成文五人磨勘。
     勞必達 簡天章 唐 淵 李 惺 王作賓 邵大生
    劉輝祚 李本漋 周三汲 趙雲龍 金星徽 譚尚笏
   十二名今科着停殿試,過二年,仍准會試。
   四月初二日殿試
     狀元鄧鍾岳山東 榜眼吳文煥福建 探花程元章河南
   革去不合式二名、文理荒疏一名
     楊賜臚雲南 柯 煜浙江 黃 炳廣西
  (下略)[19]

  楊之徐所記錄的這首〈御製放榜詩〉,在《聖祖仁皇帝御製文集》中並沒有收入,不過這並非楊之徐的「獨家報導」,從同時代者的應和之作,可知康熙在當年會試放榜後的確曾有吟詠。譬如江蘇江寧人何夢篆(字耕遲,號退夫),他是在雍正元年才考上進士。而在他所著《思無邪齋詩集》卷十便有一首詩,是在康熙六十年會試放榜後所作,全詩如下:

 辛丑三月八日,披霧走通州,驢背失手扱錢。旋聞榜發時 御製詩一首,重警主司。追而有作
曉起強披霧,騎驢出國門。黃塵眯兩目,零雨濛瀰昏。
迤邐通州道,踉踉及晡飧。囊中忽被失,羞澀誰復論。
盛明治盜賊,京師固其根。剽刼疾如矢,行人怳心魂。
不材忤下第,無力致司閽。唐狄門多植,虞翻相自屯。
聖情仰烱鑒,萬幾發清言。中自諷夔牧,不聞姚與軒。
如憐幽谷女,嗤彼高丘婚。碧璵果壺映,淡墨會君恩。
煌煌壽考業,雲漢滿乾坤。[20]

  另外還有一位浙江山陰人王霖(字雨楓,號弇山,生於康熙十八年、四十四年時成舉人,卒於乾隆十九年),在他所著《弇山詩抄》卷八亦有一首詩,是為應和康熙的「御製」。王弇此詩如下:

次韻恭和 御製會試放榜之作(小字註:辛丑)
豈有冤聲徹九天?不才翻荷聖明憐。上書北闕行休矣,回首南山一愴然!
最感君恩惟此日,未知公道是何年?三條官燭風簷夜,猶記文心似湧泉[21]

  藉由《清聖祖實錄》、《企南軒編年錄》等史料來源,康熙六十年會試後「磨勘」的經過情形大致可知:因為放榜當日「黃霧霾沙」,被康熙詮釋為有該上榜而未上者的「怨氣」導致;或是有那不該上榜的「大奸大惡、亂臣賊子」之輩竟然得以出頭,因此氣象變異。關於前一種可能性,康熙舉出了「舉人王蘭生」與「滿洲舉人留保」,並且當下就給他們兩人「俱賜進士,著一體殿試」。而對後一種可能性,康熙是下令「磨勘」,結果有勞必達等十二人因「文章俱劣」,遭到「今科著停殿試,過三年,仍准其殿試」的處置。《企南軒編年錄》中列出的十二人名單中有「金星徽」,也就是出身青嶼的金門人張星徽(《金門志》的張星徽傳記中稱他「榜姓金」);他在這次「磨勘」中碰了釘子,以致與「進士」失之交臂、嗣後也沒能再「金榜題名」--然而,如果從頭檢視相關史料,有一件事頗為可疑,那就是:放榜當天,當真有發生「大風碎榜」這樣的事情嗎?
  清代會試的放榜過程,十分慎重。會試放榜,是在禮部署前張挂;榜文由貢院送至禮部的路途中便有弓兵護送,張挂起來後也有官兵看守,三天後榜文還要收回禮部庫房保存。[22]如果說,當天真的發生榜文被大風吹壞的情事,照理應該是看守的官兵向上司稟報,這消息再被輾轉上報傳入宮中。可是,當天的情形非常古怪,這消息竟然是從宮中傳出來的:是康熙下了諭旨說,「如此大風,榜必損壞」--既然皇上都這麼說了,那榜文實際上有沒有遭到大風吹損已經不是問題;諭旨既有如此「定調」,臣工們就只能拿它當成實際上已發生的事來處理、不得有異議(在康熙下了這樣的諭旨之後,那份會試榜文諒必是被立刻取下、不容再有人目睹)--要之,康熙對這次會試放榜的結果並不滿意,故而藉著「黃霧四塞,霾沙蔽日」來作文章而已。
  在中國古代,雖然荀子早說過「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這樣的金言,但「天人感應」之說仍是長時間影響著中國的政治。[23]往昔若碰上有彗星出現、地震發生等等,臣子便會藉此勸諫皇帝改正失德之處或秕政;因為老天已經發出「不高興」的徵兆了、非趕快補救不可。諸如此類這一套,對於「自幼讀書」的康熙來說,諒必老早就知道是怎麼回事;而這一次,康熙便把「天象垂警」拿來作為治術的工具、反客為主。既然會試放榜日吹起了大風沙,這就表示會試錄取的榜單有問題;會有問題,便是主持試務者鑑識不明、錄取有不公所致。對於那應上榜而未上榜者,皇帝自己舉了兩個人讓他們也參加殿試、算是有所補救;至於那不該上榜卻上榜的,要由「磨勘」來汰除,這部份就交給臣工們處理。既然有了如此「明確」的指示,臣工們自然只能遵照辦理、戮力以赴了。
  如果再稍瀏覽一下《清聖祖實錄》中的記錄,還會發現:就算發生了會試放榜當日「黃霧四塞,霾沙蔽日」的景象,康熙也應該不會大驚小怪;因為這在春季的北京一帶,並不是什麼稀罕之事--就緊接在康熙發出「今日榜出,黃霧四塞」這份諭旨之前,《清聖祖實錄》中還有一道諭旨,是康熙對於臣工們「上尊號」這件事的回應。由於康熙登基已六十年,為了慶賀這曠古盛事,諸王、貝勒乃至文武百官等遂聯名上疏,要奉上「聖神文武欽明濬哲大孝弘仁體元壽世至聖皇帝」這個尊號給康熙。但康熙對諸王、臣工們的這份心意可不領情,在他回應的諭旨開頭就潑冷水:「諸臣奏請慶賀六十年,朕心深為不懌」。康熙接下來在諭旨中闡述,這些所謂「尊號」只不過是搬弄些好聽字眼,是歷代相沿陋習、用來騙騙沒學問的人主;況且當時西陲尚在進行戰事,作戰官兵與運送輜重的百姓都十分辛苦,當下只該「修省圖治」,哪有餘暇搞什麼慶賀?康熙更點到,有那「微賤無恥之徒」,想藉慶典邀望「殊恩」;更有人以為六十年慶典就會有大赦之類的舉措,導致「故殺故犯者不少」,因此康熙決定接下來「凡詔赦恩賚等項,槩行停止。這所奏慶賀無益,不准行。」而就在這份諭旨中,康熙還有提到:「況值暮春清明時,正風霾黃沙之候,或遇有地震日晦,幸災樂禍者,將借此為言,煽惑人心,恣行譏議,私相紀載,亦未可知」[24]--在《清聖祖實錄》中,這份駁回「上尊號」之議的諭旨,就記載在康熙針對會試放榜的諭旨之前(在《聖祖仁皇帝御製文集》中收入駁回這份「上尊號」的諭旨,同樣也排在有關會試放榜諭示之前,文末亦記係「康熙六十年三月初七)。[25]也就是說:在同一天裡,康熙才剛說過「風霾黃沙」正是暮春清明這段期間會有的天氣現象、沒什麼好詫怪的;但在下一份諭旨中,他卻關心起「黃霧四塞,霾沙蔽日」、甚至引申出「如此大風,榜必損壞」這樣的結論來了。康熙自早年便由西洋傳教士南懷仁等學習新知,堪稱古來第一位接受科學教育的中國皇帝。康熙還曾親領皇子們觀測日蝕,令古之帝王惶惑不已的「天狗食日」,對他來說也不過就是「日晦」而已,何況春季裡北京城常有的風沙?[26]
細觀《清聖祖實錄》中的康熙諭旨,可以看出「如此大風,榜必損壞」云云,只不過是康熙藉機用上的口實。正所謂「天象遠,人事近」,康熙在意的並非「天象」,乃是「人事」。而使康熙對這次會試放榜名單不滿的原因,由其諭旨中可以分析出有三個:
第一個、也是最明顯的原因,就是康熙所看好的「舉人王蘭生(康熙五十二年舉人,雍正間成為內閣學士,乾隆初又以刑部侍郎兼署禮部侍郎)」與「滿洲舉人留保(康熙五十三年舉人,雍正間歷任禮、吏、工三部侍郎)」,這兩個人在參加此次會試時未能中式,使康熙十分失望。[27]在會試放榜當天的諭旨中,康熙就已表示這黃霧霾沙可能是因「學問優長、聲聞素著之人,不得中式,怨氣所致」。但光講得這麼含糊、是指誰也很難說(可能康熙不想太快顯露自己的意圖,暫時按捺不發);故康熙等磨勘結果出來後再提點一次,這次就說得很明白了。三月初九這天,康熙先是說:「此番應試之人,有學問優長,不得中式,以致抱屈者,朕亦無從而知,即有人奏聞,亦難深信」。才剛說自己不知道,但緊接著康熙就講了一大堆推許王蘭生與留保的「美言」、末了甚至為他們掛保證:「此在朕前行走之人,朕深知其學問,非屬偏向也」;強調這可不是他偏心。在對臣工們作了這麼一番「說服工作」之後,康熙更乾脆宣布:「王蘭生、留保,俱賜進士,著一體殿試」、直接把這二人「保送上壘」了。
說到這「在朕前行走之人」參與會試而落榜、使康熙十分失望這一點,還可參見當時所發諭旨內容。筆者在上文所引都是《清聖祖實錄》的內文,而以《聖祖仁皇帝御製文集》所記載的日期來幫助確定諭旨發出時間;但《聖祖仁皇帝御製文集》中所錄的諭旨內容,與《清聖祖實錄》其實有些詳略參差、並不完全一致,有些話是《文集》中有,但《實錄》則無載。譬如《清聖祖實錄》中放榜當天康熙那份以「今日榜出」為開頭的諭旨,結尾只說到總之讀書務在明理,方不為書所惑耳。但《聖祖仁皇帝御製文集》收錄的同一份諭旨,在其下還有一段話:

再者,外任官員必經歷日久,才方練達。見(現)有年老舉人由教職陞任者,每勝於進士。如年滿千總此番軍前効力甚著,亦勝於武科進士。進士,不過大臣所取門生。如謝賜履、張應詔、李發甲,非舉人出身之好官乎?康熙六十年三月初七日。[28]

乍看這段諭旨,康熙是向臣工們強調:不要以為舉人就沒什麼了不起、舉人也有勝過進士多多的。要強調這一點,諒必是因王蘭生、留保這兩位舉人在會試吃了敗仗之故;如果不是康熙「保送」,他們兩位就只還是舉人。而康熙這段話中有一句特別值得注意:「進士,不過大臣所取門生。」舊時有「天子門生」一詞,用以指狀元或皇帝親自考試錄取者;明、清時貢士之殿試由皇帝「臨軒發策」、考完後亦由天子「賜進士」,故所有「進士」都可稱「天子門生」。但是,康熙可不這麼想:因為參加殿試的貢士,如果沒有什麼特殊情況,基本上就是那一群在此次會試中被考官錄取的士子們(偶爾有前次參加會試中式後,因個人因素無法參加殿試者,晚了一科才來受試);皇帝主持的殿試,通常也都不會再淘汰人。也就是說:成了「貢士」,幾乎就篤定是「進士」了;殿試不過是決定幾甲第幾名而已--皇帝有點像成了「橡皮圖章」,只是把會試考官所錄取的人再考一次、還有決定前十名乃至廿名的名次而已。由康熙的言外之意來揣摩,對他而言,需是他自己賞識、栽培的人,才能稱得上是他的「門生」;而若這「門生」又能在會試中與天下俊彥一較高下後勝出,那自然是再好不過。然而世事不能盡如人意,就連皇帝也不例外:康熙眼中的「優等生」竟然鎩羽遭敗。這種事換了別人,無可奈何;但康熙畢竟是皇帝,要讓殿試時多幾個來插隊的,只要開口就行。恰巧放榜當天又風沙大作,更是讓康熙振振有詞:並不是只有皇上我覺得他們落榜冤枉、連老天也抱不平。雖然康熙說這風沙之所來,恐怕是學問優長卻落榜者的怨氣所致;但他可沒考慮要把所有參與會試落榜者的試卷都叫人複閱一遍,以便找出遺珠。只要王蘭生、留保這兩位他的「門生」有過關就行了。
  第二個使康熙不滿會試結果的原因,諒必是懷疑有「弊端」。在會試考完後二月廿八日諭旨中,康熙除了對預定放榜日可能較往例延後一事感到不悅,更說出可能有「更易卷子、改換名次」這樣的情事存在。雖然後來放榜日比往例還提早,但王蘭生、留保這兩人卻落榜,康熙恐怕因此而懷疑:他看好的人是否被「貍貓換太子」、遭人做手腳才吃了暗虧(康熙諭旨中的「抑別有故耶?」一語,意味深長)。但貢院既已加強巡查、也沒逮到什麼證據,就只能指示進行「磨勘」,要把那學問不行、蒙混進來的僥倖之徒揪出來。然而經過皇子監臨的「磨勘」完畢,也沒抓到個把靠作弊混進來的人。在康熙得到「磨勘」結果後的諭旨,只是含含糊糊地說勞必達等人「文章俱劣」、以這樣的理由給予「今科著停殿試」的處分;但也並沒有斷了他們的仕進之路,「過三年,仍准其殿試」。康熙對「弊端」的疑心,一開始是託詞「此番中式之人,將來有大奸大惡、亂臣賊子,亦未可知」;但一個人將來會不會是「大奸大惡、亂臣賊子」,又豈是由其參加會試考試寫的制式文章中能判斷出來的?奉命進行「磨勘」的文臣們,既知皇上檯面上的理由是疑心有「大奸大惡、亂臣賊子」,在這樣的大帽子壓頂之下,非得採取超嚴格的標準來檢覈不可;就算是雞蛋、也得從裡面挑出骨頭來,否則「諭旨」所言豈不是會落空?雖然「磨勘」後只能抓到一些小瑕疵,沒找到有何弊端證據,但處分還是要處分,否則「磨勘」的指示會像是瞎疑心。
  除了處分勞必達等人,據楊之徐《企南軒編年錄》中的記載,康熙在嗣後殿試中又以「不合式」、「文理荒疏」的理由,將楊賜臚、柯煜、黃炳這三人給黜落了。在會試後進行「磨勘」已是出人意料,況且也沒發現有弊端,然而康熙在殿試後又再度黜落三人,總計達十五名士子受到處分。科舉制度自北宋起,便有所謂「殿試不黜落」的慣例。[29]在會試後下令「磨勘」已是震撼彈,而在查不出弊端的情形下竟於殿試後又黜革受試士子,康熙的作為顯然是另有意圖,是對「進士,不過大臣所取門生」這種實情的反彈、藉此進行「威力展示」。康熙要向臣工們、甚至全天下的士子挑明一件事:別以為通過會試、甚至參加了殿試,就篤定能成為「進士」。要知道,普天之下,只有皇上才能給人「賜進士」;「大臣所取門生」,皇上可不是非得照單全收不可。藉由黜革士子的動作,康熙強調了自己在「取士」上的終極決定權;至於他會不會是因自己的「門生」落榜,於是拿這些「大臣所取門生」來開刀出出氣,這就很難說了。
  第三個使康熙不滿會試結果的原因,就是他「輸給人家」、是以「老大不高興」。在會試放榜後的諭旨中,康熙有提到:「今番滿洲內,巡撫蘇克濟之親屬二人俱中;張伯行幕中修書之人,數年來皆相繼中式」。蘇克濟是滿洲正黃旗人,曾任內閣侍讀學士、陜西布政使,康熙四十八年四月陞任山西巡撫,一直到康熙六十年十二月才因母喪解任。[30][31]查《八旗通志》卷一百四「選舉志三」中的康熙六十年進士榜單,這一年有何浩、何溥兩人是正黃旗人,而這兩人姓名下都有注「達爾布佐領」。[32]達爾布即蘇克濟之子,故可確定康熙所云「蘇克濟之親屬」,就是指何浩、何溥這兩位。所謂「佐領」,在此原該是意指何浩等係屬蘇克濟父子所統領管理的部屬人口,但康熙卻說是「親屬」;由於缺乏蘇克濟與何浩雙方的家系資料,到底他們之間有無一般概念中的血親或姻親關係,不得而知。要之,對康熙而言,何浩與何溥是「蘇克濟的人」就對了。據清代法式善所著《八旗詩話》中的記載,何浩(康熙六十年二甲第五十九名進士,字天然,累官翰林院侍讀學士)與何溥(康熙六十年二甲第八名進士,字淵若,官主事,因被薦從軍出征陣亡)是兄弟(浩為兄)。[33][34]古代有親屬關係若父子、兄弟、或叔姪等同一家族之人同榜登第,向來就是為人稱道豔羨的美事,蘇克濟有「親屬」兄弟同科,無怪乎引起康熙注意。
  另一位使康熙感到挫敗的臣子張伯行,在康熙朝是十分知名的清官。據《清史稿.張伯行傳》,他是康熙廿四年進士,康熙於四十六年三月南巡時,因聞時任江蘇按察使之張伯行「居官甚清」,便將他陞為福建巡撫。嗣後張伯行轉任江蘇巡撫期間,與江南總督噶禮發生互訐,前往按治之張鵬翮等回覆噶禮並無在鄉試中「交通關節」的情事、應將張伯行奪官;康熙再派張廷樞等覆按,仍如前議。但康熙指示:「伯行居官清廉,噶禮操守朕不能信」、「爾等能體朕保全清官之意,使正人無所疑懼,則海宇昇平矣」,最後噶禮遭奪官,張伯行仍任原職。甚至後來在張伯行彈劾江蘇布政使牟欽元藏匿罪人一案中,大臣張鵬翮等又回報張伯行「誣陷良民,挾私欺公」,依律應斬;但康熙仍是免了張伯行的罪,只命他來京。[35]康熙雖因張伯行之清官名聲而一再庇護他,後來卻有些後悔。據《清聖祖實錄》康熙五十四年十一月乙卯(廿三)日載,張伯行來到北京之後,康熙曾諭大學士等曰:「前曾屢次議將張伯行拏問,朕念張伯行居官清廉,不受餽送,故不准拏問。伊缺未經補授。命調來引見,甚屬糊塗,實非堪任巡撫之人,但能杜苞苴,操守甚好,可於錢糧無多處,令其管守。」[36]--康熙對張伯行的評價,已經降到頂多是個「庸才」;次月張伯行被授為總督倉場侍郎,「戴罪効力」。但康熙對張伯行的負評還不止如此,五十五年十月間,康熙又於諭旨中提到:「張伯行任江蘇巡撫時,地方有一二小賊,恐為所害,甚至不敢赴常州會審;如此倉皇失措,平日學問安在哉?」[37]康熙也曾疑心:「張伯行居官亦清,但其刻書甚多;刻一部書,非千金不得,此皆從何處來者?」[38]這是對張伯行的「清官」名聲都產生懷疑了。然而康熙後來雖對張伯行評價遽降,但他對張伯行識拔士子的能力仍然肯定,在康熙五十六年命張伯行擔任順天鄉試正考官、康熙六十年會試又命張伯行為副考官(另一位副考官為左副都御史李紱,正考官為吏部尚書張鵬翮、戶部尚書田從典)[39]。康熙會有此任命,諒因張伯行「幕中修書之人,數年來皆相繼中式」之故。
  按:張伯行於康熙四十六至四十八年出任福建巡撫,在閩期間,他除了建立福州四大書院之首的鰲峰書院,並且「搜先儒文集刊布為《正誼堂叢書》」;張伯行還曾於康熙五十二年上表,將這套書中的《濂洛關閩書》進呈給康熙,請賜書名與書序。[40]左宗棠在同治年間任閩浙總督時重刊的這套書,其卷之首附有「原校姓氏」,列出張伯行當年召集來修書的士子名單,一共八十八人(其中少數幾人非閩人)。[41]將這「原校姓氏」名單,與同治重刊本《福建通志》所載「國朝進士」名單比對,由康熙四十八至六十年舉行的六次進士考試中,上榜的福建士子中就有八個人是曾為張伯行「修書」(詳見下表)。[42]除了康熙五十一年那次無人上榜,曾為張伯行「修書」的福建士子每科都有一至三人金榜題名,可見其確有識人眼光。雖說對張伯行「修書」的品質,康熙未必欣賞--前面提到康熙在殿試前便欽賜進士之王蘭生,其所著《交河集》卷一「恩榮備載」部份,記錄了康熙以迄乾隆時皇帝對其賞賚與頒旨;而在康熙六十年三月初九日這天的記錄,康熙於會試磨勘完畢後所下諭旨中,提到張伯行的部份是這麼說的:「張伯行之胡亂修書者,數年來亦相繼中式。」[43]諸如《清聖祖實錄》或《御製文集》中的諭旨,可能用辭已被儒臣改得比較文雅;王蘭生集中所記「胡亂修書」云云,恐怕才是康熙當年原本的話--康熙後來對張伯行的能力、清廉名聲,甚至主持修纂的書都不看好;但偏偏是這個他所瞧不起的人、為其修書的士子竟然接連成了進士。而在康熙面前「行走」數年的王蘭生與留保,在會試中卻雙雙落榜,「君」輸給了「臣」。面對如此落差,康熙會心情惡劣,實乃有以致之。

張伯行「正誼堂全書」原校者成進士名單(康熙四十八至六十年)

登科年
姓名
籍貫
名次
康熙四十八年己丑科
林 縉
福州府閩縣
三甲第一百五十五名
蔡世遠
漳州府南靖縣
二甲第二十九名
黎致遠
汀州府長汀縣
三甲第十三名
康熙五十二年癸巳恩科
趙 洵
福州府閩縣
二甲第二十名
鄭三才
福州府侯官縣
三甲第六十名
康熙五十四年乙未科
蔡衍誥
漳州府漳浦縣
二甲第六名
康熙五十七年戊戌科
張 煒
福州府侯官縣
二甲第三十八名
康熙六十年辛丑科
李光墺
泉州府晉江縣
三甲第一名
註:「正誼堂全書」原校者名單中,已有四人於康熙四十五年成進士:福州府福清縣薛士璣、漳州府詔安縣鄭亦鄒、延平府南平縣余祖訊、福寧州福安縣吳瑞焉。因早於張伯行來閩時間,故不入表。

  --關於康熙對這次會試結果不滿以及下令「磨勘」的原因,大致的可能就如以上;但這一年會試後的風波,還不止於「磨勘」而已。在會試放榜與「磨勘」之後幾天,據《清聖祖實錄》載,有「監察御史舒庫等疏參:本月初九、初十兩日,有不知姓名下第舉子,擁至會試副主考左副都御史李紱門前,喧鬨而散。得旨:禮、刑二部,會同嚴審具奏。」[44]關於這次發生在京城內的落第舉人抗議風波,有些清代人士記下了箇中原因,以下茲取同時代者二人的記載以利瞭解。
  第一位是沈起元(字子大,號敬亭,江蘇太倉州鎮洋縣人),他在康熙六十年進士考試取得二甲十六名的成績,撰有《敬亭公年譜》,由於他是當事人,對該次會試有第一手見聞,在其年譜卷上對這前後經過有如下記載:

辛丑三十七歲
二月會試,主考遂寧張公、儀封張公、陽城田公、臨川李公。余中第四十名,出常州翰林曹次辰先生、揚州儀曹李名昺先生房。儲大文會元。一時名士三儲、二馮、主敬、賦三、自芸、芝岡輩皆登第,浮言四起。 上命三邸、 十二邸兩王,並南書房翰林,取所中墨卷覆閱。余卷及會元卷,為 兩王所激賞,欲特薦,慮妨眾而止;擇有紕繆者,奏革進士數名。欽賜內廷行走王蘭生、留保二人進士。[45]

  另一位記載者,係清代著名的文士袁枚,他在乾隆元年時還曾於北京見過李紱。在袁枚《隨園詩話》卷四中有如此記載:

   《唐書》載:「賀知章在禮部選輓郎,取捨不公,門蔭子弟喧鬧盈門。知章不敢出,乃于後園舁一梯,出頭墻外,以決事。」康熙辛丑會試,李穆堂先生(筆者按:李紱號「穆堂」)用通榜法,所取皆一時名士。落第者糾眾作鬧,新進士無由入謁。或呈一詩云:「門生未必敢升堂,道路紛紛鬧未央。我獻一梯兼一策,牆頭高立賀知章。」丙辰,予在都中,見先生白鬚偉貌,有泰山巖巖氣象(下略)。[46]

  在上引這兩位人士的記載中,袁枚所云「通榜法」,係唐代取士現象。唐代科舉中的「進士科」著重詩賦與策文,當時科舉考試又未實行「糊名制度」,閱卷者可以確知所取係何人之卷;於是主持試務之官員(知貢舉)常會向文壇中有地位聲望者打聽當科應試士子中已有文名之人、或接受文壇大老的推薦而取士,有時甚至在考試舉行前名次就已排出,這種現象被稱為「通榜」。[47]至於沈起元年譜中所舉出的「一時名士」中,「三儲」指江蘇宜興人儲大文(殿試二甲第三十名)、儲郁文(三甲第十七名)、儲雄文(三甲第十九名)三兄弟。「二馮」指江西金谿人馮詠(三甲第四名)、馮謙(三甲第十四名)兩兄弟。「主敬」係浙江嘉興人錢陳群之字(二甲第十五名)。[48]「自芸」乃江蘇如皋人姜任脩之字(二甲第三十四名)。[49]至於「芝岡」係浙江歸安人(寄籍江南太倉)沈懋華之字。[50]他是在雍正元年才考中三甲第一百零二名進士(榜姓馮);清人黃叔璥撰《國朝御史題名》中沈懋華之簡傳,稱其為「康熙辛丑、雍正癸卯進士」,可知他應是在辛丑會試後因某種原因而未赴殿試,直到雍正元年才參加殿試並中式。[51]沈起元所列名士中還有一位「賦三」,筆者遍查不得是何人字號,未知是否沈起元有誤記(或誤字)。
康熙六十年會試下第舉人喧鬧的風波,在《清史稿》卷一百八、志八十三「選舉.文科」中也有記載:「六十年辛丑,會試副總裁左副都御史李紱用唐人通榜法,拔取知名之士。下第者喧鬨於其門,被劾落職,發永定河效力。然是闈一時名宿,網羅殆盡,頗為時論所許。」[52]要之,當年三月初七會試放榜的結果,一開始不僅康熙皇帝不滿、連下第舉人中也有不服氣者,以致接連兩天跑去李紱家門前喧鬧。在清史稿李紱傳中,還提到下第舉人「投瓦石」,連攻擊行為都出現了。[53]
關於李紱是於何時決定在該次會試用「通榜法」取士,恐怕沒有任何文獻記錄可資確言;但當年二月廿八日康熙的諭旨中,既對放榜日拖遲表示了不滿、更懷疑可能予人上下其手的機會,這無疑會給李紱造成極大壓力。諒必李紱原是希望放榜日能較往例延遲,以便有充足時間好好閱卷;但皇上如此不容分說,又能如何?或許就是在趕進度與「天威難測」的倉皇下,李紱才會採取「拔取知名之士」、「網羅殆盡」的作法。對李紱而言,將「一時名士」儘先納入會試中式榜單中,諒必是打「安全牌」:這些名士在先前鄉試時與家鄉省份就已嶄露頭角、原本成進士的呼聲就高,優先錄取他們總不會出錯;這些人之中諒也不致有不學無術者,應該禁得起檢驗。
李紱的做法,雖有其道理,但這在考試中依然造成不公平:因為在鄉試表現突出或聲名響亮、被看好能登第的士子,在會試中的實際表現未必也就很好(就連「會元傳臚」許獬,在萬曆廿六年會試時亦遭「下第歸」,並非一試中的)。況且此次會試榜單中不僅「名士」多,還有「三儲」、「二馮」、「二何」這樣的兄弟檔上榜(可惜張星徽遭磨勘黜落,不然又多一「叔姪同科」);與大眾原本的預期太過符合,又有這些個家族子弟同榜,這難免令人生疑:榜單是否在考前就決定好了、或是有「通關節」的隱情?加上放榜當天的天候,無異是給下第舉人們的疑心添油點火;群情洶湧加上老天也助威,這群斯文人便在京城裡公然鬧事了。
  對此次事件,康熙指示「禮、刑二部,會同嚴審具奏」;經過一個多月的追查,禮部等衙門對御史舒庫等人的參奏提出議覆。但據《清聖祖實錄》康熙六十年六月戊戌(初八)日的記錄,議覆中僅指出:「李紱身為憲臣,有參奏之責,下第舉子群到伊家喧鬧,匿不奏聞,殊屬不合,應將左副都御史李紱照溺職例革職。嗣後鄉會試發榜後,考試官有不公之處,許下第舉人生員據實赴該管衙門具控;如有竟往考試官家喧鬧者,該地方官即嚴拏送刑部從重治罪。」康熙的指示為:「李紱著革職,發往永定河効力。餘依議。」[54]朝廷並未對李紱取士的方式、或錄取名單有任何指摘;至於抗議的下第舉人事後諒必一鬨而散,也沒人去提出那怕只是風聲傳聞的指控。無憑無證之下,朝廷只能以李紱未盡司法官員身分職責的缺失來處分;而這處分,諒必對遭下第乃至「磨勘」的士子算有個交代:朝廷連副主考都給「辦」了,眾人的不滿可以休矣。而在李紱這方面,諒必因放榜當天就引起皇上不滿,在烏雲罩頂之下實在不想旁生枝節,故而選擇緘默,是希望事件自己平息,並非是心虛之故。
此次會試中,李紱的取士方式,並未被朝廷指摘有何違失。但若綜觀會試放榜前後經過,導致「磨勘」與殿試後又黜落貢士的風波,最大的導因,恐怕還是得算在李紱的頭上:因為他採用「通榜法」,雖是將一時名士網羅殆盡,之後亦為時論所許,但他還是百密一疏、竟然漏掉了「天子門生」--如果王蘭生與留保兩人一開始就上榜,則康熙龍心大悅之下,諒是不會去管什麼「黃霧四塞,霾沙蔽日」、也不會因蘇克濟還是張伯行的人上榜而感到吃味、更不會指示要「磨勘」或在殿試後還黜落人了。
  康熙六十年的會試乃至廷試後黜落應試士子,事件背後有著交錯影響的因素在起作用。受革職處分的副主考李紱,往永定河「効力」的時間約一年半;雍正元年正月,李紱便受命「署吏部右侍郎」,又回到朝中。[55]至於遭黜落的士子們,尤其是張星徽遭到何種影響、後來如何?


三、遭黜落的士子們與張星徽的仕途

  在康熙六十年會試磨勘後的諭旨中,康熙指示:「會試中試卷內,勞必達等十二名,文章俱劣,今科著停殿試,過三年,仍准其殿試。」嗣後的殿試中,據楊之徐《企南軒編年錄》的記載,又有楊賜臚、柯煜,以及黃炳,分別因「不合式」、「文理荒疏」的理由遭黜落。為了解這十五人此次應試失敗後的境遇,筆者茲將將他們的科舉與仕途記錄列表如下:

康熙六十年會試後磨勘遭黜落者名單
本表資料係據北京愛如生數字化技術研究中心「中國方志庫」及「中國基本古籍庫」。
*表示方志中有成進士之記載,加框表示「明清進士題名碑錄索引」中有之。
※表示於任職所在地方志之「名宦」或「政績」中有傳。

姓名
基本資料
科舉記錄
任官記錄
勞必達
湖北漢陽人,字尊三。
康熙五十六年丁酉科經魁,辛丑會試中式。
康熙六十年辛丑科,未與殿試,授昭文知縣(以上乾隆十三年刻本《漢陽縣志》卷之十九「選舉」卷下)。
康熙丁酉鄉魁、辛丑會魁,未與殿試,仍由舉人應選。雍正三年保舉揀選授昭文知縣(雍正九年刻本《昭文縣志.志例》,此志係勞必達所修)。
雍正四年二月至雍正十二年六月任江蘇省蘇州府昭文知縣。
雍正五年十月至十一月署常熟知縣。
雍正六年五月至七月再署常熟知縣。
雍正六年八月至十月署震澤知縣。
(以上見清光緒九年刻本《蘇州府志》卷第五十八「職官七」)
雍正五年七月十六日至八月十九日署蘇州府管糧同知(同上志卷五十五「職官四」)。

光緒九年刻本《蘇州府志》卷第七十二「名宦五」為其立傳。
簡天章
廣東順德人。
康熙五十六年丁酉科舉人。
*雍正八年庚戌科進士(以上光緒五年刊本《廣州府志》卷四十三「選舉表十二」、卷四十一「選舉表」十)。
雍正九年任廣東高州府教授(道光二年刻本《廣東通志》卷五十二「職官表四十三」)。
唐 淵
江蘇杭州人。
康熙五十六年丁酉科順天鄉試中式(清乾隆刻本《杭州府志》卷七十一「選舉」)。
查無任官記錄。
邵大生
浙江餘姚人,直隸大興籍,順天中式。
康熙五十九年庚子科舉人。
*雍正元年癸卯科進士(以上四庫本《浙江通志》卷一百四十四、一百四十二)。
大名府教授(光緒二十五年刻本《餘姚縣志》卷十九「選舉表」)。
李 惺
河南永城人,字存存。
康熙五十年辛卯科舉人。
*康熙辛丑科鄧鍾岳榜進士(以上四庫本《河南通志》卷四十六「選舉三.舉人」、卷四十五「選舉二.進士」)。
*雍正丁未(五年)進士(乾隆五十七年刻本《紹興府志》卷之四十三「人物志三名宦下」)。
雍正七年至十一年任錢塘知縣(乾隆刻本《杭州府志》卷六十三)。
歷任錢塘知縣、溫州府同知及知府、紹興府知府,告歸養親十九年後起補順慶知府,尚未赴任又擢為貴州糧驛道,卒於任上(乾隆三十二年刻本《續河南通志》卷之五十五「人物志列傳」)

乾隆刻本「杭州府志」卷七十九「名宦六」為其立傳。
王作賓
陜西富平人,字覲光,號解崖。
康熙五十九年庚子科舉人。
*雍正八年庚戌榜進士(以上乾隆刻本《西安府志》卷四十四「選舉志中.舉人」、卷四十二「選舉志中.進士」)。
*辛丑、庚戌兩闈進士(同治六年刻本《桂陽縣志》卷之十二「職官志.政績」)。
雍正十一年至十二年任湖南郴州永興知縣(光緒九年刻本《永興縣志》卷三十五「職官志」)。
雍正十三年至乾隆三年任桂陽縣知縣(光緒十一年刻本《湖南通志》卷一百二十五「職官志十六」)。
乾隆四年至六年任新甯知縣(同前志卷一百二十四「職官志十五」)。
乾隆六年至九年任寧遠知縣(道光八年刊本《永州府志》卷十一下「職官表」)。
乾隆九年至十一年任澧州知州(光緒十一年刻本《湖南通志》卷一百二十二「職官志十三」)。

嘉慶二十五年刻本《直隸郴州總志》卷之二十三「名宦」、同治六年刻本《桂陽縣志》卷之十二「職官志.政績」為其立傳。
譚尚笏
湖南衡州府衡山人。
康熙五十二年癸巳科舉人(光緒元年刻本《衡山縣志》卷二十七「選舉」)。
雍正五年至六年任河南彰德府涉縣知縣(四庫本《河南通志》卷三十七「職官八」)。
雍正七年至十二年任湖南永州府東安縣教諭(光緒元年刻本《東安縣志》職官第五)。

道光八年刊本《永州府志》卷十三「良吏傳」為其立傳。
李本漋
山東登州府大嵩衛(海陽縣)人,字龍川,號若思,著「甲秀堂集」。
康熙五十六年丁酉科舉人。
*康熙六十年辛丑科進士,九十四名(以上四庫全書本《山東通志》卷十五之二「選舉二」)。
*雍正十一年癸丑科進士(光緒刻本《增修登州府志》卷之六十八「補遺上」)。
雍正十二年任雲南平彝知縣(四庫全書本《雲南通志》卷十八下之一「分部」)。
周三汲
江西吉安府永新人,字滄際,著「五經精言」。
康熙五十九年庚子科舉人。
*康熙六十年辛丑科進士(以上光緒七年刻本《江西通志》卷三十四「選舉表十五」、卷三十二「選舉表十三」)。
*康熙六十年辛丑科進士(同治十三年刻本《永新縣志》卷十一「選舉志.進士」)
查無任官記錄。光緒七年刻本《江西通志》卷一百五十「列傳」中謂其「既成進士,不樂仕進,仍以著書自娛」。同治十三年刻本《永新縣志》卷十七「文苑」中謂其「由選拔聯捷成進士,惜遇晚,不獲竟其所施」。
趙雲龍
四川榮昌人(另有記為巴縣人,大足籍)。
康熙五十六年丁酉科舉人(乾隆十五年刻本《大足縣志》卷之八「選舉」)。
*康熙六十年辛丑科進士(四庫全書本《四川通志》卷三十四「選舉.進士」)。
雍正五年至八年任廣安州儒學學正(乾隆三十四年刻本《廣安州志》卷之九「職官」)。
乾隆五年署長陽知縣(同治刊本《宜昌府志》卷之八「官師志下」)。
乾隆六年至九年任荊州府宜都知縣(光緒六年刊本《荊州府志》卷之三十四「職官志六.官師」)。
乾隆十年至十一年任恩施知縣(嘉慶十三年刻本《恩施縣志》卷二「職官十」)。
乾隆十六年至十八年任嚴州府淳安知縣(光緒十年刻本《淳安縣志》卷之六「秩官表」)。
金星徽
福建同安(晉江)人,本姓張,字北拱,號居亭。
康熙五十六年丁酉科舉人(四庫全書本《福建通志》卷四十一「選舉」)。
*康熙六十年辛丑科進士,名下有註「以磨勘革」(乾隆原修、同治重印本《泉州府志》卷之三十七「選舉五」)。
乾隆十一年至廿年任福建漳州府海澄縣教諭(光緒三年刻本《漳州府志》卷之十三)。
劉輝祚
直隸安平人
康熙五十六年丁酉科舉人(四庫全書本《畿輔通志》卷六十六「選舉.舉人」)。
雍正三年至五年任衛輝府胙城縣知縣(四庫全書本《河南通志》卷三十七「職官八」)。

康熙六十年殿試後遭黜落者名單
本表資料係據北京愛如生數字化技術研究中心「中國方志庫」及「中國基本古籍庫」。
*表示方志中有成進士之記載,加框表示「明清進士題名碑錄索引」中有之。
※表示於任職所在地方被列為「名宦」。

姓名
基本資料
科舉記錄
任官記錄
楊臚賜
雲南石屏州人。民國刊本《重修金壇縣志》卷八之一謂其為金壇人,占雲南石屏州籍。
康熙五十六年丁酉科舉人(四庫全書本《雲南通志》卷十二下)。
*康熙辛丑科進士,本科未殿試,至雍正元年癸卯恩科補試(乾隆二十四年刊本《石屏州志》卷二)。
*雍正元年癸卯科進士
(四庫全書本《雲南通志》卷十二上)。
雍正元年授翰林院庶吉士(乾隆二十四年刊本《石屏州志》卷二。鄂爾泰《詞林典故》卷八)。
雍正三年至九年任陜西同州府朝邑縣知縣,因親喪離任(咸豐二年刻本《同州府志》卷七「職官表」、「文徵錄」卷中〈重修文廟碑記〉)。
行取鑾儀衛經歷,陞廣西永寧、寧明兩州知州
(乾隆二十四年刊本《石屏州志》卷二)。

乾隆間任同州府知府之喬光烈,其《最樂堂文集》卷五有〈故朝邑縣知縣楊臚賜祀名宦文〉。
柯 煜
浙江嘉興府嘉善縣人,字南陔,號石庵。
康熙四十一年壬午科舉人。
康熙六十年辛丑科進士,未殿試。
雍正元年癸卯詔舉山林積學之士,以大學士王瑣齡薦引見,用為明史纂修官。
*雍正元年癸卯科進士。
乾隆元年丙辰詔開博學鴻詞科,未試病故。
(以上光緒十八年刊本《重修嘉善縣志》卷十六「選舉志上」)。
雍正三年至六年任湖北荊州府宜都縣知縣(光緒六年刊本《荊州府志》卷之三十四「職官志六.官師」)。
雍正七年署湖北宜昌府長陽縣知縣(同治刊本《宜昌府志》卷之八)。
改教職,授浙江衢州府教授,浙江總督程元章聘修省志,雍正十三年卒於西湖昭慶寺(錢陳群《香樹齋文集》卷二十五「同年柯石菴墓誌銘」)。
黃 炳
廣西臨桂人
康熙五十九年庚子科舉人(四庫全書本《廣西通志》卷七十五)。
雍正六年至八年任廣西平樂府富川縣教諭(乾隆二十二年刻本《富川縣志》卷四「職官志」)。

  從表列中可看出,在這次會試與殿試後遭黜落的士子中,雖有唐淵、周三汲二人並未能步上仕途,但絕大多數後來仍是進入了官場,擔任縣學教諭乃至道員不等的職務,有些還在歷宦之地被奉為「名宦」或「良吏」。而且,在這十五人中,還有五位後來如願成為進士,他們分別是:於會試後遭磨勘的邵大生(雍正元年癸卯恩科三甲第一百五十一名)、王作賓(雍正八年庚戌科三甲第七十一名)、簡天章(雍正八年庚戌科三甲第二百三十七名);殿試後遭黜落的楊臚賜(雍正元年癸卯恩科三甲第六十五名)與柯煜(雍正元年癸卯恩科三甲第七十六名)。從以上情形來看,這些士子雖在康熙六十年進士考試中遭到挫折,但對彼等日後的發展並無決定性的負面影響。
  康熙六十年進士考試中遭黜的士子們,其後來大致發展情形如上。至於本文要探討的主角張星徽,於下將對其生平作更多考索。不如人意的是:關於張星徽的資料,實屬十分有限。清代林焜熿《金門志》中雖為其立傳,但僅有寥寥百來字,對於其應試乃至就教職的過程亦不夠詳細。筆者迄未能發現張星徽之行狀或墓誌銘,在此情況下,也只能由少量文獻來源設法拼湊、為其「仕途」描繪出個大概了。
     關於張星徽之生平,在林焜熿《金門志》之前或之後,亦有其他方志為其立傳、或是涉及他的簡單記載,但內容均大同小異,故不逐一列出。除了方志之外,筆者所能找到最接近於為張星徽作傳的文字,係清人孟超然所著瓶菴居士文鈔一書中〈書張北拱遺文後〉這篇文章,裡面對於張星徽應試之經過,及其嗣後的生涯皆有述及,可稍補其生平資料之不足。
按:孟超然,字朝舉,閩縣人。十七歲補縣諸生,選貢太學,乾隆廿五年(1760)成進士,選庶吉士,歷兵部主事、吏部文選司郎中等職,乾隆三十年時主持廣西鄉試、三十三年參與會試試務;其後督學四川任畢,便以四十二歲之齡告歸養親,不復出仕。里居時不謁公門,惟以讀書養性為務,曾一度應福建巡撫徐嗣曾之聘,至福州鼇峰書院擔任山長,後卒於嘉慶二年,得年六十七歲。[56]據「書張北拱遺文後」文中所述,孟超然二十出頭時便認識張星徽;張雖比孟超然大上一截,但仍與之交契,不但很欣賞孟超然的文章、並曾指導其為文之法和自己的心得。孟超然記述之文如下:

 書張北拱遺文後
溫陵張北拱,名星徽,登康熙乙酉賢書。某科會試榜出,名在第五;以第三場對策顛倒,磨勘被黜,自是絕意進取,時年甫二十餘。築塞翁亭,讀書其中,肆力於古文辭,不解衣臥者近十年,學乃大進。雍正庚戌(八年,西元1780),其尊人以明經貢入大學,老矣,命北拱隨侍;適遇會試,乃復試,揭曉,名復在第五。先是某科監試御史,是科主試,見北拱名,曰:「此前二十餘年以磨勘黜者,可使榜上有名乎?」遂易以他卷。北拱乃投牒吏部,就教職,歸。北拱為文,務開闔張弛,尤喜左(傳)、史(記)、戰國策。著述甚富,其行世者,有《天下要書》(原書小字註:即《國策》)、《四傳管窺》、《歷代名臣傳》(筆者按:張星徽著有《歷代名吏錄》,書猶存世;此處當係孟超然誤記。)諸書。其所為古文,風發泉湧。潘敏惠公甚愛之。北拱折輩行,與余交,亦頗喜余文。時余甫弱冠,喜讀廬陵文(筆者按:當指歐陽修之文章),北拱輒勸余讀《史記》、《國策》,每曰:「吾生平讀書作文,惟以『奇正互用,明暗相參』八字,為信陵君之袖裡兵符。」余時心喜其言,而不能用也。始敏惠公為刑部郎時,北拱會試,出其門下。越二十年,公以副都御史撫閩,而北拱教諭海澄。公甫下車,即檄至鼇峯書院為學掌;每有撰述,必命鈔胥,屬北拱點定。而北拱奏記及文,事輒盡言,如朋友。論者兩難之。北拱年六十餘,乞休,旋卒。家故饒,耗於購書置姬妾。聞諸子不能繩先業,生平著述散佚盡矣!悲夫!乾隆二十七年壬午七月某日,書於京師保安寺街寓齋。[57]

孟超然之瓶菴居士文鈔中,僅此一篇敘及張星徽生平。雖然孟超然是張星徽的忘年友,但其記事仍非全然正確。有關此文中的疑誤之處,茲逐項列出:
登康熙乙酉賢書。乙酉為康熙四十四年(1705),但金門志乃至四庫本福建通志等方志所載,張星徽實是丁酉(康熙五十六年)科舉人。
某科會試榜出,名在第五。由於康熙六十年「磨勘」之前的會試錄似無傳世之本,張星徽當年初應會試時名次如何,尚無從印證。
雍正庚戌……適遇會試,乃復試……遂易以他卷。根據此段,張星徽在雍正八年陪同其父入京,因正值舉行會試之年,便再度參加會試,而且又中了第五名;但因有位主試者仍記得張星徽,此前二十餘年以磨勘黜者,便用別人的卷子替換了他。由康熙六十年(1721)至雍正八年(1730),頭尾算入也不過剛好十年,並無「二十餘年」之久。況且,筆者在上文的列表中已整理出,康熙六十年遭會試後「磨勘」或殿試黜落者,有三人早在雍正元年就成為進士、另有兩人就是在雍正八年也成進士;若這位「某科監試御史,是科主試」者,記性好到能憶起十年前遭磨勘者的名字,又怎會不知這批人早就有成了進士、還以這樣的理由來汰除張星徽?而既然張星徽的卷子稱是被「易以他卷」,會試錄上無其名,也無從查考其名次。在下文中是有提到「潘敏惠公」、「公為刑部郎時,北拱會試,出其門下」,似乎張星徽二度會試時最初被取為第五名之事,就是此公告知的。
北拱乃投牒吏部,就教職,歸。從孟超然的敘述緊密連接上文觀之,張星徽像是在雍正八年(1730)會試失利後就放棄再考、轉而就教職了。但這敘述恐是太簡單,因張星徽是遲至乾隆十一年(1746)才開始在漳州府海澄縣縣學擔任教諭的,「投牒吏部」不致過了十六年才有著落。張星徽應是還曾試了第三次而又未成功,才死心不再考進士的(下文會再及)。
始敏惠公為刑部郎時……屬北拱點定。在孟超然文中提到的,曾在張星徽二度參加會試時錄其卷之「潘敏惠公」,即潘思榘,字絜方,江蘇陽湖縣人。他是雍正二年進士,雍正三年時由庶吉士分發刑部學習,雍正六年補刑部主事,累遷至郎中,於雍正八年出知廣東南雄府,其後歷浙江布政使、安徽巡撫等職,於乾隆十二年九月被調為福建巡撫,其人「蒞政精勤」,雖積勞成疾仍不懈公務,最後在乾隆十七年三月卒於福建巡撫任上,獲祀京師賢良祠,並諡「敏惠」。[58]從潘思榘的履歷觀之,他在張星徽於雍正八年再應會試時是「刑部郎」沒錯。潘思榘撫閩在乾隆十二年至十七年間,身為巡撫,他應該是常駐省會福州坐鎮。而根據乾隆廿七年刻本海澄縣志卷之六「秩官.國朝教諭」部分載,「金星徽」係「乾隆十一年閏三月任」;在他之後的教諭,是遲至乾隆二十年七月十二日方來任之興化人龔植三。[59]在這裡有一個疑點:若張星徽被潘思榘調到福州的鼇峯書院去了,那他的海澄縣縣學教諭一職要怎麼辦?從海澄縣志的記錄中,看不出有找人代理的跡象;而福州府與海澄縣之間,光航空距離就足有二百五十公里遠,張星徽不可能同時身兼二職。難道他去福州期間,教諭一職就懸而無人嗎?再者,道光十八年刻本鰲峰書院紀略書中列出的歷任教職員、「掌教」或「監院」名單中,都不見「金星徽」或「張星徽」之名。[60]潘思榘找張星徽去福州鰲峰書院去當「學掌」,到底是個什麼職務?以上兩點,尚是無法釐清之處。
關於潘思榘之著作,筆者目前能查到僅有屬於經學方面的周易淺釋一種,尚不知其是否有詩文集傳世;故其與張星徽交誼之情形,尚無從查考。接下來筆者要摘出關於張星徽的記事,見於清修漳浦縣志卷之二十二「再續志.雜志」中,該縣「寓賢」的記載,提及張星徽的部分如下:

    張星徽,字北拱,溫陵人。以經元進士來遊於浦之扳龍鄉,厥後停車於爐飛,設教於湖野之涵虛閣,著四傳管窺,邑中李太史實蕡為序其卷端。[61]

在此段記載中,提到張星徽於漳浦縣之寓居所在。現今漳浦縣西境石榴鎮尚有「板龍」、「板龍村」這樣的地名,應即是清代「扳龍鄉」之所在;約當漳浦縣地理中心位置之赤土鄉,亦有地名「爐飛」,其地東方數公里外有大小二湖,諒想「湖野之涵虛閣」必在二者之一的水濱。至於曾為張星徽四傳管窺(筆者按:金門志所記書名為春秋四傳管窺)作序的李實蕡,據漳浦縣志記載,他是當地人,字桃仲,雍正五年進士,授官翰林院檢討;然因聞親疾而假省十餘年,到後來雖銷假入都,不久就又致仕告歸,晚年喜吟詠為文,五十八歲時卒於家,著有松風堂詩草等。[62]可惜李實蕡的詩或文集,筆者於今也遍覓不得。這段記載中稱張星徽為「經元進士」,所謂「經元」應即同「經魁」,指鄉試中的前五名舉人、各為當科考試中五經之首。[63]按乾隆間原修、光緒年補刻本泉州府志卷之五十五「國朝文苑」之張星徽傳記中有載,他是「康熙丁酉第三名經魁」。[64]所謂「經元進士」,其實仍只是舉人。至於張星徽是在鄉試中選擇受試哪部經書而居冠?從他著有春秋四傳管窺以及戰國策的評注,還有歷代名吏錄等史學方面作品來看,應該就是春秋經。而由「以經元進士來遊於浦之扳龍鄉」一語觀之,張星徽似是在康熙五十六年成舉人後,才遷至漳浦縣的。
第三項筆者要摘錄有關張星徽的文獻,是有關他補上海澄縣教諭的經過。在台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明清史料中,登錄號074888–001號,係兼管吏部尚書事之大學士張廷玉等於乾隆十一年閏三月一日所題奏摺,內容是有關「閩省在籍候選教職人員,應於本省教職缺出銓補」一事。在這份奏摺中提到:「(福建)布政使高山呈詳,乾隆拾年拾壹月分出,有漳州府海澄縣經制教諭黃大受,於乾隆拾年舉行計典案內,以有疾糾參。員缺擬以晉江縣舉人、掣選安徽望江知縣,引見奉 旨:『以教職用』之金星徽選用」云云。從這份奏摺的記載觀之,先前張星徽就如《金門志》中傳記所云,「以舉人銓選」,到吏部登記資料、然後以「掣籤」方式選得安徽望江縣知縣一職。但掣到了什麼籤,並不就成為定局,還有「引見」這個階段:從「奉旨」來看,乾隆皇帝是親自驗看了原可即將成為知縣的候選者;但張星徽不知是言語身材相貌哪一點不入眼、結果皇上裁示讓他去改當教諭。張星徽在雍正九年五月為自己輯著之《歷代名吏錄》一書寫序時曾有言:「我 皇上建中御極,勵精圖治……故外省大小臣僚,皆引見御前,孜孜訓飭。不堪者立更選代,務令人地相宜。」[65]乾隆皇也承襲了雍正的作法,而張星徽自序之語,孰料竟應在了自己頭上。
按,孟超然〈書張北拱遺文後一文中,稱張星徽於雍正八年會試失利後「乃投牒吏部,就教職」,但這與張星徽實際補上缺員的時間相去太久,故筆者認為:孟超然的敘述是因太簡略而漏了一次會試。乾隆十年歲次乙丑,正是舉行會試之年,張星徽應是也參加了這一次會試,又遭鎩羽;三試不第之下,才投牒吏部,以下第舉人的資格參與朝廷的「揀選」、以及嗣後被安排「引見」皇上,這才決定他的出仕之路。
--在摘出以上三種有關張星徽生平資料的文獻後,於下筆者就藉目前已知之方志等等,為張星徽作一簡略年表:
關於張星徽在中舉之前的早年生活,並無足夠資料可作清楚描繪。在光緒三年刻本《漳州府志》卷之十三「秩官五」記載海澄縣教諭名單中,「金星徽」是被記為「同安舉人」[66]。清乾隆二十七年刻本《海澄縣志》卷之六的教諭名單中,「金星徽」的籍貫是「晉江人」;但同志卷之二十一迻錄「金星徽」所撰「上兩台風俗書」,文題下卻又記其為「同安人」[67]。張星徽至吏部詮選等候任官,填寫的資料上是「晉江縣舉人」。以上再綜合《漳浦縣志有關「寓賢」的記載,張星徽在中舉之前,戶籍當已由同安遷至晉江;而在中舉之後,又搬遷至漳浦縣。惟詳細遷徙時間不得而知。
康熙五十六年(1717),張星徽考中福建鄉試第三名舉人。乾隆間原刻、同治重印本《泉州府志》以及林焜熿《金門志》等,皆云張星徽「榜姓金,復本姓」;然由張廷玉奏摺及《海澄縣志》記載中可見,張星徽在應考乃至服公職期間,一直都還姓「金」。但在寫書出書時,他仍用本姓「張」。
康熙六十年(1721),張星徽參加會試通過,原已成「貢士」(孟超然〈書張北拱遺文後〉中稱其名列第五),但康熙隨即下令「磨勘」,張星徽亦在遭黜落之十二人中,遭處分「今科罰停殿試,過三年,仍准其殿試」。孟超然稱張星徽「自是絕意進取,時年甫二十餘。築塞翁亭,讀書其中」。
雍正五年(1727),張星徽出版《國策評林天下要書》刻本四冊,北京中國科學院圖書館有藏本。是書尚有雍正七年刻本,及版心題《天下要書》之「溫陵塞翁亭」刻本等。[68]
雍正八年(1730),張星徽再度參加會試,仍下第。
雍正九年(1731),張星徽完成《歷代名吏錄》,書首序末署「雍正九年歲次辛亥端午前一日,溫陵張星徽北拱氏題於金浦湖野山房之東齋」。此書版心上方題《循良前傳約編》、版心下方「湖山草堂」,目錄及各卷卷端則題《歷代名吏錄》。[69]《四庫全書總目》卷六十三、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有載《循良前傳約編》四卷,江蘇巡撫採進本,但作者記為「國朝張先嶽撰,先嶽字北拱,晉江人」。[70]不知是否江蘇出現了此書盜版、更易作者之名?
乾隆四年(1739)秋,張星徽著成《春秋四傳管窺》,作〈四傳管窺自序〉。[71]近人孫殿起《販書偶記續編》卷二「春秋穀梁傳類春秋總義類」中,載有一部「《四傳管窺》無卷數,清溫陵張星徽撰,乾隆四年己未藏書堂精刊」。[72]
乾隆十年(1745),張星徽三度應會試,仍不第,投牒吏部,參與下第舉人揀選知縣。原本掣籤得安徽望江知縣,但經「引見」乾隆皇帝後,奉旨「以教職用」。
乾隆十一年(1746),至漳州府海澄縣任縣學教諭。
孟超然所撰〈書張北拱遺文後〉,文中稱張星徽受乾隆十二年來閩之巡撫潘思榘檄至鼇峯書院為學掌」;但《鰲峰書院紀略》所列「掌教」或「監院」,不見「金星徽」或「張星徽」之名。
擔任海澄縣縣學教諭期間,張星徽曾撰〈上兩台風俗書〉,文中沉痛籲請「嚴嫁娶奢靡之禁,以崇節儉、以廣生全事」。因漳州當地嫁娶競奢之風,導致生女被視為賠錢貨、常有「溺女」之事;而女性人口減少,又導致嫁娶開銷更形高漲,如此惡性循環不已。張星徽因而上書長官,籲請推動簡樸婚俗以杜絕「溺女」惡風。[73]惟據乾隆廿七年《海澄縣志風土》部份載,該地婚禮侈靡之俗仍舊,「是所望於明理者,共挽頹風,為庶民倡耳」。[74]可見當時長官並未推行張星徽之議。
自乾隆原刻、同治重印本《泉州府志》始,泉州、同安、金門地區之方志,均記張星徽於海澄縣任縣學教諭期間「興學課士,勤於其職」。去張星徽任職期間最近的乾隆二十七年刻本《海澄縣志》卷之六「秩官.名宦傳」中,並無張星徽之傳;僅該志同卷「秩官.國朝教諭」部分載:「金星徽,晉江人,舉人,乾隆十一年閏三月任,著述甚富,有《名吏錄》、《四傳管窺》、《天下要書》行世。」[75]然張星徽樂道人之善、提攜後進的胸懷,仍有載記可見一二:光緒四年刊本《漳州府志》,記載有一位「海澄布衣張至善」、「敦敦自守而論古慷慨,著有《慎餘集》、《扶陽錄》、《仁壽錄》,皆處數百年論斷之案,從而窺之,補其殘缺。嘗質之教諭金星徽,極擊節歎賞,以為可傳也。」[76]另《馬巷廳志》卷十五「人物.文苑」部份,亦載有一位「洪範疇」,著有四書之講義四十卷;張星徽對其著十分欣賞,欲為之付梓,但洪範疇自認其學未達圓融,故而謝絕了張的好意。[77]
乾隆廿年(1755),張星徽自海澄縣縣學教諭一職乞休。
乾隆《泉州府志》卷之五十五「國朝文苑」之張星徽傳記,在記載他有著作「《歷代名吏錄》四卷、《春秋四傳管窺》三十二卷、《評註戰國策全集》十八卷」之後,又有記「掌教霞漳芝山書院,著有《湖山稿》、《評選辛酉鄉墨》行世。」[78]此語在記述海澄教諭一職之後,故張星徽諒是自公職退休後,又曾至漳州(霞漳)芝山書院授徒。
又:張星徽之著作,除前述數種外,《馬巷廳志》還記載他著有一部九十八卷之《先儒精義會通》,但付梓時間或是否曾付梓則不詳。[79]而在泉州地區方志已臚列者之外,張星徽尚著有《孝經集解》一卷,《四庫全書總目》卷三十二、經部三十二有載此書,但作者之記載為「國朝張星徽撰。星徽號北山,永城人。」[80]是書似早已亡佚,故張星徽之號與籍貫(永城縣在河南省歸德府)何以都變了樣,現今無法察考。
乾隆二十七年(1762)七月,孟超然作〈書張北拱遺文後〉,時張星徽已卒。據孟超然所記,張星徽「家故饒,耗於購書置姬妾。聞諸子不能繩先業,生平著述散佚盡矣」。
--由以上年表來看,張星徽雖在二十多歲便成舉人、並赴京師參加會試,但嗣後對於考取進士卻顯得並不積極:第二次會試距第一次隔了九年,而第三次會試竟與第二次又隔了十六年。雖說首次會試後遇到「磨勘」是個挫折,但與其同時遭黜落者,仕進之路並無阻礙。孟超然謂張星徽首試被黜後「絕意進取」,有些誇張,否則他日後就不會再試、三試了。欲在科場取功名,自當於年富力強時趁早為之,否則久後縱令學問增長,身體卻不見得能耐受上京的長途勞頓、還有試場中的疲累緊張;況功名來得晚,能當官求發展的時間也就更形縮短。張星徽何以不積極在青年時期儘速應試、就算考不取也可早點參加「揀選」?筆者認為,這恐怕是由於「驅力」的不足以致。
俗語有云:「千里去做官,為的吃喝穿。」古代士人求取功名,除了出仕治民安天下、光大門楣、厚植宗族勢力等等原因之外,一份可保障生活的薪俸,也常是很現實的需求。但在張星徽的情形,「經濟」反可能成為他不必汲汲於仕進的保障。孟超然稱張星徽「家故饒」、有餘貲,以其著作梓行的情形來看,並非虛言。上文引《聖祖仁皇帝聖訓內容中,康熙有云:「刻一部書,非千金不得」。而就張星徽著作版心有「溫陵塞翁亭」、「湖山草堂」等字樣來看,他的書是自行刊印,而非交由書商出的。這對許多生前乃至死後尚無法出版著作的古代文人而言,就已是令人豔羨的優越條件。孟超然稱張星徽在前兩次會試之間築塞翁亭,讀書其中,肆力於古文辭,不解衣臥者近十年,學乃大進」,其實張星徽這段期間已在進行自己的「名山事業」。國策評林天下要書於雍正五年及七年便各印一次,可見書賣得不錯。既有財力足以自行出書、又有收益,加上他遷至漳浦縣後還「設教於湖野之涵虛閣」,憑著「經元進士」的資格,自不乏登門受業者與束脩,不怕會坐吃山空。已有舉人頭銜,在鄉里成為仕紳,被白身平民尊為老爺、連地方官也得禮敬斯文。具備這種種條件下,張星徽直如孟子所云:「則吾進退,豈不綽綽然有餘裕哉!」[81]相較於當官還得案牘勞形與趨奉上司,既已能過著讀書寫書授徒的自適生活,再遠赴試場的「驅力」諒必大減。而他後來再二再三去應會試,或許是古來士子求取「一命之榮」的念頭,猶然縈繞不去,這才負笈上京。雖然最後終未能成進士、選官後又被改為教職,但這對「好學慕古,遍讀群書」的張星徽而言,與生員談經論文、作育人才,諒是比在公堂上判事斷案、催科撫字要適性得多--真有才學者,未必也能耐得公務繁劇。或許,乾隆的眼光擇定,確乎是「人地相宜」的。
--綜觀張星徽的科舉仕途之後,有一個問題是該當釐清的,那就是:張星徽到底算不算「進士」?以本文前面引述過的文獻中可看出,在清代私家著述與方志中,僅通過會試的「貢士」,常會與殿試後才能得賜之「進士」混淆。清代私家著述,例如楊之徐《企南軒編年錄》中有言:「三月初七日會闈放榜,五兒中式第九十六名進士。」;在會試剛放榜時,楊纘緒才剛成為「貢士」,但楊之徐卻以「進士」稱之。袁枚《隨園詩話》中記會試下第舉人至李紱宅門喧鬧時云:「落第者糾眾作鬧,新進士無由入謁。」;他所指的「新進士」,其實是會試榜上有名的「新貢士」。至於方志中的例子,筆者於前面整理出康熙六十年會試後遭黜落者名單中,就有李惺、李本漋、周三汲、趙雲龍等四位,當年明明是挨了「磨勘」,但方志裡卻讓他們躋身進士之列。名單中最奇特的要算是王作賓,他在康熙六十年會試被黜,至雍正八年才考中進士,而在他曾擔任過知縣的湖南省桂陽縣,同治六年所修縣志「職官志.政績」中,是把他稱為「辛丑、庚戌兩闈進士」;修縣志者把參加了「會試」,等同於「成進士」了(類似的例子,還有前引清人黃叔璥撰《國朝御史題名》中,將沈懋華稱為「康熙辛丑、雍正癸卯進士」)。會造成這種混淆,原因之一諒必來自舊時「殿試不黜落」的慣例,使人們將「貢士」與「進士」等同視之、進而連稱謂也混而不分了。另一個可能的原因是:在舊時修纂方志,「顯揚鄉里」是必然方針、因此會有「誇言」也在意料之內;但不論怎麼希求增添美事,依舊不可能將無作有、化虛為實。
雖說自乾隆原刻、同治重印本《泉州府志》起,修纂方志者為張星徽立傳時便稱他「辛丑成進士」,但其下也還接了一句「磨勘罷第歸」;該志的康熙六十年進士榜單有「金星徽」,但其名下亦不忘註明「以磨勘革」。[82]到了林焜熿著《金門志》時,康熙六十年辛丑科進士榜單只有「張對墀」,沒有「張星徽」或「金星徽」。[83]顯然,過去由《泉州府志》到《金門志》,修纂者言及張星徽時使用的「進士」一詞,其實都只是指「貢士」而已。看看張星徽的履歷也能明白:如果他在康熙六十年就成為「進士」,那何必之後再二再三參加會試?又怎會僅僅「以舉人銓選」去覓一官職?若要說張星徽是「進士」,那麼:他是哪一年登科?是幾甲?第幾名?既然「金榜無名」,則張星徽實不得列入金門的「進士牆」。雖說少了一位進士是件憾事,但這是「務實」的問題;要認真談「記錄」,就不能有含混之處。畢竟,普天之下,只有皇上才能給人「賜進士」--「朕不給,你不能搶。」


四、結語

  在本文第二節中,曾分析了康熙於辛丑年會試後連串動作的原因。其實光僅為了王蘭生、留保二人落榜,康熙真是不必大費周章下令「磨勘」,只要開開金口、逕直宣布讓兩人都參加殿試就行。像這樣的破格之舉,他早就做過不只一兩次了。在康熙四十二年三月甲戌(廿九)日,康熙就曾「諭大學士等:舉人汪灝、何焯、蔣廷錫學問優長,今科未得中式,著授為進士,一體殿試。」[84]康熙五十一年三月壬子(廿九)日,康熙「賜舉人王圖炳等十七人,一體殿試。」[85]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底,康熙又「賜內廷行走舉人梅瑴成一體殿試。」[86]看看《清聖祖實錄》中的往例,過去康熙都只是「閒話一句」交代下去,但這次辛丑科會試後他卻是不憚於勞動「金口」、還把「黃霧四塞,霾沙蔽日」拿來當道具,顯得有些拐彎抹角;且伴隨而來的黜落之舉,更是前所未有。造成康熙這連串動作的原因,諒必是他對王蘭生與留保這兩位「在朕前行走之人」,有著很高的期望;但期望越高,一旦落空失望也就更大、隨之而來的反應也更強烈。康熙雖對大學士等說自己保送他們「非屬偏向」,但其舉動,已將其「偏愛」表露無遺。
  有關康熙何以如此在意王蘭生、留保二人是否中式,從會試前後經過觀之,他可能是有非常、非常「個人」的理由。由過去康熙賜「一體殿試」的記錄來看,時間都在三月底,離四月初的殿試剩沒幾天;這次他卻是在放榜後的磨勘結果出來旋即下旨,顯得有點急。在當年二月底,康熙又曾對會試放榜可能得延遲到三月十五日之後表示不滿。綜而觀之,「時間點」很重要。筆者揣測:在登基滿一甲子的這一年,康熙雖連王公群臣「上尊號」的好意都給打了回票,但他未必不想給自己準備一份生日禮物——康熙的生日,就在三月十八日。原本他可能是希望自己的兩位門生順利成為「貢士」,那對他而言就是最好的「萬壽節」禮物。但康熙諒是生怕會試放榜拖到過了好日子,於是綸音發旨;結果卻造成李紱慌得加緊趕在三月七日放榜、偏偏王蘭生與留保卻又名落孫山。康熙可能就是因「門生」落榜使他大為不悅,才會對「上尊號」之舉不領情還嚴辭訓示。換了別人,預期中的禮物沒了,只能無奈;但康熙畢竟是皇上,「大臣所取門生」沒他的人,他可以自己錄取、逕直「賜進士」。雖然這份「生日禮物」,說穿了是自己安排到手的,既沒什麼驚喜可言、手法又近於「作弊」;但對於到晚年還在為「建儲」一事頭疼不已的康熙而言,想嚐嚐「為人師表」目睹門生出人頭地的喜悅,或許也只是他所剩不多的小小樂事了。[87]
  關於張星徽於首度會試中式到遭「磨勘」落馬的過程中,有些關鍵之處仍無法得知詳情。譬如說:當年副主考李紱以「通榜法」、「拔取知名之士」,而張星徽在四年前福建鄉試名列第三;那麼,會不會他當初上榜,也是託了「通榜法」之福呢?這一點,恐怕是永遠無法得知的。至於他遭「磨勘」之因,若再回顧一下遭黜革者的名單,會發現一個有趣之處:十二個人分別來自不同省份、沒有兩個同省的;這似乎不是出於巧合、而是有意「錯開」。當時受命進行「磨勘」的皇子與文臣們,可能怕「抓」太少人對皇上的指示交代不過去;但若一個省份「磨」掉一個人以上,又會令該省士子與父老大眾喪氣。於是他們把這避不開的「虧損」,以「平均分配」的方式攤銷掉,一省以一個人為限,這樣看起來是最公平的辦法。而根據《企南軒編年錄》中的記載,當年會試一開始放榜時福建省有十二人上榜;也就是說,張星徽是在這十二人中評比之後最差,才被挑中當「冤大頭」。但以張星徽身為「經元」的實力,似乎不該會落到最後一名才是。按:孟超然的記述中,稱張星徽是「以第三場對策顛倒,磨勘被黜」。清代的鄉、會試相同,第三場是考「經史時務策五道」。[88]由「對策顛倒」的字面上來看,張星徽似乎是犯了答題次序的錯誤。這在起初也許閱卷者覺得對策內容好就行、次序錯了不必深究(但也可能是在「通榜法」的急就章之下,這個錯誤根本沒人注意到);可是一旦進行「磨勘」,這樣顯著的問題就很容易被看出來。如果其他十一人的卷子都沒什麼明顯的缺失,張星徽很可能真的就是敗在「對策顛倒」這一點上,而與「進士」失之交臂--但如果沒有「磨勘」的話,原本他還是可穩穩到手的。
中國的科舉制度,經過千年以上的發展,至清代而成熟完善。在漫長的歲月中,科舉制度長久以來促進了社會階層的流動,不拘門第,公平競爭,使平民百姓也能以自身學養進入宦途、甚至位臻卿相……。以上的優點,顯而易見;但幾乎任何立意良好的制度,在執行面上仍不免會有出偏。畢竟,「制度」是人在執行、也就免不了「私意」或便宜行事的涉入。科舉制度以考試取士,自是允當公平的方式;但諸如主事者採取的閱卷方式,還有「皇上」是否插手,都能影響最終的結果。像王蘭生、留保遇到康熙,即便會試失敗也能逆轉勝。但某些人的「貴人」,也可以是其他人的「鐵板」。張星徽、勞必達等十五人遭到黜落後,有人雖再接再勵成了進士、大多數人後來也都有一官半職,但也有人從此真的是「絕意進取」。而說穿了,他們原本都可在康熙六十年就榮登金榜;只因皇上對會試結果不滿,便把他們都「磨」掉了。古來的戲曲、小說,常把「告御狀」當成求公道的終極手段;但當「冤枉」就是拜皇上所賜時,還有哪兒能喊冤呢?
       進士的頭銜,是科舉考試中「常科」所能達到的最高榮耀;但即使考取了進士,也只是取得較好的仕途起跑點,不見就能在宦海中一帆風順。例如張星徽的姪兒張對墀,在康熙六十年成為三甲第二十七名進士,雍正二年時被派為河南太康知縣,頗有治績;但兩年後便「因友人事株連獲罪,卒於配所」,一位好官卻枉自送了性命。[89]相較之下,雖僅是舉人出身與縣學教諭的張星徽,諒必覺得自己幸運多了。張星徽將自己讀書之處名為「塞翁亭」,或有其深意歟?


引用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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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故宮博物院典藏資料庫系統,清代檔案人名權威資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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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侍御丕烈、朱侍御嵇盡心細核,指摘較多,世以為魔王,蓋借魔作磨也。同治癸酉,梁京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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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林焜熿,《金門志人物列傳文學》(南投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3年,收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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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趙爾巽等撰,《清史稿》(北京市:中華書局,1976-1977年),頁3147
[8] 禮部纂輯,《欽定科場條例》(台北縣永和市:文海出版社,1989年,收入《近代中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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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魏秀梅,〈清代科場迴避制度,1645~1906--以文場鄉會試為例〉,《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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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李世愉,胡平著,《中國科舉制度通史清代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446頁。
[11] 進士人數係根據李世愉,胡平著,《中國科舉制度通史清代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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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馬齊,張廷玉,蔣廷錫監修,《大清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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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康熙五十年十月乙亥(廿)日,九卿遵旨議奏鄉會試放榜日時有云,「嗣後會試揭曉,寬於
三月十五日內」,康熙的諭示為「從之」。見《大清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頁3308
[14] 清聖祖御製,《聖祖仁皇帝御製文集‧四集》(北京:商務印書館,2006年,收入《文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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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馬齊,張廷玉,蔣廷錫監修,《大清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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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馬齊,張廷玉,蔣廷錫監修,《大清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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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清聖祖御製,《聖祖仁皇帝御製文集四集》(北京:商務印書館,2006年,收入《文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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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馬齊,張廷玉,蔣廷錫監修,《大清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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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蕭文評,〈清初粵東山村生活紀實--楊之徐和他的《編年錄》〉,《華南研究資料中心通訊》
35,(20044月),頁5-14。本文中有關楊之徐生平資料與引《企南軒編年錄》內容,均引自
蕭教授此文。
[20] 何夢篆,《思無邪齋詩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收入《清代詩文集彙編》
253冊,據清刻本影印),頁692。何夢篆之資料,即據此集書首作者小傳。
[21] 王霖,《弇山詩抄》(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收入《清代詩文集彙編》第245
冊,據清道光五年刻本影印),頁121。王霖之資料,即據此集書首作者小傳。
[22] 德保纂,《欽定禮部則例(乾隆朝)》(香港:蝠池書院出版有限公司,20045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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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荀況,熊公哲註譯,《荀子今註今譯》(台北市:台灣商務印書館,1985年),頁329
[24] 馬齊,張廷玉,蔣廷錫監修,《大清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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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清聖祖御製,《聖祖仁皇帝御製文集四集》(北京:商務印書館,2006年,收入《文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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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雍正八年六月丁卯(卅)日,雍正曾云:「昔年遇日食四五分之時,日光照耀,難以仰視。
皇考親率朕同諸兄弟在乾清宮,用千里鏡四周用夾紙遮蔽日光,然後看出考騐所虧分數。此朕
身經試驗者。」見鄂爾泰監修,《大清世宗憲(雍正)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4
年),頁1462
[27] 國立故宮博物院典藏資料庫系統,清代檔案人名權威資料查詢「王蘭生」、「留保」條。
[28] 清聖祖御製,《聖祖仁皇帝御製文集.四集》(北京:商務印書館,2006年,收入《文津
閣四庫全書》第1303冊),頁603
[29] 請參見龔延明,何平曼,〈宋代「殿試不黜落」考〉,《西北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
1月),頁57-61
[30] 國立故宮博物院典藏資料庫系統,清代檔案人名權威資料查詢「蘇克濟」條。
[31] 馬齊,張廷玉,蔣廷錫監修,《大清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9),
3926
[32] 鐵保等纂修,《欽定八旗通志》(台北市:台灣學生書局,1968年,據清嘉慶四年刊本影
印),頁6928
[33] 法式善,《八旗詩話》(北京市: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4年,收入《中國詩話珍本叢書》第16冊,據清稿本影印),頁641
[34] 本文中所列進士等第名次,均依據朱保炯,謝沛霖編,《明清進士題名碑錄索引》(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三冊所列歷科進士榜單,以下不再一一說明。
[35] 趙爾巽等撰,《清史稿.張伯行傳》(北京市:中華書局,1976-1977年),頁9936-9940
[36] 馬齊,張廷玉,蔣廷錫監修,《大清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9),
3544
[37] 馬齊,張廷玉,蔣廷錫監修,《大清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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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見《聖祖仁皇帝聖訓》卷四十六、康熙五十年三月辛卯日上諭大學士之語。清清聖祖御製,
《聖祖仁皇帝聖訓》(台北市:台灣商務印書館,1983年,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411
冊,據國立故宮博物院藏本影印),頁676
[39] 馬齊,張廷玉,蔣廷錫監修,《大清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9),
36463866
[40] 張伯行:〈恭進濂洛關閩書表〉,《正誼堂續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收入
《清代詩文集彙編》第182冊,據清同治五年福州正誼書院刻正誼堂全書本影印),頁246
[41] 張伯行編,左宗棠增刊,《正誼堂全書卷之首》(台北市:藝文印書館,1968年,收入
《百部叢書集成》第廿六,據清康熙張伯行編同治左宗棠增刊本影印),葉十一至十三。
[42] 陳壽祺等撰,《福建通志》(台北市:華文,1968年,收入《中國省志彙編》之九,據清
同治十年重刊本影印),卷百六十一,頁2844-2845
[43] 王蘭生,《交河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收入《清代詩文集彙編》第247
冊,據清道光十六年刻本影印),頁470
[44] 馬齊,張廷玉,蔣廷錫監修,《大清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9),
38763877。這段記錄見於三月丙子十五日之後、三月己卯十八日之前;難以確定究竟是十
五至十七日間的哪一天。
[45] 沈起元編,沈宗約補編,《敬亭公年譜》(北京市: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9年,收入《北
京圖書館藏珍本年譜叢刊》第92冊),頁546-547
[46] 袁枚,王英志點校,《隨園詩話》卷四(南京:鳳凰出版社,20043月),頁98
[47] 請參見李建華,〈唐代科場「通榜」之風與古文運動〉,《北方論壇》總213,(20091期),
82-85
[48] 楊廷福,楊同甫編,《清人室名別稱字號索引(增補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12月),頁94
[49] 楊廷福,楊同甫編,《清人室名別稱字號索引(增補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12月),144
[50] 周駿富編,《清代傳記叢刊索引第一冊字號索引》(台北市:明文書局,1986年),頁
267
[51] 黃叔璥,《國朝御史題名》(上海市: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收入《續修四庫全書》
751冊,據山東省圖書館藏清光緒刻本影印),頁326
[52] 趙爾巽等撰,《清史稿選舉三》(北京市:中華書局,1976-1977年),頁3157
[53] 趙爾巽等撰,《清史稿李紱傳》(北京市:中華書局,1976-1977年),頁10321
[54] 馬齊,張廷玉,蔣廷錫監修,《大清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9),
3895
[55] 鄂爾泰監修,《大清世宗憲(雍正)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4),頁67
[56] 國史館原編,《清史列傳儒林傳上二》(台北市:明文書局,1985年,收入《清代傳記
叢刊》第104冊),頁297-299
[57] 孟超然,《瓶菴居士文鈔》卷三(清代刊本,台灣大學總圖書館藏),葉十三、十四。
[58] 沈大成撰〈大夫敏惠潘公思榘神道碑〉,見清錢儀吉纂錄;周駿富輯,《碑傳集》(台
北市:明文書局,1985年,收入《清代傳記叢刊》第110冊),頁76-80
[59] 葉廷推,鄧來祚纂,《海澄縣志》(上海:上海書店,2000年,收入《中國地方志集成》
8輯《福建府縣志輯》第30冊,據清乾隆二十七年刻本影印),頁469
[60] 來錫蕃等編,《鰲峰書院紀略》(南京:江蘇教育,1995年,收入《中國歷代書院志》第
10冊,據清道光十八年刻本影印),頁465-467
[61] 陳汝咸修,林登虎纂,《漳浦縣志》(台北市:成文,1968年,收入《中國方志叢書》第
105號,據清康熙三十九年修,民國十七年翻印本影印),頁2171-2172
[62] 陳汝咸修,林登虎纂,《漳浦縣志》(台北市:成文,1968年,收入《中國方志叢書》第
105號,據清康熙三十九年修,民國十七年翻印本影印),頁1940-1942
[63] 梁章鉅著,王釋非、許振軒點校,《稱謂錄.經魁》(福州:福建人民出板社,2003年),
444
[64] 懷蔭布修,黃任等纂,《泉州府志.國朝文苑》(台南市:台南市文獻委員會,1964年,
據清同治九年重印本影印),葉二十六。
[65] 張星徽,《歷代名吏錄》(台南縣:莊嚴文化事業公司,2010年,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
史部傳記類》第126冊,據泉州市圖書館藏清雍正九年張氏湖山草堂刻本影印),頁515
-516
[66] 沈定均撰,《漳州府志》(台南市:朱商羊,1965年,據清光緒四年刊本影印),葉廿一。
[67] 葉廷推,鄧來祚纂,《海澄縣志》(上海:上海書店,2000年,收入《中國地方志集成》
8輯《福建府縣志輯》第30冊,據清乾隆二十七年刻本影印),頁469657
[68] 金門縣宗族文化研究協會,《金門古典文獻探索》(金門縣:金門縣文化局,2011年),頁
240
[69] 張星徽,《歷代名吏錄》(台南縣;莊嚴文化事業公司,2010年,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
書.史部.傳記類》第126冊,據泉州市圖書館藏清雍正九年張氏湖山草堂刻本影印),頁515
-518
[70] 紀昀等總纂,《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二冊(台北市:台灣商務印書館,1983-1986年,
據國立故宮博物館藏本影印),頁395
[71] 萬友正纂修,《馬巷廳志.附錄中》(台北市:成文,1967年,收入《中國方志叢書》第
九十八號,據清乾隆四十二年修,光緒十九年補刊本影印),頁270
[72] 孫殿起,《販書偶記續編》(台北市:洪氏出版社,1982年),頁17
[73] 葉廷推,鄧來祚纂,《海澄縣志》(上海:上海書店,2000年,收入《中國地方志集成》
8輯《福建府縣志輯》第30冊,據清乾隆二十七年刻本影印),頁657-658
[74] 同前註,頁582
[75] 葉廷推,鄧來祚纂,《海澄縣志》(上海:上海書店,2000年,收入《中國地方志集成》
8輯《福建府縣志輯》第30冊,據清乾隆二十七年刻本影印),頁469
[76] 沈定均撰,《漳州府志紀遺中》(台南市:朱商羊,1965年,據清光緒四年刊本影印),
葉四十六。
[77] 萬友正纂修,《馬巷廳志人物文苑》(台北市:成文,1967年,收入《中國方志叢書》
第九十八號,據清乾隆四十二年修,光緒十九年補刊本影印),頁158
[78] 懷蔭布修,黃任等纂,《泉州府志國朝文苑》(台南市:台南市文獻委員會,1964年,
據清同治九年重印本影印),葉二十六。
[79] 萬友正纂修,《馬巷廳志藝文》(台北市:成文,1967年,收入《中國方志叢書》第九
十八號,據清乾隆四十二年修,光緒十九年補刊本影印),頁183
[80] 紀昀等總纂,《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一冊(台北市:台灣商務印書館,1983-1986年,
據國立故宮博物館藏本影印),頁656-657
[81] 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台北市:長安,1991年),頁245
[82] 懷蔭布修,黃任等纂,《泉州府志》(台南市:台南市文獻委員會,1964年,據清同治九
年重印本影印),卷五十五、葉二十六;卷三十七、葉六。
[83] 林焜熿,《金門志選舉表》(南投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3年,收入《台灣歷史文
獻叢刊.方志類》第33冊),頁171
[84] 馬齊,張廷玉,蔣廷錫監修,《大清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9),
2841
[85] 馬齊,張廷玉,蔣廷錫監修,《大清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9),
3331
[86] 馬齊,張廷玉,蔣廷錫監修,《大清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9),
3499
[87] 在康熙六十年三月丙子(十五)日這天,康熙以手書諭諸王大臣,對於大學士王掞等奏請「建
儲」、將遭禁錮的二阿哥胤礽放出一事大為震怒。康熙原本要處分王掞派往「西陲用兵」之處效
力,但後來姑念其年老,改派王掞之子王奕清代去。見清馬齊,張廷玉,蔣廷錫監修,《大清
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9),頁3875-3877
[88] 趙爾巽等撰,《清史稿選舉三》(北京市:中華書局,1976-1977年),頁3148
[89] 林焜熿,《金門志人物列傳文學》(南投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3年,收入《台
灣歷史文獻叢刊.方志類》第33冊),頁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