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金門的傳說與軼聞
──以黃偉、許獬、林釬、邱良功母許氏為例(上)
羅元信
前 言
清代林焜璜、林豪父子所修《金門志》之卷十六〈舊事志〉,分為「紀兵」、「祥異」與「叢談」三部份。其中「叢談」有諸如行船觸及「金標柱」是吉兆、本與浯洲相連的烈嶼是在宋末帝昺航海至此時裂開,還有曾元虛稱蔡復一是「清源千年獨眼蟒」、張廷拱被認為係「岳神降生」等事,[1]可知林焜璜父子在纂輯《金門志》時,對於地方傳說與名人軼聞已有留心蒐集。而在民國十年所修《金門縣志》卷二十四〈雜錄〉所載內容,除泰半承襲自《金門志》卷十六〈舊事志.叢談〉部份,又再新增清代許我生、林樹梅等人之傳說或軼事。[2]之後的歷次修志,包括十餘年前最新修訂之《金門縣志》,在〈摭錄志.編餘雜錄.叢談〉部份,也還延續著前代方志的「叢談」並賡續增補。在縣志之外,民國五、六十年代成書之《金門先賢錄》第一至三輯,對於唐宋乃至已入民國之諸先賢,除彼等生平事蹟、遺蹟考證外,也采錄了相關的傳說與軼事。民國八十五年,唐蕙韻教授曾有《金門民間傳說》之作、九十五年間又整理出《金門民間文學集.傳說故事卷》;二書除收入地方文獻原有載記者,又採錄多位地方人士所講述的各種傳說。另民國八十六年間,金榮華教授主持整理之《金門民間故事集》也已出版。由以上的簡單回顧來看,關於舊時金門的地方傳說與軼聞的采集及記錄,整個工作已歷百數十年,應可謂已盡能事了(至於近年間大量新增之「村史」,其中是否又有載入早前未被記錄的舊時地方傳說與軼聞,於此姑不論)。
然而,在原始素材諒已蒐無遺珠之後,進一步的研究卻還屬有限。國內以金門的傳說為主題的碩士論文,迄今僅有三篇。[3]在金門的傳說與軼聞這個範疇內,應該還有一些課題有待發掘。比如:和歷史人物相關的傳說與軼聞,它們是否符合史實、是「真」的嗎?「本地的傳說」,當真就是「本地的」傳說嗎?一地流傳之名人傳說,有時可能其實是由他地「流傳」而來;有些則可能是借用了早先他地傳說故事的部份要素、重新編製後塑造成的傳說。也有的傳說或軼聞,其實是個流傳很廣的「類型故事」,故事內容其實與被「掛名」的主角全不相干。有些傳說或軼聞,構成的時、地、事件等要素不夠明晰,或事涉神異難以核實,也因此處於真偽之間無法分判;但有些則可通過對主角人物生平的瞭解,或藉由舊籍的記載覈實,可判斷出某個傳說或軼聞是「假」的。而若這些傳說或軼聞的內容,它們其實與金門本地被「掛名」的主角不符或並不相干,那又為何有人要將之編造出來?其動機何在?
以下,本文就以黃偉祈雨、許獬與靈濟寺觀音神像、林釬過黃州留詩,以及邱良功母許氏貞節牌坊的傳說或軼聞為題,試析其構成的要素與來由、與他地他人的傳說或軼聞作一比較,進一步推究這幾個傳說或軼聞被塑造出來的原因。
一、「不可人」黃偉祈雨
明代中期的汶水頭人黃偉,在金門地方俗諺中有「品行黃逸叟」之美稱。自民國五十七年金門縣政府重修朱子祠,為黃偉特製「品德完人」匾,以及民國六十一年間出版之《金門先賢錄》第二、三輯中,對黃偉的記載亦以〈黃逸所品德完人〉標之,嗣後「品德完人」便成為稱譽黃偉的不刊之論。對於這樣一位以品德聞世的先賢名人,地方上自有不少關於他的傳說或軼事:有傳說黃偉辭卻松江知府之職後,遭張璁奏稱其剝削民膏民脂。皇帝派欽差去查黃偉行囊,卻發現他除了衣裳等才僅只有現金九千錢,有感於其廉潔,便加送千錢湊成整萬,以壯其行裝。[4]以及黃偉罷官歸隱後親操耒耜,被鎮撫司派來邀其赴宴的差役當成是農夫,竟要黃偉背著他涉溪。器量寬宏的黃偉也不說破,背著差役過溪後,繞路回自家穿好衣冠出來接下請柬;而差役也沒認出眼前的黃大人,就是方才背著自己過溪之人。[5]還有黃偉尚未得功名時,要去官澳雇船前往安海,半夜行路四下無人時卻屢次聽得有吟詩示警;黃偉心知有異便折返,第二天就聽說官澳往安海的渡船中途因突來狂風而覆溺。[6]而在這些傳說與軼聞中,有一則是關於黃偉曾以「陰德格天」、禱雨奏功的故事。據《金門先賢錄第二、三輯》中〈黃逸所品德完人〉一文所載,故事的內容如下:
陰德格天:縣志雜錄載:黃太守偉未達時,曾為泉郡小吏,常見郡人有訐訟,投諸公者,公皆以「不可訟」勸解之。得勸一人,即書「不可」二字粘諸郡廳所居門後。如是日久,門後「不可」之條幾滿。會泉郡旱,郡守禱雨於城隍神,夢神告之曰:「欲求甘霖,必同『不可』人禱之。」郡守不知所指,不數日,郡守偶步於官廳,聞書聲琅琅,遂見公,與談暢甚,臨別,見其門後「不可」之條纍纍,始悟,次日即傳公隨同禱雨,未返郡廳而大雨滂沱,四郊沾足矣。[7]
以上的這段記載,詞句雅馴,像是出於古人之手,但其實不然;若要探究其源頭,自這段文字被寫成至今,其實也才剛過百年而已。〈黃逸所品德完人〉一文在開頭即有提到,這段記載係引自「縣志雜錄」。金門於民國四年立縣,最初之「縣志」,係民國十年時縣知事左樹燮修、劉敬纂之《金門縣志》;在此版縣志卷之二十四〈雜錄〉部份中,確乎是有與〈黃逸所品德完人〉一文近乎完全一致的黃偉禱雨故事,如下:
黃太守偉未達時,曾為泉郡吏(詳見列傳)。郡人有訐訟投諸公者,公皆以不可訟勸解之。得勸化一人,即書「不可」二字,粘諸郡廳所居門後。如是日久,門後「不可」之條幾滿。會泉郡旱,郡守禱雨於城隍神,夢神告之曰:「欲求甘霖,必同『不可人』禱之。」郡守不知所指。不數日,郡守偶步於官廳,聞書聲琅琅,遂見公,與談暢甚。臨別,見「不可」之條纍纍門後,始悟。次日,即傳公隨同禱雨。未返郡廳,而大雨滂沱,四郊沾足,亦一奇也。錄之以為世俗勸(呂正中筆述)。[8]
民國本《金門縣志》在這段故事之末有小字註,係「呂正中筆述」。關於這位「呂正中」,筆者無法查得其生平資料,僅知民國本《金門縣志》卷六〈戶口志.耆壽附〉之末關於李氏量娘、洪氏大娘兩位耆老的記載之末,還有小字註「以上呂正中採訪」[9]。關於縣志內容之來源,劉敬在書首〈凡例〉部份有曰:「茲編續修,凡名宦、人物、列女各門,雖經本邑紳士分門採訪……」[10],可知「呂正中」應是當年修志時地方的熱心人士。至於「呂正中」之「筆述」的源頭,會不會是來自更早的其他方志?查可能成為民國本《金門縣志》取材來源的周邊方志,如乾隆間所修《泉州府志》、嘉慶三年《同安縣志》,以及乾隆四十二年修、光緒十九年刊本《馬巷廳志》中,都未載如上述黃偉禱雨之事。林焜璜《金門志》卷十六〈舊事志.叢談〉部份,有記載《金門先賢錄第二、三輯》中所迻錄黃偉「鬼詩戒渡」的傳說,但也沒有黃偉屢書「不可」而被知府找去禱雨且建功之事[11]。黃偉曾以「陰德格天」、禱雨奏功的這個傳說,應是在民國成立之後才首度被形諸筆端。換言之,其產生的時間應不算「古早」;否則舊時的《泉州府志》、《同安縣志》等,特別是林焜璜之《金門志》,早就該將這個故事記載下來了。雖說可知此說產生於晚近,不算「古人言」;但也不妨對其稍作剖析,探究這個「故事」,是怎麼產生的?
逢旱災時「祈雨」,在以農立國的舊時中國而言,是關乎千萬生民、甚至國家興亡的大事。如何於亢旱之際乞得甘霖,由中央朝廷乃至府、縣或更小的區域,古人採行的禱求方式之多,足以寫成專書;而其中的一種方法,就是尋找有「德行」者、「善人」來祈雨。於此略舉數端。
譬如:晉代時有位束皙,是漢代太子太傅疎廣的後代,早年即以博學多聞、好學不倦聞名。晉武帝太康年間,束皙所居陽平郡遭逢大旱;束皙為邑人請雨,三天後竟得降雨。當地百姓都認為是束皙精誠感天致雨,為其作歌曰:「束先生,通神明,請天三日甘雨零。我黍以育,我稷以生。何以疇之?報束長生。」[12]原本在《晉書》為束皙所立傳記中,他在祈雨之前僅以博學、好學而聞名。但到了明代晚期的小說《東西晉演義》中,束皙便被形容為「博學多聞,少有德行,遠近習知。」時值天亢無雨,百姓相謂曰:「吾聞仁德動天、精誠感應。今聞此處束廣微先生仁聞州里、德播日新;不如請其求雨,天必有濟。」束皙即因祈雨成功,「自此朝野知名,武帝聞知,擢為著作郎。」[13]──時間越久、越是被形容成「全德」之人。而在種種德行中,「百善孝為先」,故「孝子」也常是祈雨時眾所仰仗者。譬如《廣東新語》中有載:在揭陽縣曾有位孝子,就叫「周孝」。周孝家貧,以耕田奉養母親;雖是個窮農夫,周孝卻還「每晨具衣冠,拜母,乃出。暮歸復然。」有一年揭陽發生大旱,「鄉人念惟孝可以動天,請於縣令,禮致之。孝至,禱焉;天大雨,民以有年。因稱為『孝子粟』。」[14]又如《道光重修膠州志》中載,當地曾有位孝子郭大通,幼年時父親郭曉教他讀《孝經》,郭大通便常說:「人子固當如是也。」其母失明(筆者按:可能是和胡適先生幼年時相同的眼翳病),郭大通聽人說用舌頭舔能治癒,於是為母舔眼八年,最終其母也真痊癒復明。母親去世後,郭大通「侍父寢二十餘年,弗離。父歿,廬墓三年,躬築墳土若阜。」乾隆十二年時膠州大旱,由前一年冬季到當年四月不曾下雨。當地官員祈雨二十多天,一點效應都沒有。官方賑饑煮粥時又多攙有糠秕沙石,以致饑民大量死亡;百姓見官員祈雨無效,「人情益洶洶」、幾成民變。自己也是受災者的郭大通見此慘狀,慨然誓曰:「吾聞匹夫積誠,可以動天;當不惜捨身,以生眾人!」當下郭大通便「即日不食,跣足露頂,跪烈日中」;入夜後竟下起微雨,旁人勸他吃點東西,但郭大通堅持不中輟其苦行,「次日,大雨霑足。」當地做過知縣的仕紳高鳳翰,還為郭大通的事蹟寫了〈孝子祈雨歌〉。[15]除了「孝子」,由各地省府州縣方志不曾或缺的「節婦」記載,可知「貞節」也是舊時中國所特重之德行;自然「節婦」在祈雨時也就會成為乞靈的對象。在台灣地區最著名的「節婦」祈雨事蹟,當數清代大甲的余林氏(林春娘):同治元年(1862)戴潮春之亂期間,大甲城中曾因無水瀕危。先前即曾獲旌表、斯時守節已七十多年的余林氏,在這一年間三次被請出祈雨、三次都立時祈得大雨;不止解救無水危機、還曾適時阻扼叛軍的攻勢。[16]其後余林氏被大甲當地居民奉為「貞節媽」,神像供奉於大甲鎮瀾宮內,成為「大甲三神」之一。由以上的例子,即可見出具有「德行」者,在亢旱時自會被寄以「回天」之重望了。
──東漢時的崔瑗,其〈座右銘〉中有「施人慎勿念」一語。一個人自身具備「德行」,以之侍奉父母、對待親人,是當然之事且不必說;即便是對與己無關的他人行善事,雖說相對而言是自己的「積德」,也毋庸還在心裡記個「帳本」。但在明、清時代,「德行」、「行善事」的性質卻起了變化:可以「計量」了。《西遊記》裡不只一次引用的常諺「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這樣的勸善之語,原非「救人一命」大於「造七級浮屠」的數學算式,但後來卻被當認真了。即便是《西遊記》本文中,這種「行善」可以「量化」乃至「加總」的場景也已出現。鳳仙郡郡侯將齋天素供推倒喂狗,導致三年大旱;玉帝設下的降雨禁制,讓孫悟空想幫都幫不了:因為只有「作善可解」。於是郡侯與全郡大家小戶趕著燒香念佛、「一片善聲盈耳」;玉帝所設禁制果被破解,也隨即依約傳旨降雨。[17]則「作善」不僅可以「量化」、「積累」,甚至僅是出之於一般凡民們(不是那等守節數十年的節婦,或事親數十年的孝子)聚合起來「惡補」、臨時抱佛腳也行。而把這種行善的「量化」變成精密計算的推波助瀾者,當以明代晚期的袁黃為尤;在他的推廣下,許多人開始用「功過格」來記錄自己的善惡諸行。[18]以其中道教的《太微仙君功過格》為例,列有「功格」三十六條、「過律」三十九條;各分四門,以明功過之數。修真之士將自己的功、過,每日乃至逐月逐年統計,要之在去惡從善、砥礪向善之心。此書序文中甚至有云:「依此行持,遠惡遷善,誠為真誡;去仙不遠矣!」而在書中所列功德,如「用事門」的十二條中,就有這樣的詳目:「勸人官門鬪訟,免死刑為十功,免徒刑為五功,免杖刑為二功,免笞刑為一功。」、「勸諫人鬪爭,一人為一功。」而在「救濟門」中還有「救一人刑死性命為百功。免死刑性命一人為百功。減死刑性命一人為五十功……免人笞刑為四功。減人笞刑為三功」等等[19];這是依照律法輕重,把救人減免於「五刑」,換算成「功德」的單位了。俗語云:「公門中好修行」,由此可見。
敘過以上「德行」與祈雨之關係,還有「行善」可以量化、累積的概念後,可以回頭來看看關於黃偉祈雨奏功的這個傳說了。倘若黃偉就如被記載下來的傳說中所云,在泉州府府衙為吏之時,每當有鄉民為了要打官司而找上他,黃偉總以「不可訟」勸解;「得勸化一人,即書『不可』二字,粘諸郡廳所居門後。如是日久,門後『不可』之條幾滿。」則黃偉的「十功」、「五功」、「二功」、「一功」等等累加起來,該是一筆不小的數字;足可當成「兌換券」、去向老天爺換取一場甘霖了──但,傳說是傳說:有的傳說,無從去考證是否實際上發生過。然而黃偉是實存的人物;對其生平,今人大略可知,也就可以嘗試查覈其「某事」的真實性如何。以下筆者就來檢視這個黃偉「陰德格天」、禱雨奏功的傳說,在實際上可能發生過嗎?
關於黃偉未得功名以前的早年時期,在其卒後由好友金賁亨所撰墓表中,是如此敘述的:黃偉「少食貧,嘗習他藝,幾冠。一日自悟云:『此非丈夫事也。』遂棄去。乃修舉子業,業成,則又曰:『丈夫止此乎?』,若復有不樂為者。人曰:『舍(捨)此,如悅親何?』乃試於有司,領正德庚午鄉薦。」[20]在這段文字中的「修舉子業」,並非謂黃偉進入縣學或府學成為生員。根據《萬曆重修泉州府志》中的記載,黃偉參加正德五年鄉試時,其受試資格乃「同安儒士」。[21] 所謂「儒士」,據郭培貴教授著作中所釋:「就是指那些既未入學成為生員、又未入官府服役成為吏員、更未入仕成為官員的存在於社會上且以“通經”有文為特徵的良民。但僅僅如此還不夠,究竟能否獲得這一身份應試科舉,還需經過官府的認定。正統九年(1444年)後,儒士還須科考中式,並登入“應試儒士冊”內,才得入試。」[22] 黃偉墓表中的「業成」,當是謂其已科考中式、成為官方認定可以去參加科舉考試的「儒士」了。而在更早之時、黃偉還沒二十歲(幾冠)以前,曾經學習過的「他藝」,在舊時志書的記載中,有些小小的差異。明末何喬遠《閩書》中,稱黃偉「少貧,嘗就府小吏為小史」[23]。清乾隆間修《泉州府志》(同治九年重刊本)中,則云黃偉「嘗就府小史」;嗣後《馬巷廳志》及林焜璜《金門志》皆相沿之。民國十八年鉛印本《同安縣志》中則作「嘗就府小吏」。[24]比對之下,何喬遠的敘述方為完整;因為「小吏」與「小史」是有差別的。
關於黃偉早年在泉州府府衙內任職的經歷,最詳細的記載,出於明末清初金門碧山人陳熙憲之手。生於亂世的陳熙憲,曾自撰年譜,標之曰〈紀年〉;他與黃偉相同,都在泉州府府衙裡當過「小史」、甚至他就職的單位也與黃偉相同。據〈紀年〉所述,陳熙憲自己、以及黃偉早年入公門的經歷是這樣的:
……遂入泉郡就族叔耀延,買本府兵房什科擺一分,價銀
在陳熙憲的這段記載中,有些背景資料需要稍作說明:舊時中國的中央政府,在隋、唐時期已有「六曹」、「六部」之分,以執掌內容區分為吏、戶、禮、兵、刑、工六部,後世沿之。而到了明、清時期,地方之府、州、縣衙門,也與中央一樣有「六科」之分工,多稱為「六房」;某些地區因部份政務較繁多,還會另設其他與「六房」地位相埒的單位。以泉州府而言,據《萬曆重修泉州府志》中關於「郡邑署」的記載,府衙中心地帶的格局為:「中為正堂,左為經歷司,右為照磨所。翼以兩序:東,吏、戶、禮三房,承發科、儀仗司;西,兵、刑、工三房,勘合科、繕工局。」[26]可知泉州府除「六房」之外,還有承發科、儀仗司等平行單位。各房之下,還會因業務專責而再區分出「科」。而在這「六房」中「辦理文書,行寫文移」者,就是一班「吏」們;府、州、縣之下有「吏」的單位不僅「六房」,其別稱多般,但在「六房」內工作者主要就是「司吏」與「典吏」。「司吏」是各「房」的主管階層,而「典吏」是其手下的辦事員。但因地方衙門政務繁重,甚至有些為吏者自己也不善於文辭書寫,於是「典吏」之下又得再進用一批「書手」、「算手」,幫忙鈔錄繕寫文書、作統計工作等等。[27]而要去衙門裡充一「書手」,也不是想去就能去的,必需先砸下一筆「投資」。明末陳龍正曾記曰:「各房、科書手,向用數十金買窩,猶置酒席,方得入門。」[28]前引陳熙憲之〈紀年〉中也有記:他是花了五
對於黃偉當年在泉州府衙內任職的工作環境背景,有簡單的認識之後,現在可以來看看:舊時(其實是在民國初年才被形諸筆端)傳說當年黃偉在府衙時,「郡人有訐訟投諸公者,公皆以不可訟勸解之。得勸化一人,即書『不可』二字,粘諸郡廳所居門後」云云,是否具有真實性?由黃偉任職的單位、單位承辦的業務,以及黃偉本身的地位來看:這個傳說的內容,是全然沒有可能在實際中發生的。因為黃偉任職的「兵房」,並不是處理「訐訟」的單位;以「六房」的分工,管「訐訟」是「刑房」的業務。明代府州縣衙之「刑房」,掌理諸如囚禁罪犯人數,各樁案件中原告、被告人數、作何判決等等,並經管各種詞訟、審驗狀紙、追捕逃犯等事。有關訴訟之事,都是「刑房」在管理。[30]泉州府百姓若為了「訐訟」而去府衙,要找的一定是「刑房」中的典吏,絕不是去找「兵房」底下、「書生初進」的一名「書手」黃偉;因為他根本就幫不上什麼忙。再者,黃偉即便進了府衙辦事,但以他的渺小地位,諒無可能在府衙範圍內提供吏員的宿舍裡擁有自己的房間;黃偉的居所,絕不是在知府大人「偶步於官廳」就會經過的地方──不消說,傳說中謂知府「聞書聲琅琅」、與黃偉相談「暢甚」;臨行又見到黃偉門後滿滿貼著「不可」字條、頓悟這就是城隍夢中啟示的禱雨必需之人……等等情節,一切都只是傳說故事,實際上不可能發生。實際的情形是:黃偉只因繕寫錯誤,便被其上的「狗吏」搶下筆來敲腦袋;正是因受此大辱,黃偉才忿而離職不幹了。
關於黃偉之去職經過,清乾隆間修《泉州府志》(同治九年重刊本)中,只云黃偉「一日投筆曰:『非丈夫也。』,棄去,習經。」;嗣後《馬巷廳志》沿之。[31]林焜璜《金門志》及民國十八年鉛印本《同安縣志》中則載黃偉「投筆曰:『非丈夫也。』,棄去。」[32]要之,這些方志中都沒提到一個重點:好好的為什麼突然不幹了?明末何喬遠《閩書》中,稱黃偉「一日曰:『非丈夫也。』,題廨璧(壁),棄去,習經書。」[33]何喬遠是晉江人,其籍貫就是泉州府府治所在;他很可能有聽聞過像陳熙憲在〈紀年〉中所述的,黃偉在辦公廳的牆上題字後忿而拂袖的經過,但何喬遠一樣也沒說清楚黃偉棄職的原因──理由想來無他:「為尊者諱」、「為賢者諱」。黃偉後來成了進士,當過刑部主事、最終位臻正四品知府;在鄉時又勸善勵俗,最後甚至因賑災忙碌而身故,死後入祀泉州府鄉賢祠,還與顧珀等人併列在「善俗坊」上受後世景仰。這樣的一位有德之人、善人,早年在府衙當書手時卻曾橫遭毆辱,簡直像幼童被私塾老師「懲教」般的失了顏面;雖然黃偉得志後,並沒找當年的「狗吏」去報這「老鼠仔冤」,但這樁事大概可稱得是黃偉的「一生之辱」。以故歷來修纂方志者都不明言此事;未必不知也,乃是不忍言。
關於民國本《金門縣志》中所載黃偉禱雨的傳說,藉由舊時的記載與對其任職環境背景的瞭解,可知傳說並非事實。但是:既無此事,又為何要造作出這樣的傳說?在「動機」這一點,筆者打算放到本節最末再敘;先來探究這個「傳說」,是怎麼構築出來的?
前有說明:黃偉祈雨的傳說,被記載下來的時間已屬晚近;故此一傳說的構成,極可能有取材於往昔的傳說故事。而在黃偉之前,其實就已有地方官員尋找「不可人」來祈雨,或是類似這樣屢書「不可」、以德行打動上天獲得善報的事例。譬如:
在清代雍正間所修《臨汾縣志》卷之四〈人物.孝義〉部份,有記載一位孝子李大經:「早年經商,以親老跬步不出。父歿,廬於墓。時乾旱,太守祈,夜夢神語曰:『孝子在郊,不可雨。』太守訪知,敦請祈禱;甫及門,大雨盆注,有司以事聞。正德間建坊旌表。後經地震,坊表無恙,亦一異也。」[34]
另一個黃偉傳說可能取材的來源:明代北直隸(河北)真定府寧晉縣人曹鼐,於宣德(明宣宗年號,1426~1435)初年中會試副榜,原本可獲得代州訓導的教職;但曹鼐上章自言年少學問不夠、不敢為人師,希望能入太學進修或改授他職。宣宗嘉許曹鼐的自謙,便讓他去江西吉安府泰和縣當典史。曹鼐在縣級小官的位子上一面服公職、一面努力讀書,後來於宣德七年再度考中順天鄉試、進而於宣德八年(1433)考中狀元。嗣後曹鼐晉陞頗快,在明英宗正統五年(1440)就成為文淵閣大學士,正統十年時任吏部左侍郎兼翰林學士,可算得平步青雲;但不幸在正統十四年時因隨明英宗親征,在土木堡之變中死於亂軍[35]。而關於曹鼐的早年經歷,在明代就已有一些關於他屢書「不可」、不及於亂而終獲善報的故事。
在焦竑《玉堂叢語》卷一〈行誼〉部份有記載:「曹鼐為泰和典史,因捕盜獲一女子,甚美。目之心動,輒以片紙書『曹鼐不可』四字火之,已復書,火之。如是者數十次,終夕竟不及亂。」[36]在焦竑所記的故事中,僅止於曹鼐為壓抑想佔女子便宜的衝動而屢書「不可」,沒提到後續效應;但其他人所記載的內容就頗涉神異了。徐咸所輯《皇明名臣言行錄》前集卷六關於曹鼐的部份,稱曹鼐如《玉堂叢語》所載,一夜掙扎忍著沒侵犯女子,次日天一亮就將此女子送回其家。但後來曹鼐入京赴試,在殿試廷對之時,突然大風吹來一張紙條,掉在曹鼐面前;而且上面還寫著「曹鼐不可」四字,墨色鮮明就像剛寫下的。曹鼐一驚,頓時下筆如有神助,遂高中狀元。徐咸在故事最後還加上評語:「想其書紙自焚之時,鬼神實臨之;不然,何其報之神速如此哉!」[37]。至於清代陸應陽所輯《樵史》卷一記載的內容,則稱曹鼐是有次住在旅舍時,一名寡婦深夜上門向他求歡,曹鼐寫下「曹鼐不可」四個大字,拒絕了寡婦;後來廷試時寫有「曹鼐不可」之紙又出現,曹鼐遂登鼎甲[38]。而何喬遠在《名山藏》卷十二〈典謨記.英宗睿皇帝〉部份記述土木堡之變罹難諸臣時,對曹鼐亦記載其廷試時突有書「曹鼐不可」四字紙片由空中飛至;不過關於事件的前半段,何喬遠所記係稱曹鼐是在家時,有鄰婦欲挑逗他,但曹鼐當時是心中默念「曹鼐不可」,並沒有書之於紙[39]。
由以上這二位的故事,可看出黃偉傳說由彼等「借用」來的情節:在李大經的故事中,太守(筆者按:「太守」為知府代稱,臨汾係山西平陽府之倚郭縣,故此處當指平陽府知府)在夢中獲神啟示、需尋特定人選出面才能祈雨成功;黃偉的傳說也相同。而曹鼐為忍慾屢書「曹鼐不可」的紙條,在黃偉傳說中就變成了他每勸化一人放棄訐訟,就在自己居處門後貼上的「不可」紙條──當然,類似的故事,在浩瀚的典籍記載與地方口傳中,也未必只有筆者於此所舉兩例;但已可見出黃偉祈雨的傳說情節,其實是「前有所承」的。
──由以上的分析,可知黃偉祈雨的傳說,是在相當晚近的年代才被「製造」出來的。但,有什麼原因、為何要造作出這個傳說?以筆者度之,可能的原因有二:其一是因黃偉的「神格化」;其二可能是為黃偉「抱不平」、欲為之「洗白」的想法。
首先,黃偉死後不僅入祀泉州府鄉賢祠、名列「善俗坊」;他還成了「神」。在金門後水頭榮湖旁創建於明代的「汶源宮」中,黃偉是配祀的「太守祖」;而在創建於清光緒間的「慈德宮」中,黃偉不僅是「太守祖」,也是「黃府大王爺」。[40]由人而成「神」者,有些在世之時僅是凡人、死後受奉祀後才傳出神異;但也有些成神者,如媽祖林默娘、臨水夫人陳靖姑,生前就屢有顯現神蹟、乃至捉妖伏怪。黃偉雖成了「神」,但在其原本的相關傳說、故事中,幾無「神異」的存在;算起來只有他欲乘船前往安海,夜半行路間聽聞吟詩警告,因而沒去搭船避過一劫的故事,有著超自然的色彩。但這特來警告黃偉者,到底是什麼來路、是否是位「正神」?誰也不知。以致《金門先賢錄》的纂輯者在記述這段傳說時,將之標為「鬼詩戒渡」。黃偉以德行聞世、繼而成神;則若其生時就能有「神蹟」一現、不消說能增益鄉民對其靈驗的信仰。黃偉將渡海前縱得到警告而免難,畢竟還只是獨善其身;一位以德行而聞世者,就該當有兼善之舉。而說到以德行來兼善大眾,那就莫過於在亢旱時來場大雨、稱得上實實在在的「濟眾」──黃偉早年有當過「小吏」、「小史」(其實是「書手」)的經歷,而對於舊時的百姓而言,最常來自官府的折騰,除了稅賦徵役,就是牽扯上官司;而打官司尤其令人落膽,蓋因一旦被牽扯入「訐訟」,就可能會落入官與吏見縫插針、勒掯錢財的泥坑。若有一個不好,輕者皮肉受苦、小小破財;重者受刑致殘、甚至亡身或破家。以致有「屈死不告官」之古諺,勸人切莫打官司。在造作出傳說者而言,黃偉既曾於府衙為吏,那麼勸人莫打官司,就是他行善積德的最佳途徑了;而要論積德有成,禱雨奏功就是最好不過的驗證──黃偉「陰德格天」、禱雨奏功的這個傳說,就是這麼來的。
其二:以「傳說」來取代「事實」。前面提過的,明末清初時人陳熙憲於自己的年譜中,所敘述黃偉早年為書手時的經歷,於今雖無其他文獻見載,但也有可能藉由耳口相傳而為後人所知。對於一位前賢遭受到的委屈,有人會不禁想為彼討回顏面──既然知府大人都得仰仗黃偉在旁,才能祈得甘霖以解旱象;則那個「目無書掾」之「狗吏」,算什麼東西?以勸解訐訟、祈雨濟眾的功行,掩過了遭「狗吏」、「奪其筆擊其首」的屈辱。在不知者而言,大概會以為:知府大人既知黃偉之德行足以感天致雨,嗣後定會對他「好生看覷」;連帶週邊的各「吏」乃至知府之下的官員們,都該會對黃偉另眼相看了……。然而,事實終究並非如此。
綜觀黃偉的一生,在他年輕時於泉州府府衙充一書手,卻遭「狗吏」毆辱、忿而題壁棄職之事,該算是他生平第一大重要的轉捩點。依陳熙憲所記,黃偉在進入書手這一行之前,曾「屢蹶場屋」;這表示黃偉原本是希望能進入縣學或府學當個生員,但因沒能通過考試,只能退而求次,由另一條路進入公門。黃偉生於明代中期,那時的物價應還不及明末高昂,但陳熙憲得花五
但,如果黃偉當年沒有棄職離去,而是繼續當一名「書手」呢?如果他沒有遇到「吏」對其折辱,甚至是獲得長官賞識、順順利利的幹下去;他的人生將會是什麼樣子?最好的發展,大概也就是在當了好些年「書手」後攢下些積蓄,然後待府衙裡有「典吏」位置出缺時,再花一筆「頂首銀」買下,正式成為府衙裡有列名的一員。[42]可是:一旦正式成為「吏」,也就等於斷了經由科舉考試取得正途出身資格的可能。明代的吏胥是不得參加科舉考試的;早在洪武四年明太祖朱元璋就已下詔不許吏胥應試,理由是彼等「心術已壞」。[43]而當一名「吏」,在明代雖本有「三年一考」、滿三考後獲得資格出身等規定,還可以往上級衙門遷轉;但因為吏者漸多,在明代中期便已出現大量吏員淹滯原職不得遷轉的情形。[44]換言之,黃偉大概這一輩子就會以泉州府府衙裡的一名吏員終其身。而在明代,吏員身處的環境是個大染缸,各種翫法舞弊、營私攫利之事層出不窮。[45]即便黃偉「孝友天植,慈祥簡易」、「不為茍得、不壓困窮」;但若一輩子都獃在這種「眾楚人咻之」的衙門單位裡,他真能毫不移易一輩子當一個好人嗎……?這樣看來,若要說那個不長眼的「狗吏」,其實是黃偉命中的「貴人」,給予「棒喝」、使之奮起從而發跡,不亦宜乎?
二、許獬與靈濟古寺的觀音
明代晚期的許獬,於萬曆廿九年成為會試第一、殿試
後浦觀音亭那尊佛祖坐袒邊,不是坐正面,是坐偏一勢,聽說是這樣的:
祂那時候是個女孩子,要來金門興宮,就去皇帝那裡,找皇帝身邊的張天師請字,要來金門興廟。祂去的時候,許獬也在那裡,跟張天師在坐。祂跟張天師請字,說要來金門興宮,張天師問說:「妳要去興宮,有沒有人幫妳做保?」這臨時要去哪裡找保證人?張天師就說:「這位是金門人,叫他給妳保好了。」許獬就為祂做保,讓祂來金門興這間廟。
祂一來就很興,那時候你問什麼都有求必應,很興,很轟動,大家都說:「觀音亭佛祖真興。」有一日,許獬去考試回來,他老母親說:「考教回來,一定得去拜觀音亭佛祖,給祂燒個金。」不堪老母親一直講,許獬就跟老母親去了。他母親進去燒金,他就一直待在廟門入口的亭廊,不進去拜,是他給祂做保人的,他不拜祂。他老母親卻又一直叫著他:「阿不就來拜?來拜!」他就在亭廊那裡,拿扇做勢要拜,祂也不敢受他的禮,趕緊坐偏一邊。許獬這時拿著扇頭指向祂說:「扂即久。禰要慢慢興才會久。」祂已經興一陣子了,許獬教祂說要慢慢興,才興得久。這才說觀音亭佛祖扂即久,慢慢興,興好幾百年了。觀音亭佛祖坐袒邊,就是因為這樣。[46](以下略)
這段關於許獬與後浦靈濟古寺中觀音塑像的傳說,在民國八十六年間金榮華教授整理之《金門民間故事集》中,已有相當類同的版本,係
以上兩個故事的版本異同之處,於此毋庸多論,但許丕堅先生講述的版本多了一個細節:女孩是跌落橋下而死,亦即她原是個「女水鬼」;這一點值得注意(下文會再及)。
關於金門地區寺廟供奉的觀音像,本地的黃彩戀女士於民國九十五年間曾有《金門觀音信仰及其寺廟供像之探討》碩士論文,據其調查統計:金城鎮寺廟內所奉觀音塑像共31尊,其中「結跏趺坐」姿態14尊、「立姿」10尊、「水月坐」僅5尊。以大小金門全境共112尊統計,「結跏趺坐」姿態44尊、「立姿」39尊、「水月坐」則為22尊;後浦靈濟寺的三尊觀音塑像,正好是三種姿態各一尊。[48]由統計來看,金門地區寺廟中所奉觀音塑像採「水月坐」者,也就是傳說故事中「坐偏勢」、「坐袒邊」的姿態,確乎是居於少數。因為數量較少、較罕見,以故昔人會想要去編出一個故事來解釋其原因來由。但帶有神異色彩傳說故事要成形,大抵也得有一些先決條件已經存在,故事才能編得出來;就像讀奇幻小說時,讀者得先接受小說的世界裡有魔杖、「霍格華茲學院」等等之類的設定。在靈濟古寺「坐偏勢」觀音像的傳說故事中,由神像(也可說亡魂)這方面來說,有兩個概念,是故事得以成形的條件。
第一個概念,是即便泥塑木雕的神佛塑像,也會因為某些「八字重」、「運旺時盛」的人物之言行所驅使,竟能活動起來。在這類的傳說故事中,最有名的主角大概就是明太祖朱元璋了。眾所皆知朱元璋早年曾出家,而民間傳說中便有他在寺中打掃佛堂時,因嫌佛龕裡佛像擋著礙事,便命「祂們」通通下來,眾佛像便都依命下地站著;朱元璋掃完佛龕後,佛像又依其命各歸原位。但有次朱元璋掃完後忘了叫佛像們歸位,眾佛像未得「聖旨」,只能在天井裡站了一夜。第二天長老來到大殿前,見到佛像移位,大怒責問眾僧。朱元璋自己忘事,卻拿著笤帚跑去天井,每尊佛像賞一笤帚,斥責「祂們」好大架子、就不會自己乖乖歸位嗎?眾佛像這才領命回原位坐下。眾僧見到佛像自移,無不咋舌。長老看了也驚駭,知道朱元璋將來非同小可,不敢再留他;過幾天便送了朱元璋些盤費,打發他離寺了[49]──許獬雖不是開朝立基的王者,但也是「會元傳臚」;若依《儒林外史》反映的庶民思想:「做了老爺,就是天上的星宿」[50],不消說許獬的「來頭」自是不小。這樣的非凡人物,能夠去為即將附身觀音塑像的亡魂作保,甚至觀音塑像因而「坐偏勢」,也是合情合理的。
第二個概念,便是「人鬼」也可以附身在宮廟寺院裡的神佛塑像上,享受香火供奉;甚至代行神佛職司、顯靈濟眾。這種概念起源甚早,在唐代杜佑所著《通典》中,便載有漢代名相蕭何成為其所封之地穀城的城隍神這種傳說;[51]既成為城隍神,則蕭何之靈自是附在城隍神像上。這樣的概念,到了清代更屢屢被形諸文字。譬如蒲松齡《聊齋志異》卷一中的〈王六郎〉故事:許姓漁夫每晚到河邊打魚,都會酹酒給河中的溺死鬼,因而與生前好酒的溺死鬼王六郎交上朋友。後來王六郎本可以抓交替,卻因替身是位抱著嬰兒的婦人,不忍傷害兩命,便放過了婦人。王六郎原以為更代無期,卻因其惻隱之心上達帝天,遂被授為招遠縣鄔鎮的土地神。[52]王六郎的故事,後來便成為許多地方都有的「水鬼變城隍」傳說。另外袁枚在《子不語》、《續子不語》所寫下的故事,譬如〈關帝血食秀才代享〉中,有間關帝廟中的神靈,其實是唐朝時遭亂軍所殺的秀士,魂魄落在廟中,朝夕打掃殿宇。關帝憐其勤苦,便讓秀士的魂魄在該廟中享受血食、成為關帝的替身。這位秀士的魂魄還道破:「關帝只有一尊。凡天下各廟中血食,皆係我等享受」;只有當天子親自致祭時,關帝的本尊才會臨壇。[53]而〈成神不必賢人〉一則更是誇張:故事中的王姓鬼魂,原是因掘墳盜財遭判斬決;但其鬼魂不但沒下地獄受苦刑,反倒在人間遊蕩,還找舊識李秀才幫忙,得以去到京城向收了他賄賂卻沒辦事的刑部官員作祟,好討回賄款安家。討款成功後,一人一鬼在乘船折返家鄉途中經過宿遷縣,鬼魂本是主動邀李秀才去村裡看戲,但卻突然不見,只聞飛沙走石之聲。李秀才回船上等待,之後卻見王姓鬼魂盛服而來,告訴他:「我不歸矣。我在此做關帝矣。」李秀才大駭問:「汝何敢做關帝?」鬼魂答曰:「世上觀音、關帝,皆鬼冒充。前日村中之戲,還關神願也。所還願之關神,比我更無賴。我大怒,與決戰而逐之。君獨不聞飛沙走石之聲乎?」[54]〈關帝血食秀才代享〉故事中的唐朝秀士魂魄,還得關帝惠允才成了替身;而〈成神不必賢人〉中的王姓鬼魂,直截了當是憑拳頭大便把前任「關帝」給打跑了。《西遊記》中的唐僧有云:「鬼也怕惡人」;但在袁枚的筆下,則是「鬼也怕惡鬼」了──靈濟古寺附身觀音的女鬼,還得經張天師為其設法、請許獬當保人;相形之下,還真是個「規矩鬼」了。
敘過女鬼──靈濟古寺觀音之後,對於故事中的另一位:許獬,他之所以被找來當「男主」的原因,也該略加探討。首先:當然是他的功名、名氣。身為「會元傳臚」、被庶民視為「天上星宿」的一代才子,謂其能為女鬼替身神明之事做保人,自是足夠份量。再者:許獬還有「地緣關係」。現今後浦的清代總兵署衙門,本是許獬故宅;而總兵署衙門與靈濟古寺間,相去不過一箭之地。可想見許獬生時,必有多次經過靈濟古寺,也少不得入內參拜。第三,許獬可能「與佛有緣」。明代晚期的金門前賢,像蔡獻臣號「直心居士」、蔡復一號「海印居士」;就連幼時就遷往龍溪的林釬,也有「九皐居士」之號。[55]由稱「居士」觀之,這些前賢對於佛教都有相當程度的信仰。至於許獬,雖由其現存詩文中尚看不出有對於佛教的虔信,但他生前有一件事卻被記載下來,顯示他很可能受過「觀音」的救助。
在許獬傳世的著作中,《叢青軒集》書首之熊明遇序文繫年「崇禎庚辰歲(十三年,西元1640)嘉平月(陰曆十二月)」、許獬之子許鏞所撰〈識畧〉,文末云作於「庚辰仲秋」;這表示書中各個部份的文字,必是於崇禎十三年或更早所撰。而《叢青軒集》書首所載池顯方撰之〈許鍾斗先生傳〉中,就記載了許獬登第前曾有次險遭不測:
有巨姓專利蠹民,(許獬)力阻其謀。(巨姓)遂乘(許獬)北上,匿眾擊於途。公(許獬)下車亟避,忽兩白衣婦掖過叢棘中,入邨舍得免,回視寂無人也。登第後,有言報復者,公咲而止之。[56]
在池顯方寫的這篇許獬傳記中,並沒有對那兩位「白衣婦」是什麼來歷作出揣測;但彼等能攙著許獬穿過「叢棘」而若無阻礙、事後又消失如煙,這顯然不是凡人之能為。觀世音菩薩也被稱為「白衣大士」,在中國的民間傳說故事中,經常就是以白衣婦的形象現身。池顯方雖未明言,但暗示性不言而喻。由這段傳記可知,最遲在許獬去世後三四十年間,他與「觀音」有些淵源的說法便已存在了──古語有云「佛法雖廣,不渡無緣之人」;兩位「白衣婦」現身救護,難不成真是為了報「做保」的恩情而來的?
在敘過傳說成立的條件、可能的成因之後,還有一個面向也該注意:一地之傳說故事,也常會與相鄰地域的其他傳說有「關係」,至於孰先孰後,實難言之;但其類同或相異之處,不妨作一比較。
關於許獬與靈濟古寺的觀音像之間的故事,之所以會產生的原因,還有一個可能,就是出於「別苗頭」的心理:別人有的、自己也要有。這種比較心理,在「原版」和「複本」之間,地理上往往相近;正如鄉民見到鄰家起大厝,自己便也思量要大興土木、以示不落人後。就在舊時泉州府府城所在的晉江縣,與許獬生存時期有重疊的大學士李廷機,在民間也有流傳其曾「度水鬼」的傳說,與許獬的故事頗有相似之處。在池顯方所撰〈許鍾斗先生傳〉中曾提到:「太(大)學士李文節公,素端介,不輕假人以言,而獨善君(許獬)。數過從,譚竟日,皆正己範俗之語。」[57]許獬不僅與李廷機曾有數度晤面交談,由今日尚存的許獬《四書崇熹註解》一書,也可知李廷機曾為該書進行過「校正」、甚至奏請萬曆皇帝將該書「准為講章定衡」。[58]有這些現實中曾發生過的交集,或許也是近似的傳說故事產生的契機。
關於李廷機「度水鬼」的傳說,見於民國時期的吳藻汀先生所編之《泉州民間傳說》一書,有〈李相國度水鬼〉一篇。故事的大致內容是:李廷機(號九我)早年窮困,以教書為生,住在泉州百源村。村子裡有個水池,池西畔有座小小的觀音宮,前面臨池,後連田園,兩旁也沒有其他民居。因為清靜,李廷機便在此住下來,一面教書一面備考。但這個水池之前已經有很多人溺死其中,水鬼們經常「抓交替」,迷惑路過者走向水中。李廷機只要見到有人被迷,就會趕快喝止。水鬼們因李廷機屢屢礙事,十分討厭他,每到夜裡就來其窗前作怪出聲;無奈李廷機根本不怕,有時還回嗆水鬼。水鬼們拿他沒辦法,大多只得退去。但其中有一個女鬼最為倔強,往往眾鬼退去後她獨自又來;李廷機見女鬼不馴,便思量要懲戒她:
有一晚上女鬼又來了,她站在窗前很久,直等李九我讀罷一篇文章,才向他要火,李九我叫她伸手來取,她一隻手從窗櫺伸入,李相國拿起硃筆在她的手上寫一個「火」字。「咦!」一聲,女鬼大叫起來;她的手縮不回去了。
為甚麼她的手這樣動彈不得呢?原來李九我他日有相國的名位,硃筆是厲害得很!他寫個「火」字,馬上就發火,女鬼的掌心不由得痛將起來呢。
「大人──稱九我──我再不敢擾你了!快把那個字替我擦掉呀!」她哀求的叫。
李九我笑著,拿一張紙替她擦掉,女鬼去了。
隔了數晚,女鬼又來,她這回很馴服的,不敢再搗亂了。
「大人,我幾次『叫交替』,都被你制止,可憐我在水裏很苦呀!要是沒有『替身』,那就永遠浸在裏面,不會超度的,求大人救我呀!」「你想超度嗎?好在你未曾害過人,如今賜你一個地方去,某舖的相公爺──佛號──已經裝好,准你附身吧!」
「領命!感謝大人恩典!」女鬼應了相國的吩咐揚長而去,一縷的靈魂附著在新裝的相公爺了!
明天,城內各處暄傳某鋪相公爺的神來了,自此之後,這尊相公爺靈應異常,遠近迷信的人,都爭來祈禱,香火的鼎盛,在城內的菩薩,堪稱首屈一指。
數年之後李九我科甲聯登,做了宰相,告假歸家省墳墓,衣錦還鄉在當時是一件極榮耀的事,到泉州來,僕從之多,自不消說,某日拜客回來,經過相公爺的宮,那裡正在演戲宴神,聽戲的人非常擁擠,李相國的大轎擠不過去,不得不下轎步行。
李相國到這時恍然想著所謂相公爺的,就是從前叫她去附身的女鬼,他擠在人叢中瞧了一會,只見那座相公宮煥新的廟號,裏邊香煙迷漫,善男信女,爭相膜拜,他進了廟門,用手指著她說:「女鬼!你還不退嗎?」
自經李相國這一指之後,相公爺就不靈應了。[59]
由以上吳藻汀先生在民國期間記錄下來的內容,與近年間金門地區採集所得的口述相比較,可見出許獬與李廷機的故事既有許多相似之處,也有變化差異。兩個故事中的女鬼都屬「水鬼」,也都因為還沒害過人,得到去附身神像、享受香火的機會。而或許是因李廷機後來成了「相國」、地位崇高,因此他能逕自賜允女鬼去附在「相公爺」身上;許獬雖是「會元」,但生前名位僅至正七品之翰林院編修,便沒法直接派給女鬼一個安身之處,不過他還是可以擔當「保人」。李廷機故事中女鬼向其討火、被李廷機在手上寫了個「火」字;在金門地區的傳說中,就變成了女鬼向張天師「請字」。金門地區的傳說故事中,女鬼前往附身之處是供奉觀音的靈濟古寺;而在李廷機的故事中,當初眾水鬼來騷擾他時,李廷機便是居於水池旁的「觀音宮」。靈濟古寺是確有且至今仍存在的地點;而李廷機的傳說故事,也是有實景的:吳藻汀先生在記述李廷機「度水鬼」的故事之末還有提到:「關於百源村池的鬼事……還常聽見有無故在那裏溺死的」。這個「百源村」位在今日的泉州市鯉城區百源路,由google地圖上看,百源路旁現今還確有個「百源清池」;惟不知該池西畔還有沒有小小的「觀音宮」存在。而傳說中李廷機讓女鬼去附身的「相公爺」,也不是隨便說說的神名。「相公爺」是閩南民間對「田都元帥」的俗稱;而由google地圖上看,在百源清池周邊十來公里內,就有五座主祀或陪祀田都元帥的宮廟,正適合傳說中的女鬼前往安身。兩處傳說故事最大的不同,在於女鬼成「神」之後的波折:李廷機只為大轎受阻不得不步行,一怒便教女鬼「退神」;原本靈應異常、可算竭力「為民服務」的女鬼,又被打回原來的慘境。而許獬不論是在自己不情願下前往參禮、或是為了被打罵的孩子出頭,他也只是教女鬼別太招搖、「要慢慢興才會久」;或是不可為自己的私慾而立些臭規矩、作祟害人。女鬼也謹聆其教……。傳說故事中的人物形象,有時是反映出現實中的本人。在《明史》李廷機本傳中,稱其「遇事有執,尤廉潔」,但也「性刻深,亦頗偏愎,不諳大體」[60]。李廷機之「有執」與廉潔、顯示了其正氣凜然,因而無懼水鬼騷擾;但其「刻深」、「偏愎」(偏激執抝)而不顧大局,倒也很像會在一怒下便斥退女鬼的性格。池顯方為許獬所作傳中,稱其「未嘗隻字干有司,第里有不平者,則侃侃陳之,不令其人知。即其人知而謝,竟弗受。」、「有觸輒吐,若不能容;而人過必忘,終不與較。」;甚至在成進士後,也不尋求報復曾想加害自己的「巨姓」。[61]其低調作風與寬大度量,與其和靈濟古寺觀音像之間的傳說中所表現的人格,確也十分相符。迄今靈濟古寺猶然庇佑一方,歷數百年而不墜;許獬云「要慢慢興才會久」,孰謂不驗?
「百源清池」位於泉州府文廟東側,今日的百源路旁(取自google地圖)
「百源清池」周邊主祀或陪祀「田都元帥」宮廟位置圖(取自google地圖。箭頭指處即「百源清池」所在)
[1] 清.林焜熿:《金門志》,收入《台灣歷史文獻叢刊.方志類》第33冊(南投: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3年),頁411、415、423。
[2] 左樹燮修、劉敬纂:《金門縣志》,收入《臺灣文獻匯刊.第五輯.臺灣輿地資料專籍》第1冊(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2004年),頁340、342、343。
[3] 以國家圖書館網站「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查詢論文篇名中包含「金門」與「傳說」之交集,檢得共有:民國九十年林麗寬女士《金門王爺民間信仰傳說之研究》、九十五年郭庭源先生《臺灣與金門地區民間風水傳說研究》、一零三年宋夢琪女士《流動的界線:金門人物傳說與史料之間的關係》等三篇碩士論文。另九十八年王意飛碩士論文《一九八七大約在冬季──「金門前線」步兵之自我敘說與傳說》,研究主題並非本文所指之「傳說」。
[4] 後水頭黃金墻〈品德完人黃逸所〉手抄本,頁6。轉引自黃逸歆:《品德完人-黃偉》(金門縣金城鎮:金門縣文化局,2021年),頁67。
[5] 《金門先賢錄第二、三輯》(金門縣:金門縣文獻委員會,1972年),頁24。
[6] 《金門先賢錄第二、三輯》(金門縣:金門縣文獻委員會,1972年),頁23、24。
[7] 《金門先賢錄第二、三輯》(金門縣:金門縣文獻委員會,1972年),頁23。
[8] 左樹燮修、劉敬纂《金門縣志》,收入《臺灣文獻匯刊.第五輯.臺灣輿地資料專籍》第2冊(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2004年),頁340、341。
[9] 左樹燮修、劉敬纂《金門縣志》,收入《臺灣文獻匯刊.第五輯.臺灣輿地資料專籍》第1冊(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2004年),頁141。
[10] 左樹燮修、劉敬纂《金門縣志》,收入《臺灣文獻匯刊.第五輯.臺灣輿地資料專籍》第1冊(廈門:廈門大學出版社,2004年),頁13。
[11] 清.林焜熿:《金門志》,收入《台灣歷史文獻叢刊.方志類》第33冊(南投: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3年),頁414。
[12] 唐.房玄齡等撰;楊家駱主編:《新校本晉書并附編六種》(臺北市:鼎文,民國79年),頁1427。
[13] 明‧夷白堂主人重修;泰和堂主人參訂:《東西晉演義》,收入《古本小說集成》;第168種(上海市: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頁34。
[14] 清‧屈大均撰:《廣東新語》卷九〈事語.孝子粟〉,收入《廣州大典.第三十四輯.史部地理類》;第9冊(廣州:廣州出版社,2008年),頁161。
[15] 清‧張同聲修;李圖等纂:《道光重修膠州志》卷二十九〈列傳九.人物.孝友〉、卷二十八〈列傳八.人物.文苑〉、卷三十六〈記三.雜述〉,收入《中國地方志集成.山東府縣志輯》;第39冊(南京市:鳳凰出版社,2004年),頁272、280、355、356。
[16] 連橫:《臺灣通史》卷三十五〈列傳.列女列傳.余林氏〉,收入《臺灣文獻叢刊》第128種(臺北市: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編輯,民國51年),頁1025。
[17] 明.吳承恩:《西遊記》第八十七回「鳳仙郡冒天止雨 孫大聖勸善施霖」。
[18] 關於袁黃對「功過格」之提倡,請參見朱湘鈺:〈德福合一──袁黃功過格德行與舉業的關係〉,《當代儒學研究》,(2009年7月),頁175~204。
[19] 《太微仙君功過格》,收入《中華道藏.第五部類.道教科儀》;第42冊(北京:華夏出版社,民國2004年),頁811~815。
[20] 郁勛〈「明松江知府逸所黃先生墓表」紀實(上)〉,《金門日報.浯江副刊》,
[21] 明.陽思謙修;徐敏學,吳維新纂《萬曆重修泉州府志》卷十五〈人物志.上之中.國朝科目志〉,收入《中國史學叢書.三編.第四輯》;第38冊(臺北市:臺灣學生書局,民國76年),頁1145。
[22] 郭培貴《中國科舉制度通史.明代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頁93。
[23] 明.何喬遠《閩書》卷之九十一〈舊英志〉,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206冊(臺南縣:莊嚴文化,1996年),頁353。
[24] 清.懷蔭布修;黃任等纂《泉州府志》卷之四十二〈明列傳三〉(臺南市:臺南市文獻委員會,民國53年)。清.萬友正纂修《福建省馬巷廳志》卷十五〈人物.循績〉(臺北市:台北市福建省同安縣同鄉會,民國75年),頁145。清.林焜熿:《金門志》,收入《台灣歷史文獻叢刊.方志類》第33冊(南投: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3年),頁236。許榮等修;吳錫璜等纂《同安縣志》,收入《中國方志叢書.華南地方.福建省》第83號(台北市:成文出版社,民國56年),頁890。
[25] 明.陳熙憲撰;王先正註解、陳怡情背景說明〈明朝陳四明紀年〉,《金門宗族文化》,(2005年9月,第2期),頁103。
[26] 明.陽思謙修;徐敏學,吳維新纂《萬曆重修泉州府志》卷四〈規制志.上〉,收入《中國史學叢書.三編.第四輯》;第38冊(臺北市:臺灣學生書局,民國76年),頁326。
[27] 本段關於明代府州縣衙門中「六房」的敘述,主要參考大陸趙世瑜先生所撰〈明代吏典制度淺說〉,《北京師範大學學報》,(1988年02期),頁98~107。
[28] 明.陳龍正《幾亭外書》,收入《續修四庫全書》第1133冊(上海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頁309。
[29] 同註27。
[30] 同註27。
[31] 清.懷蔭布修;黃任等纂《泉州府志》卷之四十二〈明列傳三〉(臺南市:臺南市文獻委員會,民國53年)。清.萬友正纂修《福建省馬巷廳志》卷十五〈人物.循績〉(臺北市:台北市福建省同安縣同鄉會,民國75年),頁145。
[32] 許榮等修;吳錫璜等纂《同安縣志》,收入《中國方志叢書.華南地方.福建省》第83號(台北市:成文出版社,民國56年),頁890。清.林焜熿:《金門志》,收入《台灣歷史文獻叢刊.方志類》第33冊(南投: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3年),頁236。
[33] 明.何喬遠《閩書》卷之九十一〈舊英志〉,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第206冊(臺南縣:莊嚴文化,1996年),頁353。
[34] 清‧徐三俊纂修:《(雍正)臨汾縣志》,收入《稀見中國地方志彙刊》;第5冊(北京市:中國書店,1992年),頁668。
[35] 清.張廷玉等奉敕撰:《明史》(臺北市:鼎文,1975年),頁4501、4502。清.萬斯同《明史》,收入《續修四庫全書》第327冊(上海市: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頁625。
[36] 明.焦竑:《玉堂叢語》,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刊‧子部》第243冊(臺南縣:莊嚴文化事業公司,1995年),頁9。
[37] 明.徐咸輯:《皇明名臣言行錄》,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書‧史部.傳記類》第90冊(臺南縣:莊嚴文化,1996年),頁250。
[38] 清.陸應陽:《樵史》,收入《四庫禁燬書叢刊‧史部》第71冊(北京市:北京出版社,2000年),頁7。
[39] 明.何喬遠:《名山藏》(臺北市:成文出版社,民國60年1月),頁712。
[40] 黃逸歆《品德完人──黃偉》(金門縣金城鎮:金門縣文化局,2021年9月),頁183、190。
[41] 陳寶良:〈明代社會各階層的收入及其構成──兼論明代人的生活質量〉,《西南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6年5月),頁158~168。據文中所述,明代受雇耕田的長工,每年的收入為
[42] 范金民,張彭欣:〈頂首銀:明代書吏頂充之探討〉,《明清史研究》,(2018年1月),頁4~13。
[43] 李明實編著《明代考選制度》(臺北市:考選部中外考選制度研究叢書編纂委員會,民國73年6月。),頁19。
[44] 和洪勇:〈明代吏員的遷轉〉,《明清論叢(第三輯)》,(2002年),頁123~132。
[45] 請參見趙世瑜:〈明代府縣吏典社會危害初探〉,《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88年第4期),頁53~61。徐林〈明吏為政心態與吏治腐敗〉,《東北師大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02年第3期),頁61~68。
[46] 唐蕙韻《金門民間文學集.傳說故事卷》(金門縣金城鎮:金門縣政府,民國105年3月修訂版。),頁73。
[47] 金榮華《金門民間故事集》(金門縣:金門社教館,民國86年。),頁29~35。
[48] 黃彩戀:《金門觀音信仰及其寺廟供像之探討》,銘傳大學金門校區應用中國文學研究所碩士論文,第302頁。
[49] 林蘭編《朱元璋故事》,收入《國立北京大學中國民俗學會民俗叢書》第181冊.俗文學;1(臺北市:東方文化書局,民國70年),頁4~5、13~15。
[50] 清.吳敬梓:《儒林外史》第三回「周學道校士拔真才 胡屠戶行兇鬧捷報」。
[51] 唐.杜佑:《通典》,收入《中國史學基本典籍叢刊》(北京市:中華書局,2016年),頁4667。《通典》卷177〈州郡七.襄州.穀城〉引鮑至〈南雍州記〉云:「城內見有蕭相國廟,相傳謂為城隍神。」
[52] 清.蒲松齡著;盛偉校注:《聊齋志異校注》(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頁30~35。
[53] 清.袁枚撰《續子不語》,收入《叢書集成三編》第76冊(臺北市:新文豐出版公司,1997年),頁98。
[54] 清.袁枚撰《子不語》,收入《叢書集成三編》第76冊(臺北市:新文豐出版公司,1997年),頁32。
[55] 直心居士,見蔡獻臣著《清白堂稿》(金門縣金城鎮:金門縣政府發行,民國88年),各卷卷首。海印居士,見蔡復一撰〈補陀別境記〉文中自稱,載於清.何玉棻、魏式曾《(同治)直隸澧州志》(長沙:嶽麓書社,2009年),頁564。九皐居士,見明.王守仁原著;施邦曜輯評《陽明先生集要》(北京:中華書局,2008年10月),書首林釬序文文末自署。
[56] 明.池顯方〈許鍾斗先生傳〉,《叢青軒集》(金門:金門縣文獻委員會,民國60年8月),書首。
[57] 明.池顯方〈許鍾斗先生傳〉,《叢青軒集》(金門:金門縣文獻委員會,民國60年8月),書首。
[58] 明.許獬撰;李廷機校《四書崇熹註解》,台北國家圖書館漢學研究中心影印日本內閣文庫藏本。此書卷首題有:「臣吏部左侍郎兼侍讀學士李廷機題請禁革異說據新科會元許獬預脩崇熹註解遵依皇上准為講章定衡」。
[59] 吳藻汀編集《泉州民間傳說》(臺北:東方文化,民國58年10月複刊版。收入《中山大學民俗叢書》第6冊),頁27~29。
[60] 清.張廷玉等奉敕撰:《明史》(臺北市:鼎文,1975年),頁5740。
[61] 明.池顯方〈許鍾斗先生傳〉,《叢青軒集》(金門:金門縣文獻委員會,民國60年8月),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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