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所謂的“吳三桂墓碑”
21, Feb 2018 12:57
羅元信
“葬身之處”,是一個人最終安息之所。貴冑或名流的墓地,不僅是古來文人騷客憑弔之所、甚至成為當地的景點與財源。然而有些曾叱吒風雲、甚至稱孤道寡過的名人,其埋葬地點迄今依然是個謎。自宋代開始,便有曹操為怕人掘墓而立七十二疑塚之說,其真墓何在成了千古之疑。2009年年末,河南省文物局宣佈在安陽縣安豐鄉西高穴村發現的東漢大墓為曹操墓,接著中國社科院考古所組團考察該墓,在隨後的“2009年度中國社會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公共考古論壇”上,亦肯定該墓之主人為曹操。然雖有國家級的學術機構發聲,但這座“西高穴大墓”自河南省文物局發佈消息以來便引起巨大爭議,質疑這項發現的宣佈過於遽斷、甚至出土物是否偽造等等雜音不斷,儼然形成“倒曹派”與“挺曹派”之爭,熱鬧了好一陣子。數年時間一晃而過,可這“西高穴大墓”的真偽似乎還是混沌不明,不知哪天才會有確鑿不移的定論。此墓真假姑且不論,要之曹操確乎一話題人物,其生前作為乃至千年後墓地所在,總是引起爭議。
稍晚於“西高穴大墓”的發現公佈,在離該墓數千里外的貴州省黔東南州岑鞏縣馬家寨,2010年7月與12月間,也曾有專家兩度到此實地勘查,為的是該處所謂的“陳圓圓墓”、傳為吳三桂後裔的當地吳姓宗族,以及“吳三桂墓碑”。關於馬家寨的“陳圓圓墓”與吳三桂後裔,早在上世紀八零年代即有晏曉明、黃透松二位先生為文介紹,但當時並未引起學術界的關注;況且陳圓圓墓地所在本就異說甚多,雲南、上海、蘇州都有,也難立馬讓世間目光聚焦到這遠僻山村來。對此說抱質疑者,如藍東興先生曾作《一代佳人陳圓圓魂歸貴州?──岑鞏吳門聶氏墓調查手記》一文,認為“馬家寨吳門聶氏問題有待進一步探討,現在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結論都為時過早。”(見《貴州文史天地》1997年04期)。自道曾經兩度到馬家寨實地考察的吳道科先生,也曾發表《陳圓圓落墓馬家寨質疑》一文,結論認為陳圓圓墓在岑鞏之說“無憑無據且與事實不合,不能置信於人。”(見《貴陽市委黨校學報》2004年01期)但自2010年的兩度專家勘考、並發佈結果後,原本只是個僻靜山村的馬家寨也開始成為旅遊景點、可說一夜之間廣為世間所知。導致這轉變的整個經過,已有諸多報導與互聯網文章傳述;但為了方便後續的探討,筆者還是在此略敘一下始末:
根據著名清史專家、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委員李治亭先生在《陳圓圓後傳》一書附錄《吳三桂後裔與陳圓圓歸隱地尋訪記》文中追述,2010年6月末,他接到貴州省黔東南州委宣傳部部長助理廖永倫先生的電話,告以在岑鞏縣水尾鎮馬家寨發現吳三桂後裔與陳圓圓墓之事,並邀其組織一專家隊伍前往考察。在2010年7月成行的五人專家組,除了李治亭先生自己,還有徐凱教授、李世愉研究員、王政堯教授,以及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學與人類學研究所的滕紹箴研究員。這五位專家在馬家寨除了察看被傳為係陳圓圓、馬寶等人的墓地,還對吳氏族人進行了深入訪問、由“秘傳人”處搜集了諸多關於陳圓圓的口傳故事,最終是肯定了晏曉明、黃透松先生當初對馬家寨陳圓圓墓與吳三桂後裔所發表的結論:認為馬家寨該墓的確係陳圓圓之墓、當地的吳姓宗族是吳三桂後裔。有了來自首都的專家們“認證”之後,岑鞏當地的文史工作者諒是大受鼓舞,繼續在馬家寨的墓地中尋尋覓覓。同年11月中旬,黃透松與廖永倫二位又聯絡李治亭先生,說是在吳氏墓地中發現一“吳公張君后墓”、認為是吳三桂妻子張氏之墓。得知此一新發現,李治亭與滕紹箴先生遂接受黔東南州宣傳部的邀請,於12月間再度前往馬家寨勘查這座被疑為“張皇后”之墓。在李、滕二位於現場勘驗過原物後,初步辨識出這塊墓碑中央一行字為“受皇恩□養一次八十五歲吳公號□□墓”;而再經過更進一步的研究後,李、滕二位解讀出來的結果,認為這行字為“受皇恩頤養一次八十五歲吳公號碩甫墓”──這行字乍看也沒什麼忒驚人之處,但因為“碩甫”這兩個字,“正是吳三桂的字號之一”;基於此點、再加上對該碑其他詞語的解讀,李治亭與滕紹箴先生遂為文宣佈這座墓的墓主,就是明末清初時的吳三桂!
本文前面提到過,對於“西高穴大墓”是否就是“曹操墓”一事的爭議,迄今猶未明朗。而對於李治亭與滕紹箴先生肯定了岑鞏馬家寨的陳圓圓墓地、吳三桂後裔,尤其是發現吳三桂墓地之事,站在對立面的質疑意見則十分稀少、近乎於無。兩相比較,差異的原因何在?是學界認為李、滕二位先生的考證已稱得上確立不移、故而毋庸多言?抑或抱持疑問、但不便再多說什麼?筆者不是學界中人、對於箇中情形也無由瞭解;然就探討真相的過程來說,筆者認為:關於這塊原本被認為極為神秘的“吳公號碩甫”墓碑,所進行過的探討還算不上充分。就筆者所知見,關於這塊墓碑的考論,在學術期刊上發表過的迄今為止僅有滕紹箴先生所撰寫的《吳三桂墓碑考》這篇文章(載於《雲南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1年9月、第43卷第5期,第72至78頁)。這篇文章雖是只由滕紹箴先生具名,但其兩度往馬家寨勘考是與李治亭先生同行,故將文中論述視為這二位的一致看法諒應無謬。《吳三桂墓碑考》此文分為三節,在第三節“吳三桂的墓碑”中,滕紹箴先生解說其釋析碑文意義的過程,是先將“受皇恩頤養一次八十五歲吳公號碩甫墓”這17個字,給調整為“受皇恩頤養一次吳公號碩甫墓八十五歲”,然後分成“受皇恩頤養”、“一次”、“吳公號碩甫墓”、“八十五歲”這四部份,再分別加以分解。滕紹箴先生此文中對這四部分詞語的釋析大致如下:
(1)“受皇恩頤養”。關於這五個字,滕紹箴先生文中稱“目前對此有三種解釋”,一種認為是指明朝的“皇恩”。第二種意見認為,這個“皇恩”是指清朝。但這兩種解釋滕紹箴先生認為都不妥。滕紹箴先生所持為第三種意見:即認為這裏的“皇恩”是如同歷朝皇帝所泛指的“皇天”之“皇”而言,皇天是天父,皇帝是天父之子,吳三桂稱帝後,認為自己是“受皇天所命”,大周皇帝自然遵奉“皇天”。所以,碑文中“受皇恩”是受“皇天”之恩。整個句子“受皇恩頤養”就是“受皇恩眷顧,頤養天年”之意。
(2)“一次”。關於此詞,滕紹箴先生文中稱“這個詞使許多讀者大傷腦筋,無論如何分析,都無法解釋”。因為,“諸如從前文說,‘受皇恩頤養’,怎麼就‘一次’呢?再從後文說,怎麼‘八十五歲’還按次數分呢?”為了破譯此詞,經過數月研究,滕紹箴先生從“受皇恩頤養”這一基本點出發,認為“一次”從字面直說就是“第一次”、“首次”之意。稍加內涵即指“開始”、“開創”、“開拓”、“創意”等意思。深涵之當指皇帝的廟號“太祖”、“高祖”等意思。結合此碑所指,當是“大周太祖高皇帝”之意。因為,康熙十七年(1678)十一月,吳三桂之孫吳世璠在雲南昆明即位時,追認吳三桂為大周太祖高皇帝,吳應熊為太宗孝宗恭皇帝。所以,這個“一次”應該解讀為“大周太祖高皇帝”為宜,暗指創業之祖。
(3)“吳公號碩甫墓”。這一組詞,滕紹箴先生認為“是此碑最關鍵的定性辭彙”。在滕紹箴先生之前的岑鞏縣專家們於報紙發表文章述及此碑時,都把“號碩甫”三字辨識成“張君后”,因而認為墓中人係吳三桂之正室“張皇后”。滕紹箴先生文章在此段中稱“學者們之所以將墓碑說成是‘張君后墓’,主要是‘號’字不清楚,將‘號’字左上方的‘口’字當成‘弓’字的頭部看待,斷成‘張’字。加上‘碩甫’二字更加模糊,將‘碩’字當成‘君’字、‘甫’推斷成‘后’字所致。”那麼這成問題的三個字,究竟該如何解讀?滕紹箴先生憑藉自己曾著《三藩史略》的根柢,“知道吳三桂有諸多名、號,如長白、月先、月所、延陵、碩甫和雄爽等等,其名、號多達6個之多。按照碑文字跡影像,只有‘碩甫’與之相合。結合前兩項分析斷定:‘吳公號碩甫墓’必是吳三桂墓無疑”。
(4)“八十五歲”。關於這四字如何解讀,使之與以上三組片語成的碑文相適,又一次使滕紹箴先生陷入“深淵”,但這問題後來畢竟也解決了。滕紹箴先生文中稱“在深入調查吳氏秘密傳人中,發現他們對於吳三桂死亡日期,與史料普遍記載有異。史書普遍認為吳三桂死於康熙十七年(1678)八月十七日,而秘傳人傳承則為八月十五日,即‘中秋’。以此為新亮點,筆者認為‘八十五’就是八月十五。‘歲’字,是‘年’之意。哪一年呢?自然是吳三桂死的那一年,即康熙十七年,干支為‘戊午’年。經過上述釋析,整個碑文當是:‘受皇恩頤養大周太祖高皇帝吳公號碩甫之墓,卒於康熙戊午年中秋’”。
──以上,就是滕紹箴先生文章中對這塊“極怪異的墓碑”中央文字所作釋析的大概。至於碑面右邊那行字,岑鞏縣當地專家原本辨識為“雍正元年歲次癸卯季春月廿七藏立”,滕紹箴先生認為最末二字該是“穀旦”而非“藏立”;這一點筆者沒有異議,就毋庸多言了。關於這“極怪異的墓碑”,滕紹箴先生所具名發表的這篇《吳三桂墓碑考》,嗣後被納入與李治亭先生合著之《陳圓圓後傳》一書中,列為第八章“吳三桂墓碑”,書中文字與在期刊發表時無甚差異。而由發現到“破譯”這塊墓碑文字的經過,在《陳圓圓後傳》之附錄部份、李治亭先生所撰《吳三桂後裔與陳圓圓歸隱地尋訪記》也有述及;對於“受皇恩頤養一次八十五歲”這部份,李治亭先生直呼:“簡直是‘天書’!誰能看得懂?”然而,這“天書”畢竟被解讀成功,“於是,終於使吳三桂墓重見天日,三百多年來的一樁疑案,始告破解。我們寫成《吳三桂墓碑考》,詳細論證盡在此文中”、“以上所述,全憑文字解讀”。李治亭先生並在此文總結中曰:“我們確信一定會有諸多不同的意見,與我們的看法相左”、“我們歡迎學術界提出批評意見”、“期待與學術界共論此事”。
《陳圓圓後傳》一書,是在2012年5月由湖南省長沙市的嶽麓書社發行印刷第一版;而李治亭與滕紹箴先生所期待的“與學術界共論此事”,也是在這同月之末便進行了。2012年5月25至27日間,“全國首屆貴州.岑鞏陳圓圓吳三桂史跡研討會”在貴州岑鞏縣召開,邀集了數十名專家學者齊聚一堂,探討諸如馬家寨後裔是否為吳三桂子孫、陳圓圓最後是否歸隱於馬家寨等問題。關於這次研討會的詳細經過情形,因為嗣後似乎並未將會議記錄整理出版,在臺灣的筆者也只能藉互聯網上查到的新聞報導來稍微瞭解。就筆者所找到的,像“人民網/文史頻道”曾於當年6月4日轉載了《中國社會科學報》上由記者薛倩撰寫的《吳三桂陳圓圓埋骨馬家寨?》一文,是有提到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教授劉鳳雲女士的一些反對意見,例如:“對馬家寨後裔確係吳三桂子孫的說法仍有許多疑問”、有關吳家秘傳人對所謂“陳圓圓墓碑”文字的解釋,劉鳳雲女士也認為“這種解釋太牽強附會”。而對於那塊“極怪異的墓碑”,劉鳳雲女士則認為“這個在馬家寨的吳三桂墓地,有可能是後人用他的衣冠後來做的墓。因為吳三桂是死在湖南的,將其送到昆明、再送到貴州,這是不可能的。因此,學界對墓主是否是吳三桂還需要進一步考證”。──雖然劉鳳雲女士在研討會會場上已表達其看法,但其他許多傳媒似乎完全無視;例如“中國廣播網/貴州要聞”網頁上於同年5月28日轉載“貴陽新聞網”對此會的報導,標題就逕書“全國30多位專家確認:吳三桂遺體 葬在貴州岑鞏馬家寨”。筆者在互聯網上所能找到自2012年之後迄今關於馬家寨此墓的各方報導中,也幾乎都是一面倒地把這塊“極怪異的墓碑”認定是吳三桂墓無疑。筆者另由“中國期刊全文資料庫”中想搜尋學術界是否有其他看法,然而除了頌揚與隨聲附和,再沒人對這“吳三桂墓”提出過什麼質疑,整件事基本上看似是已“定調”了。
對於李治亭先生與滕紹箴先生為追尋真相、解破謎團而耗力奔波費心,筆者自是佩服的。但筆者在閱讀滕紹箴先生的文章時,卻有禁不住的奇異感覺:明明應該是探討一位真實歷史人物葬身之處物證的文史考證,怎麼讀起來卻好像是“紅學”中那些“索隱派”大師的傑作?由“一次”這兩個字破譯出“大周太祖高皇帝”,這中間耗用的聯想力與輾轉引申,只怕歷來叫得出名號的紅學“索隱派”大師們都只好甘拜下風了。筆者因為讀了滕紹箴先生的文章,而對這塊“極怪異的墓碑”也產生了興趣、忍不住要去想:它就只能有這麼一種解釋嗎?
在李治亭先生所撰記文中,稱他與滕紹箴先生對碑文的破譯是 “全憑文字解讀”。筆者因被激起興趣,也嘗試純就字面上來理解這塊碑文。因為身在臺灣,所以筆者是完全沒進行過絲毫“田野調查”、不曾去踏訪馬家寨一草一木,只是單單在圖書館裏找找書、用資料庫查一查,就得出了另一套理論:“受皇恩頤養一次八十五歲吳公號碩甫墓”這行字,其實並不是什麼“天書”、不是“謎面”,它根本沒有什麼神秘可言;只是先前觀者都抱著先入為主的想法,由認為它與吳三桂有關聯、進而認為它就是吳三桂的墓碑,從而為了要能自圓其說,反倒是把原本簡單的事硬弄得拐彎抹角了。
筆者的思考方向,很單純:既然墓碑碑面右邊寫的是“雍正元年”,那這“皇恩”便應該是清朝的。從“頤養”二字,最容易想到的便是“頤養天年”。而且碑文上還有“八十五歲”字樣,顯然這是指某種國家賜予一定歲數以上老人的福利措施,因而特標舉其享壽。有了這樣的方向,下一步筆者就是去找古來的地方史料文獻。今日的岑鞏縣所在地,在清代是屬思州府。不過筆者在臺灣僅能找到康熙間所修的八卷本《思州府志》,內容簡單、沒什麼可參考的資料。但思州府在雍正五年時將原屬湖廣的平溪、清浪二衛併入,之後又改成玉屏、清溪二縣。而這玉屏縣,在清乾隆二十二年時所修縣志於今猶存,以下筆者就將這部《玉屏縣志》卷之九《事紀志》所記載的康熙間歷次賜給百姓的“皇恩頤養”按年份列出:
康熙四十二年三月十八日,恭遇萬壽,賜老人八十以上絹一疋、綿一斤、米一石、肉十斤。九十以上倍之。
康熙四十八年三月十一日,欽奉恩詔,賜老人絹、綿、米、肉,如四十二年恩詔之數。
康熙五十二年三月十八日,恭遇萬壽,賜老人絹、綿、米、肉,如四十八年恩詔之數。
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二十日,欽奉恩詔,賜老人絹、綿、米、肉,如五十二年恩詔之數。
看過縣級的文獻,不妨也瞧瞧省級的。在清乾隆六年刻、嘉慶修補本《貴州通志》卷之十五《食貨.蠲恤》部份,也有與《玉屏縣志》相同而更詳細的記載:
四十二年三月十八日,恭遇萬壽,恩詔免雲南、貴州、四川、廣西四省四十三年分應徵地丁各項錢糧。賜老人七十以上者許一丁侍養,免其雜派差徭。八十以上者,給與絹一疋、棉一觔、米一石、肉十觔。九十以上者倍之。至百歲者,題明給與建坊銀兩。
四十八年三月十一日,欽奉恩詔,賜老人絹、棉、米、肉,悉如四十二年恩詔之數。
五十二年三月十八日,恭遇萬壽,恩詔賜老人絹、棉、米、肉,悉如四十八年恩詔之數。
六十一年十一月二十日,欽奉恩詔,賜老人絹、棉、米、肉,悉如五十二年恩詔之數。
從上引的方志載記,相信讀者對這“皇恩頤養”的意義應該都能瞭解了:就是朝廷皇上恩賜的絹綿米肉,讓老人家們能打打牙祭、穿得好穿得暖。在康熙四十二年與五十二年這兩次,是因為“恭遇萬壽”;康熙自己過生日受臣民慶賀、沒忘了要讓西南四省小老百姓中的年長者也來沾沾喜氣。康熙四十八年的這一次早了七天下詔,但原因應該也是為康熙之生日來個“薄海歡騰”、大家高興高興。至於六十一年十一月二十日的這一次,雖也是在“康熙”年間,但下詔者已是雍正,因為康熙已在同月十三日龍馭上賓去了;剛坐上龍墩的雍正,諒是以此“皇恩”施惠以博取民心好感。
至於,那個在滕紹箴先生文中稱“使許多讀者大傷腦筋,無論如何分析,都無法解釋”的“一次”,究竟是什麼意思?關於此詞,筆者的解釋也很簡單:“一次”就是一次、就是蒙受“皇恩頤養”的次數而已;沒什麼深不可測的微言大義,解讀它不需要“稍加內涵”或“深涵之”、與“大周太祖高皇帝”更是八竿子打不著。在岑鞏馬家寨群墓中的這塊“極怪異的墓碑”,純粹就是因為墓主難得遇上了“受皇恩頤養一次”,故而料理後事者特別將之“勒諸貞瑉”罷了。像這樣的碑文雖說乍看之下獨一無二、怪異難解,但若再多瞧瞧一些方志,就可發現一些頗為類似的載記文字。筆者藉由“中國方志庫(初集)”資料庫的檢索功能(上文所引《玉屏縣志》與《貴州通志》之載記,亦出自此資料庫),找出一些不同地區的清代老百姓“受皇恩頤養”的記錄,茲舉數端於下:
光緒十五年刊本《宿州志》卷二十一《列女志.孝淑.國朝》部份:“馬國相妻丁氏。國相幼喪母,氏孝奉繼姑,不數年姑卒,翁複娶,甘旨益勤。夫疾,氏割股調羹。夫卒,翁鰥居,氏定省無失禮。及翁歿,殯葬盡誠。享年九十有一,兩蒙皇恩賜粟帛。”
光緒間原修、民國二十年手鈔稿本《霑化縣誌》卷之十一《耆德.國朝》部份:“王管,年十六入泮,持身端方,治家嚴肅,與邑文人學士游,多推重焉。善為族黨排解,無不悅服。耳聰目明,童顏鶴髮,受皇恩帛肉之養,壽終九十三歲。”
乾隆二十三年刻本《東流縣誌》卷十六《人物.耆壽》部份:“恩貢王思忠妻璩氏,壽九十三,恩賜帛肉二次。”、“王大坤,城外河街人,壽九十五,受帛肉三次,邑令郭鴻文給‘素行忠良’額。”、“徐宗詡妻倪氏,壽九十四歲,恩受粟帛三次,知縣蔣鳳色給送‘淑德永年’匾額。”、“曾之胤妻桂氏,壽九十五,迭受皇恩三次。年二十八夫故,紡績撫孤,克盡婦職。康熙三十六年,知縣郭鴻文旌以‘冰霜節操’,人稱節壽雙全云。”
乾隆二十三年敦好堂全書本《新修曲沃縣誌》卷之三十三《列女.節孝.國朝》部份:“柴氏,上西關李隆宗妻、大純母。夫歿,氏年二十六,苦志撫孤,年九十三而卒。邑令旌其門,恩授粟帛三次。”
從以上這幾部州、縣志的載記中,可以看到:“受皇恩頤養一次”,其實並不算稀罕;只要活得夠久、加上“恩詔”頒下的間距不要太長,遇上兩次甚至三次“皇恩頤養”的人都有。而從這不同地區的方志修纂者,除了德行事蹟外,都如出一轍地將“傳主”活到幾歲、“受皇恩頤養幾次”給記錄下來的筆法,可知古人對這兩點的重視;岑鞏馬家寨的這塊“極怪異的墓碑”,也就是把這兩點納入碑文而已,又有何好詫怪的?
談過“受皇恩頤養一次八十五歲”的意義,接下來,筆者對於“吳公號碩甫”這五個字,也有些看法。筆者認為:李治亭與滕紹箴先生在“破譯”這五個字時,說實在是有“偷換概念”之嫌。怎麼說呢?先瞧瞧這二位過去的著作中是怎麼提到吳三桂的“字”好了。在李治亭先生所著、1990年9月由吉林文史出版社出版之《吳三桂大傳》正文第3頁裏,李先生如此寫道:“明萬曆四十年(1612),吳三桂降生在中後所城一個低級軍官之家。父親吳襄給他取名三桂,字長白,又一字月先。”同頁下方對這段話有注釋:“多數史書記為‘長白’,《清史稿.吳三桂傳》寫作‘長伯’。其實白與伯讀音相近,寫法不同。又,《平吳錄》:‘吳三桂,字碩甫,一字雄爽。’”至於滕紹箴先生所著、2008年1月由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出版之《三藩史略》正文第32頁裏,滕先生是這麼寫的:“吳三桂,字長白,又月先、月所、碩甫、雄爽、延陵等。”同頁下對此句的注釋中標出引用來源,包括《小腆紀年》、《庭聞錄》、《平吳錄》、《吳三桂大傳》、以及《孤剩(筆者按:原書字誤,應作《觚剩》)》。若是一一去翻檢滕紹箴先生所列來源,其中唯一記載“碩甫”二字與吳三桂有關係的,和李治亭先生所據依者相同:就是明末清初時人孫旭所著之《平吳錄》。但《平吳錄》裏面是怎麼說的?李治亭先生已經在注釋中照錄下來了:“吳三桂,字碩甫,一字雄爽。”李治亭先生既引《平吳錄》文字,則對於“碩甫”實乃吳三桂之“字”這件事,諒必不會有什麼異議。而由滕紹箴先生的句法:“吳三桂,字長白,又月先、月所、碩甫、雄爽、延陵等。”來看,也是把“碩甫”列為吳三桂的“字”之一。可是,岑鞏馬家寨的這塊“極怪異的墓碑”上,依據李治亭先生與滕紹箴先生的“破譯”,寫的是什麼?“吳公號碩甫”。──在李、滕二位過去的著作中,明明都把“碩甫”列為吳三桂之“字”;然而當遇上“極怪異的墓碑”,“碩甫”就變成吳三桂的“號”了。看來就連“怪異”這檔事,也是會有感染力的。
對於這樣的逆轉,李治亭與滕紹箴先生自然是有意識到;但這二位卻偏偏都沒有對何以“字”會變成了“號”作出任何解釋,反倒是花了不少工夫只為含混帶過去。在《吳三桂墓碑考》一文中,滕紹箴先生如此寫道:“筆者曾著《三藩史略》,知道吳三桂有諸多名、號,如長白、月先、月所、延陵、碩甫和雄爽等等,其名、號多達6個之多。”──在《三藩史略》中,明明是把長白、月先、月所、延陵、碩甫和雄爽都列為吳三桂之“字”,沒提到過有什麼“號”;但在寫《吳三桂墓碑考》時,對於“字”卻諱之唯恐不及、連提都不敢去提,只敢說“名、號”。難道滕紹箴先生認為自己的大作《三藩史略》已經絕版了?市面上、圖書館都找不到?沒有人會去找來對照看看嗎?而在《陳圓圓後傳》附錄之《吳三桂後裔與陳圓圓歸隱地尋訪記》一文中,李治亭先生在敍述“破譯”的過程時云:“但我們想到吳三桂的字與號,那兩個模糊的字頓時變得清晰起來,那就是‘碩甫’兩個字!這正是吳三桂的字號之一,這是從碑文的字形與筆劃才推斷出這兩個字的。”──筆者不得不說:在李治亭先生的這段文字中,“號”字完全是“衍文”、不該出現;因為,《吳三桂大傳》裏面,可沒什麼地方說到“碩甫”是吳三桂的“號”啊!猶有進者,李、滕二位大概是認為“抽梁換柱”的工作作得還不夠,在《陳圓圓後傳》第九章“吳三桂後裔”這部份中,吳三桂的“字”與“號”又被提到一次;而這次的“工程”更是浩大,把一些原本是吳三桂的“字”也給變成“號”了。在《陳圓圓後傳》第191頁,提到吳三桂的家世時是如此寫道:“吳三桂為次子,字長白,號延陵、碩甫、雄爽、月先、月所等。”──古有云“大隱隱於市”,要把一個人“藏”起來,最好就是藏在人群之中。為了讓“碩甫”由“字”變成“號”而不引人注目,於是“雄爽”、“月先”、“月所”也都只好跟著“跳槽”了。這“碩甫”二字,還真是惹了不少麻煩。一個人的字是字、號是號,字與號不應相混淆。蘇軾字子瞻、號東坡居士;試問可以改成“字東坡居士、號子瞻”嗎?要是這塊“極怪異的墓碑”上面刻的的確是“號碩甫”,那可不就適得其反、證明了它絕不會是吳三桂之墓!
若要問:為什麼“碩甫”明明是吳三桂之“字”,李治亭與滕紹箴先生卻偏偏要把它變成“號”?從“破譯”過程來看,筆者認為:完全是“作繭自縛”以致。這塊“極怪異的墓碑”之出現,據《吳三桂墓碑考》一文中云,是由岑鞏縣原縣委宣傳部副部長黃透松老先生等來信中提到,在馬家寨發現一座“吳公張君后墓”,被認為是吳三桂的妻子張皇后之墓。李、滕二位前往勘察後,將當地專家原本辨識出的碑文內容作了改正。原本辨認為“受皇恩眷養一次八十五歲吳公張君后墓”,
李、滕二位認為“眷”字應為“頤”字。至於“張君后”三個字就麻煩得多,照滕紹箴先生所述,這塊碑因為“數百年風雨腐蝕,諸多文字風化嚴重,真跡模糊,更增考證的難度”。碑文上的“號”字先前會被岑鞏縣當地的專家看成是“張”字,就可想見原碑的狀況已差到什麼程度。而“號”字之下2個字情形還更糟,即便有當地文化局楊局長拿來兩份墨色輕重不同的碑文拓片幫忙(據李治亭先生《吳三桂後裔與陳圓圓歸隱地尋訪記》中所述),滕紹箴先生猶云“字跡模糊,只能看到第一個字的左上部和第二個字的右下部分,有影像而筆劃不清。”末了是基於認為此墓與吳三桂有關,遂將“雄爽”、“月先”、“月所”等等都拿來比對,最後得出只有“碩甫”符合尚能看出的殘存字跡這樣的結論。藉由“碩甫”二字,再加上對“受皇恩頤養”、“一次”等片語的過度詮釋,便把這位生平不詳的“吳公”與“吳三桂”給劃上了等號。可是,在碑文中先前辨識出的“號”字,這時候就成了麻煩,因為《平吳錄》裏說的明明是:“吳三桂,字碩甫”。於是李、滕二位也只好無視於自己過去著作裏是怎麼寫的、硬生生將“碩甫”由“字”給變成“號”了。
按李、滕二位所述,關於這塊“極怪異的墓碑”,連馬家寨吳氏“秘傳人”的傳承內容中都沒有被列入。照理說,若此墓真乃吳三桂之墓,那就是個足以閃瞎人的“亮點”,馬家寨其他“遺跡”、傳說等等的都只好靠邊站了;但既然連“秘傳”都不置一詞,很顯然這位“吳公”並沒有什麼來頭可言。然而,李、滕二位反倒因此逆向思考、認為這是塊“神秘中而又神秘的墓碑”。加以來自岑鞏縣的消息、一開始就將之導向與吳三桂有關,李、滕二位在見到這塊墓碑之前,恐怕是早已失去了“平常心”──《後漢書.李固傳》中有這樣的句子:“昔堯殂之後,舜仰慕三年,坐則見堯於牆,食則睹堯於羹。”──李治亭先生與滕紹箴先生長年浸淫清史、都寫過以吳三桂為主題的專著,對其生平的最終謎團、“葬身之處”,諒必多年來期盼能有解答。不只這二位、所有研究過吳三桂的專家學者諒必該也是對此點念茲在茲;這可說是研究吳三桂這個題目範疇中最終極的“桂冠”。於是,在這樣的期待心理下,李、滕二位由岑鞏縣當地的專家手中接過詮釋權、目標戟指“吳三桂”;而這將會導出什麼樣的推論過程與結論,可以思過半矣。心理上的傾向相信,足以讓“那兩個模糊的字頓時變得清晰起來”。又如像“受皇恩頤養一次八十五歲”這樣的詞句,本無神秘可言,卻也被李、滕二位拈來大展“索隱派”之能事、有了“彈著點”再畫靶子。平心而論,這碑文的“號”字之下2個字,既然“只能看到第一個字的左上部和第二個字的右下部分”(滕紹箴先生所述)、“剝蝕嚴重,已不成字,只有偏旁,也是模模糊糊的,怎能識別?”(李治亭先生所述),其實謹慎的作法應該是如蘇軾所云:“止於所不可不止”、就直接承認沒辦法辨識出是哪兩個字得了。文史的考索本就有其極限、證據到哪裡就做到哪裡,這才合乎“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銳意冒進,不見得就能“擴大戰果”。要之,“碩甫”明明就是吳三桂之“字”而非“號”,本來就沒辦法給硬捺進“號□□”這個框框裏;李、滕二位卻一力將字當號、燕書郢說,這除了“自愚”之外,筆者也真不知該如何形容了。
在“破譯”之後,筆者要來說說自己對“受皇恩頤養一次八十五歲吳公號□□墓”這段碑文的看法。從整塊墓碑上所見,沒有實職官銜或散官階稱如“某某大夫”之類的,也沒有什麼“誥贈”、“誥封”、“徵士”、“待贈”等字樣,這位“吳公”、吳老漢,應該純粹就是個老百姓而已:他本身沒有當過什麼文武官職、也不是以學問德行聞名卻不受朝廷徵召出山的高士,其子孫也沒有官職或正朝讀書求仕進的路子上走。換言之,活了一輩子,沒有過什麼出頭露臉的事,就只是一個山中寨子裏的平凡小民。墓碑上的年份是雍正元年,應該就是“吳公”去世之時;前一年、也就是康熙六十一年,他才剛恭逢其盛“受皇恩頤養一次”。墓碑上的碑文,是為讓後人瞭解墓中人身分、等於是亡者豎在墓前的“名片”,自然是要盡可能顯眼、求“好看”。但這位“吳公”什麼頭銜都沒有,其生平唯一一件值得誌記的事情,就是在活到八十歲上榮膺“受皇恩頤養一次”,於是子孫們便將之在墓碑上特為標舉出來、讓過往者都知道“吳公”是拜領過皇上恩賜的──明人王同軌所撰《耳談類增》卷三十六有《道士題冥位》這段故事:漢陽有個王老太婆,家裏有錢又好誇浮,後來因生病做醮事,心知自己大限將屆,便厚贈道士並囑咐:“我身後題冥位,須多稱些好字樣,為里黨光。”王老太婆死了之後,道士想了半天、最後沒奈何只好在棺頭寫上“翰林院侍講學士國子監祭酒隔壁王婆婆之柩”──雖說這是個笑話,但拿來與“受皇恩頤養一次八十五歲吳公號□□墓”對照著看,諒必讀者能有所會心:古人對於“好字樣”的講求,是會延伸到身後的。還有一點:這塊“極怪異的墓碑”沒有立碑人署名及“孝男”等字樣,滕紹箴先生認為這顯示了此碑“保密程度更高”、還在所謂的“陳圓圓墓碑”之上。對此筆者也有個簡單揣測:這是因為“吳公”的孝子賢孫們,覺得自己草芥般的賤名實在上不了檯面,誰都不敢與這尊貴無上的“皇恩”二字並立於此碑上、生怕會折了壽算,結果碑面左邊便空空如也了。
對於這塊“受皇恩頤養一次八十五歲吳公號□□墓”墓碑,筆者的看法盡陳於上。至於,在岑鞏馬家寨“秘傳”的有關“陳老太婆”的那許許多多故事,還有被說得活靈活現然而早已不存的“大刀”、“御字簿”等物事,筆者無從去辨別真假,就只僅舉一端、說說對於現存尚可見者的意見。在李治亭與滕紹箴先生合著之《陳圓圓後傳》一書第九章“吳三桂後裔”之第二節“家族史及標記”中,第二部份標為“延陵標記”;在這部分的一開頭是如此寫道:“吳三桂有字,也有許多號,其中之一是延陵。據說吳氏祖籍江蘇高郵吳家,普遍供奉延陵堂”、“吳三桂號延陵,或許具有不忘祖先之紀念意義。在他如日中天的時候,人們常常稱呼他為‘延陵將軍’”。而在如此標記出“延陵”與吳三桂的關係之後,下文的“現今標識”中則舉出諸如馬家寨貢士旗座上聯為“貢樹名標不愧延陵簪纓冑”,並且稱“其中吳三桂之名,也以‘延陵’代書”,還有“在馬家寨吳氏各個家庭的堂屋,都供有延陵堂。”(引文見該書第193、194頁)從這樣的敍述來看,好似馬家寨的吳氏宗族是以這樣間接隱晦的方式來紀念吳三桂、足以證成他們是其後裔。對於“延陵”二字與吳三桂有關,筆者不會去否定。可是,李治亭先生與滕紹箴先生卻完全沒提到一件事:這“延陵”二字,本就是各地吳姓家族常用的堂號;追本溯源,乃是因春秋時吳國名賢公子季札受封於延陵,其子孫遂以此地名為堂號。如果李、滕二位上“家譜網”這個網站查一下吳姓的家譜,就會發現有“延陵吳氏宗譜(浙江諸暨)”、“延陵黃龍吳氏譜史紀略(福建南安)”、“溈甯延陵吳氏三修族譜(湖南寧鄉)”、“延陵苗裔龍游吳氏宗譜(江蘇丹陽)”等等。上開這些分佈中國各地的吳姓宗族,在修譜命名時都把“延陵”這二字標舉出來;若是擴大到全世界華人圈子吳姓宗族聚居的所在、還不曉得會有多少“延陵堂”。要是按照李、滕二位的邏輯,是否也該去查查這些人家是不是吳三桂的後裔?
……岑鞏縣馬家寨,原本只是山間的一個僻靜小村,自2010年經學者對陳圓圓墓與吳三桂後裔聚居地作了“認證”,隨後又加上“吳三桂墓”也公諸於世,此地一下子就成了“熱點”。
在2012年5月底“全國首屆貴州.岑鞏陳圓圓吳三桂史跡研討會”召開後,馬家寨當地不但建起了“陳圓圓史跡陳列館(正面牌樓由李治亭先生題字)”,自2013年起又迭獲“黔東南州美麗鄉村示範村”、“黔東南歷史文化示範村”、“省級生態村”、“黔東南州特色村寨”、“百村大戰”示範村,乃至“貴州十佳美麗鄉村”等等頭銜(好似劉姥姥戴花、插了一頭)。這兩年在岑鞏縣重點打造的“一城(思州溫泉城)”、“一府(思州府)”、“一寨(馬家寨)”、“一峽谷(黔東南大峽谷)”四張旅遊名片中,馬家寨自亦入列,目前正對外積極推展與宣傳,希望吸引旅遊人潮與投資、“早日把綠水青山變為金山銀山”(據《貴州都市報》2017年2月19日 第A06版、記者楊政權與彭圓蘭所撰寫《岑鞏馬家寨──黔東南大峽谷建設項目進展順利,今年5月,部分景點將開門迎客》一文所述)。能夠有如今的“形勢一片大好”,固然馬家寨本身有其值得遊覽的古樸色彩與自然風光;但若不是有“陳圓圓、吳三桂墓”這等“文化財”、“老本”就在當地,先有個“聚焦點”的話,要想這樣熱鬧起來恐怕也並不容易。滕紹箴先生在接受邸永君先生的專訪時,亦聲言其對陳圓圓和吳三桂墓碑之考辨,“這項研究已有力地推動了地方旅遊事業發展”(見2015年10月26日 “中國社會科學網/民族學/學者學人”網頁,邸永君先生所撰《滕紹箴先生訪談錄》)。對於運用古跡、名人傳說來起家致富,筆者沒有置喙的立場;但不管再怎麼商業主義掛帥、要作“生意”總是有該守的起碼道德底限:童叟無欺、“貨”不能攙假。學者若輕率從事、在欠缺充分考察之下便作出“認證”,則有損的恐不只於自身的令譽、連其所服務機構的水準也會遭到質疑。當今的世道,“發展才是硬道理”、“脫貧”是一定要走上的路。在這樣的氛圍籠罩、加上鄉民與地方領導的殷殷期盼下,學者是否也會被影響、輕易就朝著“玉成其事”的方向推一把?慎之,慎之。
---2018.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