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之交臂--
康熙六十年會試「磨勘」與張星徽的仕途
羅元信
一、前言
舊時的科舉制度中,為了防止心存僥倖者藉不當手段博得功名,因而設有種種防弊措施。譬如在清代,士子進入試場前的搜身被要求作到「開襟解襪,以杜褻衣懷挾之弊」;攜帶入場的物品則有「卷袋不許裝裏,硯台不許過厚,筆管鏤空……木炭止許長二寸……糕餅餑餑各要切開」等繁瑣細則。[1]細密如是的規定,便是為了防範挾帶小抄。而這些防弊措施不僅是在考前與考試中,甚至考試完畢後仍持續進行。士子在鄉試、會試中被錄取上榜,也還不見得就成為定局:因為在考試放榜後,還有「覆試」或「磨勘」這一關;過不了的話,不僅已獲得的考試資格會被取消,尚會有輕重不等的處分。如果「金榜題名」者也會做噩夢的話,「覆試」與「磨勘」,諒必就是最大的夢魘了。
「磨勘」一詞在中國古史中,首見於《舊五代史》,例如在《唐書‧莊宗紀第六》中便有記載,同光二年(西元924)九月間,因侍中郭崇韜奏:「應三銓注授官員等,內有自無出身入仕,買覓鬼名告勅」等弊端,後唐莊宗遂「宣宰臣於中書,磨勘吏部選人,謬濫者焚毀告勅」[2]。可見「磨勘」一詞,初始便與朝廷進用人才時的淘汰方法相關;不過當時是指檢查作為任官憑證之告身、勅書,是否出於偽造或變造。清代時,「磨勘」是在鄉、會試後辦理,除了檢查試官出題是否合宜、閱卷是否有疏失,最重要的乃詳勘中式者的試卷是否有問題。[3]據《清史稿‧選舉三‧文科》部分云:「磨勘首嚴弊倖,次檢瑕疵。字句偶疵者貸之。字句可疑,文體不正,舉人除名。若干卷以上,考官及同考革職或逮問。不及若干卷,奪俸或降調。其校閱草率,雷同濫惡,雜然並登,及試卷不諳禁例,字句疵蒙謬纇,題字錯落,真草不全,謄錄錯誤,內、外簾官、舉子議罰有差。禁令之密,前所未有也。」[4]有些受命「磨勘」的官員由於太過認真從事,還被士子起了「魔(磨)王」這樣的諢名。[5]雖然,清代之「磨勘」或有苛求太過之弊,但在維持考試的公平與公信度上,仍是發揮了不可否認的功效。要之,制度之優劣,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執行者的作法、「徒法不能自行」也。
在民國前的金門,通過層層考試而步上仕途的士子為數眾多,而在這多人之中,也有一位是在會試後遭到「磨勘罷第歸」的命運:此人即清代之張星徽。在林焜熿《金門志》卷十「人物列傳.文學」部份,為他所立的傳記如下:
張星徽,字北拱,號居亭,青嶼人。父德溥,舉人,以孝友著。星徽康熙丁酉第三名,榜姓金,復本姓。辛丑成進士,磨勘罷第歸。以舉人銓選,授望江令,改海澄教諭;興學課士,勤於其職。生平好學慕古,遍讀群書,老而彌篤。著有《歷代名吏錄》四卷、《春秋四傳管窺》三十二卷、《評註戰國策全集》十八卷(「府、縣志」)。[6]
在現今金城南門外石雕公園中的「進士牆」,以及金城鎮浯江書院內的「文舉榜」上,「張星徽」與其姪「張對墀」都同被列為康熙六十年的進士。以上二者,諒必都源於「金門志」中的「辛丑成進士」一語;不過,林焜熿的敘述中實有古怪。根據《清史稿‧選舉三‧文科》部份所載,士子通過鄉試成為舉人後,「次年試舉人於京師,曰會試,中式者為貢士。天子親策於廷,曰殿試,名第分一、二、三甲 。一甲 三人,曰狀元、榜眼、探花,賜進士及第。二甲 若干人,賜進士出身。三甲 若干人,賜同進士出身。」[7]--剛通過會試、尚未殿試放榜之前的士子,僅能以「貢士」稱之,還不能稱「進士」;因為「進士」是要皇上才能「賜」給的。張星徽既然碰上「磨勘」因而罷第,那他應該是在僅具「貢士」身分時便遭黜落,還沒成為「進士」。林焜熿雖僅是「貢生」,對這些稱謂的意義差別也該很清楚,何以他還是會稱張星徽「辛丑成進士,磨勘罷第歸」?
大凡一項制度由昉始到成為常態,多需經過一段時間發展成熟,清代會試後之「磨勘」亦是如此。由《欽定科場條例‧磨勘‧例案》部份的記載來看,自順治至康熙、甚至乾隆初,所言「磨勘」都僅指鄉試後磨勘舉人試卷。一直到了乾隆二十一年,乾隆才在諭旨中有如此言:
鄉試磨勘一事,前已有旨令於下科為始詳加覆勘,自不致視為具文。向來會試例不磨勘,未昭慎重。亦著寬至庚辰(筆者按:二十五年,1760)春榜後,奏請一例委員磨勘。欽此。[8]
基於乾隆曾有如此諭旨,台灣中研院近史所的兼任研究員魏秀梅女士因而認為「會試之磨勘始於乾隆廿五年(一七六○)」。[9]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國科舉制度通史.清代卷」中亦云:「鄉試磨勘始自順治開科,會試磨勘則始于乾隆二十五年」。[10]既然從乾隆的諭旨來看,清代以往會試之後並無「磨勘」;那麼,張星徽在康熙六十年遇到的「磨勘」,到底是怎樣的情形?這次受挫「罷第歸」、又對他的仕途造成何種影響?以下,本文就要來探討這兩個問題。
二、康熙六十年會試「磨勘」的經過
清康熙六十年、西元一七二一年。這一年,康熙皇帝登基已滿一甲子,業已成為中國古來在位時間最久的君王。這一年,也是舉行會試與殿試之年;自康熙登基以來,先前已舉辦過二十次會試與殿試、產生了多達三千九百廿五名進士,足堪自豪「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11]然而,雖說自國初以來已舉行過這麼多次進士考試,相關作業程序大致已上軌道,但康熙仍覺其中有些問題需要改進。這一年會試依例於二月初九 、十二、十五日舉行,而在考試完畢後十來天的二月己未(廿八)日,康熙下了一道諭旨,據《大清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以下正文中簡稱《清聖祖實錄》)卷之二百九十一中所記如下:
諭大學士等:見(現)在科場之弊有最大者,人皆不言,朕知之甚悉。士子作文,合三場計之,祇六七日。而今年放榜日期,似欲遲至三月十五日 以後。通場卷數不過三四千,試官閱文,乃至四十餘日方畢,為日太多,諸弊皆從此而生矣。士子偶有夾帶倩代者,原其情,不過自為功名,或貧士以圖利起見,犯者不過幾人,其弊猶小。況入場之時,巡察官防閑甚嚴,茍被搜獲,必治以罪。迨三場既畢,巡察各官俱徹去,貢院門名為封鎖,而每日送水菜取食物,遂至內外訊息時通,紛傳某人已中、某人不中。中者眾人皆為稱喜,是外間先有一榜矣,又何待於出榜耶?甚有更易卷子、改換名次。主考官俱係大臣,平日以清操自居,或不至若此。而不肖房考,官職甚微,身家亦輕,何事不可為?此乃弊之最大者,言官等未嘗不知,拘於親友師生情面,且恐招後日之怨,率皆緘默不言。主考官日後即知有更易改換之事,而業已失察,不肯引咎檢舉。其在內簾官員,又拘於同輩,不肯互相糾察。考試大典,豈容如此?仍著原派巡察左右翼都統、副都統等,入場照舊巡查。[12]
康熙的這份諭旨,一開始就點出他認為當時最大的科場弊端所在,並非士子應試時夾帶小抄或找槍手頂替入場,反倒是在「考官」身上。康熙認為由考完到放榜的時間拖得太長,會給與試人員上下其手的機會;而在正式放榜之前就消息滿天飛,更是嚴重影響國家考試大典的隆重與公正性,這令康熙十分不滿。要之,康熙對於這次會試的結果與放榜時間十分重視,甚至已挑明了會盯著「考官」,下令要官兵持續巡查進行閱卷中的貢院。由諭旨內容來看,主考官員稍早曾向康熙稟報過預定放榜日期會在三月十五日 之後;但被皇上這麼一關照之後,全體閱卷人員諒必得加緊工作、力拼提早放榜了。[13]
關於康熙六十年會試放榜的日期,在《清聖祖實錄》中記載不甚明確:這一年三月初一是壬戌日,而在乙丑(四日)之後、戊辰(七日)之前,有一道康熙的諭旨,開頭便云「今日榜出」;既是出現在七日之前,乍看應該是六日,但《實錄》中並非每天都有記事、也不是每件記事開頭都有干支記日,故這「今日榜出」一語,到底是初四、初五、初六哪一天,光看《實錄》難以遽斷。不過,在纂輯康熙各種詩文之《聖祖仁皇帝御製文集》第四集卷十六中,也有收錄了同一份諭旨,而在文末標出的日期是「康熙六十年三月初七 日」[14]。要之,不論是三月初六 或初七放榜,無關鴻旨,重點是這放榜之日出現的「天象」,成為康熙後續動作的發端口實。據《清聖祖實錄》卷之二百九十一所載,康熙在會試放榜日這天針對此事的諭旨,開頭部份如下:
諭大學士等:今日榜出,黃霧四塞,霾沙蔽日;如此大風,榜必損壞。或因學問優長、聲聞素著之人,不得中式,怨氣所致。或此番中式之人,將來有大奸大惡、亂臣賊子,亦未可知。邵子於洛陽天津橋聞杜鵑,即知南人有入相者,而王安石果相。此皆書冊所載,信有明驗。自古帝王,因不學問,任彼書生訾議,朕自幼讀書,凡此等處無不研究……。[15]
康熙在這份諭旨的後面,還有相當長的一大段議論,要點在強調書上記載的事有些可信、有些不可信,「總之讀書務在明理,方不為書所惑耳。」而康熙自己既然一開頭就把會試出榜這天的風沙大作,與會試錄取的公平性聯結起來,不消說,他是認為這次的「榜單」有問題,因此老天爺垂象示警。緊接著,三月己巳(八日)這一天,康熙就指派了自己的皇子與文臣們,對會試的中式試卷進行「磨勘」,《清聖祖實錄》中記載此事如下:
命皇三子和碩誠親王允祉、皇四子和碩雍親王,率大學士王項齡、原任戶部尚書王鴻緒,內閣學士阿克敦、蔣廷錫,庶子王圖炳、順天府府丞連肖先等,磨勘會試中式原卷。[16]
由於這次「磨勘」是皇上特別指示、還加上兩位皇子監臨,而且磨勘的也只限通過會試的一百多人之試卷,故而進行得十分神速,才過一天就有了結果。關於此次「磨勘」後康熙發出諭旨的日期,在《清聖祖實錄》中仍是沒有明確標出(該筆記錄介於己巳初八之後、癸酉十二日之前);但在《聖祖仁皇帝御製文集》中,這份諭旨之末係記「康熙六十年三月初九 日」[17]。據《清聖祖實錄》中所記,康熙得到會試「磨勘」結果後的指示如下:
諭大學士等:會試中試卷內,勞必達等十二名,文章俱劣,今科著停殿試,過三年,仍准其殿試。場內每房,原派同考官二員,今卷面上,止有一人印記;或係一人獨閱、或係二人同閱?是何情由,該部嚴察以聞。此番應試之人,有學問優長,不得中式,以致抱屈者,朕亦無從而知,即有人奏聞,亦難深信。如舉人王蘭生學問,南人中或有勝彼者,若直隸人,則未能及之。前《周易折中》、《性理精義》、《朱子全書》,魏廷珍、王蘭生等,在朕前晝夜校對五年,不遺一字。讀書人,少全讀《性理》者。王蘭生甚為精熟,學問亦優,屢試未中,或文章不佳、抑別有故耶?再滿洲舉人留保學問好,滿洲蒙古漢軍中,罕有及者;即翰林中,諒如彼者亦少。今番滿洲內,巡撫蘇克濟之親屬二人俱中;張伯行幕中修書之人,數年來皆相繼中式。惟王蘭生、留保俱未得中。此在朕前行走之人,朕深知其學問,非屬偏向也。王蘭生、留保,俱賜進士,著一體殿試。[18]
由《清聖祖實錄》的記載,這次會試「磨勘」竟然一次刷掉一整打人,但在諸如《清聖祖實錄》、《東華錄》等官方記錄中,除了一位「勞必達」,其他十一個人的名字並沒有被列出。幸好,除了宮廷史官,在野的鄉紳也會記載重大時事。在廣東省大埔縣,清初時曾有位進士楊之徐,他在晚年時寫下了《企南軒編年錄》,提供了資料,於今才能得知當年會試後遭「磨勘」黜退者的完整名單。
據大陸蕭文評教授所撰〈清初粵東山村生活紀實--楊之徐和他的《編年錄》〉一文中介紹:楊之徐,字沛若,號慎齋,順治十六年(1659)生於廣東大埔縣白堠甲堠南村,卒於雍正九年(1731)。楊之徐十七歲即考中舉人、三十歲成為康熙戊辰(廿七年,1688)科進士,三十七歲時曾任河南汝寧府光山縣知縣,但兩年後便據說因不善迎逢而遭革職回籍。遭免官後,楊之徐致力於自家宗族與地方福利,並教導後輩們讀書。也正是在康熙六十年、楊之徐六十三歲之時,他開始將自己的一生大事,以及相關的詩文,編寫成《企南軒編年錄》。由於康熙六十年時,楊之徐的第五個兒子楊纘緒也前往北京參加進士考試,並於殿試考中三甲 第四十六名進士;楊之徐諒必是由兒子從北京帶回來的資料,對這一次會試乃至殿試放榜後遭淘汰的士子能有完整記載。《企南軒編年錄》的體例,是在每年中先列出該年重大記事,再將相關詩文等依時間順序錄出。在康熙六十年這一年,楊之徐於開頭記下「三月初七 日會闈放榜,五兒中式第九十六名進士」等等記事;而在大事記後面所附詩文中,有一篇被標為〈御製放榜詩〉。所謂「御製」,即當今聖上之手筆、康熙所作。這首詩與其後附記的資料,筆者將前半錄出如下:
御製放榜詩
黃霧霾沙四塞天,今朝發榜甚堪憐。苦窗落第悲含怨,得志凶頑意浩然。
魑魅魍魎趁蔽日,文章儒雅望齊年。難為世事兩求是,惟恐讀書嘆九泉。
欽賜進士二名
王蘭生直隸交河人 畱 保滿州人
江南十九 浙江二十 江西十四 湖廣十三 福建十二 廣東七 廣西二 直隸二十五 山東十五 河南十二 山西十一 陜西八 四川四 雲南三 貴州二 滿洲奉天各一 八旗五
廣東七人 簡天章順德易 歐鍾諧樂昌易 莫魁文定案易 林文譽陽春書 關上進新寗詩 伍元輔新會易 楊纘緒澄海
會元儲大文江南宜興詩
同門八人 李 惺河南永城 張發祖陜西韓邑 鄧鍾岳山東東昌 叱 騮陜西蒲城 李清河南滎陽 安受腆山西垣曲 黃炳廣西桂林
放榜之日,天雨黃沙,大風碎榜。奉
旨:將硃卷送西苑,交連肖先、阿克敦、何焯、陳夢雷、成文五人磨勘。
勞必達 簡天章 唐 淵 李 惺 王作賓 邵大生
劉輝祚 李本漋 周三汲 趙雲龍 金星徽 譚尚笏
十二名今科着停殿試,過二年,仍准會試。
狀元鄧鍾岳山東 榜眼吳文煥福建 探花程元章河南
革去不合式二名、文理荒疏一名
楊賜臚雲南 柯 煜浙江 黃 炳廣西
(下略)[19]
楊之徐所記錄的這首〈御製放榜詩〉,在《聖祖仁皇帝御製文集》中並沒有收入,不過這並非楊之徐的「獨家報導」,從同時代者的應和之作,可知康熙在當年會試放榜後的確曾有吟詠。譬如江蘇江寧人何夢篆(字耕遲,號退夫),他是在雍正元年才考上進士。而在他所著《思無邪齋詩集》卷十便有一首詩,是在康熙六十年會試放榜後所作,全詩如下:
辛丑三月八日 ,披霧走通州,驢背失手扱錢。旋聞榜發時 御製詩一首,重警主司。追而有作
曉起強披霧,騎驢出國門。黃塵眯兩目,零雨濛瀰昏。
迤邐通州道,踉踉及晡飧。囊中忽被失,羞澀誰復論。
盛明治盜賊,京師固其根。剽刼疾如矢,行人怳心魂。
不材忤下第,無力致司閽。唐狄門多植,虞翻相自屯。
聖情仰烱鑒,萬幾發清言。中自諷夔牧,不聞姚與軒。
如憐幽谷女,嗤彼高丘婚。碧璵果壺映,淡墨會君恩。
煌煌壽考業,雲漢滿乾坤。[20]
另外還有一位浙江山陰人王霖(字雨楓,號弇山,生於康熙十八年、四十四年時成舉人,卒於乾隆十九年),在他所著《弇山詩抄》卷八亦有一首詩,是為應和康熙的「御製」。王弇此詩如下:
次韻恭和 御製會試放榜之作(小字註:辛丑)
豈有冤聲徹九天?不才翻荷聖明憐。上書北闕行休矣,回首南山一愴然!
最感君恩惟此日,未知公道是何年?三條官燭風簷夜,猶記文心似湧泉。[21]
藉由《清聖祖實錄》、《企南軒編年錄》等史料來源,康熙六十年會試後「磨勘」的經過情形大致可知:因為放榜當日「黃霧霾沙」,被康熙詮釋為有該上榜而未上者的「怨氣」導致;或是有那不該上榜的「大奸大惡、亂臣賊子」之輩竟然得以出頭,因此氣象變異。關於前一種可能性,康熙舉出了「舉人王蘭生」與「滿洲舉人留保」,並且當下就給他們兩人「俱賜進士,著一體殿試」。而對後一種可能性,康熙是下令「磨勘」,結果有勞必達等十二人因「文章俱劣」,遭到「今科著停殿試,過三年,仍准其殿試」的處置。《企南軒編年錄》中列出的十二人名單中有「金星徽」,也就是出身青嶼的金門人張星徽(《金門志》的張星徽傳記中稱他「榜姓金」);他在這次「磨勘」中碰了釘子,以致與「進士」失之交臂、嗣後也沒能再「金榜題名」--然而,如果從頭檢視相關史料,有一件事頗為可疑,那就是:放榜當天,當真有發生「大風碎榜」這樣的事情嗎?
清代會試的放榜過程,十分慎重。會試放榜,是在禮部署前張挂;榜文由貢院送至禮部的路途中便有弓兵護送,張挂起來後也有官兵看守,三天後榜文還要收回禮部庫房保存。[22]如果說,當天真的發生榜文被大風吹壞的情事,照理應該是看守的官兵向上司稟報,這消息再被輾轉上報傳入宮中。可是,當天的情形非常古怪,這消息竟然是從宮中傳出來的:是康熙下了諭旨說,「如此大風,榜必損壞」--既然皇上都這麼說了,那榜文實際上有沒有遭到大風吹損已經不是問題;諭旨既有如此「定調」,臣工們就只能拿它當成實際上已發生的事來處理、不得有異議(在康熙下了這樣的諭旨之後,那份會試榜文諒必是被立刻取下、不容再有人目睹)--要之,康熙對這次會試放榜的結果並不滿意,故而藉著「黃霧四塞,霾沙蔽日」來作文章而已。
在中國古代,雖然荀子早說過「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這樣的金言,但「天人感應」之說仍是長時間影響著中國的政治。[23]往昔若碰上有彗星出現、地震發生等等,臣子便會藉此勸諫皇帝改正失德之處或秕政;因為老天已經發出「不高興」的徵兆了、非趕快補救不可。諸如此類這一套,對於「自幼讀書」的康熙來說,諒必老早就知道是怎麼回事;而這一次,康熙便把「天象垂警」拿來作為治術的工具、反客為主。既然會試放榜日吹起了大風沙,這就表示會試錄取的榜單有問題;會有問題,便是主持試務者鑑識不明、錄取有不公所致。對於那應上榜而未上榜者,皇帝自己舉了兩個人讓他們也參加殿試、算是有所補救;至於那不該上榜卻上榜的,要由「磨勘」來汰除,這部份就交給臣工們處理。既然有了如此「明確」的指示,臣工們自然只能遵照辦理、戮力以赴了。
如果再稍瀏覽一下《清聖祖實錄》中的記錄,還會發現:就算發生了會試放榜當日「黃霧四塞,霾沙蔽日」的景象,康熙也應該不會大驚小怪;因為這在春季的北京一帶,並不是什麼稀罕之事--就緊接在康熙發出「今日榜出,黃霧四塞」這份諭旨之前,《清聖祖實錄》中還有一道諭旨,是康熙對於臣工們「上尊號」這件事的回應。由於康熙登基已六十年,為了慶賀這曠古盛事,諸王、貝勒乃至文武百官等遂聯名上疏,要奉上「聖神文武欽明濬哲大孝弘仁體元壽世至聖皇帝」這個尊號給康熙。但康熙對諸王、臣工們的這份心意可不領情,在他回應的諭旨開頭就潑冷水:「諸臣奏請慶賀六十年,朕心深為不懌」。康熙接下來在諭旨中闡述,這些所謂「尊號」只不過是搬弄些好聽字眼,是歷代相沿陋習、用來騙騙沒學問的人主;況且當時西陲尚在進行戰事,作戰官兵與運送輜重的百姓都十分辛苦,當下只該「修省圖治」,哪有餘暇搞什麼慶賀?康熙更點到,有那「微賤無恥之徒」,想藉慶典邀望「殊恩」;更有人以為六十年慶典就會有大赦之類的舉措,導致「故殺故犯者不少」,因此康熙決定接下來「凡詔赦恩賚等項,槩行停止。這所奏慶賀無益,不准行。」而就在這份諭旨中,康熙還有提到:「況值暮春清明時,正風霾黃沙之候,或遇有地震日晦,幸災樂禍者,將借此為言,煽惑人心,恣行譏議,私相紀載,亦未可知」[24]--在《清聖祖實錄》中,這份駁回「上尊號」之議的諭旨,就記載在康熙針對會試放榜的諭旨之前(在《聖祖仁皇帝御製文集》中收入駁回這份「上尊號」的諭旨,同樣也排在有關會試放榜諭示之前,文末亦記係「康熙六十年三月初七 日」)。[25]也就是說:在同一天裡,康熙才剛說過「風霾黃沙」正是暮春清明這段期間會有的天氣現象、沒什麼好詫怪的;但在下一份諭旨中,他卻關心起「黃霧四塞,霾沙蔽日」、甚至引申出「如此大風,榜必損壞」這樣的結論來了。康熙自早年便由西洋傳教士南懷仁等學習新知,堪稱古來第一位接受科學教育的中國皇帝。康熙還曾親領皇子們觀測日蝕,令古之帝王惶惑不已的「天狗食日」,對他來說也不過就是「日晦」而已,何況春季裡北京城常有的風沙?[26]
細觀《清聖祖實錄》中的康熙諭旨,可以看出「如此大風,榜必損壞」云云,只不過是康熙藉機用上的口實。正所謂「天象遠,人事近」,康熙在意的並非「天象」,乃是「人事」。而使康熙對這次會試放榜名單不滿的原因,由其諭旨中可以分析出有三個:
第一個、也是最明顯的原因,就是康熙所看好的「舉人王蘭生(康熙五十二年舉人,雍正間成為內閣學士,乾隆初又以刑部侍郎兼署禮部侍郎)」與「滿洲舉人留保(康熙五十三年舉人,雍正間歷任禮、吏、工三部侍郎)」,這兩個人在參加此次會試時未能中式,使康熙十分失望。[27]在會試放榜當天的諭旨中,康熙就已表示這黃霧霾沙可能是因「學問優長、聲聞素著之人,不得中式,怨氣所致」。但光講得這麼含糊、是指誰也很難說(可能康熙不想太快顯露自己的意圖,暫時按捺不發);故康熙等磨勘結果出來後再提點一次,這次就說得很明白了。三月初九 這天,康熙先是說:「此番應試之人,有學問優長,不得中式,以致抱屈者,朕亦無從而知,即有人奏聞,亦難深信」。才剛說自己不知道,但緊接著康熙就講了一大堆推許王蘭生與留保的「美言」、末了甚至為他們掛保證:「此在朕前行走之人,朕深知其學問,非屬偏向也」;強調這可不是他偏心。在對臣工們作了這麼一番「說服工作」之後,康熙更乾脆宣布:「王蘭生、留保,俱賜進士,著一體殿試」、直接把這二人「保送上壘」了。
說到這「在朕前行走之人」參與會試而落榜、使康熙十分失望這一點,還可參見當時所發諭旨內容。筆者在上文所引都是《清聖祖實錄》的內文,而以《聖祖仁皇帝御製文集》所記載的日期來幫助確定諭旨發出時間;但《聖祖仁皇帝御製文集》中所錄的諭旨內容,與《清聖祖實錄》其實有些詳略參差、並不完全一致,有些話是《文集》中有,但《實錄》則無載。譬如《清聖祖實錄》中放榜當天康熙那份以「今日榜出」為開頭的諭旨,結尾只說到「總之讀書務在明理,方不為書所惑耳。」但《聖祖仁皇帝御製文集》收錄的同一份諭旨,在其下還有一段話:
再者,外任官員必經歷日久,才方練達。見(現)有年老舉人由教職陞任者,每勝於進士。如年滿千總此番軍前効力甚著,亦勝於武科進士。進士,不過大臣所取門生。如謝賜履、張應詔、李發甲,非舉人出身之好官乎?康熙六十年三月初七 日。[28]
乍看這段諭旨,康熙是向臣工們強調:不要以為舉人就沒什麼了不起、舉人也有勝過進士多多的。要強調這一點,諒必是因王蘭生、留保這兩位舉人在會試吃了敗仗之故;如果不是康熙「保送」,他們兩位就只還是舉人。而康熙這段話中有一句特別值得注意:「進士,不過大臣所取門生。」舊時有「天子門生」一詞,用以指狀元或皇帝親自考試錄取者;明、清時貢士之殿試由皇帝「臨軒發策」、考完後亦由天子「賜進士」,故所有「進士」都可稱「天子門生」。但是,康熙可不這麼想:因為參加殿試的貢士,如果沒有什麼特殊情況,基本上就是那一群在此次會試中被考官錄取的士子們(偶爾有前次參加會試中式後,因個人因素無法參加殿試者,晚了一科才來受試);皇帝主持的殿試,通常也都不會再淘汰人。也就是說:成了「貢士」,幾乎就篤定是「進士」了;殿試不過是決定幾甲第幾名而已--皇帝有點像成了「橡皮圖章」,只是把會試考官所錄取的人再考一次、還有決定前十名乃至廿名的名次而已。由康熙的言外之意來揣摩,對他而言,需是他自己賞識、栽培的人,才能稱得上是他的「門生」;而若這「門生」又能在會試中與天下俊彥一較高下後勝出,那自然是再好不過。然而世事不能盡如人意,就連皇帝也不例外:康熙眼中的「優等生」竟然鎩羽遭敗。這種事換了別人,無可奈何;但康熙畢竟是皇帝,要讓殿試時多幾個來插隊的,只要開口就行。恰巧放榜當天又風沙大作,更是讓康熙振振有詞:並不是只有皇上我覺得他們落榜冤枉、連老天也抱不平。雖然康熙說這風沙之所來,恐怕是學問優長卻落榜者的怨氣所致;但他可沒考慮要把所有參與會試落榜者的試卷都叫人複閱一遍,以便找出遺珠。只要王蘭生、留保這兩位他的「門生」有過關就行了。
第二個使康熙不滿會試結果的原因,諒必是懷疑有「弊端」。在會試考完後二月廿八日 諭旨中,康熙除了對預定放榜日可能較往例延後一事感到不悅,更說出可能有「更易卷子、改換名次」這樣的情事存在。雖然後來放榜日比往例還提早,但王蘭生、留保這兩人卻落榜,康熙恐怕因此而懷疑:他看好的人是否被「貍貓換太子」、遭人做手腳才吃了暗虧(康熙諭旨中的「抑別有故耶?」一語,意味深長)。但貢院既已加強巡查、也沒逮到什麼證據,就只能指示進行「磨勘」,要把那學問不行、蒙混進來的僥倖之徒揪出來。然而經過皇子監臨的「磨勘」完畢,也沒抓到個把靠作弊混進來的人。在康熙得到「磨勘」結果後的諭旨,只是含含糊糊地說勞必達等人「文章俱劣」、以這樣的理由給予「今科著停殿試」的處分;但也並沒有斷了他們的仕進之路,「過三年,仍准其殿試」。康熙對「弊端」的疑心,一開始是託詞「此番中式之人,將來有大奸大惡、亂臣賊子,亦未可知」;但一個人將來會不會是「大奸大惡、亂臣賊子」,又豈是由其參加會試考試寫的制式文章中能判斷出來的?奉命進行「磨勘」的文臣們,既知皇上檯面上的理由是疑心有「大奸大惡、亂臣賊子」,在這樣的大帽子壓頂之下,非得採取超嚴格的標準來檢覈不可;就算是雞蛋、也得從裡面挑出骨頭來,否則「諭旨」所言豈不是會落空?雖然「磨勘」後只能抓到一些小瑕疵,沒找到有何弊端證據,但處分還是要處分,否則「磨勘」的指示會像是瞎疑心。
除了處分勞必達等人,據楊之徐《企南軒編年錄》中的記載,康熙在嗣後殿試中又以「不合式」、「文理荒疏」的理由,將楊賜臚、柯煜、黃炳這三人給黜落了。在會試後進行「磨勘」已是出人意料,況且也沒發現有弊端,然而康熙在殿試後又再度黜落三人,總計達十五名士子受到處分。科舉制度自北宋起,便有所謂「殿試不黜落」的慣例。[29]在會試後下令「磨勘」已是震撼彈,而在查不出弊端的情形下竟於殿試後又黜革受試士子,康熙的作為顯然是另有意圖,是對「進士,不過大臣所取門生」這種實情的反彈、藉此進行「威力展示」。康熙要向臣工們、甚至全天下的士子挑明一件事:別以為通過會試、甚至參加了殿試,就篤定能成為「進士」。要知道,普天之下,只有皇上才能給人「賜進士」;「大臣所取門生」,皇上可不是非得照單全收不可。藉由黜革士子的動作,康熙強調了自己在「取士」上的終極決定權;至於他會不會是因自己的「門生」落榜,於是拿這些「大臣所取門生」來開刀出出氣,這就很難說了。
第三個使康熙不滿會試結果的原因,就是他「輸給人家」、是以「老大不高興」。在會試放榜後的諭旨中,康熙有提到:「今番滿洲內,巡撫蘇克濟之親屬二人俱中;張伯行幕中修書之人,數年來皆相繼中式」。蘇克濟是滿洲正黃旗人,曾任內閣侍讀學士、陜西布政使,康熙四十八年四月陞任山西巡撫,一直到康熙六十年十二月才因母喪解任。[30][31]查《八旗通志》卷一百四「選舉志三」中的康熙六十年進士榜單,這一年有何浩、何溥兩人是正黃旗人,而這兩人姓名下都有注「達爾布佐領」。[32]達爾布即蘇克濟之子,故可確定康熙所云「蘇克濟之親屬」,就是指何浩、何溥這兩位。所謂「佐領」,在此原該是意指何浩等係屬蘇克濟父子所統領管理的部屬人口,但康熙卻說是「親屬」;由於缺乏蘇克濟與何浩雙方的家系資料,到底他們之間有無一般概念中的血親或姻親關係,不得而知。要之,對康熙而言,何浩與何溥是「蘇克濟的人」就對了。據清代法式善所著《八旗詩話》中的記載,何浩(康熙六十年二甲 第五十九名進士,字天然,累官翰林院侍讀學士)與何溥(康熙六十年二甲 第八名進士,字淵若,官主事,因被薦從軍出征陣亡)是兄弟(浩為兄)。[33][34]古代有親屬關係若父子、兄弟、或叔姪等同一家族之人同榜登第,向來就是為人稱道豔羨的美事,蘇克濟有「親屬」兄弟同科,無怪乎引起康熙注意。
另一位使康熙感到挫敗的臣子張伯行,在康熙朝是十分知名的清官。據《清史稿.張伯行傳》,他是康熙廿四年進士,康熙於四十六年三月南巡時,因聞時任江蘇按察使之張伯行「居官甚清」,便將他陞為福建巡撫。嗣後張伯行轉任江蘇巡撫期間,與江南總督噶禮發生互訐,前往按治之張鵬翮等回覆噶禮並無在鄉試中「交通關節」的情事、應將張伯行奪官;康熙再派張廷樞等覆按,仍如前議。但康熙指示:「伯行居官清廉,噶禮操守朕不能信」、「爾等能體朕保全清官之意,使正人無所疑懼,則海宇昇平矣」,最後噶禮遭奪官,張伯行仍任原職。甚至後來在張伯行彈劾江蘇布政使牟欽元藏匿罪人一案中,大臣張鵬翮等又回報張伯行「誣陷良民,挾私欺公」,依律應斬;但康熙仍是免了張伯行的罪,只命他來京。[35]康熙雖因張伯行之清官名聲而一再庇護他,後來卻有些後悔。據《清聖祖實錄》康熙五十四年十一月乙卯(廿三)日載,張伯行來到北京之後,康熙曾諭大學士等曰:「前曾屢次議將張伯行拏問,朕念張伯行居官清廉,不受餽送,故不准拏問。伊缺未經補授。命調來引見,甚屬糊塗,實非堪任巡撫之人,但能杜苞苴,操守甚好,可於錢糧無多處,令其管守。」[36]--康熙對張伯行的評價,已經降到頂多是個「庸才」;次月張伯行被授為總督倉場侍郎,「戴罪効力」。但康熙對張伯行的負評還不止如此,五十五年十月間,康熙又於諭旨中提到:「張伯行任江蘇巡撫時,地方有一二小賊,恐為所害,甚至不敢赴常州會審;如此倉皇失措,平日學問安在哉?」[37]康熙也曾疑心:「張伯行居官亦清,但其刻書甚多;刻一部書,非千金不得,此皆從何處來者?」[38]這是對張伯行的「清官」名聲都產生懷疑了。然而康熙後來雖對張伯行評價遽降,但他對張伯行識拔士子的能力仍然肯定,在康熙五十六年命張伯行擔任順天鄉試正考官、康熙六十年會試又命張伯行為副考官(另一位副考官為左副都御史李紱,正考官為吏部尚書張鵬翮、戶部尚書田從典)[39]。康熙會有此任命,諒因張伯行「幕中修書之人,數年來皆相繼中式」之故。
按:張伯行於康熙四十六至四十八年出任福建巡撫,在閩期間,他除了建立福州四大書院之首的鰲峰書院,並且「搜先儒文集刊布為《正誼堂叢書》」;張伯行還曾於康熙五十二年上表,將這套書中的《濂洛關閩書》進呈給康熙,請賜書名與書序。[40]左宗棠在同治年間任閩浙總督時重刊的這套書,其卷之首附有「原校姓氏」,列出張伯行當年召集來修書的士子名單,一共八十八人(其中少數幾人非閩人)。[41]將這「原校姓氏」名單,與同治重刊本《福建通志》所載「國朝進士」名單比對,由康熙四十八至六十年舉行的六次進士考試中,上榜的福建士子中就有八個人是曾為張伯行「修書」(詳見下表)。[42]除了康熙五十一年那次無人上榜,曾為張伯行「修書」的福建士子每科都有一至三人金榜題名,可見其確有識人眼光。雖說對張伯行「修書」的品質,康熙未必欣賞--前面提到康熙在殿試前便欽賜進士之王蘭生,其所著《交河集》卷一「恩榮備載」部份,記錄了康熙以迄乾隆時皇帝對其賞賚與頒旨;而在康熙六十年三月初九 日這天的記錄,康熙於會試磨勘完畢後所下諭旨中,提到張伯行的部份是這麼說的:「張伯行之胡亂修書者,數年來亦相繼中式。」[43]諸如《清聖祖實錄》或《御製文集》中的諭旨,可能用辭已被儒臣改得比較文雅;王蘭生集中所記「胡亂修書」云云,恐怕才是康熙當年原本的話--康熙後來對張伯行的能力、清廉名聲,甚至主持修纂的書都不看好;但偏偏是這個他所瞧不起的人、為其修書的士子竟然接連成了進士。而在康熙面前「行走」數年的王蘭生與留保,在會試中卻雙雙落榜,「君」輸給了「臣」。面對如此落差,康熙會心情惡劣,實乃有以致之。
張伯行「正誼堂全書」原校者成進士名單(康熙四十八至六十年)
登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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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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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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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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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四十八年己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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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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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府閩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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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世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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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府南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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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致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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汀州府長汀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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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二年癸巳恩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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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 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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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府閩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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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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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府侯官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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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四年乙未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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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衍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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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府漳浦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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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七年戊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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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 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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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府侯官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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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六十年辛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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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光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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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府晉江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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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正誼堂全書」原校者名單中,已有四人於康熙四十五年成進士:福州府福清縣薛士璣、漳州府詔安縣鄭亦鄒、延平府南平縣余祖訊、福寧州福安縣吳瑞焉。因早於張伯行來閩時間,故不入表。
--關於康熙對這次會試結果不滿以及下令「磨勘」的原因,大致的可能就如以上;但這一年會試後的風波,還不止於「磨勘」而已。在會試放榜與「磨勘」之後幾天,據《清聖祖實錄》載,有「監察御史舒庫等疏參:本月初九、初十兩日,有不知姓名下第舉子,擁至會試副主考左副都御史李紱門前,喧鬨而散。得旨:禮、刑二部,會同嚴審具奏。」[44]關於這次發生在京城內的落第舉人抗議風波,有些清代人士記下了箇中原因,以下茲取同時代者二人的記載以利瞭解。
第一位是沈起元(字子大,號敬亭,江蘇太倉州鎮洋縣人),他在康熙六十年進士考試取得二甲 十六名的成績,撰有《敬亭公年譜》,由於他是當事人,對該次會試有第一手見聞,在其年譜卷上對這前後經過有如下記載:
辛丑三十七歲
二月會試,主考遂寧張公、儀封張公、陽城田公、臨川李公。余中第四十名,出常州翰林曹次辰先生、揚州儀曹李名昺先生房。儲大文會元。一時名士三儲、二馮、主敬、賦三、自芸、芝岡輩皆登第,浮言四起。 上命三邸、 十二邸兩王,並南書房翰林,取所中墨卷覆閱。余卷及會元卷,為 兩王所激賞,欲特薦,慮妨眾而止;擇有紕繆者,奏革進士數名。欽賜內廷行走王蘭生、留保二人進士。[45]
另一位記載者,係清代著名的文士袁枚,他在乾隆元年時還曾於北京見過李紱。在袁枚《隨園詩話》卷四中有如此記載:
《唐書》載:「賀知章在禮部選輓郎,取捨不公,門蔭子弟喧鬧盈門。知章不敢出,乃于後園舁一梯,出頭墻外,以決事。」康熙辛丑會試,李穆堂先生(筆者按:李紱號「穆堂」)用通榜法,所取皆一時名士。落第者糾眾作鬧,新進士無由入謁。或呈一詩云:「門生未必敢升堂,道路紛紛鬧未央。我獻一梯兼一策,牆頭高立賀知章。」丙辰,予在都中,見先生白鬚偉貌,有泰山巖巖氣象(下略)。[46]
在上引這兩位人士的記載中,袁枚所云「通榜法」,係唐代取士現象。唐代科舉中的「進士科」著重詩賦與策文,當時科舉考試又未實行「糊名制度」,閱卷者可以確知所取係何人之卷;於是主持試務之官員(知貢舉)常會向文壇中有地位聲望者打聽當科應試士子中已有文名之人、或接受文壇大老的推薦而取士,有時甚至在考試舉行前名次就已排出,這種現象被稱為「通榜」。[47]至於沈起元年譜中所舉出的「一時名士」中,「三儲」指江蘇宜興人儲大文(殿試二甲 第三十名)、儲郁文(三甲 第十七名)、儲雄文(三甲 第十九名)三兄弟。「二馮」指江西金谿人馮詠(三甲 第四名)、馮謙(三甲 第十四名)兩兄弟。「主敬」係浙江嘉興人錢陳群之字(二甲 第十五名)。[48]「自芸」乃江蘇如皋人姜任脩之字(二甲 第三十四名)。[49]至於「芝岡」係浙江歸安人(寄籍江南太倉)沈懋華之字。[50]他是在雍正元年才考中三甲 第一百零二名進士(榜姓馮);清人黃叔璥撰《國朝御史題名》中沈懋華之簡傳,稱其為「康熙辛丑、雍正癸卯進士」,可知他應是在辛丑會試後因某種原因而未赴殿試,直到雍正元年才參加殿試並中式。[51]沈起元所列名士中還有一位「賦三」,筆者遍查不得是何人字號,未知是否沈起元有誤記(或誤字)。
康熙六十年會試下第舉人喧鬧的風波,在《清史稿》卷一百八、志八十三「選舉.文科」中也有記載:「六十年辛丑,會試副總裁左副都御史李紱用唐人通榜法,拔取知名之士。下第者喧鬨於其門,被劾落職,發永定河效力。然是闈一時名宿,網羅殆盡,頗為時論所許。」[52]要之,當年三月初七 會試放榜的結果,一開始不僅康熙皇帝不滿、連下第舉人中也有不服氣者,以致接連兩天跑去李紱家門前喧鬧。在《清史稿.李紱傳》中,還提到下第舉人「投瓦石」,連攻擊行為都出現了。[53]
關於李紱是於何時決定在該次會試用「通榜法」取士,恐怕沒有任何文獻記錄可資確言;但當年二月廿八日 康熙的諭旨中,既對放榜日拖遲表示了不滿、更懷疑可能予人上下其手的機會,這無疑會給李紱造成極大壓力。諒必李紱原是希望放榜日能較往例延遲,以便有充足時間好好閱卷;但皇上如此不容分說,又能如何?或許就是在趕進度與「天威難測」的倉皇下,李紱才會採取「拔取知名之士」、「網羅殆盡」的作法。對李紱而言,將「一時名士」儘先納入會試中式榜單中,諒必是打「安全牌」:這些名士在先前鄉試時與家鄉省份就已嶄露頭角、原本成進士的呼聲就高,優先錄取他們總不會出錯;這些人之中諒也不致有不學無術者,應該禁得起檢驗。
李紱的做法,雖有其道理,但這在考試中依然造成不公平:因為在鄉試表現突出或聲名響亮、被看好能登第的士子,在會試中的實際表現未必也就很好(就連「會元傳臚」許獬,在萬曆廿六年會試時亦遭「下第歸」,並非一試中的)。況且此次會試榜單中不僅「名士」多,還有「三儲」、「二馮」、「二何」這樣的兄弟檔上榜(可惜張星徽遭磨勘黜落,不然又多一「叔姪同科」);與大眾原本的預期太過符合,又有這些個家族子弟同榜,這難免令人生疑:榜單是否在考前就決定好了、或是有「通關節」的隱情?加上放榜當天的天候,無異是給下第舉人們的疑心添油點火;群情洶湧加上老天也助威,這群斯文人便在京城裡公然鬧事了。
對此次事件,康熙指示「禮、刑二部,會同嚴審具奏」;經過一個多月的追查,禮部等衙門對御史舒庫等人的參奏提出議覆。但據《清聖祖實錄》康熙六十年六月戊戌(初八)日的記錄,議覆中僅指出:「李紱身為憲臣,有參奏之責,下第舉子群到伊家喧鬧,匿不奏聞,殊屬不合,應將左副都御史李紱照溺職例革職。嗣後鄉會試發榜後,考試官有不公之處,許下第舉人生員據實赴該管衙門具控;如有竟往考試官家喧鬧者,該地方官即嚴拏送刑部從重治罪。」康熙的指示為:「李紱著革職,發往永定河効力。餘依議。」[54]朝廷並未對李紱取士的方式、或錄取名單有任何指摘;至於抗議的下第舉人事後諒必一鬨而散,也沒人去提出那怕只是風聲傳聞的指控。無憑無證之下,朝廷只能以李紱未盡司法官員身分職責的缺失來處分;而這處分,諒必對遭下第乃至「磨勘」的士子算有個交代:朝廷連副主考都給「辦」了,眾人的不滿可以休矣。而在李紱這方面,諒必因放榜當天就引起皇上不滿,在烏雲罩頂之下實在不想旁生枝節,故而選擇緘默,是希望事件自己平息,並非是心虛之故。
此次會試中,李紱的取士方式,並未被朝廷指摘有何違失。但若綜觀會試放榜前後經過,導致「磨勘」與殿試後又黜落貢士的風波,最大的導因,恐怕還是得算在李紱的頭上:因為他採用「通榜法」,雖是將一時名士網羅殆盡,之後亦為時論所許,但他還是百密一疏、竟然漏掉了「天子門生」--如果王蘭生與留保兩人一開始就上榜,則康熙龍心大悅之下,諒是不會去管什麼「黃霧四塞,霾沙蔽日」、也不會因蘇克濟還是張伯行的人上榜而感到吃味、更不會指示要「磨勘」或在殿試後還黜落人了。
康熙六十年的會試乃至廷試後黜落應試士子,事件背後有著交錯影響的因素在起作用。受革職處分的副主考李紱,往永定河「効力」的時間約一年半;雍正元年正月,李紱便受命「署吏部右侍郎」,又回到朝中。[55]至於遭黜落的士子們,尤其是張星徽遭到何種影響、後來如何?
三、遭黜落的士子們與張星徽的仕途
在康熙六十年會試磨勘後的諭旨中,康熙指示:「會試中試卷內,勞必達等十二名,文章俱劣,今科著停殿試,過三年,仍准其殿試。」嗣後的殿試中,據楊之徐《企南軒編年錄》的記載,又有楊賜臚、柯煜,以及黃炳,分別因「不合式」、「文理荒疏」的理由遭黜落。為了解這十五人此次應試失敗後的境遇,筆者茲將將他們的科舉與仕途記錄列表如下:
康熙六十年會試後磨勘遭黜落者名單
本表資料係據北京愛如生數字化技術研究中心「中國方志庫」及「中國基本古籍庫」。
*表示方志中有成進士之記載,加框表示「明清進士題名碑錄索引」中有之。
※表示於任職所在地方志之「名宦」或「政績」中有傳。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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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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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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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官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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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必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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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漢陽人,字尊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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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六年丁酉科經魁,辛丑會試中式。
康熙六十年辛丑科,未與殿試,授昭文知縣(以上乾隆十三年刻本《漢陽縣志》卷之十九「選舉」卷下)。
康熙丁酉鄉魁、辛丑會魁,未與殿試,仍由舉人應選。雍正三年保舉揀選授昭文知縣(雍正九年刻本《昭文縣志.志例》,此志係勞必達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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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四年二月至雍正十二年六月任江蘇省蘇州府昭文知縣。
雍正五年十月至十一月署常熟知縣。
雍正六年五月至七月再署常熟知縣。
雍正六年八月至十月署震澤知縣。
(以上見清光緒九年刻本《蘇州府志》卷第五十八「職官七」)
雍正五年七月十六日至
※光緒九年刻本《蘇州府志》卷第七十二「名宦五」為其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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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天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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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順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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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六年丁酉科舉人。
*雍正八年庚戌科進士(以上光緒五年刊本《廣州府志》卷四十三「選舉表十二」、卷四十一「選舉表」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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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九年任廣東高州府教授(道光二年刻本《廣東通志》卷五十二「職官表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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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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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杭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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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六年丁酉科順天鄉試中式(清乾隆刻本《杭州府志》卷七十一「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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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無任官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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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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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餘姚人,直隸大興籍,順天中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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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九年庚子科舉人。
*雍正元年癸卯科進士(以上四庫本《浙江通志》卷一百四十四、一百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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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府教授(光緒二十五年刻本《餘姚縣志》卷十九「選舉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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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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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永城人,字存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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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年辛卯科舉人。
*康熙辛丑科鄧鍾岳榜進士(以上四庫本《河南通志》卷四十六「選舉三.舉人」、卷四十五「選舉二.進士」)。
*雍正丁未(五年)進士(乾隆五十七年刻本《紹興府志》卷之四十三「人物志三‧名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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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七年至十一年任錢塘知縣(乾隆刻本《杭州府志》卷六十三)。
歷任錢塘知縣、溫州府同知及知府、紹興府知府,告歸養親十九年後起補順慶知府,尚未赴任又擢為貴州糧驛道,卒於任上(乾隆三十二年刻本《續河南通志》卷之五十五「人物志‧列傳」)
※乾隆刻本「杭州府志」卷七十九「名宦六」為其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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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作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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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富平人,字覲光,號解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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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九年庚子科舉人。
*雍正八年庚戌榜進士(以上乾隆刻本《西安府志》卷四十四「選舉志中.舉人」、卷四十二「選舉志中.進士」)。
*辛丑、庚戌兩闈進士(同治六年刻本《桂陽縣志》卷之十二「職官志.政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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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十一年至十二年任湖南郴州永興知縣(光緒九年刻本《永興縣志》卷三十五「職官志」)。
雍正十三年至乾隆三年任桂陽縣知縣(光緒十一年刻本《湖南通志》卷一百二十五「職官志十六」)。
乾隆四年至六年任新甯知縣(同前志卷一百二十四「職官志十五」)。
乾隆六年至九年任寧遠知縣(道光八年刊本《永州府志》卷十一下「職官表」)。
乾隆九年至十一年任澧州知州(光緒十一年刻本《湖南通志》卷一百二十二「職官志十三」)。
※嘉慶二十五年刻本《直隸郴州總志》卷之二十三「名宦」、同治六年刻本《桂陽縣志》卷之十二「職官志.政績」為其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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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尚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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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州府衡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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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二年癸巳科舉人(光緒元年刻本《衡山縣志》卷二十七「選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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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五年至六年任河南彰德府涉縣知縣(四庫本《河南通志》卷三十七「職官八」)。
雍正七年至十二年任湖南永州府東安縣教諭(光緒元年刻本《東安縣志》職官第五)。
※道光八年刊本《永州府志》卷十三「良吏傳」為其立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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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本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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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登州府大嵩衛(海陽縣)人,字龍川,號若思,著「甲秀堂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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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六年丁酉科舉人。
*康熙六十年辛丑科進士,九十四名(以上四庫全書本《山東通志》卷十五之二「選舉二」)。
*雍正十一年癸丑科進士(光緒刻本《增修登州府志》卷之六十八「補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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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十二年任雲南平彝知縣(四庫全書本《雲南通志》卷十八下之一「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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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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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吉安府永新人,字滄際,著「五經精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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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九年庚子科舉人。
*康熙六十年辛丑科進士(以上光緒七年刻本《江西通志》卷三十四「選舉表十五」、卷三十二「選舉表十三」)。
*康熙六十年辛丑科進士(同治十三年刻本《永新縣志》卷十一「選舉志.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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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無任官記錄。光緒七年刻本《江西通志》卷一百五十「列傳」中謂其「既成進士,不樂仕進,仍以著書自娛」。同治十三年刻本《永新縣志》卷十七「文苑」中謂其「由選拔聯捷成進士,惜遇晚,不獲竟其所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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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雲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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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榮昌人(另有記為巴縣人,大足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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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六年丁酉科舉人(乾隆十五年刻本《大足縣志》卷之八「選舉」)。
*康熙六十年辛丑科進士(四庫全書本《四川通志》卷三十四「選舉.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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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五年至八年任廣安州儒學學正(乾隆三十四年刻本《廣安州志》卷之九「職官」)。
乾隆五年署長陽知縣(同治刊本《宜昌府志》卷之八「官師志下」)。
乾隆六年至九年任荊州府宜都知縣(光緒六年刊本《荊州府志》卷之三十四「職官志六.官師」)。
乾隆十年至十一年任恩施知縣(嘉慶十三年刻本《恩施縣志》卷二「職官十」)。
乾隆十六年至十八年任嚴州府淳安知縣(光緒十年刻本《淳安縣志》卷之六「秩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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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星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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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同安(晉江)人,本姓張,字北拱,號居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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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六年丁酉科舉人(四庫全書本《福建通志》卷四十一「選舉」)。
*康熙六十年辛丑科進士,名下有註「以磨勘革」(乾隆原修、同治重印本《泉州府志》卷之三十七「選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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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十一年至廿年任福建漳州府海澄縣教諭(光緒三年刻本《漳州府志》卷之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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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輝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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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隸安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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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六年丁酉科舉人(四庫全書本《畿輔通志》卷六十六「選舉.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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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三年至五年任衛輝府胙城縣知縣(四庫全書本《河南通志》卷三十七「職官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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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六十年殿試後遭黜落者名單
本表資料係據北京愛如生數字化技術研究中心「中國方志庫」及「中國基本古籍庫」。
*表示方志中有成進士之記載,加框表示「明清進士題名碑錄索引」中有之。
※表示於任職所在地方被列為「名宦」。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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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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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舉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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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官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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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臚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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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石屏州人。民國刊本《重修金壇縣志》卷八之一謂其為金壇人,占雲南石屏州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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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六年丁酉科舉人(四庫全書本《雲南通志》卷十二下)。
*康熙辛丑科進士,本科未殿試,至雍正元年癸卯恩科補試(乾隆二十四年刊本《石屏州志》卷二)。
*雍正元年癸卯科進士
(四庫全書本《雲南通志》卷十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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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元年授翰林院庶吉士(乾隆二十四年刊本《石屏州志》卷二。鄂爾泰《詞林典故》卷八)。
雍正三年至九年任陜西同州府朝邑縣知縣,因親喪離任(咸豐二年刻本《同州府志》卷七「職官表」、「文徵錄」卷中〈重修文廟碑記〉)。
行取鑾儀衛經歷,陞廣西永寧、寧明兩州知州
(乾隆二十四年刊本《石屏州志》卷二)。
※乾隆間任同州府知府之喬光烈,其《最樂堂文集》卷五有〈故朝邑縣知縣楊臚賜祀名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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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 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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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興府嘉善縣人,字南陔,號石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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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四十一年壬午科舉人。
康熙六十年辛丑科進士,未殿試。
雍正元年癸卯詔舉山林積學之士,以大學士王瑣齡薦引見,用為明史纂修官。
*雍正元年癸卯科進士。
乾隆元年丙辰詔開博學鴻詞科,未試病故。
(以上光緒十八年刊本《重修嘉善縣志》卷十六「選舉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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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三年至六年任湖北荊州府宜都縣知縣(光緒六年刊本《荊州府志》卷之三十四「職官志六.官師」)。
雍正七年署湖北宜昌府長陽縣知縣(同治刊本《宜昌府志》卷之八)。
改教職,授浙江衢州府教授,浙江總督程元章聘修省志,雍正十三年卒於西湖昭慶寺(錢陳群《香樹齋文集》卷二十五「同年柯石菴墓誌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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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 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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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臨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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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五十九年庚子科舉人(四庫全書本《廣西通志》卷七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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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六年至八年任廣西平樂府富川縣教諭(乾隆二十二年刻本《富川縣志》卷四「職官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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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表列中可看出,在這次會試與殿試後遭黜落的士子中,雖有唐淵、周三汲二人並未能步上仕途,但絕大多數後來仍是進入了官場,擔任縣學教諭乃至道員不等的職務,有些還在歷宦之地被奉為「名宦」或「良吏」。而且,在這十五人中,還有五位後來如願成為進士,他們分別是:於會試後遭磨勘的邵大生(雍正元年癸卯恩科三甲 第一百五十一名)、王作賓(雍正八年庚戌科三甲 第七十一名)、簡天章(雍正八年庚戌科三甲 第二百三十七名);殿試後遭黜落的楊臚賜(雍正元年癸卯恩科三甲 第六十五名)與柯煜(雍正元年癸卯恩科三甲 第七十六名)。從以上情形來看,這些士子雖在康熙六十年進士考試中遭到挫折,但對彼等日後的發展並無決定性的負面影響。
康熙六十年進士考試中遭黜的士子們,其後來大致發展情形如上。至於本文要探討的主角張星徽,於下將對其生平作更多考索。不如人意的是:關於張星徽的資料,實屬十分有限。清代林焜熿《金門志》中雖為其立傳,但僅有寥寥百來字,對於其應試乃至就教職的過程亦不夠詳細。筆者迄未能發現張星徽之行狀或墓誌銘,在此情況下,也只能由少量文獻來源設法拼湊、為其「仕途」描繪出個大概了。
關於張星徽之生平,在林焜熿《金門志》之前或之後,亦有其他方志為其立傳、或是涉及他的簡單記載,但內容均大同小異,故不逐一列出。除了方志之外,筆者所能找到最接近於為張星徽作傳的文字,係清人孟超然所著《瓶菴居士文鈔》一書中〈書張北拱遺文後〉這篇文章,裡面對於張星徽應試之經過,及其嗣後的生涯皆有述及,可稍補其生平資料之不足。
按:孟超然,字朝舉,閩縣人。十七歲補縣諸生,選貢太學,乾隆廿五年(1760)成進士,選庶吉士,歷兵部主事、吏部文選司郎中等職,乾隆三十年時主持廣西鄉試、三十三年參與會試試務;其後督學四川任畢,便以四十二歲之齡告歸養親,不復出仕。里居時不謁公門,惟以讀書養性為務,曾一度應福建巡撫徐嗣曾之聘,至福州鼇峰書院擔任山長,後卒於嘉慶二年,得年六十七歲。[56]據「書張北拱遺文後」文中所述,孟超然二十出頭時便認識張星徽;張雖比孟超然大上一截,但仍與之交契,不但很欣賞孟超然的文章、並曾指導其為文之法和自己的心得。孟超然記述之文如下:
書張北拱遺文後
溫陵張北拱,名星徽,登康熙乙酉賢書。某科會試榜出,名在第五;以第三場對策顛倒,磨勘被黜,自是絕意進取,時年甫二十餘。築塞翁亭,讀書其中,肆力於古文辭,不解衣臥者近十年,學乃大進。雍正庚戌(八年,西元1780),其尊人以明經貢入大學,老矣,命北拱隨侍;適遇會試,乃復試,揭曉,名復在第五。先是某科監試御史,是科主試,見北拱名,曰:「此前二十餘年以磨勘黜者,可使榜上有名乎?」遂易以他卷。北拱乃投牒吏部,就教職,歸。北拱為文,務開闔張弛,尤喜左(傳)、史(記)、戰國策。著述甚富,其行世者,有《天下要書》(原書小字註:即《國策》)、《四傳管窺》、《歷代名臣傳》(筆者按:張星徽著有《歷代名吏錄》,書猶存世;此處當係孟超然誤記。)諸書。其所為古文,風發泉湧。潘敏惠公甚愛之。北拱折輩行,與余交,亦頗喜余文。時余甫弱冠,喜讀廬陵文(筆者按:當指歐陽修之文章),北拱輒勸余讀《史記》、《國策》,每曰:「吾生平讀書作文,惟以『奇正互用,明暗相參』八字,為信陵君之袖裡兵符。」余時心喜其言,而不能用也。始敏惠公為刑部郎時,北拱會試,出其門下。越二十年,公以副都御史撫閩,而北拱教諭海澄。公甫下車,即檄至鼇峯書院為學掌;每有撰述,必命鈔胥,屬北拱點定。而北拱奏記及文,事輒盡言,如朋友。論者兩難之。北拱年六十餘,乞休,旋卒。家故饒,耗於購書置姬妾。聞諸子不能繩先業,生平著述散佚盡矣!悲夫!乾隆二十七年壬午七月某日,書於京師保安寺街寓齋。[57]
孟超然之《瓶菴居士文鈔》中,僅此一篇敘及張星徽生平。雖然孟超然是張星徽的忘年友,但其記事仍非全然正確。有關此文中的疑誤之處,茲逐項列出:
登康熙乙酉賢書。乙酉為康熙四十四年(1705),但據《金門志》乃至四庫本《福建通志》等方志所載,張星徽實是丁酉(康熙五十六年)科舉人。
某科會試榜出,名在第五。由於康熙六十年「磨勘」之前的會試錄似無傳世之本,張星徽當年初應會試時名次如何,尚無從印證。
雍正庚戌……適遇會試,乃復試……遂易以他卷。根據此段,張星徽在雍正八年陪同其父入京,因正值舉行會試之年,便再度參加會試,而且又中了第五名;但因有位主試者仍記得張星徽,「此前二十餘年以磨勘黜者」,便用別人的卷子替換了他。由康熙六十年(1721)至雍正八年(1730),頭尾算入也不過剛好十年,並無「二十餘年」之久。況且,筆者在上文的列表中已整理出,康熙六十年遭會試後「磨勘」或殿試黜落者,有三人早在雍正元年就成為進士、另有兩人就是在雍正八年也成進士;若這位「某科監試御史,是科主試」者,記性好到能憶起十年前遭磨勘者的名字,又怎會不知這批人早就有成了進士、還以這樣的理由來汰除張星徽?而既然張星徽的卷子稱是被「易以他卷」,會試錄上無其名,也無從查考其名次。在下文中是有提到「潘敏惠公」、「公為刑部郎時,北拱會試,出其門下」,似乎張星徽二度會試時最初被取為第五名之事,就是此公告知的。
北拱乃投牒吏部,就教職,歸。從孟超然的敘述緊密連接上文觀之,張星徽像是在雍正八年(1730)會試失利後就放棄再考、轉而就教職了。但這敘述恐是太簡單,因張星徽是遲至乾隆十一年(1746)才開始在漳州府海澄縣縣學擔任教諭的,「投牒吏部」不致過了十六年才有著落。張星徽應是還曾試了第三次而又未成功,才死心不再考進士的(下文會再及)。
始敏惠公為刑部郎時……屬北拱點定。在孟超然文中提到的,曾在張星徽二度參加會試時錄其卷之「潘敏惠公」,即潘思榘,字絜方,江蘇陽湖縣人。他是雍正二年進士,雍正三年時由庶吉士分發刑部學習,雍正六年補刑部主事,累遷至郎中,於雍正八年出知廣東南雄府,其後歷浙江布政使、安徽巡撫等職,於乾隆十二年九月被調為福建巡撫,其人「蒞政精勤」,雖積勞成疾仍不懈公務,最後在乾隆十七年三月卒於福建巡撫任上,獲祀京師賢良祠,並諡「敏惠」。[58]從潘思榘的履歷觀之,他在張星徽於雍正八年再應會試時是「刑部郎」沒錯。潘思榘撫閩在乾隆十二年至十七年間,身為巡撫,他應該是常駐省會福州坐鎮。而根據乾隆廿七年刻本《海澄縣志》卷之六「秩官.國朝教諭」部分載,「金星徽」係「乾隆十一年閏三月任」;在他之後的教諭,是遲至乾隆二十年七月十二日 方來任之興化人龔植三。[59]在這裡有一個疑點:若張星徽被潘思榘調到福州的鼇峯書院去了,那他的海澄縣縣學教諭一職要怎麼辦?從《海澄縣志》的記錄中,看不出有找人代理的跡象;而福州府與海澄縣之間,光航空距離就足有二百五十公里 遠,張星徽不可能同時身兼二職。難道他去福州期間,教諭一職就懸而無人嗎?再者,道光十八年刻本《鰲峰書院紀略》書中列出的歷任教職員、「掌教」或「監院」名單中,都不見「金星徽」或「張星徽」之名。[60]潘思榘找張星徽去福州鰲峰書院去當「學掌」,到底是個什麼職務?以上兩點,尚是無法釐清之處。
關於潘思榘之著作,筆者目前能查到僅有屬於經學方面的《周易淺釋》一種,尚不知其是否有詩文集傳世;故其與張星徽交誼之情形,尚無從查考。接下來筆者要摘出關於張星徽的記事,見於清修《漳浦縣志》卷之二十二「再續志.雜志」中,該縣「寓賢」的記載,提及張星徽的部分如下:
張星徽,字北拱,溫陵人。以經元進士來遊於浦之扳龍鄉,厥後停車於爐飛,設教於湖野之涵虛閣,著《四傳管窺》,邑中李太史實蕡為序其卷端。[61]
在此段記載中,提到張星徽於漳浦縣之寓居所在。現今漳浦縣西境石榴鎮尚有「板龍」、「板龍村」這樣的地名,應即是清代「扳龍鄉」之所在;約當漳浦縣地理中心位置之赤土鄉,亦有地名「爐飛」,其地東方數公里外有大小二湖,諒想「湖野之涵虛閣」必在二者之一的水濱。至於曾為張星徽《四傳管窺》(筆者按:《金門志》所記書名為《春秋四傳管窺》)作序的李實蕡,據《漳浦縣志》記載,他是當地人,字桃仲,雍正五年進士,授官翰林院檢討;然因聞親疾而假省十餘年,到後來雖銷假入都,不久就又致仕告歸,晚年喜吟詠為文,五十八歲時卒於家,著有《松風堂詩草》等。[62]可惜李實蕡的詩或文集,筆者於今也遍覓不得。這段記載中稱張星徽為「經元進士」,所謂「經元」應即同「經魁」,指鄉試中的前五名舉人、各為當科考試中五經之首。[63]按乾隆間原修、光緒年補刻本《泉州府志》卷之五十五「國朝文苑」之張星徽傳記中有載,他是「康熙丁酉第三名經魁」。[64]所謂「經元進士」,其實仍只是舉人。至於張星徽是在鄉試中選擇受試哪部經書而居冠?從他著有《春秋四傳管窺》以及《戰國策》的評注,還有《歷代名吏錄》等史學方面作品來看,應該就是春秋經。而由「以經元進士來遊於浦之扳龍鄉」一語觀之,張星徽似是在康熙五十六年成舉人後,才遷至漳浦縣的。
第三項筆者要摘錄有關張星徽的文獻,是有關他補上海澄縣教諭的經過。在台灣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藏明清史料中,登錄號074888–001號,係兼管吏部尚書事之大學士張廷玉等於乾隆十一年閏三月一日 所題奏摺,內容是有關「閩省在籍候選教職人員,應於本省教職缺出銓補」一事。在這份奏摺中提到:「(福建)布政使高山呈詳,乾隆拾年拾壹月分出,有漳州府海澄縣經制教諭黃大受,於乾隆拾年舉行計典案內,以有疾糾參。員缺擬以晉江縣舉人、掣選安徽望江知縣,引見奉 旨:『以教職用』之金星徽選用」云云。從這份奏摺的記載觀之,先前張星徽就如《金門志》中傳記所云,「以舉人銓選」,到吏部登記資料、然後以「掣籤」方式選得安徽望江縣知縣一職。但掣到了什麼籤,並不就成為定局,還有「引見」這個階段:從「奉旨」來看,乾隆皇帝是親自驗看了原可即將成為知縣的候選者;但張星徽不知是言語身材相貌哪一點不入眼、結果皇上裁示讓他去改當教諭。張星徽在雍正九年五月為自己輯著之《歷代名吏錄》一書寫序時曾有言:「我 皇上建中御極,勵精圖治……故外省大小臣僚,皆引見御前,孜孜訓飭。不堪者立更選代,務令人地相宜。」[65]乾隆皇也承襲了雍正的作法,而張星徽自序之語,孰料竟應在了自己頭上。
按,孟超然〈書張北拱遺文後〉一文中,稱張星徽於雍正八年會試失利後「乃投牒吏部,就教職」,但這與張星徽實際補上缺員的時間相去太久,故筆者認為:孟超然的敘述是因太簡略而漏了一次會試。乾隆十年歲次乙丑,正是舉行會試之年,張星徽應是也參加了這一次會試,又遭鎩羽;三試不第之下,才投牒吏部,以下第舉人的資格參與朝廷的「揀選」、以及嗣後被安排「引見」皇上,這才決定他的出仕之路。
--在摘出以上三種有關張星徽生平資料的文獻後,於下筆者就藉目前已知之方志等等,為張星徽作一簡略年表:
關於張星徽在中舉之前的早年生活,並無足夠資料可作清楚描繪。在光緒三年刻本《漳州府志》卷之十三「秩官五」記載海澄縣教諭名單中,「金星徽」是被記為「同安舉人」[66]。清乾隆二十七年刻本《海澄縣志》卷之六的教諭名單中,「金星徽」的籍貫是「晉江人」;但同志卷之二十一迻錄「金星徽」所撰「上兩台風俗書」,文題下卻又記其為「同安人」[67]。張星徽至吏部詮選等候任官,填寫的資料上是「晉江縣舉人」。以上再綜合《漳浦縣志》有關「寓賢」的記載,張星徽在中舉之前,戶籍當已由同安遷至晉江;而在中舉之後,又搬遷至漳浦縣。惟詳細遷徙時間不得而知。
康熙五十六年(1717),張星徽考中福建鄉試第三名舉人。乾隆間原刻、同治重印本《泉州府志》以及林焜熿《金門志》等,皆云張星徽「榜姓金,復本姓」;然由張廷玉奏摺及《海澄縣志》記載中可見,張星徽在應考乃至服公職期間,一直都還姓「金」。但在寫書出書時,他仍用本姓「張」。
康熙六十年(1721),張星徽參加會試通過,原已成「貢士」(孟超然〈書張北拱遺文後〉中稱其名列第五),但康熙隨即下令「磨勘」,張星徽亦在遭黜落之十二人中,遭處分「今科罰停殿試,過三年,仍准其殿試」。孟超然稱張星徽「自是絕意進取,時年甫二十餘。築塞翁亭,讀書其中」。
雍正五年(1727),張星徽出版《國策評林天下要書》刻本四冊,北京中國科學院圖書館有藏本。是書尚有雍正七年刻本,及版心題《天下要書》之「溫陵塞翁亭」刻本等。[68]
雍正八年(1730),張星徽再度參加會試,仍下第。
雍正九年(1731),張星徽完成《歷代名吏錄》,書首序末署「雍正九年歲次辛亥端午前一日,溫陵張星徽北拱氏題於金浦湖野山房之東齋」。此書版心上方題《循良前傳約編》、版心下方「湖山草堂」,目錄及各卷卷端則題《歷代名吏錄》。[69]《四庫全書總目》卷六十三、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有載《循良前傳約編》四卷,江蘇巡撫採進本,但作者記為「國朝張先嶽撰,先嶽字北拱,晉江人」。[70]不知是否江蘇出現了此書盜版、更易作者之名?
乾隆四年(1739)秋,張星徽著成《春秋四傳管窺》,作〈四傳管窺自序〉。[71]近人孫殿起《販書偶記續編》卷二「春秋穀梁傳類‧春秋總義類」中,載有一部「《四傳管窺》無卷數,清溫陵張星徽撰,乾隆四年己未藏書堂精刊」。[72]
乾隆十年(1745),張星徽三度應會試,仍不第,投牒吏部,參與下第舉人揀選知縣。原本掣籤得安徽望江知縣,但經「引見」乾隆皇帝後,奉旨「以教職用」。
乾隆十一年(1746),至漳州府海澄縣任縣學教諭。
孟超然所撰〈書張北拱遺文後〉,文中稱張星徽受乾隆十二年來閩之巡撫潘思榘「檄至鼇峯書院為學掌」;但《鰲峰書院紀略》所列「掌教」或「監院」,不見「金星徽」或「張星徽」之名。
擔任海澄縣縣學教諭期間,張星徽曾撰〈上兩台風俗書〉,文中沉痛籲請「嚴嫁娶奢靡之禁,以崇節儉、以廣生全事」。因漳州當地嫁娶競奢之風,導致生女被視為賠錢貨、常有「溺女」之事;而女性人口減少,又導致嫁娶開銷更形高漲,如此惡性循環不已。張星徽因而上書長官,籲請推動簡樸婚俗以杜絕「溺女」惡風。[73]惟據乾隆廿七年《海澄縣志‧風土》部份載,該地婚禮侈靡之俗仍舊,「是所望於明理者,共挽頹風,為庶民倡耳」。[74]可見當時長官並未推行張星徽之議。
自乾隆原刻、同治重印本《泉州府志》始,泉州、同安、金門地區之方志,均記張星徽於海澄縣任縣學教諭期間「興學課士,勤於其職」。去張星徽任職期間最近的乾隆二十七年刻本《海澄縣志》卷之六「秩官.名宦傳」中,並無張星徽之傳;僅該志同卷「秩官.國朝教諭」部分載:「金星徽,晉江人,舉人,乾隆十一年閏三月任,著述甚富,有《名吏錄》、《四傳管窺》、《天下要書》行世。」[75]然張星徽樂道人之善、提攜後進的胸懷,仍有載記可見一二:光緒四年刊本《漳州府志》,記載有一位「海澄布衣張至善」、「敦敦自守而論古慷慨,著有《慎餘集》、《扶陽錄》、《仁壽錄》,皆處數百年論斷之案,從而窺之,補其殘缺。嘗質之教諭金星徽,極擊節歎賞,以為可傳也。」[76]另《馬巷廳志》卷十五「人物.文苑」部份,亦載有一位「洪範疇」,著有四書之講義四十卷;張星徽對其著十分欣賞,欲為之付梓,但洪範疇自認其學未達圓融,故而謝絕了張的好意。[77]
乾隆廿年(1755),張星徽自海澄縣縣學教諭一職乞休。
乾隆《泉州府志》卷之五十五「國朝文苑」之張星徽傳記,在記載他有著作「《歷代名吏錄》四卷、《春秋四傳管窺》三十二卷、《評註戰國策全集》十八卷」之後,又有記「掌教霞漳芝山書院,著有《湖山稿》、《評選辛酉鄉墨》行世。」[78]此語在記述海澄教諭一職之後,故張星徽諒是自公職退休後,又曾至漳州(霞漳)芝山書院授徒。
又:張星徽之著作,除前述數種外,《馬巷廳志》還記載他著有一部九十八卷之《先儒精義會通》,但付梓時間或是否曾付梓則不詳。[79]而在泉州地區方志已臚列者之外,張星徽尚著有《孝經集解》一卷,《四庫全書總目》卷三十二、經部三十二有載此書,但作者之記載為「國朝張星徽撰。星徽號北山,永城人。」[80]是書似早已亡佚,故張星徽之號與籍貫(永城縣在河南省歸德府)何以都變了樣,現今無法察考。
乾隆二十七年(1762)七月,孟超然作〈書張北拱遺文後〉,時張星徽已卒。據孟超然所記,張星徽「家故饒,耗於購書置姬妾。聞諸子不能繩先業,生平著述散佚盡矣」。
--由以上年表來看,張星徽雖在二十多歲便成舉人、並赴京師參加會試,但嗣後對於考取進士卻顯得並不積極:第二次會試距第一次隔了九年,而第三次會試竟與第二次又隔了十六年。雖說首次會試後遇到「磨勘」是個挫折,但與其同時遭黜落者,仕進之路並無阻礙。孟超然謂張星徽首試被黜後「絕意進取」,有些誇張,否則他日後就不會再試、三試了。欲在科場取功名,自當於年富力強時趁早為之,否則久後縱令學問增長,身體卻不見得能耐受上京的長途勞頓、還有試場中的疲累緊張;況功名來得晚,能當官求發展的時間也就更形縮短。張星徽何以不積極在青年時期儘速應試、就算考不取也可早點參加「揀選」?筆者認為,這恐怕是由於「驅力」的不足以致。
俗語有云:「千里去做官,為的吃喝穿。」古代士人求取功名,除了出仕治民安天下、光大門楣、厚植宗族勢力等等原因之外,一份可保障生活的薪俸,也常是很現實的需求。但在張星徽的情形,「經濟」反可能成為他不必汲汲於仕進的保障。孟超然稱張星徽「家故饒」、有餘貲,以其著作梓行的情形來看,並非虛言。上文引《聖祖仁皇帝聖訓》內容中,康熙有云:「刻一部書,非千金不得」。而就張星徽著作版心有「溫陵塞翁亭」、「湖山草堂」等字樣來看,他的書是自行刊印,而非交由書商出的。這對許多生前乃至死後尚無法出版著作的古代文人而言,就已是令人豔羨的優越條件。孟超然稱張星徽在前兩次會試之間「築塞翁亭,讀書其中,肆力於古文辭,不解衣臥者近十年,學乃大進」,其實張星徽這段期間已在進行自己的「名山事業」。《國策評林天下要書》於雍正五年及七年便各印一次,可見書賣得不錯。既有財力足以自行出書、又有收益,加上他遷至漳浦縣後還「設教於湖野之涵虛閣」,憑著「經元進士」的資格,自不乏登門受業者與束脩,不怕會坐吃山空。已有舉人頭銜,在鄉里成為仕紳,被白身平民尊為老爺、連地方官也得禮敬斯文。具備這種種條件下,張星徽直如孟子所云:「則吾進退,豈不綽綽然有餘裕哉!」[81]相較於當官還得案牘勞形與趨奉上司,既已能過著讀書寫書授徒的自適生活,再遠赴試場的「驅力」諒必大減。而他後來再二再三去應會試,或許是古來士子求取「一命之榮」的念頭,猶然縈繞不去,這才負笈上京。雖然最後終未能成進士、選官後又被改為教職,但這對「好學慕古,遍讀群書」的張星徽而言,與生員談經論文、作育人才,諒是比在公堂上判事斷案、催科撫字要適性得多--真有才學者,未必也能耐得公務繁劇。或許,乾隆的眼光擇定,確乎是「人地相宜」的。
--綜觀張星徽的科舉仕途之後,有一個問題是該當釐清的,那就是:張星徽到底算不算「進士」?以本文前面引述過的文獻中可看出,在清代私家著述與方志中,僅通過會試的「貢士」,常會與殿試後才能得賜之「進士」混淆。清代私家著述,例如楊之徐《企南軒編年錄》中有言:「三月初七 日會闈放榜,五兒中式第九十六名進士。」;在會試剛放榜時,楊纘緒才剛成為「貢士」,但楊之徐卻以「進士」稱之。袁枚《隨園詩話》中記會試下第舉人至李紱宅門喧鬧時云:「落第者糾眾作鬧,新進士無由入謁。」;他所指的「新進士」,其實是會試榜上有名的「新貢士」。至於方志中的例子,筆者於前面整理出康熙六十年會試後遭黜落者名單中,就有李惺、李本漋、周三汲、趙雲龍等四位,當年明明是挨了「磨勘」,但方志裡卻讓他們躋身進士之列。名單中最奇特的要算是王作賓,他在康熙六十年會試被黜,至雍正八年才考中進士,而在他曾擔任過知縣的湖南省桂陽縣,同治六年所修縣志「職官志.政績」中,是把他稱為「辛丑、庚戌兩闈進士」;修縣志者把參加了「會試」,等同於「成進士」了(類似的例子,還有前引清人黃叔璥撰《國朝御史題名》中,將沈懋華稱為「康熙辛丑、雍正癸卯進士」)。會造成這種混淆,原因之一諒必來自舊時「殿試不黜落」的慣例,使人們將「貢士」與「進士」等同視之、進而連稱謂也混而不分了。另一個可能的原因是:在舊時修纂方志,「顯揚鄉里」是必然方針、因此會有「誇言」也在意料之內;但不論怎麼希求增添美事,依舊不可能將無作有、化虛為實。
雖說自乾隆原刻、同治重印本《泉州府志》起,修纂方志者為張星徽立傳時便稱他「辛丑成進士」,但其下也還接了一句「磨勘罷第歸」;該志的康熙六十年進士榜單有「金星徽」,但其名下亦不忘註明「以磨勘革」。[82]到了林焜熿著《金門志》時,康熙六十年辛丑科進士榜單只有「張對墀」,沒有「張星徽」或「金星徽」。[83]顯然,過去由《泉州府志》到《金門志》,修纂者言及張星徽時使用的「進士」一詞,其實都只是指「貢士」而已。看看張星徽的履歷也能明白:如果他在康熙六十年就成為「進士」,那何必之後再二再三參加會試?又怎會僅僅「以舉人銓選」去覓一官職?若要說張星徽是「進士」,那麼:他是哪一年登科?是幾甲?第幾名?既然「金榜無名」,則張星徽實不得列入金門的「進士牆」。雖說少了一位進士是件憾事,但這是「務實」的問題;要認真談「記錄」,就不能有含混之處。畢竟,普天之下,只有皇上才能給人「賜進士」--「朕不給,你不能搶。」
四、結語
在本文第二節中,曾分析了康熙於辛丑年會試後連串動作的原因。其實光僅為了王蘭生、留保二人落榜,康熙真是不必大費周章下令「磨勘」,只要開開金口、逕直宣布讓兩人都參加殿試就行。像這樣的破格之舉,他早就做過不只一兩 次了。在康熙四十二年三月甲戌(廿九)日,康熙就曾「諭大學士等:舉人汪灝、何焯、蔣廷錫學問優長,今科未得中式,著授為進士,一體殿試。」[84]康熙五十一年三月壬子(廿九)日,康熙「賜舉人王圖炳等十七人,一體殿試。」[85]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底,康熙又「賜內廷行走舉人梅瑴成一體殿試。」[86]看看《清聖祖實錄》中的往例,過去康熙都只是「閒話一句」交代下去,但這次辛丑科會試後他卻是不憚於勞動「金口」、還把「黃霧四塞,霾沙蔽日」拿來當道具,顯得有些拐彎抹角;且伴隨而來的黜落之舉,更是前所未有。造成康熙這連串動作的原因,諒必是他對王蘭生與留保這兩位「在朕前行走之人」,有著很高的期望;但期望越高,一旦落空失望也就更大、隨之而來的反應也更強烈。康熙雖對大學士等說自己保送他們「非屬偏向」,但其舉動,已將其「偏愛」表露無遺。
有關康熙何以如此在意王蘭生、留保二人是否中式,從會試前後經過觀之,他可能是有非常、非常「個人」的理由。由過去康熙賜「一體殿試」的記錄來看,時間都在三月底,離四月初的殿試剩沒幾天;這次他卻是在放榜後的磨勘結果出來旋即下旨,顯得有點急。在當年二月底,康熙又曾對會試放榜可能得延遲到三月十五日 之後表示不滿。綜而觀之,「時間點」很重要。筆者揣測:在登基滿一甲子的這一年,康熙雖連王公群臣「上尊號」的好意都給打了回票,但他未必不想給自己準備一份生日禮物——康熙的生日,就在三月十八日 。原本他可能是希望自己的兩位門生順利成為「貢士」,那對他而言就是最好的「萬壽節」禮物。但康熙諒是生怕會試放榜拖到過了好日子,於是綸音發旨;結果卻造成李紱慌得加緊趕在三月七日 放榜、偏偏王蘭生與留保卻又名落孫山。康熙可能就是因「門生」落榜使他大為不悅,才會對「上尊號」之舉不領情還嚴辭訓示。換了別人,預期中的禮物沒了,只能無奈;但康熙畢竟是皇上,「大臣所取門生」沒他的人,他可以自己錄取、逕直「賜進士」。雖然這份「生日禮物」,說穿了是自己安排到手的,既沒什麼驚喜可言、手法又近於「作弊」;但對於到晚年還在為「建儲」一事頭疼不已的康熙而言,想嚐嚐「為人師表」目睹門生出人頭地的喜悅,或許也只是他所剩不多的小小樂事了。[87]
關於張星徽於首度會試中式到遭「磨勘」落馬的過程中,有些關鍵之處仍無法得知詳情。譬如說:當年副主考李紱以「通榜法」、「拔取知名之士」,而張星徽在四年前福建鄉試名列第三;那麼,會不會他當初上榜,也是託了「通榜法」之福呢?這一點,恐怕是永遠無法得知的。至於他遭「磨勘」之因,若再回顧一下遭黜革者的名單,會發現一個有趣之處:十二個人分別來自不同省份、沒有兩個同省的;這似乎不是出於巧合、而是有意「錯開」。當時受命進行「磨勘」的皇子與文臣們,可能怕「抓」太少人對皇上的指示交代不過去;但若一個省份「磨」掉一個人以上,又會令該省士子與父老大眾喪氣。於是他們把這避不開的「虧損」,以「平均分配」的方式攤銷掉,一省以一個人為限,這樣看起來是最公平的辦法。而根據《企南軒編年錄》中的記載,當年會試一開始放榜時福建省有十二人上榜;也就是說,張星徽是在這十二人中評比之後最差,才被挑中當「冤大頭」。但以張星徽身為「經元」的實力,似乎不該會落到最後一名才是。按:孟超然的記述中,稱張星徽是「以第三場對策顛倒,磨勘被黜」。清代的鄉、會試相同,第三場是考「經史時務策五道」。[88]由「對策顛倒」的字面上來看,張星徽似乎是犯了答題次序的錯誤。這在起初也許閱卷者覺得對策內容好就行、次序錯了不必深究(但也可能是在「通榜法」的急就章之下,這個錯誤根本沒人注意到);可是一旦進行「磨勘」,這樣顯著的問題就很容易被看出來。如果其他十一人的卷子都沒什麼明顯的缺失,張星徽很可能真的就是敗在「對策顛倒」這一點上,而與「進士」失之交臂--但如果沒有「磨勘」的話,原本他還是可穩穩到手的。
中國的科舉制度,經過千年以上的發展,至清代而成熟完善。在漫長的歲月中,科舉制度長久以來促進了社會階層的流動,不拘門第,公平競爭,使平民百姓也能以自身學養進入宦途、甚至位臻卿相……。以上的優點,顯而易見;但幾乎任何立意良好的制度,在執行面上仍不免會有出偏。畢竟,「制度」是人在執行、也就免不了「私意」或便宜行事的涉入。科舉制度以考試取士,自是允當公平的方式;但諸如主事者採取的閱卷方式,還有「皇上」是否插手,都能影響最終的結果。像王蘭生、留保遇到康熙,即便會試失敗也能逆轉勝。但某些人的「貴人」,也可以是其他人的「鐵板」。張星徽、勞必達等十五人遭到黜落後,有人雖再接再勵成了進士、大多數人後來也都有一官半職,但也有人從此真的是「絕意進取」。而說穿了,他們原本都可在康熙六十年就榮登金榜;只因皇上對會試結果不滿,便把他們都「磨」掉了。古來的戲曲、小說,常把「告御狀」當成求公道的終極手段;但當「冤枉」就是拜皇上所賜時,還有哪兒能喊冤呢?
進士的頭銜,是科舉考試中「常科」所能達到的最高榮耀;但即使考取了進士,也只是取得較好的仕途起跑點,不見就能在宦海中一帆風順。例如張星徽的姪兒張對墀,在康熙六十年成為三甲 第二十七名進士,雍正二年時被派為河南太康知縣,頗有治績;但兩年後便「因友人事株連獲罪,卒於配所」,一位好官卻枉自送了性命。[89]相較之下,雖僅是舉人出身與縣學教諭的張星徽,諒必覺得自己幸運多了。張星徽將自己讀書之處名為「塞翁亭」,或有其深意歟?
引用書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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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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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基本古籍庫,北京:愛如生數字化技術研究中心。
國立故宮博物院典藏資料庫系統,清代檔案人名權威資料查詢
[1] 清‧禮部纂輯,《欽定科場條例‧關防‧搜檢士子》(台北縣永和市:文海出版社,19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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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宋‧薛居正等撰,《舊五代史》(北京:中華書局,2007年),頁441。
[3] 清‧禮部纂輯,《欽定科場條例‧磨勘‧磨勘處分上》(台北縣永和市:文海出版社,198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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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趙爾巽等撰,《清史稿‧選舉三》(北京市:中華書局,1976-1977年),頁3162-3163。
[5]《清稗類鈔‧譏諷類‧魔王》:「磨勘之例,乾隆己卯始嚴。時磨勘官宮太僕煥文、閻侍御循琦、
朱侍御丕烈、朱侍御嵇盡心細核,指摘較多,世以為魔王,蓋借魔作磨也。同治癸酉,梁京卿
僧寶充小磨勘,爬剔極嚴,主司房考多獲譴,人亦呼梁曰魔王。至不安其位,乞病去。」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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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清‧林焜熿,《金門志‧人物列傳‧文學》(南投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3年,收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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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趙爾巽等撰,《清史稿》(北京市:中華書局,1976-1977年),頁3147。
[8] 清‧禮部纂輯,《欽定科場條例》(台北縣永和市:文海出版社,1989年,收入《近代中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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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魏秀梅,〈清代科場迴避制度,1645~1906--以文場鄉會試為例〉,《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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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李世愉,胡平著,《中國科舉制度通史‧清代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446頁。
[11] 進士人數係根據李世愉,胡平著,《中國科舉制度通史‧清代卷》(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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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清‧馬齊,張廷玉,蔣廷錫監修,《大清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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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康熙五十年十月乙亥(廿)日,九卿遵旨議奏鄉會試放榜日時有云,「嗣後會試揭曉,寬於
[14] 清‧清聖祖御製,《聖祖仁皇帝御製文集‧四集》(北京:商務印書館,2006年,收入《文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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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清‧馬齊,張廷玉,蔣廷錫監修,《大清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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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清‧馬齊,張廷玉,蔣廷錫監修,《大清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9),
頁3873。
[17] 清‧清聖祖御製,《聖祖仁皇帝御製文集‧四集》(北京:商務印書館,2006年,收入《文津
閣四庫全書》第1303冊),頁604。
[18] 清‧馬齊,張廷玉,蔣廷錫監修,《大清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9),
頁3874、3875。
[19] 蕭文評,〈清初粵東山村生活紀實--楊之徐和他的《編年錄》〉,《華南研究資料中心通訊》
35,(2004年4月),頁5-14。本文中有關楊之徐生平資料與引《企南軒編年錄》內容,均引自
蕭教授此文。
[20] 清‧何夢篆,《思無邪齋詩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收入《清代詩文集彙編》
第253冊,據清刻本影印),頁692。何夢篆之資料,即據此集書首作者小傳。
[21] 清‧王霖,《弇山詩抄》(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收入《清代詩文集彙編》第245
冊,據清道光五年刻本影印),頁121。王霖之資料,即據此集書首作者小傳。
[22] 清‧德保纂,《欽定禮部則例(乾隆朝)》(香港:蝠池書院出版有限公司,2004年5月,收
入《清代各部院則例》第14冊),頁344、345。
[23] 周‧荀況,熊公哲註譯,《荀子今註今譯》(台北市:台灣商務印書館,1985年),頁329。
[24] 清‧馬齊,張廷玉,蔣廷錫監修,《大清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9),
頁3869-3871。
[25] 清‧清聖祖御製,《聖祖仁皇帝御製文集‧四集》(北京:商務印書館,2006年,收入《文津
閣四庫全書》第1303冊),頁602。
[26] 雍正八年六月丁卯(卅)日,雍正曾云:「昔年遇日食四五分之時,日光照耀,難以仰視。
皇考親率朕同諸兄弟在乾清宮,用千里鏡四周用夾紙遮蔽日光,然後看出考騐所虧分數。此朕
身經試驗者。」見清‧鄂爾泰監修,《大清世宗憲(雍正)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4
年),頁1462。
[27] 國立故宮博物院典藏資料庫系統,清代檔案人名權威資料查詢「王蘭生」、「留保」條。
[28] 清‧清聖祖御製,《聖祖仁皇帝御製文集.四集》(北京:商務印書館,2006年,收入《文津
閣四庫全書》第1303冊),頁603。
[29] 請參見龔延明,何平曼,〈宋代「殿試不黜落」考〉,《西北師大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
年1月),頁57-61。
[30] 國立故宮博物院典藏資料庫系統,清代檔案人名權威資料查詢「蘇克濟」條。
[31] 清‧馬齊,張廷玉,蔣廷錫監修,《大清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9),
頁3926。
[32] 清‧鐵保等纂修,《欽定八旗通志》(台北市:台灣學生書局,1968年,據清嘉慶四年刊本影
印),頁6928。
[33] 清‧法式善,《八旗詩話》(北京市: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4年,收入《中國詩話珍本叢書》第16冊,據清稿本影印),頁641。
[34] 本文中所列進士等第名次,均依據朱保炯,謝沛霖編,《明清進士題名碑錄索引》(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第三冊所列歷科進士榜單,以下不再一一說明。
[35] 趙爾巽等撰,《清史稿.張伯行傳》(北京市:中華書局,1976-1977年),頁9936-9940。
[36] 清‧馬齊,張廷玉,蔣廷錫監修,《大清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9),
頁3544。
[37] 清‧馬齊,張廷玉,蔣廷錫監修,《大清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9),
頁3594。
[38] 見《聖祖仁皇帝聖訓》卷四十六、康熙五十年三月辛卯日上諭大學士之語。清‧清聖祖御製,
《聖祖仁皇帝聖訓》(台北市:台灣商務印書館,1983年,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411
冊,據國立故宮博物院藏本影印),頁676。
[39] 清‧馬齊,張廷玉,蔣廷錫監修,《大清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9),
頁3646、3866。
[40] 清‧張伯行:〈恭進濂洛關閩書表〉,《正誼堂續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收入
《清代詩文集彙編》第182冊,據清同治五年福州正誼書院刻正誼堂全書本影印),頁246。
[41] 清‧張伯行編,左宗棠增刊,《正誼堂全書‧卷之首》(台北市:藝文印書館,1968年,收入
《百部叢書集成》第廿六,據清康熙張伯行編同治左宗棠增刊本影印),葉十一至十三。
[42] 清‧陳壽祺等撰,《福建通志》(台北市:華文,1968年,收入《中國省志彙編》之九,據清
同治十年重刊本影印),卷百六十一,頁2844-2845。
[43] 清‧王蘭生,《交河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收入《清代詩文集彙編》第247
冊,據清道光十六年刻本影印),頁470。
[44] 清‧馬齊,張廷玉,蔣廷錫監修,《大清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9),
頁3876、3877。這段記錄見於三月丙子十五日之後、三月己卯十八日之前;難以確定究竟是十
五至十七日間的哪一天。
[45] 清‧沈起元編,沈宗約補編,《敬亭公年譜》(北京市:北京圖書館出版社,1999年,收入《北
京圖書館藏珍本年譜叢刊》第92冊),頁546-547。
[46] 清‧袁枚,王英志點校,《隨園詩話》卷四(南京:鳳凰出版社,2004年3月),頁98。
[47] 請參見李建華,〈唐代科場「通榜」之風與古文運動〉,《北方論壇》總213,(2009第1期),
頁82-85。
[48] 楊廷福,楊同甫編,《清人室名別稱字號索引(增補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年12月),頁94。
[49] 楊廷福,楊同甫編,《清人室名別稱字號索引(增補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年12月),144。
[50] 周駿富編,《清代傳記叢刊索引‧第一冊‧字號索引》(台北市:明文書局,1986年),頁
267。
[51] 清‧黃叔璥,《國朝御史題名》(上海市: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年,收入《續修四庫全書》
第751冊,據山東省圖書館藏清光緒刻本影印),頁326。
[52] 趙爾巽等撰,《清史稿‧選舉三》(北京市:中華書局,1976-1977年),頁3157。
[53] 趙爾巽等撰,《清史稿‧李紱傳》(北京市:中華書局,1976-1977年),頁10321。
[54] 清‧馬齊,張廷玉,蔣廷錫監修,《大清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9),
頁3895。
[55] 清‧鄂爾泰監修,《大清世宗憲(雍正)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4),頁67。
[56] 清‧國史館原編,《清史列傳‧儒林傳上二》(台北市:明文書局,1985年,收入《清代傳記
叢刊》第104冊),頁297-299。
[57] 清‧孟超然,《瓶菴居士文鈔》卷三(清代刊本,台灣大學總圖書館藏),葉十三、十四。
[58] 清‧沈大成撰〈大夫敏惠潘公思榘神道碑〉,見清‧錢儀吉纂錄;周駿富輯,《碑傳集》(台
北市:明文書局,1985年,收入《清代傳記叢刊》第110冊),頁76-80。
[59] 清‧葉廷推,鄧來祚纂,《海澄縣志》(上海:上海書店,2000年,收入《中國地方志集成》
第8輯《福建府縣志輯》第30冊,據清乾隆二十七年刻本影印),頁469。
[60] 清‧來錫蕃等編,《鰲峰書院紀略》(南京:江蘇教育,1995年,收入《中國歷代書院志》第
10冊,據清道光十八年刻本影印),頁465-467。
[61] 清‧陳汝咸修,林登虎纂,《漳浦縣志》(台北市:成文,1968年,收入《中國方志叢書》第
105號,據清康熙三十九年修,民國十七年翻印本影印),頁2171-2172。
[62] 清‧陳汝咸修,林登虎纂,《漳浦縣志》(台北市:成文,1968年,收入《中國方志叢書》第
105號,據清康熙三十九年修,民國十七年翻印本影印),頁1940-1942。
[63] 清‧梁章鉅著,王釋非、許振軒點校,《稱謂錄.經魁》(福州:福建人民出板社,2003年),
頁444。
[64] 清‧懷蔭布修,黃任等纂,《泉州府志.國朝文苑》(台南市:台南市文獻委員會,1964年,
據清同治九年重印本影印),葉二十六。
[66] 清‧沈定均撰,《漳州府志》(台南市:朱商羊,1965年,據清光緒四年刊本影印),葉廿一。
[67] 清‧葉廷推,鄧來祚纂,《海澄縣志》(上海:上海書店,2000年,收入《中國地方志集成》
第8輯《福建府縣志輯》第30冊,據清乾隆二十七年刻本影印),頁469、657。
[68] 金門縣宗族文化研究協會,《金門古典文獻探索》(金門縣:金門縣文化局,2011年),頁
240。
[70] 清‧紀昀等總纂,《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二冊(台北市:台灣商務印書館,1983-1986年,
據國立故宮博物館藏本影印),頁395。
[71] 清‧萬友正纂修,《馬巷廳志.附錄中》(台北市:成文,1967年,收入《中國方志叢書》第
九十八號,據清乾隆四十二年修,光緒十九年補刊本影印),頁270。
[72] 孫殿起,《販書偶記續編》(台北市:洪氏出版社,1982年),頁17。
[73] 清‧葉廷推,鄧來祚纂,《海澄縣志》(上海:上海書店,2000年,收入《中國地方志集成》
第8輯《福建府縣志輯》第30冊,據清乾隆二十七年刻本影印),頁657-658。
[74] 同前註,頁582
[75] 清‧葉廷推,鄧來祚纂,《海澄縣志》(上海:上海書店,2000年,收入《中國地方志集成》
第8輯《福建府縣志輯》第30冊,據清乾隆二十七年刻本影印),頁469。
[76] 清‧沈定均撰,《漳州府志‧紀遺中》(台南市:朱商羊,1965年,據清光緒四年刊本影印),
葉四十六。
[77] 清‧萬友正纂修,《馬巷廳志‧人物‧文苑》(台北市:成文,1967年,收入《中國方志叢書》
第九十八號,據清乾隆四十二年修,光緒十九年補刊本影印),頁158。
[78] 清‧懷蔭布修,黃任等纂,《泉州府志‧國朝文苑》(台南市:台南市文獻委員會,1964年,
據清同治九年重印本影印),葉二十六。
[79] 清‧萬友正纂修,《馬巷廳志‧藝文》(台北市:成文,1967年,收入《中國方志叢書》第九
十八號,據清乾隆四十二年修,光緒十九年補刊本影印),頁183。
[80] 清‧紀昀等總纂,《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一冊(台北市:台灣商務印書館,1983-1986年,
據國立故宮博物館藏本影印),頁656-657。
[81] 宋‧朱熹,《四書章句集注》(台北市:長安,1991年),頁245。
[82] 清‧懷蔭布修,黃任等纂,《泉州府志》(台南市:台南市文獻委員會,1964年,據清同治九
年重印本影印),卷五十五、葉二十六;卷三十七、葉六。
[83] 清‧林焜熿,《金門志‧選舉表》(南投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3年,收入《台灣歷史文
獻叢刊.方志類》第33冊),頁171。
[84] 清‧馬齊,張廷玉,蔣廷錫監修,《大清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9),
頁2841。
[85] 清‧馬齊,張廷玉,蔣廷錫監修,《大清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9),
頁3331。
[86] 清‧馬齊,張廷玉,蔣廷錫監修,《大清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9),
頁3499。
[87] 在康熙六十年三月丙子(十五)日這天,康熙以手書諭諸王大臣,對於大學士王掞等奏請「建
儲」、將遭禁錮的二阿哥胤礽放出一事大為震怒。康熙原本要處分王掞派往「西陲用兵」之處效
力,但後來姑念其年老,改派王掞之子王奕清代去。見清‧馬齊,張廷玉,蔣廷錫監修,《大清
聖祖仁(康熙)皇帝實錄》(台北市:華文書局,1969),頁3875-3877。
[88] 趙爾巽等撰,《清史稿‧選舉三》(北京市:中華書局,1976-1977年),頁3148。
[89] 清‧林焜熿,《金門志‧人物列傳‧文學》(南投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3年,收入《台
灣歷史文獻叢刊.方志類》第33冊),頁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