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9日 星期五

「鎮國將軍」陳忠行實考(中)


「鎮國將軍」陳忠行實考(中)

29, Oct 2008 17:14

羅元信


談過陳忠之「衛籍」的由來,接著該說到「興州衛」的地點何在。筆者查閱「明史」的結果發現:清修「永平府志」所言之「興州衛」云云,其實是簡稱。據「明史」卷四十「地理一」所載,「興州衛」分散於五處地點,原皆於洪武年間即設置,但到永樂元年才遷徙到嗣後固定下來的縣份所在:「興州左屯衛」在玉田縣、「興州右屯衛」在遷安縣、「興州中屯衛」在良鄉縣、「興州前屯衛」在豐潤縣、「興州後屯衛」在三河縣。上開五處「屯衛」,除了位在「遷安縣」之「興州右屯衛」是在永平府,其他四處皆在順天府境內。「永平府志」稱陳忠為「興州衛人」,顯示其家是屬「興州右屯衛」之軍人,被限定居住地點自是在遷安縣。由陳忠之「衛籍」所在地(也包括筆者考見之文獻中有載他日後所蒞最高武職的任職所在地),與其被稱為「剿遷(遷安)參將」所顯示的地理關聯性,故筆者認為:清修「永平府志」所載這位於嘉靖四十三年考得武舉之陳忠,即是日後葬於金門之「鎮國將軍」陳忠——至少到目前,筆者還未發現文獻中有比他更符合條件者。
關於陳忠往應武舉鄉試時的身分,筆者於此亦要略作推述:依黎東方先生「細說明朝.軍民分籍;衛所」一節所述,明代兵士退役年齡為六十歲。而依陳樾生於弘治六年(西元1493)、且古人生下來就可算一歲的方式計算,陳樾應在嘉靖三十一年(西元1552)即可退役。一般來說,士兵傳子亦以長子為先(除非長子有身心殘缺不堪應役),故陳樾退役之後,當是由其長子陳琦頂了「正軍」的缺、陳忠與二哥陳珊則擔當大哥的「餘丁」。當嘉靖四十三年陳忠考取武舉(其母周氏於同年去世,不知是否來得及見到兒子出頭)之後,陳琦諒可因而免役,可能便是於嗣後返回同安(或金門),其女兒也才能嫁給在金門千戶所任職的副千戶俞定遠(這樁婚事,諒亦因與陳忠考得武舉有關;陳俞兩家,算得門當戶對)。要之,陳忠應是以其大哥之「餘丁」的身分應考、進而開始其戎馬生涯。
……在往下縷敘各種文獻中所載有關陳忠生涯的資料之前,有幾點事情是筆者該先加以說明的。為了方便瞭解,筆者在論及陳忠的事蹟時,要先提出「職銜」與「官階」這兩個概念,這是不可混淆的(此亦是探討明代軍職人員時必得留意的一點)。以現代的辭彙來說,筆者所謂的「職銜」,即如師長、營長、連長等等,而「官階」則是指將官、校官、尉官之類;這兩個系統雖非不相干,但不能貿然「等同視之」。舉例來說:「排長」未必然都是「中尉」,也有可能以少尉充任;「營長」不一定都是「中校」,也有可能是位上校。而在述及明代軍職人員時,或許是因這方面的參考資料較少,故論述者有時會不免生誤——在早先論及「陳忠」的文章中也有此情形。筆者前面曾提到過有兩位金門籍老師的文章,在許維民老師所撰之「金門古崗湖明朝鎮國將軍墓勘考報告」中有言:「……陳忠,從武功發展,曾官至參將,依明代武勳制,是正三品官」,這一段話中即有「等同視之」的誤解(在清代,「參將」才是正三品武職,或者許維民老師是被清代的制度所誤導了吧);在明代,任職「參將」者未必然即是「正三品官」。在「明史」卷七十六「職官五」中即有這麼一段話:「總兵官、副總兵、參將、遊擊將軍、守備、把總,無品級,無定員。」在這段話中的「無品級」云云,並非謂總兵官、副總兵等等這些武官都沒有品從等級之高低,只是這些「職銜」,並不像「左都督」、「都指揮使」這一類與「衛所兵制」緊密相關的武職,有能與其明確對應的品、從可言。如果要以古擬今的話,明代之「左都督(正一品)」、「都指揮使(正二品)」這一類武職,即相當於今日之將官、校官等等,彼此間「官階」高低一目瞭然;在明代,「總兵官」大於「副總兵」、「參將」高於「遊擊將軍」,這亦毋庸多言。但在明代,光曉得「職銜」如「參將」、「遊擊將軍」等等,是無法確知其人「官階」到底是正幾品或從幾品,能知道的僅是一個大約的上下範圍。在「陳忠」的相關資料即可見到:盧維禎所撰陳樾墓誌中稱其「歷官參將」,但陳忠之父陳樾既已獲贈「鎮國將軍」(明代從二品武官之初授散階),則可知當盧維禎撰此墓誌時,陳忠的「官階」曾達從二品,高於正三品;其「職銜」則相當於參將(筆者之所以不言「即是」參將,是有原因的,在下文會另有說明)。再舉一例以見之:由隆慶至萬曆間在薊鎮擔任總兵官之戚繼光,最初他是在隆慶二年五月受命「以都督同知(從一品)總理薊鎮、昌平、保定三鎮練兵事,總兵官以下悉受節制」。在戚繼光到任之後,兵部又認為薊鎮既有總兵官,又設「總理」,會造成指揮系統互相干擾的情形,於是便將原任的薊鎮總兵官郭琥召還,以戚繼光來擔任薊鎮之「總理」兼「總兵官」,「官階」則仍是「都督同知」。過了一段時間之後,戚繼光方因敘功而晉陞為「右都督(正一品)」,「職銜」則照舊。到萬曆二年正月十六日,朝廷復詔:「陞薊鎮總兵官戚繼光實職一級,為左都督」(見「明神宗實錄」卷二十一)。由戚繼光的例子亦可見出:他擔任薊鎮的「總理」兼「總兵官」期間,「職銜」雖然相同,但其「官階」先是由從一品之都督同知陞為正一品之右都督,復由右都督「陞實職一級」,晉為左都督(左都督雖亦為正一品武職,但古代職官左尊於右,故左都督地位高於右都督)。很遺憾的是:筆者在文獻中所能找到關於陳忠歷次陞職的記載中,清一色所言皆是其「職銜」,如「練兵把總」、「提調」、「遊擊」,故筆者無法判斷陳忠擔任這些職銜時,到底是正幾品或從幾品的武官;也無法知道他在任職同一職銜期間,其「官階」是否有再晉陞。但由陳忠與其父陳樾墓碑所書「鎮國將軍」,可知陳忠生前最高「官階」曾達從二品,相當於明代「都指揮使司」中的「都指揮同知」一職。至於陳忠在歷任各職銜時的「官階」大約為正幾品或從幾品,若將來筆者能檢得這方面的研究資料以為參考,再試行論之。
除了「職銜」與「官階」之別,在述及文獻中所載陳忠的事蹟之前,筆者也該對其所蒞的時空背景加以概述,即當時的「敵我情勢」。
前面筆者曾提到,在「明神宗實錄」中有三筆出現「陳忠」的記錄,其中所言他的任職地點都在明代的永平府境內,而永平府是屬於明代北方「九邊」中的「薊鎮」範圍內(除了北直隸東北部的永平府,明代「薊鎮」尚包括順天府東部的一些州縣)。在陳忠歷仕之初,薊鎮除「鎮守薊鎮總兵官」一人,駐於遷安縣境內的「三屯營」之外,在「鎮」之下又分為十一個「路」(至萬曆二年十月又添設「喜峰路」,並將原有之「守備」改為「分守參將」),由三名「副總兵」分別統領數路;以下武官尚有「分守參將」十一人、「遊擊將軍」六人、「統領南兵遊擊將軍」三人、「領班遊擊將軍」七人、「坐營官」八人、「守備」八人、「把總」一人、「提調官」二十六人。薊鎮防守的北方邊境,由東端的山海關蜿蜒而抵西端之石塘嶺,長達一千五百五十七里(此處所言長度,係據「明神宗實錄」卷三所載薊遼總督劉應節奏疏中言),擔任拱衛明代的北直隸、也是北京的北方至東北邊境國防安全的重任。
當明初明成祖將國都遷至北京時,固然是有其穩居原有「地盤」的政治性考量,但亦有以國都為「前進指揮中心」的用意,便於調集兵馬以向在長城外尚有龐大實力的蒙古人(在洪武末年分裂為韃靼與瓦剌兩部)發動攻擊。然而明成祖數度北征,只能暫時達到將蒙古人驅趕得較遠些的效果,並無法真正在遼闊的關外將其主力捕捉並殲滅。在明成祖之後,由於武備漸漸廢弛,蒙古人漸又南下形成威脅,與「邊牆」最近距離不到一百公里的北京,當邊防能力薄弱時就會變成一座「危城」。在陳忠考取武舉之前的嘉靖二十九年(西元1550年)八月間,俺答(韃靼之酋長)便曾大舉入寇,先是佯攻薊鎮的「古北口」,再以精兵由間道潰牆而入,薊鎮守軍遂兵敗如山倒。俺答兵馬在大掠北京北方之懷柔、順義之後,抵達北京東方的通州,京城危在旦夕。明廷雖然緊急「檄諸鎮兵勤王」,但趕來的五、六萬勤王軍都是在未發糧食的情形下兼程趕路,抵達時已饑疲不堪,若當真與俺答的兵馬對上,結果只怕是慘不忍睹。而京城原有的禁軍等營,徒有名額,實際上缺員眾多(糧餉都被虛報侵佔);精壯者多被提督、大臣等佔用為差役,根本不在營內,在營者又多半老弱不堪戰,連盔甲兵器都缺。軍隊的情形已是如此,朝中文武諸臣亦多倉皇計無所出。而身為皇帝的世宗沉迷道家長生之術,早已久不視朝,到了俺答入關後第七天才出來見見文武諸臣;但他對這種危殆情勢也拿不出應對方略,只表示兵部尚書該換人了。幸好,俺答之來只為劫掠,並無意攻打北京,在入關後第八天便自動慢慢退去,至九月初一才完全出關。當俺答退去之後,兵部尚書丁汝夔與兵部侍郎楊守謙便分別被依「守備不設」、「失誤軍機」律擬罪,遭世宗下令即日處斬——經歷這場兵燹,雖然北京城倖得無恙,但邊防的軍力空洞化危機,已是再不能坐視無睹了。
在俺答這次來犯之後,因薊鎮的防禦地位益形重要,明廷除在該鎮「增兵益餉」,規模之大「騷動天下」(據民國版「遷安縣志」卷五「記事」引「國榷」之載,萬曆七年二月時,薊鎮的邊餉被定為「五十七萬二千一百餘金」;據大陸樊樹志先生「萬曆傳」中所言,萬曆六年時全國鹽稅一年也才一百萬兩,而薊鎮的「邊餉」就要耗掉其一半以上!若再加上給夷人的「撫賞」,當還不止於此數而已),並在京城北方的昌平州新設一「鎮」,與薊鎮形成唇齒相依之勢。因薊鎮所統衛、所兵員缺員太甚,於是明廷從其他北邊各鎮調遣「客兵」來補強薊鎮邊防。原本明廷的打算是逐漸「練主減客」;從他地調兵只是權宜之計,希望暫時補充薊鎮邊防空洞,嗣後再以該鎮「勾補」後新練之衛、所兵員達到防務所需。但這項方略進行了三十餘年後,在萬曆十一年四月間薊鎮總督周詠等人的上疏中仍稱「練主減客,竟屬虛談」;薊鎮仍得依賴「客兵」甚或遠由浙江、福建而來之「南軍」抵防,才能維持防務所需。(造成薊鎮兵力老是不足的原因,據隆慶六年至萬曆二年間兵部左侍郎萬恭「議處朵顏三衛事宜」中所言,該鎮兵員「見(現)在日見逃亡,新招無人應募,以故本鎮兵額缺少數多。蓋因月粮不繼、科差太繁,加之撫夷之費、客兵之擾;身家傾蕩、衣食盡無,何恠(怪)乎逃亡之日甚、應募之無人也。」)
在嘉靖後期,由於倭寇大擾東南沿海,明廷對北邊防務所能作的改善有限,直到隆慶初倭亂漸平,才將原為福建總兵官的戚繼光調往薊鎮。戚繼光由隆慶二年(西元1568)至萬曆十一年(西元1583)間主持薊鎮軍務,在大學士如徐階、高拱、張居正等人的支持,以及督撫譚綸、劉應節、梁夢龍等的配合下,他得以大幅對薊鎮的防禦能力作改進:除了嚴申軍紀、加強訓練,戚繼光並在長城上增建上千座空心敵臺,以便屯住兵員與軍器糧秣,又設立「車營」以對抗蒙古騎兵,並曾舉行十萬人以上的車步騎三軍大規模演習,以增進協同作戰能力,堪稱空前之壯舉。在戚繼光的銳意經營之下,薊鎮的防務大有進步,而在其至薊鎮後不到三年間,俺答也與明朝通貢,不再擾邊,算是減去一大憂患。雖然在東方仍有「土蠻」(俺答之分支)擁有「控弦十餘萬」的實力,但其侵擾多是指向遼東鎮,只偶有小部份兵馬來犯薊鎮。整個來說,戚繼光為薊鎮總兵官期間(此與筆者所能考見文獻中有陳忠記載的時段亦大部份重疊),薊鎮大抵安然無事,至少沒發生過外夷大舉入寇的危機;只有「朵顏衛」等蒙古部落民的人馬,名義上雖是臣服於明朝之「屬夷」,卻經常作亂生事,是薊鎮「出狀況」的主要導源。
當明初洪武二十二年時,明廷在蒙古的「兀良哈」之地設置了「三衛」:朵顏、福餘、泰寧,其分佈地區由黑龍江以南至漁陽塞(北直隸之薊州)以北。三衛皆由蒙古部民組成,其大小頭目接受朱元璋的詔諭而歸附明朝,他們不僅獲得明廷所封的武職,並得仍舊領導原本所管的部民。當明成祖欲起兵「靖難」時,由於顧慮當時據守在「大寧」(今熱河省平泉縣北)的寧王朱權會威脅自己的背後,成祖曾藉三衛的人馬劫持了寧王,脅奪其護衛;之後成祖又選三衛的精兵三千,跟隨自己南征奪天下。當成祖成功即位之後,為了酬庸三衛為其出力,便將大寧之地送給三衛,使彼等的據地更形壯大,其中又以朵顏之勢力為最強。原本明廷設置三衛,是希望他們代為「守邊」,作明朝的屏藩並向明廷報告韃靼、瓦剌之動向;對於三衛,明廷除了常例要求的貢物如馬匹之外,並不多干涉其內部事務,且對按時來貢者也給予豐厚賞賚,待之可謂不薄(例如「明穆宗實錄」隆慶元年正月、二年十二月與四年正月都有載:「發太倉銀七千兩于薊鎮,備撫夷用。」),另外對通報韃靼、瓦剌等來犯敵情者,明方也會另給賞賚(不消說,這種賞賚在後來造成了一些「狼來了」的狀況;明明無事,三衛人等卻虛報以圖領賞。關於「屬夷」索討撫賞造成的困擾,讀者可參閱「皇明經世編」所載戚繼光「議撫賞」一文)。但三衛雖貪圖明廷的賞賚,卻並不是真心歸附,久後皆叛:不僅自身常來邊境侵擾、劫掠人畜,還常與瓦剌、韃靼等串連,與之聯姻,或為彼等打探長城守軍的防禦情形與漏洞,並在他們侵明時充當引路的嚮導甚且是先鋒。明廷對於三衛,雖亦曾出兵剿捕屢次擾邊的不馴者,但若三衛謝罪入貢,明廷仍常不咎既往,照樣接納並予撫賞如舊。要之,三衛對明廷的態度可謂「叛服無常」:在瓦剌、韃靼強盛時,三衛會倒向他們與之勾結;但若遭到瓦剌、韃靼欺凌不堪,或遇饑饉之時,三衛又會轉向明方求援助。
當戚繼光駐守薊鎮時期,朵顏衛人馬犯邊的「近因」有兩個。一是在嘉靖四十二年時,薊鎮的古北口有巡哨兵卒出關,遭朵顏衛人馬所殺與俘擄。當時朵顏衛的一位頭目「通罕」,正是俺答之子「辛愛」的岳父(一說嫁給辛愛的是通罕的義女)。通罕在發生古北口事件後來到邊關索討撫賞,結果被副總兵胡鎮設下伏兵活捉。時任薊鎮總督的楊選,為了牽制辛愛,便扣著通罕不放,還要求通罕的兒子們得每半年輪番入關來當人質;楊選自以為得計,向朝廷邀功並獲得嘉許。但朵顏等三衛對於楊選之舉措都十分忿恨,於是在當年十月引導辛愛的兵馬由牆子嶺、磨刀峪入侵北直隸,大掠順義與三河、通州等處,幾乎是重演了嘉靖二十九年那次「狀況」;當辛愛的兵馬在入關八天後漸退回北方,自作聰明惹來邊釁的總督楊選,便被世宗命錦衣衛將之逮捕,次月便被梟首于市。另一個原因,則是朵顏衛的左都督「影克」(在文獻中亦被稱為「磚難」)之死:影克在隆慶元年時引導「土蠻」來犯薊鎮之「界嶺口」,之後當他欲由「義院口」衝回關外時,被明軍開槍打成重傷,不久即身故。雖然影克之舉等於是公然反叛,但明廷還是讓其子「長昂」承襲其左都督之位,未加罪譴;不過這筆「殺父之仇」畢竟難以化消,即便影克是咎由自取,長昂仍不可能善罷甘休。除了長昂,另一個朵顏衛常帶頭作亂的頭目,即是影克的弟弟「董狐狸」(亦被稱為「董忽力」);他雖係朵顏衛的「都指揮使」,也算明廷之「朝廷命官」,但一方面由於兄長影克之仇、一方面由於朵顏衛的實力漸大,於是便躍躍欲試,經常藉機來犯——陳忠與朵顏衛的頭目有甚為密切的「關係」,故筆者需對此部的情形多加說明。
以下,筆者便依「明神宗實錄」、「盧龍塞略」、「四鎮三關誌」等書之記載,將有關陳忠武職生涯的記載列出。「實錄」是朝廷的官方記錄,這就毋庸筆者介紹。至於「盧龍塞略」一書,作者為郭造卿,字建初,福建省福州府福清縣人,曾入國子監,詩文均有名。當戚繼光在閩剿攻倭寇時,曾慕名往訪郭造卿,對之十分欣賞;嗣後戚繼光改任薊鎮總兵官,曾邀郭造卿北上,並於萬曆八年在薊鎮築「蓮心館」供郭居住,請其修「燕史」。但此書未成,戚繼光就被調職往廣東,郭造卿則留於北地十餘年,繼續寫書。嗣後郭造卿所遺書稿經過其後人加以刪汰縮編,遂成「盧龍塞略」此書。此書所誌地理範圍,與明代之永平府相當;但此書非如一般志書,有包涵人文地理歷史各方面的均衡記載,而是以與軍事邊防相關之事為主。「四鎮三關誌」,則係曾任陜西按察司副使之劉效祖所著、成書於萬曆四年(四鎮,謂薊州、昌平、保定、遼東。三關,謂居庸、紫荊、山海),書中內容亦以邊防為主。憑藉上開數種文獻,筆者方能考見關於陳忠行實的較詳記載。
在嘉靖四十三年(西元1564)陳忠考取武舉之後,筆者所能找到史料中關於陳忠的記載,是一次他陞職的記錄,見於「明神宗實錄」卷五、隆慶六年(西元1572)九月癸巳(十)日:

「以太原前衛署指揮僉事王學禮守備順義地方。……。陞大同左衛所鎮撫柴如蘭守備井坪城、宣府前衛指揮使江昌國守備葛峪堡、三屯營練兵把總陳忠提調義院口。」

——由陳忠考取武舉的嘉靖四十三年開始,至他擔任「三屯營練兵把總」間的行實,筆者尚無確切資料可以考見,只能推測:他是在有了「功名」之後,先被授以低階軍官職位,再因斬級立功之表現而漸得擢陞。因「實錄」對有功人數眾多、以及被記功者多是階級較低時,常只舉該次記功名單中階級最高的一人或數人之名,其他則只概言總人數;對於較低階武官的陞職亦不可能一一詳載,故陳忠在「三屯營練兵把總」之前擔任過何種職務,今仍不詳。陳忠在隆慶六年之前當了多久的「三屯營練兵把總」、以及此職銜的品從有多高,筆者無法曉得;但有一點是筆者敢於確定的:這個位子可不好坐、十分之「操」。原因在於:「三屯營」便是總兵官戚繼光的駐地,而戚繼光到任之初,便對薊鎮兵員的戰力感到十分不滿意,曾上疏直言「薊門之兵,雖多亦少」的七個原因,以及「士卒不練之失」六項、「雖練無益之弊」四項,表明他將大事改革的決心。陳忠等於是在戚繼光的眼前進行操練兵馬,其「操課」是否紮實,精於練兵的戚繼光一目瞭然,甚且隨時便可抽測以知成效。陳忠的練兵事務若入不得戚之法眼,那陞遷是連想都別想、還會遭到嚴重懲戒;而他能由該職獲得擢陞,足證明其成績得到了戚繼光的肯定。
關於「三屯營」與「義院口」這兩處地點的位置:前者係位於明代永平府之西境,在遷安縣境內,今日則屬河北省唐山市遷西縣的三屯營鎮。後者則在永平府東端的撫寧縣境,與山海關等處都是長城東端的重要關口,今日則屬河北省秦皇島市撫寧縣境內,距秦皇島市區三十六公里。「義院口」由於谷地廣闊,容得眾騎衝鋒,因此在明代隆慶三年兵部所編之「九邊圖說」一書中,將其列為薊鎮的「極衝地方」之一,明時常遭蒙古邊民來襲。義院口當地有「石河」經過,由關外流入關內向南入海,關口則有南北兩山夾河,形勢險要;除南北兩山上尚存七座明代所建敵臺,當地村內還留有城堡遺蹟,並有以「營坊」、「校軍場」為名的兩個小莊。距義院口南北各約一公里半之「挐(拿)子谷堡」與「板場谷堡」,係與義院口互為掩護的要地,除了敵樓與城牆之外,兩地還保有許多古代守軍使用的器皿與火炮、礌石等兵器。除了筆者下文會提到的一件碑刻之外,在「義院口」是否尚存有其他與陳忠有關的文物,仍值得進一步探索。
又:「義院口提調」一職的防守範圍,據「四鎮三關誌.形勝考.乘障」的記載,此職是屬「石門路」下的三提調之一(另二者為「一片石」與「大毛山」提調),東邊由與「大毛山提調」接鄰之長谷口堡開始,向西為板場谷堡、義院口關、拿(挐)子谷堡、花場谷堡、細谷口堡、葦子谷堡、柳罐峪堡、孤石峪堡、溫泉堡、甘泉堡,與臺頭路下屬的「界嶺口提調」接鄰;管防的「邊城」長度為一十八里,並有「墻臺」六座與「空心敵臺」四十八座。這段邊城與十處關、堡,任何一處有失,身為提調官之陳忠都不能免責;而這又是常遭蒙古人侵襲的緊張地帶,他能擔負此職,亦是其受見重之明證。
在陳忠被擢為「義院口提調」之後不到半年,便有敵騎來犯,當地守軍在其統御堵截下成功將之擊退。此次軍功的記載,亦見於「盧龍塞略」卷之十一「隆萬經略」:

(萬曆)元年二月壬戌(十一日),虜百騎乘夜攻挐子谷牆入犯。義院口提調陳忠及南北軍堵,乃退兵出口。追斬一顆(首級)、殺馬一匹,及(奪得虜騎之)器服三百二十一事(件)。

筆者在前面曾提過,當戚繼光在薊鎮期間,前來擾邊的多是朵顏衛之蒙古邊民;不過依「盧龍塞略」等書中言及朵顏等三衛時,多稱之為「屬夷」或「貢夷」而不稱「虜」,因此筆者認為萬曆元年二月間來犯義院口的這枝兵馬,未必即是朵顏等三衛之人,也可能是韃靼或土蠻。陳忠領部眾擊退這次進犯,雖只在驅逐時斬得敵首一顆、殺馬一匹與奪得一些兵器衣服,但他能在上百名敵騎的衝鋒間鎮定指揮,將之盡數逐出,確保關內百姓安全,也已立了功勞。關於陳忠此次功績獲得嘉獎的記錄,不止見於一處,如「盧龍塞略」卷之十一「隆萬經略」於萬曆元年三月丁未(二十八日)便有載:「欽賞義院口堵截功。」同樣的記事,亦見於「明神宗實錄」卷十一、萬曆元年三月丁未(二十八日)日:「兵部奏永平鎮堵截功次,總督劉應節、巡撫楊兆、總兵戚繼光、兵備孫應元、參將張拱立(筆者按:他是「石門寨參將」,陳忠係受其節制之提調官)等,各陞賞有差。」(陳忠的表現,使上級長官亦獲一體嘉獎)。之後,「盧龍塞略」卷之十一「隆萬經略」於萬曆元年四月間復有載:「是月,賞挐子谷功。」;但四月間這次言及賞功,到底是記載三月末朝廷發給的「欽賞」抵達義院口守軍之處,或是在二月十一日之後陳忠與其部屬又曾再度立功而獲獎,筆者就不能確定了。
萬曆元年這一年,對薊鎮守軍來說是「多事」的一年,將近一半的時間內狀況頻生。在「明史.戚繼光傳」中載,這一年朵顏衛的董狐狸與其姪兒長昂都來了:在春季時,董狐狸先是到「喜峰口」(在遷安縣北境,去三屯營北方偏東約二十五公里)索討賞賜,討不到便殺人擄掠,並在邊境上逗留狩獵,欲引誘明軍出戰。對於這種挑釁,戚繼光自不能示弱,開關突擊;雖差一點就逮到董狐狸,但最後還是被他跑了。入夏季後,董狐狸又試圖入侵遷安縣東北境之「桃林口」,復遭擊退。在此同時,長昂亦侵襲盧龍縣北境的「界嶺口」,結果劫掠不成,反倒損失不少兵馬。董狐狸見討不到便宜,方於嗣後納款入貢,而明廷亦議決仍每年給予撫賞。
在「明史.戚繼光傳」中記載的萬曆元年間董狐狸入侵情形,較為簡略,實則在這一年,董狐狸亦曾東至撫寧縣北境試圖入侵,而其侵犯的正是陳忠的「義院口提調」防區。「盧龍塞略」卷之十一「隆萬經略」在萬曆元年七月間,有一段記事與義院口的防禦戰有關,如下:

己亥(廿一日)董忽力(即董狐狸)朝食(約當吃早飯時間)至邊外小河口,三百餘騎分三股,突至義院口關大毛山偏坡下攻牆。禦之。傷多乃去。兵欲追剿,以關水門不係人馬經由,不敢擅出。

——從董狐狸與長昂進攻的情形來看,彼是由偏西的喜峰口開始,漸移向東部,尋找長城關口的防禦漏洞;若找得到罅隙,便要入關大大撒野。但在薊鎮守軍的堵截下,叔姪二人終究沒能得逞。萬曆元年秋天,兵部將這一年六、七月間薊鎮各處守軍的堵截功勞彙整奏上,得到萬曆皇帝下詔獎賞。相關記載如下:

「盧龍塞略」卷之十一「隆萬經略」:(萬曆元年九月)癸卯(二十六日):「以兵部覆奏前義院等處堵截功,遂詔:劉應節、楊兆、戚繼光等,各賚金幣,餘陞賞有差。」

「明神宗實錄」卷十七、萬曆元年九月癸卯(二十六日):「兵部奏賞義院口等功。先是六、七月間,客兵方撤未集(換防中,邊境只餘原有之「主兵」,沒有「客兵」)。虜乘間侵犯義院口、窟窿臺、大毛山、小河口諸處。在邊官兵奮勇拒堵,竟使一騎不得近邊,請賞督、撫、總、參等功。詔:賞劉應節、楊兆、戚繼光各銀三十兩、紵絲二表裏;張拱立加副總兵銜。餘陞賞有差。」

萬曆元年防堵朵顏衛兵馬入侵的功蹟中,陳忠所掌「義院口」亦是成功防守之一部,故他在九月的敘功時應亦係列於「陞賞有差」中的一員。
在前開陳忠於萬曆元年立功及相關陞賞記錄之外,筆者還由明人文集中找到一處有其名出現的奏疏,見於汪道昆(歙縣人,嘉靖廿六年進士,曾與戚繼光募「義烏兵」大破倭寇,累遷至兵部侍郎)所著「太函集」。在萬曆元年時,汪道昆曾以「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身分受命前往「閱視薊遼保定等處邊務」,他的這份奏疏,源於朝廷當年下詔大規模舉薦將材。據「明神宗實錄」卷十一、萬曆元年三月丙申(十六日)日有載:「詔:在京四品以上及科(六科給事中)、道(各道監察御史)官,在外總督、鎮巡等官,各舉將材,其人樹功僨事,賞罰坐連舉主。從科臣劉鉉議也。」為了拔擢軍事人才,朝廷採納給事中劉鉉的建議,要在京與各地官員舉薦——雖然這項舉措立意良好,但卻也可能給覬覦倖進者以賄賂方式冀得列名薦疏之中、有權舉薦的官員也可能藉此開價招徠,將使這次舉薦不盡公平,故而此詔是加了但書的:被舉薦者將來立功或「出槌」,當初舉薦他的官員亦可併賞或要負連帶責任。職是之故,各方官員在這次奉詔時勢必都得小心翼翼,不敢浮濫奏上。對於汪道昆回覆此詔而上之奏疏,兵部在嗣後議定覆文,見於「明神宗實錄」卷十五、萬曆元年七月戊戌(二十日)日所載:「兵部覆:閱視侍郎汪道昆舉劾將官,副總兵胡守仁等四十員附紀錄用,參將谷九皐等一十七員革任備禦,高可(筆者按:字誤,依汪道昆原疏所見,應作「齊可」)行巡按御史提問具奏。」在「明神宗實錄」的簡短記載中雖見不到陳忠之名,但筆者在汪道昆所著「太函集」卷之九十三中,找到了當年他奉詔所上的這份「旌別將官功罪疏」,茲將此疏內容簡述如下。
萬曆元年的這次朝廷下詔舉薦將材,原本只是要官員們將堪當大任之武職人員列名奏上,但汪道昆回覆時是兩事併陳、功罪皆舉。在「旌別將官功罪疏」中,汪道昆列舉出:「薊鎮統領中路南兵副總兵胡守仁」等二十二人,係「一時諸將之選也」;「薊鎮三屯營坐營葉鱨」等十四員,「皆一時材官之選也」;「馬蘭路陞任副總兵楊鯉」等七人,乃「均之有裨邊防,所當併薦者也」。至於瀆職廢事者如「薊鎮古北口參將谷九臯」等十七員,汪道昆則奏請將他們處以革任、致仕、降調甚且「行巡按衙門提問」的處分。而在因有功而舉薦與當罰之瀆職者這兩個部份以外,汪道昆還列舉出一些人,是他認為可堪任用,但因有其他原因而不敢遽予保薦:像「石門寨參將張拱立」等七人,「率皆大醇而小疵,未免龜長而筮短,尚胥其定,未敢預謀」;另外還有十個人雖表現突出,但因「歷任尚淺」而未獲薦舉,包括「統領西路南兵副總兵陳其可、墻子領參將羅端……義院口提調陳忠」,汪道昆稱此十人「勇略夙占,挺發才猷,已見端倪。俱俟久任成功,未敢併薦」。從筆者前引「明神宗實錄」隆慶六年九月間的記錄中可見到,陳忠當時方由「三屯營練兵把總」被陞為「提調義院口」;在擢陞新職甫過半年的情形下,雖已有斬獲之功,但想馬上再獲晉級,恐怕也是有點難。陳忠此次雖未能被汪道昆錄入「掛保證」之列,但他守邊的表現已獲閱視長官的注意與肯定,此疏正是明證。
……在前開這些文獻記載之外,筆者還發現有一件萬曆元年間的碑刻,記載了「陳忠」之名。迻錄這件碑刻內容的文章,就是筆者前面提到的大陸網站「長城文化網」所轉載之「青龍境內長城考實」一文,作者為王云瑞君。最初筆者就是藉此文章中所錄,方能確信陳忠是「同安人」,以及找到對他軍旅生涯所歷地區的探尋方向;但這篇文章所錄碑文中也有闕漏,幾乎使筆者受愚。關於「青龍滿族自治縣」的地理位置,筆者前面已有略述,此縣位於河北省明代長城之北,南接今日之遷西、遷安、盧龍、撫寧等四縣。在「青龍境內長城考實」一文中,除了記載該縣境內之古長城、敵樓、煙墩等建物與鐵炮、石砲等文物的保存情形,亦錄有多篇明代所遺碑刻。該文中所錄出現「陳忠」之名的這件碑刻,係列於在「義院口」所發現者:確切的所在地點,據文中所述,自該縣「山神廟村東溝椴樹洼高邊」,往南行1.5公里至「大尖洼」,有一處建於萬曆五年之「石義窟窿山台」;在此敵台之南有一座敵樓,被當地人稱為「白樓」。而在「白樓」之外有塊石碑,「青龍境內長城考實」一文中稱它「高1.64,寬0.65,厚0.16,碑身完好,刻文244字,至今文字清晰。(碑文見注四)此碑正確無誤地記述了戚繼光北上後決心重整邊備閱邊史實。《明史》云:自嘉靖以來,邊牆雖修,墩台未建。繼光巡行塞上,議建墩台……”此碑的發現和碑文的完好,對于考證這段史實是一個極為難得的資料。」此碑因其上保存了戚繼光之名,應是相當受重視,筆者於下就依「青龍境內長城考實」文後所附「碑文注四」,將此碑內容依見於網路上刊載之行格照錄出來(原文中未加點斷,筆者亦不代庖,僅將簡體字改為繁體):

萬曆元年九月閱視薊遼保定等處邊務兵部右侍
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歙縣王道昆總督薊遼保
定等處軍務兼理糧餉都察院右都御史兼兵部右
侍郎濰縣劉應節整飭薊州等處備邊兼巡撫順天
等府地方都察院右僉都御史膚施楊兆巡按直隸
監察御史平度王湘整飭永平等處兵備山東按察
司副史潞安宋守約總理練兵兼鎮守薊州等處地
方總兵官中軍都督府右都督鳳陽戚繼光協守東
路副總兵官定遠史綱分守石門等處地方參將署
提調同安陳忠原任參將張節劉楫聽用游擊薊州
薛經守備張沛閱工盧龍知縣嶧縣潘愚管修中軍
守備王一心千總萊州劉注東把總膠州魏崇儒
鼎 建

依「長城文化網」轉載之「青龍境內長城考實」一文中所錄這份碑文,其中所載與修建工程相關者的名單,大抵都是包涵「職銜」、「籍貫」、「姓名」等三部份(內中有「原任參將張節、劉楫」、「守備張沛」和「管修中軍守備王一心」,四人沒有在職銜與姓名間插入「籍貫」為何處。筆者參照該文所列錄其他碑文,以及其他參考資料所見,這類碑文通例是排名越前者級職越高、記載較詳細;排於文末的級職低或當時因有罪遭「革任」者,則未被記下籍貫)。初步看來,這份碑文有點小問題:名單中的第一人被記為「王道昆」,但據筆者前引「明神宗實錄」等資料來對照,應作「汪道昆」才對(可能碑文稍有模糊,是以辨讀者未見出有水字旁;抑或是抄錄、繕打時出錯以致)。如果把上開這份碑文所載各人之職銜、籍貫和姓名分行列出,就會像以下這樣:

閱視薊遼保定等處邊務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歙縣王道昆
總督薊遼保定等處軍務兼理糧餉都察院右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濰縣劉應節
整飭薊州等處備邊兼巡撫順天等府地方都察院右僉都御史膚施楊兆
巡按直隸監察御史平度王湘整飭永平等處兵備山東按察司副史潞安宋守約
總理練兵兼鎮守薊州等處地方總兵官中軍都督府右都督鳳陽戚繼光
協守東路副總兵官定遠史綱
分守石門等處地方參將署提調同安陳忠
原任參將張節劉楫
聽用游擊薊州薛經
守備張沛
閱工盧龍知縣嶧縣潘愚
管修中軍守備王一心
千總萊州劉注
東把總膠州魏崇儒

依「長城文化網」轉載之「青龍境內長城考實」一文中所錄這份碑文來看,陳忠在其上留名的全貌為「分守石門等處地方參將署提調同安陳忠」;若這份碑文無誤,則陳忠在萬曆元年九月時已是「分守石門等處地方參將署提調」了!可是,筆者把網路上所見的這段碑文再多讀了幾遍之後,就越來越感到不對勁:因筆者在「明實錄」中除了查閱關於陳忠的記載之外,對其中提及軍職人員陞黜的記事也有留意;這類記載中出現的「署」字,就和一般字面上的概念一樣,是以職銜較低者去權充、代理職銜較高者的職務之意。而如前所見:在萬曆元年三月時,陳忠的職務是「提調義院口」(即「義院口提調」),如果他真在嗣後半年間又被擢為「分守石門等處地方參將」,那又怎麼會以較高的職銜去「署」較低職銜的職務呢?又:筆者下文嗣將引述的「盧龍塞略」,在萬曆三年正月間提到陳忠時,仍是稱他為「義院提調陳忠」;而且自萬曆元年至萬曆三年正月間,「盧龍塞略」或「明神宗實錄」中,也都沒有提到陳忠被擢陞為「參將」……再者,「青龍境內長城考實」一文在記載這份碑文的字數上也有問題:該文中稱此碑「刻文244字」,但筆者數一數,實際只有二百四十一字;這字數上的對不攏,是否意味著其中有闕文?可是,「青龍境內長城考實」一文中又稱此碑「碑身完好」、「字體工整,至今文字清晰」;那麼,會是王云瑞君在過錄這份碑文、或嗣後繕打此文時有漏字了嗎?或者是某人將「青龍境內長城考實」一文重打、轉貼至「長城文化網」時,不小心有漏了些字?……麻煩的是:筆者找不到在國內圖書館中有購藏「青龍文史資料」這份大陸刊物者,無從去覓得「青龍境內長城考實」一文刊出時的原貌來對勘;再者,如果問題是出在王云瑞君過錄或嗣後繕打這份這份碑文時即有漏字,那筆者就算找得到其原載於刊物上的這篇文章也沒用。若要釐清疑問,筆者得另外去找出是否有另有文獻刊載這份萬曆元年九月碑文之全貌;但在網路上查了半天,卻是一無所得。這下可該怎麼辦才好?
筆者想來想去,還是有一條路可試:近年間大陸各縣、市等新修方志甚多,如果這份碑文所在地之「青龍滿族自治縣」亦有新修志書之舉,則對境內之重要古蹟,或許就會有相關細節記載。筆者檢索之下,果然在國家圖書館漢學研究中心找到了由「青龍滿族自志縣志編纂委員會」編纂、一九九七年北京「中國城市出版社」所出版之「青龍滿族自治縣縣志」。在此志第一零一三至一零二一頁所載「長城概況」這部份的文字,內容大抵和王云瑞君的「青龍境內長城考實」文字相同;由於這兩處文字各有詳略長短之處,致使筆者難以斷定:是王云瑞君沒去實地考察而拿著縣志照抄?還是該志迻錄了王君的文字?(抑或是前開兩處文字,都是由另一份筆者尚未知見的長城勘考報告中抄來的?)這點筆者就不管它。重要的是:「青龍滿族自治縣縣志」所載「長城概況」這部份的文字裡,亦載有同樣的萬曆元年九月這份碑文,而且字數較「青龍境內長城考實」一文中所見為多。該志中所載碑文內容如下:

萬曆元年九月間視薊遼保定等處邊務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歙縣王道昆總督薊遼保定等處軍務兼理糧餉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濰縣劉應節整飭薊州等處備邊兼巡撫順天等府地方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盧施楊兆巡按直隸監察御史平度汪湘整飭永平等處兵備山東按察司付史潞安宋守約總理練兵兼鎮守薊州等處地方總兵官中軍都督府右都督鳳陽戚繼光協守東路付總兵官空遠史綱分守石門等處地方參將署都指揮僉事張掖張拱立山東秋班都司定州劉沛提調同安陳忠原任參將張爵劉楫聽用游擊薊州薛經守備張沛閱工盧龍知縣嶧縣潘感管修中軍守備王一心千總萊州劉注東把總膠州魏崇儒鼎建

初步讀起來,「青龍滿族自治縣縣志」在迻錄這份碑文內容時,是有些錯字,筆者可以無待於親眼見到此碑即知:像「閱視」誤為「間視」、「膚施」誤為「盧施」、「副」誤為「付」、「定遠」誤為「空遠」、「原任」誤為「原住」、「閱工」誤為「關工」,而這些字誤在「青龍境內長城考實」一文內倒都沒出錯(「汪道昆」誤為「王道昆」,則兩文皆同);另外像劉應節所任「右僉都御史」,「青龍滿族自治縣縣志」中也少了「僉」字,而「青龍境內長城考實」一文中則未缺(至於上開兩文中的「王湘」與「汪湘」、「張節」與「張爵」之分歧,據筆者在網路上另行查得之長城碑刻照片資料:前者以「青龍境內長城考實」所載「王湘」為正確,後者則以「青龍滿族自治縣縣志」所載「張爵」方是。「張爵」是人名而非地望)。但筆者所要知道的關鍵之處,「青龍境內長城考實」一文中偏偏就是漏了好些字,幸好筆者還能找到載於「青龍滿族自治縣縣志」中的這份碑文來對勘,不然就險些被誤導而不得其解。若將載於「青龍滿族自治縣縣志」這份碑文所載各人之職銜、籍貫和姓名分行列出,就會像以下這樣:

間視薊遼保定等處邊務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歙縣王道昆
總督薊遼保定等處軍務兼理糧餉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兼兵部右侍郎濰縣劉應節
整飭薊州等處備邊兼巡撫順天等府地方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盧施楊兆
巡按直隸監察御史平度汪湘
整飭永平等處兵備山東按察司付史潞安宋守約
總理練兵兼鎮守薊州等處地方總兵官中軍都督府右都督鳳陽戚繼光
協守東路付總兵官空遠史綱
分守石門等處地方參將署都指揮僉事張掖張拱立
山東秋班都司定州劉沛
提調同安陳忠
原住參將張爵劉楫
聽用游擊薊州薛經
守備張沛
關工盧龍知縣嶧縣潘感
管修中軍守備王一心
千總萊州劉注
東把總膠州魏崇儒

從以上分行所列各人名單來看,陳忠在其上僅署「提調同安陳忠」,他在萬曆元年九月時仍是「提調」(由碑刻所在之位置可知,他仍是「義院口提調」),並沒有被擢陞至「參將」。對照起來,「青龍境內長城考實」一文中所錄碑文,較之「青龍滿族自治縣縣志」所錄者,漏掉了「都指揮僉事張掖張拱立山東秋班都司定州劉沛」等二十個字,才會冒出「分守石門等處地方參將署提調」這樣的怪職銜。確定了陳忠在萬曆元年間並未被擢陞為參將(筆者按:這一點是就「職銜」而言,至於他的「官階」有沒有陞,筆者無法知悉),雖令筆者有點失望,但正確性才是最重要的——當初筆者藉網路的搜尋功能,才能在浩瀚無邊的文獻資料中,找到「同安陳忠」出現於長城所存碑刻之下落;但卻也差點被網路所載這篇「青龍境內長城考實」所錄碑文內容給愚弄了。運用網路檢索資料固然很方便,且有時還能獲得出人意料的收獲,但對於轉載、轉貼文章的正確性,還是得多一份留心才好。
……除了以上這份萬曆元年九月的碑文之外,「青龍滿族自治縣縣志」之「長城概況」這部份中,還載有年代較早的另一份碑文(見該志第一零二零頁),內中也出現了「陳忠」之名;惟由於其姓名之前並未記其籍貫,故筆者也不敢遽言出現在該份碑文中的這位就是「同安陳忠」,但為免有遺佚,還是附記於此。這份亦有出現「陳忠」之名的碑文,據「青龍滿族自治縣縣志」中的介紹,是位在「擦崖子口」這處關口;該志對「擦崖子口」位置及此份碑文外貌介紹為:「位于縣城西南70公里處。此口正關門已不存在……現在只存正關門中石碑一道,高90厘米,寬65厘米,厚14厘米」。碑文內容如下:

□□三年孟夏之吉總督薊遼保定等處軍務兼理糧餉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宜麗譚綸整飭薊州等處備邊兼巡撫順天等府地方都察院右僉都御史維縣劉應節巡按直隸監察御史汝陽房楠巡撫直隸監察御史上饒周以敬整飭薊州等處地方兵備山西布政司右參政兼按察司僉事益都楊錦總理練兵兼鎮守薊州等處地方總兵官中軍都督府右都督鳳陽戚繼光軍門中軍大寧都司杭州暴以平協守東路付總兵官句胡守紅分守太平寨參將署都指揮僉事鳳陽羅瑞原任游擊將軍定州高廷相等豐潤史呂子賢薊州衛經歷柴澡擦崖子提調王杰管工委官陳忠

「青龍滿族自治縣縣志」所迻錄這份碑文,開頭的年號兩字是闕文;但同樣的這份碑文,「青龍境內長城考實」一文中也有載,而後者則在開頭的年號部份填入「隆慶」兩字。筆者查閱「明督撫年表」,確定碑文中列出的第一位「譚綸」的確是在隆慶三年間曾任薊遼總督,「青龍境內長城考實」文中補上去的年號兩字並沒有錯。在這份碑文中,「管工委官陳忠」出現在文末,未書籍貫;筆者在前面已提到,依這類記工碑文的慣例,出現在文末處的職級低者通常不書其籍貫。因此筆者只能說:這可能即是「同安陳忠」、也可能不是。面對「闕載」,人力有時而盡,這是無可奈何的事。要之,陳忠在北方邊境待了這麼些年,又正值總兵官戚繼光加強防務、大修敵樓等工事,故陳忠曾參與督工、建造的工程,諒必絕不止於明確載有「提調同安陳忠」的那座敵樓而已。隆慶三年興建「擦崖子口」正關門時,去陳忠考得武舉資格不過五年;或許是當時他級職尚低,以致只能被記為「管工委官陳忠」,未能標出鄉里吧——上述的這處「擦崖子口」,筆者據「青龍滿族自治縣縣志」書首所附該縣行政區圖中所見,它位於該縣西南隅,幾乎正好就在青龍、遷西、遷安三縣的交界之處(若有讀者往遊長城時道經該地,或是有到義院口附近之「大尖洼」遊覽,請別忘了幫忙拍下這兩處有「陳忠」出現的碑文。)。
——在萬曆元年之後,「明神宗實錄」卷二十六、即萬曆二年六月庚戌(初七)日,有一段與義院口守軍有關的敘獎記錄:「陞賞義院口窟窿臺堵夷官軍韓奉等十三人。」至於這次陞賞所緣由的立功情形是如何,筆者在「明神宗實錄」與「盧龍塞略」中找不到相關記載,可能因「狀況」較小而未言。受獎之韓奉等人,應都是陳忠的部屬;士卒立功,長官與有榮焉。
接下來的萬曆三年,薊鎮守軍在對抗朵顏衛蒙古邊民入侵時,有一項重大收獲:活逮了董狐狸的弟弟、也是長昂的叔叔「長禿」,使得朵顏衛的大小頭目們不得不俯首請和,前來討保長禿的性命,並立誓不敢再犯。雖然這次擒獲長禿,並不是發生在陳忠所管的防區內,但他在嗣後朵顏衛頭目們的請和立誓場面中,卻扮演了一個相當重要的角色。這段經過的發端,據「盧龍塞略」卷之十一「隆萬經略」所載如下:

(萬曆)三年正月乙巳(五日),兀魯思罕報:長昂會董狐狸、阿只孛來、伯先忽、夫兒阿、長禿、老撤等,借兵來犯,不與。長昻領騎四百餘,往沿邊捉捕,要開馬市。戊午(十八日),零賊至界嶺口邊外。諜哨私歸,虛報賊去。是夜,頭架嶺等處捉撥軍十名,殺四名。壬戌(二十二日),董家口諜報,境有賊夷三十餘騎先行,後不知數。總理(戚繼光)命南北將領率兵出榆木嶺、董家口等關,連夜抄截。癸亥(二十三日)將昏,至聶門之北安,離邊百五十里,遇戰。就陣斬獲二顆,生擒賊酋一名長禿,長昂之親叔,與義院提調陳忠結父子,以手傷一刀擒。時長昂亦杖擊墜馬,人不知為此酋也,遂躍馬逃。獲馬三匹。陣傷南兵二名、北兵五名。

在正月間這幾段記載中,有不少需說明之處,略釋如下:
「兀魯思罕」:據「盧龍塞略」中所述,此人與先前已死之左都督影克,以及董狐狸、長禿等人,都是朵顏衛酋首「花當」的後裔,兄弟共有八人。依兀魯思罕的情報,長昂、董狐狸及其他幾位朵顏衛的頭目,曾欲向其借兵以犯邊,但兀魯思罕並沒同意。以其向明方報訊之舉觀之,兀魯思罕是不同意長昂等人犯邊起釁的意圖,但又勸阻不得,只得通知明方早作準備,以免長昂等人把事情鬧得太大,連累朵顏衛眾人。
「馬市」:據「明史」卷三百二十八「外國九」所載,在永樂四年冬,朵顏等三衛饑荒,即請以馬易米,當時成祖曾下令以所進馬匹的價值加倍給之;永樂十二年時,三衛為贖其陰附韃靼與掠邊之罪,曾納馬三千於遼東鎮,成祖亦命以一馬換布四匹。該卷中又載,明初即曾在遼東鎮設三處馬市,專供三衛交易,但至英宗正統年間,因三衛屢叛而取銷了。之後韃靼侵掠三衛,三衛頭目皆走避塞下,數度因饑困向明方請復馬市,但一再被拒。直到成化十四年因巡撫陳鉞之請,憲宗才答應再開馬市,讓三衛可以換得生活所需物資。明方允三衛進行「馬市」交易,本已有長久的歷史;但由下文薊總督楊兆的上疏中即可見到,當時長昂已有三季未依例進貢馬匹,已是怠忽其對明方應盡的義務,卻還欲以擄掠漢人的方式來要脅明方給予「加賞」和「開馬市」。這樣的作法,明方當然不可能同意。
「諜哨」:戚繼光十分重視敵情掌握,為瞭解關外蒙古人的動向以早作防範,薊鎮會派出通曉蒙古語及邊民習性的「明哨」(亦稱「尖哨」)出關,與蒙古部落民打交道,並以食物等好處誘使他們吐露情報;這種「明哨」有時一出關便三、五個月方回,深入夷境遠達數百里甚至千里。但這一次「諜哨」卻沒去認真打探,就虛報朵顏衛兵馬已退,導致當晚便有十名軍人未加防備而被捉,並有四名遭殺害。
「榆木嶺、董家口」:遷安縣北境的長城關口,在喜峰口以東處。

在前面這幾段記載中,最重要的部份,便是提到遭生擒之夷酋長禿,他「與義院提調陳忠結父子」。緣於有這處記載,故筆者推斷陳忠應是出生在遷安縣、自小生長在北地。因以朵顏衛長年對明方叛服不定的情形而言,即便陳忠是個軍官,但除非他嫺熟蒙古話以及邊民的習性,否則是不可能和朵顏衛的頭目長禿結契若此、得其認同;要想具備這樣的條件,成年後才至薊鎮任職者恐是絕難達到,非得自小就得常與蒙古人(或至少也是通曉蒙古語及邊民習性的漢人)相處不可。又:蒙古人以騎射工夫見長,能和他們親密相處的明方軍官,必定也在這方面能與之一較長短,才能被彼等視為不枉結交的好兒郎。由此亦可想見:陳忠的武藝,在當時薊鎮諸武官中諒為出類拔萃者;他不僅是只有在「校場」上顯過本領的武解元,連蒙古人亦對之另眼看待。因與長禿之間有這層關係,在其後明方與朵顏衛諸頭目接觸的場面,陳忠便被派上重要用場了。
在前引「盧龍塞略」卷之十一「隆萬經略」所記長禿遭擒的經過後,該卷於萬曆三年二月的部份,記載了當時擔任薊遼總督楊兆「以擒斬逆酋上疏」的部份內容,如下:

賊夷長昂,乃屬夷酋,長世受國恩,詎敢三季不貢,已自逆背天道為;其妻北虜把都女,頗知効順,緩議加兵。今撲執哨役,挾求加賞,不旬月間,作孽四次矣!強逼伊叔長禿,率領羣夷,近邊撲人,乃被擒執;但本夷(指長禿)昔在義院口報信真實,先經董狐狸悖逆,不與借兵。據其平日知守分義,今為姪逼,勢不得已。近聞被執後,其部落親屬如伯彥主喇諸夷,相率犭旁犭皇(徬徨)乞哀塞下,共願永堅効順,贖為緩死。蓋此夷乃花當之裔,於影克為同胞者八人,董狐狸、兀魯思罕皆其兄弟,伯彥主喇即其兄嫂。一酋落穽,羣醜褫魄。今據其屬族哀求,將率長昂伏罪,豺狼野心,若難盡信,而狐兔至情,似出於真。戮此一夷,止足正鼠狗之罪,質之制伏諸夷,庶以懾裘之膽。既經總理戚繼光備議,伏乞勑兵部加議,將長禿羈候董家口,容臣等行令喜峰口,宣諭長昂:果能悔過効順,將見拏尖哨七名送還,補進三次貢馬,誠心發誓,喫土鑽刀,凡同枝部落諸夷,以後永為效順,姑將長禿待以不死,從宜慰撫,准放回巢。各關撫賞,亦免停革。其長昂舊賞,一體查給,以示浩蕩之恩,以明羈縻之法。如或負固不服,即將長昂奪職革賞,長禿就於該關典刑,以警餘黨。或敢仍前跳梁,近邊窺撲,大興問罪之師,務盡剿滅,以伸國威!

在楊兆所上這篇奏疏中,亦有需說明之處,略釋如下:
長昂之妻「北虜把都女,頗知効順」:長昂的岳父,是韃靼部的一位「吉囊(即「副王」)」,在「明史」中稱之為「青把都」;此人曾在嘉靖十三年率領五萬精騎進犯大同地區,幾乎攻下大同城,但後來還是和明方和平相處。青把都的女兒「東桂(一作東貴)」嫁給長昂,楊兆疏中稱她「頗知効順」,應是和「明史.吳兌傳」中的一段記載有關:吳兌於隆慶五年八月至萬曆五年夏季間擔任宣府巡撫,據其傳中所載,東桂在嫁給長昂後,還曾隨其父青把都入貢,與吳兌見過面;東桂向吳兌抱怨說自己窮,於是吳兌便要求東桂的兄弟們,以後以馬換布帛時,要分一定比例給他們的這個妹子。由於吳兌的關照,東桂得以由兄弟們的交易中「抽成」,對於吳兌自然十分感激。後來東桂聽聞土蠻將進犯的消息,便把這項情報告知吳兌,使吳兌得以事先加強防禦,成功阻截土蠻之進犯。至長禿被擒時,長昂已三季不貢,明方還未有「加兵」動作,原因之一想來便是不欲使東桂這個情報來源給斷了——東桂將土蠻的動向告知明方,其對明方自是抱親善態度。但以青把都與長昂能出動的兵力相較來看,東桂的夫家比之娘家實力差了大老遠;她甚至還向吳兌訴窮,可見其覺得自己嫁了長昂後,日子過得挺委屈。長昂之所以屢次擾邊,要求加撫賞、開馬市,除了朵顏衛人口漸增與先前的父仇之外,他娶了個高門大戶的大小姐、想滿足「太座」以及想叫岳父瞧得起,或許也是原因之一。
「喫土鑽刀」:依楊兆疏中上下文來看,這是立誓時的儀式,類乎「斬雞頭」。所謂「喫土」,可能即如字面所示;雖聽起來有些不可思議,但在立誓的場合,順服的一方本就是要作得出一些平常令人難以接受的舉動,才顯得有誠意。至於「鑽刀」,在清代秘密結社如天地會的結盟儀式中尚有之,方式是將兩把刀斜架交叉,結盟眾人則由刀下鑽過並立誓。這種儀式的意義諒係如此:若不是誠心立誓或日後背誓,就讓這刀落下來將我砍了。
——據楊兆疏中所言,這次被逮的朵顏衛頭目長禿,「其平日知守分義」,是個本份人,係因被自己的姪兒長昂逼迫,才跟著出兵作亂的。對於朵顏衛頭目們而言,長禿是骨肉之親,在他被活捉後,部族親屬們便曾來關口哀求饒他一命,還允諾會把禍首長昂帶來謝罪。對長禿的處置,將會對朵顏衛與明方之間未來的關係有重大影響,故楊兆雖身為薊遼總督,也不能單憑己意貿然行之,必需向朝廷方面請得指示,方好依照辦理。對於楊兆疏中建議的處置長禿方式:如果長昂能送還其先前擄走的明方哨兵、補進貢馬,並與「同枝部落諸夷」都來立誓以後永遠順服大明,則長禿便可放回,「撫賞」亦照樣發給;但若長昂不肯屈服,則不僅其本身「左都督」之職銜會被削奪、「撫賞」也沒了、連其叔叔長禿的腦袋也要搬家;而若長昂以後再敢犯邊,就要出動大軍,將之殺得寸草不留——這些建議,明廷基本上是接受了(只有一點:萬一長昂不降服的話,長禿仍是不能殺,只能「牢繫」);「明神宗實錄」卷三十五、萬曆三年二月庚午(二十)日的記錄中,關於兵部與萬曆皇帝(實則該說是首輔張居正之意見;因神宗這時也才十一二歲,諸事批決尚賴張居正等大學士先行「票擬」而後照抄,而張居正對處置長禿一事又十分注意。見下文)對楊兆此疏表示的意見,有記載如下:

屬夷長昂糾眾入擾,我兵逐之,獲其叔長禿,其親屬部落相率哀乞,永堅効順。薊鎮督撫楊兆以聞。兵部謂:逆則威之,順則懷之,馭夷之經也。然必長昂誠心悔禍,歸我擄掠,身詣闕,補進貢物,而後可許耳;如猶不悛,則牢繫長禿,興師剿殄可也。 上然之。仍行巡按御史勘查具奏。

若光看楊兆上疏與「明神宗實錄」的相關記載,會讓人以為:對長禿的處置方式,是楊兆擬出方略、朝廷方面再同意其作法。其實不然:在總督楊兆與朝廷的公文往返之外,「檯面下」還有其他動作進行著。在明神宗即位的最初十年,真正對明朝政治軍事舉措掌握大權的,是首輔張居正。而在張居正所著「新刻張太岳文集」(萬曆四十年刊本)卷之二十六中便收有一封信,題為:「答薊鎮吳環洲」,內中對如何處置長禿,張居正透露了自己的打算與決策的進行經過,此信如下:

聞俺酋病甚,有如不起,則疆場之事,不免又費一番經理。黃酋近日窮居塞外,動靜何如?將來局面,當作何狀?今宜預思所以處之之術。又屬夷長昂三貢不入,屢在邊外捉人挾賞。昨薊人捕得其叔長禿,即欲斬以報功。僕聞,即使人止之,令其借此以制伏長昂。若彼能服罪補貢,誓不再擾,亦即赦而弗誅,照舊撫賞。但長昂與青把都為婚,幸公示意青酋,令其傳意長昂,輸誠效順,勿復作反,自取滅亡。蓋薊鎮近日撫賞,視昔不同,皆僕為之處畫,其叚布諸物,皆美好堪用者,到即給賞。而邊吏只畏法,賊情大小,必以上聞,得賊必殺,或啟釁端。須得諸夷守約,彼此相安,則薊患永紓,而西虜之貢市益堅矣。

在「新刻張太岳文集」中所收的這封信,其文題是有錯誤的:這封信是寫給筆者前面提到過的吳兌(即吳環洲),但長禿被擒之時,吳兌是擔任宣府巡撫,文題中卻誤稱其蒞職地為「薊鎮」。會有此誤,可能是因信中內容大部份講述如何處置長禿,故為張居正編文集者,誤認吳兌當時是在薊鎮;亦有可能因吳兌在萬曆九年至十年間曾任薊遼總督,編集者誤以為長禿被擒是在此期間,故而生誤。
張居正在這封寫給吳兌的信中,開頭言及的「俺酋」,即俺答;當時俺答雖病重,但後來到萬曆十年方去世。「黃酋」,即俺答之子「黃台吉」,也就是筆者前面提過曾在嘉靖四十二年間侵入北直隸之「辛愛」。在這封信以下部份,張居正談到自己早先接獲來自薊鎮關於擒獲長禿的消息,且薊鎮方面本想把長禿處斬後報功;張居正得訊之後,便派人前往制止,並指示欲以長禿迫使長昂降服的打算。按:前引楊兆上疏中,曾提到對於如何處置長禿一事,「既經總理戚繼光備議」,故筆者認為:張居正信中所言薊鎮消息的發信者、以及接受其指示者,其實就是戚繼光。張居正是戚繼光在朝中的最有力奧援,故戚繼光急速通知張居正此訊,以待其定奪(但由於戚繼光與張居正間的往來通訊以獲其指示,畢竟不合於正規體制,故戚繼光雖已知張之意向,還是得以「備議」方式,將張居正的意思寫進自己提交總督的報告中,再由楊兆向朝廷秉報)。對如何處置長禿,張居正自要費一番思量:若是簡簡單單就放了長禿,等於是示弱,朵顏衛諸酋沒學到教訓,日後將更難制。若是殺了長禿,也使不得,先前影克之死已然結怨,再加這筆血仇,朵顏衛可能會向土蠻「一面倒」、甚或長昂的岳父青把都也可能被捲入;關外各部邊民串連起來,屆時邊境將烽火不斷,難以收拾。但光是把長禿拘禁而不作其他處置,也未必妥當;嘉靖年間薊遼總督楊選扣住通罕,結果導致辛愛入侵,殷鑑不遠。最好的辦法還是送回長禿,然亦不能輕縱,必需長昂有具體「悔禍」的動作方可。但要長昂真的入關來謝罪,卻也不容易,因其闖禍之後,可能會畏懼明方誅戮而不敢來。故張居正在寫給吳兌的信中,請他傳話給青把都(青酋),要青把都告訴女婿:明方確有和平誠意,只要「輸誠效順」,兩相無事。張居正並在信中強調:對薊鎮所發給屬夷的「撫賞」,品質確比過去提高,明方待朵顏衛著實不薄;要好要壞,長昂應知如何選擇。張居正的打算,是一方面欲使朵顏衛諸酋降服,另一方面也不致得罪長昂的丈人青把都(西虜);要之,不論長昂的選擇如何,不可壞了長禿性命,以免再無轉寰餘地。至於兵部所議「興師剿殄」云云,應只是恫嚇:因明方才剛剛由倭寇騷擾東南沿海的亂事中得著喘息,國力受創不淺,欲維持北邊的防務已是很大負擔,根本無力於此際大動干戈。況且大軍遠出,則薊鎮本身防務將如何維持?萬一土蠻趁隙入寇,倒楣的不只是北直隸的百姓,連「天子」都有面臨危境的可能。再者,即便明方出兵攻伐,也未必就能將朵顏衛人馬盡殲,反將使彼等再無退路,勢將投靠土蠻等敵,是下下策也。
在朝廷方面的指示已達,長昂方面亦由青把都傳話之後,朵顏衛諸酋來向明方輸誠以討保長禿的動作,便在萬曆三年正月初進行。這次重要交涉的經過,據「盧龍塞略」卷之十一「隆萬經略」中記載如下:

三月庚子朔(初一日),長昂大小頭目,自具番文訴詞候關下。壬寅(初三日),總理督該關參將,同副總兵等臨關面撫。諸夷酋首四十餘人、親族二百餘人、虜眾二千餘騎,各相率羅拜,隨進番文(筆者按:即前文提到之訴詞,承認己罪與示順服之意的文書),送還原捉尖哨七名,綁獻生事夷人二名、漢人一名,并馬七匹,乞贖節次擅殺官軍罪。隨令陳忠等設香案,諸酋俱摘帽叩頭,向天發誓:今後如敢作逆、分外挾賞,死刀下。長昂率各頭目等,俱鑽刀下,各將節年撫賞虛實扣告。總理允行,即釋長禿,鼓樂布帛導出。各夷相見,哀號踴躍如再生,相率西向(北京之方向)叩頭,咸願永効籓籬(作明朝北方之屏障)報答。癸卯(初四日),諸夷入關撫賞。乙卯(十六日),奏將作歹夷人二名哈歹帖乜亦梟示本關,明正其罪。漢人一名兀可赤,發回籍。原進夷馬七匹,給軍領養騎操。詔:從之。

在「盧龍塞略」的這段記載中,沒有明確說出這場「換俘」兼立誓、補貢的大事,是在何處進行的。惟據戚繼光諸子所編「戚少保年譜耆編」中所載,是在喜峰口進行此事,戚繼光亦有到場。而在「盧龍塞略」中提到,除了戚繼光本人、副總兵及當地之參將,當朵顏衛諸酋向天發誓之時,陳忠也在現場。在當時,陳忠的職銜是「義院口提調」,而義院口與喜峰口之間,僅直線距離便相去一百一十公里以上,且義院口本身的防務也很重要,輕忽不得,為何陳忠會來到這個場合呢?喜峰口既非其防區、長禿亦非他所擒獲,換俘場面本不干他事;而陳忠離開駐地,當然也非他自己所能做主,必是薊鎮軍方的「層峰」——戚繼光有令,陳忠才會來參與。戚繼光之所以要陳忠出席這個場合,筆者推想,應不出兩個原因:第一就是陳忠的在場,對長昂、董狐狸等諸酋有「定心丸」之作用。長昂等人屢次犯邊惹事,又不納貢,這次為了討保長禿,全體朵顏衛頭目都聚集出動,雖張居正已透過中間人傳話,但來者心中難免要七上八下:萬一明方伏下重兵來個「一網打盡」,則大家能有幾個人回去,還是疑問(十多年前通罕被拘禁之事可鑑。朵顏衛諸酋雖是來示順服,卻帶了兩千多人馬而來,可見其確是畏懼變生肘腋)。而見到有陳忠在場,長昂、董狐狸等人當可放心不少(與長禿這麼親的陳忠都在這裡,他總不會出賣我們吧!)。戚繼光欲有陳忠在場的第二個原因,諒亦是基於他與長禿之間的關係;有他在場「監誓」,朵顏衛諸酋不好口是心非——這場換俘立誓的典禮,在長禿與親屬們激動的重見場面中歡喜完成了。對於這次擒獲長禿之後交還的經過,「明史.戚繼光傳」中是如此敘述的:

……明年(萬曆三年)春,長昂復窺諸口不得入,則與狐狸共逼長禿令入寇。繼光逐得之以歸。長禿者,狐狸之弟,長昂叔父也。於是二寇率部長親族三百人,叩關請死罪,狐狸服素衣叩頭乞赦長禿。繼光及總督劉應節等議,遣副將史宸、羅端詣喜峰口受其降。皆羅拜,獻還所掠邊人,攅刀設誓。乃釋長禿,許通貢如故。終繼光在鎮,二寇不敢犯薊門。
(筆者按:據「明督撫年表」引「實錄」萬曆二年七月庚寅日所載,朝廷於是日發表薊遼總督劉應節改任南京工部尚書,四天後決定由楊兆接任薊遼總督。長禿遭擒時薊遼總督係楊兆,「明史」於此有誤。)

在「明史」中言,自此次立誓之後到戚繼光離開薊鎮之間,長昂與董狐狸都未再來犯邊,看起來兩人像是學乖了。不過「明史」之言並不盡然:過了三四年,長昂與董狐狸便又與明方發生衝突——此是後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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