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1日 星期三

金門藝文拾零.捌──關於蕭復陽


金門藝文拾零.捌──關於蕭復陽

14, Nov 2017 10:51



羅元信



  在明代曾獲進士頭銜之金門前賢中,出身沙美的蕭復陽,是本地方志中著墨很少的一位。關於他的履歷,記載最完整者在其家乘。2002年金門縣蕭氏宗親會所編「浯洲蕭氏族譜」第七章「人物志」中,對蕭復陽所記如下:「號見心,確軒公(筆者按:蕭復陽之父蕭章)五子,嘉靖辛酉科(1561年)舉人,乙丑科(1565年)進士,任江西撫州府金谿縣,陞南京太倉州,復陞戶部主事,監臨清抄(筆者按:字誤,應為「鈔」)關,復判順天府授國子博士觀場。復轉湖廣清吏司戶部員外郎,奉訓司徒大夫,壽八十五。其子五兄弟俱移漳州城。金門蕭氏燈號『吏部郎中』緣於此,家廟匾額為『進士』。」對於蕭氏族譜中記載的蕭復陽所歷諸職,筆者雖試圖查訪更多資料,但並非都能有所獲。譬如在清代康熙、乾隆間所修「金谿縣志」中,蕭復陽除了在知縣職名中有出現外,就沒有更多資料了。而由「判順天府」之句來看,蕭復陽似是擔任過順天府通判(正六品職),但可惜明萬曆間所修「順天府志」卷四中所記該府僚佐(包括治中、通判、推官、經歷、知事)名單中,並未見到有「蕭復陽」出現;故他是否真曾擔任該職、亦或曾有任命但並未履新,依然還是個疑問。
  關於蕭復陽,過去筆者在「金門藝文訪佚(四)」中,曾介紹過明人黃洪憲「鑾坡制草」卷之二所載蕭復陽本人、妻子及父母所獲之四道勑命。嗣後在「金門藝文拾零」中,曾介紹過蕭復陽在安徽安慶府太湖縣擔任知縣時所自撰之「正學書院碑記」,以及與蕭復陽政績相關、明人羅汝芳所作「重修儒學記」與盛汝謙所作「邑令蕭公去思碑記」。在「金門藝文拾零(續)」中,又迻錄了蕭復陽所撰「四書正學淵源序」,以及池顯方所作「蕭氏建家廟序」。近兩年間,筆者仍持續留意與其相關文獻,又再覓得時人為蕭復陽所作一詩二文,分別是陳鎏所作五言律詩「送蕭見心同知署吳縣回太倉」、王世貞所作「贈州倅蕭侯遷太湖令序」,以及查鐸所作「賀見心蕭侯榮獎序」。
  按:這一詩二文之中,對於蕭復陽的任官履歷增添了一些細節,但其中有些糾結之處,筆者還沒能釐清。在筆者過去介紹過的「正學書院碑記」一文中,蕭復陽曾自道:「陽(蕭復陽自稱)以辛未(隆慶五年,西元1571)謫太倉,壬申(隆慶六年)移熙湖」。查鐸所作「賀見心蕭侯榮獎序」中,稱蕭復陽「今令太湖」,時間上應是最晚的一篇(但無法確定在何年)。而王世貞所作「贈州倅蕭侯遷太湖令序」,一開頭便云:「蕭侯之為吾州倅也,或曰:『是去郡倅而州者乎!』」;王世貞是太倉州人,而太倉州是屬蘇州府轄下,序中又提到蕭復陽在崑山、長洲兩地(亦屬蘇州府轄)當過代理知縣,故而可以推斷出:蕭復陽應是先在蘇州府擔任府同知(所謂「郡倅」),然後轉任太倉州同知;在擔任州同知期間又作過兩次代理知縣,然後才被派為安慶府太湖縣知縣。但陳鎏所作「送蕭見心同知署吳縣回太倉」這首五言律詩,就讓筆者有點摸不清頭緒了:由「回太倉」之語來看,似乎蕭復陽是以太倉州同知身分還署理過吳縣知縣。可是:就王世貞的贈序來看,只言蕭復陽在崑山、長洲兩地當過代理知縣,並未提到有署理過吳縣知縣這回事。由於長洲、吳縣這兩個縣,都是蘇州府的附郭縣(沒有獨立的縣城、縣衙等官署就設在府城內),而陳鎏自己就是吳縣人(亦有古籍稱其係長洲人,但以其詩題「署吳縣」來看,應為吳縣方是),不可能搞錯蕭復陽是來代理吳縣還是長洲的知縣。那麼:最有可能的情形,就是王世貞聽聞有誤、把吳縣給誤當為長洲了?另一個可能,就是蕭復陽在擔任蘇州府府同知的期間被派署理吳縣,後來因轉任太倉州州同知而離開吳縣,「回太倉」云云是用字的不精確……?以上兩種可能,都僅是筆者的揣測,真正實情如何,因缺乏載記尚無法考出。蘇州府雖是人文薈萃之地,但當地方志載記不足以對蕭復陽的履歷提供更多資料:清光緒九年刊本「同治蘇州府志」中,沒有明代府同知的名單;而代理知縣者也不會在該縣的知縣職名中被記載下來。至於清嘉慶七年刻本「直隸太倉州志」卷第六中,雖是有明代的州同知名單、但卻找不到「蕭復陽」三個字;其原因據該志在明代州同知名單之末小字註中云:「其在嘉靖二十九年以後至萬曆初年者,吏房卷燬,無可考矣。」明末崇禎間所刊「太倉州志」,在州同知名單之末也記載了同樣的話:因為辦公室、「檔案庫房」之類的地方遭了火災,以致那段期間來任州同知者是哪些人「無可考矣」。幸而有陳鎏、王世貞的詩文存世,今人才能得知蕭復陽在蘇州府與太倉州任官時期的大致情形。在以下,筆者就來介紹新得與蕭復陽有關的這一詩二文。
  據民國二十二年鉛印本「吳縣志」卷第六十六上「列傳三」為陳鎏所立傳記:陳鎏,字子廉(筆者按:原書字誤,「正德姑蘇志」卷第六記其字為「子兼」,「明詞綜」卷四、「千頃堂書目」卷二十三亦同。又:萬曆朝首輔申時行曾為陳鎏之詩文集作序,題為「陳雨泉先生已寬堂集序」,可知陳鎏之號為「雨泉」。),嘉靖戊戌(十七年,西元1538)成進士,歷任工部主事、員外郎、郎中,四川提學僉事、湖廣左參議等多項職務,其間有在湖南拯救五名受冤百姓免於死刑等等為人稱道的善政,最終於四川右布政使任上乞休,歸鄉七年後卒於七十歲時。陳鎏為人坦白耿介、居官不受餽遺,所得官俸都用來周濟親族,自己囊中卻常空空如也、連家裡每年例常的夏伏冬臘兩祭都供不起。陳鎏之玄祖父,係以「面目嚴冷」而著名的鐵面御史陳祚(永樂九年進士);陳鎏之一清如水有若其玄祖父,但待人行事則藹若春風,不僅是高位大員、也是敦厚長者。能得到這樣的人物賦詩贈別,足見蕭復陽的治績受其認可。陳鎏為蕭復陽所作「送蕭見心同知署吳縣回太倉」一詩,見於其所著「已寬堂集」卷之四,詩如下:

   送蕭見心同知署吳縣回太倉
  送君無百里,離別亦關情。俄頃三年績,深藏四野名。
  清風搖桂檝,化日照雲旌。去去海州牧,行瞻五鳳城。

     ──本篇部份語詞典故,略釋於下:
     關情:牽動情緒。由吳縣前往太倉州,雖是同在蘇州府地界,不算遠程,然蕭復陽之離去仍使陳鎏感到黯然。
     桂檝:檝同楫,船槳。桂檝,桂木所製船槳,亦可指華麗的船隻。由此句觀之,蕭復陽由吳縣前往太倉州時是走水路。
     化日照雲旌:化有造化之意,因日照能生成萬物,故云「化日」;喻蕭復陽之署吳縣,亦有如化日普照、澤溥百姓。雲旌:有若旗幟般飄動之雲;或謂旌旗多如雲、形容行列壯觀。
  行瞻五鳳城:五鳳城,指皇城。句謂以蕭復陽的治績,這一去不久後就應能前往京師(受召入京、擢入朝中成為「京官」)。

     在筆者新得兩篇明人為蕭復陽所作文章中,王世貞所撰「贈州倅蕭侯遷太湖令序」是時間較早的一篇;因蕭復陽曾自道其於「壬申(隆慶六年)移熙湖(太湖)」,故王世貞此文當作於是年。按:王世貞,字元美,號鳳洲、弇州山人,太倉人,係嘉靖年間大同總督王忬之子。王世貞於嘉靖廿六年(西元1547)成進士,授刑部主事,屢遷員外郎、郎中;但後來其父遭嚴嵩搆陷下獄論死,王世貞遂辭官與其弟世懋四處告求營救,惟終不能挽回其父性命。直到穆宗即位,王世貞兄弟伏闕訟冤、指其父為嚴嵩所害,王忬才得於死後復官。其後王世貞再度出仕,在萬曆間官至南京兵部右侍郎,之後本可擢為南京刑部尚書,但因御史以其曾遭彈劾而被阻,王世貞遂以有疾為辭上疏乞歸,於萬曆十八年卒於家中。除了出仕為官,王世貞以其詩文聞名於世,與李攀龍同為明代「後七子」中的領袖人物;在李攀龍去世後,王世貞更成為文壇宗主、「獨操柄二十年」。文壇中的後進若能得到王世貞片語褒賞,便能聲價驟起,可見其影響力之大。除了主盟文壇,王世貞亦長於史學,著有「國朝紀要」、「嘉靖以來首輔傳」、「弇州史料」等多種。
  王世貞為蕭復陽所作贈序,見於其所著「弇州山人四部稿」卷之五十九。和陳鎏的詩作不同,王世貞此序中並無提及蕭復陽之名或字、號、籍貫資料,只標出受贈者姓氏。筆者之所以能確定此序是為蕭復陽而作,是基於王世貞係嘉靖至萬曆時人;而由清代所修「太湖縣志」中所載王世貞生存年代間曾任該縣知縣者的名單中,姓蕭者就只有蕭復陽一位,因此不可能是別人。由王世貞的贈序,可以補充金門地區方志與蕭氏族譜中未及的蕭復陽履歷,亦可一睹其吏才與治民之道,至於其在所蒞之地受到的愛戴與稱道,更足供今人想見其風采。王世貞之贈序如下:

   贈州倅蕭侯遷太湖令序
  蕭侯之為吾州倅也,或曰:「是去郡倅而州者乎!」夫遷客易伉貴,耻伍厭劇,雅飲待次;不則邑邑不聊,外為共謹而已。而侯獨否。侯所任催科,晨興坐堂皇,進諸鄉賦長而語之曰:「乆勞苦!若曹毋所事常例也!」則曰:「吾姑為若限;限盡而賦舉不盡者,罪如格。」則又曰:「某鄉豐,豐非吾所急。某鄉瘠,瘠吾所緩。某鄉在豐瘠間,而謬當瘠名,時匿賦以累豐者,乃豐鄉之姦人,跳其賦於瘠,而互為利。吾已悉得其主名。若可與偕來受限;不者,立痛杖!若併家破矣!」鄉賦長人人惴恐、不知侯何所得之?歸而語其人,則又大惴恐,相戒來受限也。侯取片語,足賦於罷煩之地,而亡所事敲朴。則以其間召鄉三老,為談説孝友忠信事,咸叩首稱:「蕭使君不欺我!」轉為其子弟稱説之不已。葢(蓋)催科而敎化之意,藹如也。侯既用治理流聞,轉署崑山令。崑山賦差重於吾州,而令責數倍倅,諸所取給侯者非一。侯不動聲色,而一切辦治。邑大夫士暨其吏民大喜,念得侯晩,且曰:「侯胡不遂真令我也?」已又署長洲令,長洲賦又重於崑山,又最居衝,郵使絡驛道路,兩之檄旁午,遇侯輙立解。邑大夫士暨其吏民則又大喜曰:「何乃使崑山先之!侯胡不遂真令我也?」乆之,真令至。至,而吾州大夫士暨吏民喜又可知也,趣前迎曰:「還我蕭侯!侯吾父母耳!」葢一州二邑之人争願有蕭侯,不得分侯身而三之也!亡何,而侯遷為太湖令。太湖地居僻,非有綰轂之道以奔走郵置,而為令撓。其人戸視吾州六之一、租賦九之一、巨室猾吏省可十之八、詞訟十之六七;又况其俗夙稱尚淳,質好儉約,率性真直,賦商務農,故易於吾州邑什百哉!夫以侯之才,三加劇而三加理,其何有於太湖也居!吾獨恠當事者日為乆任之説,以困夫敦實寡援之吏,而别為徑以待夫巧宦若司馬安之流。一名為瑣或衡地,不待考而列九卿、叅藩臬。至使侯一令邑、一倅郡、一倅州,再署巖重,而猶不離令;然至於及物之德,有真當於心而不朽於後者!知必不以彼易此也。夫以卓褒德之賢,而三更令至老矣;一旦而人主嘉重之,俾位三公之上,列雲、爵通侯,乃元勲若鄧、吳輩猶不得而先之。固國家所以勸勵師帥之典,要亦屈伸之幾哉!侯行矣,不即遂褒德,而有意乎甘棠之鄉,吾尚能從舍中兒竹馬以待。

  ──本篇部份語詞典故,略釋於下:
  州倅:知州之副手、州同知。王世貞為太倉州人,此指太倉州州同知。
  或曰:「是去郡倅而州者乎!」:郡倅,知府之副手、府同知。太倉州屬蘇州府轄下,下文提到蕭復陽擔任代理知縣的崑山、長洲二縣,也都屬蘇州府,故可知此應指蘇州府同知。蕭復陽由府同知(正五品)改官州同知(從六品)、品秩下降;這難免會使人揣想是出了什麼岔而遭降調、在私下議論。
  夫遷客易伉貴:遷客,謂遭貶謫外放的官吏。伉,驕。伉貴,驕貴、自視甚高之意;以高傲態度掩飾受挫的自尊心。
  耻伍厭劇:謂遷客不欲與新環境的同僚或僚屬為伍,也討厭作繁劇的工作(因遭貶謫心情不佳,無法融入環境)。
  雅飲待次:雅飲,講究意趣、風雅地飲酒。待次,等待下次陞遷的機會。意即無心於眼前職務,只是沉緬杯中物以耗日子,冀望能快快脫身。
  不則邑邑不聊,外為共謹而已:不則,此不為「否」之意;不則,不然就是。邑邑,同悒悒,不樂。不聊,百無聊賴、對眼前的一切都不感興趣。外為共謹,外表裝得像是能與同僚、僚屬共事、和樂融融,實則僅是尸居其位、不惹麻煩也不想作事。
  而侯獨否:但蕭復陽的表現,完全沒有像前述那種「遷客」的症候群(而是幹勁十足、戮力從事)。
  侯所任催科,晨興坐堂皇,進諸鄉賦長而語之曰:催科,催收租稅;這常是地方官吏最頭疼之事。堂皇:皇,室無四壁曰皇,即房子僅有柱而無牆。堂皇,謂寬廣之殿堂,此指治事所在公堂。賦長,即糧長,明代將州、縣按徵收糧額分區,每區設糧長,負責向納糧民戶收取稅賦。蕭復陽擔任太倉州同知時職司催科,一大早就坐上公堂,把各鄉糧長都召來開始談正事。
  乆勞苦!若曹毋所事常例也:乆,久之異體字,意義相同。若曹,你們諸位。常例,指新官上任時屬下或被管理者照規矩得送的「見面錢」。蕭復陽先溫語慰問諸鄉糧長長期以來的勞苦,並且告知免送「常例」(不只是口惠,立即就有實質的減免)。
  則曰:則,乃之意。則曰,接著說道。蕭復陽先與諸鄉糧長打招呼(說明白自己不受常例、不增加負擔;但反過來說,也就是休想用什麼「收受」的手段來買通他),然後才說到正事上頭。
  吾姑為若限;限盡而賦舉不盡者,罪如格:蕭復陽告知諸鄉糧長,給他們一個繳納稅賦的期限;若期限到了還繳不齊,該怎麼處罰就按法度來。
  某鄉豐,豐非吾所急……不者,立痛杖!若併家破矣:蕭復陽接著的一段話,顯示其對這些糧長會玩什麼逃避稅賦的花樣一清二楚。對於豐稔有餘之鄉,蕭復陽不急催繳、反正是繳得出也跑不掉。對貧瘠之鄉則給予寬限,使其能有一轉圜設法的空間。但有些鄉處於豐瘠兩者之間卻裝窮,常常推拖繳不齊以致豐鄉受累;還有那些豐鄉的奸宄,把自己該繳的稅賦挪移賴給貧瘠之鄉去負擔。蕭復陽聲稱對這些賴帳的壞傢伙已經掌握名單、叫諸糧長帶他們都來聽取繳納期限;如果不照辦,就要狠狠打一頓並且立刻收足租稅,屆時這些和奸宄勾搭的糧長就要賠光家當了。
  鄉賦長人人惴恐、不知侯何所得之?歸而語其人,則又大惴恐,相戒來受限也:諸鄉糧長聽了蕭復陽的話、都嚇得落膽,不知他是怎麼會知道這箇中機關?(其實蕭復陽可能只是用「唬」的,但心虛者聽了便不敢賭上自己身家、只好乖乖配合)。有作弊的糧長回鄉後告知勾結者事情不妙、彼此都唯恐被揪出來,只得相偕去蕭復陽面前認帳、聽取繳納期限。
  侯取片語,足賦於罷煩之地,而亡所事敲朴:蕭復陽只用這一番話,就把太倉州這素難催賦之地的稅賦給收齊了、而且還不用真的動起官刑修理人。罷,同疲,賦多逋(逃)欠之意。
  則以其間召鄉三老,為談説孝友忠信事,咸叩首稱:「蕭使君不欺我!」轉為其子弟稱説之不已:鄉三老,據「漢書.高祖本紀」載,漢代時曾「舉民年五十以上,有脩行,能帥眾為善,置以為三老,鄉一人。擇鄉三老一人為縣三老」。明代是否有此「三老」制度,不詳;要之可指稱鄉里間的長者、意見領袖。蕭復陽在催賦之外,也召來各鄉長者以道德之故事勉之,使這些長者們聽了後回鄉去勸善教化子弟。
  侯既用治理流聞,轉署崑山令:流聞,謂蕭復陽的才能名聲因在太倉州催科成功而流傳開來。崑山,縣名,屬蘇州府轄下。署,暫時代理。
  崑山賦差重於吾州,而令責數倍倅,諸所取給侯者非一:崑山要負擔的稅賦、差役等等比太倉州更重,知縣的責任是州同知的幾倍,蕭復陽要應付的不只一項(催科)而已。。
  侯不動聲色,而一切辦治:蕭復陽在不驚擾百姓的情形下,把官方所需的賦差等等都辦妥。
  邑大夫士暨其吏民大喜,念得侯晩,且曰:「侯胡不遂真令我也?」:崑山縣的仕紳百姓、吏佐們都歡歡喜喜、覺得要是蕭復陽能早些來就好了,並期望他能真正擔任知縣而非止代理。
  已又署長洲令,長洲賦又重於崑山,又最居衝,郵使絡驛道路,兩之檄旁午,遇侯輙立解:長洲,縣名,為蘇州府之附郭縣(即沒有獨立之縣城,縣衙是設在府城之內。除了長洲縣,吳縣亦為蘇州府之附郭縣)。衝,謂交通要地、諸道路交會之處。郵使,傳送官方文書的驛遞差人。,即臺。兩臺,即撫臺(巡撫)、按臺(巡按)。旁午,縱橫交錯。長洲縣位處交通要衝,除了往來不絕的公差、巡撫巡按所發的檄令也會經過此地。這些公差往往恃公務在身而蠻橫需索,撫按的檄令要即時傳送也是人力物力的一大負擔,但這些對蕭復陽而言都能迎刃而解。
  邑大夫士暨其吏民則又大喜曰:「何乃使崑山先之!侯胡不遂真令我也?」:崑山縣的仕紳百姓、吏佐們也都蕭復陽治事而大喜,如同崑山士民一樣期望他能真正擔任知縣而非止代理。
  乆之,真令至。至,而吾州大夫士暨吏民喜又可知也:後來,長洲的知縣終於被派來上任。而長洲的知縣一到,太倉州的士民們可高興了:因為蕭復陽不必再代理知縣、那就要回太倉州繼續擔任同知了。
  太湖地居僻,非有綰轂之道以奔走郵置,而為令撓:綰,貫、繫之意。轂,車輪之中央部份,車軸貫穿處。綰轂,意謂如車轂般為輪輻集中之地,交通要點。郵置,指驛站。句謂:太湖縣地處偏僻,不是需要供應驛站與往來官差耗費的交通要點,當知縣者不必為此頭痛。
  其人戸視吾州六之一、租賦九之一:太湖縣的人口戶數約為太倉州的六分之一、租賦約為九分之一。
     巨室猾吏省可十之八、詞訟十之六七:省可,在此當為「省掉」之意。省可十之八,謂太湖縣的巨室猾吏數目大概只有太倉州的十分之二。詞訟十之六七,謂太湖縣的各種官司數目大約為太倉州的三四成。
     三加劇而三加理,其何有於太湖也居:劇,艱,囂雜、繁多;在此指難治理的州縣。蕭復陽接連在太倉州與崑山、長洲二縣,一共三個難治之地都能治理妥當;以其才幹,要當太湖縣縣令有何難哉?
  吾獨恠當事者日為乆任之説:恠,同怪;在此為不能理解,不同意、不諒解之意。當事者,朝廷中主政之大臣。乆任之説,意謂要讓官員在一任職務上待得夠久才能評斷其良寙;但對短期間即有優良表現證明其才幹者而言,被要求得「久任」,卻是被限制在不足以盡展其長才的下位等候陞遷、白白磋跎許多時間。
  敦實寡援之吏:腳踏實地、實心辦事,但沒有奧援來提拔他的官員。
  而别為徑以待夫巧宦若司馬安之流:據「史記.汲黯傳」,司馬安是汲黯的「姑姊子(汲黯父親的姐姐之子)」,年輕時也和汲黯一樣當過太子洗馬。汲黯生性倨傲、尚氣節,雖被稱為社稷之臣,得罪的人也多,終因見憚於朝,出為淮陽太守以終。但司馬安則圓滑得多,「文深巧善宦,官四至九卿,以河南太守卒」;就連司馬安的兄弟,也託了他善於和人打好關係的福,同時間官至二千石(太守等級)者就有十人。連接上句來看,王世貞是謂朝中主事者拿「久任」這種理由、要沒有奧援的官員只能攢積年資苦等晉陞;但對善於鑽營的人就會大開方便之門、想方設法給予不次提拔。
  一名為瑣或衡地,不待考而列九卿、叅藩臬:(臺)瑣,御史與給事中的代稱。衡地,當指一省之提學副使、即「學政」(清代鄭世元所著「耕餘居士詩集」卷三有詩題為「哭顏先生二十韻」,其中有「歷職司衡地,高居秉鑑臺」之句;這位「顏先生」即顏光斅,字學山,山東曲阜人,康熙三十三至三十六年間以翰林院檢討出任浙江省提督學政)。九卿,明代之九卿為六部尚書、都察院都御史、通政司使、大理寺卿。藩,指省。臬,臬台,按察使。參,指省級之參政、參議。句謂:那些善於鑽營的「巧宦」,一旦當上了御史給事中或學政等職、接下來往往不待考察期滿(三年一考、滿三考需經九年)就晉陞,或是當上京官中的九卿,不然就是成為外省的按察使或參政、參議。
  至使侯一令邑、一倅郡、一倅州:一令邑,據「金門縣志.文秩表」載,蕭復陽曾任江西金谿知縣。倅郡,此指蘇州府府同知。倅州,此指太倉州州同知。
  再署巖重,而猶不離令:按險要之城邑可稱為「巖邑」,巖重,在此當指地位重要之縣城。蕭復陽接連到崑山、長洲這樣的要地當代理知縣,故云「再署巖重」。但蕭復陽雖有先前這樣的完整資歷與傑出表現,可還只是被派為知縣;兜了一圈,仍是回到最初被任官的同等地位。就算要求得「久任」才能獲晉陞,蕭復陽也等得夠久了,卻沒有獲得相應的器重,故王世貞為之不平。
  然至於及物之德,有真當於心而不朽於後者!知必不以彼易此也:及物,推己及物,即有同理心、能以自己的心意去推想他人的想法。真當於心,謂蕭復陽的主政施為能體切民心所需、在百姓心中立下不朽形象。王世貞認為蕭復陽亦願以知縣貼近民情而樂意就任,不會心縈加官進秩。
  夫以卓褒德之賢,而三更令至老矣;一旦而人主嘉重之,俾位三公之上,列雲、爵通侯:卓褒德,即卓茂,字子康,西漢至東漢時人,習詩禮曆算,被稱為通儒。西漢末年平帝時,卓茂為密縣令,教化大行。至王莽秉政時,卓茂被擢為京部丞;但後來王莽竄漢,卓茂遂以病辭官、不肯仕莽。新莽末天下亂起,劉玄在長安自立為更始帝,因聽聞卓茂有德行治績而召之、欲命其為侍中祭酒。但卓茂到了長安,眼見更始朝廷政亂,便以年老為由辭卻。直到光武帝平定天下時,卓茂已七十多歲,光武為表彰其修身執節、不仕僭主,於是以卓茂為太傅、封褒德侯,食邑二千戶。建武四年卓茂去世時,光武帝不但賜棺槨冢地,還親臨送葬。「後漢書.卓茂傳」在最末「論」之部份中稱,其實卓茂僅是「斷斷小宰,無它庸能(純粹就是個小官員,也沒別的什麼本事)」,但其在七十多歲卻還被光武帝頭一個請出來重禮相待;這是因光武欲吸引天下賢士來歸,故仿效戰國時燕昭王為郭隗築宮而師事之的故智。三公:太師、太傅、太保。雲(臺),東漢光武帝之後即位者為明帝,明帝為追懷在光武中興時立下戰功的諸功臣,便命人繪製鄧禹等二十八將的畫像,陳列於南宮雲臺閣,後世稱「雲臺二十八將」。王世貞在此雖稱卓茂「列雲臺」,但卓茂不是武人也無戰功,並不在「雲臺二十八將」之列。「後漢書.馬武傳」在最末「論」中提到,列畫像於雲臺者除二十八將以外,後來還加上王常、李通、竇融,以及卓茂,合起來為三十二人。
  乃元勲若鄧、吳輩:鄧,指鄧禹,字仲華,南陽新野人。吳,指吳漢,字子顏,南陽宛人。兩人為「雲臺二十八將」排第一與第二名者,在光武帝平天下期間立下不世戰功。
  吾尚能從舍中兒竹馬以待:竹馬,典出「後漢書.郭伋傳」。郭伋,字細侯,扶風茂陵人,其高祖父郭解係漢武帝時著名之遊俠。郭伋於西漢末年官至漁陽都尉,新莽時任上谷大尹,更始帝時為左馮翊,在東漢建立後又歷任雍州牧、尚書令、中山太守、漁陽太守、潁川太守、并州牧等職,所至平盜安民、百姓愛之。當郭伋出任并州牧時,曾至轄地內四處巡視,將到西河郡美稷縣時,道旁有數百名騎著竹馬的孩童來迎接他。原來這些孩童聽聞郭伋的賢能大名,自動列隊前來歡迎。郭伋向這些孩童道謝,到巡視完將離開,孩童們又送他出至城外,並問郭伋何時會再路過。郭伋估算行程後,告訴孩童們會再回來的日子。但後來巡畢回程早了一天,郭伋為了不失信於孩童,就在城外野亭過了一夜,至第二天約定的日子才進城。

  ──除了筆者曾在「金門藝文拾零」中所介紹過明人盛汝謙所作「邑令蕭公去思碑記」之外,在蕭復陽任職太湖縣知縣之際,還有另一位官員也曾為蕭復陽作序以賀,此人即查鐸。據清嘉慶間所修「涇縣志」卷十八「儒林」部份載:查鐸,字子警,號毅齋。自少年時便長於文章、篤志於正學。查鐸於嘉靖廿八年(西元1549)成舉人,當捷報傳來當天,一般人不消說要和親朋歡慶好一陣、接受道賀,但查鐸卻是與友朋同志繼續論學,到黃昏才散。嘉靖四十四年(西元1565)查鐸成進士(與蕭復陽同科登第),初授德安府推官,「清介不苛,能曲體民隱」;曾為遭人中傷的一位生員而與巡按御史槓上、在所不顧,但對營私舞弊的下屬則僅以示警使其自省改正、不以摘奸發伏為能事。其後查鐸因治行獲擢陞,進京途中經過河南新鄭;當時大學士高拱正好居於家鄉,而查鐸在科舉考試時是由高拱所取,自不免要去拜訪「座師」。高拱認為查鐸將來前途光明、想將他納入自己羽翼下,便主動要寫信給朝中執政者為查鐸美言;但查鐸堅決謝卻高拱的好意、也因此得罪了高拱。查鐸被擢入京後擔任過刑科左、右給事中,屢次上疏勸皇帝要恢復「經筵」、舉薦人才,所言皆切中時要;休暇時則與海內名碩談經論學、習以為常。後來至穆宗隆慶三年(西元1569),高拱復起,以大學士兼掌吏部,想起之前查鐸拒絕其好意之事、認為其不親附自己,便將查鐸調為山西參議;而山西巡撫又窺出高拱不悅查鐸,便藉事攻詰,使查鐸自行致仕。之後神宗初年高拱垮台,查鐸獲多方舉薦、再度出任山西參議,其後陞轉廣西兵備副使兼驛傳道,但僅三個月便因病辭歸。查鐸回鄉後建立水西書院,倡明理學、引掖後進;不為己私打擾官府,但遇上救荒等大事則會向當道力爭請命。查鐸在鄉時仍多次獲疏薦欲其再仕,但其心意已決、高臥不起。後查鐸卒於七十四歲,獲祀鄉賢。據「涇縣志」所載,查鐸之學問「篤信文成良知之說(王守仁之「致良知」),闇然自修,不為表暴」;講求心性修養之內涵、而不是表露於外故示於人的。在查鐸所寫的這篇「賀見心蕭侯榮獎序」中,他認為蕭復陽的施政,「蓋準古之道,以求自快於心,而人之知弗與焉者」、「其所建豎、所釐革,一切闇然,藏而後出」;雖未明言,但顯然認為蕭復陽的仕道,與他自己的「闇然自修,不為表暴」如出一轍,可算是知心之「同道」,故樂而為之序。可惜蕭復陽所獲「榮獎」,到底是晉陞或其他形式的獎勵?序中沒有明言。此序見於查鐸所著「闡道集」卷六,文如下:

   賀見心蕭侯榮獎序
  嘗觀漢世良吏,稱最盛若南陽、穎川之流,考其治行,皆可指畫而流播。然而去古則遠矣。古之從吏者,惟率其心之肫肫,以達於民物,不專事材智;視民之疾苦,若癢疴切身,必求脫解而心始快,而人之知不知弗與焉。故其為政,舒徐容與若悶悶,無所可人。然而深仁厚澤,盎然出乎其中;而其入人也,怛然漸於腠理、洽於腎腸而不能忘。此豈聲色之所為哉?固盡心之明驗也。自學術不明,士之從吏,非材智相高,不得自表見。於是仕者相顧而化,震撼矜耀,以搖動人之耳與目。下焉者又儇捷便利,務為一切售知。事上之人,或采其虛聲而悅之,民且陰受其禍而不知。孔門高等弟子,以材知推擇為吏,無如仲由、冉求,迺不挂夫子之口舌;而武城之絃歌、單父之鳴琴,若迂遠而不切於事情者,顧深嘉而亟稱之。後世聞其流風,且俎豆之不置,則君子之當務可知也。
  若見心蕭先生,蓋以古道從政者。余嘗以年誼辱交於先生,見其氣溫而肅、言直而簡,與人無世俗態,而真誠自見。至其中之所畜持,則若黃鐘之在簴、神龍之潛淵也。人不得而指次之。始令東吳,今令太湖,所至斤斤持正,不少徇時好。其所建豎、所釐革,一切闇然,藏而後出。諸皎皎事,可以釣聲譽、博崇膴者,一薄而不為。士民之被其惠者,溫然如纊之挾也。迺上之人知先生者,則稀也。假令先生少自貶抑,出其材智以自見,豈至迴翔仕林十年,尚為郎官者哉?先生終不以此而易彼,蓋深於道者也。此吾所謂自盡其心,如武城、單父之似者,非耶?然精誠所積,不容終掩,人亦終不能不知先生。於是諸監司時摘其政而裦禮之,或以節費書、或以弭盜書、或以釐革祛弊書、或以操履廉勤書。先生之治行,蓋津津章矣。然所指次者,一二粗迹,若南陽穎川漑田繫盜之類,可指畫而流播者耳。乃先生肫肫之心、入人之深者,終不可得而測識也。於是可以觀先生之深矣!
  部下尉吏百川氏者,余宗姪也;戴先生舊,迺述其事,走使祈言為賀。余謂:先生之政,蓋準古之道,以求自快於心,而人之知弗與焉者。百世之下,且聞而俎豆之,奚俟予言?然涇去太湖遠,余欲分半席請教於先生,無由也。因其請為之言,以就正先生云。

  ──本篇部份語詞典故,略釋於下:
  嘗觀漢世良吏,稱最盛若南陽、穎川之流,考其治行,皆可指畫而流播。南陽、穎川:據「漢書.循吏傳第五十九」,「南陽」應指召信臣,曾任南陽太守;「穎川」應指黃霸,曾為潁川太守。二人皆以治行聞名。此句查鐸意謂:自己曾讀有關漢代的良吏記載,最被稱道的像召信臣、黃霸,他們的治績都是屬顯而易見、可以清楚列舉,流傳世間的。
  然而去古則遠矣:漢代良吏的治行,與古之良吏相較,差別是很大的。
  古之從吏者,惟率其心之肫肫,以達於民物,不專事材智:肫肫,誠懇貌,典出「中庸」第三十二章「肫肫其仁」之語;肫肫其仁,謂能經綸天下的至誠聖人,其誠懇便是其仁心的表現。句謂:古之為吏者,只秉持其誠懇的仁心來治民理事,而不是仗侍才智來執政。
  視民之疾苦,若癢疴切身,必求脫解而心始快,而人之知不知弗與焉:疴,同痾,病。句謂:古之為吏者,將百姓疾苦看成自己切身的病痛疾癢,一定要解決了才能舒心;至於他人知不知道自己的作為貢獻,並不在考慮之中。
  故其為政,舒徐容與若悶悶,無所可人:舒,亦徐之意,緩慢。容與,「漢書」卷二十二「禮樂志第二」所載郊祀歌十九章,首章「練時日」末句為「澹容與,獻嘉觴」;顏師古注曰:「容與,言閑舒也。」又「史記.司馬相如列傳」中載相如所作「哀二世賦」,其中有「彌節容與兮」之語,據司馬貞「索隱」註曰:「容與,游戲貌也。」悶悶,「老子河上公注.順化第五十八」首句為「其政悶悶」,註曰:「其政教寬大,悶悶昧昧似若不明也。」句謂:古之為吏者執政,其舉措是很舒緩寬大、不迫促激烈,以致看起來像渾渾噩噩無所作為,沒什麼能討好人之處。
  然而深仁厚澤,盎然出乎其中;而其入人也,怛然漸於腠理、洽於腎腸而不能忘:古之為吏者其執政舉措,是出自其盎然的仁心所發,所為皆是為厚澤於民。而這樣的政道對百姓的嘉惠,是深入人心猶如滲入五臟六腑的舒暢,使人無法遺忘。怛然,本為傷痛、驚懼之意,在此當作「觸動人心」來解釋。腠理,肌肉之紋理。
  此豈聲色之所為哉?固盡心之明驗也:句謂古之為吏者執政的嘉惠使人難忘,不是靠外在做作的關懷表現所致,而是其為民竭盡仁心的實證。
  自學術不明,士之從吏,非材智相高,不得自表見:學術,指古之良吏為政之道。句謂:自從古之吏道沒落後,士人出仕為官者,若不靠材智來和別人較勁,就沒辦法突顯自己(是個好官)。唐代杜牧「長安秋望」詩後半:「南山與秋色,氣勢兩相高」;相高,一較高下之意。
  於是仕者相顧而化,震撼矜耀,以搖動人之耳與目:士人出仕者都走上這種較勁求表現的路子,往往有撼動人心的惹眼舉措,以使人印象深刻。
  下焉者又儇捷便利,務為一切售知:儇,亦便捷之意。句謂:等而下之的(士人出仕者)更一味走捷徑求成效,務必要讓人知道他做了什麼事。
  事上之人,或采其虛聲而悅之,民且陰受其禍而不知:事上之人,謂官吏們的上司;介於地方官吏與朝廷聖上之間的上層官員,譬如一省之按察使或副使,或巡按、御史等察查官箴名聲的監察官員。句謂:監察官員可能會因這些求表現的官吏名氣大而悅納薦舉之,卻不曉得老百姓已因其舉措而暗受其損害。
  孔門高等弟子,以材知推擇為吏,無如仲由、冉求,迺不挂夫子之口舌;而武城之絃歌、單父之鳴琴,若迂遠而不切於事情者,顧深嘉而亟稱之:句謂:在孔子的高徒之中,因材智而被推舉當官的,莫過於子路、冉求,但孔子對他們的治績卻不曾稱道過;反倒是像子游、宓子賤那樣好似迂闊不切實際的治民方式,孔子卻非常讚許。據「論語.雍也第六」載,季康子曾問孔子,子路(仲由)、子貢(端木賜)、冉有(求)三人可否管理政事,孔子回答:子路果斷能決、子貢通達事理、冉求多才多藝,要他們管理政事都沒什麼困難。武城之絃歌,指「論語.陽貨第十七」所載,子游為武城宰時,孔子到當地,聽聞弦歌之聲,笑說:「割雞焉用牛刀(謂治理小邑,何用大道)?」子游則回答,自己曾聽孔子說過:「君子學道則愛人,小人學道則易使也。(因此他教民禮樂以使人心向化)」,孔子也馬上向身旁弟子們說自己剛才只是玩笑話。單父之鳴琴,典出「說苑.政理」:「宓子賤(宓不齊,字子賤,亦孔子弟子)治單父,彈鳴琴,身不下堂而單父治。」在「史記.仲尼弟子列傳」中有載,孔子曾讚宓不齊曰:「惜哉!不齊所治者小;所治者大,則庶幾矣(庶幾:那就好了。謂宓不齊之才足以治大邑、甚至治國)」。
  後世聞其流風,且俎豆之不置,則君子之當務可知也:句謂,後世之人聽聞子游與宓子賤不擾民而臻治的政績,都會對之奉祀不輟;那麼君子(秉政治民時)該怎麼作就很明白了(以此二人為榜樣)。
  余嘗以年誼辱交於先生:查鐸於嘉靖乙丑(四十四年,西元1565)成進士(三甲第一百七十六名),與蕭復陽(三甲第一百五十九名)同科,故二人有「同年」之誼。
  見其氣溫而肅、言直而簡,與人無世俗態,而真誠自見:查鐸描繪自己親身接觸蕭復陽的印象:氣質溫和而莊重、言語直截而簡賅,與人交接時並無一般世俗熱絡的取容媚態,而其真誠之心自然表露出來。見,同現。
  至其中之所畜持,則若黃鐘之在簴、神龍之潛淵也。人不得而指次之:畜持,指蕭復陽的修養內蘊。簴,用以懸掛樂鐘的架子。句謂:蕭復陽的內在修養,像懸在架上的樂鐘(未被敲擊,不會出聲)、又有若潛於深淵中的神龍。他人無法簡單以言語描述形容出來。
  所至斤斤持正,不少徇時好:斤斤,斤斤計較之意,謂其持守正道正行絲毫不打折扣,沒有一點去討好世俗時尚所好者。
  其所建豎、所釐革,一切闇然,藏而後出:豎,同樹。闇,隱晦。闇然,語出「中庸」三十三章:「詩曰:『衣錦尚絅。』惡其文之著也。故君子之道,闇然而日章」,意為君子不特意彰顯自己的美質、而且還要掩蓋起來,只有時日久後才會顯現出來。謂蕭復陽為政之興舉或裁革諸事,都是在近於隱晦中默默從事,是其深思熟慮後才復諸實行。
  諸皎皎事,可以釣聲譽、博崇膴者,一薄而不為:膴,厚之意,在此引伸為利益之意。對於諸般立竿見影吸引目光、可以招來讚譽與厚利之事,蕭復陽是一概鄙薄不去做的。
  士民之被其惠者,溫然如纊之挾也:纊,綿,指綿衣。句謂百姓蒙受蕭復陽恩澤者,就像在冬天裡穿了綿襖一樣感到溫暖。
  迺上之人知先生者,則稀也:上之人,意可同前面的「事上之人」,或泛指在上位者。因蕭復陽執政不求顯眼聲譽,上位者也就很少有注意到他的。
  假令先生少自貶抑,出其材智以自見,豈至迴翔仕林十年,尚為郎官者哉:句謂,假如蕭復陽稍降低對自己的要求標準,施展其材智做些讓長官看得見的事,豈會出仕十年之久,還只是個知縣這樣的低階官員?在此「郎官」指低階官員。「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中載,馮唐以孝著稱,出仕當了中郎署長,有次文帝車駕經過,文帝見其年紀不小,便問馮唐「父老何自為郎(怎會一把年紀了還只是個郎官)?」──在筆者前面所引「涇縣志.儒林」部份的記載,是稱查鐸因得罪了大學士高拱,因而在山西參議任內遭巡撫藉事攻詰,使其自行致仕。但「明穆宗實錄」隆慶六年正月庚辰(廿三)日則記載了不同的說法:「罷山西布政司右參議孫枝、左參議查鐸閑住。時當入賀 萬壽聖節(皇上生日),鐸及枝皆辭不肯行,為巡撫都御史楊綵所劾。 上以其欺肆不敬,並斥之。」不論查鐸是如何去職,要之:與蕭復陽同榜成進士、名次還比較後面的查鐸,在隆慶六年就已當到山西左參議(從四品);而蕭復陽卻是在當過府同知(正五品)、州同知(從六品)後,又落回到知縣(正七品)。出身立足點近似,陞遷速度卻有如此落差,令人慨嘆。
  於是諸監司時摘其政而裦禮之,或以節費書、或以弭盜書、或以釐革祛弊書、或以操履廉勤書:諸監司,可指一省之按察使或副使,或巡按、御史等察查官箴名聲的監察官員。摘其政,摘,採、舉之意;政,指下面所列弭盜、釐革祛弊、操履廉勤等蕭復陽的治行佳績。裦禮,據「康熙字典」引「正字通」,「裦」為「襃」之誤字;而據「辭海」,今人多使用之「褒」字,其實是「襃」的俗字。裦(褒)禮,褒揚獎勵之意。書,謂寫入向上稟奏官員政績之之文書、奏疏中。
  先生之治行,蓋津津章矣:津津,津津樂道之意。句謂蕭復陽的治績,因監司官員的褒獎而傳頌彰顯、為人津津樂道。
  然所指次者,一二粗迹,若南陽穎川漑田繫盜之類,可指畫而流播者耳:但監司官員所能列舉的,也只是粗略而能具體描述的(蕭復陽)事蹟。漑田:據「漢書.循吏傳第五十九」載,召信臣好為民興利,曾「行視郡中水泉,開通溝瀆,起水門提閼凡數十處,以廣灌溉,歲歲增加,多至三萬頃。民得其利,畜積有餘」。繫盜,指「漢書.循吏傳第五十九」所載龔遂事蹟。龔遂年逾七十時被命為渤海太守,當地正因飢荒而盜賊並起。龔遂不以強力勦盜,反而命所屬各縣裁革捕盜官吏;凡百姓持農具即視為良民、持兵器的才當作盜賊法辦,於是盜賊不攻自解。龔遂又教民務力農桑,賣刀劍買牛犢,終使渤海郡恢復生機,吏民富實,獄訟止息。
  乃先生肫肫之心、入人之深者,終不可得而測識也:蕭復陽為民著想的誠懇之心、其舉措使百姓所受感化之深,畢竟還是無法測識(描述出來)的。
  部下尉吏百川氏者,余宗姪也;戴先生舊,迺述其事,走使祈言為賀:尉吏,當指地方政府主司捕盜之官吏,例如巡檢司之巡檢、副巡檢,或其下屬。這位「查百川」,據查鐸於此言係其宗姪、同宗族內的姪輩,但其與查鐸之間詳細關係無法得知;要之,此人當係曾為蕭復陽舊屬,或是有交誼,於是在蕭復陽將離任前派人來請託查鐸寫這篇賀序。
  百世之下,且聞而俎豆之,奚俟予言:查鐸句謂,蕭復陽治理太湖的政績已深留民心,百世之下都還會受當地百姓崇敬奉祀,又何賴其所作贈序來揚揄?
  然涇去太湖遠,余欲分半席請教於先生,無由也:分半席,指漢文帝與賈誼事。「史記.屈原賈生列傳」中載,賈誼原受漢文帝重用,後雖因被讒而出為長沙王太傅,但漢文帝仍十分器重其才學。後來賈誼又受召入京,因當時方行祭祀,文帝遂將賈誼留在宮中「問鬼神之本」,賈誼也盡道其所知,結果問答之間不覺已至夜半;但文帝聽得津津有味,不欲中輟,竟挪身和賈誼靠得更近、坐到同一張席子上了。事後文帝還對人說,好久沒見到賈誼,以為自己在學問上有勝過他了,但這一談才知還是比不上賈誼。後「分半席」遂指向人請益之意。因查鐸家在涇縣(安徽寧國府)、蕭復陽在太湖(安徽安慶府),兩地相距超過兩百公里,故查鐸即便想與蕭復陽敘舊,也沒那麼容易。

  ──在本文開頭,筆者曾引金門縣蕭氏宗親會所編「浯洲蕭氏族譜」的記載,內中稱蕭復陽在擔任江西撫州府金谿縣知縣之後,「陞南京太倉州,復陞戶部主事,監臨清抄(鈔)關,復判順天府授國子博士觀場。復轉湖廣清吏司戶部員外郎」。若依其族譜所記順序,蕭復陽是先以戶部主事身分去管臨清鈔關(六部「各清吏司主事」為正六品)、再來是「判順天府(順天應天二府通判亦正六品官)」,然後才成為「國子博士(從八品)」。但就筆者所找到的資料來看,蕭復陽應是先至國子監任職、然後才轉任戶部。關於蕭復陽在其宦歷間的各個職務遷轉時間,筆者沒有足夠的文獻可以排出很明確的順序。就蕭復陽自撰的「正學書院碑記」一文中所云,他是在隆慶六年(西元1572)至太湖縣當知縣;但他在此一職位待了多久、下一個官職是什麼?筆者無從確言(可能真如族譜所記當了順天府通判,惟筆者尚未能找到可印證此說的資料)。就筆者所找到的文獻,蕭復陽在離開太湖之後確曾至國子監任職、而且不只擔任「博士」而已。根據明嘉靖三十六年原刊、清初增刊本「皇明太學志」卷十一中所載「職官題名」中,有三處提到蕭復陽之名;「監丞」部份載:「蕭復陽,福建同安縣人,由進士,歷博士,萬曆八年(1580)任(下一任監丞是福建莆田縣人林兆珂,萬曆十一年任)」、「博士」部份載:「蕭復陽,福建同安縣人,由進士,歷助教,萬曆五年(1577)任」、「助教」部份載:「蕭復陽,福建同安縣人,由進士,歷教授,萬曆五年(1577)任」。按「明史.職官二.國子監」部份所列,在祭酒、司業(正、副校長)之下設有「繩愆廳,監丞一人,(正八品)。博士廳,五經博士五人(從八品)。率性、修道、誠心、正義、崇志、廣業六堂,助教十五人(從八品)。學正十人(正九品)。」;以下還有學錄、典簿等職。就「皇明太學志」中所見,蕭復陽在進國子監當助教之前曾「歷教授」,而「教授」一職並非國子監內有的職稱,只有各府、各宣慰司之儒學才設有「教授(從九品)」;由此點來看,不論蕭復陽在擔任太湖縣知縣(正七品)之後的職務是什麼、要之他當是曾遭到黜降,才會變成了府學的「教授(筆者尚未考出在哪個府或宣慰司)」。然蕭復陽雖一度顛躓,但憑其才力,仍能由府學教授被擢入國家最高學府,參與教育全國菁英學子的大任。
  關於蕭復陽在國子監所歷諸職,據「明史.職官二.國子監」部份所記:「監丞掌繩愆廳之事,以參領監務,堅明其約束,諸師生有過及廩膳不潔,並糾懲之,而書之於集愆冊(類乎「訓導主任」與「總務主任」的身分)。」、「博士掌分經講授,而時其考課。凡經,以易、詩、書、春秋、禮記,人專一經,大學、中庸、論語、孟子兼習之。」、「助教、學正、學錄掌六堂之訓誨,士子肄業本堂,則為講說經義文字,導約之以規矩。」──從這段履歷來看,蕭復陽不僅長於經學、足以在國子監擔任「博士」教授監生(進了國子監的頭一年,便由助教被擢為博士),而且其人品亦受高度肯定,才能被擢為「監丞」、「參領監務」;其於撫民治事的才幹之外,在學問上也是下過一番苦功。
  ──又:除了蕭復陽之外,「皇明太學志」卷十一中所載「職官題名」中尚有其他三位金門前賢之名。第一位是後來官至東閣大學士之林釬,在「祭酒」部份有兩段關於他的記載,第一段云:「林釬,係福建同安籍龍溪縣人,繇(由)進士,於天啟六年末任,陞少詹事(之後的孔貞運於崇禎元年七月接任)。」;第二段云:「林釬,係福建同安籍龍溪縣人,繇(由)進士,於崇禎三年九月內任(之後的吳士元於崇禎五年十二月接任)。」第二位是著有「滄海紀遺」之洪受,在「學正」部份有載:「福建同安縣人,由歲貢,歷教諭,萬曆四年任(筆者按:「金門志」卷十載洪受歷國子助教,但「皇明太學志」所列助教名單中未見之)。」第三位是李厝人李明忠,在「助教」部份之載為:「李明忠,福建同安縣人,由舉人,歷教諭,萬曆六年任。」由該志所載履歷來看,洪受與李明忠亦曾於縣學擔任過教諭職。關於洪受,在康熙二十二年刻本「臨海縣志(屬浙江省台州府)」卷之四所載該縣教諭名單中有記:「洪受,同安人,萬曆元年以貢生任(洪受之後的下一位教諭廣德人蜜偉係於萬曆三年上任)。」;另外,在民國二十五年鉛印本「台州府志」卷五十七「學校略下」有載,天台縣縣學之文昌閣「舊在戟門西南,先為教諭徐璘,訓導曠恩、洪受祠。」,筆者認為此府志可能將洪受擔任的教諭誤記為訓導,如此則洪受亦曾於任教之地受崇敬而入祠。至於李明忠曾在何處擔任過教諭,筆者尚未查出。上開載記雖簡略,但亦可稍補金門文獻之不足處。
  由早先至本文前面,筆者所找到的關於蕭復陽的時人所作詩文,皆對其十分推崇;但身處宦海,即便始終一秉大公無私、為百姓謀福,也未必就能符合朝廷與上位者的要求。以下筆者要引述的資料,係蕭復陽曾一度遭「題參」、「罰俸」的記錄,見於明人吳亮所輯「萬曆疏抄」卷二十五「財計類」,戶科都給事中蕭彥(字思學,涇縣人,隆慶五年進士,官至戶部右侍郎)於萬曆十三年二月所上「司農告匱年甚一年敬陳末議以備採擇疏」之中。據此疏開頭蕭彥自道,他上疏的緣由,是因見到戶部侍郎傅希摯奏繳的國庫收支清冊後,認為國庫「今日之貯,不過五六年而罄矣」、「不幸有方二三千里水旱之災、邊境有急興十萬之師,則今日之貯,即一二年而可罄矣」;大明的財政狀況已瀕臨赤字、十分脆弱,故他緊急提出九項建議,希望能供朝廷採用以扭轉危機。在蕭彥所提出九項開源或節流的建議中,第八項為「關市額征」;就是在這一部份中提到了蕭復陽。筆者先將蕭彥奏疏的這部份依樣錄出,再於後稍作解說: 

  八議關市額征。關市之征,非古也。所以助軍需、寬民力,權宜之術也。邇來稽詧過嚴,而議者遂謂關市橫征、商賈受害悉由於此。夫關稅果悉以供上而一無所餘乎?即稍稍寬大,而同賈之征果太減於昔乎?臣知其不然也。大都商賈之利,利於速售,而莫病於抽分之淹;利於長往,而莫病於設關之多。自恩詔以來,額外之徵如河西務、淮安等處,悉釐正矣。額內之徵,當無不足。而近如臨清鈔關主事蕭復陽大虧其舊額,該部覈其行事,具疏題參,奉旨罰俸。蓋當寬大之初,不欲以復陽藉橫征口實,故薄罰云耳。臣論矣:苐願申飭各關,以公平仁商旅,毋過於苛;以嚴密禁吏胥,毋失於縱;以清介遠物議,毋涉於私。期於如額而止。其無嬴餘,不宜苛求;如有嬴餘,不妨增解。敢有虧損如前者,即重懲之不妨也。關市之贍國用,豈小小哉?

  ──在蕭彥此疏中所提到的「關市額征」,詳見於「明史.食貨五.商稅」部份,例如運銷或開店販售貨品、在河流湖泊捕魚等等,朝廷都要抽稅(類似今日的營業稅)。而此疏中所提到蕭復陽擔任的「臨清鈔關主事」一職,據前引「明史」同卷中載,明代設有「漷縣(後移至河西務)、濟寧、徐州、淮安、揚州、上新河、滸墅、九江、金沙洲、臨清、北新諸鈔關」,對過往貨船以丈量船頭尺寸方式收稅,其中臨清、北新鈔關則又兼收貨稅。在蕭復陽的時代,差管鈔關的戶部主事是以一年為期(怕久任後嫻熟流程而舞弊);蕭彥之疏上於萬曆十三年初,則蕭復陽應是前一年被派往臨清鈔關(在今日山東西北部、衛河西岸)管抽稅。蕭彥所言「舊額」,係指朝廷對臨清鈔關所規定一年應收達的數目;而蕭復陽奉派治事,收到的稅金卻遠低於朝廷的標準,因此遭到自己部內「題參」,幸好萬曆裁示僅予「罰俸」、沒有摘了紗帽或除籍等重懲。但蕭復陽何以會主管鈔關時達不到應有標準?雖筆者無法找到當時戶部參奏的詳細內容,但由蕭彥的奏疏來看,蕭復陽諒是因為商賈稅負沉重、憫彼等討生活不容易才有意減收,卻導致自己被上級奏請處分。
  按:蕭彥疏中有「自恩詔以來,額外之徵如河西務、淮安等處,悉釐正矣」云云,這裡提到的「額外之徵」,當指「明神宗實錄」萬曆十一年四月癸丑(初二)日南京河道御史方萬山條陳四事中的兩件:「一、臨清關舊額二三萬,今加至八萬。貨入運河,臨清抽六分,至河西務者抽補四分,至京者崇文門亦然;今崇文門仍取十分,雖有臨清之票勿問。宜如舊例。」、以及「一、省直私設稅課,無處無之,宜嚴行查革」;對於這條陳中的兩件事,主管的戶部答覆是「如議」。據此,則經由運河由南往北船運抵京的貨物,先前是在途中遭到公家的重覆課稅(即便貨主拿出先前在臨清鈔關的完稅證明,但要進北京崇文門時還是被照抽不誤);而且各省各地還到處都有「私設稅課(應是各級地方政府為補貼財源而私設者)」、對運貨遠販的行商造成很大的負擔。由蕭彥的角度來看,他大概是認為朝廷既有下令,這些「私設稅課」等等的應該就會消失,故不必再考量給商賈減免的優惠;也因此蕭復陽該罰、而且嗣後如果還有管鈔關的主事敢學他的樣,「即重懲之不妨也」──然而,各地的「私設稅課」,當真因朝廷的一紙命令就會消失無蹤嗎?據「明史.食貨五.商稅」部份所言:「萬曆十一年革天下私設無名稅課。然自隆慶以來,凡橋梁、道路、關津私擅抽稅,罔利病民,雖累詔察革,不能去也。」儘管朝廷有釐正之令,但政令出了京城大門就不見得被遵行。蕭復陽被派至臨清鈔關,可以接觸親睹行商的愁困,故他冒著受懲處的風險、在自己一時間能作主的範圍內為商民減輕負擔。而由於其達不到朝廷徵稅額度、非是中飽私囊之故,因此上司也不好求處重懲,連皇上也只裁示「罰俸」便罷。蕭復陽一秉直心、為民謀福,雖行事有所差池,但最終僅受薄懲,亦可謂天佑善人矣。
  ──順帶一提:在萬曆十三年上疏中對於蕭復陽僅受薄懲表示不以為然的這位戶科都給事中蕭彥,後來在萬曆廿年十月間由兩廣總督陞為戶部右侍郎,次年底卒於任上。而在「皇明經世文編」卷四百七所收「蕭司農奏疏」這部份中,有一篇題為「敬陳末議以備采擇以裨治安疏」,看來是蕭彥在當了戶部右侍郎後所上的。此疏中蕭彥列舉「時政五事」,在第二件「商稅」部份中,蕭彥是為商賈遭重複課稅而發言:「夫商稅倣古關市之意,以佐國用,胡可已也?顧法愈詳、稅愈重,視國初異矣!他姑無論,即如河西務(鈔關之一)大小貨船,船戶有船料(稅之一種)矣、商人又有船銀;進店有商稅矣,出店又有正稅」;在列舉了一些重複課稅造成獲利下降的情形後,蕭彥呼籲:「而商困矣!商困則物騰貴,而民困矣!獨奈何不一蘇之,為商民計也!」顯然,在蕭彥自己當了戶部右侍郎之後,才發覺到對於商賈的重稅盤剝,已經造成百姓為物價而叫苦連天的慘狀。不知蕭彥到了這個時候,會不會對自己過去疏中針對蕭復陽之事感到後悔?
  在前面筆者曾引「皇明太學志」所載,蕭復陽是於萬曆八年至十一年間擔任北京國子監監丞。而由蕭彥的奏疏來看,蕭復陽是在萬曆十二年間出掌臨清鈔關;故他離開國子監之後應該就是進了戶部擔任主事(正六品)。依據「明史.職官一.戶部」部份所載,主管各鈔關的是貴州司,這應是蕭復陽一開始進戶部被分派到的單位。而據過去筆者在「金門藝文訪佚(四)」中,曾介紹過明人黃洪憲「鑾坡制草」卷之二所載蕭復陽勑命,其職稱為「戶部廣東清吏司主事」,可知他後來還有調動單位過。而根據「浯洲蕭氏族譜」第七章「人物志」中,在對蕭復陽記述中提到的最後官職為「湖廣清吏司戶部員外郎(從五品)」、「奉訓司徒大夫(清代俗稱戶部尚書為「大司徒」,此處「司徒」指戶部。「奉訓大夫」係明代從五品文官之初授散官階稱)」,則蕭復陽最終應就是在湖廣司退休,惟確實時間不詳。蕭復陽在戶部任職有段年歲,其與同僚間自應有交誼、會產生一些往來詩文書信等等;惟筆者能力有限,目前還沒有更多發現。
  ──以上,是筆者近期間對蕭復陽相關文獻蒐羅的彙整。綜觀蕭復陽生平,雖其宦途不算平順,當過府同知、州同知後又落到變成知縣,還一度被貶抑到成了府學教授,蹉跎擔擱了不少時間,以致最終歷官品秩僅達中等;但他一路走來「所至斤斤持正,不少徇時好」,擇善固執、為民興利,不僅是位古之循吏、亦是守身君子。據池顯方所撰「蕭氏建家廟序」中所言,蕭復陽「資質頗魯而攻苦異常,每一文出,為學士宗」(此序請見本站「金門藝文拾零(續)」);蕭復陽雖天資較差,但勤能補拙,竟能進入全國最高學府擔任教職,可見其苦學之功。凡此種種,足為楷模。過去諒因蕭復陽遷居漳州,以致後來「金門志」及嗣後縣志中均無其傳,實屬闕遺。筆者期盼日後如縣志重修,可增補之,以誌斯人。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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