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9日 星期五

也談「《同安縣志》的沿革」—— 有關朱熹「大同集」與其他


也談「《同安縣志》的沿革」——
有關朱熹「大同集」與其他

28, Oct 2008 10:21


羅元信


      民國八十七年,由顏立水先生所著、稻田出版有限公司所出版之「金門與同安」一書中,收有「《同安縣志》的沿革」這篇文章,對於同安地區纂修縣志的沿革作了一番簡介。筆者讀過顏先生此文後,覺得其中有兩處地方的敘述不盡符實,茲於以下提出個人的意見,以供對金門有興趣的讀者參考。此外,也要順便藉此來談談:過去的學者在論述「同安縣志的沿革」這個題目時的舛誤。
  在顏立水先生的這篇文章敘述《同安縣志》的纂修經過時,是將歷次纂修的簡介列於標題次序之下,文中共有自「一 朱熹纂修《大同集》」以迄於「十 吳錫璜總纂《同安縣志》」等十個段落;但在陳述完這十次經過之後,接下來的一段開頭顏先生卻是如此言:「自朱熹修《大同集》至民國十八年,其七百七十年間,同安修志八次。」,較前面區分的段落少了兩次。對於這兩次的數差,顏先生文中未詳言所以,筆者於此不擬揣測原由,或許日後顏先生會對此點另有說明罷。筆者在以下所要談的,是顏先生目之為「同安縣志」的纂修昉始、即顏先生文中所稱「朱熹纂修《大同集》」的這個段落。
  顏先生文章中的「一 朱熹纂修《大同集》」這個段落,內容是如此的:

       朱熹於南宋紹興二十三年(一一五三年)首仕泉州府同安縣主簿。他在同五載,又職兼學事,「三年之績,有百年之思」(林泉生《大同書院記》)。據劉節重刊《大同集》纂修《同安縣志》序言:「大同一集,文公先生作簿同安時,與門人發明性理之學,暨名山勝水、公署私室、記序題詠,具載於是,此集名為志書,未為不可」;邑人林希元《重刊大同集序》也說「大同集者,集朱子簿同時之文也」。《大同集》是紹興二十八年朱熹離任前於畏壘庵纂輯,共八卷,為縣志所自始。

在敘述完「同安縣志」十次纂修的大略經過之後,接下來顏立水先生的文章有如此言: 

自朱熹修《大同集》至民國十八年,其七百七十年間,同安修志八次。明清時期社會動蕩,如倭寇竄犯,紅夷騷擾,禁海遷界,明清拉鋸戰,軍閥南北拼等,加上文化大革命破「四舊」,導致歷代編修的《同安縣志》大量遺失。如今同安縣方志辦僅有康熙、乾隆、嘉慶和民國四種版本,而且還是影印本。……

       依照顏立水先生的文章中所見,其關於朱熹「大同集」一書有兩點看法:一、顏立水先生稱該書「是紹興二十八年朱熹離任前於畏壘庵纂輯」;二、據顏先生稱「同安縣志」於今僅存「康熙、乾隆、嘉慶和民國四種版本」,則顏先生所認為同安縣志的纂修昉始、即朱熹之「大同集」,是已經亡佚了。對於這兩點,筆者均以為不然,於下依序分說之。

 一、「大同集」是朱熹纂輯的嗎?

       有關「大同集」此書「是紹興二十八年朱熹離任前於畏壘庵纂輯」這種說法,究竟見載於何處,顏立水先生在文章中並沒有說明。對於這一點,筆者由朱熹現存的著作、後人為朱熹編纂的年譜,以及關於「大同集」此書的版本著錄、現今存本等等覈之,認為這是錯誤的。「大同集」並非朱熹纂輯之書;雖此書之中所收各篇詩文係出於朱熹筆下,但「纂輯」並非由朱熹進行,而係成於後人之手。
       首先:筆者檢視由近年間由財團法人德富文教基金會所出版之「朱子文集」,這個本子,是「中央研究院歷史與語言研究所漢籍全文資料庫指定版本」,所收內容經過精校詳訂,包含文集一百卷、續集十一卷、別集十卷,以此本考察朱熹所撰文章,當無遺漏之虞。但經筆者檢視的結果,「朱子文集」其中並沒有朱熹為纂輯「大同集」一書而寫之自序或跋文、「書後」之類的文章。倘若真像顏立水先生文章中所稱:「大同集」是出自朱熹「纂輯」的話,那麼以朱熹的生平行事覈之,這部「大同集」應是其一生中最早有意識要完成的一本書、一部「專著」;以古人對從事著述的重視態度而言,若「大同集」成書真是出於朱熹自身所「纂輯」,那他豈會沒有隻字片語以紀此事?再者,筆者查閱了數種朱熹的年譜,包括宋人李方子所編「朱文公年譜」,以及李方子原編,復經明人李默、朱河所訂「紫陽文公先生年譜」,明代何可化等編、清朱烈所訂之「紫陽朱夫子年譜」,清代黃中編「朱子年譜」等等,一共八種;但在這些不同時代成書的各本朱熹「年譜」之中,並無任一本提到朱熹曾在紹興二十八年時有「纂輯大同集」這種紀事,甚且各本「年譜」在紹興二十八年之後的二、三年間,同樣也都沒提到這回事。以上諸家「年譜」編訂者,雖生存時代去朱熹遠近不一,但可相信他們對於欲提供後人瞭解朱熹生平行事概要的敬謹從事之心。古人所編諸本「年譜」既然盡皆無言,不知顏立水先生所稱「大同集」係朱熹「纂輯」的說法,是從何而來的?
       第三、對於「大同集」此書,顏立水先生未將之列於其所認為迄今猶存的四種版本「同安縣志」之列,可見得顏先生是既不曾目睹此書、亦不知此書尚有存世之本。但即便一本書真的於今已無傳本,由曾寓目之前人所為著錄,依然是可以瞭解其梗概。像「欽定四庫全書總目」卷一百七十四便有對「大同集」一書之記載;而據四庫館臣之載,「大同集」並非出於朱熹纂輯,而是宋人「陳利用」編了這本書。「欽定四庫全書總目」的記載如下:

朱子大同集十三卷 江蘇巡撫採進本
  宋陳利用編、明林希元增輯。希元有易注存疑,已著錄。是集皆朱子官同安時所作。考朱子年譜,二十四歲為同安主簿,越二年,受學於李侗,又四年,秩滿而歸,凡蒞事七年。其稱大同者,唐貞觀中於同安置大同場,宋時亦有大同驛,從古名也。詩文皆全集所載,問答亦語錄所收,別無新異。徒以賢者所蒞,人爭攀附以為重,故同安之人裒刻以夸飾其地。實不足以盡朱子,而朱子亦不藉此表章也。

  ——從四庫館臣的著錄中已可明見:編纂「大同集」一書者,並非朱熹,而是宋人「陳利用」。而這位「陳利用」又是何許人呢?在研究朱熹的專家陳榮捷博士所著「朱子門人」一書中,是有藉朱熹之文集與相關文獻中輯出對「陳利用」此人的記載。按陳榮捷博士之「朱子門人」一書中所列與朱熹有關人物,在書中之目錄及正文標出其名時,間或有加上識別符號:○表示為私淑弟子、△表示係講友、()則非弟子亦非講友、*表示有官職。而對於「陳利用」此人,陳榮捷博士是加上了括號,表示此人並非朱熹之弟子或曾與之講學的友人。在「朱子門人」一書第二一二頁,陳榮捷博士所彙整出關於「陳利用」此人的資料是這樣的:
  
   (陳利用)
  陳利用,字光卿。臨安府錢塘縣(今浙江杭州)人。補遺八二250記其父遣之從許文懿公(許謙)講道金華山。實紀八19謂其為同安縣(福建)學司書兼奉祠。嘗編大同集。語類無其名,文集亦只于別集七1與一維那詩下注云以下朱子八詩,見陳利用編大同集。實紀乃以為朱子門人,可謂濫而又濫。

  從陳榮捷博士未將「陳利用」此人列入朱熹之弟子或講學之友觀之,他和朱熹之間的「關係」是很淺的,不曾晤面,只能說是個仰慕「大師」的後生;而他編纂「大同集」,自然也無可能是出之於朱熹所授意或委託,純是他個人「自動自發」所為。按陳利用本籍為浙江人,與福建或同安原無干係,他之所以會編纂「大同集」,應是在他擔任同安縣學司書兼奉祠之期間,因其工作職務來到了同安,故思將朱熹所作與同安縣有關之詩文纂為一書,以顯揚己身蒞職之處。從「欽定四庫全書總目」的著錄,以及陳榮捷博士徵引之朱熹相關文獻所見,「大同集」確係陳利用所編纂,並非朱熹所自為一事,可以定案矣。

   二、「大同集」今仍有存世之本

  顏立水先生在「《同安縣志》的沿革」一文中,並未將「大同集」列入於今尚存之諸版「同安縣志」之列,乍看之下,會使人誤以為「大同集」是已然失傳了——其實,即便舊刻之「大同集」當真都無傳世之本,今人若欲作「復原」的工作,也還是辦得到:因為「欽定四庫全書總目」裡面已說得很明白,「大同集」此書所收「詩文皆全集所載,問答亦語錄所收,別無新異。」;換言之,只要將朱子之文集、語類中與同安有關的部份輯出,湊起來就是一本「大同集」。但其實也不必這麼累:「大同集」一書,在臺灣或大陸都還有藏本。據大陸北京圖書館於一九八七年所編「北京圖書館古籍善本書目」第二一八六頁的著錄,該館尚藏有兩部「大同集」,著錄之內容如下:

朱文公大同集十卷 宋朱熹撰 陳利用輯 年譜一卷 元都璋撰 元至正十二年都璋刻明修本(年譜配清抄本)二冊 十一行二十一字細黑口左右雙邊

朱文公大同集十卷 宋朱熹撰 陳利用輯 年譜一卷 元都璋撰 明刻本 二冊 十一行二十一字細黑口四周雙邊

  至於在臺灣的藏本呢,據原國立中央圖書館(今國家圖書館)所編「國立中央圖書館善本書目」第九五三頁所載版本情形如下:

朱文公大同集十卷一冊 宋朱熹撰 陳利用編 烏絲闌舊鈔本 清韓應陛手書題記

  ——光從著錄卷數來看,大陸北京圖書館與今臺灣國家圖書館所藏「朱文公大同集」似有出入,前者好像多了一卷「年譜」;但據筆者自己在臺灣國家圖書館借出「朱文公大同集十卷一冊」的微卷看過之後,才發現兩岸所藏的本子應該是同出一源:臺灣國家圖書館所藏「朱文公大同集」,在目錄與正文之前也有元人都璋所撰「宋太師徽國公朱先生年譜節略」這個部份,只是臺灣國家圖書館的圖書著錄人員沒把這算成是「一卷」,故在著錄上亦未顯示出來。有這兩地三本「大同集」仍存於世(至於其他大陸或臺灣各地之圖書館是否另有藏本,筆者尚未查進行檢索),「大同集」之不曾亡佚,其事至明矣。又:台灣國家圖書館所藏「朱文公大同集」,在正文卷端即題有「學生縣學司書兼奉 文公祠陳利用編」,從這一行字亦可證實,編纂此書並非朱熹所自為。

  現在筆者要來略談一下:「大同集」此書編纂刊刻的源流以及相關問題。
       依林希元「同安林次崖先生文集」卷七所收「重刊大同集序」一文中稱:此書「舊八卷,今增至十三卷」,沒有提到正文部份為十卷(或是加了年譜後成為十一卷)的這個今存的本子。在林希元序中所指「舊八卷」,當是指宋代陳利用初編「大同集」時的卷數,這是第一次編纂的本子。第二次編纂的本子,應就是「元至正十二年都璋刻」的這個十卷本(加一卷年譜),今仍存世,比舊有者正文增加了兩卷。第三次則是明代中期所刊印,有林希元作序的十三卷本,亦即四庫館臣所見及者(這三次編纂的本子係於今筆者所能歸納出來的,至於在此外是否另有他人亦進行過「大同集」的纂輯,尚待另行考察),而這一種十三卷本的「大同集」是否尚有存世之本,筆者還未有發現。三次纂輯的「大同集」卷數有所不同,諒係因纂輯者的「尺度」有所不同。像林希元於「重刊大同集序」所自言,該書篇幅由舊有八卷擴充至十三卷,是他在以舊板為本「取全集參校」之後,「壞爛者新之,訛誤者正之,遺缺者補之。其去同之後與諸人翰墨往來者亦集焉,從其類也。其有異時論學論政及於同安者亦附焉,明所自也。」另外,林希元在此序中還提到:他「嘗考晦翁全集,朱子簿同時,與門人許順之輩答問甚多,舊集所收僅十之五六。予謂此先賢至教,不可使一言一句不傳。」從林希元的敘述可知,他是在舊有八卷本的基礎上,添進了許多他認為也該收入「大同集」的部份;除了原係朱熹作於同安而舊刻未收入的「遺缺」詩文之外,朱熹離開同安後和居於同安的弟子們往來之書信、嗣後論學論政時述及同安之言語、以及朱熹與同安籍弟子許升(字順之)等人間的答問等等,都在林希元編纂的這十三卷本中加了進去。從林希元的敘述來看,筆者倒是覺得,他把自己所編纂的這一次工作成果謂之為「重刊大同集」,在命名用辭上是值得商榷的;因為十三卷之本既已較舊刻八卷本有大幅增益,稱之為「增補」還較貼切,要說是「重刊」,則彼與「舊刻」的面貌已不相同,如此稱之易令人誤以為兩者所收內容相同。
       再者,筆者認為:林希元對於自己增補纂輯「大同集」一事,說實在的,是有些過於「自看自高」了。林希元的序文中有言「……舊八卷,今增至十三卷,由是此集遂為完書。予於是見考亭之學焉,與吾鄉先哲之學焉。按朱子年譜,朱子於紹興十八年戊辰登進士第,二十一年授同安簿,二十二年蒞任。是時年方二十有四,尚在志學之日,然其所為文字已如老成人。其教人無非格言至論。其與諸生辨疑解惑,皆有以發前聖之微旨,足為後學之印正,雖其晚年所就,曾不能大有加於舊。……」在筆者是認為:若光說藉「大同集」一書,可得見同安舊時「先哲之學」,這樣的話是公允的——因為曾遊朱熹門下的宋代同安人,如許升、柯翰(字國材)、王力行(字近思)等人,他們本身的著作並未流傳下來(林希元序文中已有言,許升「平生學力則無所考」,柯、王兩人「則并其天資而遺之」。),欲得知其所思所學之片羽,是端賴「大同集」(不如該說,是朱熹之文集、「語類」等書)中所收羅與他們相關的文章段落中才能得見。但若要說,藉「大同集」一書,即能「見考亭之學」,筆者認為這未免也太過小覤朱夫子了——一位思想家終身思索鑽研的學術課題,固然可能在二十郎當歲時即已草具大綱、打定方向;但其思想的成熟精純,卻是有待生活的體驗、與他人的論辯交流及更深入的反求諸己才可能達到的。即便林希元在十三卷本「大同集」多收入了些朱子論學論政以及與弟子等人的答問記錄,但這些篇幅和朱熹一生思學所鑄的著作、言論記錄等來相比,仍只是一小部份而已。光憑這一小部份,就要「見考亭之學」,未免是以管窺天、以錐測地。筆者認為:這是林希元欲張大「大同集」一書的價值,以及誇言在同安的履歷之於朱熹學術思想生涯中所起影響的份量,卻反倒把朱熹的一生學術思想成就給襯小了。像這樣的論調,自然是不會被人所接受——清代四庫館臣見到的「大同集」,便是林希元所輯的十三卷本,而「總目」中稱此書「實不足以盡朱子,而朱子亦不藉此表章也。」,雖沒明說是衝著誰,但很顯然就是針對林希元的「見考亭之學」云云而來的。「大同集」本非朱熹自身有意識要寫成的學術之作,林希元偏要給這本書(經他自己增補纂輯)戴上個如許的大帽子,這就無怪乎四庫館臣要「吐糟」、且稱此書係「同安之人裒刻以夸飾其地」了。
     除了林希元之語,還有另一位前人為「大同集」而發的言論,筆者也有點意見。顏立水先生的文章中提到:『……據劉節重刊《大同集》纂修《同安縣志》序言:「大同一集,文公先生作簿同安時,與門人發明性理之學,暨名山勝水、公署私室、記序題詠,具載於是,此集名為志書,未為不可」……』依顏立水先生之下文中所見,此處所引其文之「劉節」,即是明正德元年時受同安知縣李彰聘請而參與續修「同安縣志」的那一位泰和縣進士。對於這位「劉節」所言將「大同集」此書「名為志書,未為不可」的看法,筆者覺得不能茍同。一本書能不能名為或目之為「志書」,該視其能否擔得起「志書」的腳色才是;根據實質給予命名,才不致於濫用名詞。按「大同集」一書之中,固然纂輯了朱熹在同安時「與門人發明性理之學,暨名山勝水、公署私室、記序題詠」等等詩文作品,但若想要藉從其中去瞭解宋代同安之山川地理人文風俗物產等等全般概貌的話,能得到只是非全面性的片斷零星所知;亦即若要將「大同集」派充上一部「方志」的腳色,則其頂多只能謂之為「斷爛朝報」而已。舊時文人對書籍之辨目歸類總該有相當的涵養,而這位泰和縣進士「劉節」既被聘來修志、卻又會將一本不能派上「方志」用場的書「名為志書」,其出發點大抵也和林希元相去不遠:顯揚「同安縣」之文化歷史——地方志書之纂修,是舊時該地區文化與物質文明水準的指標之一;人文薈萃且富庶之地,有些是隔數十年甚至僅十餘年便有重修志書之舉,以保內容常新與及時彙蒐各種久後可能佚失的資料。而一個地區志書修纂之昉始,自然是上推得越早越好,因為這顯示當地在文化上的「先進程度」、更不消說該書的內容還是出之於一位獲立祠奉祀、且其注釋經書之著作被列為取士標準的大思想家之手了。「劉節」的「名為志書」云云,以筆者之見,相當程度上是為了討好「同安縣」以及同安人而發的「諛詞」(當然,也包括了聘請其來續修「同安縣志」的知縣李彰);但若要像這樣又給「大同集」戴上另一頂大帽子,只怕謹於思辨的朱夫子自己也不會同意的吧。
  ——要之,「大同集」一書並未亡佚,然其既非出於朱熹自行「纂輯」,亦不當「名為志書」;若要根據實質予以命名,給這本書取個現代化的名字的話,倒不妨名之為「朱熹與同安」(套用今人所著「朱熹與金門」之書名)。「大同集」一書內容,與後人為蘇東坡所輯「居儋錄」相仿,係收錄朱熹所作與同安或同安人有關的公私文牘詩作書信,和其述及同安的論學論政時之言語、與同安籍弟子間之答問等等。當初陳利用初編這本書,以及嗣後林希元之增補,皆有意在顯揚「同安」之地位;其欲表彰己身蒞職之地或鄉里之用心,固然無可厚非,但若要給「大同集」一書戴上諸如「見考亭之學」或「名為志書」之大帽子,則是筆者期期以為不可的。最早陳利用所編的八卷本及林希元所增補而成的十三卷本,其面貌如何,筆者於今未見有存世之本可資介紹,在以下且將台灣國家圖書館善本書室所藏十卷之本正文部份目錄列出,以供有興趣者一覽其概:

朱文公大同集目錄
卷第一
古詩
   試院即事、借王嘉叟天台橫巷二首、秋夕齋居二首、縣學教思堂示同志、再至同安寄民舍居、寄題金元鼎面山亭、與一維那、秋夜聽雨懷子厚、茉莉、從葉學古乞蘭、題蘧菴畫卷、天門冬、紅蕉、老藤、竹、榴花二首、萱草三首
  律詩
  夜泛小舟弄月劇飲、梵天游集雨霽步東橋玩月二首、對月思故山夜景、登閣、上廣文、日用自警、考試感事戲作、何胡先生尋芳、題米倉壁、題安隱壁、題梵天方丈壁、五月五日海上遇風雨、送順之南歸、聽道人彈琴
卷第二
  方安撫乞書籍後記、丞相蘇公祠堂記、主簿廳高士軒記、射圃記、畏壘菴記、一經堂記、芸齋記、至樂齋記、恕齋記
卷第三
  官書序、裨正書序、墨刻序
 銘
  講座銘、縣學四齋銘 志道 據德 依仁 游藝、鼓銘
 跋
  歸師堂記後跋
 雜題
  題畫像自警、題梵天法堂門扇、題陳廷佐亭
 卷第四
  堂補課試一十二道
 卷第五
  策問一十二道
 卷第六
  策問九道、諭策一道
 卷第七
 雜說
    柯國材講禮記、批柯國材辨孟、答柯國材、批王近思說後、批弟子解尊德性致廣大極高明說、批弟子解賢者亦樂此乎說、答許順之操則存說、答許順之夜氣不足以存說、答許順之問空空如也說、答許順之問道德性命之說、答許順之問大受小知說、答子重順之問諸說、答許平仲衍
   卷第八
   書簡
    上鍾侍郎書、答陳宰元雱、答呂侁、答楊宋卿啟
、  劄狀
    回王正臣元達啟、上李教授劄、請徐王充學賓申縣劄、乞立蘇丞相祠堂狀
   卷第九
   雜文
    縣學經史閣舉梁文、與職事文、與齋長諭學生文、勸學文
   卷第十
   祝文
    准 赦告諸廟、癸酉冬賽、甲戌春祈、鄉飲舍菜先聖、鄉飲舍菜二先師、舉經史閣梁舍菜先聖先師、奉安蘇丞相舍菜先聖先師、蘇丞相祠堂、奉安蘇丞相畫像、屏斥弟子員告先聖、告護學祠、滿任辭宣聖、祭許順之、縣學朱先生祠堂記

  筆者按:在元代所刻的這版「朱文公大同集」中,有一些文章行裡是留下了參差不齊的空白,而這是有意識地標出闕文的地方與字數,並非因書頁遭蠹蝕才產生的缺文。會有這種情形產生,當係因元代都璋欲重刊之時,舊存的書版或刊本已有相當損壞,而都璋又弄不到一部「朱子文集」以便對勘補上闕文之處,就只好在重刊時依原樣保留他所知的闕文狀態,以免讀者讀到這些沒標明闕文處的文章,會因尚存的文句間銜接不上而感到莫明其妙。又,清代四庫館臣雖稱「是集皆朱子官同安時所作」、「詩文皆全集所載,問答亦語錄所收,別無新異」,但這樣的敘述實有因太簡略而生的不符之處。首先,四庫館臣所見到的是林希元增補過的十三卷本,而林希元重刊時自為序言中已說明:他增補了一些朱熹「去同之後與諸人翰墨往來者」、以及「異時論學論政及於同安者」,並不止於朱熹在同安居官時所作的詩文。即便早於林希元的都璋所輯之十卷本,其中所收亦不止於「朱子官同安時所作」者,例如卷十之末的「祭許順之」這篇文章係作於淳熙十二年,去朱熹離開同安都已二十多年了。另外,像全書最末所附「縣學朱先生祠堂記」一文,其實便是民國刊本「同安縣志」第一五七頁所收「葉通朱文公祠記」(「同安縣志」僅記此文是為宋嘉定年間知縣毛當時為朱熹建祠而作,未詳載年月,但都璋所刻「朱文公大同集」收錄的這篇文章雖略有闕文,末尾倒有記是「五年五月」);「縣學朱先生祠堂記」既非出於朱熹之手,且還是其死後才撰成的。從以上「朱文公大同集」的所收內容情形,可以提醒人們一件事:即便是曾彙聚全國文人菁英在內的四庫館臣,他們為一本書而撰的「提要」在文字上亦不見得就很精確;要想瞭解一本書的內容,最好還是自己找來瞧瞧。
——在列出上開「朱文公大同集」的目錄之後,筆者驀地想起一事:裡面見不到有題為「次牧馬侯廟」這樣的詩;而筆者再重閱「朱文公大同集」的微卷,也確定其中並無「此日觀風海上馳……四際天光蘸碧漪」這樣內容的一首詩。按:最初載有據稱是朱熹來金時所作「次牧馬侯廟」這首詩的,是見於明隆慶四年時西洪人洪受所著「滄海紀遺」中收錄明永樂年間金門所鎮撫解智撰之「孚濟廟誌」一文中;但這首詩內容有令人無法遽信之處,在筆者之前,便已有李增德先生對「次牧馬侯廟」一詩的來歷生疑了(請參見筆者的「關於『孚濟廟』賜額緣起時代的新發現——兼談『次牧馬侯廟』、『和善山院』、『石室歌贈享融觀察』等詩的問題」一文)。現在見到了宋代陳利用所編、經元代都璋增補重刻的「朱文公大同集」中未收此詩,更加深筆者認為此詩非朱熹所作的看法——講到這裡,又得回頭談談「朱文公大同集」的成書過程了。依照林希元「重刊大同集序」一文中,稱此書「舊八卷,今增至十三卷」,而元代的本子則是十卷正文加一卷年譜的情形來看,「朱文公大同集」的歷次編纂是朝增添內容的方向進行(對於朱熹這樣一位大名人,能多輯得其隻字片語也是好的);「前人」已收錄的,當不致遭到刪汰。雖然筆者無法見及陳利用原編的八卷之本,但可相信:如果陳利用原編的本子中有「次牧馬侯廟」這首詩,嗣後都璋應是不會將之刪去。而今存的這本「朱文公大同集」中並無「次牧馬侯廟」這首詩,顯見當初曾來同安擔任縣學司書的陳利用,並不曾見過有這首詩。清代四庫館臣雖稱「朱文公大同集」中所收「詩文皆全集所載,問答亦語錄所收,別無新異」,讀起來會讓人誤以為:陳利用只是從他人所編現成的朱熹文集中,摘出與同安人、地有關的詩文而成書;其實不然,反倒是他人在為朱熹編集時,曾有受益於「朱文公大同集」之處。前面筆者所引陳榮捷博士「朱子門人」一書對陳利用的記述時,其中有如此言:「文集亦只于別集七1與一維那詩下注云以下朱子八詩,見陳利用編大同集。」在這裡陳榮捷博士所提到的「文集」,據「朱子門人」一書第二十九頁的所用版本說明,係指宋人朱在、余師魯所編的「朱子文集」。從陳榮捷博士之文章中即可知:朱在、余師魯在編纂「朱子文集」時,還曾以「朱文公大同集」為蒐羅朱子詩作的來源——陳利用在同安任職時,的確是花過功夫去采訪朱子作於當地的詩、文;就時間上來說,他該是在朱熹離開同安後第一位著意於蒐羅其與當地有關作品之人,其距朱子任同安主簿時間亦最近,但他對「次牧馬侯廟」詩並無所悉(而且,當陳利用來同安縣學任職司書時,朱熹已獲立祠奉祀,成了具全國性知名度的理學大師;陳利用在同安蒐羅朱熹作於當地的詩文一事,在當時必定會得到同安全縣人士的傾力協助,不致有所遺逸才是。)。從這一點來看,益發使筆者不信這首詩真係出於朱熹之手。而在前面所列「朱文公大同集」目錄中的諸首詩作裡,只有一首詩是和「出海」有關的,就是在卷一所收「五月五日海上遇風雨作」,全詩如下:「疾風吹雨滿征衫,陸走川行兩不堪。塵事縈人心事遠,濯纓何必在江南?」這首詩未繫年月,也無法藉之來確定朱熹出海就是要到金門,只能曉得他在某年的五月五日舟行海上時淋了一身濕。而從「朱文公大同集」的其他詩文中,同樣也找不出朱熹曾來過金門的佐證,更不消說他曾在金門設立「燕南書院」等傳說之事的影子了。

敘完了「朱文公大同集」,在以下筆者就順便談談:過去的學者在論述「《同安縣志》的沿革」這個題目時的舛誤。
對於福建一省或州、縣地區方志的源流作考證敘述工作,這樣的題目,在數十年前便有人進行過。曾於一九七三年在泉州發現宋代古船遺骸、著有「晉江新志」與「古刺桐港」等書的著名學者莊為璣教授,曾撰有「泉州方志考」這篇長文,「同安縣志」當然也在此文研究範圍之內(關於莊為璣教授此文,筆者是於民國六十至六十一年間在台刊行的「福建月刊」上讀到連載的;在全文之末有註記:「本文完稿於民國二十二年於廈門大學」,但在開頭「引言」部份卻又言「本文所述,劃至民國三十五年春止」,故莊教授這篇文章到底何時算「完稿」、最初是刊載於何種期刊、或是否曾收錄於其自著中,筆者就不知道了。)。莊教授當年為此文,是將他蒐集到的材料分述於「庋藏」、「板本」、「編修」、「義例」、「經眼」等五篇中;關於同安縣志的沿革這個題目,莊教授在「板本」、「編修」兩篇中都有述及,但對於同安縣在宋代所修的方志,莊教授卻還有談到顏立水先生不曾言及的部份。茲先將莊教授此文「板本」篇中對「同安縣志」歷代板本敘述的前半文字摘錄於下:

(七)同安縣志——此邑古名大同,文獻之源可溯至宋代,宋時之大同一集是也。正德本縣志曾序曰:「邑志一邑文獻之徵也,如大同一集,文公先生作簿同安時,與門人發明性理之學,暨名山勝水公署私室記序題詠,具載於是,此集名為志書,未為不可」。最早或謂宋本(查宋有錢紳修志),或謂明成化本,最後則為民國十八年本也。
1宋錢紳修本;2不撰人修「後志」本;皆十卷,此說見之薩氏攷略。按余查之民國同安志所附屬序,未之見也。晉江圖書館藏舊志缺首二本,亦未得參訂也。
3明成化張本……(筆者按:以下莊教授敘述至民國十八年所刊「同安縣志」歷次板本內容,與筆者現在要談的問題無關,茲從略。但莊教授所列清代「同安縣志」數目,比顏立水先生多了一種「清乾隆高本」:因莊教授見嘉慶三年知縣吳堂所作序文中有言,乾隆四十六年時曾有修志,但未付刻;莊教授認為當時至少有完成稿本,應把這一次也算進去,而顏立水先生文中則未計入此次。又:從莊教授的文章來看,他雖亦知「大同集」的存在,但他只將之視為「文獻之源」,而未列入歷代所修各版「同安縣志」的數目內;可見莊教授也是不同意將「大同集」當成一部志書來看的。)

  在莊教授文章中提到的「薩氏攷略」,據莊教授此文其他部份所述,係指「薩士武先生之『福建方志考略』」。對於薩士武先生之生平,筆者一無所知,關於其所著「福建方志考略」這本書,筆者一時間也還無法找到。除了莊為璣教授的引述外,筆者僅曾由一九八七年大陸「吉林省圖書館學會」編輯之「閩志談概」一書中「同安縣志和馬巷廳志」這部份(見該書第一二九頁),見到其曾引薩士武先生原著中的文句:「薩士武《福建方志考略》:“同安縣志,宋有錢紳修十卷,又有不撰人修後志十卷,明有成化戊辰、正德丙辰、萬曆壬子諸志,具無可考。”。」而在引薩士武先生書中文句之後,「閩志談概」還有這麼一句話:「而宋代錢志,實有殘本存世。」;但此一宋代錢紳所修的「錢志」,其「殘本」現今到底保存在何方,「閩志談概」卻又沒有說到。
  現在筆者要將宋代錢紳所修志書,現今有無「殘本」存世的問題先擱置不談。直接來看由薩士武先生先提出、莊為璣先生依樣承襲的說法:在宋代時,已有「錢紳」此人為同安縣修了十卷縣志、其後又有姓名不詳之人修了十卷後志——這個說法內容是正確的嗎?如果薩先生所言不差,那麼「同安縣志的沿革」就可以向上推衍至宋代、增加兩次修志記錄;但薩先生對這兩次他認為是宋代所修「同安縣志」的本子,他自己是否真曾寓目過呢?從其「具無可考」一語來看,很顯然是根本沒見過;那麼薩士武先生言曾有「錢紳」以及另一位姓名不詳人士修纂志書的說法,應該只是藉由其他文獻的著錄方能得知。同樣地,莊為璣教授亦不曾見過這兩部所謂宋代所修的縣志長什麼樣子,只是照錄薩先生的說法而已。
  依筆者查考的結果:薩士武先生之「考略」在此處出了問題,係受「同名」之故而被誤導,而莊為璣教授也跟著出錯了——宋代「錢紳」修的志書、以及在他之後有別人修了「後志」,雖然都是為「同安」而作,但這個「同安」並非位在福建省泉州府之「同安」,而是在別的省份。
  「地名」和人名一樣,會有「同名同姓」的情形。說到「同安」,福建籍人士或對福建地理有常識的人諒必會直覺認為:是指舊時泉州府下屬的這個縣。但在中國的其他地方,一樣也有曾有以「同安」為名者。(舉例來說:金門有「太武山」,澎湖也有「太武山」。)那麼,薩士武先生所言宋代錢紳為之修志十卷的「同安」,是在何處呢?「錢紳」又是何許人呢?筆者無法找到「閩志談概」所稱的「宋代錢志」之殘本來一睹究竟,但幸好中國古來對圖書版本著錄之學發達甚早,即便其後失傳之書,亦可藉曾經眼之藏書家對其敘述而得知梗概。宋代的陳振孫撰寫「直齋書錄解題」時,他還曾見過錢紳所修「同安志」;在四庫全書本「直齋書錄解題」卷八中,對「同安志」的記載如下:

同安志十卷
 毗陵錢紳伸仲撰宣和五年太守曰曾元禮未幾而有邊難至紹興十三年太守張彥聲始取而刻之

    筆者不對這段記載加上標點符號或點斷,因為整段讀起來中間似有缺文,文意有難解之處;像其中「宣和五年(西元1123)太守」一語,究竟是指上文的「錢紳」或下文的「曾元禮」,就令筆者難以歸屬。但除去這些令人難以區分的部份,至少可以知道:宋時所刻「同安志」確有十卷,係毗陵人錢紳(字伸仲)所撰,但其書稿完成後並未立即付印,是遲至南宋高宗紹興十三年(西元1143)才有「太守張彥聲」進行刊刻此志的工作。
    關於「錢紳」的身份,明代所修「成化重修毗陵志」卷第十三中「甲科」部份所載宋代進士名單中,在北宋徽宗大觀三年(西元1109)時的確有一位「錢紳」,但未註明他是哪個縣出身;此人應即是撰「同安志」者,惟「成化重修毗陵志」中並沒有為其特立一傳或記載其他資料。關於錢紳修志之事,四庫本「江南通志」卷一百九十一對於當地人士著作資料中亦有記載:「同安志十卷 無錫錢紳」,筆者方知這位錢紳是無錫縣人(明時「毗陵」指江蘇省常州府,下轄數縣,無錫為其中之一)。四庫本「無錫縣志」卷二亦有提到錢紳退休後的寓所:「漆塘山,去州西南二十五里,與朱山相連,北臨五里湖。宋知州錢紳退老,卜築其間,遺趾(址)尚存,游者咸造焉。」
  對於「錢紳」此人的資料,筆者迄今能考見者已大致臚列於上,但最重要的一點乃是:他所撰的「同安志」,真的就是福建泉州府同安縣之縣志嗎?筆者前面說過:要想瞭解一本書的內容,最好還是自己找來瞧瞧。但於今筆者無法找到錢紳所修「同安志」原書、而「閩志談概」雖稱有殘本存世,卻沒說典藏於何處,欲瞭解錢紳「同安志」的內容,可還真不好著手了——幸好:中國古代很早就有「類書」這種工具書之產生,其成書方式係廣採群書片段、以類相從,便於檢閱人事物之故實;因為「類書」摘錄群書片段,故在久後這些取材來源的書籍中或有亡佚,但還是可藉被摘錄保存下來的部份而一窺片羽。當然,經過摘錄,原書所遺往往只是零星片斷,但在派得上用場時,其實只要有一兩句也就足資判斷了。在宋代有一部類書,今已不知撰者為誰,名為「錦繡萬花谷」,其前序題「淳熙十五年十月一日」;查淳熙十五年為南宋孝宗時(西元1188),去「太守張彥聲」將錢紳所撰「同安志」付梓時約四十五年而已。而在「錦繡萬花谷.前集」卷二十八之中,便有引用錢紳「同安志」一書的內容,這整段文字如下:
 
  山谷寺石牛洞。舒州皖公山,三祖璨大師道場,即山谷寺,有石牛洞,其石狀牛,因以為名。錢紳「同安志」云:初李伯時畫魯直坐於石牛上,魯直因自號「山谷老人」。

  在這段文字中提到的「三祖璨大師」,也就是禪宗之第三祖僧璨,他的隱居之處,是在「舒州皖公山」。而這處「皖公山」,亦名「皖山」或「潛山」,地點在民國時期的安徽省潛山縣。「李伯時」,即宋代舒州人李公麟,字伯時,元祐年間進士,擅長詩畫。至於「魯直」,也就是宋人黃庭堅,字魯直,係與蘇軾並稱「蘇黃」之著名詩人。據「山谷先生年譜」所載,黃庭堅是在元豐三年十月途經舒州,遊覽山谷寺後才自號「山谷老人」;李公麟為黃庭堅畫其坐於石牛之像,便是在黃庭堅來遊皖公山期間。而關於「舒州」和「同安」一詞的關係,就得花較多文字來說明了:據「宋史」卷八十八「地理四」所載:「安慶府,本舒州,同安郡,德慶軍節度。」從「宋史」的記載可知:「舒州」即是安徽省安慶府,該地原係「同安郡」。追溯「同安郡」之名源起,最早是於隋煬帝大業三年(西元607)將「熙州」改名「同安郡」,郡治在當時的懷寧縣(今之潛山縣城),下轄懷寧、同安、太湖、宿松、望江等五縣。到了唐高祖武德四年(西元621),「同安郡」改名為「舒州」,其後百餘年間又經幾度易名,但最後在唐肅宗乾元二年(西元759)仍是改回來稱「舒州」,其所屬懷寧等五縣亦無變動;不過,原來的「同安縣」已更名改叫「桐城縣」了。到了北宋年間,「舒州」之名仍舊,雖然「同安縣」之名已不存,但還有設了一個「同安監」,專司鑄造銅幣(這個宋代鑄幣廠的遺跡,近年也被發掘出來了)。至南宋寧宗慶元元年(西元1195),方將「舒州」改建為「安慶府」,其下仍轄原有之五縣——「同安」一詞,可以指福建省之縣名,但它亦是今日安徽省桐城縣之舊名,在宋代更可用以指稱安徽省安慶府全境;因為追溯源頭,「安慶府」原本是「同安郡」。
    敘過以上這段沿革,再回頭去看「錦繡萬花谷」所引錢紳「同安志」的文句,就可以瞭解:錢紳所撰「同安志」,其內容講述的是發生在宋代舒州(隋代之「同安郡」)的故實,並不是在福建之「同安」。筆者認為:薩士武先生在其「福建方志考略」一書中,會將錢紳所撰「同安志」認為是福建省舊時所修的方志之一,諒必是因薩士武先生只看過「直齋書錄解題」或「江南通志」等書,其中提到錢紳撰有「同安志」,便因名稱之複沓而被誤導了;而莊為璣教授在未見該書的情形下承襲其說,也跟著薩先生出錯——如果這兩位之一有見過「錦繡萬花谷」中的引文,自是能由其中明辨內涵而不被誤導的。
   筆者認為:薩士武先生是僅看過一些圖書著錄資料而被「同安志」之名誤導;但對於薩士武先生稱是書「又有不撰人修後志十卷」一事,到底薩先生是由何處讀到這種記載,筆者就不知其所出了。按「直齋書錄解題」中,並沒有列出像是「同安志」之「後志」的書名。而依筆者檢索的結果,在「宋史」卷二百零四所列關於宋人著作的書目中,是有出現「同安志」與「續同安志」兩書之名;雖此二書名非接踵出現,但「宋史」中也未載有第三部書書名中有「同安志」一詞,故該卷中出現的「續同安志」一書,應可認定即是錢紳所撰「同安志」之「後志」。然而,「宋史」卷二百零四中所載「續同安志」,既非不著撰人,卷數也只有一卷;該卷對前述兩書的記載如下:「錢紳同安志十卷」、「蔡峙續同安志一卷」。對於「蔡峙」此人,筆者已試過自己所知的一切檢索方式,但仍無法查出關於他的任何零星資料,只能束手於此;他所撰的「續同安志」,於今可能真就僅留下一個書名和卷數而已了。至於,薩士武先生所稱「又有不撰人修後志十卷」一事,於今筆者在未能得見其著「福建方志考略」全書的情形下,也只能抱持疑問;或許薩士武先生的確另有所據,然筆者在資料不足的情形下,也只能留待日後是否有機會能得覽其著、看看薩先生是否有臚列其參考書目再說了。
     一般來說,古人會為某個行政區域修志,應該都是和當地有所關聯之人:不是當地人,就是曾在該處任官者。據四庫本「無錫縣志」所載,錢紳當過知州,那麼以其曾撰「同安志」的情形來看,他應該就是官任舒州知州,故而為自己的轄地修志;而「直齋書錄解題」所提到的「曾元禮」和「張彥聲」,應該也是錢紳的後繼者,為當地完成了將志書刊印的工作。
        關於「同安縣志的沿革」這個題目,筆者對前人的舛誤之處謹說明如上。從目前能考見的資料中,筆者認為:「同安縣志」的修纂昉始,還是只能上推至明代成化年間。對於一地志書修纂之源起,文獻家免不了「好古」心態、總希望能向上追溯到愈早愈好;但若將本不具方志功能的「大同集」目之為志書,對於書籍的「辨類」而言將是一種淆亂。介紹地區古文獻的工作,固然可裨今人增益對舊時文史的知識,然若不加辨析地承襲古人的「過度詮釋」,則是將誤解又再度傳衍。筆者將自己於讀過顏立水先生「《同安縣志》的沿革」一文後的一些淺見謹陳於前,以供讀者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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