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9日 星期五

烈嶼林可棟墓志銘考及其他


烈嶼林可棟墓志銘考及其他

03, Jan 2011 11:07


羅元信

﹙原載於金門日報浯江副刊9682326日﹚

       回顧筆者從事金門文史資料蒐輯與考述介紹的歷程,迄今已逾一紀之久。在筆者過去蒐輯金門前賢相關資料時,能有所獲者,多以今「金門縣志.人物列傳」中立有專傳者為主;不過,縣志雖已廣收博采,畢竟間有遺逸,有可入者而未錄。筆者由明人陳文燭所著「二酉園續集」卷十七中,檢得烈嶼東林人林可棟之墓誌銘,茲介紹於下,以補地方文獻之不足。
  關於林可棟,今「金門縣志」卷十二「人物志」中對他的記載很有限,僅在該卷第一篇「考舉表」之第一章「文舉表」嘉靖朝舉人部分有記:「林可棟 烈嶼東林人,甲午科(嘉靖十三年,西元1534)」;另外該卷第二篇「宦績表」第一章「文秩表(二).四品正從」於嘉靖朝部分有記載:「林可棟 東林人,歷沔陽牧太平知府伊府左長史,餘俸置田,遂以惠族,晚年應賓筵。」除以上兩處簡短記載,「人物列傳」部分中並無為林可棟立專傳。幸而其墓志於今可見,提供了一瞭解其行實之途徑。
在此,筆者該先對為林可棟撰寫墓志銘者作一介紹。按:陳文燭,字玉叔,別號「五嶽山人」,湖北省沔陽州人,嘉靖乙丑(四十四年,西元1565)成進士,初除大理寺評事、陞寺副、寺正,後出任淮安知府、遷四川副使,再歷漕儲、參政而至福建按察使、布政使,改任江西布政使、遷應天府尹,終官正三品之南京大理寺卿,算得仕途風順;其所著詩文總編為「二酉園詩集」十二卷、文集十四卷、續集二十三卷等。陳文燭之所以為林可棟作墓志銘,係有一段淵源:據陳文燭追憶,嘉靖廿年時,尚未成年的他隨父親(陳栢,官至按察副使、飭井陘兵備)來到北京,曾與當時正以舉人身分至京參與服官詮選的林可棟見過面;爾後陳文燭回到家鄉,正值林可棟來任沔陽知州,還曾對陳文燭在學的應試成績表示過嘉許之意。因陳文燭曾與林可棟有這段過往,故才有應其晚輩族人所請為其撰寫墓誌銘之舉。陳文燭為林可棟所撰墓誌銘,見載於其著「二酉園續集」卷十七。筆者先將所見全文照錄如下,然後再對其中需說明處加以註釋:

   河南伊府左長史林先生墓誌銘

  嘉靖庚戌(廿九年,西元1550),不佞以童子,從先按察公遊京師,得見林先生。先生謁選天曹,太宰李公試第一,授知沔陽州事。比歸應試,先生奇之:「異日必名世者!」諸生中如王給事頤、陳祠部述齡、丘戶部騰,先生遇以國士。而先生遺言:「生平之槩在沔,銘我者,其沔人乎?」是二三子之責也!先生之子夢竹,持族子奇石狀,泣而請焉。
林蓋光州固始人,晉永嘉間入閩。子九人,皆為州牧。數傳而有五才公,先生六世祖也。大父尚明公、父汝勛公有隱德,世居泉州同安縣之翔風里。先生穎敏不群,年十五喪父,且囑曰:「兒當亢宗,若兄弟倚而成也。」先生含涕識焉。弱冠補邑庠,家四壁立,帶經而漁樵也。時先生有重名,人多執經問奇字,所得脯糈供母甘毳之養。甲午舉于鄉,從學者日益。婚娶之。昆仲衣食之斗粟尺布,不私也。嗣守沔陽,沔介江漢,號澤國。先生至沔,會大旱,禱雨輒應。已復大水,沒民田廬,先生登城視之,籲天號慟,投牲于河,水旋平。除一切煩苛,與民休息,死徙無出鄉。州故有衛,軍民雜處。衛使者蠶食之,戍卒存者厪(僅)千,而冒糧萬計;屯種之畝,盡為使者業。先生嚴稽之,歲省一萬八千有奇。使者難以侵漁,至相與仇誣州民為盜文,致成獄十八人,皆比死。先生憐而釋之,賴以存話(筆者按:疑字誤,當作「活」)。民間土著少而僑寓多,湖田至不納稅,又客丁免差。先生籍其富者三百戶,以補流移。歲請倉粟賑饑,當路不應,先生便宜給發,約來歲償之。秋果熟,民爭輸入。督糧判有米耗,入私囊。先生偶兼之,吏請如前法,先生革焉。父老請勒石為戒,先生曰:「孰與令甲哉?後來者自為耳。」其約已。愛人如此。歷五載,遷太平府同知。會入計,先生攝太守事,兼攝邑篆,治行如沔。遷 伊王左長史。 伊王悍虐,有異狀。先生曰:「吾歸矣!可曳裾王門耶?」歸則閉門讀書,灌園自適,絕不與貴游相徵逐。每當初度,輒思父母,泣數行下,不欲稱觴。日以孝弟忠信訓其子姪。廣延茂才異等,與之師友。所積俸餘,分周族人,婺者嫁之,鰥者婚之,幾至十人,期無負乃公遺囑云。性耽書史,年老廢視,猶命誦古文詞,臥聽之。壁間書三不言、不做、不盡、不敢十二事,以自警。一日偶病,其子孫藥不進。先生曰:「吾願學范文正公,顧力不逮耳!孝、廉,吾大節,子孫力行之,吾目瞑矣!某甲子,吾當歸。」其日果符。生以某年月日,卒以某年月日,春秋八十一。葬於長興里之原,先生所擇也。
不佞少事先生,比聞長老言,先生廉平吏耳。入閩,知先生鄉行甚備,有甘露降于庭,有犬乳貓。大司寇陳公道基異而記之,所稱「和氣致祥,克昌厥後」。大先生之業者,何可量哉!
配李氏。側室王氏。子一人,夢竹,王氏出,娶李茂春女。孫四人:雋卿、麗卿、彬卿、紹卿,皆有美質。
先生在 穆皇帝朝,進朝列大夫; 今皇帝朝,進中順大夫,故稱先生「中順」云。銘曰:
中順之風,翔而遠。中順之後,興而長!何以卜之?以生以藏。

    --依墓志所記,林可棟將卒時曾有:「吾願學范文正公,顧力不逮耳!」之語。觀林可棟以餘俸周濟族人的義舉,或許是指范仲淹曾為族人置義田裨彼等衣食婚嫁喪葬無虞的慈善策劃;林可棟至將卒尚抱憾自己無能力效法范文正,卻對子孫付不起自己藥錢之事毫不在意,其人格之高潔可想見。至於,這篇墓志中縷敘的林可棟為官時美政,與一般在方志「宦績」中會臚列者所言類同,故不多作詮釋。以下,筆者僅就覺得有必要加以闡明之處,逐項分說:
首先,是陳文燭最初會在北京與林可棟相見的緣由。按,林可棟於嘉靖十三年中舉,之後至他出仕沔陽知州(嘉靖廿九年)之前,據墓志中所言是在教書;但其間情形顯然是有些經過「節略」的。按陳文燭所言,林可棟於嘉靖廿九年前往北京,是至吏部(天曹)參與「謁選」、以獲得出仕任官的機會。但據唐振楚先生「明代考選制度」一書引「陔餘叢考」及「明史.選舉志」之記載,明代舉人要赴吏部接受詮選任官,是得經過「三次會試不第」,方能以此「舉人乞恩選」的方式來出仕(且這種「謁選」也非定期舉行,要碰上也得恰逢國家的「恩典」)。不消說,林可棟是已經三次鎩羽,才放棄再考進士而去吏部接受「詮選」;嘉靖廿九年適逢舉行會試,筆者揣想,應是斯時政府決定讓下第舉人有個出仕機會,當年落榜的林可棟見機不可失,便再度參與角逐--畢竟年紀越大要參加考試越不容易、而且由福建到北京的盤纏開銷也不小;以舉人身分開始仕宦之途,未來發展雖可能較受限,但對於得照顧「昆仲衣食」的林可棟來說,儘快出仕,諒必也是族人的殷望。至於林可棟至吏部詮選時,取他為第一人之「太宰李公」,依「明史.七卿年表」所列,應是在嘉靖廿九年任吏部左侍郎之福建甌寧人李默;筆者曾查過李默的文集,但可惜並無發現與林可棟相關之詩文。要之,以舉人資格參加吏部詮選,同樣是和來自全國各地的菁英角逐,能於中拔得頭籌著實不易。這條出路雖是比高中進士差了些,但對成績優異的林可棟來說,反倒是可喜可賀:因明代一般進士初任地方官職,大多是由正七品的知縣作起,而林可棟卻一當官就是從五品的知州,比之諸多在會試場中勝過他的進士官秩更高,實乃收之桑榆。
  關於林可棟在任沔陽知州時,曾「遇以國士」之沔陽當地諸生員,陳文燭列出尚有「王給事頤、陳祠部述齡、丘戶部騰」等人。筆者茲將此三人登科年份與官職簡列如下:王頤於隆慶二年成進士,官至池州府知府;陳述齡於萬曆二年成進士,卒於禮部祠祭司員外郎任上;丘騰於諸人中最早達,嘉靖四十一年即成進士,官至戶部主事。上開三人與陳文燭,在未得功名之前皆曾獲林可棟賞識禮遇,其後於科舉仕途併有所成。依常理言,此三人諒有與林可棟文字往來,惟筆者尚無發現彼等詩文存世,留待後考。林可棟能於陳文燭等人未達之先即青眼相看,足見其識人之明與提攜後進的美意。
  關於林可棟歷任諸職的經過,墓志中所言與「金門縣志」所載無異:由沔陽知州、太平府同知而至伊王府左長史。筆者無明代沔陽州知州的名錄資料可查,但萬曆間所刊「重修太平府志」卷三,倒還有列出林可棟的任職年份,係嘉靖三十四年至三十六年(西元1555~1557)來任太平府同知。墓志中稱林可棟在沔陽知州任上「歷五載」才改官,算起來正是由嘉靖廿九年至三十四年。至於嗣後林可棟在「伊王府左長史」一職上待了多久,因王府中之職務非是一般中央或地方官員,難以考見,筆者無法得詳,但可以推測,林可棟在伊王府待的時間應不長,頂多兩三年就辭職了。造成林可棟決心致仕之因,墓志中有言係緣於「伊王悍虐,有異狀」,這一點值得詳說。
  據「明史.列傳第六.諸王三」所載,河南的伊王府位於洛陽,初代的伊王係明太祖朱元璋的第二十五個兒子朱木彝。林可棟至伊王府擔任左長史時,所輔佐的已是第七代的伊王朱典楧。這位於嘉靖二十一年嗣位的伊王,「明史」中稱其「貪而愎,多持官吏短長,不如指,必搆之去,既去復折辱之。」,可想見林可棟隨侍其前時,必曾遭他挑三揀四受過不少鳥氣。除了為難自己身邊的官吏,朱典楧的諸般劣行還有洋洋灑灑一大堆:曾有御史出巡經過洛陽城外的北邙山,遭到這位藩王無故攔路笞打,嚇得嗣後縉紳途經洛陽都寧可繞遠路;不小心經過洛陽城牆外的官員,也會被伏伺的王府從人強挽其車,詈罵其膽敢不去朝見王爺,而被逼著去了的仍會遭種種羞辱。有次伊王府的圍牆塌壞,朱典楧便藉修牆之由強佔鄰近民舍,擴建王府;就連附近的方城王府、桐城郡主的府邸以及洛陽縣監獄、儒學、文昌祠等都遭佔奪。有位郎中陳子壯的房子正與伊王府比鄰,不肯讓出,朱典楧便派了幾十個手下進到陳家日夜「包圍」陳子壯,使他連一口水都喝不到,竟在自己家裡饑渴而死。而伊王府大肆擴建之後,「崇臺連城」,其規格直追皇城,甚是僭越。這位藩王還曾下令封鎖整個河南府城,強擄七百多個民女,將其中長得漂亮的九十個留在王府,剩下的向其家人討贖金才肯放回……。朱典楧的種種行徑終於傳到都察院,都御史張永明、御史林潤與給事中丘岳相繼向世宗揭奏伊王的罪惡。至此世宗也不能不理會,除了遣使勘查,下令革去伊王府三分之二歲祿,並命伊王必需將僭造宮城拆毀、放歸民女,還得將其身邊的一群幫閒走狗交由執法單位處置。但雖有皇帝下詔,朱典楧仍是不照辦;朝廷再度以牒文催促時,河南布政使親自將牒文送去王府,朱典楧見了竟還斥罵:「這牒文是幹什麼的?拿去糊窗子吧!」到了嘉靖四十三年二月,巡撫都御史胡堯臣、巡按御史顏鯨會銜上奏,將勘查所得伊王一切罪狀詳列。世宗於是詔禮部會同三法司(即刑部、都察院、大理寺)擬議,結果諸臣皆曰「典楧淫暴,無藩臣禮」,應予「禁錮高牆,削除世封」之處分,世宗從之;伊王府從此成為歷史,昔日王爺朱典楧成了庶人,在開封幽禁終身。而由於伊王肆行其惡,身邊的幫閒除了出主意也是執行者,在嘉靖四十三年二月,遂有一百五十餘名他身邊的「撥置人等」遭到處死或充軍不等之刑罰。更早於伊王被貶,在嘉靖四十二年正月,世宗下令革去伊王府三分之二歲祿時,即已一併命將伊王府之「長史」等官逮送巡按御史處審問--幸好林可棟走得快,否則只怕很難全身而退。
  據「明史」卷七十五「職官四」所載,「長史」之職,「掌王府之政令,輔相規諷以匡王失,率府僚各供乃事,而總其庶務焉。」;凡新生小王子要請皇上賜名、新王嗣位請予封、要成婚時請賜婚、請賜褒獎及上表謝恩、上奏等諸事,都由長史打理,還得統馭府中諸人各司其務,換言之此職是王府的內外大總管。然這個職位說起來可不輕鬆:若王爺安靜無事也就罷了,要是遇上像朱典楧這種「皇家流氓」鎮日惹事生非,「則詰長史」;負有規勸匡正王爺過失的大總管,是王府裡頭一個不能免責之人。筆者之所以推測:林可棟頂多在伊王府幹了兩三年,即是依據此點;依「明實錄」所載,嘉靖三十九年五月,河南之撫按官員即開始劾奏伊王的諸般不法情事,若林可棟不是在此之前就致仕,只怕連還鄉後都還會被官方究責,沒得安享晚年。故筆者認為,林可棟應是在嘉靖三十九年(西元1560)五月之前就下決心不再「曳裾王門」;所謂「陳力就列,不能則止」,既是碰上顆勸不轉的頑石,即便是孔夫子也只有求去了。林可棟雖無法阻止伊王朱典楧自取毀滅的種種荒誕行徑,但至少還能「潔身」以退、沒因戀棧宦途而遭牽連;以一士人而言,可算明於立身處世之道的智者了。
關於林可棟的卒年。這一點,陳文燭在依據林可棟之族子所撰行狀來寫墓志銘時,原該是有詳記的;但因一般墓志銘撰者在將這種文章收入其文集時多是略去此等細節,以致於今也只能見到「卒以某年月日」這樣的文句,只知他是卒於自己預言過的「甲子」日。對於林可棟的卒年,現今既無其墓志的實物可見,筆者惟能以間接之法大略推測。按:陳文燭除了受託為林可棟撰寫墓志銘,在「二酉園續集」中還有一篇他為林可棟寫的祭文,題為「祭林金坡先生文」。此「金坡」雖與金門地方文獻所載林可棟之字「金波」(筆者按:此據烈嶼鄉卓環國小「策馬入林小組」製作之「走入東林」網站中「堂號與燈號」及「大門楹聯」網頁所見)不同,但其中有言「先生之守沔也」,以及此「先生」以國士待之的「王給事觀生、陳祠部子壽、丘戶部子雲」等三人,與墓志銘所言相合,故可確定是為林可棟而作(「波」「坡」二字何者為正,筆者姑不論之)。這篇祭文見於「二酉園續集」卷二十,如下:

祭林金坡先生文

  嗚乎!先生之守沔也,所遇國士如王給事觀生、陳祠部子壽、丘戶部子雲,及燭四人耳;乃三子化為異物(筆者按:斯時王陳丘三人均已謝世。),而不肖官于閩也,何意先生之墓木拱耶?先生仕稱清白、鄉誦善良,令子承其家學,死不朽矣!昔庾衮叔之碑、蕭穎士之謚,皆門人為之,不肖當勉圖焉,庶幾報之以國士而已!職守攸羈,漬酒而奠,惟先生其聽之!

  --在這篇祭文中提到的「庾袞叔」,即庾袞,字叔褒,「晉書」卷八十八「孝友」有其傳;他是西晉時人,早年即以孝悌聞名,恬淡安貧,以德行感化鄉里,又屢拒官方徵仕,後因避戰亂隱於山中,不幸墜崖身亡,門人為其樹碑誌念。「蕭穎士」則是唐代人,字茂挺,玄宗開元間成進士,官至揚州功曹參軍,史籍謂其「好引掖後進,凡經獎目,多成名士」,卒後其門人私諡「文元先生」。陳文燭引此二人為比,亦是林可棟所當膺。祭文中提到「不肖官于閩也」,可知陳文燭是來福建為官時才得知林可棟的死訊。查「明實錄」所載,陳文燭出任福建按察使的任命係在萬曆十一年二月,十二年九月陞任福建右布政使,至十四年九月又轉任江西左布政使。陳文燭得知林可棟死訊時,其「墓木拱」,表示已是滿久以前的事;然由於「墓木拱」是個模糊的數量形容用語,若僅能以此為論據,還是只能說林可棟於萬曆十一年之前「很久」就去世。由筆者推測他辭官的嘉靖三十九年(西元1560)至萬曆十一年(西元1583)之間,到底林可棟約卒於何時?欲更明確,就必需從林可棟的「品秩」這方面來著手了。
  不論是「金門縣志」中的記載或陳文燭所作墓志銘,對林可棟的最高官職都稱係「伊府左長史」。筆者查閱正德與萬曆間兩次刊行的「大明會典」,在「稽勳清吏司」部分列出的文職官員品從中,「王府長史司左右長史」皆被列於「正五品」;仕宦期介於此兩次會典修纂之間的林可棟是正五品官,確無疑議。若以明代授予文官「散階」的制度來說,正五品官員的初授散階稱「奉議大夫」;若任內歷俸三年,「初考」結果認為稱職,則予陞授散階,稱「奉政大夫」。以林可棟的情形來說,若他在伊府左長史一職實任不到三年,那僅是「奉議大夫」;若滿三年而獲陞授也只是「奉政大夫」。但陳文燭在墓志近末處有言:「先生在 穆皇帝朝,進朝列大夫; 今皇帝朝,進中順大夫」;「朝列大夫」是從四品官的初授散階、「中順大夫」則是正四品官之初授散階--林可棟在辭官不管事後,其「散階」卻還有晉陞,這是什麼原因呢?筆者推測,這該是遇到「國家恩典」之故。舊時凡逢新天子登基、皇帝或皇太后大壽、皇長子出生等值得大肆慶賀之時,朝廷通常會有兩類澤及官宦庶民的舉措:一是大赦天下,除十惡不赦之徒以外者的罪刑多得減免,另一樣便是給文武官員晉秩加封誥贈等榮譽。林可棟在世宗嘉靖年間即已辭官,而觀其墓志中言,他在穆宗(隆慶)朝「進朝列大夫」,在「今皇帝朝(萬曆)」又得「進中順大夫」,故筆者認為:林可棟是在晚年正碰上兩次皇帝登基,是以得到「散階」上的晉陞。因此類恩典係在生時方可獲霑,若亡故則不與焉,因此筆者認為可藉之推定:林可棟當是入萬曆初年後方去世。陳文燭在知林可棟死訊時相去已近十年,故有「墓木拱」之嘆。林可棟雖是於辭官後「散階」才獲晉級,不是實質上的官職權位擢陞,但對於重視宦途勳位的古人而言,能躬逢其盛,也是足令世間欽羨的榮耀了。
在陳文燭這篇墓志中,曾記載林可棟之家因其德行,曾出現過祥瑞徵象,包括「有甘露降于庭,有犬乳貓」二事。前者史籍中屢有見載,但這「甘露」到底是何種形態性質之物,筆者還未聞有人加以考查過,只能推測或許是某種大氣環境下生成的自然產物,因非屬常見,故被視為瑞兆(據「辭海」引「瑞應圖」之解釋:「甘露,美露也。神靈之精,仁瑞之澤;其凝如脂,其甘如飴,一名膏露,一名天酒。」這樣的描述,使筆者聯想到「舊約」中摩西帶領猶太人出埃及時,在沙漠中得到的天賜食糧「嗎哪」;但此與中國之「甘露」到底是不是同一種東西,沒有實物也無從檢證)。後者「犬乳貓」一事,在明人馮夢龍所撰「古今談概」之「譎知部.朝野僉載兩孝子事」條中,已提出過原理解釋。馮夢龍所舉例子,乃河東孝子王燧家出現「貓犬互乳」的異事,王燧之子主動報到州縣官員處,遂蒙旌表;一般人總認為貓狗是有若仇敵不能相容,會發生這情形,馮夢龍稱「乃是貓犬同時產子,取貓兒置犬窠中,取犬子置貓窠內」,給弄迷糊了的母貓母狗便會將別家的孩子當成自己的來餵奶。林可棟家裡或許是剛生的小貓失母,才由母犬當了奶媽。其實,以林可棟之德行,無論為官鄉居時皆有美聲,又何待祥瑞以證其卓異?然這類事情在古人視為值得特為表彰,故曾有「大司寇陳公道基異而記之」。為林可棟家瑞兆作記之陳道基,亦為同安人,嘉靖廿九年進士,官至南京刑部尚書;以其生存年代重合且為之作記來看,陳道基與林可棟當有一段交誼,可惜陳道基個人詩文似集結流傳之本,其作記內容或其他可能存在過的文章,筆者尚無由得之。
在最後,筆者要談的兩點,一是林可棟的歸葬之所、一則是金門地方對其官秩地位的傳說問題。關於林可棟百年後的墳塋所在,八十年版「金門縣志」卷二「土地志」第四篇「勝蹟」關於古墓部分,有載一「明上柱國林可棟墓,在烈嶼湖井頭海邊。」從墓主之名來看,似乎就是林可棟之墓沒錯;但以筆者之見,這段記載恐是頗有問題:首先,在陳文燭為林可棟所撰墓志中,係言其「葬於長興里之原」,且這歸葬之所還是林可棟自己選的;而「長興里」這個舊時的行政區域,係在同安縣城之東北方範圍,亦即林可棟並不是葬在金門(金門舊屬翔風里)。再者,烈嶼鄉卓環國小「策馬入林小組」製作之「走入東林」網站中,「東林林氏源流」網頁內所列金門烈嶼林氏「東林派」部份,對林可棟及其夫人合葬的地點記載係「同安馬巷府辜東山」;雖然筆者缺乏資料可查考「辜東山」在同安之方位,但林可棟非葬於烈嶼一事,當可確信。至於,現今「金門縣志」有記載的這個「明上柱國林可棟墓」,到底是誰的墳墓?墓主之生平與身分又是如何?這一點,侷於在臺灣的筆者未能作進一步勘考,只能有待金門本地的文史工作者去查個究竟了。就筆者所知見,此一「明上柱國林可棟墓」,在清代林焜熿所修「金門志」尚未見載;民國十年左樹爕修「金門縣志」卷三「名勝」方有記:「上柱國林可棟墓 在烈嶼保海井頭海邊。」,其後編纂縣志者相承不輟。但近年間的其他文獻,如陳炳容老師於民國八十六年出版之「金門的古墓與牌坊」一書,並沒對這座「明上柱國林可棟墓」有所著墨;陳老師於是書第九十二頁所列烈嶼鄉的三處明墓,地點皆不在湖井頭海邊。看來這縣志中曾載的「明上柱國林可棟墓」,若不是過去在國軍構工時整個給「抹滅」了、便是已堙埋於荒草積土之下,以致連勤於踏查的陳炳容老師也沒能發現。即便民國九十一年出版之「烈嶼鄉鄉志」中,也找不到關於此墓的蹤跡。對於這座一度出現在縣志內的神秘古墓,因未嘗勘考,筆者於此也不敢斷言其來由,但有一個想法:可能是「弄錯人了」。會使筆者如此想的原因,在於「走入東林」網站「東林林氏源流」網頁之「先賢史蹟傳說」部份,有關於林可棟之父墓地的記載:「東林林氏五世祖乃今金波公太老。其墓葬於湖井頭(本島)謀仔口。(該網頁於下稱,此墓已於民國三十八年國軍進駐後遭拆毀、將石坊墓碑都拿去構工用了)」--依筆者之見,可能是民國十年左縣長修縣志時,采風者將林可棟之父的墓地誤認係乃子之佳城;至於「上柱國」之謂,當出於傳聞,因「上柱國」在明代係一品大員方能榮膺之勳位,然林可棟或其父都不可能冀及此一頭銜。至於林可棟之墓,是否仍留在舊時同安縣長興里的原處?現況如何?(民國十八年刊本「同安縣志」中未見有林可棟墓地的記錄,不知是失載,或墓已久荒堙滅?)近年小三通熱絡,此點來日總會有個分明罷。
敘過筆者對縣志中「林可棟」墓地記載之看法,接下來,筆者要談的是關於林可棟鄉里對其官秩地位的傳說問題。在這一部份,由於筆者在台灣查訪不得烈嶼林氏之族譜,故是僅就「烈嶼鄉鄉志」及「走入東林」網站上所見的資料來一抒拙見;若筆者的看法,會使東林林氏之族人不能認同,還請見諒。其實,筆者所欲陳者,不過是一些很淺近的道理;這點意見,在地的金門文史工作者又何嘗不知?但諒因說出來會有「傷感情」的風險,是故悶在肚裡不言。惟筆者不揣淺薄,就甘冒不諱為之分說吧。
在「烈嶼鄉鄉志」及「走入東林」網站所載的林可棟資料,有些是現存的實物、有些是「相傳」、有些則應是憑藉文字記載而轉述之;要之,此二處所見,諒可代表烈嶼林氏族人對於林可棟生平事蹟的認知。筆者就先從「實物」這點開始吧。
  在東林林氏祠堂「忠孝堂」的大門有一楹聯,上聯為「六世京師文相國」,下聯為「九傳伯爵武軍門」;上聯指林氏六世祖林可棟,下聯指九世祖林習山。對於下聯,筆者沒有意見,但對上聯則有所存疑:以「京師」對「伯爵」,雖都是名詞,但「京師」與林可棟之生平或官歷,並無特殊關聯。林可棟到過「京師」當然不成問題,因他至少經過三次會試並曾往吏部詮選,但他一生不曾當過「京官」;從沔陽知州、太平府同知至伊王府左長史,任官地點都不在「京師」,此詞出現在描述他的楹聯中,顯得很突兀。而「京師文相國」五字連起來看,又很有示人以林可棟是類乎林釬那樣真當過「相國」之意味;當然,宗祠楹聯的意義以顯揚聲名為先,但即便是「誘導」人作如此想,也該有個起碼根據才好,不然就會失之誇浮了。若僅謂林可棟是「相國」,雖然乍看之下易生誤會,但倒還說得過去:因他是「伊王府」的左長史、伊王的輔弼者。明代藩王擁有領地,即類乎封建制度下的諸侯封國,史籍中對明代藩王前往領地就封,即謂為「之國」;林可棟既是「伊王」所統御的小國家之大總管,稱其為「相國」,自可說得通。只是,若將「京師文相國」五字連貫起來,就會顯得與其行實不侔。到底「忠孝堂」的大門楹聯起於何時?出於何人之手?是數百年前即如此?抑或有經「重鐫」而改動字眼了呢?這些疑問,身為外人的筆者無從探究;或許東林林氏尚有耆老能道其詳吧。
  另一件筆者有點意見的「實物」,是東林林氏祠堂內所懸燈籠書寫之「燈號」;在「走入東林」網站之「堂號與燈號」網頁內的文字介紹,以及照片所顯示,皆書以「忠順大夫」。其實從林可棟的墓志,及明代文官「散階」的文獻記載,都可知該寫上「中順大夫」方是。不過,物隨主便,是否要「正名」,就看林氏宗祠之主事者意向如何了。
  除了「實物」之外,另一項筆者覺得有問題的,就是林可棟是否曾獲「太子少保」榮銜一事。在「烈嶼鄉鄉志.文化篇」第二章「牌匾聯」部份,對東林「忠孝堂」之楹聯「六世京師文相國」有釋義:「此係指吾六世祖林可棟之任官。可棟祖字金坡,明喜(筆者按:原書字誤,「嘉」方是。)靖甲午鄉進士。歷任沔陽牧、太平知府、河南伊王府左長史、進階太子少保中順大夫。」(見該書第二五七頁)按:林可棟於太平府任官時僅是「同知」,他雖曾在知府至北京入覲時當過職務代理人,但並不曾獲得「真除」擢陞,故謂其為「太平知府」是不確的(至於「進階太子少保」這點,稍後再論)。另外,「走入東林」網站中,「東林林氏源流」網頁「四、東林派」部份,對林可棟之生平官歷有言:「六世祖金波公字可棟(筆者按:「可棟」係「名」而非「字」),明世宗嘉靖十三年甲午科進士(筆者按:「進士」前缺一「鄉」字,「鄉進士」乃舉人之謂。)。歷任沔陽牧、太平知府、河南府尹長史進階太子少保中順大夫。」在這段文字裡的「河南府尹長史」云云,想是因網頁製作者原先所據之文字記載來源(是否即是烈嶼東林林氏之族譜?筆者不得而知)其言甚簡、或繕打時之疏漏錯置,以致冒出一個令人「不知所云」的官職;但這樣的疏漏,在其他部分就演變成明顯的錯誤了。
同樣是在「走入東林」網站「東林林氏源流」網頁之「先賢史蹟傳說」部份,又對林可棟之生平官歷複述了一遍:「東林林氏六世祖金波祖字可棟,明世宗嘉靖十三年甲午科進士,授河南府尹、王府左長史、歷任沔陽牧、太平知府、後進階太子少保中順大夫。事載金門縣誌。今宗廟楹柱上聯:『六世京師文相國』即述金波祖是也。」在這段文字中,前面已提過的「名誤為字」或「鄉進士」兩處且不贅。林可棟真正當過的「河南伊王府左長史」一職,竟被「一魚二吃」,變成了「河南府尹」與「王府左長史」;弄得既不知是河南哪個府的「府尹」(筆者按:明代唯順天府、應天府置「府尹」,其他各地方「府」之主事者皆稱「知府」;「河南府尹」云云,只能說是個不存在的官職。)、也不知是哪個王府的「左長史」。這種的錯誤,若是網頁製作者參考一下「金門縣志」,當可免於發生。寄語製作「走入東林」網站之「策馬入林小組」成員,筆者對於諸君慎終追遠所投注的心力是感佩的;但「治絲而棼」,終為白圭之瑕,還是請再爬梳一下為妙(即便製作網頁內容時所據「文字記載」來源本就用詞精簡,也該好好考查後再詮釋介紹予今人,莫因輕忽點斷導致誤解)。而在該網頁「先賢史蹟傳說」部份臚列林可棟官職,於「後進階太子少保中順大夫」之下,又加上「事載金門縣誌」一語,這就有「夾帶闖關」之嫌了;翻遍八十年版(或前此各版)之「金門縣志」,對林可棟之官職除了「宦績表」中言其曾歷「沔陽牧太平知府伊府左長史」之外,並不曾有任何段落謂其尚是「太子少保」。這樣的「引書為證」方式不夠嚴謹,非是筆者繁瑣苛求;在「出典」上不講求精確,則閱覽者一旦翻書印證,很難不予人「矇混」之感--關於這些細節,筆者就說到這裡,轉入正題:林可棟曾獲「太子少保」之榮銜嗎?
    為方便了解明代之「太子少保」是什麼性質的頭銜,在此筆者就先引一段黎東方先生「細說明朝」的內文;此書第三十一節介紹「三公,三孤;詹事府,翰林院」,開頭即如此言:

  三公,是太師、太傅、太保,官階正一品。三孤,是少師、少傅、少保,官階從一品。其次,太子太師、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官階為從一品,此外又有:正二品的太子少師、太子少傅、太子少保、與正三品的太子賓客。這些,都是「加官」,虛銜。

  黎東方先生這段文字中的「加官」,即謂在原有官職之外,加領之其他官職。以「太子少保」為正二品官來說,欲加此銜,除非是為國家立下大功,或原已位居文武官員層峰圈內、且久歷殷勤者,否則無從希冀。而由林可棟在生時的實際官歷來看,筆者不得不說:他能加「太子少保」的機率可說等於:零(試想:金門所出顯宦若林釬、蔡復一、蔣孟育等,猶不聞得膺此榮,遑論品秩尚不能與彼等比肩者?)。林可棟由從五品的沔陽知州作起,陞轉正五品之太平府同知、伊王府左長史,之後便辭官歸里了。雖然他在知州或府同知任內表現可嘉,但最後蒞任的「伊王府左長史」一職,可說是失敗的;他沒能夠起到諫正導善的作用,縱朝廷不以「有過」課之,但也不能謂為「有功」。辭官後的林可棟,固然因再歷兩任皇帝而使「散階」上陞到正四品,然距離能獲「太子少保」那等地位,還是差了這麼一截。況且,當林可棟已「墓木拱」後陳文燭方為其所作之墓志裡,也根本沒提這檔不可能漏載之事的影兒。以這種種情形來推敲,筆者實難以相信以林可棟之官歷,有得加「太子少保」之可能性。
關於這「太子少保」之說,究竟起於何時何人之口,筆者無從追溯;而諒因有這種說法產生,在林可棟的鄉里,嗣後又有迭出之「相傳」妝點--在「走入東林」網站之「大門楹聯」網頁就有如此言:「相傳六世祖林可棟為太子師,為人清廉,過逝後追封為相國,御賜『橫棺』歸葬,『橫棺』而行,逢屋即拆,否則需以錢疏通而過。」--在這一段「相傳」中,問題多多矣:林可棟當過的是王府左長史,謂之「藩王師」還說得上,但會被傳說成是「太子師」,這恐怕是因先有傳說其獲加「太子少保」,爾後才又有人「望文生義」的(其實,明代管輔導太子事務的是「詹事府」,而林可棟根本與該府無關。)。「追封為相國」云云,也是在其墓志內找不到影兒的事。而要說其獲御賜「歸葬」,除了墓志內無跡,更是沒來由之語:林可棟辭官里居、卒於自家;既不是在外地任官時身故,何來「歸」葬之謂?至於「橫棺」而行之說,筆者雅不信:以林可棟這樣一位謙恭自抑、敦親睦鄰之德行君子所教育出來的子孫,會在其身後還弄這等引人側目的排場;這實在算不上是「美談」(更毋庸論墓志裡也沒提「御賜」這回事了)。要之,由各種角度考量之後,筆者於今還是只能認為:所謂林可棟「進階太子少保」之事,實屬缺乏佐證;即便有鄉里傳說或東林林氏族譜之載,但「孤證不證」,故筆者不信之。
  (在此,筆者還要順便釐正一處以往文史工作者對烈嶼東林林氏先代敘述上的錯誤。民國八十年金門縣政府出版、陸炳文先生所著「金門宗祠大觀」一書,第一五八頁中言:「東林林的開基祖中茂公,字五才,始遷烈嶼至今逾六百年,曾中式明鄉進士,出仕過尹河南府長史,旋又進階中順大夫……」。對於這位「開基祖」,林可棟之墓志中曾述及:「……五才公,先生六世祖也。」至於「走入東林」網站之「東林林氏源流」網頁亦有言:「始祖考諱忠茂字五才」。惟林可棟之墓志與「走入東林」網站內容,皆不曾道「五才公」有中舉或出仕之事;顯而易見,陸炳文先生是將林可棟的資歷給誤繫於其先祖名下了。「金門宗祠大觀」一書,廣蒐大小金門五十二處宗祠家廟的資料,可想見當年陸炳文先生案頭堆積如山的景況;在如此龐大的整理過程中出了一二舛誤,有時難免。筆者置喙,諒不至唐突陸先生。)
  ……談過對關於林可棟之傳聞諸事看法,筆者要回顧陳文燭為他所撰墓志:這篇文章不僅對其個人之德行、蒞政有多般記載,足堪為金門地方補闕,對烈嶼東林林氏家族來說,也是頗有價值之史料。譬如,墓志中提到林可棟之祖、父係:「大父尚明公、父汝勛公」,而此點在「走入東林」網站內尚未得見。又如「走入東林」網站內對林可棟之妻室僅言:「妣姓氏未明」,墓志中則有記:「配李氏。側室王氏。」,以及林可棟之子名「夢竹」、媳出何門,和孫兒四人之名。至於墓志中提到的,為林可棟撰寫行狀之「族子奇石」,關於此人名筆者有找到一些資料,但尚不能確定是否即是同一人;而從「林奇石」這個人名,筆者又追溯出一些可能與烈嶼東林林氏有關的人士。這些筆者尚抱「存疑」的林姓古人,皆見載於清代周凱所撰「廈門志」;茲將此數人資料依追溯輾轉而得之順序,簡述於下:

  林奇石,字礪卿,號玉山,明隆慶四年(西元1570)福建省鄉試解元,曾與名人王世貞、茅坤相識,慷慨好交遊。他曾為竊其錢財的朋友開脫,也曾募眾掘滅家鄉山谷中的斷腸毒草,又興建祖祠並設塾教育族中子弟。據傳中所言,林奇石係「大梁從姪」。
  林大梁,字以任,號雙湖,嘉靖十六年(西元1537)成舉人。他出任浙江寧海縣令時,曾趕工築城樹柵以防近逼的倭寇,寧海百姓將之與另兩位名縣令並稱為「三賢」。嗣後林大梁又曾歷官化州、考城,因得罪太監而罷歸。林大梁有子「林雲映」,萬曆十七年歲貢生,官建寧訓導;其孫係「林志遠」。據其傳中載,林大梁乃「應從子」。
    林應,字子唯,號壁峰,貢生,有文名,其門下出過楊逢春、傅鎮兩位進士;他曾任湖州司訓,因母喪卸職,後改彭澤訓導,卒於官。林應有子「大時」。
    林大時,字以為,號碧溪。其父卒於任所,林大時由彭澤一路匍匐扶櫬歸葬,居喪盡哀。嗣後林大時事母至孝,又分田予孀居之貧妹,甚至傾囊襄助族子林奇石讀書貲費,是林奇石能成解元之助力。萬曆年間,林大時得膺「鄉飲賓」之榮譽,年八十卒,後且因其孫「林宗載」為官而得贈「中議大夫(正四品加授散階)」。
林宗載,字允坤,號亨萬,萬曆四十四年進士,歷官浮梁縣令、兵科給事中等職,崇禎間於太常寺卿任內疏乞終養歸鄉,著有「觀海堂平平編」(此書有蔡復一作序),卒年七十,獲祀鄉賢。
林志遠,字致子,號陶菴,崇禎十六年成進士,授工部主事,假歸。甲申國變後奉母隱遁山中,年七十二卒。著有「歷代史白」。

筆者於前列出的數位林姓人士,皆出身廈門「塔頭」地區,傳記見諸於「廈門志」卷十二、十三「列傳」部分。雖然筆者藉「林奇石」之名而追溯出這一串名單,但他們與烈嶼東林林氏到底是不是「一家人」,筆者不敢遽下論斷;因為這中間還欠一個能將兩方面銜接起來的環節。以「廈門志」中記載的「林奇石」來說,其姓名、生存年代與地望,看起來雖都很符合,但筆者迄今無法查出廈門的這位「林奇石」有傳世的個人文集、不能確定他即是為林可棟撰行狀的那位「族子」;陳文燭所作墓志中對「林奇石」也只是帶過,未言其字、號或是否是位「解元」。筆者之所以要將與「林奇石」有關的家族人等資料臚列,便是希望能「多裡撈摸」;如果烈嶼東林林氏的家乘中,能找到與前開任一位廈門塔頭林姓人士確有關係的記載,那雙方間的血緣便有眉目。萬一,烈嶼林氏這方面找不到這一類記載,於今金廈往來不難,若能在「林奇石」這一邊的族譜之類資料中,確證彼與烈嶼林氏同出一脈,那一樣可為「相認」之依據。筆者於此謹祝:這項同脈枝葉的溯源,在不久的將來能獲致肯定的消息。

附:關於林習山的武績

  在考述林可棟的墓志銘與傳說之外,於下筆者還要抄出近日間檢得關於烈嶼東林林氏之「九世祖」林習山的一些資料。在「金門縣志」之「人物志.忠烈」,或「走入東林」網站內所言林習山武績,皆從他隨鄭成功反清復明說起,不曾道及更早的資歷;其實,早在崇禎朝,林習山便已屢於海疆嶄露頭角了。
明崇禎五年三月,江西新昌人鄒維璉受命以右僉都御史巡撫福建,在當年即勦滅了海上鉅寇劉香(或有稱「劉香老」)之主力。次年,有「紅夷」(荷蘭人)侵擾漳、泉等地,加上劉香餘眾仍存,鄒維璉便於八月間來到漳州,檄調諸將,大集舟師,準備與紅夷、海寇來場正面大決戰。時任「五虎游擊」的鄭芝龍、以及擔任「千總」之鄭彩,也在這次戰役中出陣。據鄒維璉所著「達觀樓集」卷十八「奉勦紅夷報捷疏」中所敘述,這一場戰役由崇禎六年九月初一至九月廿五日間,陸續發生多次接戰,戰場則由澎湖海域延伸至福建銅山、料羅灣等處。在這篇報捷奏疏中,鄒維璉綜錄了所部諸將提出的戰鬥過程報告,「林習山」之名曾有兩度出現。
其一是「泉南遊擊張永產」所陳,他在九月十九日晚間獲報紅夷船隻停泊在料羅灣,便與鄭芝龍及其他諸將率部併進合攻,在戰鬥中,「時哨官林習山、捕盜吳義,首焚夷夾版船一隻。」另一份報告,則係鄭芝龍所提出:據其所言,九月二十日清晨五鼓,明軍諸將船隻分別由圍頭出發,直抵料羅,黎明之時,果見九艘紅夷夾版船泊在當地,還有五十餘艘賊寇哨船往來於旁。鄭芝龍於是下令所部,以夾版船為主要目標,全力攻擒;在戰鬥中,明軍戰船向紅夷夾版船衝鋒猛撞,「因有搗擊大夾版而生死不避者,把總鄭然也;次衝接應,而夾版之勢隨即披靡者,哨官蔡騏也;三衝與之牽扯,併蔡騏一船俱為焚燒者,哨官林習山也。」--在張永產的報告中,林習山與吳義是「首焚夷夾版船一隻」的立功者,沒提到有前兩波攻擊;但鄭芝龍的報告,卻稱林習山是向已受重創之夾版船作第三度衝擊。兩方面的報告不相符,有可能是海戰間敵我船隻交錯、加以煙硝彌漫故不易確認;但也可能是鄭芝龍欲為「鄭然」多爭取撫卹,才如此呈報(鄭然於此役中彈身亡。筆者尚無法確定其與鄭芝龍是否為親族)。要之,林習山領船向紅夷夾版船作致其死命的一擊,其功勞確立無疑。據鄒維璉在此疏中描述,紅夷船「長五十丈,橫廣六七丈,名曰『夾版』,內有三層,皆置大銃外向,可以穿裂石城,震數十里,人船當之粉碎。」--這種有三層甲板、數十門大炮武裝的西洋戰船,可說是十七世紀時海上最強之「主力艦」;要朝這種能吐出火牆的龐然大物衝鋒,非膽識過人者不能為也。
  這場戰役的總合戰果,據鄒維璉疏末所稱:「生擒夷酋一偽王(筆者按:號「出海王」)、夷黨數頭目、燒沉夷眾數千計、生擒夷眾一百一十八名、馘斬夷級二十顆。焚夷夾版巨艦五隻、奪夷夾版巨艦一隻、擊破夷賊小舟五十餘隻」;另有擄獲多樣盔甲刀劍等戰利品,而遭銃死未及割首的諸多夷屍還不計算在內。因此役乃「紅夷」入侵東南以來,明軍數十年未有之大捷,戰功報抵京師後,兵部遂於崇禎七年正月初七奏請,擬將「出海王」並十三名夷人頭目等押送來京,並舉行祭告郊廟、獻俘等儀式;此議於初十日獲崇禎批准了--惟由於缺乏後續資料,在這場戰役中立功的林習山獲得何種陞賞,筆者就無法考見了。
  除了崇禎六年合勦紅夷的戰役外,筆者還找到前一年攻打海寇劉香的戰功呈報資料,林習山之名亦出現其中。在「臺灣文獻叢刊」第一百五十七種「鄭氏史料初編」卷二,收有一篇被輯錄者題為「海寇劉香殘稿一」之文獻;因這份殘稿少了頭尾,中間又多有缺字,難以判讀到底係何人何時所上,諒由於其中綜述勦滅劉香之役諸文武官員功績而得名。筆者觀其中有「崇禎十年正月初一日奉聖旨」云云,揣想這應當是兵部官員綜報數年前勦劉之役前後功次的奏稿。此一「殘稿」中,有數處提及林習山在戰役中的優良表現;但想來因其內容乃綜合多人所呈報戰功,故有評價不同(有些部分也難以辨明係何人之意見),復因取材時間不一,故在言及林習山的職銜時亦不一致(因其間有擢陞)。例如,此「殘稿」中將裨將之功勞列為六等:有首衝、同衝、副衝、同副衝、再副衝、分道衝之不同(見該書第一一五頁)。在此稿較前部分,有一處是將林習山(稱其為「實授守備」)列於「分道截衝」的立功者、即功勞最低之等級(見該書第一一三頁。而在以下提到「經剿夷蒙賞加級者」中,又將林習山歸於「把總」之列。見該書第一一四頁)。不過,在「參政曾櫻(即日後隆武年間之大學士,永曆五年廈門被攻落時自縊殉國)」提出的報告部分,則認為包括林習山等原被覈為功級較低之軍官們,其貢獻亦不可小覤;因為當劉香之座艦被困時,其手下大頭目皆駕巨艦來救援,斯時「若非各弁分道鏖戰,棄命死鬥」,則劉香及賊眾還不一定會被擊潰,因此林習山等十餘名守備、千總、把總等軍官,「其功又豈可少乎?」(見該書第一一四至一一六頁)。這份「殘稿」的以下部分,復有「參政徐應秋」提出的覆勘意見,稱許林習山等軍官英勇奮戰,「戈鋋攢萃,銃礟橫飛,海沸山摧,賊為披靡;此皆截殺橫擊,直探虎穴者也。」;亦是認為彼等功次可再提昇(見該書第一二一至一二四頁)。這份「殘稿」,尚有他處複述林習山之戰功,但由於結尾已不全,故無法得悉林習山最後被覈定之功次等級與陞賞如何。
  第三處載有林習山戰功的崇禎間史料,見於「臺灣文獻叢刊」第一百七十四種「清代官書記明臺灣鄭氏亡事」一書,其中所收題為「兵科抄出福建巡按李嗣京題本」這份文獻。此本於崇禎十六年九月初三日抵達北京,乃巡按李嗣京為「海寇殄滅、官兵效力」而提出的捷報:因當年閩浙一帶有「賊魁陳佳」聚夥僭號,在三月間被擊敗後遁往浙江沿海;為澈底消滅這夥海寇,福建、浙江兩地巡撫決定協力合勦,自當年五月至七月間多次與彼接戰,時任「署小埕寨把總」之林習山,亦於是役中受命征伐。此題本中言,勦滅陳佳一夥海寇的戰役中,「衝鋒突陣,賈勇先登」之軍官們,以林習山等五人為最。可惜這份題本後半亦缺,同樣無法得知林習山立功後獲褒獎與否(且不到半年後,崇禎便上吊自盡了)。崇禎朝所遺文獻記錄常殘缺不全,對此筆者也莫奈何,只能日後留心,或許還有機會檢得更多林習山在甲申之前的武績記錄。
  在最後,筆者還有一點存疑,是關於林習山之卒年與亡故情形。在「金門縣志」之「人物志.忠烈」部分,稱林習山係於永曆十三年(西元1659)隨鄭成功進攻南京時中礟陣亡;但筆者卻發現有文獻顯示,在這個年份之後,林習山應該還活著--在「臺灣文獻叢刊」第六十九種「鄭氏關係文書」中,收有「欽命管理福建安輯投誠事務戶部郎中賁岱等題本」,係康熙元年(西元1662九月初八日由受命來閩之戶部郎中賁岱、兵部郎中金世德所奏上。此題本之來由,緣於當年五月間鄭成功逝於臺灣後,清方靖南王耿繼茂、總督李率泰之大軍抵漳州,虎視眈眈;而在臺灣的鄭成功之弟鄭襲又矯詔即位,與在金廈一帶的鄭經形成對抗之勢。面臨腹背受敵的危機,為免清廷立時進攻,鄭經方面遂由其叔鄭泰,以及洪旭、黃廷具名發出一份咨文予耿繼茂等,內中聲稱將「傾心歸命」、向清廷投誠;隨文還附上公侯伯與州縣官印、文武官員名冊、百姓與船隻總數等冊籍以示不欺。在該份咨文抵達清方後,負責招降事務的賁岱、金世德,便依據鄭氏方面送來的文武官員名冊抄呈、附於題本之後;而在這份名冊近末處之「偽武閑員姓名開列」部分,「偽忠定伯林習山」亦見於其中。從這份名冊仍見其名顯示:林習山當時還活著,但被列為「閑員」,可知他已無領兵掌權;而在鄭泰等造報的官員名冊中,十二位「現任伯爵」中也並無「忠定伯」。從賁岱題本等所附名冊來看,林習山在康熙元年時還活著;但他是怎麼會變成不管事的「閑員」?是因在圍攻南京之役中礟重傷、以致無法再騁海疆,還是另有原因呢?這一個謎,尚待來日若能有更多文獻發現,才可望解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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