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5日 星期一

「御殿總提督」與「興寧侯」之謎初探(中)


「御殿總提督」與「興寧侯」之謎初探()

28, Oct 2008 10:03
 羅元信
  
               以上,是筆者由「金門薛氏族譜」中透露的線索,藉以推斷「薛榮」係明末時人。其實,在族譜之外,「御殿總提督」這塊匾額,本身也有說明其立匾的年代:在此匾右方有題,為薛榮立匾者乃「文淵閣大學士兼吏部尚書曾櫻」。這位「曾櫻」,在八十年版「金門縣志.職官志.明鄭諸臣」部份也有立傳。以下筆者據「金門縣志」、「南明史」(錢海岳著)及其他明末史籍等中所載,將他的生平簡述如下:曾櫻,字仲含,號二雲,峽江(江西省臨江府峽江縣)人。萬曆四十四年進士,初官工部主事,崇禎元年遷漳南參政,改官福建興泉道,轉福寧副使。曾櫻在福建時,正值海寇劉香劫掠沿海,曾櫻向上司力薦鄭芝龍可用,遂平此亂,立下大功,鄭芝龍因而十分感激曾櫻;之後曾櫻莫名被涉入行賄謀求陞遷的重案,鄭芝龍便出面頂缸,聲稱行賄是自己為報答曾櫻之知遇方為,曾櫻因得脫難。其後曾櫻由參政陞至山東右布政使、南京工部右侍郎;假歸期間,因被劾不曾實報兵損軍情而被逮入刑部獄。當崇禎十七年北京陷落,曾櫻逃至南京。唐王在福州即位時(隆武元年,清順治二年,西元1645),招納舊臣,曾櫻在鄭芝龍薦舉下拜工部尚書、東閣大學士;後又改禮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復受命署吏部尚書。唐王勢力被清軍攻破(隆武二年八月),曾櫻逃至金門所城,後又移居廈門。永曆五年(清順治八年,西元1651年)二月(一說三月),清軍提督馬得功進攻廈門。曾櫻之家人本請其乘船出亡,但曾櫻拒絕,遺言:「此一塊清淨土,正吾死所,豈復泛海求活耶!」,便自縊了。曾櫻殉國後,其事被報知桂王,遂獲贈上柱國、太師、武英殿大學士,諡「文忠」。
  由曾櫻的生平來看,他官至「文淵閣大學士兼吏部尚書」,是在唐王隆武年間;而他一度來到金門暫居,則是在隆武二年八月唐王(朱聿鍵)勢力崩潰之後。因此,曾櫻最早也是在隆武二年的秋末,才有可能來金為薛榮立這塊「御殿總提督」匾額(由此點亦可明:如果薛榮真是在嘉靖年間抗倭立功,則其「功名匾」或「宦績匾」就無待於曾櫻來金方立、早就有其他名臣顯貴代勞了)。緣於此匾是曾櫻所立,因此筆者推想:「薛榮」諒是於唐王時期「勤勳王家」、與曾櫻有「同朝事君」之誼,故有此匾之所來。
                --順帶提一點:在金門,原本該是有兩塊曾櫻所立的匾額,只是另一塊似乎沒流傳下來(也可能是根本沒立)。這另一塊匾額的記載,見於盧若騰「浯洲節烈傳」(見金門文獻委員會民國五十八年印行之「滄海紀遺」第三十八、三十九頁所錄)。據盧若騰所記,有一位「李錦娘,金門所軍人女也」,為其病故之夫林繼賢殉節自縊。正值此時,「內閣曾先生諱櫻,別號二雲,寓城中」,金門所的官員將情事呈報,曾櫻批云:「李錦娘未嘗誦詩讀書,能識夫婦之大義,甫二十四,夫死則捐軀相殉,不忍獨生,非秉乾坤正氣,純乎理而無欲,孰能與於此?此可以愧臣子之懷二心者,豈但可以風閨閫已哉。仰本官製匾一面,大書『兩儀正氣』四字,前書本閣官銜,後書為婦李氏立,他日本閣仍表章于朝,請旨旌褒。」在曾櫻的批語之後,盧若騰續記:「越六年而師相亦殉節矣。雖盛典有待,然獲忠貞大臣數語稱揚,勝于華袞之贈,豈不千古猶生哉。」由盧若騰所記,曾櫻寫下要為李錦娘立匾等批語之後,過了六年,自己也殉國了;倒推算回去,曾櫻當是一來到金門便聞李錦娘殉夫之事。當時的曾櫻雖有「文淵閣大學士兼吏部尚書」的頭銜,但在連「帝」都自身難保的情形下,他已成孓然一身的「孤臣」;縱令他曾有批語命金門所官員要為李錦娘立匾,然在那種兵荒馬亂的年代,這項指示能否被謹遵踐行恐是很成問題--由盧若騰「雖盛典有待,然獲忠貞大臣數語稱揚」云云來看,直到他寫完「浯洲節烈傳」之時(按:王忠孝為「浯洲節烈傳」所作序文,繫年「壬寅孟秋」,即永曆十六年、西元1662年),「兩儀正氣」還只是曾櫻的批語,並沒真立起匾來。至於在之後,有沒有人真按照曾櫻的意思為李錦娘立過匾,筆者就無法考出了(八十年版「金門縣志」之「人物志.列女」部分,並無李錦娘之傳)。依盧若騰所記,李錦娘僅是一軍人之女、其夫又是早失怙恃靠李家養大,她的自家諒是無力可製匾;至於南明時期的官方或地方仕紳,時值兵燹,自顧尚且不暇,恐怕是沒得搭理;入清之後,更不可能靠官方力量去製作一塊由「明臣」所題的匾額了。若不是有盧若騰的記載,今人勢無從得知曾櫻曾欲為李錦娘立匾之事--說起來,若不是薛氏宗族有足夠的向心力,在鼎革動亂之後仍回聚珠山、鳩建祠宇,則「御殿總提督」恐亦無處懸矣!幸哉!
  敘過由族譜與匾額來看薛榮的生存年代之後,筆者要試著析論:薛榮所擔任的「御殿總提督」,到底是個什麼性質的官職?按「金門薛氏族譜」的原修者薛璇之「舊序」中雖有言,薛榮的事蹟是「平倭寇。建立大功」,但其品秩卻是「從文臣一品」;故筆者認為,薛榮應是個文員而非武官。關於「御殿總提督」這個官職,筆者也曾對「明史」、「明實錄」、甚至包含諸多明人著作之「四庫全書」進行全文檢索,但是找不到這個名詞;明代「會典」中臚列的正一品以迄「未入流」的文武官員中也無此職稱(連「形似」的也無);另外,國家圖書館網站中提供的明人所著文集篇目查詢,也無法檢得「御殿總提督」一詞。從這種「不見經傳」的情形而言,筆者認為:「御殿總提督」並不是明代官制中本即有之的職位,該是在南明時期才出現的。但就連有收錄多種南明時期史籍文集之「台灣文獻叢刊」全文資料庫中,同樣也都找不到「御殿總提督」一詞的情形來看,這個職位在當時也並沒有成為「定制」,只是曾存在過一個短時期,故史籍未載;或許,這根本就是一個「因人設事」的官職、由於情勢所需才產生的。
  關於南明時期這種「因人設事」而授予官職的情形,就筆者所知見,似還無人作為研究的專題,因此只能舉相近的例子來幫助瞭解--在大陸學術刊物「文物春秋」二○○二年第三期,載有鄭東先生(任職「廈門文物鑒定組」)所撰「福建廈門古墓葬考古綜述」一文,其中提到:一九九四年與一九九七年,分別在廈門的杏林區霞陽和思明區青墓石燭山發現兩座南明時期的古墓,前者墓碑刻銘「明大都督國琦楊公配一品夫人葉氏瑩」、後者則為「明大都督耀堂方公配一品夫人陳氏瑩」,二墓均無墓誌銘。對於此二墓所葬之「楊國琦」與「方耀堂」的身分,鄭東先生查考的結果是,「二人均不見於任何史籍載錄」、「僅從族譜中獲悉楊國琦為廈門杏林霞陽弘農楊氏六世祖」。而對於這兩人所擔任的「大都督」官職,鄭東先生考察後認為:「有明一代,僅於建國初年尚沿襲前朝設置大都督府和大都督為全國最高軍事機構和統帥,洪武十三年(1380年)即改為五軍都督府,每府設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僉事,而未設大都督官職。」換言之,明代在建國初期以後便無「大都督」;那在南明時期的廈門,又何以會冒出兩座「大都督墓」?鄭東先生的看法是,由於南明時期,同安廈門一帶曾是明、清進行長期拉鋸戰的所在,「鑒於當時清廷既勦亦撫的政策,為了招賢御降,鄭氏政權採取多種物質犒賞和精神褒獎的措施寵絡人心,鼓舞士氣,擴充隊伍,其中就曾大肆對有功之臣及勇武將士越級破格提拔或對戰死將士加封高級官職。」因此,鄭東先生認為,「此二墓大都督官銜亦是當時為適應戰爭需要而賜贈的一種榮譽性虛銜,故該墓極可能屬於南明鄭氏軍隊陣亡將士之墓。」
  在鄭東先生的文章中還提到,廈門有諸多南明時期「鄭軍將士死後加封高官謚號的墓葬」,其頭銜如「驃騎將軍」、「大參戎」、「太師太傅」、「大總戎」、「奮威將軍」、「榮祿大夫」等。這些墓葬所見職銜,大多是承襲明代軍事建制所本有者;但會出現明初才有的「大都督」,可知是在情勢所需下,才會把古早就已取消的官銜又搬出來用。為奮勉忠勇,有其必要也。
                對於薛榮的「御殿總提督」之所來,筆者的看法類同。前面筆者已闡明:基於「御殿總提督」匾額是由唐王時期的「文淵閣大學士兼吏部尚書」曾櫻所立,故薛榮當是在唐王之朝中效力過。試設想一下當時朝廷面臨的情形:國土日縮、大敵逼近、稅賦糧餉難以徵集、地方官員或死或降或棄職潛逃……。在這種風雨飄搖的局勢中,若有人還願前往「行在」效力,即便是只帶來千兒八百的雜牌部隊也好、獻上糧秣軍餉也好、甚至僅係才智武勇之士貢獻一己之力也罷,都是值得褒獎的忠誠表現。為了獎勵對朝廷的忠誠,古來不出兩種方式:「名」或「器」、「高官」或「厚祿」。但「官職」封得多了,會和「通貨」有同樣的問題,就是「貶值」、顯不出尊崇(像「小腆紀傳」卷第三有載:唐王失敗之後,其四弟朱聿金粵逃至廣州,建元「紹武」,當時由於陞官太易太多,「一月覃恩數次,舉朝無三品以下官」;如此浮濫,就反倒顯得輕賤了)--在朝廷亟需招納忠誠之士的情況下,「封贈」是會給得寬;但太多人了之後,原本「官制」中有的職銜就會顯得不夠用。此時就必需別出心裁,比如說「賜姓」;或是將原本的官員職掌事務更形細分,以「疊屋架床」的方式來增加官職;或是「發明」一些原本職官表中沒有的職銜,以示有別於其他,才能足敷勸賞忠勇的需求。大明朝官制中本有的員額,以唐王時期來說,由其即位建元直到被俘,不過約十四個月;但在這個期間,包括黃道周、曾櫻等有聲望者,前後至少就發布了二十人以上的「入閣辦事」名單(這些唐王宣布要予其「大學士」地位的臣子,有些人根本不在其朝中,只是「遙授」,但給他們官職也是有必要的;懸位以待,除以示朝廷招賢納士的誠心,也希望他們不要投清)。在明代廢相之後,「內閣大學士」逐漸演變成實質的宰相,可說位極人臣,非是輕易可臻;但唐王僅在這年餘的短短期間就任命了這麼多個「大學士」,則其他較低階的官職,會「超額」到何種程度,就不難想見了。在「官位」需求這麼多的時期,除了「發明」一些原本無之的職銜,實在也沒法讓這些來投效的人都得到相應的鼓勵。故筆者認為:「御殿總提督」這個不見史籍記載的職銜,便是在這種時局下產生的。
                有關隆武朝官職浮濫的情形,也可從當時在朝中者留下的奏疏內容略窺一二。在唐王時期曾出任「御營光祿寺少卿」的惠安人王忠孝,曾於隆武二年正月寫了「上唐王條陳六事疏」,在「圖治宜實」這一條中,他便有言:「……臣觀行在規恢,鋪張畢具;賞賚無節,即始之六飛遄發,從官太多,扈侍將吏,無益征勦,徒滋糜費……。」;另外在「將領宜汰」這一條中,王忠孝指出的情形也很驚人:「……我朝薊邊三協,僅設總兵二員,餘悉偏裨,誠重之也。今委用太濫,大帥數十,督僉填衢,聞每營副總參游以十計,中千總以百計,將領既多,薪水雜流,居其強半,欲兵之強,胡可得乎?」(見二零零四年大陸九州出版社、廈門大學出版社合作刊行之「臺灣文獻匯刊」第一輯第五冊「惠安王忠孝公全集」第一三七至一三九頁。)而對於武職浮濫的情形,曾在唐王時期受命出任浙東巡撫之盧若騰,在「入浙境恭陳制勝要着疏」中亦有言:「一、二用事小人,各庇所私;凡管兵數百或止數十者,皆濫加以總兵、都督職銜。甚至總兵復自封其子弟為總兵,都督復自署其部曲為都督……。」--隆武朝會冒出這麼多「高官」,除了唐王用以酬庸擁立者和攏絡可用之人,軍人的跋扈亦是一大主因;蓋彼等吃定「國家需要我」,便開始尾大不掉,朝廷也不敢明正綱紀。在隆武年間,情形滿吊詭的:原來的官制中本有的「總兵」、「都督」也者,可能只是一批光吃糧派不上用場不值錢的蹩腳貨;反倒是被授以官制中本無的職銜者,才顯得是受器重之人吶。
  談過「御殿總提督」一職之所來;接著,筆者想試析此一頭銜的職掌內涵。前已提過,「御殿總提督」不見諸載記;因此筆者僅能由字面上「望文生義」、「強為之說」了。先由「御殿」兩字看起。「辭海」對「御」字的解釋之一:「凡天子所行事皆稱御;如御製、御書、御覽等。」。「御殿」兩字連用,其義不難明:即謂皇帝登殿、「蒞朝」也;例如「明史.光宗本紀」載,萬曆十年八月光宗出生時,「神宗御殿受賀」。至於「總提督」三字連用的義例,在明代史籍是較稀見的,因此得先看「提督」二字。在整部「明史」之中,出現「提督」二字連用有三百多處,筆者就僅取「職官志」中所見的一些為例:像禮部於弘治五年「增設主客司主事一人,提督會同館」。兵部在景泰元年時有「提督團營」一職,由兵部尚書兼領(嗣後亦有以勳戚、宦官擔任此類提督京營武力的職務)。工部有「提督易州山廠一人,掌督御用柴炭之事」,早期以工部尚書或侍郎督廠事,嘉靖八年才改設主事管理。都察院所屬十三道監察御史,其職稱有「總理河漕兼提督軍務」、「總理糧儲提督軍務兼巡撫應天等府」、「巡撫浙江等處地方兼提督軍務」等多種。「通政使司」在成化二年曾置「提督謄黃右通政」。「太常寺」有設「提督四夷館。少卿一人,掌譯書之事」……。從上開的例子中可見出,「提督」所涉職務相當多樣化,從軍事到監察、由對外事務到翻譯外文書甚或「掌督御用柴炭」都有。但說到「總提督」一詞,筆者查到的文獻中,只出現過兩三個例子,茲僅舉一端:
                據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所言,明代自正統三年之後,令戶部侍郎或尚書「總提督京、通倉場糧草」。在「明史.職官志」則提到,戶部設有「總督倉場一人,掌督在京及通州等處倉場糧儲」;而擔任此職的戶部尚書或侍郎便是專督其事,「不治部事」。明代文獻中的實際例子,如「明武宗實錄」卷三十九曾出現「總提督糧儲戶部尚書右侍郎林泮」云云。另外,在山東青州市的駝山昊天宮,還存有嘉靖間刻於石碑上的「重修駝山昊天宮記」,撰碑文者自署職銜為「賜進士、資善大夫、欽差總提督倉場、督理西苑農事、戶部尚書、前禮部左侍郎、侍經筵郡人東渚陳經」(引自大陸「濰坊教育學院學報」二○○四年第一期第五十四頁,李森、張桂榮所撰「考析兩件明代墓志碑刻」一文)。從此例來看,「總提督」也者,即是將本為一個以上的「提督」職務,交由一人總而綰之,故有此謂。
  現在回頭來看:薛榮的「御殿總提督」一職。因此一職銜冠以「御殿」二字,故筆者認為,這是一個掌理諸如:布置唐王接見群臣時所需用場地、準備冠服、儀仗等各種事務的職司(在他之下,可能還統領著另幾個「提督」,故有「總提督」之稱)--筆者的解讀,是不以為薛榮係帶兵打仗的官員,但這並無貶抑之意,而是就其職銜的字面上所得解析。事實上,把皇上「御殿」時的一應大小事務處理好,是很重要的;因為王者即便在國困窘境之中,更得保持肅穆威儀,否則不足以凝聚向心。「御殿」若打理不當,使人產生輕慢之心,那就糟糕了。例如唐王朱聿鍵失敗後,其四弟朱聿金粵逃至廣州,由前任大學士蘇觀生等擁立為皇帝,建元「紹武」,也設官治事;但因準備不周,「凡宮室服御鹵簿倉卒不辦,通國奔走,夜中如白晝,至有假冠服於優伶者,市人傳以為笑(見「小腆紀傳」卷第三)。」--這位穿戲服「御殿」的皇帝,連百姓都拿他當笑話看,自然難以凝聚「人望」;結果是僅登基兩個月便敗亡,投繯自殺--薛榮能在唐王時期國困勢蹇的情勢下,得賜敕書「勤勳王家」、位臻「左柱國光祿大夫,從文臣一品」,連同父、祖等一併得膺榮典,又有「忠貞大臣」曾櫻為之立匾,可知他在「御殿總提督」這個官位上是很稱職的--國事本有內外文武之不同面、藺相如的貢獻也不比廉頗差;能在各人職司上把事情辦好,便是克盡厥責了。是否是打仗而得的功名,其實並不重要。
       在談過薛榮的生存年代等問題之後,還有一事值得思索:既然薛榮是「明季」時人,為何薛氏族譜的原修者薛璇要說「發祥公平倭寇。建立大功」,有意要導人誤認薛榮是生於更早的年代?這一點,關乎「頭頂誰的天,腳踏誰的地」。由於時過境遷、人事全非,在追懷家族以往的榮光時,有些事侷限於記述者當下身處的環境,自然不能直說--假設:明末諸王振衰起頹的努力成功了、把「大清」打得退回關外老家去,那麼在當時曾共赴國難的朝廷成員,個個都可算是「中興功臣」;不僅「國史」會載其功績、出身地之方志等載記當然也會大書特書,沒什麼好諱言的。但,明末諸王乃至鄭氏家族的抵抗,最後是以全盤盡墨而告終;在當時曾參與抗清事業的諸人,其家族乃至鄉里在日後提到這些先賢之時,自然是不敢太招搖。清人以異族入主中原,由於本被漢人視為「夷」、「虜」,其防範反抗思想的手段也就特多般且持續長久。清朝前期康、雍、乾時代常大興「文字獄」,株連眾多,其導火線往往就是受害者被指證其持有某些遭禁書籍、或個人所作詩文中有反清的思想。「金門薛氏族譜」的原修者薛璇,是在乾隆晚期之時修族譜,那時「文字獄」的陰影還沒成為過去。薛璇身處的當時,與明末唐王的年代相去雖已一百多年,然「發祥公」的真正事蹟,薛璇大概還能由族中耆老的相傳下得知實情,但知道了他也不敢在「族譜」內直說。薛璇自己是個太學生,曉得忌諱:如果他在族譜內稱美祖上有人曾是「南明」時期的朝中成員且立過功勳,萬一族譜落入和珠山薛氏不對盤的外姓人手中,拿去向官方添油加醋一番,那會倒楣的不僅是他自己,連整個「珠山社」薛氏宗族都有被牽連受害的可能。一頂「反清復明」思想的大帽子,在當時足以壓斷任何人的頸子。關於薛榮曾參與抵抗「大清」的陣營一事,薛璇不敢直說;但祖上曾有人是「左柱國光祿大夫」、「從文臣一品」,這可是一個家族百千年難值一遇的盛事,又不可能不載。為了記述這位品秩極高的先祖,薛璇只能以「煙幕」來遮掩實情:聲稱薛榮對上的是「倭寇」,讓人想到嘉靖年間去;但他又慮後世不明真相,故留下「明季」二字為揭秘之鑰。薛璇用心良苦,有其不得不如此之故。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