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3日 星期二


明末碧山陳四明文獻拾遺

05, Aug 2009 16:41



羅元信


       在明末抗拒清人征服統治的歷史中,曾有不少出身金門的人士在南明的陣營中出過力,隨後或伴同王朝的終結含恨而卒、或成了隱逸不仕的遺民;而也有人在大勢不可挽的情形下投向新朝,處於夾縫中轉換了身分。天下底定之後,這些古人有的能在史籍中留下諸多可以追考的事蹟,但湮沒失名者諒亦不鮮。歷史,總是對帝王將相不憚於連篇累牘。至於人口中佔絕大多數的草芥小民或伏處下僚者,身經流離屠戮、饑饉貧病等諸般苦楚後,幾乎都是無聲無息地在「歷史的洪流」中消失,連水泡兒也沒見冒一個上來--能為自己寫下生命的記錄、而又能僥倖流傳至後世者,不僅罕見,更是彌足珍貴的、「由下往上」的視野所寫的歷史。
  民國九十四年出版的「金門宗族文化」第二期中,刊載了明末清初時金門後山人陳熙憲所撰「明朝陳四明紀年」(以下簡稱「紀年」。此文由王先正老師註解、陳怡情先生作「背景說明」);這份年譜,便是如此一件歷經兵燹劫難後存留天壤間的遺物。撰寫者陳熙憲(字堯度,「四明」為其號。以下筆者亦從陳怡情先生之文,以「陳四明」稱之。),身處明清之交,在貧寒中由吏員作起,雖知書負才、力圖向上,爭奈運命撥弄,順少逆多;不僅眼見妻子、侍婦,與兒子們亡故,甚且自身也數遭「死中復生」之厄。其前半生雖得遇鄭鴻逵,投清後有施琅、馬化麟等提攜見用,但終不得顯達遂志,直到年逾花甲還一度流寓外鄉,為全家生計發愁。這般有若轉蓬飄零的一生,是足以衍成傳奇的故事;但若非他自己執筆,今人又能緣何得悉?
陳四明的生平行實,在「金門縣志」中未有記載,其他志書更遑論矣。雖然陳四明所記同時代的聞人如鄭鴻逵之行事、與其身歷戰役等等,可與其他史籍對映,但他自己的一生行誼,除了「紀年」中曾自述者,卻是相當缺乏其他載記可供參照。關於這方面,筆者近日蒐集到一些文獻,或可由其他角度來為陳四明的「紀年」略作補充。
在陳四明的生涯中,前半生提拔過他的鄭鴻逵(「紀年」中尊稱其「定公」,因鄭曾獲封「定國公」故也。),是鄭成功的叔叔、鄭芝龍之三弟。在陳四明「紀年」之三十三歲部分有提到,鄭鴻逵頗有文采,「精詩賦,尤工草聖,著有數馬樓文集行於世」。陳四明所提及的「數馬樓文集」,筆者未能發現,但鄭鴻逵的另一部詩作「及春堂集」,現已收入二零零四年大陸九州出版社、廈門大學出版社合作刊行之「臺灣文獻匯刊」第一輯第四冊。此「及春堂集」分為初集、二集兩卷,筆者於初集之中檢得四首「疑似」鄭鴻逵為陳四明而賦詩作,茲於下介紹。但在抄出此數首詩之前,筆者當先對鄭鴻逵本人及其詩集所收作品的時序稍作介紹,以作為對詩篇背景之理解基礎。
  按:鄭鴻逵,字榮羽,號聖儀。幼年即聰慧,過目成誦,喜文藝亦善論兵說劍,可謂文武俱通。鄭鴻逵早年曾為盜,是鄭芝龍所領導的「十八芝」之一。崇禎元年鄭芝龍接受招撫後,鄭鴻逵為尋求正途出身,於崇禎三年參加武舉考試並中式;最初他擔任天津巡撫鄭宗周之部將,繼而轉隸都督孫應龍麾下。崇禎五年明將孔有德叛變攻打山東登州、萊陽之役中,孫應龍戰敗,鄭鴻逵因而被牽累逮繫天津,但其後未遭咎譴便獲釋放。據「賜姓始末」等書的記載,在出獄後鄭鴻逵還曾一度前往山西,於時任大同巡撫之張廷拱手下供事,惟確實起迄期間不詳。至於之後由崇禎九年夏季至十二年五月中旬這一段,依「及春堂初集」中的各詩詩題來看,鄭鴻逵是回到福建(在「及春堂集」初集書首之黃慶華序文中,稱這段期間鄭鴻逵係「韜光海嶠」)、但也曾一度去湖北參戰:大多時間鄭鴻逵是居於晉江縣的安海、亦曾至詔安縣南澳之雄鎮關遊覽,而據蘇琰為「及春堂初集」所作序中言,崇禎十一年秋季鄭芝龍受命「西征」之時,鄭鴻逵曾招募部隊隨兄助陣(依明末攻勦流寇的戰役發生時間與地點覈之,鄭芝龍應是參與圍攻佔據襄陽之流賊羅汝才;後羅汝才於當年十一月投降),並在該年底班師回閩--在吟賦「及春堂初集」各篇詩作時的鄭鴻逵,其行事大略如此。
       由「及春堂初集」所收五十餘首詩作的次序來看,第一首題為「丙子中夏夜掉」(按:丙子係崇禎九年,西元1636。「掉」疑當作「棹」,即「櫂」,謂划船),以下為「夏仲月夜時聞北征」、「秋中西疇勗弟姪」等詩;「戊寅(崇禎十一年,西元1638)」年所賦記述從征與班師心境的詩作,係出現在近卷末處。此集的兩篇序及跋文,則皆作於崇禎十二年己卯之端午節當天或稍後。由此觀之,「及春堂初集」中各詩,當係依寫作先後時序編排。筆者檢得鄭鴻逵詩題中出現「陳四明」的作品,後於其班師回閩之篇,故當成於崇禎十二年春季;然鄭鴻逵詩題中雖明言其姓與號,但筆者還是有點疑慮,故言「疑似」鄭鴻逵為陳四明而賦詩作。
使筆者不敢斷然認定之因,在於鄭鴻逵詩題中有「地望」的問題。這四首詩中,第一首題為「同浙西陳四明登天上山新搆院」。通常在古人詩文篇名中,於提到他人稱謂之前出現地名,通常是言其里籍。鄭鴻逵在「陳四明」之前加上「浙西」,這一點使筆者感到猶豫--觀陳四明「紀年」開頭自述其祖籍,乃河南光州固始,其後陳家人循海南遷,「就浯拓基」,並沒提到與「浙西」有任何關係。若說鄭鴻逵之詩確係為金門人「陳四明」而作,那何以會在詩題中冠以找不出與他有何關聯性的「浙西」二字?不過,會以「四明」為號,卻又似非偶然;「四明」一詞,既是浙江省鄞縣西南之山名,也常被用以指稱此山綿亙之奉化、慈谿、餘姚、上虞等縣地區。陳熙憲自號「四明」,莫非其與浙江真有某種連在「紀年」中也沒提到的關聯?若按「紀年」之敘事內容所及,陳熙憲是於永曆二年(戊子,西元1648)方成為鄭鴻逵幕僚;如果鄭鴻逵在「及春堂初集」中為之賦詩的對象並非金門人「陳四明」,難道世上竟有如此湊巧之事,在九年前(崇禎十二年,西元1639),鄭鴻逵便已見過另一位來自浙西的「陳四明」?
  對於這個疑點,筆者推敲老久,認為有兩種可能:一是陳四明真有某種與「浙西」的關聯,故鄭鴻逵如此稱之。另一個可能性,是陳四明入公門時,沒有報出自己真正的籍貫,而是詭稱自己原係浙江人--古時候當吏員的人,為了避免日後萬一辦公事出了差錯會牽累家門,是會採取某種「預防措施」。例如「水滸傳」第二十一回便有敘述,在宋江入公門當押司之初,其父宋太公便去縣衙門遞狀告其忤逆、「出了他籍,不在老漢戶內人數」;後來宋江犯案遭緝,官方派員至其老家逮人,宋太公便以父子已無干連來撇清。其實宋江素有「孝義黑三郎」之稱,說他「忤逆」、任誰都知道這不過是幌子而已--或許陳四明也是怕若惹上是非會「帶衰」在金門老家的人,才會故稱來自「浙西」,並以「四明」為號來取信於人;連在崇禎十二年見到鄭鴻逵時,也因未及深交而沒敢說實話。到底這兩種可能性何者方是,筆者很是躊躇。但若說天下有如此湊巧之事:鄭鴻逵一生中曾結識過兩位「陳四明」,一來自金門、一來浙西,這種巧合的可能更是微渺。故筆者還是傾向相信,鄭鴻逵之詩係為金門人「陳四明」而作,惟在其稱謂前冠上「浙西」的緣故,尚是愚昧的筆者猶未能剖明之謎。
  由「紀年」的敘述來看,陳四明是在永曆二年三十三歲之時,經舉人鄭自國的引薦才得謁鄭鴻逵,進而獲招攬入幕。不過,「紀年」中也曾提到,在十一年前陳四明二十二歲之時(崇禎十年,西元1637),即已於隨陳世熙巡海時到過鄭芝龍的防區;或許陳四明就是在當時便與鄭鴻逵有過交際,兩年後又前去拜訪,鄭鴻逵才會寫下與其同遊及送別之詩。
筆者檢得的這四首詩,在「及春堂初集」中是接連排列,於「同浙西陳四明登天上山新搆院」之後,尚有「暮春集西疇咏別陳四明」,以及「又和黃薇甫、蔡士藻韻別詩二首」。後兩首之詩題中雖未言及「陳四明」,但係緊接在為陳四明送別之詩後面,故筆者認為:當時鄭鴻逵是與「黃薇甫、蔡士藻」一同來送別,三人各自拈韻成詩,而鄭鴻逵才思敏捷,復依黃蔡二人所用韻又作了兩首詩。因是在同一場合而作,故「又和」二首詩題中不再複言是為誰送別。對「黃薇甫」、「蔡士藻」兩人的來歷,筆者還沒能查出眉目,也無法覓得他們為陳四明而作的送別詩。至於鄭鴻逵詩題中提到的地點,「西疇」即今日安海鎮之西的西安村東部一帶;此地在明代即已是安海當地著名的「八景」之一,號曰「西疇春曉」,有十里山水如畫的景緻。另外,「天上山」的確實方位,筆者雖尚未得其詳,但料其應即在安海周邊,不致太遠。
前面筆者提過,這幾首詩當是成於崇禎十二年春季。在陳四明「紀年」之中,崇禎十二年的記事除了「年二十四」便無他語;前一年陳四明才剛娶妻,或許是因長官體恤其新婚、假給得多,他才能有空往晉江縣安海去拜訪日後其生涯中的貴人。陳四明後來在鄭鴻逵幕中供職九年有餘,恩主所著「及春堂集」他一定讀過;而在他老來撰寫「紀年」時,或是因赧於斯時未曾對鄭鴻逵坦言自己真正里籍,才不提及當年有拜訪鄭鴻逵之事。鄭鴻逵之四首詩作如下:

  同浙西陳四明登天上山新搆院(原書詩題下小字註:得天字)
   卜搆新書院,尋芳雲外天。青山環作帳,蔓草結為氊。
  鐘度風聲遠,湖開月色先。逢君名下士,相與話安禪。

   暮春集西疇咏別陳四明
  幽林聞語鳥,千里客相親。花落為春老,酒闌得句新。
  浮烟當戶近,嫩柳裊風頻。吟罷來疎雨,臨岐為洗塵。

   又和黃薇甫、蔡士藻韻別詩二首
謝豹啼聲月下忙,林花雨灑不禁粧。
故園春色還相待,千疊雲山歸阮郎。

青青楊柳滿江堤,上有流鶯送馬蹄。
莫向攀條下別淚,相思遙對鏡湖西。

  --除了以上幾首鄭鴻逵與陳四明同遊、送別而作之詩,筆者尚於明末文獻中檢得一處與「紀年」所述有關的資料,係陳四明家財遭搶劫一案的後續發展。依「紀年」所載,這樁劫案發生在明桂王永曆三年,陳四明三十四歲之時;在此案發生前,陳四明已在鄭鴻逵麾下當了年餘幕客。該案經過如下:

  己丑年三十四(1649),七月內遣人回浯挈眷,九月十一日舟到揭之錢岡港口,被海賊張礼所劫虜,○利財將舟擱岸,分贓攘奪,失於提防,以故余儒人莊氏得以乘夜脫走。然余從前粒積,一草一粒悉入強盜之手,此余生平大破耗也。

  在「紀年」之中,己丑年的記事僅有如上數十言,以下便是「庚寅年三十五」云云。對於家財盡失一案的後續,陳四明沒再提隻字片語。其實,這樁冤仇,後來是已經討回了;而陳四明對「此仇已報」一事,不可能無所知悉,惟其甚為低調不置一辭,卻是有一段隱情。要瞭解這箇中機微,就得從犯案的「海賊張礼(禮)」身上說起了。
  現存記載南明鄭氏史料諸書中,有「從征實錄」一種,原書係福建南安石井的鄭成功家族後裔所保存的手抄本,現收入「臺灣文獻叢刊」第三十二種。是書作者楊英,籍貫不詳,他書亦鮮載其事蹟。惟由該書首頁所言:「戶部主事楊英為輯造先王實錄事,謹將永曆三年己丑九月陳策從王,十月初一日蒙錄用,□(筆者按:闕文)永曆十六年壬寅五月先王賓天□,凡所隨從戰征事實,挨年逐月,採備造報。」等語,可知楊英此人是在鄭成功軍中擔任戶部職,因其經理鄭軍糧餉、隨侍側近,故得聞見記載鄭氏軍中之事,其詳處有他書所不能及者(像陳四明家財被劫一案,「臺灣文獻叢刊」數百種載記中,就僅有楊英此書曾提到)。
依楊英所記,永曆三年九月至十月初,「藩駕(鄭成功)」居於「中左(中左所,即廈門)」,十月初六鄭成功傳令出征,船隊指向廣東潮州,意在與屯於潮州之鄭鴻逵軍力會合,以圖於廣東發展抗清實力。此次鄭成功南征,先是進軍海澄港、攻打雲霄港及漳州府詔安縣等處,接著於十一月初一由分水關進入廣東潮州。在抵達潮州黃崗之時,當地正處於「不清不明」的狀態,「土豪擁據,自相殘併,糧課多不入官」。在九月間搶劫陳四明財物並擄其家眷的海賊張禮,也是在潮州佔山當大王的諸寇之一;據「從征實錄」所記,張禮之根據地在潮陽縣,以此來看,陳四明所自述劫案發生的「揭之錢岡港口」,應即是潮陽縣北方的揭陽縣之港灣。面對這些在國亂之際蜂起的軍閥,鄭成功必需一一將之討平收編、壯大自己以圖恢復大業。
在鄭軍入潮州之初,佔據黃崗之土豪黃海如於不曾動武的情形下自動歸附,並來謁鄭成功。當鄭成功向黃海如說起自己欲取「一處為練兵措餉之地」的打算時,黃海如即力勸鄭成功拿下富饒的潮州;當時有位潘姓參軍也在旁提議,以號召勤王軍為名向各土豪發出通告,「順者撫之,逆者討之」,以此大義名分,鄭氏的討伐收編便十足有理。於是,鄭成功在潮州「先撫後兵」的基本方策便展開了。首先,鄭成功在十一月初八日擊潰了拒絕提供船隻的土豪許龍,獲得萬餘石糧粟,並有陳斌、楊廣等聞風來歸。接下來,鄭成功便發諭給張禮,要他備船提供鄭軍運輸;但張禮拒絕了,也就因而成為鄭成功的下一個目標。十一月二十九日,鄭成功的大軍逼近達濠埔,正是張禮的老巢所在。鄭成功觀察形勢,得知當地有三處賊寨:達濠、霞美與青林,各有千餘人,可互為應援,張禮本人則在青林寨。鄭成功欲生擒張禮,於是採取「圍點打援」的戰術:先攻達濠寨,引誘張禮離開青林往援,以伏兵打垮張禮的支援部隊,並強登達、霞二寨,再合兵進攻退回青林的張禮。此計果然奏效,十二月初二日,張禮勢蹇請降,鄭成功也應允,准其「待罪歸命」,於是達濠埔三寨俱平定。
  這次降伏張禮,雖費了鄭成功一番工夫,但又能添一處根據地,收編兩三千人與糧草,對於鄭軍在潮州的前景也算跨出不錯的一步;但接下來的發展,卻是鄭成功始料未及。據楊英記載,駐在揭陽縣的鄭鴻逵得知達濠埔已平定,張禮請降,於是致書來賀,稱要和鄭成功面會機宜,「並借張禮一觀」。對這附帶的事項,鄭成功不疑有他。十二月十四鄭軍移師入揭陽縣,鄭成功便帶張禮往見鄭鴻逵。在與鄭成功討論過對鄰近不服勢力的處置之道後,鄭鴻逵便要張禮留下來,以便擺布他--「從征實錄」記載:「時定幕陳四明家屬被張禮所掠,陳請殺之;隨沉之水,致書謂『禮酒醉沒海』,藩(鄭成功)悔曰:『吾送去差矣。人必謂吾假手,後將何以招亡納叛而使投降?定國待人何□□□(此處闕文三字)!』」
  由楊英的記載來看,鄭鴻逵誘使鄭成功將張禮「送上門來」,並進而將張禮置之於死,是出於陳四明的請求。陳四明對張禮被殺、自己大仇得報一事,當然知情(或許鄭鴻逵就是當著陳四明面前「處置」張禮的)。但「紀年」內絲毫不提這一段,原因無他:幹了這件事,使鄭軍在廣東的發展蒙上陰影,也造成鄭鴻逵、鄭成功叔姪間的嫌隙。
以張禮的罪過來說,聚眾劫財擄人,若將之依律典刑、治死亦不為過;但他既已向鄭成功投降,則在「殺降不祥」的古老慣例下,起碼鄭成功得保障其生命安全。但張禮卻是不明不白死在鄭鴻逵手裡,消息傳出,廣東地方的割據土豪必會認為是鄭成功不欲留下張禮,不但「吃掉」張禮的人馬、進而又假手於叔叔殺掉張禮,自己圖個乾淨;這種看法一旦形成,日後鄭成功要「勸降」都不會有人相信了。鄭成功本無意取張禮性命,但「殺降」的惡名卻得由他來扛,無怪乎他為之氣惱。對張禮之死將造成鄭成功不悅這一點,鄭鴻逵不卜可知;他之所以敢把已歸降鄭成功的張禮弄死,想來是佔了叔姪尊卑之分,鄭成功即便老大不高興也不好為此和他破臉,頂多私底下叨唸幾句罷了。由鄭鴻逵唬弄姪兒也要將張禮除掉的作法來看,他確乎是很器重陳四明,才會甘冒不諱也要為其出這口惡氣。而在陳四明遭劫後次年、即永曆四年之年初,鄭鴻逵還更疏請授陳四明「贊畫副總兵」之職(這固是因鄭鴻逵重其才具,但或也有「補償」的成分在內;若陳四明不是隨鄭鴻逵遠出潮州、又想把家眷搬來,就不會遭到打劫)。能得見重若此,陳四明當是銘感五內,但他卻不將鄭鴻逵為其討回公道之事記載下來,原因便是「不好說」--為個人仇恨而影響大局,畢竟不值得說嘴。而以陳四明之吏才,又豈會不知張禮之死,將會對鄭成功經略廣東的打算造成何種影響?陳四明對張禮的仇恨,之所以會深到定要他「拿命來」,恐非僅因家財損失;陳四明的妻子莊氏曾落入張禮之手,這班海盜可不是什麼紳士君子,也不會尊重女性。莊氏雖趁夜僥倖脫逃,但夫婦間只怕很難再親睦相處如前;即便陳四明不願為此再責難妻子,但世情閒言就足以使倆人面臨極大的壓力。劫案後的次年二月末,莊氏便投水而死;雖陳四明所記是稱當日因正值自己生辰、整天辦公沒吃飯加上回家後又沒人伺候,激怒下「語不擇音」才導致妻子尋短,但其中不曾明言處,有不足為外人道矣。莊氏會挑在丈夫生辰如此怠慢,絕非踈忽,而是蓄意以此激其惡言相向,為她接下來的自戕製造一個「正當化」的理由;由另一方面來說,也是其顧全夫君面子的苦心。瞠對如此結局,陳四明之愴痛可想見,其低調由來有自。
  在張禮遭殺之後,接下來的半年多,鄭軍方面在廣東的進展並不順利,屢逢頑強抵抗。不消說,這是張禮之死起的不良效應;既然歸降都不見得能保住老命,眾土豪勢力當然寧可戰場上見個高下,也不任人宰割。而這樁討回公道之舉,在筆者認為,其實也反過來影響了日後陳四明自身的進退考量--當鄭鴻逵還活著的時候,陳四明受其庇蔭,沒人能去動他。但當鄭鴻逵在永曆十一年身故後,鄭成功方面派人來找陳四明要其繼續效力(在「紀年」中謂是遭「脅聘」,頗有被邀赴「鴻門宴」的味道。),陳四明的態度便顯得很消極,一再「病告在家」;甚至在永曆十五年年末,因其辭卻之意不被接受,陳四明只得把自己給餓到形銷骨立,就怕來催他上路的差人懷疑他不是真病。陳四明在鄭鴻逵死後不願轉事鄭成功,筆者認為原因有兩個:一是他不能確定鄭成功會不會翻「舊帳」、把早些年在潮州發展受挫的事拿他來出氣。另一個原因則是張禮雖早已被殺,但當年他投降時被收編到鄭成功麾下的老部屬中,恐怕還不乏其親信甚至親屬仍在,且思量要為張禮報仇;若給這班人曉得了張禮之死是出於陳四明的主意,那陳四明在鄭成功幕下的日子,恐將面臨「明槍暗箭」的危機,不知何時怎麼死的都不知道。有這兩項顧慮,難怪陳四明曾有三個月之久,「每日只以米湯一二盞啖口救命」,想盡辦法就是不要去,因一去了就可能老命不保。而到了永曆十六年(康熙元年)年初,「脅聘」又上門了,這時陳四明已計無所出,最後經「揣力度勢」(筆者按:約當同時,鄭成功正因鄭經與乳母私通生子而勃然大怒,下令要斬鄭經,但諸將卻不肯奉命,鄭軍陣營內一時發生領導危機。這諒必使陳四明認為南明勢力前途黯淡,已非效力的好去處。),為保己身和日後發展,也只得去向施琅「輸誠」了--陳四明求鄭鴻逵報仇出氣之舉,雖有其充足理由,但國難之刻快意一時,又於事何補?然欺凌受侮、求一公道,凡有血性者又豈能免?亂世中人處事立身,難!難!難!
在前開詩篇、載記之外,還有一項據傳是陳四明所遺之物,筆者對其來由略有揣測,或可備一說。在「金門宗族文化」第二期第一一八頁,陳怡情先生為陳四明「紀年」所作「本文背景說明」的末段,提到在碧山陳四明故居正廳前方的花台基座有一方形巨石,四面有刻字,據鄉人傳說係陳四明日常用來舉重、鍛鍊體魄用的石塊。今年八月三日,陳怡情先生發表於「浯江副刊」之「明朝碧山陳甫毓家族傳說故事-苦父灣與陳四明」一文中,再度提及此石,但對其來歷之說則有所不同;陳先生此文中稱:「明朝天啟年間,金門時遭倭寇侵擾,人財損失慘重,四明當時年少,但有大志,日後欲保衛鄉土,及稍長,即僱人用一塊方形大石頭,上鑿洗臉盆,下側四方各鐫一字<望.高.孕.秀>,以勵志而自勉。余釋之是要先洗清面目,然後,望有、高舉、孕生、秀士之意也。」--關於此石用途的說法,有健身器材和洗臉盆兩種之不同。筆者認為,前一種說法可能不大。首先:古代雖有石製舉重器械,但這塊方形大石和一般「石鎖」的型制相差太大,用之以鍛練膂力必然極不稱手,況且這個用途與其上所刻四字也看不出有何關聯;再者,陳四明於「紀年」中自謂七歲就塾、十九頗有志於學,並不曾提到自己有欲以武弁為晉身之階,似無特以此為健身方式的理由。至於第二種說法:此石上有凹槽,作為盥洗用具或有可能;可是,將如此粗重之物置於屋內當洗臉臺,似又不合一般居家擺設的情形。基於陳怡情先生稱此石係位在「正廳前方的花台基座」,筆者認為,這塊石頭原本應是件「花器」、用來擺花盆的臺座。至於上刻之四字,「孕秀」當與「毓秀」同義,形容可孕育特出人、物之優良環境;「望高」二字則是名詞,據道光間刊本「廈門志」卷二載,在廈門島西南角即有一座「望高山」,以其高可望遠而得名,係當地一景。筆者揣測:這塊刻有「望高孕秀」四字大石之原主,當年諒是往遊廈門島時,在望高山上採得某種奇花異草抑或適於作為盆景培育之小樹,方為其特製一石臺擺放,並鐫字以誌。石上凹槽,乃為擺放花盆而鑿。至於此石原來的物主是誰,因其本身未提供充足線索,是否即是「陳四明」,還未可為定論。筆者之蠡測,謹供陳怡情先生參考。
  在最後,筆者還有一點淺見,是關於「紀年」一文的文義註解。「紀年」中陳四明五十五歲紀事的末段,有如下之語:「余自從提督(筆者按:指施琅)進京後,即杜門掃軌,欲效先人灌園故事,何意今日再為馮婦,○為時勢所逼,誦北山移文之章,愧何可言。」對這段話中的「北山移文」四字,王先正老師註解為:「本山原指詩經小雅篇名,<北山序>:『北山,大夫刺幽王也。役使不均,己勞於從事,而不得終養其父母焉。』在此指任官辛苦。移文指檄文或公文。」(筆者按:王老師註解的開頭兩字本當是「北山」,「本山」諒係手民之誤。)對於陳四明原本的文義所指,筆者的看法與王老師不同:「北山移文」四字不必分而論之、「北山」也不是指詩經篇名(王老師可能是被「之章」二字誤導了,才會想到詩經上去);「北山移文」也者,即是南北朝時的南齊人孔稚珪所寫的一篇文章之名。孔稚珪作此文,是為諷刺與他同時代的周顒:其人本在北山(即南京之北的鍾山)建草堂隱居,裝出一副高士模樣,可是一旦以清名博得徵召起用,便迫不及待跑去海鹽縣作官;後來在他將上京入覲的途中,又要順道往北山一遊,好像還很眷戀山林生活似地。對於這種走「終南捷徑」的假隱士,孔稚珪很看不下去,於是便假「鍾山之英,草堂之靈」的口吻寫下這篇文章,揭露周顒的前後不一。陳四明之所以會「誦北山移文之章,愧何可言」,從「紀年」中的自道來看,是緣於他自施琅進京後,本有意回歸田園,結果卻還是重作馮婦、又當了海澄總鎮馬化麟的幕僚,並接受其贈予的「靴帽袍儀」;起初的決心,在出仕受見重的好機會下又給打消,是以感到慚愧--然筆者覺得,陳四明雖稱出仕是「為時勢所逼」,但他心中其實是感到自豪的:若非其能力獲得肯定,施琅豈會把他列入向馬化麟推薦用人的名單、甚至在馬化麟蒞任後還特意來信強調陳四明之「老成練達,忠厚誠懇,文理精深」、要馬對他青眼相看?
觀「紀年」中的自道,在陳四明四十二歲之時,鄭鴻逵去世了,那時他便曾有「從此欲焚筆硯而侶樵漁」的念頭;可是幾年後,陳四明還是去了施琅軍前「輸誠」。其「退隱」之心,原就不是第一次打消了。且容筆者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在「紀年」中陳四明欲脫離案牘生涯的「宣言」,是不能太過當認真看的--他作不到、也不欲如此。作不到是因為他乃一家之主,有「食指百餘」待哺,一個無甚恆產積蓄的書生若再失去薪俸,全家豈不是得喝西北風?光靠「侶樵漁」,是養不活一家子的。至於筆者謂其「不欲如此」,只要看陳四明樂道自己幕僚生涯中歷次受褒受見重的經歷便可知:身負吏才、希冀盡展的他,豈會甘願就此撒手,將自己的抱負與本領給輕輕拋卻了?
在陳四明的一生中,「仕」與「不仕」,以及出仕的對象,主導了其心理走向與行止;要不要「事二姓」,在他身處的年代,也是許多士人同樣得面臨的抉擇。雖說「國家興亡,匹夫有責」,但當國家已無能庇一匹夫之時,個人除了為自己打算,還能如何?「紀年」中所揭露的,不僅是可資為南明歷史的參考資料,也是亂世中的一個士人處在夾縫中冀求生存的記錄--他活下來了,但這中間承受過的種種痛苦辛酸,豈是筆墨紙面所能描寫得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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